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友兰先生系中国哲学名家,现任西南联大教授,著有《中国哲学史》《新理学》《新世训》《新事论》《新原人》等书。去年由滇奔丧回豫,归途道经西安等地,均曾被邀作专题讲演,备受推崇。过宝鸡时各界以机会难得,特请求讲演“新旧道德问题”。辞义精辟,爰记大要以飨同仁。
道德有没有新旧之分?历来有三种说法:(一)道德标准是永远不变的,无新旧之分。(二)道德标准是随时代变的,有新旧之分。(三)一部份道德标准是随时代变的,有新旧之分。一部份道德标准是永远不变的,无新旧之分。我是采取第三种说法。
同为道德标准,为什么一部份有新旧之分?一部份无新旧之分?何种道德标准有新旧之分?何种道德标准无新旧之分?为解答这两个问题,我们先得把道德的定义弄清楚。什么是道德?概括地说,道德是社会的组成分子为维持社会的生存所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律。什么是社会?社会就是人群为实现一种共同的目的而组织的团体。一个人的行为合乎必须遵守的规律,就是道德行为,反之则为非道德行为。社会的范围有大有小,其组成的分子可多可少,组成分子必须遵守其社会一定的规律即是道德的性质。
社会的类型不同,如农业社会、工业社会等是。有些道德标准是任何种型的社会里都存在的,有些道德标准乃随特殊社会而来,只有这种特殊社会存在时它才存在。前一种道德标准是不变的,无新旧之分;后一种道德标准是可以变的,有新旧之分。具体言之,中国原来是一个农业社会,现在正逐渐变为工业社会。从这一转变,我们就可以看出道德标准的新旧之分:适合于农业社会的道德标准是旧道德,适合于工业社会的道德标准是新道德。既适合于农业社会同时又适合于工业社会的道德标准,就没有新旧之分。例如,仁义礼智信五常,是不变的道德标准,并无新旧之分。
(一)仁者爱人。一个社会里的分子,如互相帮助,互相亲爱,就一定兴盛。互相嫉妒,互相残杀或互相鄙视,就免不了灭亡。这是千古不磨的真理,所以“仁”是不变的道德标准。
(二)义者宜也。一个社会里的分子如果都站在各自的岗位上善尽职责,这个社会必兴,反之则衰。古今中外,永无二致,所以“义”也是不变的道德标准。
(三)礼是一种礼节。古人见面作揖叩头,今人见面握手鞠躬,虽然形式不同,情理却是一样,所以也是一种不变的道德标准。
(四)智是认识与了解。既然认识了解了仁义礼的不可变,则此一认识与了解当然也是不变。
(五)信是诚实。社会的成立,乃由于组成分子的互助,互助之初必先互信。世界上绝对没有从来不说一句真话的人,所以“信”也是人生不可须臾离的道德标准。
其次再说可变的道德标准。忠孝就是可变的道德标准,过去的忠孝是忠于君主,孝于家主;新的忠孝,是忠于国家,孝于民族。这种不同,就是随着时代变的。
(一)就旧忠孝的标准言,孝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忠乃是一部份的责任。所谓一部份就是官吏,男不仕不为臣,不做官的人,无对君尽忠之责。就新忠孝的标准言,忠孝不单是每个人的责任,亦是每个人的义务,任何人不能因为自己没有做官就可以逃避国民忠于国家的责任和孝于民族的义务。
(二)就旧忠孝的标准言,二者是冲突的。我们常常听说忠孝不能两全,就新忠孝的标准言,忠孝却并不冲突,忠于国家亦就是孝于民族,二者不可分。决没有一桩事,是忠于国家而不孝于民族的。
(三)就旧忠孝的标准言,忠孝不能两全,在普通情形之下是移孝作忠,但遇到特殊的情形时亦不尽然,例如东汉赵苞为辽西太守时,鲜卑入寇,劫赵母于城下挟苞降,苞曰:“苞为母子,今为王臣。”与之战,鲜卑杀其母,苞亦自杀。《后汉书》列赵苞“抱独行专”,足证旧道德不允赵苞如此做人。后程伊川论此事,主张赵苞应立即辞职,交兵权,请鲜卑释母归,意思是说应该移忠作孝。就新忠孝说这种“移忠作孝”是不通的,试问一个人能辞掉国民之职么?这就是新旧道德标准的不同处。
此外,如妇女在出嫁之后就要忠于她的丈夫。假使妇女不结婚就没有对于丈夫的责任,但在旧时,不但夫死妇应“守节”,就是未婚夫死,未婚妻亦应守节,这也是可变的道德标准之一例。
(孙长明 记)
原载《雍言》第六卷第二期,194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