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识论卷第十
Δ寅二以二障摄十一障总明断位三。卯初总明现种伏断位次二。辰初总即二障。
此十一障,二障所摄。
自下第二以十一障即彼二障,于诸地中伏断前后。文势有三︰一总明现种伏断位次;二明断顿渐;三释四道差别。伏断位次中,初总即二障,后别解释。此即初也。
体性宽狭,更无别异。十地所断,虽但所知,俱品不行,即通二障。此即总讫。
Δ辰二别解释二。巳初明障伏断位次三。午初烦恼障二。未初见所断种。
烦恼障中见所断种:于极喜地,见道初断;彼障现起,地前已伏。
下文有二︰初明二障伏断位次,后释妨难。初中,先明烦恼障,以体性麤重,三乘共断,易可知见故。
分别种子,不论二乘,说菩萨者,「于极喜地,见道初断」。以见道位体性稍宽,乃至相见道后得智起位久时,犹名「见道」。今简于相,唯真见道。真见道中,唯取无间,惑灭、智生,故说「初断」,非相见道亦能断故。
然此分别烦恼现行,《瑜伽》五十八等说:世间道唯伏俱生,若爱若恚,邻近憍慢,不言能伏分别烦恼。此据异生、二乘性等说。
若直往菩萨,彼障现起,地前已伏,故前卷云「唯能伏除分别二取」:此在加行位。若资粮位,此麤现行亦能伏灭,二细现行即未能伏;至加行位,分别细者亦皆能伏。由此菩萨正智胜解世间道力,邪见、疑等伏而不行。非以六行,有所欣厌,菩萨不为,非此菩萨无此能也。
《缘起经》说:「内法异生若放逸者,无不共无明」。故邪见等,未必皆起。即资粮位已不现行,唯分别贪等二位不起,故论总言「地前已伏」。
问:《华严经》解十住第四心云「真佛子」,是中永离三界烦恼。如前卷解。
Δ未二修所断种。
修所断种:金刚喻定现在前时,一切顿断;彼障现起,地前渐伏,初地以上能顿伏尽,令永不行,如阿罗汉。由故意力,前七地中,虽暂现起,而不为失,八地以上,毕竟不行。
「修所断种」,后皆顿断。此约种子,不言麤重。麤重者,十地中亦断故。伏俱生现起,地前亦能,理无疑故。《璎珞经》说三贤菩萨唯伏不断,正与此同。前卷中云「俱生现起,未全伏除」也。
言「暂起」者,谓十地中前三地犹起我见等故,七地已前尚起贪、瞋等故。
问︰其在地前所未伏者,相貌可知;其已伏者,与此何别?
答︰道力犹微,不能伏尽;为烦恼制,少分尚行,即我贪等有失念起。故说地前已能少伏,非有别相地前伏之。入地已去,「能顿伏尽」,「如阿罗汉」。有菩萨不怖畏者,故起烦恼,怖者不然。
此中所说「见所断」者,唯顿悟人;「修所断」者,通渐有学;渐无学者,二种俱无。八地已去,亦不故起,任运不行,道力胜故。
此是《对法》第十四文,如前第三卷引解。
Δ午二所知障二。未初见所断种。
所知障中,见所断种:于极喜地,见道初断,彼障现起,地前已伏。
如前卷解。菩萨加行,唯欣于智;见道已前,唯伏法执,其烦恼障随此而伏。然由所知加行伏故,说烦恼伏,非前加行,故伏烦恼。十地之中与烦恼俱,所知障品多分亦尔,非此俱者地地可起。
Δ未二修所断种。
修所断种:于十地中渐次断灭,金刚喻定现在前时,方永断尽。彼障现起,地前渐伏,乃至十地,方永伏尽。
此中断伏时节等解,如烦恼说。由于地地能为障故,故十地中渐次能断,「乃至十地方永伏尽」。由前道力折伏后地所知障现,令其不行,名之为「伏」。
此犹未了,八地以去,第六、七识何者犹行?
Δ午三约七转识中二障辨三。未初约第六识俱者。
八地以上,六识俱者,不复现行,无漏观心及果相续,能违彼故。
六识俱者,八地不行,以二空「无漏」无分别智「心」,及此「果」灭定、后得智等「相续」不断,能违第六识二执,故不行。
Δ未二约第七识俱者。
第七俱者,犹可现行,法空智果起位方伏。
第七识者,八地犹行,以法空智及果,方违法执。第七生空智及果行相并麤,不相违故。
Δ未三约五识俱者。
前五转识,设未转依,无漏伏故,障不现起。
于十地中,「前五转识,设未转依」得无漏起,以第六识胜无漏道胜势力故,而伏于彼,治彼二障不令现起。此五识俱,若所知障,地地分断,能障地故。第七识俱,金刚方断,于十地中有伏、有起。五识俱者,设是后地所能断者,于前地中亦能伏之。现行麤于种子,违于道故
又八地以去,五识俱者虽不得对治,由第六俱无漏伏故,令不现起。七地以前犹能现起。第六识者,准此应知,亦地地断,亦能伏故。
问︰俱生烦恼,十地不除,何故四十八说二障三住中断?
Δ巳二释妨难二。午初释三位断难。
虽于修道十地位中,皆不断灭烦恼障种,而彼麤重亦渐断灭。由斯,故说二障麤重,一一皆有三位断义。
下释妨难,有二。此初也。如彼论说︰「于极喜住,一切恶趣诸烦恼品所有麤重皆悉永断,一切上、中烦恼品皆不现行。于无加行无功用无相住中,一切能障无生法忍诸烦恼品所有麤重皆悉永断,一切烦恼皆不现前。于最上成满菩萨住中,当知一切烦恼、习气、随眠障碍,皆悉永断,入如来住」。此中意说,金刚心位亦是成满菩萨住摄故。
「所知障麤重有三︰一在皮,极喜住皆永断;二在肤,无加行无功用无相住皆永断;三在肉,如来住中皆悉永断,得一切障极清净智」。
此中意说已断处故,广如彼说。故此论云「由斯故说」,即四十八说也。
若烦恼麤重,非彼种子,即非唯三住及所知障地地能断,何故但说三住断也?
Δ午二再释三位断难。
虽诸位中,皆断麤重,而三位显,是故偏说。
第二释妨。三劫分齐,成满位故;无漏观心初起、无间、圆满别故;现起二障多分、少分、全分无故;一切烦恼分别、俱生,永害不行,毕竟离故;无生法忍少净、多净、极净,别故;初舍异生、分段、变易,有差别故;于无漏心未得、有相、无相满故。
Δ卯二明断二障种顿渐二。辰初问。
断二障种,渐顿云何?
自下第二断二障种渐顿。云何,问也。虽已说断,但言菩萨,未辨二乘,亦未约识明断顿渐,故为此问。
Δ辰二答二。巳初明第七识二障种断顿渐。
第七识俱烦恼障种:三乘将得无学果时,一剎那中,三界顿断。所知障种:将成佛时,一剎那中,一切顿断,任运内起,无麤细故。
唯障无学及佛果,不同余六。所障有异,断亦有殊。此第七中,障种无麤细者,八十一品并同非想第九一类品摄。如断善邪见,非无九品,故成能熏。
又解︰所障既同,断无前后,名「无麤细」。非九地所摄总是一品,如前第七识中已广解讫。
又唯缘内境,自地之境,境无麤细,无多品类,故名一品。非三界中总无麤细。
Δ巳二明余六识二障种断顿渐二。午初烦恼障。
余六识俱烦恼障种,见所断者:三乘见位,真见道中,一切顿断。修所断者:随其所应,一类二乘,三界九地,渐次九品别断;一类二乘,三界九地,合为一聚,九品别断。菩萨要起金刚喻定,一剎那中,三界顿断。
「真见道」断,名「顿」者,此是正义。又虽三心九地总合以为二品,不同修道九品别断,名之为顿。五十九中有此诚说。此于见道断六识者,显此五识有分别障。此之顿渐,如前卷解。
修断有二,然此文中,无先伏修后入见道一品断者,明于见后方起修故,不说超得第二、三果。
二乘别者,唯《对法》第十三有此文,广如彼抄。略解释者,此中初以九地渐断,是渐次得四果者,得预流、一来果,必依未至,其不还亦尔。然必起无漏对治道,方始得果。
问:有入静虑、无色,起对治道,亦有何失?
此亦不然。五十三说,不还者,唯五地于欲界有断对治,不说无色有。
又此唯超越,非次第者。第二「三界九地合为九品断」者,唯有利根诸预流,非余果。余果不能起胜作业,缺第一有烦恼故。
《指端经》及《分别功德经》中说:初果由加行心,能以三界九品同为一聚,合为九品断。
问︰准超越不还许依五地,此亦依三无色,斯有何过?
然加行心是色界总缘三界故,无间道可起上无色地。如不还于五地有欲界断对治故,此亦应尔。应说此义,理不违也。但非以下道能断上惑。由意乐力别故,应作四句。不尔,但以五地得第三果,无色于下无断对治故。尚不许第九无间道入根本定,得次第第三果,况预流者得四静虑及三无色证超果也。于修道中未得下断惑道,不能起上断惑道故。游观可尔。今依《集论》第十三说:「顿出离者,入谛现观已,依未至定,发出世间道,顿断三界一切烦恼,品品别断,唯立二果」。故知依四静虑、三无色,不得超中二果,及次第得第二、三果。
有取前解,彼文说多分不能得根本定等,非必一切皆悉不得,不说唯依未至地故。不尔,受变易生,起无漏者,岂不许得上静虑耶?故依上根本四静虑亦得。
此以下道能断上惑,由意乐别故,余文可解。
Δ午二所知障。
所知障种,初地初心,顿断一切见所断者。修所断者:后于十地修道位中,渐次而断,乃至正起金刚喻定,一剎那中,方皆断尽。通缘内外、麤细境生,品类差别有众多故。
所以六识俱「所知障种」「修所断者」,诸地渐断不同者,以通缘内外境,内身、外身皆能起故。又彼境中各通麤细,非如第七识唯缘内故。前之六识通麤细境,第七唯细境,三界行相唯一类等。所以金刚心断六识中者,行相有九品故,品类差别有众多故,所以诸地分分别断。
五识由六引,所以通二障,如前二障中说。
Δ卯三辨三乘四道同异二。辰初辨二乘四道。
二乘根钝,渐断障时,必各别起无间、解脱。加行、胜进,或别、或总。
自下第三辨三乘四道同异。二乘加行、胜进,可有别别起九品为九品。加行及胜进者,或但一加行及但一胜进,故加行、胜进二道,总别不决定也。此依容豫胜进道说。不尔,便违《对法》第九说。其无间、解脱,必各别起者,如起无间道断一品已,即起第二念解脱。此第二念解脱,不得望第二品为无间道。其中第二品要别起无间、解脱,以根钝故。乃至九品亦尔。次第、超越并然。
由有九品,渐能断者,故加行、胜进各总别起。若一入观中,随断几品,即总一加行,后一胜进。故加行、胜进,或总或别,易故。若九品渐断出观,若不出观断九品者,无间、解脱必各别起,难故。
此说修道,非见道中有如是事,以其根钝,印证无为时不容断惑故。设先世道伏,后入见时亦总一品与见同断,不为别道。
Δ辰二辨大乘四道。
菩萨利根,渐断障位,非要别起无间、解脱,剎那剎那,能断证故,加行等四,剎那剎那,前后相望,皆容具有。
若「菩萨利根」,如初品无间,至第二念即为解脱。此初品无间,望第二念即为加行。此解脱道,望自第二品即为无间;望初为解脱,望后为加行。至第三无间道,望第一为胜进,与第二品为解脱;自品为无间,与第四为加行。第二无间望前即非胜进,但是解脱。此是菩萨十地位中断所知障时分、品类排次断法。
若别别断,一一别起。由能印证及能断惑,复能容豫,复能欣求,故具四道。不尔,便无四义具足。
《对法》第九说「胜进道者,谓为断余品所有加行、无间、解脱道,名胜进道,望此品是胜进故」,即是别别望前有也。又云「或弃舍断烦恼加行,思惟诸法」等。即是别起胜进行相,即二乘也。或总通三乘。
今此既论二乘「胜进或别或总」,不遮后品所有诸道是前胜进故。其加行不尔,为趣求故,前所有无间、解脱品,非后加行。
又今此约别起行相,故言总别。若望此品后道名胜进者,此中不说。若不尔者,即无不起胜进,及总胜进者故。广如彼论及彼抄解。
此四道通三乘。二乘有学及无学,通有漏及无漏;遮加行智通有无漏,不遮加行道。故菩萨金刚心亦有加行道任运加行,非加行智。佛唯有解脱道,是前胜进道,自望无胜进。胜进有者,佛应有胜劣。
有漏四道,通上二界,十地皆有。欲界唯有加行、胜进。无漏四道,除中间及有顶,皆通四道。二处唯有胜进。解脱道类,名解脱,亦有非次无间后之解脱,亦不见许有顶有加行道。中间稍胜,有加行等,无失。有顶闇昧,加行等不成。
《对法》第十四说︰「于诸现观位,证得后后胜品道时,舍前所得下劣品道。如证此果所摄道时,即舍此向所摄道,以不复现前故」。如菩萨虽不言向、果,亦得胜舍劣,劣不现前,如得果故。
今约此文,即转齐义。三品种子各各别有,不用下品以为中、上品也。若约转灭义,一种子转为中、上者,即下成中,下不复起,名舍劣也。
解能证得有四,上来已明三讫。
Δ丑四广所证如四。寅初总牒。
十真如者。
自下第四明所证如。于中有四︰一总牒如;二别解;三释难;四废立。
Δ寅二别解十。卯初遍行真如。
一遍行真如,谓此真如二空所显,无有一法而不在故。
此中真如,约诠辨体。若不尔者,且如初如,非先不遍,今者方遍,亦非真如可说遍故。若不约诠,说遍何法?
「遍行如」者,《摄论》第七,十地中说。世亲菩萨解云︰「谓此法界遍一切行,以无少法非无我故」。无性云︰「此即法空,无有少法而非空故」。
彼约诠说一「无我」、一「法空」,义皆不足,体用别故。今此所论「二空」,如是总包彼也,无有一法非二空故。
新《中边》第一云︰「由通达此,证得自他平等法性」。旧论通云:证得一分,犹有后地,不名全得故。
因论生论,何名二空之所对治二行相别?
答︰执法有体,执法有用,二所治别也。有主宰、任持,行相别故,故能治道亦有别也。
Δ卯二最胜真如。
二最胜真如,谓此真如具无边德,于一切法最为胜故。
由离犯戒,证此真如德庄严故。
世亲等云︰「一切法中最为殊胜」。今出胜因,谓「具无边德」。
新《中边》云︰「由通达此,作是思惟︰是故我今于同出离一切行相应遍修治,是为勤修相应出离」。旧论难解,故不引之。下引别处,同处不说。
Δ卯三胜流真如。
三胜流真如,谓此真如所流教法,于余教法极为胜故。
由得三慧照大乘法,观此法教根本真如,名「胜流如」。
无性云︰「由所流教胜,故舍身命,求此善说」。新《中边》云︰「设有火坑等三千界,为求此法,投身而取,不以为难」。意同无性。
Δ卯四无摄受真如。
四无摄受真如,谓此真如无所系属,非我执等所依取故。
世亲云︰「于此中无计我所,无摄我所,如北洲人无有系属」。无性云︰「谓契经等法爱断故,不计我所,观此非自他摄」。新《中边》云︰「由通达此,乃至法爱亦皆断灭」。
又解︰今此中说,彼皆不尽理。应说此如无系属,非我执、我慢、我爱、无明、边见、我所见等所依、取故。但言「我所」,即性狭故。由缘法爱无故,我见等不依如取之。谓此真如但为境故,名为「我所」,余论说之。此中但说我境聚,故如不离。彼法我执起时,亦取如故。
今不于彼起我等执,但言我见,即不摄所;但言我所,即不摄见。今言「我执」,通见及所。上准此释。
Δ卯五类无别真如。
五类无别真如,谓此真如,类无差别,非如眼等,类有异故。
由生死、涅槃二皆平等,故无差别。《摄论》云:「相续无别如」。世亲云︰「谓于此中体无有异,非如眼等,随诸有情相续差别,各各有异」。即如不同身,各各有异。「相续」即身故,故如自他无别。无性云︰「非如色等相续差别」。或与世亲同,或与此论同。亦得谓唯一物,非如眼等有别类故。
《中边》云︰「此名为相续无差别义。由通达此,得十意乐平等净心」。
Δ卯六无染净真如。
六无染净真如,谓此真如,本性无染,亦不可说后方净故。
世亲等同。旧《中边》云︰「因第六地十二缘生因处观,于四谛染净因果,无有一法可染可净」。新《中边》云︰「由通达此,知缘起法无染无净」。非谓如也。由真如故,法无染净,名真如为无染净。
此论等谈如体,《中边》因如体谈法,非相违也。
Δ卯七法无别真如。
七法无别真如,谓此真如,虽多教法,种种安立,而无异故。
由离生灭细相现行故,虽多教安立,真如无别。世亲同。谓教安立为胜义、法界、善、不善等,此无别也。新《中边》云︰「由通达此,知法无相,不行契经等种种法相中」。
此依教谈如无异,彼依如谈教无异,绮互一边,亦不违也。由达此如,即空方便智发起有中殊胜行。
Δ卯八不增减真如。
八不增减真如,谓此真如离增减执,不随净、染有增减故。即此亦名相土自在所依真如,谓若证得此真如已,现相现土俱自在故。
无性云︰「谓法外无用,所以不增;诸法不坏,所以不减」。此即离遍计所执增,余二性减解。
又一解,与世亲同云︰「染法减时,而无有减;净法增时,而无有增」。即断染不减,得净不增。今此复别,「离增减执」故。
新《中边》云︰「由通达此,证得无生法忍,于诸清净杂染品中,不见一法有减增故」。即依如说法无增减也。
二自在依,如前已解,如文可解。然无性云︰「前诸地中,虽亦得此无差别住,然作功用,后乃得成。于此地中,能无功用,随用即成,故名自在」。
新《中边》云︰「有四自在︰一无分别自在;二净土自在;三智自在;四业自在。第八地中唯达初二,名无增减差别如故」。其相自在,名无分别,如彼疏解。
Δ卯九智自在所依真如。
九智自在所依真如,谓若证得此真如已,于无碍解得自在故。
《中边》云︰「由智自在,圆满证得无碍解故」。余论解同。
问︰此地已得智自在者,何故十度、十地修智?
答︰无性云︰「谓此地中,得无碍辩所依止故,分证智波罗蜜多,于一切法不随其言,善能了知诸意趣义,如实成熟一切有情,受胜法乐」。非谓全得智波罗蜜。
Δ卯十业自在等所依真如。
十业自在等所依真如,谓若证得此真如已,普于一切神通、作业、总持、定门,皆自在故。
业等即神通及陀罗尼、三摩地三种自在业,即身等三业。
《中边》云︰「随欲化作种种利乐有情事故」。
总持中:有文、义二持,持一切法文义。等至能持能断,随所欲,虚空藏等而能现前。此无性解,余义同此。
Δ寅三释妨难。
虽真如性实无差别,而随胜德,假立十种。
此即第三释其妨难。真如一味,何容分十?
真如实无差别,随其所证所生,能证「胜德」,「假立十种」。
Δ寅四废立。
虽初地中已达一切,而能证行犹未圆满,为令圆满,后后建立。
第四废立。初地中于十真如非不了达,未圆满故,后后建立,故立十种。行位有十,故圆满真如名,乃至如来十皆能了。如《中边》释,具广分别。
就解本颂中,初略,后广。就广中有二︰一明证得因;二明所证得果。
上来虽有四段不同,谓十地、十胜行、十障、十真如讫。总是第一明证得因。
自下第二明所证果。于中有二︰初牒前生下以发论端;第二正解所证得果。
Δ子二明所证果二。丑初牒前生下以发论端。
如是,菩萨于十地中,勇猛修行十种胜行,断十重障,证十真如,于二转依便能证得。
是初牒前起下所证二转依果。「二转依」者,菩提、涅槃。
Δ丑二正明所证果二。寅初约位辨所证不同三。卯初总举。
转依位别,略有六种:
就正明所证中有二︰初约位辨证;二正明转依。初中有三︰初总举,次别解,后料简。初总举所证位也。
此中资粮位初说,略开五位︰地前为二,十地为二,如来为一。下应当知。
Δ卯二别解六。辰初损力益能转依。
一损力益能转。谓初二位,由习胜解及惭愧故,损本识中染种势力,益本识内净种功能;虽未断障种、实证转依,而渐伏现行,亦名为转。
「初二位」者,在地前第一、第二位。此位「渐伏」,「亦名为转」。转之因故,能伏转故。「实证」得位,谓通达位、修习位等,故此非真。
世亲、无性《摄论》并第九云,有胜解者,是胜解行地,故在初二位。「及惭愧故」者,即二位中。世亲等解云︰「有惭愧故,令诸烦恼少分现行,或不现行;烦恼现行即深惭愧」。即惭愧者,是胜解行之胜相故。
今又解︰「由习胜解」者,是初位。初位信唯识增,故名「胜解」,未能伏唯识想。第二位能伏唯识想,少伏烦恼,名「有惭愧」,如前二位中解。
又「胜解」者,胜解数得决定故。信数初增,久不增故。由惭愧故,崇善拒恶,有二胜德,并通二位,故为能转体。此与《摄论》不同,不可一准,余文可知。
Δ辰二通达转依。
二通达转。谓通达位,由见道力通达真如,断分别生二障麤重,证得一分真实转依。
即通达位。在见道之中,已证一分转依,未圆满故。
Δ辰三修习转依二。巳初正显。
三修习转。谓修习位,由数修习十地行故,渐断俱生二障麤重,渐次证得真实转依。
谓「十地」中,即除初地见道,余初地及九地,即修道十地中也。
Δ巳二会违二。午初会摄论通达转在前六地。
摄大乘中,说通达转在前六地,有、无相观,通达真、俗,间杂现前,令真、非真,现、不现故。
以「有」相、「无相观,通达真俗,间杂现前」;或「真」现,「非真」不现:「谓入观时」。或「非真」现,「真」不现,谓出观时。「令真、非真,现、不现故」。又未能即空而观于有:有相观现,真不现;无相观现,非真不现。由此理故,「说通达转,在前六地」。
我今此论,约初通达断分别二障,证遍行真如,故说初地为「通达转」。
世亲《摄论》云:前六地真如为真俗观现不现因,故说通达转在前六地,亦不相违。
Δ午二会修习转在后四地。
说修习转在后四地,纯无相观长时现前,勇猛修习,断余麤重,多令非真不显现故。
《摄论》又说:修习转在后四地。由纯无相观长时现前,勇猛修习,断余麤重,多令非真不显现故。
四十八说:由第七地犹名为杂烦恼,未名不杂烦恼,非真犹有现时。但无相观长时,故说「多令非真不现」。非八、九、十地,非真有现时。得「无相观,长时」种类同故,说「后四地」为「修习转」。
我以十地断俱生二障麤重,渐证真如义等,说「修习转」在「十地」中,亦不违也。然此论中,乃言「多令非真不现」者,为简七地。二《摄论释》皆释言:唯有真现,非真不现,从长时说。然《摄论》本通得二解,不言非真定不现故。
Δ辰四果圆满转依。
四果圆满转。谓究竟位,由三大劫阿僧企耶,修集无边难行胜行,金刚喻定现在前时,永断本来一切麤重,顿证佛果,圆满转依,穷未来际,利乐无尽。
第四可解。彼此论同。
Δ辰五下劣转依。
五下劣转。谓二乘位,专求自利,厌苦欣寂,唯能通达生空真如,断烦恼种,证真择灭,无胜堪能,名下劣转。
第五亦同。通有、无学:一唯自利;二有欣厌;三唯达生空;四唯断烦恼;五唯证真择灭;六无胜堪能。
「真择灭」者,谓真如。由慧择得此灭故。「无胜堪能」者,无一切智等故。
Δ辰六广大转依。
六广大转。谓大乘位,为利他故,趣大菩提,生死、涅槃俱无欣厌,具能通达二空真如,双断所知、烦恼障种,顿证无上菩提、涅槃,有胜堪能,名广大转。
《摄大乘》说:即诸菩萨能趣证转故,如来已转,故彼不说。此六翻前,准前应悉。
「生死、涅槃俱无欣厌」者,大悲、般若常应起故。具一切智等,名「有胜堪能」。
Δ卯三料简。
此中意说:广大转依,舍二麤重,而证得故。
第三料简。颂中所取「转依」体者,唯「广大转」、「舍二麤重而证得故」。
不言圆满转者,圆满转对菩萨说;广大转对二乘说。又圆满转唯如来;广大转在菩萨。今明十地,取广大转,要地地中舍二麤重,方证得故。
又解︰既言取广大转,明圆满转亦在其中,略举一隅故。即六转依中,第一假立转,未得真转故。余五真名转,真实证得故。
第一约位解转依讫。
Δ寅二正解转依三。卯初总解转依二。辰初总标。
转依义别,略有四种:
下第二正解转依。于中有三︰第一总解转依;第二「虽转依义总有四种,而今但取二所转得」等者,简别本颂所说「转依」之言;第三辨此修习位能证,非已证。
第一总解转依名所目义。初总标,后别解。此为初也。
Δ辰二别解四。巳初解能转道二。午初解能伏道。
一能转道。此复有二:一能伏道,谓伏二障随眠势力,令不引起二障现行。此通有漏、无漏二道,加行、根本、后得三智,随其所应,渐顿伏彼。
下别解也,为四。「能伏道」,「通有漏、无漏」;三智中,通「加行、根本、后得三智」。「有漏」通六行;「无漏」者,且如因第三地无分别智,断定、法爱俱所知障势力,令俱烦恼亦不现行,名伏烦恼障。非别起道,名伏烦恼。所知障,可知。
又如离第三静虑欲,伏四定以上惑,入灭定,即是以后得智伏二障也。
或加行道能渐伏,根本、后得智顿伏;或根本、后得亦能渐伏,无加行道能顿伏者故。
问︰加行智通无漏不?
答︰不通。八地以上无加行智,亦无有漏心故。
问︰若尔,《对法》第十等如何通?金刚心有二︰一加行道摄;二无间道摄。
答︰无违也。以无漏心任运趣入根本智故,如前已说,名加行道,非加行智。加行智有作意趣求。彼但是前加行道,而非作意趣求,故加行智不通无漏。
或复《对法》据二乘等,通说金刚等心有二,非谓菩萨金刚心中有加行道,故加行智不通无漏。或说亦通无漏。八地等无者,无有漏加行智,能别深趣求者,八地以去有任运趣求故。
今此初说加行唯有漏心。如《对法》说:金刚心有「加行道」通无漏,不简菩萨故。
Δ午二解能断道二。未初简非有漏及加行智。
二能断道。谓能永断二障随眠。此道定非有漏加行,有漏曾习、相执所引,未泯相故;加行趣求,所证、所引未成办故。
以有漏心加行智及有漏后得智有四义:一是曾习;二相执所引;三未能泯伏、灭此相故,不能断惑;四或加行智是能趣求所证真如,趣求所引无分别智,未成辨故,不能断惑。由无分别智是加行智所引,真如是加行所趣求证,即由所引无分别智,能证所证真如成辨故,能断二障,非加行智。
问︰若加行智不通无漏,言有漏心已摄加行,更言加行,复何所须?若加行智通无漏,不须作此问答分别。
答︰以三智中,加行智亦无分别。此有漏道亦有加行、无间、解脱。前言「有漏」,摄彼三道,后言「加行」,为简三智中根本、后得智别,故复重说。
Δ未二明无漏心及二智。于中有二师义不同二。申初第一师唯根本为能断。
有义:根本无分别智,亲证二空所显真理,无境相故,能断随眠;后得不然,故非断道。
自下明其无漏心及根本、后得智。
此中初说,唯「无分别智」能断二障随眠,后得不然。设作无相观,相分「境相」仍有,故不能断;唯「无分别智」有此断能。诸经论中无说后得能断随眠,非诸菩萨见、修二道,前断所知,用根本无分别;后断烦恼,用后得智故。
Δ申二第二师后得亦能断迷事随眠三。酉初标宗。
有义:后得无分别智,虽不亲证二空真理,无力能断迷理随眠,而于安立、非安立相,明了现前,无倒证故,亦能永断迷事随眠。
「后得」「无力能断迷理」见、疑等「随眠」,而于安立、非安立谛相,明了现前,无倒证故,亦能永断迷事随眠。迷理随眠行相深远,要证彼理,方能断之。迷事随眠行相浅近,虽实有相观亦能断之。
Δ酉二引证。
故瑜伽说:修道位中,有出世断道、世出世断道。无纯世间道,能永害随眠,是曾习故,相执引故。
第五十五说修道位中有二种道:初即无分别智,后即后得智。后得智名「世出世」,如前数解此名。
以有漏道是纯世间故,「无纯世间道能永害随眠」。以有二因,如文可解。
Δ酉三结是。
由斯理趣,诸见所断及修所断迷理随眠,唯有根本无分别智亲证理,故能正断彼;余修所断迷事随眠,根本、后得,俱能正断。
诸见所断,虽有迷事忿等十法,二见疑(上三字余本作本作见断)顿断,故迷事之随眠,随理观一品断;此及修所断无明、二见,及此俱根本及随迷理随眠,无分别智断。余有贪、恚、慢、无明,及此俱随惑迷事者,后得智亦能断,行相浅近故。
问︰何为亦是根本断,亦是后得断?
答:不违理故。此唯二乘,非菩萨。非(非余本无)菩萨修道不断迷事烦恼(烦恼余本无)随眠故,即唯所知障是根本智断。烦恼障中通二智断,然为迷理身、边见等,各于自地第九品道时方顿断;而前八品既先断余烦恼,可起后得智断。第九品道时,起无分别智断,以迷理惑故。此约九品别起无间道断者。若不出观即断九品,唯无分别智断。八品之中迷事烦恼,不可一入(入余本无)观道中,前八是后得,第九是根本智故。即第六识中我见等俱生者,要第九品道方断;即虽无品数,非如七识金刚心断。
问︰彼金刚方断,有何妨耶?
答︰即有色、无色界有学圣者,起无漏道,却断下地我见等种过。若许尔者,有不还圣人应以现行润生妨。既许不还圣者种子润生,故先离下地欲时,其身见等并须断讫。不同第七识,不润生故。
由此应作四句︰有依下地断上随眠,如下地得圣,断上一切种识中随眠。有在上地断下随眠,如在上地取无学果,断下地第七识中烦恼种子;《瑜伽》等说,要金刚心,彼方断故。第三句可知。第四句者,除上三相。
或谓断所知障,不可说上下、自他地断故。然约缘缚、相应缚故,可说地断。此即在下断上,在上断下,于五、六、七识皆不能遮。不违理故,非润生故,非缚法故。
又解︰用后得智断,菩萨亦能。十地断所知障中,有执、非执。非执者亦名迷事,故亦许断,以障智故,虽未断本坚执之者,非执之者何妨先断?如烦恼障俱生者,以我见为首,故先断时未能断本,先迷事者亦可断故。断所知障,类亦应尔。
此等分别,妙绝古今,于诸论师实未闻也。即二障、六七识,合各得为四句。
问︰有漏曾习,未泯相故,不能断随眠;后得亦有相,如何断随眠?又此二智并各有相,此二何别?
答︰后得虽有相,非执所引,非缚所缘,又非曾得;取境相时分明亲证。有漏不尔,故不能断。如五通等异生、圣者,所证有异:净与不净,明与不明,各有别故。由如是等种种理故,亦即是彼二智差别。
Δ巳二解所转依二。午初持种依。
二所转依。此复有二:一持种依,谓根本识。由此能持染、净法种,与染、净法俱为所依,圣道转令舍染得净。余依他起性虽亦是依,而不能持种,故此不说。
前说依他,总名转依,今取持种,故唯第八。
Δ午二迷悟依。
二迷悟依,谓真如。由此能作迷悟根本,诸染、净法,依之得生圣道,转令舍染得净。余虽亦作迷悟法依,而非根本,故此不说。
依他起性,虽亦此依,非根本故,此中不说。
然无性等二《摄论》等,但以阿赖耶为转依。《对法》第十一︰「转依有三︰一心转,即真如;二道转,即前能转道;三麤重,即阿赖耶」。故此转依,略有二种。体宽《摄论》,彼无真如故;狭于《对法》,无彼道故。然道是此「能转道」中摄故,亦不狭于彼,余文可知。
「持种依」中,体唯在二乘及大乘有学位,唯有漏。若并佛说,即通无漏。此唯约现行、种子识不能持种故,又是「所弃舍」中摄故。
Δ巳三解所转舍二。午初解所断舍二。未初二障种子。
三所转舍。此复有二:一所断舍,谓二障种。真无间道现在前时,障、治相违,彼便断灭,永不成就,说之为舍。彼种断故,不复现行,妄执我、法。
「谓二障种」者,此出体。舍在何时?即无间道现在前位。
言「真」者,有二义︰一简有漏,不能断种故;二简后得、相见道等,「障、治相违」,如明与闇。
「说之为舍」者,此即染中名舍依他起性,由依他种断故,不复能生现行之心,妄执我、法现行。由此断故,说现行及种依他为断。
Δ未二所执我法。
所执我、法,不对妄情,亦说为舍,由此名舍遍计所执。
依他既断已,实我、实法自性本无。但对妄情,妄计于有。今妄情断,无境对心,假说此境亦名为断。由此道理,名舍所执,诸有处言断遍计所执者,义在于此。
然三性中皆有「舍」义︰一遍计所执,如此所言,不对妄情名舍。二有漏依他,此有二种︰一障法,如此中言障、治相违名舍;二非障法,下所弃舍中摄。三圆成实,此有二种︰一劣法,亦所弃舍中摄;二胜法,唯此不舍。故总言三性皆有舍义。
Δ午二解所弃舍二。未初总解金刚定时不生名舍二。申初种子。
二所弃舍,谓余有漏、劣无漏种。金刚喻定现在前时,引极圆明、纯净本识,非彼依故,皆永弃舍。
「谓余有漏」者,即二障种余,谓有漏善、三无记法种全、异熟生少分,除法执一分故。
「劣无漏种」,即十地中所生现行,及此种类中、下品种。
由金刚道引转「极圆」者,异前菩萨所依未圆满故。「极明」者,行相分明,异前菩萨智,彼不明故。或「极圆」简一切有学;「极明」简二乘无学。
「纯净本识」者,净者无漏,纯者无杂。非如因位七识等善,净而不纯,本识纯而不净;今此第八无漏相续,故名纯净。此现行识,非「余有漏、劣无漏种」依故,「皆永弃舍」。
Δ申二现行。
彼种舍已,现有漏法及劣无漏,毕竟不生。既永不生,亦说为舍。由此名舍生死、劣法。
此种舍已,现行彼法亦永不生。由此道理,名舍生死法及劣法。此乃总言,不简何念能舍。
此同《对法》十四说:「得胜无漏,亦舍劣法。如得果时,即舍于向」。如前已说。
既言「余有漏法」及「劣无漏」,金刚心舍,为此前舍,为此俱舍?
Δ未二无间解脱二道舍时不同二说二。申初无间道时舍。
有义:所余有漏法种及劣无漏,金刚喻定现在前时,皆已弃舍,与二障种俱时舍故。
第一师:前舍,与二障种俱时舍故。由有二障种:有余有漏及劣无漏。二障种既亡已,「余有漏法」及「劣无漏」如何得在?又种生现,既俱时生,种随障已亡,现如何犹有?又三恶趣果与惑业俱亡,何故「余有漏」法不随惑俱舍?有漏既前舍,及「劣无漏」亦应然。由此理故,金刚道生,有漏等灭,如明与闇不俱时生。
此师意说:金刚心中已得镜智,仍未名佛。未起解脱道证于灭故。诸无漏初起,邻近有漏,未名为佛。如见道舍恶趣因果同时。此师之意即说麤重与种,无间道生舍,解脱道生,但为证灭。
Δ申二解脱道舍时二。酉初立义。
有义:尔时犹未舍彼,与无间道不相违故;菩萨应无生死法故;此位应无所熏识故;住无间道应名佛故;后解脱道应无用故。
第二师说:金刚心生,「犹未舍彼」。犹余「有漏」,「与无间道不相违故」。麤重违转依,岂违无间道?又金刚心即劣无漏,如何此位劣无漏已无?又若此位,彼已舍者,「菩萨应无」诸「生死法」。生死法者,谓有漏法。谁言菩萨生死法无?生死法无,何名菩萨?又无有漏,应无所熏识,非善无漏可所熏故。若此位菩萨已「无所熏识」,即「住无间道,应名」为「佛」。若此位已名佛,解脱道生,应无有用。解脱道生,证极殊胜,转依圆满,无所熏识;故无生死法,无劣无漏,能断麤重,与无间道别,如前已说。故无间道非佛,解脱道名佛。汝今既金刚心已有是事,用解脱道何为?
次解前师之理云:若由二障种,有「余有漏」等,所以二乘、菩萨非无漏圆,以所知障种有故等者。
今难云︰应由无漏未满足,有漏犹在,故不名佛。此无间道位已无有漏、无漏圆生,何不名佛?
又种生现,必俱时生,如何种亡,其现犹有者?谁言此位,「余有漏」等其种已亡?我若种、现异时,可如所难。我亦种、现同时,但不违无间道故,所以与无间俱时舍。故汝所难,非预我意。由种、现异时,前已破故,此中不说。
此师意说:亦种、现同时。若亦说者,应成三说。今此许「熏」,明种生现同时,金刚心中犹有熏故。
又三恶趣果与业惑俱亡,如何此位断有前后者,前十一障中已言麤重违解脱道,即恶趣果与惑灭异时,何得今时率情为难?
Δ酉二结舍所以释。
由此应知,余有漏等,解脱道起,方弃舍之,第八净识非彼依故。
「余有漏」等,解脱道起,方弃舍之。以解脱道位,第八净识,非「劣无漏」、「余有漏」依故。前师欲释后难,思准可知。
然此二师俱不违理。「所断舍」中烦恼一分,「所弃舍」中「劣无漏」一分,通二乘有,余唯大乘。
又由前「能转道」中「能断道」,证「所转依」中「迷悟依」,方有「所断舍」及「所弃舍」少分,除「劣无漏」。「劣无漏」但由得胜舍劣故。
Δ巳四解所转得三。午初总举出数。
四所转得,此复有二:
此中有三︰初总举,次别解,后总结。此即初也。
Δ午二别解所显所生二。未初所显得涅槃果二。申初总出体。
一所显得,谓大涅槃。此虽本来自性清净,而由客障,覆令不显;真圣道生,断彼障故,令其相显,名得涅槃。此依真如离障施设,故体即是清净法界。
下别解中,二果别故,即分为二。涅槃中有二︰初总出圣人涅槃体,次别解释四种涅槃。初总出体,即此文是。
此简菩提,名「所显得」,文意可解。言「真圣道」者,谓真圣所起道名圣道。妙观察智为「能断道」,解脱道位,正证涅槃,有加行心为希求故。若非断道印证名「得」,通三智品,除成所作。若言证真理之圣道,于中唯正体智,非后得。此依「大」位,若通三乘,随其所应。由此涅槃在缠未显,离障方显。故体一如,约显成别。
Δ申二别解释四种涅槃二。酉初举数。
涅槃义别,略有四种:
第二别解四种涅槃。于中有二︰初总举数,次广解。此举数也。
Δ酉二广解三。戌初出四涅槃体四。亥初自性涅槃。
一本来自性清净涅槃,谓一切法相真如理。虽有客染,而本性净;具无数量微妙功德,无生无灭,湛若虚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与一切法不一不异;离一切相、一切分别,寻思路绝,名言道断;唯真圣者自内所证,其性本寂,故名涅槃。
下广解也。于中有三︰初出四涅槃体,次凡圣三乘辨别,后总结简。此即出体。
初涅槃中,文意可解。「谓一切法相真如理」者,此出体也。即七真如中「实相真如」理。彼云:二空所显,约诠所辨。涅槃依「得」显故,以相即真如,前第八卷解。此如《佛地》第三卷「清净法界」解。
「虽有客染」等者,释本来自性有十种义。「具功德」者,以能顺生诸功德故,功德性故,名为具德。凝寂湛然,故「无生灭」;众生真性,故「平等有」。法性与法,理非一异。如前第八已解释讫。
「离一切相」者,离所取相;「离一切分别」者,离能取相。「寻思路绝」,显唯内证,非麤心境。「名言道断」者,显真自相,非假名言所安足处,非言依故,异有为法。「唯真圣者自内所证」者,显能证者必唯胜人。「其性本寂」者,释涅槃名,以圆寂义是涅槃故。
下三中,出体义、释名等,准此解。
Δ亥二有余依涅槃。
二有余依涅槃,谓即真如出烦恼障。虽有微苦,所依未灭,而障永寂,故名涅槃。
显其因尽,苦依未尽,异熟犹在,名「有余依」。依者,身也。就实出体故,是「真如出烦恼障」。此中有余,约二乘说,以言「虽有微苦依」故。依谓依身。以其所离,显此涅槃。以大乘中难见相貌,从易处言。
Δ亥三无余依涅槃。
三无余依涅槃,谓即真如出生死苦。烦恼既尽,余依亦灭,众苦永寂,故名涅槃。
有漏苦果所依永尽,由烦恼尽,果亦不生,名得涅槃。亦就实出体,通三乘释。
Δ亥四无住处涅槃。
四无住处涅槃,谓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辅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乐有情,穷未来际,用而常寂,故名涅槃。
出「所知障」者,显唯菩萨得,非二乘。二乘不能出所知障故。「大悲、般若常所辅翼」者,出无住因,显缘此涅槃生智悲故,或由智悲缘证如故,于生死、涅槃二俱不住。缘此虽起悲智二用,体性恒寂,故名涅槃。
此即第一出涅槃体。
Δ戌二约凡圣三乘辨别四涅槃具不具二。亥初分别具不具。
一切有情,皆有初一;二乘无学,容有前三;唯我世尊,可言具四。
自下第二凡圣三乘分别涅槃具不具。于中有二︰初凡圣三乘具不具;二问答分别。
一切有情,若凡若圣者,「皆有初一」。由此经说一切有情平等共有本来涅槃。凡夫、二乘有学,未证后三涅槃;二乘无学、不定种性未入地者有初二;定性者有初三;直往入地菩萨有初及第四;无学回心入地菩萨有初二及第四;如来具四种。有此六位差别故。
若断缚得果及得位次,同时异时,各应广说。余者如文可解。即凡圣三乘具不具也。
Δ亥二问答分别三。天初问答佛有有余依二。地初问。
如何善逝,有有余依?
自下第二问答分别。于中有三︰一问答佛有有余依;二问答二乘有无余依;三问答断所知障得涅槃等。此第一问。
「善逝」者,佛也。「有余」三者,理可知故。
为此问者,若佛「有有余依」,应苦依未尽。
Δ地二答。
虽无实依,而现似有。
此答。虽无真实苦依未尽之有余涅槃,而示现为苦谛等,现似有有余涅槃。此即相同二乘苦解。
或苦依尽,说无余依;非苦依在,说有余依;是故世尊可言具四。
又解:与二乘别,约苦依尽,故名佛「无余依」。有非苦所依身在,故名「有余依」。以佛世尊具有无漏所依蕴在,「是故世尊可言具四」,如来亦有有余可尔。
Δ天二问答二乘有无余依三。地初外人问。
若声闻等有无余依,如何有处说彼非有?
下第二问答二乘有无余依。此外人问。若二乘有无余依涅槃,如何有处说彼非有?
即《胜鬘经》说无无余依故。彼言「世尊。二乘有余生法不尽,故有生;有余梵行不成,故不纯;事不究竟,故当有所作」等,乃至说言「去涅槃界远」,是故彼言无无余依。
Δ地二答三。玄初论主却质。
有处说彼都无涅槃,岂有余依,彼亦非有?
此中有三。初论主先却质也。谓《胜鬘经》说:彼二乘都无涅槃,岂有余依涅槃彼二乘亦非有?彼经如何言彼都无涅槃?彼云︰「唯有如来成就一切功德,故得涅槃;阿罗汉等不成就一切功德,故言不得」。言得涅槃者,是佛方便语。乃至广说。
彼经说二乘不得涅槃,彼经不简无何涅槃,既有余依二乘亦得,明知彼言有别意趣。
Δ玄二会解经文。
然声闻等,身智在时,有所知障,苦依未尽,圆寂义隐,说无涅槃,非彼实无烦恼障尽所显真理有余涅槃。尔时,未证无余圆寂故,亦说彼无无余依,非彼后时,灭身智已,无苦依尽无余涅槃。或说二乘无涅槃者,依无住处,不依前三。
依无性者,二解经文。此中论文︰前约有余,说无、说有。次约无余,说无、说有,后约无住,唯说于无。总依定性者,义意可解。
Δ玄三申明正义。
又说彼无无余依者,依不定性二乘而说。彼纔证得有余涅槃,决定回心求无上觉,由定愿力,留身久住,非如一类入无余依。谓有二乘,深乐圆寂,得生空观,亲证真如,永灭感生烦恼障尽,显依真理有余涅槃;彼能感生烦恼尽故,后有异熟无由更生,现苦所依,任运灭位,余有为法既无所依,与彼苦依同时顿舍,显依真理无余涅槃。尔时,虽无二乘身智,而由彼证,可说彼有。此位唯有清净真如,离相湛然,寂灭安乐,依斯说彼与佛无差;但无菩提利乐他业,故复说彼与佛有异。
下三申正义。依不定性等,余文易了。
「谓有二乘」者,简「不定性」「身、智」灭位。尔时虽无二乘身、智,而由二乘能证此灭,可说二乘有无余依。非有身、智在时,可说二乘名有无余依。依实「真如」说三乘无别;依「菩提」说三乘有异;亦可依「无住处」说三乘有异。然今且说「菩提」差别。
Δ天三问答所知障得涅槃三。地初问答应不得涅槃二。玄初外人问。
诸所知障,既不感生,如何断彼,得无住处?
下第三问答所知障得涅槃等。此中有三︰一问应不得涅槃;二问应得择灭;三问菩提障。
此外人问:诸所知障既不感生,如何断彼,得无住处?
无住处者,是涅槃;涅槃者,体解脱缚。其所知障既不能发业感生,「如何断彼得无住处」?前言断所知障得涅槃故。第二地犯戒愚是所知障,虽亦发业,但障所知,不招生故。
今为此难︰若全不发业,即无毁犯三业,非于尔时断烦恼障故。勿以《佛地论》第七说「及所发业,是所知障」,便谓发业能感于生。
Δ玄二论主答。
彼能隐覆法空真如,令不发生大悲、般若,穷未来际,利乐有情。故断彼时,显法空理,此理即是无住涅槃,令于二边俱不住故。
此是正答,其文可解。「令不发生大悲、般若」者,真如为所证缘起,复起后得智。后得智即「般若」。般若能起「大悲」,故于生死、涅槃二俱不住。如既智不证,悲亦不生故。
Δ地二问答应得择灭二。玄初外人问。
若所知障亦障涅槃,如何断彼,不得择灭?
下第二问应得择灭,涅槃即以择灭为性故。于中,初问,后答。此又外问。
Δ玄二论主答二。黄初答非五。宇初正答。
择灭离缚,彼非缚故。
答中有二︰初答非,后答是。初中有五︰一答;二征;三释;四难;五通。
此论主答。由慧简择,缚断得灭,名择灭故。由所知障不缚有情招生死苦,故断彼已,不得择灭。
Δ宇二外人复征。
既尔,断彼宁得涅槃?
外人复征,涅槃亦是解脱缚故。
Δ宇三论主答。
非诸涅槃皆择灭摄。不尔,性净应非涅槃。能缚有情住生死者,断此,说得择灭无为。诸所知障不感生死,非如烦恼能缚有情,故断彼时,不得择灭。然断彼故,法空理显,此理相寂,说为涅槃。非此涅槃择灭为性。故四圆寂诸无为中,初、后即真如,中二择灭摄。
此论主答。非一切涅槃体皆择灭。此若不尔,一切「涅槃皆择灭」者,即性净涅槃应非涅槃,体性非是择灭摄故。
「能缚有情住生死者」,「断」「得择灭」。此既不尔,故不得择灭等。余文易解,不劳烦释。
此中意说,涅槃性宽,择灭体狭,「非诸涅槃皆择灭」故。由此涅槃与彼择灭应作四句︰有是择灭,非是涅槃,谓断烦恼障因中所得灭;有是涅槃,非是择灭,谓本来性净及无住处,或六行得灭,是彼分涅槃,非择灭故;有俱者,谓有、无余依涅槃;俱非,可解。
故以四涅槃初后二种,谓性净、无住处,即体于真如上立。中间有余、无余依,二择灭摄,断缚得故。所依缚尽,初得果时名为择灭。所依后无,方显涅槃。后依无时,由前择力,故《对法》等说:恶趣果名见道断。《瑜伽》说是非择灭摄。
Δ宇四外人复难。
若唯断缚得择灭者,不动等二,四中谁摄?
第四外人复难。谓前说言所知障非缚,断不得择灭。即不动无为、想受灭无为,亦非断缚得,于四无为中是谁摄耶?
四无为者,《五蕴论》说︰一虚空;二择灭;三非择灭;四真如。
《百法论》、《瑜伽》等说六,加不动、想受灭。《对法》、《显扬论》说八,分真如为三性。因此则广明无为义者,如前第二卷、〈别抄〉等解。
Δ宇五论主通难。
非择灭摄,说暂离故。择灭无为,唯究竟灭;有非择灭,非永灭故。
下论主答。此二于四中,非择灭摄。《显扬论》第十八说,此二无为「暂时离系」,非「毕竟离系」故。
问︰设非择灭,云何暂离不复生故?
答︰择灭无为唯究竟灭,永害随眠,故非择灭中。《瑜伽》第五十三说:「非择灭法非一向决定。一向决定者,学见圣迹,于卵、湿二生、北拘卢洲、无想天、女人身、扇搋、半择迦、无形、二形等生,及于后有,若爱、若取,得非择灭,一向决定」。余则不定。以伏种子,令暂不生现,名非择灭。种子若遇余缘,便能生现,故更生也。由此非择有定、不定,故此中言有永灭者,有不永灭者。故此二不动、想受灭无为,既非是永灭摄,说「暂离」言,明「非择灭」。
「择灭」之中,有「唯」言者,显不通「暂离」义;「非择灭」中有「非永」言者,显不定义。
《对法》第二说︰「有二应断法,谓诸烦恼及此所依受变易、不变易。如其次第,当知烦恼断,建立择灭;二受灭,建立不动及想受灭」。此二受不生,亦名断。不言二无为择灭中分出,不可为难。
问︰既言无间道等,如何是非择?择者,慧也。无间生等岂非慧也?
答︰起无间等,若有漏,亦非择。若无漏不断漏种子者,定非择灭,有何妨也。
又此应征萨婆多师:不染无知,起无间道断,而非是择灭者,有何意不同有漏道?有漏道,彼宗亦得择灭故。
或复大乘起无间道,别断惑种,余缚因之果方永不生,故是非择灭摄,亦有何爽?
既尔,定知无余先得,所依后无,方显先灭名得涅槃,故择灭摄。如想受灭无为,后时显故,实得于前,无余亦尔。或由先断惑,后永不生故,此义应思。
Δ黄二答是。
或无住处亦择灭摄,由真择力,灭障得故。择灭有二:一灭缚得,谓断感生烦恼得者;二灭障得,谓断余障而证得者。故四圆寂诸无为中,初一即真如,后三皆择灭。不动等二,暂伏灭者,非择灭摄;究竟灭者,择灭所摄。
下第二解。此体虽非缚,而是涅槃障。「由真择力断障得故」,宁非是择灭?灭障得故,如烦恼灭,即二无为是择灭摄。
次会《显扬》十八文,彼说不动等二暂伏灭者,谓说伏惑得及无漏心灭惑位二时说故。此若约无间道断,解脱道得不动等,即《对法》第二等文为正,是择灭摄。若约伏惑得,灭定等上建立,即非择灭。如《显扬》等。如前第二卷抄,及《对法》第二卷抄解。
不动义,如前显说。
Δ地三问答菩提障二。玄初外人问。
既所知障亦障涅槃,如何但说是菩提障?
下第三问菩提障。外人问。此师说「所知障亦障涅槃」等,可解。
Δ玄二论主答二。黄初却质。
说烦恼障但障涅槃,岂彼不能为菩提障?
下此师答。初却质。以「烦恼障」亦障菩提少分智故,名障菩提。又为有此,菩提不起,故亦为障;何得以所知为难?文意可解。
若尔,如何诸圣教说二障障别?
Δ黄二正答。
应知圣教依胜用说,理实俱能通障二果。
诸圣教中依胜用说,此义不违,实各双障,如第一卷初抄解。
此解涅槃中第二段文,别解涅槃讫。
Δ戌三总结。
如是所说四涅槃中,唯后三种,名所显得。
第三总结。以三涅槃即「所显得」。以「自性涅槃」不由显故方得,「本来」寂故。唯有「后三」,「名所显得」,障灭显故。
Δ未二所生得菩提果三。申初出体。
二所生得,谓大菩提。此虽本来有能生种,而所知障碍故不生;由圣道力断彼障故,令从种起,名得菩提。起已相续,穷未来际,此即四智相应心品。
下第二明所生得。于中有三︰初出体,次义释,后总结。初出体,文可知。
Δ申二义释四菩提二。酉初问起。
云何四智相应心品?
此即义释。初问起也。
Δ酉二答释九。戌初出体辨智差别四。亥初出大圆镜智。
一大圆镜智相应心品。谓此心品,离诸分别;所缘、行相,微细难知;不忘、不愚一切境相;性相清净,离诸杂染;纯净、圆德,现、种依持;能现、能生身土智影,无间、无断,穷未来际;如大圆镜,现众色像。
第二别解菩提。菩提既四智,四智者何?于中有九︰一出体辨四智差别,二相应得智名非识等,三以体摄用,四转何识得何智,五明转智位次,六明本有始起,七明缘境各别,八明缘境而用有异,九指例余门。
《佛地论》第三解此诸名,有少差别,对彼文解,理可知也。
「圆镜」即「智」,持业释。「相应心品」言通相应法。「离诸分别」者,《佛地》云︰「离我、我所执、一切所取、能取分别」。境及行相,二俱叵测,名为「微细」。「不愚」者,不迷闇义,由此如来名一切种智及一切智。「不忘」者,恒现前义,由此如来成不忘失法。
自性明善,名「性相清净」。有漏永亡,「离诸杂染」。「纯净圆德」者,纯者无杂;净者离染;圆者满义。纯简因无漏,净简一切有漏,圆简二乘无学功德。「现、种依持」者,现行,功德之「依」,起功德故;种子,功德之「持」,持功德种故。
「能现、能生身土智影」者,自心、心所不缘著本质,如镜现余三智影等,名为「能现」;余色根等身土等法,名「能生」,亲照本质故。又自身土等法,亲缘之境,于识上现,名为「能现」。三智等法,亲缘不著,但从此生,名为「能生」。又自第八识上别种所生诸法,如自色、心等,名「能生」,依第八别有种故;第八若现他身诸趣等影,名「能现」,无别种生,但即识种,唯于识上现,名「能现」。以智为性,故为智影。
「无间」,就时;「无断」,就方。一切时能现一切方,能现一切处影故。
「如大圆镜现众色像」,《佛地经》云︰「如依圆镜,众像影现。依佛智镜,诸处、境、识,众像影现。平等平等,故以为喻」。
Δ亥二出平等性智。
二平等性智相应心品。谓此心品,观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大慈悲等,恒共相应,随诸有情所乐,示现受用身、土影像差别;妙观察智不共所依,无住涅槃之所建立;一味相续,穷未来际。
此据正义,七通无漏。「平等性」者,真如理,智缘于此,故言平等。此昔因中,有我执故,自他差别;今无我,故无住,自他平等。
「大慈悲等恒共相应」者,此摄十平等。今举慈悲,等余八位。
「随诸有情所乐示现」者,随十地菩萨所宜现也。谓为十地菩萨现身土影等。
「无住涅槃之所建立」者,由缘无住涅槃故,此识恒共悲智相应。涅槃名能立,悲智是所立,名为「建立」。或由此悲智所显真如,名「无住处」,即是建立无住处涅槃。《佛地论》云︰「建立佛地无住涅槃」。
更无变易,名为「一味」;无间断故,名为「相续」。余文易了。
Δ亥三出妙观察智。
三妙观察智相应心品。谓此心品,善观诸法自相、共相,无碍而转。摄观无量总持、定门,及所发生功德珍宝;于大众会,能现无边作用差别,皆得自在;雨大法雨,断一切疑,令诸有情皆获利乐。
神用无方,称之为「妙」。具缘诸法自共相等,名为「观察」。筹量境相,妙用胜故。「摄观无量总持定门」者,总持门者,陀罗尼门;定门者,三摩地门。虽余三智非无此德,入出诸禅,总持差别,胜余三智。此智能摄藏,故名为摄;亦常观察此总持定门,故名为观。陀罗尼门,如《瑜伽‧菩萨地》合有四种,故言「一切」。
「功德珍宝」者,谓六度、道品、十力等不共法。「作用差别」者,谓现神通等。
Δ亥四出成所作智。
四成所作智相应心品。谓此心品,为欲利乐诸有情故,普于十方,示现种种变化三业,成本愿力所应作事。
所作之成,成所作即智故。《佛地论》第七说。「变化三业」者,《瑜伽》九十八说不能化根、心。言三业者,似意业转,如后当知,名似心故。
以上并是第一出智体。以作用显体故,辨差别门。
Δ戌二相应多少门。
如是四智相应心品,虽各定有二十二法,能变、所变,种、现俱生,而智用增,以智名显。
第二释相应多少。明得智名非识所以。
「二十二法」者,遍行、别境、善法,并取心故。准前寻、伺,因通无漏。即妙观察二十四法,今说因果二位通论,故二十二是体。「能变」者是见分;「所变」者是相分。或识自体名「能变」;相、见二分名「所变」。或「能变」是种,因能变故;「所变」谓现,果能变故。
智者,决断了达之义。彼位决断了达相显,故「智用增」。
Δ戌三以体摄用门。
故此四品,总摄佛地一切有为功德皆尽。
第三以体摄用故。《佛地论》第三卷初,具明功德相摄,故此四智,总摄佛地一切有为功德皆尽。智为主故,说「智用增」,诸余功德,智差别故。
Δ戌四转何识得何智门。
此转有漏八、七、六、五识相应品,如次而得。智虽非识,而依识转,识为主故,说转识得。又有漏位,智劣识强;无漏位中,智强识劣;为劝有情,依智舍识,故说转八识而得此四智。
第四转何识得何智门。八、七、六、五等,如次而得。无性菩萨及《庄严论》说,且观智转五识等,此中唯转第六识得。《佛地论》中有二师说,彼非次故,说法断疑非五用故。广如《佛地》,不能繁引,与此无违。
转识得智所以,此中因解舍识得智因,更重成所转以识为主,例所转得以智为主。有二复次,初释可解。第二释中「识」是分别,「有漏位」「强」。「智」为决断,「无漏位」胜。转强为强,故言得智。此中因解舍识得智因,更重成名智所由。
Δ戌五转识得智位次门四。亥初转异熟识得大圆镜智位次二。天初第一师无间道舍义。
大圆镜智相应心品。有义:菩萨金刚喻定现在前时,即初现起,异熟识种与极微细所知障种,俱时舍故;若圆镜智,尔时未起,便无能持净种识故。
第五转识得智位次。此第八识,初说可解。若金刚心无无漏识,有漏已舍,无漏未生,应无能持净种之识,如前「所转舍」中诤。
Δ天二第二师解脱道舍义二。地初定位示因。
有义:此品解脱道时,初成佛故,乃得初起。异熟识种,金刚喻定现在前时,犹未顿舍,与无间道不相违故。
无间道与异熟识等俱灭故,既非障法,故不相违。
又《对法》第十,解金刚喻定无间灭,尽智等生,不言金刚心时尽智等起,如何说无间道位圆镜智生?此唯正义。种现同时,种现异时复有别释。
Δ地二示舍位成理。
非障有漏、劣无漏法,但与佛果定相违故;金刚喻定无所熏识,无漏不增,应成佛故。由斯,此品从初成佛,尽未来际,相续不断,持无漏种令不失故。
即前所言「余有漏」是,谓善、无记,体非是障,此名「非障有漏」之法。
无间生已,四智圆明,无所熏识,诸无漏法种更不增长,应成佛故。悲智无穷,故「尽未来际」。
前师解《对法》「尽智」生时文云:彼言无间位后,「尽智」等圆满而生。不言此时,此「尽智」等未起。
又「无间」者,是俱无间义,隔越尚称无间,俱时宁非无间?如异念言俱有等。《佛地论》中无此二说,彼文不辩何位心生故。
Δ亥二转染污意得平等性智位次二。天初初起位次。
平等性智相应心品。菩萨见道初现前位,违二执故,方得初起。
「见道初位现在前」者,真见道中此智即起。第六引生,非自力起。二障顿断,妙观察智、平等性智俱起,必同时故。
Δ天二数起位次。
后十地中,执未断故,有漏等位,或有间断。法云地后,与净第八相依相续,尽未来际。
若渐次断,平等后起。唯诸见道、十地间起,如上数明。法云地后,尽未来故,第八决定与一俱故。自力既胜,更不藉六引方起,故得相续。六入生空,七恒法空,平等转故。亦不同地、不同因位,一切皆同。
Δ亥三转意识得妙观察智位次二。天初生空观初起位次。
妙观察智相应心品。生空观品:二乘见位亦得初起,此后展转至无学位,或至菩萨解行地终,或至上位,若非有漏,或无心时,皆容现起。
此即初解生空观品。渐悟入者至「解行地终」。顿悟者「至无学位」,「或至上位」。上位者,谓至菩萨十地位中,顿渐皆尔。
既不障法空时,明法空观必带生观。加行入心,虽独法空,入必细故,必违其麤。此「非有漏」及「无心时」,通上诸位。
Δ天二法空观初起位次。
法空观品:菩萨见位,方得初起,此后展转,乃至上位,若非有漏生空智果,或无心时,皆容现起。
法空观品,要菩萨见道位方初起法空观品,准前所叙。若至佛位,有唯生观,或唯理非事,有唯事非理,或二俱观,皆自在故。余文可解。
Δ亥四转前五识得成所作智位次二。天初第一师说修道位得初起。
成所作智相应心品。有义:菩萨修道位中,后得引故,亦得初起。
如前四缘中已解。第一师云「菩萨修道位中」,第六意识「后得引故,亦得初起」;于净土中起五识故。《佛地论》等亦有此义。
虽言初地即亦得起,然非见道。见道后「修道」,「后得」智「引」方起,真相见道中不缘外事起麤识故。
Δ天二第二师说成佛方得起。
有义:成佛方得初起。以十地中,依异熟识所变眼等,非无漏故;有漏不共必俱同境,根发无漏识理,不相应故;此二于境,明昧异故。由斯,此品要得成佛,依无漏根,方容现起,而数间断,作意起故。
第二师说。如前四缘中已解。无别文义,故不叙之。
此中比量简过及释妨难,并如前解。《佛地论》有评义,取后解。
Δ戌六种姓本有始起门。
此四种性,虽皆本有,而要熏发,方得现行。因位渐增,佛果圆满,不增不减。尽未来际,但从种生,不熏成种。勿前佛德胜后佛故。
第六种性本有始起门。地前种增,入地二增;地前用增,入地体增,现起别故。余文可知。唯护法义。
Δ戌七所缘境界门四。亥初大圆镜智缘何境三。天初第一师说缘真如为境。
大圆镜智相应心品。有义:但缘真如为境,是无分别,非后得智,行相、所缘,不可知故。
第七所缘何境界门。初师可解,所以如文。
Δ天二第二师说缘一切法为境。
有义:此品缘一切法。庄严论说:大圆镜智于一切境不愚迷故。佛地经说:如来镜智,诸处、境、识,众像现故。又此决定缘无漏种,及身、土等诸影像故;行、缘微细,说不可知,如阿赖耶亦缘俗故。
《庄严论》说:于一切境皆不愚迷故。有俗不知,非不愚故。余文可解。
言「诸处」者,谓内六处;「境」者六境;「识」者六识。此十八界,或十二处,六根、六识并名识故。随身及土,定须缘故。
会「不可知」言「行缘微细」者,行相、所缘也。因既微细,果亦难知,非不缘俗。
Δ天三合会二说。
缘真如故,是无分别;缘余境故,后得智摄。其体是一,随用分二。了俗由证真故,说为后得。余一分二,准此应知。
言二智者,体是一,用为二。何故二俱生。缘俗名「后得」者,「了俗由证真」。证真为先,缘俗智生,故名后得。
《佛地论》又说︰「或似后得,名后得」。后得因中不证真故。或如后得因中缘俗,真观后生故。下准此解。
余所引文,勘《佛地论》。因有二类种,果位恒唯一种,便生二用现行者,未获述之。
Δ亥二平等性智缘何境。
平等性智相应心品。有义:但缘第八净识,如染第七缘藏识故。有义:但缘真如为境,缘一切法平等性故。有义:遍缘真、俗为境。佛地经说:平等性智,证得十种平等性故。庄严论说,缘诸有情,自他平等,随他胜解,示现无边佛影像故。由斯,此品通缘真、俗,二智所摄,于理无违。
此中三说所以,如文。缘十平等,故通缘真俗,第三说也。
Δ亥三妙观察智缘何境。
妙观察智相应心品。缘一切法自相、共相,皆无障碍,二智所摄。
文义易了。
Δ亥四成所作智缘何境。
成所作智相应心品。有义:但缘五种现境。庄严论说:如来五根,一一皆于五境转故。有义:此品亦能遍缘三世诸法,不违正理。佛地经说:成所作智,起作三业诸变化事,决择有情心行差别,领受去、来、现在等义。若不遍缘,无此能故。然此心品,随意乐力,或缘一法、或二、或多;且说五根于五境转,不言唯尔,故不相违。随作意生,缘事相境,起化业故,后得智摄。
引论文等皆勘卷数。如前已显。同类境故,说缘五境。不定唯尔,故不违也。
五识皆能缘六境,「不违理」故。行相浅近,「缘事」智故,但遮缘无为,如文证成。
Δ戌八缘境作用门。
此四心品,虽皆遍能缘一切法,而用有异。谓镜智品,现自受用身、净土相,持无漏种;平等智品,现他受用身、净土相;成事智品,能现变化身及土相;观察智品,观察自他功能过失,雨大法雨,破诸疑网,利乐有情。
第八缘境作用门。成事智,通现净秽土;妙观察智,通二土说法。
Δ戌九指例余门有多。
如是等门,差别多种。
第九指例余门有多。「如是等门差别多种」。《佛地》有四分心缘,如前第二解。诸智相见分别门,如前第九卷解讫。相应心所多少门,如前第三卷解。第八识,第四卷解。第七识,第七卷解。六识中及次前二十二法中解。
善无漏门,如随识中辨。假实分别门及摄诸功德门,此论虽无总明处,然随诸识已明讫,故不繁叙。
其间智依何定起,何受相应,转何界后,识后智生等,《佛地》虽无,如前已解。
上来总是第二别解所生菩提讫。
Δ申三总结。
此四心品,名所生得。
自下第三总结是「所生得」。此为结也。
就解所转得有三︰初总举「所转得」出数;二别解所显、所生讫;三总结故。
Δ午三总结前。
此所生得,总名菩提,及前涅槃,名所转得。
总结前也。就解转依中有三。上来第一解转依讫。
Δ卯二明本颂所说转依之言。
虽转依义,总有四种,而今但取二所转得,颂说证得转依言故。
自下第二明本颂所说「转依」之言。
总有四种,而今但取二所转得。余三转依非是果位,不可证故。设有真如及无漏道,不是证得果义,故不说之。
Δ卯三明十地当能证得二转依。
此修习位,说能证得,非已证得,因位摄故。
自下第三明此十地当能证得二转依,非已证得,要成佛方证故。此十地无间道,断障为因,解脱道方证于彼故。
上来解五位中第四颂,虽有广略不同,总是解十地修习位讫。
Δ庚五第三十颂究竟位三。辛初问起。
后究竟位,其相云何?
自下解第五位,谓究竟道。于中,初问,次答。此即问也。
Δ辛二举颂答。
颂曰:
此即无漏界 不思议。善。常 安乐。解脱身 大牟尼名法
颂中有三︰初一句出位体,次七字显胜德,余八字简二乘,显三乘别。
Δ辛三长行释二。壬初解颂三。癸初第一句此即无漏界出位体二。子初正解三。丑初总解。
论曰:前修习位所得转依,应知即是究竟位相。
初解颂文,后诸门分别。初中释四句文,即为四段,义乃为三。如判颂意,初中有二︰初正解颂初句出位体,后问答分别。解本颂中,初总解,次出体,后别释。此显位相也。
Δ丑二出体。
此,谓此前二转依果,即是究竟无漏界摄。
此下出体。「无漏界摄」,即菩提、涅槃二转依果,即是究竟位,颂名无漏界。
言「究竟」者,略有二义︰一简前四位名究竟;二简二乘名究竟。二乘虽亦得菩提、涅槃,非究竟义,非高胜故。
此略释第一句颂「此即」二字,兼究竟位「无漏界」讫。
Δ丑三别释二。寅初释无漏义。
诸漏永尽,非漏随增,性净、圆、明,故名无漏。
下释「无漏」义。「诸漏永尽」者,能除漏义。能证、所证皆能除漏,此即离彼相应缚义。「非漏随增」者,即是显非所缘缚义。
又「诸漏永尽」者,显离杂彼烦恼。「非漏随增」,离二缚义。
又初是染法自性断,后是离缚断;初性唯染,后通一切有漏。
言「性净」者,简二乘无学位善、有漏等。虽亦离二缚,而非「性净」,前有漏类故。有第七所知障漏俱,非「性净」故。言「圆」者,简一切有学,无漏因未圆故。「明」者,简二乘无学无漏,显彼虽圆果之极故,而非是明,非胜妙故。
又「净」简有漏,「圆」简二乘,「明」简菩萨。
无漏具五义性,名「无漏界」。余无漏等,虽亦名「无漏」,非究竟无漏。
此中虽解「无漏」之言,长读「尚」字,意乃为远也。
Δ寅二释界义。
界,是藏义,此中含容无边、希有大功德故;或是因义,能生五乘世、出世间利乐事故。
「界」者,藏义。无为功德,涅槃所藏;有为功德,菩提所含。或是因义,或为所缘,或为增上,展转传说,为利乐等。谓体「能生五乘世出世间利乐事」业,或为缘生作他「利乐事」。
何故经云「在缠名如来藏,出缠名法身」,此中出缠,方名为藏?彼约于位,此约于体;或彼依有障、无障以辨。此明本末,故不同也。
即是总解第一句讫。
Δ子二问答分别二。丑初问答四智心品如何唯无漏二。寅初外人问。
清净法界可唯无漏,摄四智心品,如何唯无漏?
下明问答中,有二问答,此为初问答。
外人问云:「清净法界可唯无漏」,是理法故;「四智心品如何唯无漏」?岂如来身皆唯无漏?
此除大众部等,余小乘难:法界理法既同择灭,可许无漏;非佛身中有为功德皆无漏摄,如何唯言是无漏也?
Δ寅二论主答二。卯初引证成理。
道谛摄故,唯无漏摄。谓佛功德,及身、土等,皆是无漏种性所生。有漏法种,已永舍故。
此论主依理答。六十八说:佛智、通等一切功德,道谛所摄。前已成立大乘圣教,所以为量。
Δ卯二正会释。
虽有示现作生死身、业、烦恼等,似苦、集谛,而实无漏道谛所摄。
如来示现叱呵身、语,现起入灭,现有背痛,似苦、集谛,而实无漏。
Δ丑二问答集论如何说十五界等唯有漏二。寅初外人难。
集论等说:十五界等,唯是有漏,如来岂无五根、五识、五外界等?
外人执教问云︰《集论》第三等说,十五界、十色处等唯是有漏。今言佛身唯是无漏。既尔,如来岂无五根、五识、五外界等?「等」者,等取十有色处、法处少分等。
今论主云:如来身土一切皆是无漏;《论》说「十五界」「有漏」摄,相违故难。
Δ寅二三师别答三。卯初第一师答。
有义:如来功德、身、土,甚深微妙,非有非无,离诸分别,绝诸戏论,非界、处等法门所摄,故与彼说,理不相违。
答有三义,此第一说。如来身土离能所分别、三七分别,绝名言戏论,非蕴、处、界、有情等所摄,不可言此五根、此五境等。今《大般若》大有此文,今三论诸师多为此解。故不可以「十五界等」「有漏」为难。彼言有漏,明非佛身。
《佛地》第一卷说,此师当第三义,彼亦无评。
Δ卯二第二师答五。辰初申宗。
有义:如来五根、五境,妙定生故,法界色摄。非佛五识,虽依此变,然麤细异,非五境摄。如来五识,非五识界,经说佛心恒在定故,论说五识性散乱故。
此第二说。文中有五︰一申宗;二外诘;三释难;四重问;五解征。第三段中有二解,初解中有五︰一穷问;二复征;三又解;四复问;五复释。
如来根、境,皆以意识妙定为先方变,本识随变。设第八变,妙定生故,法界所摄。非佛以外所余菩萨及异生等,虽依此佛所变上,变为佛身土。然佛变细,余变者麤。佛变细者,非五境摄。
他之所变,义有二途:一色或定色收,如来第八胜定所引故。何故第八定所引即彼五境之上他五识?不尔,五称散乱,五常缘故。理亦少难,熟思之也。佛五根、境既无,如来缘事五识亦非五识界。根虽非实,似其根相,故佛现有。他不变根故,但变似境,以相麤故,可受用故。
《无垢称经》及《十八不共法经》,如来之心恒在定故。大众部计,亦恒在定。《对法》第一说:五识身性散乱故。
Δ辰二外人问。
成所作智,何识相应?
此外人问。既无五识,「成所作智何识相应」?
Δ辰三论主释难二。巳初第一释难五。午初穷问。
第六相应,起化用故。
论主答。「第六」识「相应,起化用故」,非余识俱。
Δ午二复征。
与观察智,性有何别?
此外人问。既与六识相应,与观察智,体性有何别?不可一识,二智生故。
Δ午三又解。
彼观诸法自、共相等,此唯起化,故有差别。
此论主答。彼观察智,能观诸法自相、共相。此成事智,唯起化用,故二智别。
Δ午四复问。
此二智品,应不并生,一类二识,不俱起故。
外人复问。「此二智品,应不并起」。经论等说,无处无容同身同类一身二识许俱时生。今既一类第六识者,应不俱起。
Δ午五复释。
许不并起,于理无违,同体用分,俱亦非失。
此论主答。「许不并起,于理无违」。前后剎那别异起故,然行迅速,似二用俱。
第二解︰同一识体,义用分二,说二智俱,亦无有失。如一意识见色、闻声,一体义分,此亦应尔。
此第一解,成事智品与第六俱。
Δ巳二第二释难。
或与第七净识相应,依眼等根,缘色等境,是平等智作用差别。谓净第七,起他受用身、土相者,平等品摄;起变化者,成事品摄。
此第二解。或成事智与第七俱,依根、缘境是平等智差别用故。此平等智既能变起受用、变化二身,即为根、境而依之故。依此化他根境之识,唯平等用。起化用麤,化地前类,名成事智。起化用细,化地上类,名平等智。
Δ辰四外人难第二释。
岂不此品,转五识得?
此外人难。岂不即「此」成事智「品转五识得」,何言六、七俱?
Δ辰五论主依第二释再释。
非转彼得,体即是彼。如转生死,言得涅槃,不可涅槃同生死摄。是故于此,不应为难。
今者,但以彼生死灭,涅槃得显,名转生死而得涅槃;非涅槃性即是生死。我此亦尔,由转去因五识灭已,此缘麤事境识品生,说成事智转五识得。不以因中五识转作果中成事智品,成事智品即是五识。
此师若谓转五识得成事智品,便违《庄严》、《摄论》等说。即是第二师解。佛唯三界是实,余虚。「十五界等」文为正也。
Δ卯三第三师答三。辰初标宗。
有义:如来功德身、土,如应摄在蕴、处、界中,彼三皆通有漏、无漏。
第三师说。有三︰一标宗;二会违;三结正。此初也。
彼「蕴、处、界」等,「皆通有漏、无漏」,故佛蕴、处、界等三法,皆唯无漏。
Δ辰二会违并破前二。巳初会前师所引圣教二。午初会第一师所引教。
集论等说:十五界等唯有漏者,彼依二乘麤浅境说,非说一切。谓余成就十八界中,唯有后三通无漏摄。佛成就者,虽皆无漏,而非二乘所知境摄。
下会违,有二︰先会初师;后会第二师。
会初师文,《集论》第三等说:十五界唯有漏者,且依「麤浅」劣智之境体「说,非说一切,谓余成就」等,出「麤浅境」。
「佛成就者」等,显「非一切」也。但言「佛成」,即显菩萨「十五界」亦有漏者,依「麤」恶之境体,「浅」识智之境体说。或「麤」境体,「浅」是识用。即二乘等及十地菩萨之身,「十五界」唯「有漏」,「非说一切」凡圣有情「十五界等」皆唯有漏。
Δ午二会第二师所引教。
然余处说,佛功德等,非界等者,不同二乘劣智所知界等相故,理必应尔。
《大般若经》及处处经说,显非如彼执「界等相故」,表非下智所知境故。
Δ巳二遮破前师二。午初破第一师。
所以者何?说有为法,皆蕴摄故;说一切法,界、处摄故;十九界等,圣所遮故。若绝戏论,便非界等,亦不应说即无漏界善、常、安乐、解脱身等。
「有为」「皆蕴」,「说一切法」皆处「界摄」,诸论通文。说「十九界等」,《无垢称经》之所遮故。非如来根境,非十八界摄。此遮第一师计,如来根境非界处摄。
「若绝戏论故非界等」者,亦不应此颂说如来功德即「无漏界」,是「善」、是「常」,亦是「安乐」。亦不应名「解脱身」等。解脱身等,法身也。既可名者,故蕴、处、界理应可名。
又处处说:转无常蕴,获得常蕴,界、处亦然。宁说如来非蕴、处、界?故言非者,是密意说。
又《涅槃经》、《庄严论》等说:转无常蕴,获得常蕴,《胜鬘经》等说「如来妙色身」,故诸经中说为非色等者,是密意说。「密意说」者,显非麤浅智境界故。以上,皆是破前第一师计。
Δ午二破第二师。
又说:五识性散乱者,说余成者,非佛所成。
文意可知。破前第二师。
Δ辰三结正。
故佛身中,十八界等,皆悉具足,而纯无漏。
三结宗义。三师说中,此义为正。
Δ癸二次七字显胜德四。子初解不思议。
此转依果,又不思议,超过寻思、言议道故。
次解众德,有四︰一不思议;二善;三常;四安乐。先解第二句,解不思议有三释。
《摄论》第九,世亲等解,同无异见。此第一解,智之与境,皆具此二义。
微妙、甚深、自内证故。
别解「不思议」。又智微妙,性相甚深,其所缘境自内证故;又境微妙,唯甚深智能内证故。又二皆通。《摄论》唯有「内证」之言,唯解缘真如故。
非诸世间喻所喻故。
别解「不议」。绝比无方,故「不思议」,如《摄论》中以三义解不思议。
《显扬》十七有〈不思议品〉,亦不出此三,《瑜伽》等亦然,所以不述。
Δ子二解善三。丑初明二种顺益相。
此又是善,白法性故;清净法界,远离生灭,极安隐故;四智心品,妙用无方,极巧便故;二种皆有顺益相故;违不善故;俱说为善。
次二明善。颂言「善」者,白法性故。体白法故,异不善及无记。能断黑,故名白。若尔,此与有漏善何别?
以「法界远离生灭,极安隐故」,「四智心品,妙用无方」及「极巧便故」。无为、有为,二皆「顺益」,与有漏善差别。并「违不善」以下合其四义,故名善。
前第六卷,已解善讫。
Δ丑二外问如来岂无五根三境。
论说处等八,唯无记,如来岂无五根、三境?
此为外难。四智心品既唯是善,《对法论》第四说八唯无记,谓五根、三境。如来岂无五根等也。
Δ丑三论主三释如前答二。寅初总指如前。
此中三释,广说如前。
今论主答。此中三释,广说如前,如前有漏等三解。
Δ寅二辨身土实摄。
一切如来身、土等法,皆灭、道摄,故唯是善。圣说灭、道唯善性故,说佛土等非苦、集故。佛识所变有漏、不善、无记相等,皆从无漏善种所生,无漏善摄。
真如等五法,「皆灭、道摄」。「灭、道摄」者,诸经论中说既唯无漏,故此唯善。
又《对法》第六、《瑜伽》等说:有清净法界,非苦、集故。《摄论》亦然。此二解并前四,合则六解。
既尔,即佛所有眼等,皆是无漏善。似有漏不善及无记等,及似有漏善故,名之为善等,非实然也。
Δ子三解常。
此又是常,无尽期故。清净法界,无生无灭,性无变易,故说为常。四智心品,所依常故,无断、尽故,亦说为常。非自性常,从因生故;生者归灭,一向记故;不见色、心非无常故。然四智品由本愿力,所化有情无尽期故;穷未来际,无断无尽。
次三解常。此又是常,五法俱「无尽期故」。又真如「无生灭」,故常;「无变易」,故常,皆自性常故。
四智心品所依真如常,故常。其四智品,体无断及无尽,故说常。无断常者是报身不断常义。无尽常者是化身相续常义。《庄严论》说三种常故,如常施食、受乐等事。
「四智」「非自性常」义。从因所生者,谓修;从种生故。若初唯生,后不灭者,便违佛说。
「一向记」言:生者皆灭故。又若「色、心」是「自性常」者,不见说故,违比量故。
获得常色等者,「由愿力」「化有情」,是不断不尽「相续常」义。七十八、《解深密》第五说:「化身,有生起相故」。
「穷未来际」,亦释「不断无尽」常义,愿力常故。余文可解。
Δ子四解安乐。
此又安乐,无逼恼故。清净法界,众相寂静,故名安乐;四智心品,永离恼害,故名安乐;此二自性皆无逼恼,及能安乐一切有情,故二转依俱名安乐。
次四解安乐。无逼无恼诸有情故,非如有漏善,逼逐受生死,恼乱有情类,不令趣涅槃。又有漏法皆是行苦,逼迫性故,增烦恼故,故非安乐。如是等二转依果,俱名安乐。乐谓五乐,安谓五安,各有多种。
安之与乐,差别云何?
谓诸有漏乐,受乐而不安,麤动转故;有漏轻安,安而不乐,不能顺益得涅槃故。此安乐者,如第一卷疏解差别。
Δ癸三余八字简二乘显三乘别二。子初释解脱身。
二乘所得二转依果,唯永远离烦恼障缚,无殊胜法故,但名解脱身。
次解解脱身。于中有二︰初略,后广。「二乘所得此二转依果」,「但名解脱身」者,解脱生死及缚法故。以彼转依,无十力等殊胜法所庄严故,不名法身。
「殊胜法」者,断所知障,得无量功德依故。《解深密经》、七十八等说「真如为解脱身」言︰「世尊。二乘所得转依,名法身不?善男子。不名法身。当名何身?名解脱身。由解脱身故,说二乘与佛平等平等。由法身故,说有差别。无量最胜功德,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彼名真如是二乘解脱身,非五分法身中解脱身。五分法身中解脱身,体唯胜解数故,此无为解脱故。彼菩提果是五分法身中解脱知见身,不名法身。菩提及涅槃,俱离缚故,但名解脱身。
Δ子二释大牟尼名法身二。丑初正释。
大觉世尊,成就无上寂默法故,名大牟尼。此牟尼尊所得二果,永离二障,亦名法身:无量无边力、无畏等大功德法所庄严故。
次解在大牟尼名法身。「成就无上寂默法」者,梵言牟尼,此言寂默。寂默法者,离言法也,或离过故,名为寂默,通三乘解。成一切法性相离言不二法门,名为寂默。唯我世尊大牟尼尊二转依果,亦名法身,亦解脱身也。
言法身者,非三身中之法身也。佛得二名。离烦恼故,名「解脱身」;离所知障,具无边功德,名为「法身」。此中意说有为、无为,各于自身功德法依,名法身故。
Δ丑二释身三义。
体、依、聚义,总说名身。故此法身,五法为性,非净法界,独名法身,二转依果皆此摄故。
何故名身?「体」性义,「依」止义,众德「聚」义,具三义故,名为「身」故。故通三身,若别若总,离名相义。此亦《佛地论》有。余文可解。
Δ壬二诸门分别七。癸初三身别相门三。子初自性身亦名法身。
如是法身,有三相别:一自性身。谓诸如来真净法界,受用、变化,平等所依,离相寂然,绝诸戏论,具无边际真常功德,是一切法平等实性。即此自性,亦名法身,大功德法所依止故。
自下诸门分别,有七:初三身别相门。初总出法身中,复有胜义别立三身。一名自性身。「离相」者,无十相也。「寂然」者,寻思路绝也。「绝诸戏论」者,离语言也。诸佛自性,名「自性身」。有为、无为功德法依,名「法身」。
Δ子二受用身二。丑初自受用身。
二受用身。此有二种。一自受用:谓诸如来,三无数劫修集无量福慧资粮,所起无边真实功德,及极圆、净、常、遍、色身,相续湛然,尽未来际,恒自受用广大法乐。
「及极圆净常遍色身」者,众相咸备,名极圆;体离众患,名极净;无间无断,名极常;无所不在,名极遍;积集有碍之体,名色身。此功德之所依身:一是常,不断常故;二是遍,量同空故。
「相续湛然」者,言相续者,简自性身有生灭故;言湛然者,简他受用及简化身,彼时断故。
Δ丑二他受用身。
二他受用:谓诸如来,由平等智示现微妙净功德身,居纯净土,为住十地诸菩萨众,现大神通、转正法轮、决众疑网,令彼受用大乘法乐。合此二种,名受用身。
他受用中现身土,「由平等智」;现通说法等,由观察智。自、他受用法乐等,名「受用身」。变化不尔。
Δ子三变化身。
三变化身。谓诸如来,由成事智,变现无量随类化身,居净、秽土,为未登地诸菩萨众、二乘、异生,称彼机宜,现通说法,令各获得诸利乐事。
Δ癸二五法摄三身门二。子初第一师说。
以五法性摄三身者,有义:初二摄自性身。经说真如是法身故,论说转去阿赖耶识得自性身,圆镜智品转去藏识而证得故。中二智品摄受用身;说平等智,于纯净土为诸菩萨现佛身故;说观察智,大集会中说法、断疑,现自在故,说转诸转识,得受用身故。后一智品摄变化身。说成事智,于十方土,现无量种难思化故。又智殊胜,具摄三身,故知三身皆有实智。
第二五法摄三身门。第一师。「经说真如是法身」者,《佛地经》说。「论说转第八得自性」者,《摄论》第九说。转去藏识,得圆镜智,亦智殊胜。
「说平等智于纯净土为诸菩萨现佛身」者,《佛地论》云「如余论说」,竟不出是何论。《庄严论》说,然须勘抄。「说观察智大集会中」等者,《佛地》亦言「如余论说」,亦在《庄严论》,须勘抄说。「转诸转识得受用身」者,是《摄论‧智品》说。
「说成事智于十方土现难思化故」者,《佛地经》说「《庄严论》说」。又《摄论》智殊胜,具摄三身。
Δ子二第二师说二。丑初自性身四。寅初标举。
有义:初一摄自性身,说自性身本性常故。
第二师说。有二︰初自性,后余身。自性文有四︰一标举;二引证;三解违;四立理。「说自性身本常」者,《庄严论》说三种常,如《佛地论》第七等引。
Δ寅二引证。
说佛法身,无生灭故;说证因得,非生因故;又说法身,诸佛共有,遍一切法,犹若虚空,无相、无为,非色、心故。
「说佛法身无生灭」者,《佛地》云「《赞佛论》说」,然七十八、《解深密》亦有此言:法身无生灭,化身有起尽故。「说证因得,非生因」者,世亲菩萨《金刚般若论》说。
「又说法身诸佛共有」等者,《佛地论》云「诸经论说」。即《对法》第一、《摄大乘‧智品》等中亦有此说。
Δ寅三会违。
然说转去藏识得者,谓由转灭第八识中二障麤重,显法身故。智殊胜中说法身者,是彼依止彼实性故。
「然说转去藏识得者」,会第一师引《摄论》文。今以断麤重,显真如故。「智殊胜」文者,亦可解。以「法身」是智「依止」;「彼」智之「实性故」。
Δ寅四立理。
自性法身,虽有真实无边功德,而无为故,不可说为色、心等物。
Δ丑二释余身二。寅初标智摄。
四智品中,真实功德,镜智所起,常遍色身,摄自受用。平等智品所现佛身,摄他受用。成事智品所现随类种种身相,摄变化身。
「四智品中」下解余身,中有二︰初标智摄,后解释相。
Δ寅二解释相二。卯初释自受用身三。辰初引证。
说圆镜智,是受用佛。
解释相中有二︰初自受用,后他、化身。自受用中有三︰一引证;二解违;三说相。
平等智品,现他受用,以得妙理自他平等,别为化上机现身、土等。成事智品,随类化身、土等。妙观察智,于中说法。据实,二身亦四智俱现,岂圆镜智缘于二身不能亲著?今但相似后智用。
「说圆镜智,是受用佛」,此《庄严论》文。然前师如何解此文意?
转诸转识,得受用故。
「转诸转识得受用」者,《摄论》文。此文即证四智皆受用身。
Δ辰二解违。
虽转藏识,亦得受用,然说转彼,显法身故,于得受用,略不说之。
「虽转藏识,亦得受用」等者,解《摄大乘》不说转藏识得受用身。所以说为「法身」者,如前已解。
又说法身无生无灭,唯证因得,非色、心等。圆镜智品与此相违。若非受用,属何身摄?
圆镜智品是实「色、心」,与此非色、心违也。
Δ辰三说相。
又受用身,摄佛不共有为实德,故四智品实有色、心,皆受用摄。
「又受用身,摄佛不共有为实德」者,此据《摄论》文,出自受用身理。
Δ卯二释他受用变化身三。辰初立理。
又他受用及变化身,皆为化他,方便示现,故不可说实智为体。
下出他、化身。解他、化身等中有三︰初立理,次解违,后说相。
Δ辰二会违二。巳初解所引摄论文。
虽说化身,智殊胜摄,而似智现,或智所起,假说智名,体实非智。
「虽说化身智殊胜摄」等者,释前所以引《摄论》「智殊胜」摄三身文。然以自受用实智为体,唯他受用身等,不可说实,亦非智也。
Δ巳二解所引佛地经文。
但说平等、成所作智,能现受用、三业化身,不说二身即是二智。故此二智,自受用摄。
但说平等智、成所作智等者,释前所引「平等智现受用,成事智即现三业化身文。但明二智现二身,体非二身也。
Δ辰三说相四。巳初标举。
然变化身及他受用,虽无真实心及心所,而有化现心、心所法,无上觉者,神力难思,故能化现无形质法。
第三说他、化二身相。于中有四︰一标举;二立理;三引证;四会违。
论「然变化身及他受用」等,是「化现心、心所」。《佛地论》说,此实相分似见分现。《佛地》第七有二说,如彼,不能繁引。
Δ巳二立理。
若不尔者,云何如来现贪、瞋等?久已断故。云何声闻及傍生等知如来心?如来实心,等觉菩萨尚不知故。
「若不尔」者下,立理也。
Δ巳三引证。
由此,经说:化无量类,皆令有心。
下引证。「化无量类,皆令有心」者,化无量化人之类,皆令有心,为引他故,此《涅槃经》。
又说:如来成所作智,化作三业。
下《佛地经》。
又说:变化有依他心,依他实心,相分现故。
「又说变化有依他心」者,此《解深密经》文。又七十八同。
Δ巳四会违。
虽说变化无根、心等,而依余说,不依如来。又化色、根、心、心所法,无根等用,故不说有。
「虽说变化无根心」者,会违。即九十八说︰「于四事不能化:一根;二心王;三心所;四业及业果」。
又「无根等用」,不如色、声等,「故不说」化。不尔,香等亦应然。如五十四及五十三末,及前第二卷抄。因明化中化为何等法。
Δ癸三三身功德各异门。
如是三身,虽皆具足无边功德,而各有异。谓自性身,唯有真实常乐我净,离诸杂染,众善所依,无为功德,无色、心等差别相用。自受用身,具无量种妙色、心等真实功德。若他受用及变化身,唯具无边似色、心等利乐他用化相功德。
第三三身功德各异门。法身应以木石为难:彼亦不能起贪、恚等,应名具功德?
此顺生善法故,不得为例。
「常乐我净」等,应分别。「离杂染」,简有漏;「众善所依」,简有为无漏;「无为功德」,显无生灭。余如《枢要》,并取《佛地》第七。
Δ癸四三身二利门。
又自性身,正自利摄,寂静安乐,无动作故。亦兼利他,为增上缘,令诸有情得利乐故。又与受用及变化身为所依止,故俱利摄。自受用身唯属自利;若他受用及变化身,唯属利他,为他现故。
第四三身二利门。可解。
Δ癸五三身所依土分别门二。子初自性身依法性土。
又自性身依法性土,虽此身、土体无差别,而属佛、法,相、性异故。此佛身、土俱非色摄,虽不可说形量小大,然随事相,其量无边,譬如虚空,遍一切处。
第五三身所依土分别门。如《枢要》说,即法身亦名自性身。
「法性土」者,以「属佛、法,相、性」异故。以佛「义」是「相」:谓为功德所依止故,众德聚「义」故;二身自「体」故。「法」是「性」义,功德自性故;能持自性故;诸法自性故。「体」为「土」,「义」为「身」。
Δ子二余身依自土。
自受用身,还依自土,谓圆镜智相应净识,由昔所修自利无漏纯净佛土因缘成熟,从初成佛,尽未来际,相续变为纯净佛土,周圆无际,众宝庄严。自受用身常依而住。如净土量,身量亦尔。诸根相好,一一无边,无限善根所引生故。功德智慧既非色法,虽不可说形量大小,而依所证及所依身,亦可说言遍一切处。
「自受用身,还依自土」者,还随受用土。下二身随自土,亦尔。非离身别有土名故,如《枢要》说。然此功德随所依身,智慧随所证如法,亦可说言遍一切处。
他受用身,亦依自土,谓平等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无漏纯净佛土因缘成熟,随住十地菩萨所宜,变为净土,或小或大,或劣或胜,前后改转。他受用身依之而住,能依身量,亦无定限。
「随住十地菩萨宜」者,《十地经》说十地各有分量大小,广如彼说。唯见百佛,见百世界化佛,见百三千大千世界变化身土。
若变化身,依变化土,谓成事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无漏净、秽佛土因缘成熟,随未登地有情所宜,化为佛土,或净或秽,或小或大,前后改转。佛变化身依之而住,能依身量,亦无定限。
「净秽佛土因缘成熟」者,以化土中有净、有秽,非他受用土,故言净秽。他受用法乐增故,同自受用,俱名「受用」。化土虽复说法,神通增故,立「变化」名,法乐义劣。此《佛地论》广说,大精。
Δ癸六三身诸佛身土所化同异门二。子初总分别身土及所化有情共或不共。
自性身、土,一切如来同所证故,体无差别。自受用身及所依土,虽一切佛各变不同,而皆无边,不相障碍。余二身、土,随诸如来所化有情,有共、不共。
第六三身诸佛身土所化同异门。须勘《佛地》。此文一往,《佛地》大好。
Δ子二别解所化共不共相。
所化共者,同处、同时,诸佛各变为身、为土,形状相似,不相障碍,展转相杂,为增上缘;令所化生,自识变现,谓于一土有一佛身,为现神通,说法饶益。
共中,其实是多,见者谓于一土有一佛身故。
于不共者,唯一佛变。诸有情类,无始时来,种性法尔更相系属,或多属一,或一属多,故所化生,有共不共。不尔,多佛久住世间,各事劬劳,实为无益,一佛能益一切生故。
不共中,《佛地论》引弥勒菩萨根后熟等。又勘〈别抄〉,弥勒发心劫数长短,乃至广说。
Δ癸七明身土能变所变及见相同异二。子初明身土能所变二。丑初无漏二。寅初同识种生。
此诸身、土,若净、若秽,无漏识上所变现者,同能变识,俱善无漏。
第七门。于中有二︰初明身土能所变;二因解唯识见、相同异。此即初也。
「此诸佛身土,若净、若秽」等者,第八虽实皆通净秽,然约增胜现所得者。自受用者,唯净「无漏识」之「所变现」。唯佛能知变化,非余所知变故。
他受用身、土,体唯是净。然能变者通有、无漏。如来及十地中菩萨无漏后得所变,即纯净无漏。若十地第八识,若并五识及七地以前有漏观心,及有漏后得所变,即纯净有漏。无他受用土体是秽者,非有秽心之所变故。
问︰既许有漏识亦能变土,他受用土云何必唯净?
答︰本质,佛所变者非秽故,能变之者无烦恼秽故。无秽识故,所以所变之土唯净,通有、无漏。此据相似。若变化土,本质通净、秽,唯无漏。若随彼二乘等无漏心所变,即无漏。然彼无此事,彼无漏狭,不能缘身土等。若随彼二乘有漏心,并异生心所变,即有漏,皆通净秽。或二乘等后得不能缘,即唯有漏,通染、净,如螺髻梵王、舍利弗等,所见异故。
今此文中,总约三法一切有情为论。
纯善无漏因缘所生,是道谛摄,非苦、集故。
「纯善无漏因缘所生」者,此无漏相分,同能变识,一向是善无漏。相不离见,同非系故。以能缘心变似彼境,故说转与不转,理必须同,故说净与不净,理必须同。无漏心等顺益义胜,悲力广大,相分与见必同善性。一切无漏,法尔必善,故性必同。其性、相必皆顺理故,故性必同。非如有漏心,相、见性有别。言「因缘」者,是种子也。
Δ寅二简不同识种生。
蕴等识相,不必皆同,三法因缘,杂引生故。
「蕴等识相,不必皆同」,以蕴、处、界「三法因缘」,「杂引生故」。谓见分为心,相分非心,如第八相中根、境等,及六识所缘色等,以与见分非一类种生,故色、心等别。以不相违,故无漏所变相分法中有五蕴非如根等,即是相分纯种生故,与见分无漏及性同也。
与见杂种,故色、心蕴等亦各有异,乃至相应法相分相望亦然。由识起相等,同不系法纯种,唯无漏作用法;不同杂种生色、心等,不可有漏同无漏难。
Δ丑二有漏二。寅初同识种生。
有漏识上所变现者,同能变识,皆是有漏。纯从有漏因缘所生,是苦、集摄,非灭、道故。
「有漏识上所变现者,同能变识,皆是有漏」等者,「纯从有漏」种子生故,同是系法,所以言「纯」,故唯有漏。
问︰何故界系,见、相许别系,有漏、无漏必同耶?
答︰见、相虽界系别,仍相顺故。
Δ寅二简善等不同识种生。
善等识相不必皆同,三性因缘杂引生故。蕴等同异,类此应知。不尔,应无五、十二等。
善等三性,识之相分不必皆同。性相别故,有漏名等,势分转故,不顺理故,不能引相与见分必能令同。如鼻、舌、身识,见与彼相分非必同性。故与见分非必性同。见、相分中,三性因缘杂引生故,不可同性。作用别故,性不可同。如无漏缘使等,相分唯有漏。缘虚空等,能缘心通三性,相分唯无记;香等三境唯无记,能缘之识通三性等。若皆纯种唯一性者,三境唯无记等言,应不成失。不可说约第八所变唯说无记,三识所变,通三性,二境亦尔。以三识所变,三处摄故;应言通三性,诸论无文故。虚空、非择,例亦应然故。相分、见分不必同性。
性别既尔,「蕴等识相」,或相、见分同,或相、见分异,类此应知,亦不定故。若相分与见分,蕴等亦同,便无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别。既有三科别,明知相、见分,不必皆同。
《佛地论》说三身生灭门,化自、他身色、俱非等,化心亦尔门、三身相对四句门、生法二身摄三身门、十佛摄三身门。如彼第七。因解身土净秽,能变所变,即释唯识相、见异同。
上来已依略广及位等,明能变识等讫。
Δ子二因解唯识见相同异义三。丑初第一师解。
然相分等,依识变现,非如识性,依他中实。不尔,唯识理应不成,许识内境俱实有故。
自下解相见分或异同中,即明能变之识相见同异。第七门中,自下第二因解唯识。
论「然相分等」者,一解云︰等取心、心所所变现,所变名为行相。「依识变现」等者,虽似难陀二分义,少分有异。亲、疏所缘,二皆不实故。以疏所缘等取亲相,不即亲得,不为行相。此所现土,如识变故。
又立三分,并下有二复次解。
「依识变现」等者,次解「相分等」言,等取见分,识自体之所变故。此相、见分虽体是依他,识自体之用故,非如识性依他中实。识是根本自体故,彼是末、是用故。如日及轮,如灯及光,实虚异故。若「不尔」,应不言「唯识」,应言唯境,唯见分等。以许相、见与识自体俱实有故。此义应思。
设缘色等见、相,亦俱不实,不及于识。如缘过、未、虚空等识,相分虽有,非稍实法。见分非无,仍缘虚境。虚境行相是不实心,故见不及识自体分。识自体分唯缘于识,是根本故,证自体故,体是实有。其变似色等亦并不实。此师意也。
若尔,无分别智境相如何?
彼内证故,此所不论,如缘自体,余是外境,故不同如。设缘真如自体实有,非识所变,故真如体实。今论所变,故相、见假。
又纵真如是实有,以于境中少实有故,但言唯识,不言唯境。令心内证,是故不可例同于外。
《佛地》第四有此师义:许有三分依他性义。
Δ丑二第二师正说三。寅初标宗。
或识、相、见等,从缘生,俱依他起,虚实如识。
第二师说。识与相、见分,皆从缘生,因缘法故。此二与识虚实皆同,虽有缘去来等相,是依他故,与识不多别。
又此师意,但有相分与识一种虚实,不遮缘过未,但得似法。此是正义。
前师相、见即识种生,此师相分与识别种,见分与识同种生故。
若尔,应言诸法唯境,何言唯识?
Δ寅二释诸法唯境难。
唯言遣外,不遮内境。不尔,真如亦应非实。
论答︰「唯」言「遣」心「外」遍计所执,「不遮内」识所变之相分等。若不作此解,「真如应非实」有。真如既实,智境即实,智成能缘如,心宁容是假?若是假似者,应非缘真如;若非成假似者,见便亦缘实。故非心、境一向非实。以境是虚,言「唯识」故。若境是实,遣心外境,名「唯识」。即真如不离识故,非心外法故,亦唯识摄。
Δ寅三释唯识非境难二。卯初难。
内境与识,既并非虚,如何但言,唯识非境?
外人难。内境与识既并非虚,如何可言唯识非境?
Δ卯二答二。辰初境亦通外遍计所执。
识唯内有,境亦通外,恐滥外故,但言唯识。
答有二︰初云「识唯内有,境亦通外」,即「境」相分,「内」是依他;「外」是遍计所执。以非心所变法,说之为外。非体实有,名外。恐心内之境,滥心外之境,故但言「唯识」。又疏所缘缘亦是外,若言唯境,恐取心外之法,故此不论。
所执之心亦是境故,设不虑滥,言唯境亦得。为简外故,但言「唯识」。
Δ辰二由迷执于境起惑造业。
或诸愚夫,迷执于境,起烦恼、业,生死沉沦,不解观心,勤求出离。哀愍彼故,说唯识言,令自观心,解脱生死,非谓内境,如外都无。
下第二答。论云「或诸愚夫,迷执于境」等者,一谓所执为实,二谓亲取心外境。依此故言「迷执于境」。此意可解。
此第二师解唯识,《佛地》所无。为破执故,虽为愚夫,非心之理岂佛非有?即前二师许有相、见分义。
Δ丑三第三师解。
或相分等,皆识为性,由熏习力,似多分生。真如亦是识之实性,故除识性,无别有法。此中识言,亦说心所,心与心所定相应故。
第三师解。「或相分等,皆识为性,由熏习力,似多分生」等者,此师不许别有相、见义,唯一识性。由前「熏习力,似多分生」,似有相、见。即佛后得智无别相、见分。
有漏善心,因后得智有相、见者,有法执故。佛似见、相净秽土等,不作二解,故非所执。余作二解,故是所执。
又佛自在了妄执故,设变见、相,皆非所执。由往因中熏习力故,今果亦尔。佛证诸法不可言故,余则不尔。见、相皆执,不证不可言境故。
今此依余,不依佛说,故言「无别有」。或佛不现,余人自见。
若尔,真如非妄习生,应非唯识。「识之实性」,故言「唯识」。「故除识性,无别有法」。
Δ丙三释结施愿分三。丁初结释示正名。
此论三分,成立唯识,是故说为成唯识论。
「此论三分成立唯识」者,此下大段第三释结施愿分。即第二师解论文。谓初一颂半略明能变识相,次有二十三颂半广明唯识,后有五颂明唯识位。
以佛说法,初、中、后善,纯一、圆满、清白梵行,今同佛教,故言「三分」。如第一卷抄释,余文可解。
此中言「成」,即以教成;教之成,即以教成理。理实俱通。然依境、行、果,解「成」,如前解「理」体「分别唯识性相」义。
Δ丁二释亦名。
亦说此论,名净唯识,显唯识理,极明净故。
言「净」者,谓从喻显。如真如,虽本性净,若不修习,净无以彰教理俱得。如珠宝等,性虽光洁,若不磨莹等,无以出光。如苏迷卢,虽宝所集,无日轮回照,何以显光?此论亦尔。如前第九卷初抄故。
Δ丁三示本论名圆显颂旨施众共觉。
此本论名唯识三十,由三十颂,显唯识理,乃得圆满,非增减故。
已依圣教及正理 分别唯识性相义
所获功德施群生 愿共速登无上觉
颂四句中,初二句牒结上,后二句正回施发愿。
「由三十颂显唯识理,非增减」者,依三义配释,皆有非增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