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继昌

龚继昌
  • 姓名:龚继昌
  • 本名:昌遇
  • 性别:
  • 国籍: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西岩镇金紫管区
  • 出生日期:1831
  • 逝世日期:1889
  • 民族族群:
  • 主要作品:

龚继昌(1831~1889),本名昌遇,号荣甫,族人称呼他“老学”,生于清道光十一年,城步县四都(今西岩镇金紫管区)龚家冲人。龚家几代均是乡村读书人,虽未及第,却也儒学有道,家殷富足,闻名山乡里外。龚继昌自幼长得身高体壮,性格强悍,放荡不羁,私塾老先生奈何不得,其父亦难管教,遂任其所为,弃学从武。10岁时为练武,出乡寻访名师,耗尽了家中资财,生活难以为继。龚继昌有着好侠仗义之心,凭自己的几分武功,一度混迹于江湖,颇有“绿林好汉”的名声。一次,有一伙强盗结伙抢劫了邻村祝家坊,龚继昌闻讯后义愤填膺,探明踪迹后,入夜冲入强盗窝中,将赃物抢出尽数归还穷人,其侠义行为被乡里百姓所传颂。因家庭生活所迫,龚继昌在农闲之余捉泥鳅、砍柴卖糊口。当时,城步乡村有部分农民去广西桂林挑盐兑换粮食,在妻子的鼓励下,龚继昌凭自己的一身力气,加入了“盐脚担”行列。他翻山越岭去桂林挑盐回城步卖,别人难挑百斤担,而龚继昌每担一百七八十斤,自此往返于湘桂边境。龚继昌每次挑盐过县城南门巫水河时,总要在蒋家团渡口杨卓镐的油炸粑粑店歇脚吃饭,次次赊账,但从不赖账。杨卓镐看他为人老实、忠厚、耿直,对他特殊相待,还不时为他垫充买盐本钱,两人遂成了“忘年交”。有一次,龚继昌从广西挑盐回来,正逢巫水河涨水,只好歇在杨卓镐店子里等待洪水消退过河。在酒酣耳热之际,龚继昌当着杨老板和众人说:“将来我若有出头之日,一定要在这里修座大桥,免得大家受渡河之苦。”众多盐夫讥笑他:“学伢崽吃饭都赊账,要是能修桥了,何苦跟我们做挑脚夫,怕是日头要从西边出来吧!”杨卓镐也半认真地逗龚继昌:“学伢崽,你将来当真到这里修座桥,我杨卓镐招待所有修桥工的住宿茶饭,不收半分三厘钱,就怕你没有本事,说话不算数!”龚继昌噎得应不出声,但心里暗暗地下了狠心:不修成一座大桥,誓不为人!

清咸丰二年(1852),21岁的龚继昌在广西全州投奔清廷名将刘长佑的部队,跟随刘长佑征讨镇压太平军,转战于湖北、江西、安徽等省。后又随曾国藩统领的湘军席保田部转战江西、湖南、云南、贵州数省。以龚继昌为首的部队攻克了贵州金溪、崇仁等县,因而以“战功卓著”升任为游击加参将军衔。他回到城步,在一都、二都、四都招兵买马,扩充兵源,成为席保田部最具实力的将领。同治三年(1864),龚继昌部在贵州生擒了太平天国领袖洪秀全之子洪福瑱,向清廷邀功。翌年,即被赏赐换花翎加提督衔,全家亦受诰封。

同治六年(1867),贵州咸同起义苗军进攻会同县,守将龚继昌领兵出战,苗军大败。龚继昌乘胜追击,执行清廷“擒渠扫穴犁庭”的残酷清洗政策,在贵州施洞等地区血洗苗寨,掠劫金银无数。同治十年(1871)冬,在贵州贞丰擒获并杀害了苗军首领岩大五。同治十一年(1872),龚继昌率部又参加了贵州乌鸦坡大战,苗民起义领袖张秀眉、杨大六,至此,贵州咸同苗民起义军被清军全部剿灭。龚继昌被清廷加授贵州省镇远府总镇将军,赏云骑世袭,后授湖北郧阳总兵。湖南巡抚上奏命其统带西路防营兼长胜水师,把守辰沅;同治十三年(1874),赴湖北郧阳任职,督造修堤。

龚继昌虽然军务在身,仍念念不忘当年许下的诺言,从贵州带兵回湖南时,用围剿起义军洗劫来的银两,沿途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现贵州铜仁、黎平经湖南靖州、会同、通道、绥宁至城步西岩金紫龚家冲一带,用青石板铺就的通道至今犹存,沿途的大小石拱桥300余座古迹仍在。老人们的传说和这些历史遗迹,印证了当年龚继昌修造湘黔大道的规模和宏愿。光绪元年(1875),龚继昌以总兵的身份来到城步蒋家团渡口杨卓镐的店铺里,对杨老板说:“我龚继昌说话是算数的,现在回来修桥了。你杨老板当年讲的话还算数吗?”杨卓镐看到龚继昌已今非昔比的态势,忙不迭地点头说:“算数!算数!你龚大人不惜万金修桥,我杨某人理当助力,桥工的食宿我全包了。”龚继昌当即委任部将吕赞臣为督修,动用劳工千余人,运石开料,开拓河床,筑基砌石。仅3年时间,一座高15米、宽4。2米、单拱跨度20米的5拱石桥建成。龚继昌又请来灵工巧匠,在桥上修造了木结构的风雨楼,模仿他在贵州云南所见的楼堂馆驿特色,飞檐斗拱,精雕细刻,彩绘廊枋。桥的两端又端坐四尊威武石狮,俯视着沿28级石板台阶拾级而上的来往人们,更显示出这座桥的壮丽和气派。这是龚继昌荣归故里的得意之作,冠名为“荣昌桥”。“荣”表示他的荣归之意,“昌”既是取其名,又是他期待自己更加昌盛,故乡更加昌盛的意思。桥的建成,既便利了巫河两岸的群众和南来北往的商贾,更为儒林城镇的建设与发展创造了极好的条件。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为修筑连通两岸的公路,拆除了桥上饱经沧桑的风雨楼过廊。1972年为扩建湘桂国防线,不得不把古桥炸毁。这座近百年历史的名桥便遗憾地消失了,如今只剩下两座防洪石礅和4只石狮与新桥相伴。

龚继昌还于光绪十五年(1889),捐资在城步县城南门靠近巫水河边修建了孔圣庙(即文庙),以播儒家风气。文庙占地10余亩,三梯级式仿宫廷建筑,加上圣人石牌坊,显得特别威严和气派。文庙已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光绪十五年适逢城步大旱饥荒,龚继昌为救助故乡民众,亲自从辰沅押运米粮到县内赈济,生者给棉衣粮食,死者给棺材安葬。对龚继昌的义善之举,四乡群众均有口皆碑。

同年,龚继昌在湖北郧阳与一官商争夺妻妾,对方怀恨在心,以龚继昌借督造河堤之机贪污救灾银饷为由向清廷告发。清廷认定龚继昌贪污官饷大罪,于光绪十五年冬,将龚继昌处死,终年5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