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天柱

金天柱
  • 姓名:金天柱
  • 别名:字北高
  • 性别:
  • 国籍:
  • 朝代:清代
  • 出生地:江苏江宁(今南京)人
  • 出生日期:1690
  • 逝世日期:1765年
  • 民族族群:回族
  • 主要作品:

金天柱(1690~1765年),字北高,江苏江宁(今南京)人。生于穆斯林世家,家庭条件优越,从小学习伊斯兰教经典和儒家书籍,知识面广,视野开阔。雍正四年(1726年),金天柱36岁,“因祭扫父墓入都,适逢前任馆卿许出示招考收录”,从此,他“任翰林院四译馆正教序班教习共达二十多年”。其中,1735年他通过省级科举考试,1737年他荣升为翻译掌教。关于他的子孙,史料中仅有两条线索,一是据他的好友陈大韶说,他的两个儿子“于官署受庭训而挥毫如意”;二是近代的教育工作者金世和(南京人)自称“北高为世和先人”。

在终明一代至清初,统治者采用了一系列的民族同化政策,导致的后果是穆斯林的行为方式得不到社会的认可,阶级矛盾、民族矛盾越积越深。《清真释疑》就是金天柱针对当时社会上对伊斯兰教及穆斯林行为方式的种种物议逐一解答的著作。据作者所记,“至乾隆二年(1737年)叨沐皇上豢养之深恩,得受译学之掌教,而又身隶回回馆师。训课本教字书,其于风俗人情、伦常日用正当讲明”。也就是在这一年,他结合自己工作的性质,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将《清真释疑》的初稿撰写了出来,又经过反复地修改润色,于乾隆三年(1738年)定稿。然而,直到乾隆十年(1745年),《清真释疑》并没有刊印,作者又写了一篇向友人求序的文章,这就是《书叙》。于是,为《清真释疑》作序的有南京同乡胡汇源,有云南同学马廷辅,但我们还是无法肯定《清真释疑》面世的准确时间,宽泛一点说,应当在1745年~1781年(乾隆十年至乾隆四十六年)之间,确定下限的依据是发生于1781年的“海富润事件”。据史料记载《清真释疑》的原刻版于清道光年间,在南京被战火烧毁,原版本也很难寻觅,我们现在所读到的是光绪二年(1876年)的重刻版本。《清真释疑》是中国伊斯兰教教史上成书较早的珍贵的释疑性文献,在今天看来,这部著作仍然具有珍贵的史料价值,其基本思想是提倡宗教开放,反对迷信邪说;主张积极进取,反对不劳而获;强调民族团结,反对相互猜忌。

金天柱生长于一个富裕的宗教知识分子家庭中,自幼受到伊斯兰教和儒家文化的熏陶,36岁步入仕途,做了四译馆的教习,47岁时被提拔为翻译掌教兼任回回馆教师,他的职业就是“训课本,教字书”,把散布在文献典籍中的“风俗人情、伦常日用”一一讲清楚,以便让人们沟通思想,相互理解,消除隔阂。《清真释疑》成书定稿的1738年,金天柱48岁,已经在四译馆供职12年,可以说,他这半辈子的人生之路走得较为顺利。与先辈王岱舆马注刘智等人有些不同,他生活于京都官府衙门,从事教学、翻译工作,接触社会阴暗面不多,身上较少世故,有棱有角。从著述风格来看,金天柱似乎比其他人显得更为硬朗一些。所以,有学者认为《清真释疑》是一部内容丰富、说理透彻、战斗性较强的鸿篇巨制。

作为一名宗教知识分子,金天柱虔诚信仰伊斯兰教,他认为“天地间一物必有一主,物无定主,则起而争”,而最大的最根本的主宰就是真主。真主“超然无极,凡同天地万有而生,皆为受造之物,独主宰为行造之主”,真主“斯须不离天地之内外”,真主“无似无像,亦如人命之在人身,有何比似,孰能见诸?”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真主的迹象,而每一事物又都有它自己的主宰,所有的主宰又都隶属于真主,唯真主之命是听,“非敢妄施毫末之减增,而夺主宰(真主)之衡量”。不论是大到风云雷电、日月星辰,还是小到花草树木、禽兽蝼蚁,概莫能外。金天柱运用形式逻辑的推理方式,引用大量鲜活的事例,生动形象地论证了“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的命题。同时,他又鞭笞了社会上存在的一些迷信邪说,他认为“前辈之人,原以神道设教,欲以儆吓愚顽,非实有其事也”,人们向自己制作的土木之物叩头膜拜,是自愚自欺。他指出:穆斯林敬主、拜主,绝非带着功利思想去邀福,因为真主无亲疏,真主至公无私,只有美好的品德才是获得真主佑助的前提条件。就这样,金天柱一方面在挞伐诸神、抨击邪说,另一方面,他把一切事物的运行都归属于一种理念,即超乎寻常的总规律式的真主。

对于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的宗教来说,我们不好用“先进”、“落后”之类的词来形容,实际上许多宗教只顾及人之个体,而伊斯兰教在顾及人之个体的同时,又顾及人类社会,是集宗教、道德、政治、法律于一体的思想理论体系,这就是金天柱挞伐诸神,以儒诠经的立足点。他说:“使吾教之道,无君臣,无父子,则当变;无夫妇,无昆弟、朋友,则当变;无供税,无长幼,无仁义礼智,不待子言,宜变之久宜。”他又引用好友陈大韶的话说:“观其教是仍然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之教也,依然士农工贾之人也,无以异于儒也。”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越来越深刻,思想也越来越复杂。社会的进步,是由人类永无穷尽的欲望来推动的,可是,人类欲望的无限高涨,造成了人类社会的诸多罪恶,一些富有睿智的先贤为了有效地节制人欲,创制了一些行为准则,因为个体的人的能力相差无几,便只好借助冥冥之中的神的力量,以便迫使个体的人进行自我管理,自我完善。伊斯兰教提倡“两世吉庆”,既讲出世,也讲入世,更加贴近现实,符合众望。金天柱在低调谈论穆斯林出家修行的问题之后,指出:“人能事君忠,事亲孝,事友信,养育妻子、奴仆,爱恤鳏寡孤独,斋拜不缺,好事忙行,较之出家之功德,奚啻天壤。”金天柱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积极进取,学识渊博,一边从事教学、翻译工作,一边关注社会,著书立说,为我们留下了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

穆罕默德说“正教是解决社会问题”,其中,贫富悬殊是造成其他社会问题的根源。金天柱身在官府,心向底层,他在论述伊斯兰教规定的“斋戒”、“丧葬’、“布施”、“祭祀”等问题时,都贯穿着同情弱者,关心社会底层民众,以人为本的思想。他说:“吾教圣人思宜体恤穷民,言君公王侯卿大夫,下至士庶富厚有力者,自是饮食无亏,饥寒罔觉,纵岁遇荒歉,未必如鳏寡孤独倍加之困苦。方于每年之中,设一斋月,均令鸡鸣而食,星灿而开,白日颗粒不入肠胃,滴水不下咽喉。”又说:“人生日用语言行事,孰能保其无过,或无知,或故犯,于此斋戒之月,各加内省,悔过迁善,体上天好生之心,自知四民之苦,得遂爱养之至意。”在一年一度斋戒的月份里,不论高低贵贱,人人都要还原成纯粹的人,“使诸侯体君王之意,布政施令,务期于至公;使大夫体诸侯之意,用刑鞠讼,必期于各当;使士庶人体上帝、君王、诸侯、大夫之意,清心寡欲,改过自新,亦知无靠之困苦”。在丧葬问题上,金天柱极力主张薄葬,反对铺张浪费,他说:“吾教圣人之训,以人贵于万物,富贵虽有殊分,死生原同一致。始酌定葬法,勿使富贵有厚葬之侈,而贫者受暴露之惨”。同时,他又深入地剖析了厚葬的诸多弊端。“可怪者富贵之家,多用金珠穿戴,名曰‘殉葬’,唯期尸骸不朽。夫已归土中,纵千年不朽,何益于事。且即不朽,伏开门揖盗之端”。薄葬不仅可以遏制人的贪欲,而且能够避免盗墓之祸,让亡者安息,免生者烦恼。在布施、祭祀方面,金天柱追求人生境界与理想的高度一致,他的思想中充满着温暖的人文关怀,认为伊斯兰教的根本宗旨是善与美的统一,是以爱人为出发点和归宿的。他说:“大抵天地生物,人为至贵,倘世界无人,别亦无圯之土壤耳,有之何益?”因而,设立“天课”的目的就是要让富裕的人们承担养育贫穷者的责任,不叫他们流离失所。即使是在祭奠亡人时,也要量力置办饮食,将钱财施散给乡党邻里中的穷人和无依无靠者。

金天柱善良、淳朴,他的思想处处闪烁着理性的光芒。比如,在对待生态环境的问题上,他认为草木皆生命,何况禽兽,怎能滥用?人类应当重命恤牲,爱护自然,用理性节制自己的欲望,规范自己的行为。除此之外,他还极力提倡一种“清洁精神”,他认为人的身体要清洁,心理也要清洁,思想更要清洁,“务使内外俱新”,表里如一,才可以参拜真主,才可以“戴天履地,食雨露之恩膏,享禾黍之大德”。否则,只能算是自欺欺人。

概括而言,明末清初是伊斯兰教进一步中国化的重要时期,与经堂教育一样,“回儒”的汉文译著活动大大加速了伊斯兰教的中国化进程,丰富了中华文化的宝库,给人们带来了新的思维模式,构建起伊斯兰教与中国封建社会相适应的理论体系。在这个伟大的历史进程中,金天柱与其他“回儒”先辈一样,顶着种种压力,审时度势,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