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下有三品,明从因到果——向得中的问题。向与得,是通于三乘的。三乘圣者,由现观而悟证圣果,所经的时劫不同。如说:声闻,利根三生成办,钝根六十劫证果;缘觉,利根四生成办,钝根百劫证果;菩萨三大阿僧祇劫修行。所以现观品以下,说〈观时品〉。三乘圣者的修因证果,也有不同。如说:声闻修四谛的因,证阿罗汉果;缘觉修十二因缘的因,证辟支佛果;菩萨修六度万行的因,证无上佛果——所以说〈观因果品〉。三乘圣者的修行,到某阶段,即成就他所应成就的功德;在某些情形下,又失坏了他的功德。如初果有退或无退,七地前有退或无退等,所以说〈观成坏品〉。上来所说的诸品,是各就一事说;这三品,虽约向得中的问题而说,却可以通于一切,而含有普遍性的。所以,这三品研究到普遍的概念,不同上面诸品观察具体的事情。时间、因果、成坏——三概念,佛法与外道的见解不同,中国与外国的看法也不同。然而这三类概念,不特有思想的、有知识的,就是常识不丰富的一般人观念中也是有的,可说是最极普遍的。现在以佛法的正观,开示不同外道的时间、因果、成坏观。
时间,是很奥秘的。人人有这直觉的时间观念,但不是人人所能认识的。不加推论,觉得时间的滚滚而来,倒也不觉得他的奇突;如加以三世的考察、推论,那就立刻发现他的难以理解了。印度外道的时间观,如胜论师,以为时间是有实体的,一切表现在时间的流动过程中,凡是存在的,都有时间性。时间别有实体,他与一切法和合,使一切法表现出前后、来去、变迁的时间相。时间如灯,黑暗中的一切,由灯可以现见;诸法的动态,也由时间可以现出。所以,时间是诸法的显了因。又如时论外道,以为时间是万有的本体,一切的一切,都从时间实体中出来,一切受时间的支配和决定。一切法的生起灭亡,都不过是时间实体的象征,到了这时这法生,到了那时那法灭,一切以时间而定的。所以,他说:『时来众生熟,时去则摧朽;时转如车轮,是故时为因』。这样的时间,是一切法的生因。
释尊说法,不详为时间的解说。佛法的真义,要从圣典的综合研究中理解出来。佛灭后,声闻学者,对这一问题,略有不同的两派:一、譬喻师说:时间是有实体的,是常住的。常住的实体的时间,是诸法活动的架格;未来的通过了现在,又转入过去。过、现、未来三世,是有他的实体而严密的画出界限的。所以,诸行是无常的,而诸行所通过的时间,却是常住的。这是绝对的时间观。二、其他学派,都说时间并没有实体,是精神物质的活动所表现的;不是离了具体的事物,另有实在的时间。依性空者看来,二派都不免错误。绝对的时间,是非佛法的,不消说。一般以色法心法为实有,以时间为假有,不但依实立假是根本错误,抹煞时间的缘起性,也是大大不可的。在后一派中,所说依法有生灭而立时间,然表现时间的诸法生灭,怎样入于过去,怎样到达现在,怎样尚在未来,这又是很有诤论的。说一切有部,主张法体实有,虽表现为三世,而都是实有的。那怎可以说有三世呢?《大毘婆沙论》中,有四大论师的解说不同。被推为正宗的有部学者,是这样的:法的引生自果作用,已生已灭是过去,未生未灭是未来,已生未灭是现在。时间性,就在这作用的已起未起、已灭未灭中显出;法体是实有的,恒住自性的。大众、分别说系及经部师,以为现在的法是实有,过去未来法是假有的。这在大乘法中,如唯识学者的三世观,也是现在实有的。过去已经过去了,不能说实有;他虽生起现在,有功能到现在,但这已是现在的,现在起用或潜藏在现在,并不在过去。我们觉得过去是有,不过依现在的因果诸行,而推论他的有所来而已。未来也是这样,现在有功能,可以引起未来,未来是有的。然此只是当来可以有,此能引生未来的,实际上还在现在。大乘性空论者,是三世有的。以记忆过去来说,记忆过去的经验,从能记忆的意识说,从再现于意识的影像说,好像过去是依现在而假立的;其实,意识现起的意象,是指示过去所经验的。记忆意象所指的,是过去的经验,不是现在的认识;过去的经验并没有来现在。约预测未来说,预测未来有某事发生,就预测的意识说,好像未来是现在的;其实,他所预测的境界是未来,而不是现在的想像。现在实有论者,把心封锁在短促的现在,不知道心识了境的能力回想到过去,所缘就在过去;推想到未来,所缘就在未来。说一切有部,也是属于三世有的,但他是实有论者。性空论者是三世幻有论者,所以能圆满的解说时间。现在实有者,有一根本的错误,不知现在是不能独立的,没有绝对的现在可说。现在是观待过去未来而有,离了过去未来,还有什么现在?没有前后相的时间,根本是破坏时间特性的。凡建立现在有的,被刹那论所缚,还不得解脱呢!大乘佛学者,还有说三世各有三世(也从声闻学派演化而来),三三有九世,九世同在一念中,称为十世。九世不碍一念,一念不碍九世,九世一念,是圆融无碍的。这可说是三世有与现在一念有的综合者,但他是拟议的。结果是笼统的忽略时间的历史差别性。现在,论主以性空幻有正见的时间观,破斥实有自性的学者们。
丁二 向得
戊一 观时间
己一 观别法之时
庚一 正破
辛一 破相待时
若因过去时 有未来现在 未来及现在 应在过去时
若过去时中 无未来现在 未来现在时 云何因过去
先破别有实体的时间。时间是有三世相的,就以三世来观察。时间的三世,是各别而存在的?还是彼此相依而有的?如以为三世是相依而实有,那且以过去时为例来说。如「因过去时」而「有未来、现在」,那么,现在、未来不能独存;不依过去,就没有未来、现在了。现在与未来,既是待过去而有的,那「未来及现在」的实有性,果不离因,就「应」当是「在过去时」中了。假使「过去时中」没有「未来、现在」,那「未来、现在时」,就不应当说因过去时有。所以说:「云何因过去?」不离过去,现在、未来就在过去中有,这在实有时间别体家,是不能承认的。未来与现在,如真的在过去,那就一切时都是过去,没有现在、未来时可说了。不承认过去时中有未来现在,那未来、现在的二时,就是不因过去而成为自有的了。这是逼犯自宗相违的过失,他是主张相依的。而且,离了过去,怎么能知道是现在、未来呢?所以,说现、未实有而因过去,就有全成过去的危险,失掉时间的前后性。如过去中没有现、未,又不能说因过去,失却了相待有的自义。时间的别体实有者,无论他怎样说,都是不可通的。
辛二 破不待时
不因过去时 则无未来时 亦无现在时 是故无二时
如承认时间的三世各别,互不相依,三世各有自相,过去有过去相,现在有现在相,未来有未来相,那又别有过失了。未来、现在的所以有,是因观于过去而知道是有的。不因过去时而有未来、现在,这在外人,或以为是可以的。但「不因过去时」,就没有「未来」、「现在」,所以「二时」都不可得的了。这因为,过去与未来是对待的;有过去、未来的两端,才有现在。如不观待过去,怎能成立未来、现在呢?如未来、现在不可得,过去也就难以成立。失坏三世的过失,都因不相待而成立。
庚二 例破
以如是义故 则知余二时 上中下一异 是等法皆无
未来、现在时,因不因过去时有,有此等过失;过去、未来时,因不因现在时有;现在、过去时,因不因未来时有,同样的不能成立,是可以比例而知的。还有上、中、下的三根,如因上有中下,中下应在上;不因上而有中下,中下就不可得。因上有中下是这样,因不因中有下上,因不因下有中上,也是这样。还有一与异,如同证一解脱而说有三乘;如因一有异,异应在一中;如不因一而有异,异就不可得。因异有一也如此。其他如长短、高低、大小、好歹,都是可以此观门而破他们的实有执。所以说:「以」上面所说的这些意「义」,可以「知」道其「余」的「二时」、「上中下」的三根、「一异」,这一切一切的「法」,都「无」所有了。
己二 破即法之时
时住不可得 时去亦叵得 时若不可得 云何说时相
上面所说的,主要在破外道。《大智度论》卷一,也有此文。此下,主要是遮破佛教内的有所得人——依法立时。现在观察此法,是住而后知时间?还是不住而后知时间?佛教内的学者,每执着实有刹那。刹那时是最短的一念,分析时间到最短的一念,以为一切法是刹那刹那生灭的。刹那生灭的法,有以为有刹那住相。住是刹那间的安定不动,因为分析到了这不可再分割的时间点,那就此是此而不是彼,彼是彼而不是此的住相了。诸法的生灭流动,是在从未来到现在,从现在到过去,相续变迁上所表现的;一念中是可以有此暂住的性质。诸法作用的起灭中,有此暂住,因此可以知刹那的时间。然而,时间决不能因诸法的住相而成立的。如有一念或更短的不动,这住相的当体,就不知他是时间了。时间是有前后的,有前后就有变迁。没有变动相,就失去时间的特性了。所以说:「时住不可得。」有以为:诸法没有住相,念念不住,息息不停,所以知道是时间。其实,「时」间在诸法「去」相中,也是不可「得」的。在此又在彼,这才显出时间相;既不住,那怎么知有时间呢?要知道,念念不住,与念念暂住,不过是同一内容的不同说法。住与去,「时」间都「不可得」,怎么还可「说」依法而有「时」间「相」呢?所以,时间为缘起的,刹那是假名的,时间并不能分割。三世相待不相离,而三世各有如幻的特相。不相离,所以不断;不相即,所以三世宛然而不常。住与去是动静的别名,在〈观去来品〉中已说过的了。缘起法的似动而静,静而常动,三世并非隔别,而前后的时间性宛然。如偏执实有,实有刹那,即一切难通了。因此,说有去的流动相,是对执常者说的。其实,无常是常性不可得;如以无常为刹那灭尽,即是断灭的邪见。
因物故有时 离物何有时 物尚无所有 何况当有时
色心具体的法,是存在的,有作用起灭,所以依此而立过、未、现的三世。时间是不实在的,而物是实在的,这是实在论者的见解。现在评破他们说:有实在的事物,或许可说「因物故有时」。既知因物而有,那就「离物」没「有时」了,为什么还戏论时间相呢?况且,切实的观察起来,是没有真实物体的。既然「物」体「尚无所有」,那里还可说「有时」呢?这不过是从他所承认的而加以破斥罢了。中观者的真义:『若法因待成,是法还成待。』所以,不但时是因物有的,物也是因时而有的。物与时,都是缘起的存在,彼此没有实在的自性,而各有他的缘起特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