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真

彭真
  • 姓名:彭真
  • 别名:
  • 性别:
  • 国籍:
  • 朝代:
  • 出生地:山西省曲沃县人
  • 出生日期:1902年10月12日
  • 逝世日期:1997年4月26日
  • 民族族群:
  • 主要作品:

彭真(1902年10月12日-1997年4月26日),山西省曲沃县人,生于1902年10月12日。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山西省党组织创建人之一。1924年至1929年任中共天津地委组织部长,顺直省委组织部长,在新、老军阀残暴统治下的北方地区,坚持白区斗争,是太原、石家庄、天津、唐山等城市工人运动及学生运动的领导者之一。1929年6月,由于叛徒出卖,在天津被捕。在狱中表现了无产阶级的革命气节和坚贞不屈的斗争精神,领导了几次绝食斗争。1935年秋刑满出狱后,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北方局组织部长,继续在华北进行地下革命活动。“一二·九”运动后,刘少奇到中共北方局主持工作,进一步贯彻执行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巩固和发展学生爱国运动的胜利成果。在1936至1937年间,彭真协助刘少奇从事这项工作,推动全国规模的抗日救亡运动的发展。

抗日战争爆发后,党领导人民军队挺进敌后,广泛地开展抗日游击战争,开辟敌后战场和抗日根据地,配合国民党正面战场,坚持全国抗战。1937年11月,八路军一一五师一部在聂荣臻率领下,驻守五台山,建立了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彭真任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书记,同八路军司令员聂荣臻一起,对晋察冀边区的抗日战争和根据地建设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1941年,整风运动在延安的高级干部中开始。全党的整风运动进入准备阶段。这一年,彭真调任中央党校任教育长,1943年任中央党校副校长,参与领导了全党的整风运动。1944年任中共中央组织部代理部长,1945年任组织部长。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并在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1945年8月,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

抗日战争胜利后,面对美蒋反动派假和平、真备战的反革命两面政策,中共中央确定了“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战略方针。为此,党决定加强对东北地区的领导,抽调大批干部和主力部队进入东北。9月彭真被派赴东北。1945年至1946年任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东北民主联军政治委员。对东北根据地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对争取和平民主、准备自己战争及夺取全国的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

1949年2月北平解放后,彭真任中共北平(9月27日起改名北京)市委书记。1949年9月被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50年10月任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副主席。1951年当选为北京市市长。他任北京市委书记、第一书记、北京市市长长达十七年之久,为北京市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1956年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并在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从1958年起兼任中央政法小组组长。他在1954年、1959年、1965年,连任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并连任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他做为党和国家的领导人,经过会见各国共产党代表和各国国家领导人及各阶层人士,与多次出国访问,增进了中国人民和世界各界人民的了解和友谊。

“文化大革命”开始时,彭真坚持正确意见,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和“左”的错误进行坚决斗争。在他领导下的北京市,抵制对吴晗及其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的批判,同时,为控制全国范围对《海瑞罢官》的批判,他以中央“文化革命五人小组”(1964年设立),组长的名义,召集扩大会议,拟定《关于当前学术讨论的汇报提纲》,即《二月提纲》。提出在学术讨论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要以理服人,不要象学阀一样武断和以势压人”。①当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长期存在于党内的“左”的错误。但是,彭真的斗争却遭到了错误的批判和林彪、江青一伙的迫害,他领导的北京市委被认为是“水泼不进,针插不进”的独立王国,他本人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并被关进监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9年2月,中共中央正式作出决定,给彭真评反。同年6月,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被补选为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并任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9月,在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上被补选为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1980年起任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同年9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79年以来,他先后领导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宪法和其他一些重要法律的制定和修改。1982年4月,他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中,对新宪法的基本原则,我们国家的性质及其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我国的根本制度,我国人民的根本任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的政治体制等做了全面论述。充分说明了新宪法的特色及其颁布的重大意义。彭真长期主持政法工作,对促进和加强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1982年9月,彭真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1983年6月,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被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1997年4月26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