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斐

刘斐
  • 姓名:刘斐
  • 别名:字为章
  • 性别:
  • 国籍:
  • 朝代:
  • 出生地:湖南醴陵人
  • 出生日期:1898年
  • 逝世日期:1983年4月8日
  • 民族族群:
  • 主要作品:

刘斐(1898年-1983年4月8日),字为章,湖南醴陵人。1898年生。

早年就读于广西讲武堂和广东西江讲武堂。毕业后任旧桂系广西陆军排长,参加过护法战争和桂粤战争。以后受孙中山先生三大政策的影响,投身革命。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曾任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作战主任上校参谋,参与指挥北伐战争。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东渡日本,学习军事。先后在日本陆军步兵专门学校和日本陆军大学毕业。1934年回国后,任第五路军少将高参,主持广西民团干部训练工作,担任广西民团干校教育长。

抗日战争时期,刘斐担任国民党对日作战大本营作战组组长,国民党军令部第一厅中将厅长、次长等职。1937年参加“八·一三”淞沪抗战,1938年参加台儿庄战役。是国民党高级将领中比较坚决的抗日派之一,主张团结抗日。抗战胜利后,任国民党政府国防部参谋次长,最高战略顾问委员会委员,军委会委员,国民党候补中央执行委员。后因不满国民党政府的内战独裁政策而辞职。

1949年4月,刘斐担任国民党政府和平谈判代表,和张治中等到北平进行和平谈判。在和谈期间,受到毛泽东接见,使他深受感动。刘斐赞同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希望国民党政府能予接受,从而结束战争,实现和平。当国民党政府拒绝接受和平协定时,他深为愤慨,不回南京,只身潜入广州,再次劝说李宗仁白崇禧共商和平。在此期间,他还为促成湖南和平解放作出贡献。同年8月,在香港联合44位国民党知名人士,通电宣布起义,同国民党政府公开决裂,并应邀到北平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

新中国成立后,刘斐历任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委员、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兼水利部部长、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文教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三、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委、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五届全国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第二届中央委员、第三、四届中央常委、第五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在任职期间,他真诚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的建设作出了贡献。“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中,他经受住了严峻考验。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他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衷心钦佩共产党在拨乱反正中所显示的巨大魄力,一再称颂中国共产党不愧为伟大、光荣、正确的党。即使在重病住院期间,他仍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就、爱国统一战线的壮大而感到高兴。对“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甚为赞尝。他特别关心早日实现祖国的统一,并为此做了许多工作,付出了很大精力。在病危弥留之际,还殷切期望台湾国民党当局,能审时度势,以民族大义为重,接受中共建议,尽早举行和谈,完成祖国统一大业。

1983年4月8日,在北京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