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

李敏
  • 姓名:李敏
  • 别名:字资明,号白沙
  • 性别:男
  • 国籍:
  • 朝代:明代
  • 出生地:
  • 出生日期:1386
  • 逝世日期:1451
  • 民族族群:
  • 主要作品:

李敏(1386~1451),字资明,号白沙,明洪武十九年生,初居新宁白沙,后徙县城。自幼敏慧好学,明永乐十八年(1420)中举,4年后(1424)登榜进士,先后任南京行人、福建道监察御史。他因助郑和出使西洋有功,迁升广西按察使兼兵备道佥事,后擢升都御史兼两广总督,并受理“外夷事宜”。李敏平生所得俸禄,多用于捐建公共设施,周济贫困百姓。任广西按察使时,捐俸银万两,整修灵渠,建造甘堂渡浮桥、码头(今广西灵川县仍有纪念碑);在任两广总督期间,与粤人共同捐资修建宋代名将杨再兴祠庙。李敏以“耕读传家,诗书置产”为家训,府宅名“乐善堂”。明宣宗曾赐敕褒奖:“唯尔发身贤科,擢任斯职,既历显要,式克慎勤;是用赐之敕命,以示褒嘉。”

李敏尤为关心桑梓建设。明正统十四年(1449),八峒苗民杨文柏率苗、瑶民起事,烧毁县城。统治者甚惧,以县城不应邻近“乱源”(指八峒)为由,拟东迁赤木凼对河槐花村,另置县治:李敏得闻,即致信劝阻:“乱民应重安抚,不可多杀戮,是治以附近建筑,不可远徙,劳民伤财。”并派人回乡协助勘定旧治西2里许摩诃岭下之沙洲源建新城。他又动员家人和李姓族人集迁新城,还出资创办绣衣坊,以纳妇女专事纺纱、绣花、制衣。邑人皆赞,将绣衣坊和李家府宅所在街分别取名为“锦绣街”“御史街”,并建“都宪坊”以资旌表。

明景泰二年十月,李敏卒于总督任署。“丧归,囊橐萧然,遇者不知为显官也”,夫人扶柩归里,变兑首饰以给夫役。“然箪食壶浆之祭,数百里不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