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士英、阮大铖把政权转移到自己手中以后,第一件事,便是企图与清谋妥协,不久派赴清廷的使节便出发北上了。当时派遣的使节是左懋第、马绍愉和陈洪范三人。陈洪范曾著《北使纪略》纪述奉使北行的经过。其中有云:

忽接礼部札付,奉旨召对。始知为吴三桂借(夷)破贼,顾大宗伯荐往北使,蒙皇上回(命)(召)对。国事多艰,惟命所之,义(不)敢辞。但使(命)甚重,非武臣可以专任,必得文(臣)同往。部仪兵部侍郎左懋第、太仆寺卿马绍(愉)(偕)行。以银十万两、金一千两、缎绢一万匹,为酬(夷)之(仪),因以祭告祖陵,奠安先帝后,封吴三桂为蓟国公。本镇恐(夷)情甚狡,事难(遥)度,就中机宜,必奉庙算,可以奉行,共疏(上)请,复蒙皇(上)召对亲切……[1]

从陈洪范的记载看来,当时派赴清廷使节的主要使命,是为了答谢清兵替明朝打退了李自成的农民军,并因便祭告祖陵,奠安崇祯皇帝,同时封拜开关延敌之吴三桂将军。很显然地,这三位使臣之中,陈洪范在“召对亲切”之时,已面奉秘密“机宜”,这就是要他通过吴三桂的关系,与满清谋妥协。不料当时清统治者气势方盛,黄金白银,并不足以满其贪欲;联兵西讨,亦不足以激其义愤;他根本不承认福王政府的合法地位。关于这一点从多尔衮致史可法书中可以看出,书中有云:“比闻道路纷纷,多谓金陵有自立王者。夫君父之仇,不共戴天。《春秋》之义,有贼不讨,则故君不得安葬,新君不得即位。所以防乱臣贼子,法至严也。”[2]这虽然是汉奸的手笔,但确是清统治者的意思。因此,对福王的使节,便毫无礼貌。同时吴三桂又已经“外施复仇之虚名,阴作新朝之佐命”。[3]也不与福王的使节见面,接受他们带来的封爵。陈洪范看见情势不佳,为了脱身,就把南朝的虚实完全报告清廷,所以后来左懋第、马绍愉在回来的路上被清廷截回,皆不屈而死,独陈洪范安然南返。夏完淳《续幸存录》云:“洪范与虏合谋,夤夜逃归,遂成秦桧之奸计。”《北使纪略》一书乃是陈洪范为自己洗刷而作。

北行的使节显然是失败了。吴伟业鹿樵纪闻》云:“陈洪范还,言王师必至”,[4]和议已无成矣。但这种结果是出乎马、阮意料之外的,而且这样的消息传到南都,也是后来的事。当北行使节出发以后,在马、阮等想来,清政府充其量也不过如“契丹和宋,多输以金缯,回纥助唐,原不利土地”。[5]而且正准备与清联兵西讨,问罪秦中,企图假借外力,完成其武力统一之迷梦。

当时,马、阮乃至南朝大多数的士大夫都有一种错见,他们总以为清统治者也和他们一样,对李自成的农民军,亦有不共戴天之仇。以为清兵的入关,真如多尔衮所云:“徒以薄海同仇,特申大义”,“以报尔君父之仇”。只有史可法知道清统治者是“乘我蒙难,弃好崇仇;规此幅员,为德不卒”。实际上,清兵之入关,不自此次始。其欲闯进中原,已非一日。当崇祯之世,清骑之屡犯冀、鲁,果何为乎?为“报尔君父之仇”耶?则崇祯尚高据宝座也。

诚然,在福王政府看来,李自成确为大逆不道;但在清统治者看来,则“闯贼但为明朝祟耳,未尝得罪于我国家也”。反之,他们正要利用明朝内部的矛盾,挥游刃以戳其要害。站在清政府的立场,福王政府与李自成,同为明朝人,亦即同为他的仇敌,固无所谓谁为正谁为逆也。多尔衮说得明白,他说:“今君拥称尊号,便是天有二日,复为勍敌。予将简西征之锐卒,转旗东征。且拟释彼重诛,命为前导。”又说:如果福王政府投降,则将“遣将西征,传檄江南,联兵河朔,陈师鞠旅,戮力同心,以报尔君父之仇,彰我朝廷之德”。总之,他对于福王政府与李自成,盖一视同仁,并无亲疏厚薄之分,同在剿灭的预算之内。所以多尔衮说:“兵行在即,可东可西。”[6]

自然,清统治者也想诱降一个,打击一个。但他知道诱降政策对李自成的集团是不可能的。因为李自成一直退到陕西以后,对清统治者的答复,还是六十万大军在潼关的反击。《明纪·福王始末》云:“大清兵攻潼关,伪伯马世耀以六十万众迎战。”即因李自成不能诱降,所以他又转而诱降福王政府中的将领。他深知福王政府中,除史可法外,都是一些无能之辈。只要史可法投降,江北四镇失其统驭,则福王政府即归瓦解。所以他写了一封信给史可法,要他劝福王政府投降。其中有云:

诸君子果识时知命,切念故主,厚爱贤王,宜劝令削号归藩,永绥福位。朝廷当待以虞宾,盛承礼物。带砺山河,位在诸侯王上,庶不负朝廷伸义讨贼、兴灭继绝之初心也。至于南州诸君子,贲然来仪,则尔公尔侯,列爵分土,有平西王(吴三桂)之典例在。惟执事实图利之。

但是史可法的回答,是“鞠躬致命,克尽臣节”。

清诱降史可法失败,又曾诱降高杰。《南明野史》云:“先是清朝副将唐起龙,其父唐虞时致书于杰,劝以早断速行,有‘大者王,小者侯,不失如带如砺,世世茅土’之语。杰皆不听。”[7]以后清肃王又致书高杰诱降,但因高杰出身“流寇”,富有爱国之心,终不为动。

以上情形,马、阮并非完全不知,然而总以为江、淮不能飞渡,妥协尚有希望;因为当时北行使节死难的消息,尚未传至南都也。

注释:

[1]《北使纪略》,第1页。

[2]三馀氏:《南明野史》卷上,第24、26页。

[3]蒋良骥:《东华录》卷八。

[4]吴伟业:《鹿樵纪闻》卷上,第9页。

[5]三馀氏:《南明野史》卷上,第24、26页。

[6]三馀氏:《南明野史》卷上,第2—25页。

[7]以上分别见三馀氏:《南明野史》卷上,第24、27、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