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静仁(1918年~2001年10月19日),原名杨希珍,甘肃兰州人,中国共产党党员,无产阶级革命家,原国务院副总理。
杨静仁出生在甘肃省兰州市一个清贫的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家庭,因为家境贫寒,幼年被过继给伯父抚养。早年先后就读于兰州市孝友街第四小学和甘肃省立第一中学。杨静仁青年时代追求进步,在当时进步人士特别是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和中共甘肃工委的影响下,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思想。1937年秋,杨静仁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任中共兰州回民特别支部宣传委员。面对当时的形势,他与一批进步的回族青年组织领导起以“伊斯兰学会”、“回民教育促进会”为名的甘肃回族青年抗日组织,举起了教育救国的大旗。他们先后在兰州大、中学校回族学生和其他各族知识青年中发展会员七十余人。在中共甘肃工委的领导下,他利用伊斯兰教学会和回民教育促进会,在广大回族群众中开展抗日、民主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他们还出版了以杨静仁为主编的抗日救亡杂志《回声》。《回声》杂志坚持全国各民族群众团结抗日的原则,坚决维护回族同胞的根本利益,始终坚持抵制国民党反动派实施的民族歧视政策。1939年国民党发动反共高潮后,他受到国民党特务的严密监视。由于白色恐怖的威胁,1941年3月,杨静仁转移到了延安,在陕北公学民族部学习。在校期间,他系统地学习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理论和毛泽东的革命军事理论著作,为以后的领导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
1941年3月,甘肃西海固地区(今属宁夏)爆发了回民武装起义。虽然起义有数万之众,但是经过艰苦奋战,伤亡惨重,大部分溃散。最终,旅长马国藩、团长马思义带领残部二百三十多人经固原东山,从甘肃省的环县进入陕甘宁边区。1941年7月,这支投奔到陕甘宁边区的回族武装力量,被改编为边区联防司令部抗日回民骑兵团。同年8月,中央派杨静仁到回民骑兵团任党代表和团政委。杨静仁至该部后,以身作则,要求来团的回汉族干部严格遵守回族风俗习惯。他平易近人,善于联系群众,宣传革命道理深入浅出,因而在较短的时间里就获得了回民骑兵团官兵的信任。1942年秋,中央任命马思义为回民骑兵团团长,杨静仁为参谋长,部队开始正式进行整训。杨静仁从实际出发制定了政治、军事、文化教育计划———政治上继续进行抗日爱国教育;军事方面主要进行步骑兵队列教练;文化教育主要抓学习识字的三会(即会读、会写、会用)。经过严格训练,骑兵团各方面有很大的进步,组织纪律性有所加强,政治思想觉悟有了一定的提高。
杨静仁在回民骑兵团近两年的工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经过艰苦努力,回民骑兵团被改造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支革命武装。这个队伍虽然人数不多,但是对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平等、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影响很大,在西北地区回民群众中留下了深刻影响。回民骑兵团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解放战争中为保卫边区、保卫陇东作出了重要贡献。
从1945年到1949年,杨静仁历任陇东外情组副组长,中共西北局统战部民族科科长,机关游击队队长,陕甘宁边区政府民族委员会委员,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1949年3月,杨静仁从西北局调到北平,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委会委员,筹委会党组干事会干事,具体分管民族代表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并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随后,杨静仁作为主要负责人之一,参与了筹建中央民委组织机构的工作。
新中国建立后,杨静仁先后任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委员,全国青联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四处处长,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兼办公厅主任,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和中央民族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等职。在此期间,杨静仁积极组织和参与了民族政策的调查研究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他参加起草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还主持起草了《关于过去几年内党在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的主要经验总结》,并用党中央名义下发各省委、直辖市党委、自治区党委和党中央、政务院各部委加以执行。这个文件系统地总结了过去几年内党在处理民族问题方面的主要经验,正确地阐明了过渡时期党在处理民族问题方面的主要理论、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方针政策。这两项工作受到了党中央和毛泽东的高度评价。1954年,杨静仁受命赴西康藏区和凉山彝族地区进行深入调查,撰写并向中央提交了《关于西康省藏族自治区基本情况的报告》,正确分析了藏区的社会性质,总结了解放几年来藏区民族工作的经验。1958年,杨静仁到宁夏等地调查宗教问题,并且提出了改革宗教制度的重要建议。他还作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的主要发起人之一,具体负责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的筹备工作。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成立后,他积极协助政府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发扬伊斯兰教的优良传统,团结各族穆斯林群众爱国爱教。
1960年年初,中央委派杨静仁带领工作队到西藏协助西藏工委进行工作。他到任后,帮助检查和纠正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同年9月,杨静仁同志带领工作组前去西藏,在拉萨、日喀则、江孜等地区调查了两个多月。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他在向中央的报告中提出:西藏还不具备合作化的条件,不能马上进入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有必要让刚从三大领主所有制转变而来的农奴个人所有制和个体经济发展一个时期,适当利用其积极性发展经济。于是,中央决定最近几年不试办合作社。邓小平同志高度评价这个报告,称之为“马克思主义文件”。
1960年9月,杨静仁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作,先后担任自治区政府主席,党委第一书记,军区政委,西北局书记处书记。他团结自治区党委一班人,认真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深入调查研究,调整各方面的政策,与群众同甘共苦,艰苦奋斗,努力恢复和发展生产,使宁夏的经济较快地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同时还为受到错误处理的干部和群众进行甄别平反,落实政策,促进了宁夏的团结和稳定。
“文化大革命”中,杨静仁受到严重迫害。1975年,经邓小平过问,杨静仁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和革委会的领导工作,并任自治区第三届政协主席。
粉碎“四人帮”后,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杨静仁当选为中央委员,以后又连续当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中央委员。1977年,杨静仁复出,任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1978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恢复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他被任命为主任、党组书记,随后又兼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在第五届全国政协会议上,他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在此期间,他为民族、统战工作中的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他在1979年全国边防工作会议期间,邀请东北三省负责人和教育部负责人共商东北建立民族学院的问题,得到了东三省和教育部领导同志的积极支持。经过考察,东北民院校址选在大连开发区,并于1994年成立了大连民族学院。
1980年,中央决定派以杨静仁为主的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工作组前往西藏。杨静仁以六十二岁高龄第三次深入藏区,作蹲点调查。他在西藏调查的半年里,足迹遍及阿里、那曲等海拔高、人烟罕至的地区,广泛深入地了解各地县、乡村、牧区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一些问题,并认真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协助西藏自治区党委纠正和解决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和历史遗留的冤假错案,并落实民族、统战、宗教和经济政策,对稳定西藏局势、做好西藏工作起了重要作用。
1980年9月,他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主管民族和政法工作。他为把我国民族工作和民族关系推进到新的发展阶段,进行了大量繁重的、开拓性的工作。在他的主持下,国家民委从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语言文字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使这一时期成为我国民族地区发展最快、民族关系最好的历史时期之一。1982年,杨静仁当选为全国政协第一副主席,协助邓颖超全面主持政协日常工作,并担任中央统战部部长兼国家民委主任,开始全面主持统战、宗教、民族工作。同时,他还大力开展海外统战工作,使我国的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出现了新局面。
1986年1月,杨静仁主动从中央统战部部长和国家民委主任的岗位上退下来,此后连续当选为第七届、第八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93年以后,杨静仁身染重病。在病榻之上,他仍然念念不忘党和国家,念念不忘人民。2001年10月19日下午,杨静仁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10月22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八宝山为杨静仁举行了隆重的追悼会。追悼会后,按照穆斯林风俗习惯,埋葬于北京回民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