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潘汉年(1906年1月12日—1977年4月14日),1906年2月生于江苏省宜兴县陆平村一个破落的秀才家庭。因其父是乡间塾师,幼年便随父就读,毕业于宜兴第三高等小学。青少年时期,受到苏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影响,于1923年参加进步文艺运动。1925年,赴上海担任中华书局《小朋友》的校对和编辑工作。并于此时参加国共合作的国民党上海市静安区支部,又经王弼、阮仲一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7月,参加郭沫若、成仿吾等创办的左翼文化团体“创造社”。1921年4月,开始主编“创造社”的出版物之一A11周刊。1927年1月,参加北伐中的国民革命军。先后担任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机关报——《革命军日报》总编辑和总政治部宣传科科长。7月,大革命失败后,调往上海,在“创造社”负责编辑出版工作。1927年冬,调到中共中央宣传部,负责文化、出版、文艺界的联络统战工作。
1927年至1929年冬,上海进步文艺界间发生了一场激烈的论战。1929年7月,潘汉年在关于“无产阶级文学”的概念问题上,提出“要分别什么是无产阶级文学,应当看到创作的立场是不是以无产阶级自身阶级的观点形态出发”。他主张作家应参加革命实践,写自己熟悉的生活。在他的组织、推动和影响下,三十年代产生了许多不朽的名作。1929年10月中旬,潘汉年代表中共中央宣传部主持召开进步文艺界的座谈会,会上带头作自我批评,强调要立即停止对鲁迅的批评,扭转党在文艺工作方面的“左”倾宗派主义倾向,促进文艺界的团结。会上还推举包括鲁迅、郑伯奇在内的12人为“左联”筹备工作人员,负责起草“左联”纲领、征集会员、拟出发起人名单。
1929年秋至1931年夏,上海白色恐怖极端严重,但他仍坚持写文章进行斗争。在1930年2月10日出版的《拓荒者》第一卷第二期上,他发表了《新兴文学运动与自我批判》一文,主张进行文艺批评与自我批评,以统一各方面的思想。3月2日,中国左翼作家联盟(简称“左联”)在上海成立,潘汉年为“左联”的中共党团(组)书记。在3月10日出版的《拓荒者》第一卷第三期上,他又发表了《左翼作家联盟的意义及其任务》一文,阐述了新兴文学运动的任务,对某些分散的文学团体各行其事的做法提出了批评。这些文章的发表,对推动当时的文学革命起了重要作用。同年7月,中国左翼文化总同盟(简称“文总”)成立,他以中共中央文委书记身份,兼任“文总”党团(组)书记。左翼文化总同盟担负起统一领导文艺、社会科学方面的工作,并在文化战线上同国民党反动派和国家主义派、托派、现代评论派、新月派等进行了斗争。1930年秋冬,他调离文委,任《红旗日报》总采访,不久又调回中共中央宣传部,负责文化、出版方面的领导工作。同时他又是中国自由大同盟①的发起和主持人之一。
1931年1月,中国共产党六届四中全会后,潘汉年一度调任江苏省委宣传部部长。同年4月,中央“特科”负责人顾顺章叛变时,又调到中央“特科”任二科科长,专搞对敌情报,以保卫党的组织。为了顺利地完成这项工作,防止和打击叛徒的破坏,他派遣一批可靠的同志打入敌人阵营,侦察敌人的行动计划。使不少党的机关得以避免破坏,使一些干部得以摆脱敌人的追捕。他善于运用各方面人士广泛交际的情况,争取党外同情者转向革命阵营。曾经是“筹安会六君子”之一的杨度,经过教育和争取加入了共产党,并从事保卫工作。潘汉年在中央“特科”工作的两年中,为保卫驻上海的党中央机关和中央领导同志的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1933年,临时中央机关迁到瑞金。2月间,潘汉年经香港到瑞金后,被任命为苏区中央局宣传部长;同年6、7月,调任赣南省委宣传部部长。1934年,他作为中央苏维埃政府和工农红军的代表,去福建和蔡廷锴、蒋光鼐领导的19路军谈判,签订了停战抗日协定。同年底参加长征,任总政治部宣传部部长。遵义会议后,为了向共产国际报告中国情况,中央派他和陈云等化装经上海、海参崴去莫斯科。1935年7月共产国际“七大”之后,中共中央和红军发表了《八一宣言》,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又派他回国,到南京和国民党谈判停止内战,合作抗日。在整个谈判中,他坚持原则,维护党和红军的利益与尊严,谈判未成,返回延安。1936年下半年,党中央派他去西安面见张学良,要求同张联合抗日。“西安事变”后,他又作为中共正式代表,赴南京同国民党谈判关于第二次国共合作的问题。
抗日战争爆发后,潘汉年以半公开的身份,利用国共第二次合作达成的协议,同上海各界救国会、各爱国团体合作,组织合法的救亡团体。还奉命与国民党进行关于释放“政治犯”的谈判,使许多关押多年幸存下来的党团员和革命群众得以释放。在他的努力下,我党与爱国人士宋庆龄、何香凝、沈钧儒等建立了“心心相印”的统战关系,彼此紧密合作,共同进行抗日救亡工作,使上海的抗日救亡运动蓬勃发展。
1937年12月间,潘汉年奉命撤至香港。此后,他不顾个人安危经常往来于港、沪之间进行革命活动。1939年初,他到延安汇报工作,在得到中央的重要指示后,又经重庆、香港、返回上海。1941年1月“皖南事变”发生后,他几次从香港到上海,布置撤退新四军的负责干部到江北。1942年秋,他进入淮南根据地,任中共中央华中局情报部部长。后被饶漱石排斥,离开华中局去延安,参加中央社会部工作,并参加了党的“七大”。
抗战胜利后,潘汉年调到东北,不久又去香港,在中共中央南方局担任情报工作。在整个解放战争时期,他坚定地执行党中央的指示,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向党中央提供大量军事、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情报。1948年4月底,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号召后,他对于团结各界人民争取解放,作出了重大贡献。当时国民党特务云集香港,戒备森严,竭力阻挠、破坏我方活动。在这极其困难的条件下,潘汉年协助中共香港工委(华南分局),负责安排了350多位民主人士,分12批秘密离开香港,先后安全到达华北与东北解放区。同时,为了取国民党资源委员会和上海海关起义,还约请其主要负责人在香港秘密会谈。经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使他们带着大批的美援物资器材举行起义,连同档案资料,完整地移交给人民政府。这期间,他还帮助南京市委策动俞勃驾机起义成功。随后,又去香港策动中国、中央两家航空公司在香港的员工,驾驶12架飞机起义,极大地动摇了国民党的军心。
全国解放前夕,潘汉年到北平工作。南京解放后,他随军南下。5月27日,上海解放,潘汉年被任命为副市长,同时担任中共上海市委社会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副书记,还兼任上海市军管会秘书长,华东局统战部副部长等职务。他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协助陈毅做了大量工作,深得上海人民的爱戴。
1955年4月,潘汉年作为上海代表团副团长到北京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于4月5日突然被逮捕,以“莫须有”的罪名定其为“内奸”。196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所谓“内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后,因查无实据而被假释。“文化大革命”初期又被收监。江青、康生一伙操纵的中央专案办公室在没有发现新问题的情况下,决定将其永远开除出党,加判无期徒刑,与其爱人董慧一起,关押在北京秦城监狱。1975年,又被送到湖南省公安厅办的沫江茶场劳动改造。粉碎“四人帮”后,潘汉年曾写信给党中央,提出申诉、要求平反,但沓无音信。1977年2月,他的病情恶化,于4月14日逝世,终年71岁。
1981年3月,党中央责成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复查“潘案”。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肯定了潘汉年自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卓著功绩。决定撤销原审查结论,并提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原判,为其平反昭雪,恢复党籍,恢复名誉,追认历史功绩。
1983年4月14日,上海市委、市政府派市委组织部、统战部、纪委、文联的代表,及其亲友,将潘汉年夫妇的骨灰送往北京八宝山烈士公墓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