契经事行择摄[2]
原典
云何摄事?谓由三处应知摄事:一者素怛缆[3]事,二者毗奈耶[4],三者摩怛理迦[5]事。
云何素怛缆事?谓由二十四处略摄一切契经:一者别解脱[6]契经,二者事契经[7],三者声闻相应契经[8],四者大乘相应契经[9],五者未显了义令显了契经,六者已显了义更令明净契经,七者先时所作[10]契经,八者称赞契经,九者显示黑品[11]契经,十者显示白品[12]契经,十一者不了义契经,十二者了义契经,十三者义略文句广契经,十四者义广文句略契经,十五者义略文句略契经,十六者义广文句广契经,十七者义深文句浅契经,十八者义浅文句深契经,十九者义深文句深契经,二十者义浅文句浅契经,二十一者远离当来过失契经,二十二者远离现前过失契经,二十三者除遗所生疑惑[13]契经,二十四者为令正法久住契经。
别解脱契经者,谓于是中依五犯聚及出五犯聚[14],说过二百五十学处[15],为令自爱诸善男子精勤修学。
事契经者,谓四阿笈摩[16]:一者杂阿笈摩[17],二者中阿笈摩[18],三者长阿笈摩[19],四者增一阿笈摩[20]。……如是四种,师弟展转传来于今。由此道理,是故说名阿笈摩,是名事契经。
于十二分教中,除方广分,余名声闻相应契经。即方广分,名大乘相应契经。此分别义如前应知。如是四种契经,由余未显了义令显了等二十种契经如其所应当知其相。
从是已后,依此所说四种契经,当说契经摩怛理迦,为欲决择如来所说,如来所称、所赞、所美先圣契经。譬如无本母字,义不明了,如是本母所不摄经,其义隐昧义不明了;与此相违,义即明了,是故说名摩怛理迦。
注释
[1]摄事分:主要阐释与十七地相关的经、律、论三藏中的种种事义,其中大部分讲述内容涉及《杂阿含经》。本部分内容即本论的卷八十五至一百,其内容分为六大节:契经事行择摄、契经事处择摄、契经事缘起食谛界择摄、契经事菩提分法择摄、调伏事总择摄、本母事序辩摄。
[2]契经事行择摄:关于经本事中的简择阐释诸行要义方面的内容。行择,对诸行的要义的简择阐释。契经,狭义指直说法义的长行文,意即契理契机的经典;广义指一切经。
[3]素怛缆:Sūtra,又作修多罗,意即契经、经。Sūtra原义为线、弦,佛家引申为佛经,习指佛典经藏。
[4]毗奈耶:Vinaya,即律,佛典中的律藏。
[5]摩怛理迦:,即本母、教本、行母等,即佛典中的论藏,汇集诸佛经论诠,使经义显了明白。本母,意即集中诸经的理义加以论议,并推阐引申出其他义理;因能据本引申,所以称为本母。
以上经、律、论称为三藏,即摄事或事摄三处或三事。
[6]别解脱:持戒防止非善及恶、获得解脱。别,防非,又作别别。别解脱即戒别。
[7]事契经:内容为记载佛教宣教传习种种事缘、事义、法事及其有关事的经。具体指早期佛典四阿含经。
[8]声闻相应契经:与声闻乘教法相应的经。具体指四阿含经中十二分教除方广分外的一切内容,即契经、重颂、孤起颂、因缘、本事、本生、未曾有(神异事)、譬喻、论义、自说(自直说法而无问答式)、授记。
[9]大乘相应契经:与大乘教法相应的经。具体指四阿含经十二分教中的方广分,此部分叙方正广大的真理。
[10]先时所作:在初始时所讲法义内容。先,在先、初始。时,适时。佛家讲求说法要选择适合的时间、时序。先时所作,具体指善于宣讲正法者应先讲信徒容易接受的施论、戒论、生天之论(生天趣的理义佛法)。
[11]黑品:即恶品,诸不善业染污心性,所以称名为黑。
[12]白品:即善品,色界善业不间杂恶故名白。
[13]除遗所生疑惑:除掉残余疑惑,实即修道过程中所生的疑惑。
[14]五犯聚及出五犯聚:五大类罪及出五大罪类。五犯聚,即他胜罪聚、众余罪聚、陨坠罪聚、别悔罪聚、恶作罪聚,佛家认为此五罪类可涵盖一切罪。
[15]过二百五十学处:过于二百五十学处。此处学处具体指二百五十戒法应学内容。
[16]阿笈摩:Āgama,即阿含,意为教传,为小乘经的总名,意即此圣言是历代佛圣所传说下来的,实为北方传的原始佛教经典总集。
[17]杂阿笈摩:阿含经之一,编纂随事义相应夹杂经文,难定顺序,所以名为杂。
[18]中阿笈摩:阿含经之一,因所汇集的经长短适中得名。
[19]长阿笈摩:阿含经之一,因所汇集的经篇幅均长、所述内容大都涉及久远的事,因此得名。
[20]增一阿笈摩:阿含经之一,经文内容相应世人根机差异循序渐进演说教法,从一法随事增上至十一法,因此得名。
译文
什么是修行中必须把握的事义范畴?指应通过三处得知修行中必须把握的事义范畴:第一,经事;第二,戒事;第三,论事。
什么是经事?指由二十四处概括一切经:第一,戒律的经;第二,记载佛教宣教传习种种事的经;第三,与声闻乘教法相应的经;第四,与大乘教法相应的经;第五,使未显明法义显示明了的经;第六,使已显示明了的法义更加明白的经;第七,在初始时所讲法义的经;第八,称颂赞叹的经;第九,显明晓示恶品的经;第十,显明晓示善品的经;第十一,非究竟真实义的经;第十二,究竟真实义的经;第十三,法义概略文句详细的经;第十四,法义宽广文句概略的经;第十五,法义概略文句概略的经;第十六,法义宽广文句详细的经;第十七,法义深奥文句浅显的经;第十八,法义浅显文句深奥的经;第十九,法义深奥文句深奥的经;第二十,法义浅显文句浅显的经;第二十一,远离来世过失的经;第二十二,远离现在目前过失的经;第二十三,除掉修行中残余疑惑的经;第二十四,为使正法长久保持的经。
戒律的经,指此经文内容依托五大类罪及脱出五大类罪,宣说比二百五十戒还多的修学法数,为使自爱的众善男子精心勤奋修习。
记载佛教宣教传习种种事的经,指四阿含:第一,杂阿含;第二,中阿含;第三,长阿含;第四,增一阿含。……如此四种圣典,是师长弟子辗转传承下来直至现今的。由于这道理,所以称名为圣典集,这就称名为记载佛教宣教传习种种事的经。
在十二分教中,除方广部分外,其余的称为与声闻乘相应的经。就这方广部分,称为与大乘教法相应的经。此中涵义差别如同前面所说应当知晓。如此四种经,由其余的使未显明法义显示明了经等二十种经与它们相应,应当知晓这些经与四经相应的相状。
从这以后,依托此所说的四种经,应当再说经的诠论,为的是要决断选择如来所宣说的、所称颂的、所赞叹的、所褒美的先世圣人的经。譬如没有义理论议文字,理义就不能完全显明,如此没有纳入义理论议内的经,它们的含义深隐暗藏,理义不完全显明;与此相反,纳入义理论议范畴内的经,义理就能完全显明,所以称名为论。
本母事序辩摄
原典
摄事分中本母事序辩摄[1]
略由二相应知建立分别法相摩怛理迦:一者先略序事,二者即依如是所略序事后当广辩。
云何名为先略序事?谓略序流转杂染品事及以还灭清净品事。……
云何即依如是所略序事后当广辩?谓略由四相广辩彼事,何等为四?一异门差别[2]故,二体相差别[3]故,三释词差别[4]故,四品类差别[5]故。……
如是略引随顺此论境智相应摩怛理迦所有宗要,其余一切,随此方隅皆当觉了。遍行一切摩怛理迦,如《摄释分》应知其相[6]。
如来法教,数无限量,何能穷到无边彼岸?随此方隅,随此引发,随此义趣,诸聪慧者于余一切,应正寻思,应正觉了。
注释
[1]本母事序辩摄:论议事中的概述元义、逐义详辩之类。序,即先略序,一般在经文起初,将经义概括为若干要点依次列出。辩,即后当辩,在经文中对序中所列要义从几个方面加以阐释并引申。本摄为《摄事分》的最后一节,内容为本论卷一百的最后部分。
[2]异门差别:又名分别差别名,即辨析不同门派的不同名称及含义。
[3]体相差别:又名分别自体相,即辨明体性相状的差别。
[4]释词差别:又名训释言词,即对词义的不同解释。训,解释词义。
[5]品类差别:又名义门差别,即对一种事从不同方面分析确立它的类别及属性。
[6]遍行一切摩怛理迦,如《摄释分》应知其相:普遍存在于经典十二分教中的一切诠论,如同《摄释分》所述的,应当知晓它们的相状。《摄释分》中讲述到在诸经典中有世尊自己对谛义的分析论理,有弟子的分别论述,有对经典字义的训解等,统称为诸经典循环研核摩怛理迦。
译文
概略说应当知晓通由二种相状建立对法相分析辩别的论事:第一,先概述元义;第二,就循依如此概述的元义然后必逐一详辩。
什么称名为先概述元义?指概述流转的间杂污染法类的事项及涅槃返归清净类的事项。……
什么是就循依如此概述的元义然后必逐一详辩?指概略说通由四种相状来详细辩析那些元义,哪四种相状?第一,辨析不同门派的不同名称及涵义;第二,辨明体性相状的差别;第三,对词义解释的差别;第四、对事义从各种不同方面分析确立它的类别及属性。……
如此概略引述与此理论境界智慧顺应的论议所有的基本事项,其他的一切论议事,都能随此范式举一反三觉悟了知。普遍存在于经典十二分教中的一切诠论,如同《摄释分》所述的,应当知晓它们的相状。
如来的法教,数没有限量,怎能全部述完直到无边的彼岸?只要随此范式,引申发挥,顺随义理归趣推导,众聪明智慧的人对其余的一切法教,应能正确寻求思索,应能真正觉悟了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