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杰(?~1089),邵阳县长阳铺镇人。宋仁宗皇祐五年(1054年),李杰考中进士后,先任永州知州,后又调任山西绛州知州,再为提点四川刑狱。宋神宗元丰年间(1078~1085年),李杰被朝廷从京城金部郎中调任荆湖南路安抚使,最后官至大理寺卿。
李杰为官清廉,生活俭朴,世人称他有名宦风度。在永州任知州期间,他曾捐献私钱,买书万卷赠送家乡郡学。后来又积蓄了3年俸禄钱,在家乡购置田产,创办义庄,周济家乡李氏家庭中的贫困人家。义庄不断扩大,庄田竟达数千亩。李杰认为义庄之名太重,他不愿以此沽名钓誉,只希望和李氏族人共同办好这个庄园,以造福李氏后人,遂把义庄之名易为同庄。对同庄的收入开销,李杰制定了严格的制度,他选定族中大公无私且有德望的人,掌管同庄的岁租收入,按照年成的丰歉量入而出,制定每年的周济计划,按季度对族中的穷人发放救济。族人中遇丧葬、婚娶、应试或其他急发事件,则按照服制的等级给予额外补给。他还告诫自己的子孙:“同庄所有,一毫勿私取,一力勿私役。”同庄的设立,在当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李杰离开永州后,接替他担任永州知州的吴潜,曾两次撰文记述了这件事情。李杰死后26年,邵阳知县侯延庆还专门为同庄作记。(选自《邵阳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