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士英、阮大铖等以北使既出,则清兵不致南下;左良玉专主上游,则“流寇”不致东窜;因而以为从此可以偏安江左,千秋万世。于是卖官鬻爵,贪污腐化,福王政府的政治遂不堪问了。
当时的贪污腐化,是从上而下,一贯到底的。福王本人就是一个贪污腐败的头子。据《南明野史》云:
时太后来自河南。帝谕户工部,限三日内,搜括万金,以给赏赐……又谕选内员及宫女,闾巷骚然。[1]
是时又将大婚,内府造皇后礼冠,需猫睛石、祖母绿及珠,自一钱以上者百十颗,商人估价数十万。
关于选宫女事,《明纪·福王始末》云:
庚辰,命选淑女,隐匿者邻里连坐。陈子龙言:“中使四出搜巷,凡有女之家,黄纸贴额,持之而去,闾井骚然。明旨未经有司,中使私自搜采,甚非法纪。”乃命禁讹传诳惑者。寻复使太监李国辅等,分诣苏、杭采访,民间嫁娶一空。[2]
又吴伟业《鹿樵纪闻》云:
丁未,选淑女黄氏、郭氏入宫,仍命再选,有母女自尽者。
据《续幸存录·南都大略》云:当时,福王“端拱宫中,后宫女子以千计”。又据孔尚任《桃花扇》所传,福王不但选淑女,而且把当时秦淮河的歌妓,也选了不少,在宫廷中组织了一个戏班。所以《南明野史》有云:“帝深居禁中,惟渔幼女,饮大酒,杂伶官演戏为乐。巷谈里唱,流入内廷。梨园子弟,教坊乐人,出入殿陛,诸大臣呼为老神仙。”[3]福王常住的宫殿,曾有一联云:“万事不如杯在手,百年几见月当头。”[4]
但是福王还感到声色不足以恣其淫乐,表示不满。同上书云:“除夕,福王在兴宁宫,色忽不怡。韩赞周言新宫宜权。福王曰:‘梨园殊少佳者。’赞周泣曰:‘臣以陛下令节,或思皇考,或念先帝,乃作此想耶?’”
当时马士英、阮大铖等则卖官鬻爵,公行贿赂。《南明野史》云:“士英请免府州县童子应试,上户纳银六两,中户四两,下户三两,得赴院试。又诏行纳贡例,廪纳银三百两,增六百两,附七百两。”是贪污已经侵入文化教育了。
至于各级官职,都有定价。《南明野史》云:“又立开纳助工例。武英殿中书纳银九百两,文华殿中书一千五百两,内阁中书二千两,待诏三千两,拔贡一千两,推知衔一千两,监纪、职方万千不等。”官有高低,价有大小,也许还有黑市。即因官可以买,所以当时百姓少而官僚多。时人为之语曰:
中书随地有,都督满街走。监纪多如羊,职方贱似狗。荫起千年尘,拔贡一呈首。扫尽江南钱,填塞马家口。
又有谚云:
都督多似狗,职方满街走。相公只受钱,皇帝但吃酒。[5]
又《青磷屑》载,当时有人书《西江月》一首于演武场云:
有福自然轮着,无钱不用安排,满街都督没人抬,遍地职方无赖。 本事何如世事,多才不若多财,门前悬挂虎头牌,大小官儿出卖。[6]
夏完淳曰:“朝事征诸野,太史陈风,时事可知矣。”[7]
除公开的买卖以外,还有黑市交易。《南明野史》载有曾降张献忠之明朝都督刘侨,即因贿马士英而复职。其礼物为“赤金三千两,女乐十二人”。士英接到礼物后,笑曰:“此物足以释西伯。”
马士英专有一人司理赃物。同上书云:“士英方黩货无厌,贿赂千名百品,日令门下僧利根次其高下。”同样,阮大铖的贪污,也不在马士英之下。因此当时的人民痛恨马、阮,比之“闯贼”。《南明野史》载:当时有人署马士英之门曰:
两朝丞相,此马彼牛,同为畜道;二党元魁,出刘入阮,岂是仙宗。[8]
《青磷屑》载:当时有人署司马门曰:
闯贼无门,(马)匹马横行天下;元凶有耳,(阮)一人浊乱中原。
在上者如此,下必有甚焉。于是军官也做起买卖来了。《青磷屑》有云:“扬州为高杰藩汛地,不隔碍不行,复以周某为理饷总兵,兴贩米豆,官私夹带,上下为奸,利之所入,不全在官。”[9]至于四镇将官,则白昼行劫,毫无忌惮。这真是乘火打劫,混水捉鱼,利用国难,大家发财。
当时福王又大兴土木,修兴宁宫、慈禧殿,及赏赐宴乐,皆不以节。因此而国用匮乏,苛捐杂税,乃乘时而出。据《南明野史》云:“佃练湖,放洋船,瓜议制盐,芦洲升课,税及酒家,每斤钱一文。”
马士英等一心搜括,不问别事。黄金白银,贿赂如山;翠袖红裙,歌舞彻夜;如有闲暇,则斗蟋蟀。《南明野史》云:“时羽书仓皇,士英犹与门下僧谈禅,斗蟋蟀,人号蟋蟀相公。”[10]
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不但大小名流相继告罢,即宦官之有人心者如韩赞周四十疏乞休,卢九德殿前痛哭。而群小盈朝,专饱私囊,置军费于不管如故也。当时史可法曾屡次上疏,劝告福王俯念人民艰难,勿忘恢复大业,一切从俭,以所有的人力物力用于战争。他说:
陛下践祚,初祗谒孝陵,哭泣尽哀,道路感动。若恭谒二陵,亲见凤、泗,蒿莱满目,鸡犬无声,当益悲愤。愿慎终如始,处深宫广厦,则思东北诸陵魂魄之未安;享玉食大庖,则思东北诸陵麦饭之无展。[11]
又说:
夫我即卑宫菲食,尝胆卧薪,聚才智之精神而枕戈待旦,合方升之物力而破釜沉舟,尚恐无救于事。以臣视朝堂之作用,百执事之经神,殊未尽然……至兵行讨贼,最苦无粮。似宜将内库本相,概行催解,凑济军需。其余不急工役,可已繁费,一切报罢。朝夕宴衎,左右献谀,一切谢绝。即事关典礼,万不容废,亦宜概从俭约。乞陛下念念思祖宗之洪业,刻刻愤先帝之深仇,振举朝之精神,萃四方之物力,以并于选将练兵一事。庶乎人心犹可救,天意尚可回耳。[12]
疏入,不报。
注释:
[1]三馀氏:《南明野史》卷上,第15、20页。
[2]《明纪·福王始末》,第19页。
[3]三馀氏:《南明野史》卷上,第27—28页。
[5]以上分别见三馀氏:《南明野史》卷上,第32、23页。
[6]应廷吉:《青磷屑》卷上,第9页。
[7]夏完淳:《续幸存录·南都杂志》,第13页。
[8]以上分别见三馀氏:《南明野史》卷上,第23、30页。
[9]应廷吉:《青磷屑》卷上,第9页;卷下,第17页。
[10]三馀氏:《南明野史》卷上,第28页。
[11]《明纪·福王始末》,第5—6页。
[12]三馀氏:《南明野史》卷上,第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