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凤仪(生卒不详),字应韶,明代宝庆人。明正德二年(1507)中举,次年成为进士。
他官至监察御史,巡按苏松、浙江,后调任应天府丞、顺入府尹。不久,又改任佥都御史,巡抚四川。其时,朝廷正在川南征讨芒部土司,加之饥荒连年,百姓生活困苦,流离失所。唐凤仪到任后,特奏请朝廷先赈灾民,再议兵事。嘉靖初年,芒部土司陇寿与异母所生之弟陇政等,为争袭土司世职而相互仇杀,攻劫地方。对此,朝廷多次派兵征讨,并于嘉靖五年(1526)改芒部土司为镇雄府,设知府流官治理。嘉靖七年(1528),芒部联合乌撒、乌蒙诸部攻劫毕节,气焰嚣张。唐凤仪为此上奏:“自从芒部改流,诸部内怀不安,以是数反。今连岁用兵,饥馑日臻,民劳饷匮,小民救死不赡,何能趋战?当复陇胜故职,诛灭沙保,以安众土司之心。”经朝廷商议,认为可行。嘉靖九年(1530)四月,下旨革镇雄府流官,以陇胜为通判,管理镇雄诸事。于是川南之事平息,此后蜀民安居乐业。
唐风仪生卒年代不详,著有《浙巡录》《芒部纪事诗》等书,今仅存《简戴侍御》诗一首,载于《沅湘耆旧集》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