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胡适之先生

胡适之先生近来写了一篇《评论近人考据〈老子〉年代的方法》,在北大哲学会《哲学论丛》里发表。在这篇论文里,胡先生对钱穆、顾颉刚二位先生及我,三个人,都有很严重的批评。胡先生批评钱顾二先生的几点,自有钱顾二先生负责答辩。我现在只讨论胡先生对于我的批评。

《哲学论丛》恐怕有些读者不容易看到。为讨论方便起见,我把胡先生对于我的批评,抄在下面。胡先生说:

近十年来,有好几位我最敬爱的学者,很怀疑老子这个人和那部名为《老子》的书的时代。我并不反对这种怀疑的态度;我只盼望怀疑的人能举出充分的证据来,使我们心悦诚服的把老子移后,或把《老子》书移后。但至今日,我还不能承认他们提出了什么充分的证据。冯友兰先生说的最明白:“不过,我的主要的意思,是要指明一点:就是现在所有的以《老子》之书是晚出之诸证据,若只举其一,则皆不免有逻辑上所谓丐辞之嫌。但合而观之,则《老子》一书之文体,学说,及各方面之旁证,皆可以说《老子》是晚出,此则必非偶然也。(二十年六月八日《大公报》。友兰按:原文亦见我的《中国哲学史》第一篇第八章第一节。)”这就是等于一个法官对于阶下的被告说:“现在所有原告方面举出的诸证据,若逐件分开来看,都‘不免有逻辑上所谓丐辞之嫌’。但是合而观之,这许多证据都说你是有罪的,‘此则必非偶然也。’所以本法庭现在判决你是有罪的。”

积聚了许多“逻辑上所谓丐辞”,居然可以成为定案的证据,这种考证方法,我不能不替老子和《老子》书喊一声“青天大老爷,小的有冤枉上诉”。聚蚊可以成雷,但究竟是蚊不是雷;证人自己已承认的丐辞,究竟是丐辞,不是证据。

下面胡先生证明我所举的证明《老子》后出的证据,都是丐辞。我不再钞了。因为关于这一点,胡先生的意见与我的意见并没有什么大不同。我本来就说他们“都不免有丐辞之嫌”;我与胡先生不同的就是:我以为这些证据,若只举其一,则不免有丐辞之嫌,但合而观之,则不然了。胡先生以为这样主张,这种考据方法,是错误的。至于为甚么是错误的,胡先生并未说明,只举了一个比喻。好像这种错误,甚么人都可以看得出来,所以不必细说。实则以文学的譬喻,替代逻辑的辩论,是很危险的。如果我也可以举譬喻的话,我想胡先生关于这一点的辩论,就如说:第一个人举不起一百斤,第二个人举不起一百斤,第三个人也举不起一百斤;既然三人分开来都举不起一百斤,所以他们合起来也一定举不起一百斤。又如说:第一根竹竿站不起来,第二根竹竿站不起来,第三根竹竿也站不起来;既然三根竹竿分开来都站不起来,所以三根竹竿联起来搭成架子以后,也一定站不起来。

我们首先要注意的,就是:一个辩论,若是有了逻辑上的错误,它的结论并不一定就是妄,不过,它的结论,专靠这些前提,不能充分证明。譬如一个病人有了病,他肚痛呕吐,并有甲、乙、丙等现象。一位医生来了,医生说:“凡得了盲肠炎的人肚痛,他肚痛,他得了盲肠炎。”这个推论,就其本身看起来,显然有逻辑上所谓“肯定后承”的错误。肚痛的原因很多,得盲肠炎是肚痛的充足而非必要的原因。得盲肠炎一定肚痛,但肚痛不必一定因为盲肠炎。医生又说了:“凡得了盲肠炎的人呕吐,他呕吐,他得了盲肠炎。”这个推论,就其本身看起来,与上有同样的错误。但我们要注意的就是:这两个辩论,虽都有逻辑上的错误,但他的结论,不一定就是妄。病人不一定就不是得盲肠炎。他肚痛虽不足以充分证明他是得盲肠炎,但是可以表示他有得盲肠炎的或然性。上面两个辩论,分而观之,这个或然性很小,但是合而观之,其或然性就大了。假使病人又有甲、乙、丙等现象,医生又可以说:“凡得了盲肠炎的人,都有甲,他有甲,他得了盲肠炎。”“凡得了盲肠炎的人都有乙,他有乙,他得了盲肠炎。”“凡得了盲肠炎的人都有丙,他有丙,他得了盲肠炎。”医生又总结说:“以上这些推论,要分别看起来,都不免有逻辑上所谓‘肯定后承’之嫌,但合而观之,这病人又肚痛,又呕吐,又有甲,又有乙,又有丙,各方面之病状,都可以说是他是得了盲肠炎,此则必非偶然也。”我们医生这样的推论我们能说他错吗?我们能说:因为这些证据,一件一件的看是不充分,所以合起来也一定不充分吗?

像我们医生这样的推论,在我们日用思想及自然科学方面,是很常见的。要说这样推论是错误的,那不错的推论,就很少了。

以上所举的例,胡先生或以为不适当,但我的意思只是要说明:一件一件不充分的证据,合起来也未尝不能成为一个很充分的证据。我们不能因为证据一件一件看时不充分,而即断定它们合起来也一定不充分。这一点照上面的例看起来,似乎是不容易否认的。若这一点不容易否认,则胡先生对于我的批评,似乎可以撤消了。

说到丐辞,话又可以多说了。很早就有人说三段论式的推论“都不免有丐辞之嫌”。例如我们说:“凡人皆有死,孔子是人,所以孔子有死。”这是普通人认为不错的推论。但是它“不免有丐辞之嫌”,因为“凡人皆有死”之是真,也要靠“孔子有死”之是真。如果“孔子有死”是妄,“凡人有死”也是妄。于是在这个推论里,“凡人皆有死”之是真,靠“孔子有死”之是真。这不是丐辞是什么?但在这一点有几种说法,可以说这种推论不是丐辞。一种是理性论的说法,照这种说法,“凡人皆有死”这个大前提,是述说人之要素,其是真并不靠“孔子有死”之是真。一种是惟名论的说法。照这种说法,“凡人皆有死”这个大前提,是述说人之界说。我们所谓人,就是有死的。如果一个“人”不死,我们就不叫他作“人”,我们叫他作“神仙”或“妖怪”了。所以“凡人皆有死”之是真,并不靠“孔子有死”之是真。一种是经验论的说法。照这种说法,我们所以得知“凡人皆有死”,是观察尧、舜、文王、周公,以及甲、乙、丙、丁等等之有死而得到一个推广的结论。我们得这个结论的时候,是把“孔子有死”除外的。所以再应用这个结论到“孔子有死”,就不算丐辞。

以上三种说法,第一第二两种,不能应用于历史学。因为历史上讲的多是个体。所以多数历史上的推论,只可以拿上面第三种的说法来解释。而且这一种说法也是胡先生所主张的。如果根据这种说法,则我们所举以证明《老子》一书晚出诸证据,似乎可以说不是丐辞。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孔子以前无私人著述之事”之一点作例。“孔子以前无私人著述之事”,这个话本来并不是我说的,不过这一点对于我特别重要。因为这句话虽不是我说的,而用这一点证明《老子》一书晚出,似乎别人没有说过。再则我的《哲学史》的结构,是根据这一点作的。我重新提出这一句话之后,有位罗根泽先生曾作一篇详细考据,可以说用完全归纳法,证实了这句话。这个工作在罗先生所作《管子探源》(中华书局出版)里,可以找着。(又见《古史辨》第四册。)我们看罗先生这篇考据之时,只须把《老子》一书,暂时提出不论。(犹之我们证明凡人皆有死的时候,先撇开孔子不论。)等到我们得到结论以后,再应用于《老子》一书。这样可以说我们的推论不是丐辞。所以我只说它“不免有丐辞之嫌”。

既然说它不是丐辞,为什么还说它“不免有丐辞之嫌”呢?其原因是我们说“凡人皆有死”的时候,除孔子外我们可以举无限多的例以证明之。我们说“孔子以前无私人著述之事”的时候,除《老子》一书外,我们只能举有限的例。这并不是我们的方法不精密,如胡先生所说,这是由于材料上的限制。所以我说以“孔子以前无私人著述之事”证《老子》晚出,也“不免有丐辞之嫌”。那就是说,专靠这一点,不足以证明《老子》一书是晚出。我们的别的证据,就其本身,也是“不免有丐辞之嫌”,也就是说,专靠其本身,不足以证明《老子》一书是晚出。

但是,我们为什么要专靠一个证据呢?专靠“孔子以前无私人著述之事”,不足以证明《老子》一书是晚出。我们再看就思想方面是不是也可以说《老子》一书是晚出。如果不能说,我们只得放弃“孔子以前无私人著述”的意见;如果可以说,这个意见,马上就增加了力量。胡适之先生也承认,在思想方面《老子》一书也可以说在前,也可以说在后,“一把刀可以两面割的”。但是我们割那一面呢?专从思想来说,无论向那面割,“都不免有丐辞之嫌”。但与别的方面自身虽不充足的证据连起来,这把刀应该向那面割,就可以看出来了。

再就文体方面,就音韵方面(刘盼遂先生考《老子》书中所用韵,证明它是晚出),都有理由可以证它是晚出。这些证据,分开看虽如不充分,但合起来就构成一个系统,有“左右逢源”,“豁然贯通”之概了。一件一件不充分的证据,合起来成了一个系统,就成一个很强有力的证据。

以上是我对于胡先生对于我的批评的解答。我并非考据家,对于《老子》是否晚出的问题,我如果有贡献,我的贡献就是指出现在所有证《老子》一书晚出的证据,若一一看起来,都是不充分的证据。但合起来,却构成很强有力的证据。前一段是我与胡先生相同的;后一段是我与胡先生相异的。

胡先生的论文结论是:“我已说过,我不反对把《老子》移后,也不反对其他怀疑《老子》之说,但我总觉这些怀疑的学者,都不曾举出充分的证据。……我攻击他们的方法,是希望他们的方法更精密;我批评他们的证据,是希望他们寻出更有力的证据来。……在寻出这种证据之前,我们只能延长侦查的时期,展缓判决的日子。怀疑的态度是值得提倡的,但在证据不充分时肯展缓判断的气度,是更值得提倡的。”

胡先生说我们的证据不充分,更要充分的证据,但我以为这些不充分的证据合起来就成了一个很强有力的证据。我们对于自然界及人事界的知识,大部分都靠把这些分开来不充分的证据“参伍错综”而得的结论。一个专靠他自己就充分的证据,大概是不容易得到(如果可能得到),而且是不必要的。即如关于《老子》是否晚出的问题,胡先生如果必定要专靠他自己即充分的证据,我不知别人能举出不能,就我个人说,除非考古学方面有重大的发现,我不能举。这不是由于我们的方法不精密,这是由于材料的限制。

胡先生可说:你们可以等新材料的发现呀!为什么不展缓判断呢?所说展缓判断的气度,话可以如此说,但我们不能如此行。譬如我写《哲学史》,我总要把《老子》放在一个地方。如果把《老子》一书放在孔子以前,我觉得所需要的说明,比把它放在孔子以后还要多。因为我们现在对于先秦历史的认识,与以前大不相同。就现在我们对于先秦历史的认识,把《老子》放在孔子以后,是最说得通的办法。

有一点要声明的就是我所讨论的只是《老子》一书的时代。至于在孔子以前或同时,有没有名老聃的一个人,我认为无关重要。总之,《老子》一书是出在孔子以后的。

原载《大公报·世界思潮》第八五期(二十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