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洋”二字的本义,互不相涉,更无厚薄之殊。但在中国历史上的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的交往发展中,它们不仅有文野的区别,而且有过新旧递嬗的关系。

古史上的“东夷”,指居住东方的夷人,即东方的部族;“夷”也泛指四方的部族,都是相对于“夏”“华”而言,所谓“严夷夏之防”。由于历代的互相征战和经济文化上的差异,夷戎蛮狄并举,均是对异族或外族的贱称。到了明清之际,被称为“红毛夷”或“白夷”的欧人东来,“夷”的范围扩展了。但是这些“夷”已大不相同,随着他们带来的事物,我们的祖辈除了正统地在语前语尾嵌上“夷”字外,也出现了“洋货”“洋钱”“西洋画”“西洋药”(指鸦片)一类词。“洋”不过说它来自远洋的东西,并不含任何高贵的特殊意义。

对“夷”较早提出异议的,是十九世纪二三十年代之交来往于澳门、广东的英国人胡夏米。

东印度公司职员礼士(Hugh Hamittion Lindary),通中文,为了便于在中国活动,易华名胡夏米。一八三二年三月,他与德国传教士郭士立驾船自广东北驶,经厦门至福州、宁波,窥探沿海城镇,六月径达吴淞口,要求递禀上宪,准其贸易。苏松太道吴其泰批复:“查该夷船(着重点是引者加的,下同)无在上海贸易之例,未便违例据情上转”,并将原禀退还。胡夏米认为这是对他的“凌辱”,上书抗议,说“大英国终不是夷国,乃系外国”,吴其泰去函解答:

中国自古该书传世,书内说得明白:南方谓之蛮,东方谓之夷,北方谓之狄,是南蛮、北狄、东夷、西戎,自古至今,总是照此称呼,况中华舜与文王都是大圣人,孟子尚说:“舜东夷之人也;文王西夷之人也。”岂是坏话,是你多疑了。

胡夏米不服,乃摭拾中国古籍复禀驳道:

大英国船主谨悉知为夷称外国的人称。大英国民人东夷:一者,贵国的古人称朝鲜东夷,夫英吉利民人的本地,向大清国西方;二者,大英国的属地方向大清国东西南北;三者,《大清会典》卷十一称苗、羌、蛮、貊等,居在中国与夷人同样;四者,苏东坡曰:“夷狄不可以中国之治治也,譬若禽兽然,求其大治,必至于大乱。先王知其然,是故以不治治之,以不治者,乃所以深治之也。”由此观之,称夷人者,为蛮貊而已矣。倘以大英国民人为夷人,正是凌辱本国的体面,触犯民人,激怒结仇。

吴其泰接到这一驳函,没有反诘,也不是置之不理,而是改变措辞,用“该商”代替“该夷”,再次函复,敦促他仍回“例准交易之广东”。(1)胡夏米纠缠了几天,还是驶离吴淞而去。

这是一百五十年前中外交涉中一个小小插曲,它虽没产生什么社会政治影响,却耐人寻味。此后至鸦片战争及以后的十余年间,只有在来往公牍中称其国名和官职,如“英吉利国领事义律”一类字样,或间用“洋”字,仍然一律使用“英夷”“法夷”“米夷”“夷酋”“夷商”“夷语”“夷船”及“该夷”等等,翻一翻《信及录》等书,即可了然。惟有太平天国的文书中已不称“夷”了。

“夷务”这个词应此需要大约就出现于道光年间。后来的《筹办夷务始末》中的“夷务”二字,显然是沿用道光年间开始流行的这个词而来。

“洋务”一词又是何时出现的?一八三九年七月(道光十九年六月)江南道监察御史骆秉章奏折中有“把持洋务”(2)句。一八四〇年七月(道光二十年六月)御史陆应谷奏中有“于洋务不无裨益”(3)句,是“洋务”之最早见于官方文字者。另外,旧传《英夷入寇记》钞本,亦作《夷艘寇海记》《夷舶入寇记》《英舶入寇记》,作者没有署名。《鸦片战争资料》书目题解中,以汤纪尚《盘薖斋文集》所说为据,认为是魏源作,即《道光洋艘征抚记》。《征抚记》是最后点定本,所以文词与钞本有出入。最值得注意的是,《征抚记》把钞本中的“夷”字通通改作“洋”字,如“洋馆”“洋人”“洋官”“洋兵”“洋炮”等等,并有“此洋务第一转机”句。亦为“洋务”一词之早见者。《征抚记》初撰于一八四二年《南京条约》签订后不久,魏源死于一八五七年,最后点定本当在四十、五十年代之交。

在咸丰帝的上谕中,一八五三年六月(咸丰三年五月)已有“向来洋务,均归钦差大臣两广总督酌量办理”(4)语。据此,在五十年代初,“洋务”一词已见之于皇帝的诏谕,但尚是不常见的偶用。

“洋”“夷”二词的正式交接点,则是一八五八年六月二十六日签订的《中英天津条约》。约中第五十一款规定:“嗣后各式公文,无论京外,内叙大英国官民,自不得提书夷字。”(5)这个规定不是不合理,但它是炮口下产生的苦果,是不平等条约的制造者要求的“平等”,要别人给他们以平等,却把极大的不平等给别人。

这个规定出现的当时,官绅和民间都有过强烈的或无可奈何的反映,姑举数例。

例一:就在《中英天津条约》签订的前月,广东在籍侍郎罗惇衍等对当地官场不用“夷务”,使用“洋务”字样,大为反感,曾上奏皇帝说:

缘人心愤夷已极,而地方官自夷入城以来,每讳言夷务,甚至文移公牍,称夷务为洋务,又称外国事务,不敢直言夷字。臣等再四商酌,应于关防内明刻“办理夷务”字样,方足鼓舞人心,现今刊刻完竣,业已随时盖用。(6)

这段话说明了两点:第一,广州在英法侵略军的占领下,当地官厅已公开以“洋务”代替“夷务”,就字义和往来称谓来说,这种代替是必然趋势,但它表现为屈从于侵略者的奴态。第二,一部分如罗惇衍这样的官绅,坚持旧日的传统,甚至特意在关防内明刻“办理夷务”字样,“随时盖用”,借以抵制“洋务”“外国事务”新词的流行,反映了“愤夷已极”的心理,但固执旧称,不一定合于事理。

例二:一八五八年十月九日(咸丰八年九月初三日),《中英天津条约》签订三个多月后,钦差大臣桂良等的奏折中说

英酋额尔金,因邸报内见上谕有夷船闯入天津字样,指为背约。奴才等查英国条约第五十一款开载,无论京内外叙英国官民,不书夷字,原非指明谕旨而言。奴才等现在备文照复,嗣后仍当照约办理。惟将来由军机处发出函件,凡关夷务者,可否饬令毋庸发抄,以昭慎密之处,出自圣裁。(7)

这里除了所说“原非指明谕旨而言”,仍是对皇帝不受任何限制的至尊和虚骄外,特别反映了桂良等人的态度是,公开文书“照约办理”,不使用“夷”字;内部有关“夷务”谕旨,仍照旧沿用,但不发抄,以免触怒洋人。恰好表明他们在对外关系上不能明辨是非,只图应付、苟且于一时。

例三:一八六〇年在英法侵略军攻入北京的日子里,一个署名“赘漫野叟”的人在其亲历的记载中说:

独约内一条,不许名之为夷,不可不知。日前崇文门外三转桥地方,有一傻子,立于门前,见夷人经过,指手大笑曰:“鬼子来也。”夷众立将此傻子毒殴,伤重垂毙,复入其家,举室尽被殴伤,毁坏什物。强梁至此,可不避其忌讳耶?(8)

这个例子,说明在外国资本主义强盗的直接凌逼下,为回避他们的忌讳,民间相戒不要使用“夷”“鬼子”一类惯用语,免招祸害。

此外,通过同外国人的正常交往和认识,凡对别国、别民族不够尊重的习惯词语,主张自觉地抛弃,一八五九年洪仁玕在《资政新篇》中写的一段话就很鲜明。他说:“凡于往来语言文书,可称照会、交好、通知、亲爱等意,其余万方来朝、四夷宾服及夷狄戎蛮鬼子,一切轻污之字皆不必说也。盖轻污字样,是口角取胜之事,不是经纶实际,且招祸也。”洪仁玕在香港多年,与传教士友善,加上太平天国的拜上帝教,他对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者和朋友还不可能很好区别。但他是忠诚于太平天国事业的,热爱中国,他指出“夷狄戎蛮鬼子”这些轻污字样,是“口角取胜之事,不是经纶实际”,无疑是启迪民族觉醒,发愤自强的正确议论。稍后王韬也说:“以时局观之,中外通商之举,将与地球相终始矣,此时而曰徙戎攘夷,真腐朽不通事变者也。”(9)对中国人来说,公开提出不要以“夷”称外国,可见不是始于清朝的官员,而是洪仁玕这类有见识的爱国知识分子。

由于历史的鞭策,论势论理,“夷其人,夷其事”的观念已不能不改变了。就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刚结束的一八六〇年冬天,清朝政府设“抚夷局”于北京嘉兴寺,旋即感到这个名称不合时宜,次年初就改设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查《文宗显皇帝实录》,一八六〇年左右的有关上谕,也已看不到“夷”“夷务”等词,而被“洋”“洋务”所取代了。

相应而来的,清朝好些官员也自动改变了用词。如兵部尚书沈兆霖,一八六〇年冬奏请咸丰帝回銮一折,劈头就说:“夫圣驾之移幸热河,与暂缓回銮,皆因洋务未定起见。”下文说明英法已从北京撤兵,理因回銮以安朝局,凡涉及对外事务的词语,皆用“洋务”。又如富文书舍木刻本——《洋务权舆》,由曾望颜所作的序文考之,此书刻于一八六五年(同治四年),序中并说:“是书初名《英吉利夷船入寇记》,骆吁门同年咸丰十年(一八六〇年)因中外通商议和,改题之曰《洋务权舆》。”骆吁门即骆秉章,时以湖南巡抚派赴四川督办军务,他深体时旨,断然把别人的书名改称。其后李凤翎(咸丰十年供职广东巡抚耆龄幕中)追记一八五八年初英军攻入广州,掠走总督叶名琛的经过,题曰《洋务续记》,以之为《洋务权舆》的续篇。这就更加明了继《天津条约》之后《北京条约》签订时,“夷”“洋”这种涉外用词的明显变化。随之,早期的资产阶级改良派和奕、曾国藩、郭嵩焘、李鸿章等人都相继使用“洋”“洋务”词语,原来的“夷夏”大防一变而为“华洋”并列之局。尽管这是一个无可回避的、令人气愤的历史事实,它却又是在蹒跚地向前行进的脚步。

由于语言词汇长期形成的稳固性,它的演变总是持重而缓慢的。就在“夷”“洋”替换已经成熟了的当时,那些乐道时务的大员,也还是“夷”“洋”掺用,不仅在不同的文篇中是如此,而且在同一文篇也前后互见。如曾国藩全集中,一八六〇、一八六一年(咸丰十年、十一年)涉及外国事务的奏折和书札,大都“夷”“洋”混杂使用,直至一八六二年(同治元年)的《议复借洋兵剿贼片》《筹议借洋兵剿贼折》等篇,才全易“夷”为“洋”。奕、李鸿章等人也没有超越这个轨迹。至于那些坚持旧称,绝口不谈“洋务”,甚至见洋楼而走避的人,那就不用说了。且看分朝编撰的对外关系档案资料《筹办夷务始末》巨帙,道光朝的编于第二次鸦片战争前夕的一八五六年(咸丰六年),其时“洋务”一词还不多见;咸丰朝的编于一八六七年(同治六年),同治朝的编于一八八〇年(光绪六年),仍然沿袭前称,不难看出主编人贾桢、宝鋆等清朝大学士对时局的态度。其后王彦威、王亮父子编纂的《清季外交史料》,实即光绪朝、宣统朝的夷务始末。据王亮说:“先公(王彦威)当季世,儤值枢垣,目睹国势凌夷,外交丛棘,爰竭二十年心力,搜集光绪六年至三十年之稿件,名曰《筹办洋务始末记》……亮以此编注重外交,因易署今名(指《清季外交史料》)。……并编集光绪季年至宣统三年之史料,连同卷首共得五十三卷。”(10)这里说明直到王彦威才把《筹办夷务始末》改称《筹办洋务始末》,但“洋务”一词也已过时,所以王亮又将他们所编的光绪、宣统两朝的洋务资料改称为“外交史料”。

如上所述,对外国资本主义事物称之为“洋”,为“洋务”,早已散见于鸦片战争前后的公私文字,至于公开而较广泛地使用,则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期形成的。一八五八年《中英天津条约》的规定及广州出现的情况,而一八六〇年签订的《北京条约》又申明《天津条约》完全有效,并加重了对中国的压迫,由此而来的是上谕和奏折以及书名的实际运用,有些人更就此发挥符合事理的议论,都证明了“夷”“洋”递嬗的时代关系。尽管到了“洋务”又被“外务”一词所代替时,仍有不少人在继续使用“夷”“夷务”一类字样,那是历史惰性的表现。

以“洋”代“夷”,以“洋务”代“夷务”,是封建传统精神及其价值的动摇。当时人们之所以要以“西用”卫“中体”,或者说以“西学”补“中学”之不足,都表明了这个无可绕越的事实。洋务运动就是在这样一种被动的新旧演变中登场的。“洋”“洋务”本来不过是区别于中国固有事物的概念,没有赋予任何高贵之意。但是资本主义比封建主义是大踏步前进了,客观上存在着彼善于此的差别。而且清朝的“洋务新政”年复一年,并没有取得成就,缩小中西的差别,中国仍然处处落后,事事仰人鼻息,于是“洋”字在人们的心目中日益放大,以至高不可攀。这是存在作用于意识,意识又上升为迷惘的云雾。我们新编的《辞海》,对“夷”“洋”二词只写了固有的字义和我们今天的理解,没有把它们的历史的特定含义写出来,查阅时总感到缺少了点什么。我们知道,鸦片战争后汉语的词汇补充了许多新词新语,有些陈词旧语消失了,有些词改变了原来的意义。“夷”“洋”的递嬗就是这种变化的重要标志。

“夷”“洋”交替的时代早已过去,“华洋”一词也早为“中外”所替代,所谓“西学”“洋货”也代之以学科和物类的区分了。历史的差距正在被历史消磨。但是“夷”“洋”相称的历史现象及其特定含义,不能随我们的意愿去改装或取消。相反,正视它们的递嬗关系和时代印记,恰可以帮助我们认识近百年的民族命运。如果说把别人称之为“夷”是自大,后来一切以“洋”为贵就是自卑。这种自大与自卑,不只是许多个人的表现,而是整个民族所处的地位和状态决定的。因为“夷”“洋”相称是多少个世纪或一个时代的民族语言,它们的递嬗又是近代中国社会新陈代谢表现的环节,决不同于浮泛的习语和一时的行话。阐明这种情况正是对历史的尊重。

(一九八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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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许地山编:《达衷集》,商务印书馆1931年版,第50—60页。

(2) 《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第1册,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191页。

(3) 《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第1册,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323页。

(4) 《仁宗显皇帝实录》卷93,第43页。

(5) 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1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02页。

(6) 《咸丰朝筹办夷务始末》第3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812—813页。

(7) 《第二次鸦片战争》(近代史资料丛刊)第3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531页。

(8) 《第二次鸦片战争》(近代史资料丛刊)第2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20页。

(9) 王韬:《弢园尺牍》,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93页。

(10) 《清季外交史料》末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