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那儿!”混血儿得意扬扬地像马嘶一样喊叫着,倒好像过去七个小时他一直蒙冤被怀疑说谎,现在终于证实自己清白无辜似的。他指着峡谷对面一块伸到悬崖上面的巨石,巨石上有一簇印第安人盖的泥土房子。他们离这些小房子的直线距离不过两百米,但是要走到那里至少需要一个小时,因为必须先走下一千英尺长的羊肠小径,再往上爬同样高的陡壁。
神父骑在骡背上定睛注视了一会儿。他没有看到那边有任何人影,甚至用树枝搭在一个土堆上的瞭望台上也空无一人。他说:“那边似乎一个人也没有。”他又回到一个被完全隔绝抛弃的氛围中。
“可不是,”混血儿说,“你怎么能在这个地方看到人?只有他一个。他就在那边的棚子里,你会看到他的。”
“印第安人都到哪儿去了?”
“你又来了,”混血儿抱怨说,“又犯疑心了。你总是犯疑心。我怎么知道那些印第安人跑到哪儿去了。我不是告诉过你,只有他一个人待在那儿吗?”
神父从骡子上下来。混血儿气急败坏地喊道:“你要干什么?”
“我们不需要骡子了。可以把它们牵回去了。”
“不需要骡子了?那你怎么离开这个地方啊?”
“噢,”神父说,“我现在用不着想离开的事,你说是不是?”他数了四十比索,对骡夫说,“我本来是雇你到拉斯卡萨斯去的。好了,算你走运。现在我还是给你六天的钱。”
“你不再需要我了,神父?”
“不要了。我看你还是快点儿离开这里吧!你也知道这是个什么地方。”
混血儿着急地说:“神父,我们不能走那么远的路啊。那个人快要死了。”
“用我们自己的蹄子走得也一样快。好了,朋友,咱们走吧。”混血儿恋恋不舍地看着骡子在狭窄的石头小路上走去,转过一块圆形大岩石后,蹄声嘚嘚,越来越远,逐渐消逝。
神父语调轻快地说:“走吧,咱们别再拖延了。”说着,他就把一个小包挎在肩膀上,率先从小路向峡谷走去。他听见混血儿气喘吁吁地跟在他后面,这个家伙的呼吸道显然不太好。神父想:他住在省城的时候,那些人给他的啤酒实在太多了。他想起他们两人在一个不知名的村镇初次相遇,那是一个炎热的中午,混血儿光着一只黄色大脚片躺在吊床上摇晃着身子,从那以后发生了多少事啊!想到这里,神父有很多感触,觉得这个混血儿既可怜又令人不齿。如果当神父经过的时候他正在睡觉,现在的事就不会发生了。如今这个可怜虫将永远背负着无从宽赦的重罪,实在太倒霉了。想到这里神父转头看了一眼,他看到的是几个大脚趾像肉虫子似的从运动鞋的破洞里伸出来。这个人正一边骂骂咧咧地抱怨,一边挑小路上好落脚的地方往下走。可惜再怎么抱怨也无助于他的吁吁气喘。可怜的家伙,神父想,也许他还不是一个真正的恶棍……
混血儿的身体实在走不了这样的山路。等神父走到谷底的时候,他已经落后了五十米远。神父坐在一块圆石头上,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混血儿在赶到神父坐的地方以前,又抱怨了一大顿。“你干吗走得这么急?”混血儿说。看来他越接近完成他的叛卖行径,就对自己手中的这个牺牲品越发看不顺眼。
“你不是说那个人快要死了吗?”神父问。
“我是说他快死了,但是快死也不等于马上就咽气了。”
“那当然了,我们都希望他活得越长越好,”神父说,“也许你是对的。我要在这儿休息一会儿。”
混血儿像个拧性的孩子,你一提休息,他反而立刻就要走。他说:“你这个人怎么老走极端?不是拼命跑就是想坐下不动?”
“我怎么做什么都不对?”神父有意挑逗混血儿说。接着他又狡狯地冷不丁地问了一句:“你说,他们会让我见到他吗?”
“那还用问?”混血儿刚说了这几个字,但马上就改口问,“他们?你说的他们指的是谁?开始的时候你抱怨这里看不到一个人,现在又说‘他们’。”混血儿带着哭音说,“也许你是个好人,但是为什么你有话不肯直说,叫人懂得你的意思?你这种做法可真逼得别人当不了好教徒了。”
神父说:“你看见这个口袋了?咱们用不着再背着它了。实在太沉了,我看喝两口酒对咱们两人都有好处。咱们都需要增加一点儿勇气,是不是?”
“你是说喝点儿酒,神父?”混血儿兴奋起来,看着神父打开一瓶白兰地。神父喝的时候,他目不转睛地盯住酒瓶,两颗大尖牙贪婪地龇出来,磕碰着下嘴唇。神父刚一喝完,他马上就把瓶口紧紧放在自己嘴里。“我想,咱们这样喝酒是不合法的,”神父嘻嘻笑着说,“咱们在边境这边——如果咱们已经走过边境线的话。”神父拿过酒瓶,又喝了一气,再把酒瓶递过去。等一瓶酒全部喝光以后,他把瓶子拿过来,往一块石头上一扔——瓶子像一颗榴霰弹似的炸成一堆碎片。混血儿吓得一哆嗦,抱怨说:“小心点儿。人家还以为你带着枪呢!”
“剩下的咱们用不着了。”神父说。
“你是说你还有酒?”
“还有两瓶——但是天气这么热,咱们不能再多喝了,咱们把它放在这儿吧。”
“你干吗不告诉我你拿着这么沉的口袋,神父?我可以替你拿啊。只要你叫我做事,不管干什么我都乐意。只要你开口。”
他们开始爬坡,酒瓶发出轻轻的撞击声。阳光直射在两人身上。他们走了将近一个小时才爬到峡谷上面。瞭望台架在小路上,中间留了一条通道。远远看去,像是一个人的上牙床骨。泥土棚子的房顶从他们头上的岩石上显露出来。印第安人不把自己的住房盖在路边。他们的房子总是搭在离小路较远的地方,这样就可以从远处看到有什么人从路上走过来。神父很想知道,警察是否马上就要出现,这些人现在一定都不露痕迹地藏在暗处。
“走这边,神父。”混血儿在前边带路。他离开小径踩着一块块岩石登上高处一小块平地。他神情焦急,倒好像期待着走到目的地之前就要发生什么事似的。高地上有十来间土房子,像坟墓一样静静地立在阴沉的天空下。一场暴雨马上就要来了。
神父感到一阵焦虑不安:他已经自投罗网,走进陷阱里来了,那些人一点儿也不用费事就可以很快地把他包围住,这段公案就算了结了。他拿不准这些人会不会突然从哪间土房里向他开枪。他已经走到时间的终点,不会再有明天,也不再有昨天,只有永恒不止的存在。他开始后悔为什么刚才不再多喝点儿白兰地。“好了,我们已经走到了。那个美国人在哪儿?”他问,因为紧张声音有些失常。
“噢,对了。那个美国人。”混血儿说,身体突然震动了一下。他好像忘记把神父引到这里来的借口了。他站在那里,向远处的几间土屋凝视着,他自己也不知道该向哪里指引神父。“我离开他的时候,他在那一间。”他说。
“我想,他已经不能走动了,是不是?”
如果混血儿没有给他看那张写着几个字的纸片,神父绝对不会相信美国人真的在这里——如果不是那张字条,还有如果他没见到过那个死孩子的话。他开始走到面前一块空地,向混血儿指给他看的那间土房子走去。他们会不会没等他走到屋门口就向他开枪呢?这就像被蒙住眼睛走一块悬在高空的木板,随时都会一脚踩空跌入万劫不复之地。为了控制住自己不发抖,他干咳了两声,手背到身后用力握在一起。当初离开雷尔小姐家的院门转身向这边走的时候,他的心情是愉快的,因为他从来就不相信自己真能恢复教区工作,每日做弥撒,面对众多虔诚的教徒,但虽然如此,如今面对死亡,他还是需要喝些酒使自己镇定下来。他走到房门前,室内毫无动静。这时他听到背后混血儿在喊:“神父。”
他转回头。混血儿正站在院子中间,五官扭曲着,两颗尖牙在嘴唇外面上下抖动,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有事吗?”
“没什么,神父。”
“那你干吗叫我?”
“我没叫你。”混血儿不认账。
神父转身走进屋子。
美国人确实在屋里,但是死是活,就看不出来了。他闭着眼,张着嘴,躺在一张草席上,双手放在肚子上,像是个害肚痛的小孩。痛苦使他的脸变了形——或许成功的犯罪同政治或信仰一样都有一副假面。一句话,这人的脸同警察局墙上贴着的那张报纸上的照片已经判若两人了。那张照片上的人凶狠,狂妄,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而这个躺在草席上的却是个十足的流浪汉。痛苦已经叫他再没有一点儿气概,却叫这张脸呈露出某种并不真实的聪明相。
神父跪倒在地上,把脸凑近他的病人,想听一下他还有没有呼吸。一股污浊的气息冲进神父鼻子——那是呕吐物、雪茄烟和陈旧的酒精等几种气味的混合,再多的百合花[5]也遮掩不住这种腐烂罪恶的气息。神父听到一个极其微弱的声音用英语说:“快离开这里,神父。”门外,混血儿正站在尚未被乌云遮住的太阳底下,向里窥探,两腿似乎无法站稳。
“你还活着呢,是不是?”神父急忙说,“那你最好快一点儿。你的时间不多了。”
“快点儿走,神父。”
“你要我来的,是不是?你是天主教徒吗?”
“快点儿走。”那声音又一次重复道,好像这是他很久以前背会的一课书中唯一还记得的几个字。
“开始吧,”神父说,“离你上次告解有多久了?”
那人的眼皮向上翻了翻,两只惊诧的眼睛仰望着他。那人迷迷惘惘地说:“我想也许有十年了。你到这儿来到底是干什么?”
“你要求过找个神父来。快点儿开始吧。十年的时间可不短了。”
“你得赶快离开这儿,神父。”那人说,学过的词语逐渐回到他的记忆里。他躺在草席上,双手搭在肚子上,体内剩余的一点点精力全部聚拢到他的脑子里,像是一条半身已经被碾碎的爬虫。“那个浑蛋……”神父生气地说,“你这是作的什么告解?我走了五个小时的路才赶到这儿……可是我听到的却是你骂人的脏话。”他觉得这简直极端不公平:与危险俱来的竟是他发现自己毫无用处,因为对这样一个人他实在束手无策。
“听我说,神父。”那人说。
“我听着呢。”
“你要赶快离开这个地方。我那时不知道……”
“我走了这么远的路到这儿来,不是要同你谈我自己,”神父说,“你越快作完告解,我就能越快离开。”
“你不用为我操心了,我这个人已经完了。”
“你是说你已经得不到主的宽赦了?”神父气恼地说。
“那还用说,我已经没有救了。”那人舔了舔嘴唇上的血,回答说。
“你听我说,”神父把身子更靠近了一点儿那陈腐的、令人作呕的气味,开口说,“我到这儿来是听你告解的。你要不要告解?”
“不要。”
“你写那张字条的时候也没想告解吗?”
“也许那时候我想。”
“我知道你要对我说什么。我已经知道了,你懂不懂?就这样吧。记住你很快就要死了。不要过多地依靠天主的怜悯。他已经给了你现在这样一个机会了,也许他就不再给你另一个了。这么多年你都是怎么活过来的?现在你还觉得活得很了不起吗?你杀过不少人——这就是你的生活。这种事谁都能做,做一段时候,但是早晚自己也要被别人杀害。正像你现在也把命送掉一样。留下的是什么?只有痛苦。”
“神父。”
“我听着呢。”神父焦急地叹了口气,身体更贴近了一下。一时他又恢复了希望,或许他终于说服这个人,叫他说出一些模糊记起的伤天害理的事来。
“你把我的手枪拿去,神父。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吧?在我胳臂底下。”
“我不需要手枪。”
“啊,你用得着的。”那个人的一只手从肚子上一点一点向上移动。他那吃力的样子简直叫人不忍看。神父厉声喝止他说:“别动,好好躺着。枪不在那儿。”神父这时已经看见美国人胳肢窝底下的枪套已经空了。
“这些混蛋。”那个人说。他的手无力地落在移动了一些的部位,正好摆在心窝上。这个姿势倒有些像一座贞洁的妇女雕像,一手扪心,一手抚着肚子。暴雨来临前的耀眼光线笼罩着这间泥屋,屋子里闷热难当。
“听我说,神父……”神父沮丧地在他身边坐下。他已经绝望,再说什么也不能再把这个强盗充满暴力的头脑转向安静平和了。也许几个小时以前在他写那张字条的时候,这个人曾经有过悔罪的念头,但那一时机转瞬就过去了。这时他正有气无力地跟神父低声说一把刀子的事。有一个传说许多罪犯都相信,一个人死前最后看到的人物或景象会一直留在他的眼球上。基督教徒却认为灵魂才有这种功能。一个人生前尽管罪孽深重,只要在临终一刻得到宽赦就会带着宁静的灵魂归天。有时候某个虔诚教徒凑巧没有得到赦罪就在一家妓院里暴卒,这人虽然一生都做善事,但是灵魂却永远打上不洁的戳记。神父也听人谈论过这种临终悔罪并不公正,仿佛一个人一生行善或作恶的积习反掌之间就能完全翻转过来似的。这使人怀疑好人会受恶报,而邪恶之徒反而能有善终。神父还是作了最后一次毫无希望的尝试,他说:“你曾经有过信仰,那你就该理解,这是一次机会。在最后的时刻,像一个窃贼。你杀过人——也许连小孩也没放过。”神父想起十字架下那个小尸体,又补充说,“但是这一切都可能不那么严重,因为这都是今生的事,几年间发生的事——都已经过去了。你可以把它们都抛弃在这里,抛弃在这间泥土棚子里,你自己还可以轻松地走下去……”他想到这个强盗可能走上一条他自己无法走的旅途,最终得到平和、荣耀和爱(尽管这都是一些非常空虚的字眼),不由得又向往又为自己悲哀。
“神父,”那声音急切地说,“你就别管我了。还是照管好你自己吧。你把我的刀拿去……”他的手又开始有气无力地动起来——这次是向腰下边摸去。他屈起双膝,想翻过身来,但是整个身体一下子变得瘫软,魂灵已经离开躯壳了。
神父匆匆忙忙低声吟诵起赦罪文来,也许在那人的灵魂还没有越过生与死的疆界,哪怕只有一秒钟时间呢,它还来得及悔罪。但是更可能的是,这人的灵魂在离开躯体时仍在寻找那把刀,一心想干出别的什么暴行来。神父开始祈祷:“啊,仁慈的主啊,不管怎么说,他还是想到了我,为了我的缘故……”但是他虽然口里祷告着,却没有什么信心。往好里想,那只是一个罪犯想帮助另一个逃走——不管你怎么看,他们两个都不是叫人起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