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山毛奇齡字秋晴又春晴 稿 孫國虬天骧 沈鳳起軼九 較

小詁大詁錯上

學之爲言效也。

此小詁錯也。特小詁不勝錯,袛取數條略改之,可類推矣。學有虚字,有實字。如學《禮》、學《詩》、學射御,此虚字也。若「志于學」、「可與共學」、「念終始典于學」,則實字矣。此開卷一「學」字,自實有所指而言。乃註作「效」字,則訓實作虚,既失詁字之法,且效是何物,可以時習?又且從來字學竝無此訓,即有時通效作傚,亦是虚字。善可效,惡亦可效。《左傳》「尤人而效之」,萬一效人尤,而亦習之乎?錯矣!學者,道術之總名。賈誼《新書》引逸《禮》云:「小學,業小道; 大學,業大道。」以學道言,則大學之道,格致誠正、修齊治平是也。以學術言,則學正崇四術,凡春秋《禮》、《樂》,冬夏《詩》、《書》皆是也。此則學也。

雅言

雅,常也。

「雅言」作常言,無據。《詩》、《書》、《禮》、《樂》,本先王四教,亦名四術。自入大學後,樂正與諸士日夕誦説,所云「春秋敎《禮》、《樂》,冬夏教《詩》、《書》」者,何待夫子口語,曰常言,又曰常言?孔安國曰:「雅言,正言也。」正言者,謂端其聲音,審其句讀,莊重而出之,謂之莊語,亦謂之雅語。此如祭遵雅歌、卜式雅行、袁粲雅步、《何武傳》雅拜一類,鄭玄謂「讀先王典法,必正言其音,然後義全」,亦一節也。特《樂》難言,袛所執之《禮》文與《詩》、《書》同,四術闕一有故耳。

執御

御爲人僕,所執尤卑。

御亦學問中事。執之者,言不使之博耳,非謂其卑賤而易爲力也。若曰爲人役,則御雖稱僕,如「冉有僕」類,然太僕是周官名,以大夫、士爲之,與隸僕不同。故《曲禮》「君命召,雖賤人,必大夫、士自御之」,《昏禮》夫御妻,至于自御、御君長、御父、御師、御戎率,御田長,則職御所在,竝非人役。即趙嬖奚詬王良賤工,良亦反詬曰小人,正以田禽職御,御與射相抗故耳。況《曲禮》、《少儀》皆曰:「問大夫之子,長曰能御矣,幼曰未能御也。」則此一「執御」,不惟非賤役,并非幼學,安得卑之?

夫子矢之

矢,誓也。

此舊多不解,孔安國謂是疑文。若以「矢」爲「誓」,則聖心坦白,有何難明,而必出于是?且即「誓」字有必不然者。誓者,要約之名,以未然言,故盟戒曰誓, 約信曰誓,訓將士曰誓,皆與人照証,約結後來,竝無有以一己已事剖辨是否,名曰誓者。若然,則是叔世市井行跡曖昧,假詛詈以爲解説,大無理矣。《釋名》云:「矢,指也。」《説文》云:「否者,不也。」當其時,夫子以手指天而曰:吾敢不見哉?不,則天將厭我,又厭我矣。言南子方得天也。故《史記·世家》記此事于「夫子矢之」下,直曰「予所不者」,竟以「否」字作「不」字,不必訓詁。蓋不者,不見也。此是詞例,與《項羽傳》「不者,吾屬將爲所虜」正同。

聞一知十、聞一知二

顔子即始以見終,子貢因此而識彼。

此又錯者。有失名氏《經辨》曰:十已包九,二不及三,故相遠也。如曰「即始見終」,則袛一事之始末也。「因此測彼」,則兼兩事之類推也。信然,則賜愈于回遠矣。按:古人論字,以「一」黄該東西、「十」縱該南北,其包舉參互不一,故曰:數立于一而備于十。又曰:十于數爲小成。若一事首尾,則何足道?至彼此對 待,則「副貳」之「貳」,如《周禮》「獻賢能之書于王,内史貳之」之「貳」, [1] 是别一首訖,與「二」不同。故顔子知十,必如禰衡作《顔子碑文》有云「知微知彰,聞一覺十。用舍行藏,與聖合契」,以微彰、用舍兼言,既非一事,又何始末?若子貢知二,則當如廣陵徐淑以年小舉孝廉,尚書詰之曰:「昔顔子聞一知十,孝廉聞一知幾?」以「幾」與「十」對,正二、三以上數目也,何彼此之有?

善人 「聖人吾不得而見之」章

善人以質言,質美而未學者也。

「善人」,舊註即是君子,故與聖人稍有間。觀子張問善人之道,亦曰不循舊跡,自有造詣,然亦不能入聖人之室,可驗也。乃以聖言互出,直分兩途,創爲「質美未學」一類,則將「得見君子」一嘆竟撇卻不顧,直須另起,何必衍去「子曰」,使聖人、君子蟬連而下。此不特名義乖,即章法亦亂矣。且善人非質美未學者。「善人 爲邦百年」、「善人教民七年」,未聞未學而可以爲邦、可以敎民者也。即孟子以樂正子爲善人,豈樂正子是未學者?況孟子自解「善」字,特云「可欲之爲善」,「可欲」即可願,《尚書》「敬修其可願」,正是「學」字,並未嘗解曰未學之謂善也。自儒者不識聖學,誤認「學」字是誦習之名,至「善」、「惡」二字,則直斥之爲佛氏門目,而槪置勿道。往在傳是齋講學,客曰:「學事只須分善、惡兩途。」而司録者輙請曰:「『善』、『惡』二字,不如更『理』、『欲』二字爲當。」舉坐皆齊聲是之。其人曰:「不然。欲知舜與踱之分,利與善之問也,善、惡何不可言?」皆嘿嘿而罷。歸,與先仲兄道及。仲兄長嘆曰:「先聖、先王所言者,皆爲儒者改頭换面,一概瞞煞。偶然觸及,反驚怪爲馬腫背。」此亦一也,姑不具舉。即《大學》明明説學,乃開口曰止至善,又曰道盛德至善;而《中庸》「誠身」首功,曰不明善、不誠身,其學知之事,則曰擇善而固執。故顔淵好學,曰:得一善,則拳拳服膺。曰: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孟子一生好學,只是性善,且即以此而推之。先聖、先賢一部《尚書》,皆政治之書,袛伊尹告太甲爲學,便曰「主善爲師」;傅説告高宗爲學,便曰「慮善以動」。是「善」、「惡」二字,正爲學者一大要領,而乃以「理」、 「欲」二字改之。夫春秋以前,自堯、舜、禹、湯至夫子,口中並無有言理欲者。從來「理」字作「條理」解,惟《孟子》始加稱理義,然未嘗與欲對。至河間獻王博士組輯《樂記》,然後以天理、人欲作對待語。今但知理、欲,不知善、惡,且以「善」字作不學解,初不意聖學錮蔽,乃至如此!

有天下而不與焉

不與,猶言不相關,言其不以位爲樂也。

「不與」,謂任人致治,不必身預,所爲無爲而治是也。若謂視之若無有,則是老氏無爲之學,非聖治矣。袗衣鼓琴可藐視,天下可藐視耶?《漢·王莽傳》太后詔曰:「選忠賢,立四輔,羣下勸職。孔子曰:『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晉劉寔作《崇讓論》 [2] ,有云「舜、禹有天下不與」,謂賢人讓于朝,小人不爭于野。以賢才化無事,至道興矣。已仰其成,何與之有?

王充《論衡》云:「《經》云:『上帝引逸』,謂虞舜也。舜承安繼治,任賢使能,恭己無爲而天下治。故孔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而不與焉。』」是漢後儒者皆如此説。此正可破王、何、西晉老氏虚無之學,觀者審之!

克己

克,勝也。己,謂身之私欲也。程氏曰:「須是克盡己私,皆歸于禮。」

馬融以「約身」爲克己,從來説如此。惟劉炫曰「克者,勝也」,此本揚子雲「勝己之私之謂克」語。然己不是私,必從「己」字下添「之私」二字,原是不安。至程氏直以己爲私,稱曰「己私」。致朱註謂「身之私欲」,别以「己」上添「身」字,而專以「己」字屬私欲。于是宋後字書皆註「己」作「私」,引《論語》「克己復禮」爲証,則誣甚矣。毋論字義無此,即以本文言,現有「爲仁由己」「己」字在下,而一作身解,一作私解,其可通乎?且克己不是勝己私也,「克己復禮」本是成語。《春秋》昭二十年,楚靈王聞《祈招》之詩,「不能自克,以及于難」。夫子聞之,嘆曰:「古也有志,克己復禮,仁也。楚靈王若能如是,豈其辱于乾谿?」是夫 子既引此語以嘆楚靈,今又引以告顔子。雖此間無解,而在《左傳》則明有「不能自克」作「克己」對解。克者,約也,抑也。己者,自也。何嘗有己身私欲重煩戰勝之説?故《春秋》莊八年書「師還」,杜預以爲善公克己復禮。而後漢元初五年,平望侯劉毅上書云:「克己引愆,顯揚仄陋。」 [3] 謂能抑己以用人。即《北史》稱馮元興「卑身克己,人無恨」者。唐韓愈《與馮宿書》「故至此以來,克己自下」,直作卑身自下解。若後漢陳仲弓誨盜曰:「觀君狀貌,不似惡人,冝深尅己反善。」别以「克」字作「尅「字,正以掊尅損削皆深自貶抑之義,故云。則是約己自尅,不必戰勝,況可詁「私」字也?

天下歸仁

天下之人皆與其仁,極言其效之甚速而至大也。

「歸仁」即稱仁,與上句「爲仁」「爲」字同。若云效甚速而至大,則嫌于歸來 矣。《禮記·哀公問》「君子也者,人之成名也。百姓歸之名,謂之」,則百姓之歸,亦袛是稱名之義,故曰名謂。此真善解「歸」字者。若漢長安令楊興説史高「將軍誠召置幕府,學士歸仁」,後漢和帝皇太后詔稱太尉鄧彪「海内歸仁」,皆直用《論語》「歸仁」二字。然而不嫌夸僣者,以《論語》是文從來作稱名解,無諱忌也。信此,則天下之歸,亦祗言其易簡而無他已耳,何大效焉?

作巫醫

巫所以交鬼神,醫所以寄死生,故雖賤役,而尤不可以無恒爲之。

巫醫非易事,既知交鬼神、寄死生,而猶曰無恒不可爲,則是盜蹠不可熙帝載,非通言也。況《周官》司巫、司醫,皆士大夫爲之,何嘗是賤役耶?此係古傳文,《論語》與《緇衣》兩引之。《緇衣》孔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恒,不可以作卜筮。』古之遺言與龜筮猶不能知也,而況於人乎?《詩》曰:『爾龜既厭,不我告猶。』」則是夫子解此,謂醫不能療、筮不能決也。作,治也。鄭康成曰:不可以巫醫治之,與「不占而已」義同。

張文彬曰:「治巫醫,是『巫醫治』之倒文。或謂此『作』如『作之君』之『作』,作此以治之。然又多一轉,不如竟以作訓治爲直捷耳。」

爲《周南》《召南》

爲,猶學也。

此襲邢氏註,然「爲」不訓「學」。考諸書,竝無其義,當作學而説之。《孟子》「固哉,高叟之爲《詩》」,原作「説詩」;即《漢書·劉歆傳》謂建元經師或爲《雅》,或爲《頌》,亦以説《雅》、説《頌》爲言。則此不專説承上「學」字,即以學兼説,未爲不可。此如《曲禮》「主人請入爲席」以整而兼設、《周禮》世婦「爲齍盛」以主而兼餚、《國策》「東周欲爲稻」以布植而兼興作一例。

壹是

壹是,一切也。

「壹是」,專壹在是,如《孟子》「志壹動氣」、《穀梁傳》「壹明天子之禁」與《毛 詩》「壹發五耙」,壹、一通,字不同。若「一切」,則便冝苟且之謂,如《漢志》「以意穿鑿,各取一切」、《後漢·王覇傳》「以徼一切之勝」,皆苟且從事,如以刀切物,不顧長短。惟佛家「一切功德」、「一切冤家」解作「大凡」,且讀砌不讀竊,豈可訓矣?或曰:《平帝紀》「一切論秩如真」、《張敞傳》「願壹切受署」,亦似作「大凡」解,然其本註皆言權補吏職,草率行事,則仍是苟且之意,並無異解。

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治骨角者,既切而復磋之;治玉石者,既琢而復磨之。

《爾雅》:「骨謂之切,象謂之磋,玉謂之琢,石謂之磨。」四者各有分屬,固不得混稱治骨角、治玉石。且亦分治不連用,又焉得曰「既切復磋,既琢復磨」?錯矣。況「治角」亦錯。《考工記》以治角爲閷角。若磋,則毛享《詩》傳「治象曰磋」,顧野王《玉篇》「磋者,治象牙之名」,凡《切韻》、《廣韻》以及《集韻》、《韻會》諸釋字書,並稱「治象」,從無曰「治角」者。

期月守

期月,匝一月也。

「期月」不是「匝一月」。若匝一月,則《論語》「期月而已」爲難通矣。蓋期者,復時之名,謂自子月復至子月、丑月復至丑月。若一月,則焉能復時?故期是周歲。《尚書》:「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此明可據者。然而擇中庸而周歲不守,則雖顔子三月不違,已踰三倍,而尚以予智責之,可乎?故此「期月」雖小詁,亦千載夢寐,可嘆之甚!不知周歳曰期、周日亦曰期。《左傳》「叔孫旦而立期焉」,謂自旦至旦,既已復時,則亦謂之期,故曰「期焉」。則此「期月」者,是「期」與「月」二字不連屬,或一日,或一月,合稱期月,與《論語》「日月至」同。

不知命,無以爲君子也

知命,知有命而信之也。不知命,則見害必避,見利必趨,何以爲君子?

「知命」,即《易》「樂天知命」、夫子「知天命」之「命」。若禍福利害,則聽之而已,何必知之?君子不言禍福,況禍福無求知之理,又且知亦已耳,何必更 「信」?本文無「信」字也。又且趨吉避凶,正是君子,正與小人之行險僥倖、陷穽不避爲有别也。又且《論語》末章極言知性命,與《中庸》知天德、《孟子》聞知見知「知」字相表裏,而反以吉凶利害撇卻正命,則直認君子爲小人,錯到底矣!此在《經典稽疑》引辨甚明。《韓詩外傳》曰:「天之所生,皆有仁義、禮智、樂善之心。不知天之所以命生,則無此仁義、禮智、樂善之心,謂之小人。故曰:不知命,無以爲君子也。」董仲舒策曰:「天令之謂命。人受命于天,固超然異于羣生,貴于物也。故曰:天地之性人爲貴。明于天性,知自貴于物,然後知仁、義、禮、智,安處善,樂循理,謂之君子。故孔子曰:『不知命,無以爲君子。』此之謂也。」

水信無分於東西、無分於上下乎

言水誠不分東西矣,然豈不分上下乎?

如此,則爾分東西,我分上下,各執一説。此如朱子與陸子靜辨《太極圖説》,辨之不勝,輙曰「請各尊所聞,各行所知」。此身所爲事,而乃以之誣孟子,真笑話矣!孟子曰水信以爲無分東西,乃亦不分上下乎?人無不善,水無不下,東西流者, 下故也。此以下句解上句,一呼一轉,正對針語,非撇開語。若曰「誠不分東西」,則兩開矣。「無分」者,有所分也。信者,不信也。此如「墨者夷之」章「子信以爲人之親其兄之子」「信」字一例。凡辟異學,多如此。

至於心,獨無所同然乎

然,猶可也。

自來經傳從無以「然」訓「可」者。然,是也,如是也。《切法》云:如言爲然,猶不可爲叵。然則然之非可,猶之叵之非不然也。況「同然」曰同可,則尤不可也。

張文檒曰:「或問先生:同然者,同以爲可。何爲不可?先生曰:杜撰説書,則無一可者。請即以《孟子》觀之,『同然』,猶皆然也,禹、稷、顔子易地,則皆以爲可,可乎?且即以本文觀之,『同然』即上文『亦然』也。惟耳亦以爲可,惟目亦以爲可,可乎?」

楚之檮杌

檮杌,惡獸名,古人因以爲凶人之號,取記惡垂戒之義也。

「檮杌」,凶人名,古四凶之一,即《春秋傳》史克所云顓頊有不才子名爲檮杌,而《國語》内史過謂是鲧者。此在楚史官竊其意以斥兇惡,謂可以垂戒,因借此名,實則有名無義。其「檮杌」二字,不知何物,一如《傳》所稱隤敳、檮戭、渾敦、饕餮者,故杜預註曰「凶頑無儔匹之貌」,擬作形似。而舊儒多事,謂貌凶無匹,是必人面獸行,無與爲類,因之僞造東方生《神異經》,謂檮杌惡獸。而賈公彦註《周禮》,遂以「惡獸」入經註中。毋論《爾雅》以後,凡釋獸諸書,並無此獸。即以《神異經》觀之,檮杌有别號,一號難訓,一號傲狠。夫傲狠,明德不可敎訓,此正史克歷數凶人之罪狀也。今記惡獸而即襲其言,以爲别號傲狠已矣,獸有誰敎訓而名曰難訓?此可通乎?乃後儒又多事,謂不是獸名,是惡木名,以字屬木傍,非犭傍也。考木傍,字書自《説文》、《玉篇》後,袛分註「檮」字、「杌」字,並無聯合「檮杌」爲一名之木。至徐邈作《説文》註,以《説文》「檮」字下註:斷木者,變而爲惡木。且引楚檮杌,聯合二字以爲名。則八愷有檮戭名,檮者斷木,戭者長鎗 也。同一「檮」字,而四凶是惡木,八愷又是善木,必無是理。且檮之聯杌,猶檮之聯戭也。杌以檮而聯作一木,則不知善木與善長鎗能聯合否?又且《爾雅》序有「不揆檮昧」語,「檮」是惡木,「昧」又何物?請聯合之。

紾 《孟子》「任人有問」章

「紾兄之臂」,紾,戾也。

但註「紾」爲「戾」,仍不知戾是何解。按《儀禮》,人始死,恐足繆戾難着屢。「繆戾」者,謂足轉紐不伸達也。今縿臂當亦反扼其臂,使轉紐如絢絞然,即謂之戾。《增韻》以「紾」訓轉繩,可驗。

折枝

以長老之命,折草木之枝,言不難也。

折草木之枝何用?此二字見經史甚多,未可故爲異解者,以二字亦典故也。趙岐註:「折枝,案摩折手節解罷枝也。」此卑幼奉事尊長之節。《内則》子婦事舅姑, 「問疾痛疴癢而抑搔之」,鄭註「抑搔」即按摩。屈抑枝體,與折義同。且「是不爲,非不能」,亦有明註。《後漢·張皓王龔·論》云:「豈同折枝于長者,以不爲爲難乎?」劉熙註「按摩」。不爲豈是難能,正《孟子》之解。若劉峻《廣絶交論》「折枝舐痔」、盧思道《北齊論》「韓高之徒,人皆折枝舐痔」、《朝野僉載》「薛稷等舐痔折枝,阿附太平公主」類,則以非卑幼事尊長,便屬媕諂,故加「爲長者」三字。若折草木枝,即爲人亦非難,何必長者?

蹙頞

頞,額也。人憂戚則蹙其額。

「頞」豈是「額」?額豈可以蹙?《説文》「頞,鼻莖也。」人凡憂戚,則蹙鼻莖于眉宇之間,即攢眉也。若額,則在頞上矣。在頞上,與上文「疾首」何異矣?故《吴·諸葛恪傳》「折頞廣顙」,謂鼻根曲而額宇寬,正頞、額之辨。至《史·蔡澤傳》「魋顔蹙齃」,齃即頞也。然且字從鼻,而易頁爲曷,正以頁、曷聲同,而義則必在鼻也,于額何與焉?

張文檒曰:「《逸雅》:『額,鄂也。有垠鄂也。』『頞,鞍也,偃折如鞍也。』此分析之有形模者,可勿混矣。」

雖萬鎰

鎰,二十兩也。

此又襲趙註而錯者。「鎰」古通作溢,《荀子》「千溢之寶」、《韓非子》「鑠金千溢」,俱不計輕重之數。考周制以十六兩爲一斤,而秦制改斤作溢,則溢者斤之更名,即十六兩也。故《漢志》「黄金一斤」,註謂此周之金名;而高帝賜張良「金百溢」,註謂此遵秦制而爲言。則一鎰爲一十六兩,此確據矣。若賈逵註《國語》,以鎰爲二十四兩,則準之銖、兩之數,二十四銖是一兩,則二十四兩是一鎰。此雖稍有見而未核實者。若趙岐、孟康作二十兩,鄭玄作三十兩,皆無據之言。至《喪大記》「朝一溢米,暮一溢米」,則「溢」字本「描」字之通。描者握也,即一握米也。乃亦以銖、兩爲註,分升分合,而皆不得當。據《律曆志》合重一兩,升重十兩。若合分爲溢,則一溢不過數錢;即升分爲溢,亦一溢不得滿十兩。而《正義》亦以 二十兩强註「溢米」,妄矣。或曰:鎰者,春秋、戰國間均物之名,在銖、兩、斤、鈞、石五權之外,故世鮮知者。此言得之。

張文檒曰:「《漢書》:『秦幣,黄金方寸而重一斤,以鎰爲名。』《史記·蘇秦傳》『黄金千鎰』,司馬貞曰:『按:一鎰,一斤也。』則鎰十六兩,明明指出,而從來不曉,必至今日始發之,豈偶然事耶?若左思《吴都賦》『金溢磊珂』,劉淵林註『二十四兩』,此本之賈逵之註,而賈逵是註,亦不可考。嘗見諸書説『鎰』字,皆首載《國語》二十四兩爲鎰,自宋、元、明迄今,字書、韻書及《大全》、講説等無不皆然。竊疑《國語》袛有『黄金四十鎰』一語,而韋昭註曰『二十兩爲鎰』,並無二十四兩之説。且諸書所引本文也,本文焉有此?既而觀枚乘《七發》『射千鎰之重』,李善云:『賈逵《國語》註一鎰二十四兩。』然後知《國語》無此文,而賈逵是註亦於此始見。讀書固無盡,而諸書之難信、不易讀有如是也。至溢之通搤,搤,握也,《毛詩》『握粟』,其據也。然《小爾雅》又曰:『兩手曰掬,一手曰溢。』則搤、溢通矣。此皆前此未發者。」

孝弟也者,其爲仁之本與

孝弟爲仁本,謂行仁自孝弟始。孝弟是仁之一事,謂之行仁之本則可,謂是仁之本則不可。

此下大詁錯也。孝弟是仁本,《孟子》所言甚明。仁之實在事親,則仁本孝弟也。親親,仁也,則孝弟生仁也。實者,本也,草木從實生,猶仁從孝弟生也。故諸書解此,前後一轍,如《吕覧》「夫孝,三王五帝之本務」,則直用《論語》「務本」二字。其他《管子》曰「孝弟者,仁之祖也」,祖,亦本也。唐宗《孝經序》「孝爲百行之源」,源,亦本也。《後漢·仁孝先後論》「夫仁人之有孝,猶四體之有心腹、枝葉之有根本也」 [4] ,則直言仁是枝葉、孝是根本。若李延壽《孝義傳序》謂「仁之所資生」,房玄齡《管子註》謂「仁從孝弟生」,則不惟「本立」甚明,即「道生」亦甚明。乃以千百年不易之聖經,而一旦顛之倒之,直反諸所言,而經亡矣!

然且自爲訓詁,改「爲仁」爲「行仁」,改「本」作「始」。夫「本」在字書,自《蒼頡》文至《説文》、《玉篇》、《切韻》類,並無訓「始」字者。自程氏説出, 而宋之增《廣韻》註者直增「始」字一訓于「本」字下,即字書亦亡矣!猶幸本文具在,本文兩「本」字上下相承,無兩訓也。孝弟是行仁之始,將君子務始、始立而道生,可乎?此二句係崇禎壬午科浙江試「君子務本」題,其中式結尾有辨朱註如此句者,一時皆傳誦之。

或曰:「始」雖非「本」字,然與「本」爲類,故可借訓。如「物有本末,事有終始」,即以始貼本,可驗也。曰:不然。下論「抑末也,本之則亡」,而以有始有卒貼之,則始反貼末,卒反貼本。何以解之?

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

志乎學,則念念在此而爲之不厭矣。有以自立,則守之固,而無所事志矣。

此聖學次第,與諸經言學處不冝同異。故以經証經。則十五志學,志大學也。古者十五入大學,即誠意、慎獨、止善、去不善之學。立者,成立也。舊註「學有所成」,謂學至此有成立,此如《樂記》「禮義立」、《孝經》「名立乎後世」、《易》「觀變乎陰陽而立卦」之「立」,作成、樹解。故《學記》「强立而不反,謂之大成」,直 以「成」、「立」二字自爲訓詁。註解「立」作「守」,則從來字書無此訓。且誠意、慎獨、忠恕、絜矩作何守法?此皆不知痛癢語也。

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

於事物之所當然,皆無所疑,則知之明而無所事守矣。天命即天道之流行而賦於物者,乃事物所以當然之故也,知此則知極其精,而不惑又不足言矣。

若「不惑」、「知天命」,則以經証經。不惑是知人,知天命是知天;不惑是窮理盡性,知天命是至于命;不惑是誠明,知天命是聰明聖知達天德。蓋不惑,則于人事不貿亂,如《賈誼傳》「衆人惑」之「惑」;知天命則全契天德,徐邈所謂合吉凶、善惡而皆本之于定命。此正天下至聖參贊位育之實境,並非事物所以然之謂。《中庸》釋「維天之命」,但云「至誠不已」,「天之所以爲天」,此直指天德、天道,與事物之理毫無干涉。今必牽連「不惑」,謂不惑是當然,知天命是所以然,則錯謂此不惑、知天是「事」、「理」二字。然不能顯然以事屬不惑,又不能顯然謂不惑是理,且又不能顯然謂不惑、知天總是理,則周章極矣。註凡着層次,必以當然、所以然 分别之。實則知當然便應知所以然,無大深淺,豈有十年知當然,又十年知所以然者?若然,則《大學》格物原無窮致物理之解。據如《補傳》所云「在即物而窮其理」,則此時入大學者意尚未誠,第一層工夫尚未下手,而先使之不惑,使之知天命,天下有是事理乎?且何以《大學》窮理在十五時,而夫子窮理必待之四十、五十?豈聖學大事全無定準,可隨説改變如此?

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

聲入心通,無所違逆,知之至不思而得也。隨其心之所欲而自不過乎法度,安而行之,不勉而中也。

至于「耳順」、「從心所欲」,註引「不思而得」、「不勉而中」爲解,此似有經據而又不然。不思、不勉,安、勉之分,謂不勉强耳。耳順、從心非生、安不勉强也。天下無生、安而遲之六七十者。且不思、不勉一齊俱到,豈有十年不思,又十年不勉之理?必以經証經,則耳順者是以小體爲大體,從心者是以人心爲道心,總渾化之極、神聖之事也。《孟子》「體有小大」,以耳目、口腹當小體,養小不失,即口腹亦非尺寸之膚,何況耳目?故耳目俱爲大體所關,而耳先于目。向志學立學,但修 此聰明睿知之身,以進天德,至此則耳無違拂,四體皆喻,將《洪範》所云「作謀」、《舜典》所云「闢聰」,皆從此無扞格也。此身教也。《尚書》謂「生民有欲」,《樂記》以感物爲性之欲,總之,皆人心也。向志學立學,但止善去欲,以爲盡性至命之本,至此則善惡俱冥,無事去欲,人心即道心矣,《洪範》之「作聖」、《大學》之「絜矩」,皆不越乎此也。此又心教也。

章大來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以身與物隔也。耳順則不惟不蔽物,且能通物。《禮運》所謂『大順』,即萬物從此皆感通矣。若從心所欲,則從不在心而在欲。《曲禮》『欲不可從』,原是『從』字,《虞書》『俾予從欲以治』,亦以欲屬從,且正與『絜矩』有關合處。聖人内聖外王之學,固是如此。」

「回也其心三月不違仁」節

張氏曰:「始學之要,當知『三月不違』與『日月至焉』有内外賓主之辨,使心意勉勉循循而不能已。」

「内外賓主」四字,發自張氏,而宋儒紛紛闡發,盈篇累帙,不知總門面話,無一略知痛癢者。夫仁從心生,以心爲主而仁爲賓,心内而仁外,猶且不可。若仁爲 主而心爲賓,仁内而心外,則大乖聖學,非夫子書矣。道心不主道,猶之人心不主欲,天下無心與仁可迭爲賓主且分内外者。告子不敢言仁外,況心外乎?心有出入而無内外,以在外無寄頓處也。仁則但有隱見而并無出入,以在内、在外總無去留地也。猶是一水而暫淸久濁、久淸暫濁,雖與淸、濁有合離,而袛在水間體驗者自知已。況「賓主」二字出自禪宗,如所云相見分賓主、一棒一喝分賓主,從來儒門並無此言。

何事於仁,必也聖乎

仁以理言,通乎上下。聖以地言,則造其極之謂也。又曰:「仁」字直,「聖」字黄。

聖、仁雖異名,而實無異詣。往在廬陵講學。有問聖人何等,施愚山曰:「聖者通也,聲入心通之謂也。」湖人楊耻庵曰 [5] :「如是,則佛家所謂妙明覺性,非儒學也。」曰:「然則字書何以曰耳呈爲聖?」曰:「字書何足據?賢下從貝,豈當貨取 乎?」「然則『聖』字何解?」曰:「以字書解字,必不若以經解字之妥。《洪範》曰:『思曰睿』、『睿作聖』,聖專以心言,以心及物之謂聖,與『聽曰聰』、『聰作謀』之專屬耳者正當分别。」今此「聖」、「仁」字亦應以六經解之。《郷飲酒義》曰:「東方者春,春之爲言蠢也。産萬物者也,聖也。南方者夏,夏之爲言假也。假者,大也,養而大之,仁也。」則内聖外王,總以仁及萬物爲言。聖仁者,明德而新民,成己而成物者也。《禮》所云「天子之立也,嚮仁而左聖」,以是也。然則仁與聖皆推心之恕以長養萬物,淺深一體。袛春爲生之本,而夏爲養之末,養袛遂生,而春爲資生之原,長養不窮,故聖進于仁。要之,《大學》新民祗在絜矩,《中庸》成物只在誠身,聖、仁無兩學,立達、博濟無兩事,一貫忠恕,總以一心及物而已矣。何理何地、何黄何直、何高遠卑邇,于此認不淸,則聖道、聖學到處兩橛矣。

「哀公問弟子孰爲好學」章

程氏曰:「天地儲精,得五行之秀者爲人。其本也真而靜。五性具焉:曰仁、義、禮、智、信。形既生矣,七情出焉:曰喜、怒、哀、懼、愛、惡、欲。乃情蕩而性鑿矣。覺之者使情合于中,正其心,養其性 而已。」

「好學」,當實指「學」字。如《大學》誠意,則自能謹好惡,而無遷怒之病。《中庸》明善,則自能爲善去不善,而無貳過之失。此仍是聖學忠恕、推情主善中事。乃鋪張門面,徒以天人付受處敍説一遍,于學何與?毋論此本俗儒常談,人所易曉,即使不傳之謐,在聖門弟子未易聞者,但講論過去,何益于學?況此實二氏之説,如《黄庭經》「五行相推大歸一」、《十六觀經》所謂四德本五行、六情出五性者,此宋初儒人親得之陳希夷、鶴林寺僧之説,在先聖、先賢從無此言。若此者,直置不道可也。

遠宗曰:「『不遷怒,不貳過』,是好學,實事恕,則不遷怒。得一善則拳拳服膺,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再行,則不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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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貳」,原作「副」,據《周禮》卷三改。

[2]  「宴」,原作「實」,據《晉書》卷四十一改。

[3]  「元初」,原作「元和」;「仄」,原誤作「側」。據《後漢書》卷十上《皇后紀》第十上《鄧皇后紀》改。

[4]  語出范曄《後漢書》卷六十四《吴延史盧趙列傳》。《仁孝先後論》爲延篤所撰。

[5]  楊耻庵,名洪才,字拙生。朱彝尊《經義考》卷一百十八:「宣城施侍讀閏章 政湖西時,葺白鷺洲書院講學。楚人楊恥菴偕其徒爲都講,大可與之辨淫奔詩并笙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