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绪言》中介绍了由我们观察所得的结论,我认为我能大体上支持这些结论。但是《绪言》是如此的简洁,大部分只能对我们的观点提供一些线索。因此,病史提出的证据支持了我们的结论,使我们能较详细地加以陈述。当然,即使如此,我们针对的无疑是癔症的整个领域。但我们可能对这些观点给予某种程度的更准确和更清楚的说明(毫无疑问,是增加某些保留的内容)。而这在《绪言》中,这些观点引证的证据不足或没有足够的突出。
接下来我们几乎不会提到大脑及任何分子方面的问题。心理过程将用心理学的语言来论述。事实上,它不可能是别的。如果我们把“观念”代之以“皮质兴奋”,则后一个术语对我们来说,它具有的意义就像我们以此为借口认出一个老朋友,和缄默地恢复使用“观念”一样。因为观念是我们经验中恒定的东西,对我们来说,熟悉它的所有含义;而“皮质兴奋”则相反,倒是一种假设性质的东西,我们希望能在将来证实它。用一个术语来代替另一个术语,这似乎不过是一种无意义的讨厌事情。因此,如果我几乎只用心理学术语的话,我甚或可能被谅解。
另外有一点,我必须预先请求读者的恩准。当一门科学快速发展时,由个别人最初表述的各种思想很快成为共同的财产。因此,试图在癔症及其心理基础上提出其观点的人中,谁也不能避免重复其他人的大量思想,这是经历着从个人财产到共同的拥有。几乎不大可能肯定,谁是第一个表达这样的思想,在考虑已被他人提及的、属于某一个人拥有的成果方面,这总是一桩危险的事。因此,如果在讨论中发现有少数引用的东西;如果我自己的和其他的出处之间无明显的区别的话,我希望能得到谅解,下面的内容将几乎不会发现有什么创见。
一、所有癔症现象都是意念性的吗?
在《绪言》中,我们讨论了“癔症现象”的机制,而不是“癔症”的心理机制。因为我们不希望声称这种心理机制或癔症症状的疾病精神上的理论总的说来具有无限制的有效性。我们不是指所有癔症的现象所表现的方式都像我们文中所描述的那样,我们也不认为他们均为意念性的(ideogenic),即由观念决定的。在这点上,我们与莫比斯不同,他在1888年提出的定义为癔症的所有病态现象都是由观念引起的。这个阐述后来被解释为只有一部分病理现象在内容上与引起了癔症现象的观念相一致,即由紧密相关的暗示或自我暗示产生的那些现象。例如,当一个人的手臂不能移动的观念引起了手臂的麻痹时;同时,癔症现象的另一部分虽然也是由观念所致,却不是出于同样的内容。例如,我们病人中出现的一个手臂麻痹是因为看到像蛇一样的东西而引起的。
在下这个定义时,莫比斯不仅仅提出了术语的修正,而且提示将来我们应只把那些意念性的(即由观念而决定的)病理现象只描述为癔症现象。他认为所有癔症症状均为意念性的,“由于观念在癔症现象中是极其经常的原因,我相信情况总是这样的。”他通过类推而下此定论。我倾向于称此为概括化,要证明其是有道理的,必须首先经受考验。
在对这个主题进行任何讨论前,我们必须明确地确定我们对癔症的理解情况。我认为癔症作为临床上的现象,它是以实验为基础而发现的。同时也是基于观察,这就像结节状的肺结核,以实验为基础而得到的这类临床现象通过我们知识的发展而更为正确、深刻和清楚;但不应当、不是也不能受我们知识的发展的干扰,病因研究表明肺结核的不同形成过程有着各种原因:结核是由结核杆菌所致;而组织的分解、空洞的形成和败血症热是由于其他微生物所致。尽管这样,肺结核仍维持着临床的统一性,假如把因结核杆菌所致的组织的特殊的结节样的变化和所发现的其他变化分裂开来看则是错误的。同样,癔症应当保持临床的统一性,纵然明白其现象由各种原因所致,如有的由心理机制而产生,而其他的则无心理机制。
我相信事实是这样的,即只有部分的癔症现象是意念性的;莫比斯所提出的定义把癔症的临床统一性分裂成两半,而实际上在同样的病人身上是统一的,有同样的症状。
如果我们想说,这是因为观念和知觉经常引起我们提出这样的假设,即观念和知觉是单独起着作用,而周围刺激所建立的血管运动过程则仅仅是通过迂回的途径进入心理的,那么我们完全可以得出一个与莫比斯的“根据类比作出推论”相类似的推论。我们知道这种推论是错误的,然而它至少是基于像莫比斯关于癔症断言同样多的事实上。依照我们具有的许多生理过程的经验,诸如唾液和眼泪的分泌、心脏活动的改变等,有可能并似乎合理地假设为观念和周围的及其他非心理刺激一样,能够发动同样的过程。其相反的观点需要证明,我们还很缺乏这方面的证据。事实上,似乎肯定的是许多被描述为癔症的现象不只是仅仅由观念所致。
让我们考虑一个普通的例子。一位女士无论何时有了情绪都会引起她的颈、胸和脸部的一种红斑,首先是皮肤上的斑点,然后汇合起来。这是由观念所决定了的。因此,根据莫比斯的观点,这是癔症现象。但当皮肤被激惹或碰触时,出现同样的红斑,尽管蔓延的区域较小,这却不被认为是癔症。因此根据前一种情况,这一现象无疑是完全统一的,即癔症性的;而后一种情况则不是癔症性的。当然,有人可能提出这样的疑问,即是否这种现象——血管舒缩的兴奋增强应看作是特殊的癔症现象,或把它简单地看作为“神经性的”是否会更不合适。但根据莫比斯的观点,统一性的破坏在任何情况下是必然的,单独由情绪决定的红斑可称为是癔症性的。
这完全可以同样应用在癔症疼痛上。癔症疼痛具有很多实际的重要性。毫无疑问这些疼痛常直接因思想所致。他们是“疼痛的幻觉”。如果我们较仔细地检查这些疼痛,实际上呈现一种非常生动的思想这个事实并不足以产生疼痛,而必然有一个特殊的异常情况的装置与疼痛的感觉和传导有关,就像情感性红斑的情况一样,必然存在着血管舒缩的一种异常兴奋。短语“疼痛的幻觉”无疑给这些神经痛的性质具最富想象力的描述,但这也驱使我们把一般所形成幻觉的观点引申到神经痛。我们不在这里对这些观点做详细的讨论。我所同意的观点是“观念”即纯粹和简单的记忆性意象,没有知觉器官的任何兴奋,即使其在最大的逼真性和强度下也绝不会达到客观存在的特征,这就是幻觉的标志。[241]
这个应用于感觉性幻觉,而且较多地应用于疼痛的幻觉中。因为对于一个健康的人,把躯体疼痛通过记忆甚至达到生动的程度;通过视觉和听觉记忆意象,甚至近似于真实的感觉,这似乎是不可能的。即使健康人在睡眠中发生的正常幻觉状态,我相信也绝不会梦中感到疼痛,除非存在真正的痛觉。因此这种源于记忆器官,通过观念而作用于知觉器官的“退行性”的兴奋[242]处在事物发展的正常过程中,这在疼痛的情况下比在视觉或听觉情况下更难以发生。既然疼痛的幻觉在癔症中如此容易发生,我们就必须断定有一个与痛觉有关的器官的变态兴奋性。
这种兴奋性不仅在各种想法的激发下,而且在周围刺激的激发下造成痛觉,就像我们上面讨论的舒缩血管引起红斑一样的方式。
我们对日常生活的观察发现正常人的神经末梢疼痛是由病变过程所引起的,其本身并不疼痛,而是由其他器官引起的。因此,头痛是因鼻或邻近腔隙相对不明显的变化所致;而肋间神经和臂神经的神经痛是源于心脏,等等。如果我们被迫假设这种异常的兴奋性是疼痛幻觉的一个必要条件,即异常兴奋性存在于一个病人中,则可这样说,那个兴奋也处于我刚才提到的那些扩散的支配下。发生在非神经质病人中的扩散更为强烈。事实上我们发现只在神经质病人中形成这样一类扩散而且其他人的扩散是基于同样的机制。因此,我相信卵巢的神经痛取决于生殖器官的状况。其病因可能是心理因素需要得到证明,而且指出那种特殊的疼痛,像任何其他的疼痛一样,可以在催眠的幻觉中产生,或者其病因可能是心理性的,这种方式达不到证明。像红斑或正常的一种分泌物,它可以由心理和单纯躯体两方面的因素所致。我们是否只把第一类描述为癔症——我们知道是因心理因素造成的病例?如果是这样,则通常所观察到的卵巢神经痛就可能排除在癔症性综合征之外,而这却很难做到。
如果关节的一个轻微损伤后,接着渐渐出现严重的关节疼,无疑其过程涉及一个心理因素,即注意力集中在受伤的部位上,强化了有关神经通路的兴奋性。但很难说这种痛觉过敏是由观念所致。
病理性的感觉迟钝也是如此。一般痛感缺失或者身体单独部位同时有痛感缺失和感觉缺失是由观念引起的,这确实没有得到证实,而且不大有可能发生。即使比奈和让内的发现充分证实特有的心理条件和精神分裂引起了半身感觉缺失这种作用,但这种现象可能是心理性的,而非意念性的。因此,根据莫比斯的观点,则不应称为是癔症性的。
因此,如果我们对大量特殊的癔症现象不能假设为是意念性的,则限制莫比斯观点的应用似乎是对的。我们不会把那些因为观念所致的病理现象定义为癔症,而只是肯定许多癔症现象可能比我们今天所疑及的更多是意念性的。但是在每个病例中存在的以及使观念和非心理刺激产生的病理作用的基本病理改变是在于神经系统的异常兴奋性。[243]而这个源于心理性的兴奋涉及多大的范围则是另一个问题。
然而,纵然只有某些癔症现象是意念性的,但正是这些现象可能被描述为特殊的癔症现象。这些现象的研究,其心理来源的发现,形成最近对这疾病理论上向前迈出的最重要的一步。进一步的问题出现了:这些现象怎么会产生的?他们的“心理机制”是什么?
在莫比斯所区分的两组意念性症状的每一组中,这个问题需要有十分不同的回答。那些内容涉及煽动性的观念的病理现象是较容易理解和较为清楚的。如果听到一个声音的观念不只是引起“内耳”微弱的回声,这可发生在正常人身上,使它以幻觉的方式被察觉为这声音如同真的,客观听到声音的感觉,这就像正常生活中所熟悉的在梦中的现象一样,那么用这来解释异常的兴奋是相当明白易懂的。我们知道每一个自主运动是结果的意象,其产生有关肌肉的收缩。不难明白这种不能引起肌肉收缩的观念却会引起运动(如同暗示可发生麻痹一样)。
那些与决定性的观念没有逻辑关系的现象则是另一回事(这里,正常生活也提供了类似的情况,如害羞时的脸红)。它们是怎么引起的?为什么一个病人的一种观念会激起与之完全无关的、特别的、完全非理性的动作或幻觉?
在《绪言》中,我们感到可以这样说,根据我们的研究发现有某种因果关系。然而,在我们对这个主题的说明中,我们没作辩解地介绍和应用了“溢出的、或必须宣泄的兴奋性”[244]这个概念。该概念对我们的主题及一般的神经症理论都是最重要的。它似乎需要并值得进行更详细的考查。在我继续这个主题之前,我必须求得谅解,即把读者带回到神经系统的基本问题上来。这必然伴随着一种“追根究底”的压力感[即深度的探索]。[245]
但任何试图要对一个现象进行刨根究底的研究必然导致不能回避的一些基本问题。因此,我希望下述讨论的难解性会受到宽容的对待。
二、脑内紧张性兴奋——情感
(一)
我们知道中枢神经系统的两个极端情况:清醒的状态和无梦的睡眠。在这两者之间的转变是由减少每一个清晰程度而做到的。这里我们感兴趣的不是睡眠目的的问题及其生理基础(化学或血管舒缩的决定因素),而是两者之间的基本区别。
关于最深的、无梦的睡眠方面我们不能给予直接的信息,因为所有的观察和经验都因在完全潜意识状态下进行而排除在外,但考虑到睡眠伴做梦的邻接情况,我们能做出如下的断言。首先,在那种情况下,我们试图做出走路、说话等自主运动等等,这不会导致如它们在清醒状态下那样肌肉自主地产生相应的收缩。其次,可能察觉到感觉刺激(因为这些刺激往往以自己的方式进入梦中),但不能统觉它们,即它们不能成为意识的知觉。出现的观念不像清醒状态下可激活与感觉刺激有关联的存在于潜在意识中的所有观念;而这后一种情况有相当多的维持不兴奋状态(例如我们发现自己对一个死者说话时没有想到他已死了)。还有,不相容的观念就像它们在清醒状态下一样能够同时存在而不相互抑制。因此,联想是防御性的和不完整的。我们可安全地假设为在最深的睡眠中,这种心理因素之间联系的切断仍在继续,并逐渐全面化。
另一方面,当我们完全清醒时,每一个意志行动产生相应的运动;感官印象成为意识知觉;观念联系着储存在潜意识之中的全部观念。在那种情况下,大脑功能是作为一个具有完整的内部联系的单位。
我们也许只是在用别的词语描述这些事实,即在睡眠中,大脑的联系和传导通路由于心理因素的兴奋(?皮质细胞)而不能越过,而在清醒时,则它们能完全这样的越过。
如果我们假设在醒觉生活中,那些通路处于一种紧张性的兴奋状态(爱克司纳,1894,第93页,称此为“脑内强直性痉挛”),这种脑内兴奋决定其传导能力,兴奋的减弱和消失则是导致睡眠状态,似乎只有用上述假设说明这两种不同的传导通路的存在才是明白易懂的。
我们不应认为大脑皮层的传导通路就像一根电话线,只有在电流兴奋的瞬间才有功能(即在那时才会传递一个信号)。我们应把它比作为一根有持续不断的电流通过的电话线,如果电流停止,就不再有兴奋。或者最好让我们把它想象成一个广泛分布成网的用来照明和输电的电力系统,对这个系统的期望是建立简单的接通,使灯泡发亮或机器运行。为使其能够实现,所以每一件事都应做好准备工作。在整个传导线路的网络中必然存在着一定的某一电压,而动力发电机必然为此消耗一定的能量。同样的道理,在大脑静息时,其传导通路中存在一定量的兴奋,而这种兴奋用在从睡眠中醒来和准备工作上。[246]
这个观点由下面的事实而证实:只在清醒时,没做任何工作,却产生疲乏和睡眠的需求,这个清醒状态本身引起了能量的消耗。
让我们想象一个在强烈期望状态下的人,然而这种期望不是指向任何特殊的感觉领域。那么,在我们面前则有着虽然静止但准备行动的一个头脑。我们恰恰可以做这样的假设,即在这样的头脑中,所有的传导通路处于最大的传导能力状态,就是说它们处于紧张的兴奋状态中。用通常的语言来说明一个明显的事实,我们说这是一种紧张的状态。经验告诉我们这时虽没有进行真正的运动或心理性的工作,但这个状态却是多么紧张,并且是何等的疲劳。
这是一个特殊的状态,正因为包含着很大的能量消耗,因此这状态不能持续很长时间。但纵然在大范围清醒的正常状态下,由于清醒程度界限的不同,其所消耗的脑内兴奋是不同的。从清醒至瞌睡和真正的睡眠,每一级程度伴随着相应的兴奋度的降低。
当大脑在实际工作时,无疑比只是在准备工作时要消耗更多的能量(如上所述的比作电力系统,当电路中亮着许多灯或开着发电机时,必然引起较多的电能注入传导线路中)。在这里功能运转的正常情况是立即用于活动中的能量,多于释放的能量,然而大脑就像其中一个能力有限的电力系统,不能同时既产生大量的光,又做机械性工作。如果它是个变电站,则只要有较少的能量就能发光或光能发电。因此我们发现如果我们正在消耗较大的肌肉力量,我们就不能从事持久的思想,或者如果我们把注意放在一个感觉领域,则其他大脑器官的效率就减少;这就是说,我们发现大脑有不同的工作,但受能量的限制。
能量分布的不一致无疑取决于埃克斯纳(1894,第165页)所称的“注意促进”,即增加所利用的通路的传导能力和减少其他通路的传导能力,因此,一个正在工作的大脑,其“脑内紧张性兴奋”也是分布不一致的。[247]
我们唤醒一个正在睡眠的人,那就是我们突然提高了他的紧张性脑内兴奋,这是通过让他承受一个有力的感觉刺激的方式。大脑内血液循环是否改变是关系到这种因果环节的基本要素,血管是否受刺激而直接扩张,或扩张是否是大脑组成部分兴奋的结果,所有这些均未解决。所能肯定的是兴奋状态通过感觉门户进入,从那里扩散开来,成为弥漫性的,引起所有传导通路进入较高级促发的状态。
当然,仍不很清楚的是怎么会发生自发的觉醒。是否总是大脑的同样部分首先进入觉醒兴奋的状态,然后兴奋从那里蔓延开;或者是否有时一个成分组,而有时另一个成分组起着觉醒器的作用。就我们所知,尽管在完全安静和黑暗,没有任何外界刺激的情况下可产生自发的觉醒,但这不过证明能量的发展是根据大脑成分本身的重要过程。然而,一块长期处于不受刺激和安静的休息状态下的肌肉,即使如此,它也在积累着最大的张力。但脑内的组成部分却不是这样。我们毫无疑问可做这样的假设,在睡眠期间,大脑各部分恢复到以前的状况,并聚集了张力。当发生到一定程度后,这时我们可这样说,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后,过剩的量溢出,进入传导通路,助长和建立了觉醒状态的脑内兴奋。
我们能发现在醒觉生活中一个同样有启发性的实例。当清醒的大脑安静了相当长时间,没有把其张力转为活动着的能量,就会产生一个活动的需求和动力。长时间的运动静止产生运动的需求(比作是笼内动物无目的地到处乱跑),如果这种需求不能得到满足,就会产生沮丧感。缺乏感觉刺激、黑暗和完全的寂静成为一种折磨;思想静止、缺乏知觉、想象和联想活动产生厌烦的痛苦。这些不愉快的情绪是由于“兴奋”的缘故,是在正常的脑内兴奋增加的情况下产生的。
因此,大脑各部分在完全恢复后,即使在休息时也释放一定的能量,如果这种能量不是功能性地被应用,则正常的脑内兴奋便增加,结果是产生一种不愉快的情感。当一个生物体的需求不能找到满足时,这样的情感总会产生。当释放出的过剩能量被功能性的应用了,则这些情感便会消失,我们因此可做出结论,即去除这种过剩的兴奋是有机体的需要。这里我们是第一次正视着一个事实;即有机体内存在着一种“趋向于保持脑内兴奋恒定的倾向”(弗洛伊德)。[248]
这样一种过剩的脑内兴奋是一种负担和讨厌的东西,结果产生一种消耗它的强烈要求。如果它不能用于感觉性或观念性活动中,则过剩的能量变成无目的的运动性行为,如走来走去等方式,我们将在后面遇到这种情况,被看作是发泄过度紧张的最通常的方法。
在这方面,我们熟知有很大的个体差异:在充满生气的人和懒洋洋、昏沉沉的人之间;那些“不能静坐”的人和“天生爱靠在沙发上”的人之间;思路敏捷的人和能耐受无限长时间脑筋休息的迟钝的人之间都有着很大的差别。这些差异组成了一个人的“天生的气质”,这必然是基于他的神经系统内的差别,即功能方面,静止的大脑各部分所释放能量的程度。
我们已提到了有机体有保持紧张性脑内兴奋恒定不变的倾向。然而,如果我们能明白它实现的是什么需要,我们才能对这样的倾向有所理解。我们能理解热血动物要保持恒定的平均温度的倾向,因为经验告诉我们温度是他们各器官运作的一个最适条件。在考虑血液含水量的恒定性等方面,我们也做出类似的假设。我想我们也能假设在大脑内存在最适程度的紧张性兴奋。在那个紧张性水平上,大脑易受外界刺激的影响,促进各种反射,虽然只是达到正常的反射活动程度,但能激起丰富的思想,而且在清晰的和合理的心理状态下,把个别的思想之间发展为相互有关的联想。正是在这种状态下,有机体才处于工作的最佳准备状态。
恒定地提高紧张性兴奋构成了“期待”(expectation),于是情况就发生了改变。这使有机体对感觉刺激出现感觉过敏,很快便成为一种痛苦,也增加了其高于可利用的反射性兴奋(倾向于惊吓)。毫无疑问,在某些情景和目的下,这种状态是有用的,但如果它是自发地出现,而且无任何理由,则它不能提高我们的效率,但却是损害了我们的效率。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称此为“神经质的”(nervous)。然而,兴奋增加的大多数形式,即过度兴奋不是始终不变的,但这总是损害着效率,我们称它为“兴奋”(excitement)。有机体应当注意维持兴奋的最适条件。当兴奋已过度时,回复到最适条件的兴奋是不足为奇的,但这完全需要与有机体内其他调节因素一起进行。
我要再次大胆地回到我的一个电的照明系统的比较上来。在这样一个系统中,传导线路的网络电压也是处于一个最适合的条件下。如果电压过大,则功能易于受到损害,例如,电灯丝可能很快烧断,我将在后面说到这个系统本身在绝缘故障或短路中的损害。
(二)
我们所讲的这些话是数代人经验的成果,是以令人钦佩而敏锐的方法区分了提高兴奋的那些形式和程度之间的差别,这在许多心理活动中仍然是有用的(尽管高于最适兴奋条件),因为他们均匀地提高了所有大脑功能的自由能量,而且那些形式和程度因为部分地增强及部分地抑制这些不均匀的心理功能而限制了其活动。前者所给的名称为“刺激”(incitement),后者为“兴奋”。[249]一个有趣的谈话,一杯茶或咖啡有一种“刺激的”作用;而一个争论或相当量的酒精则有“兴奋”作用。当刺激只是功能性地驱使应用所增强的兴奋时,兴奋寻求以多少有点粗暴的方式发泄自身,这实际上几乎就是病理性的。兴奋构成了这些结果的心理一生理基础,这些将在下面讨论。但我必须首先简单地提及兴奋增强的某些生理和内分泌因素。
其中,首先是有机体主要的生理需求和本能:需要氧气、渴求食物和水。由于所出现的兴奋与一定的感觉和有目的性的观念有关联,所以不是上述讨论的纯粹的兴奋增强的例子,而只是在大脑各部分静止状态下所激起的兴奋。前者总是有其特殊的色彩。在窒息时伴有的焦虑性烦躁和一个饥饿的人伴有的烦躁不安是明白无误的兴奋增强。
出自这些原因的兴奋增强是由于大脑各部分本身的化学变化所决定的,如缺氧、缺乏应变力或失水。兴奋的溢出是沿着原先已形成的运动通路,通路引起需求的满足:窒息导致用力呼吸,饥饿和口渴导致寻找和获得食物及水。在考虑这类兴奋时,很少应用兴奋的恒定性原则,因为对有机体来说,在这些情况下兴奋增加所起的作用远比再建大脑正常功能重要得多。确实我们看到动物园中的动物在喂食前兴奋地来回奔跑,但这无疑被看作为因寻找食物所进行的原先形成的运动性行为的残余,由于它们被监禁着,所以这时的表现成为无用的活动,没有将此看成是释放神经系统兴奋的一种方法。
如果神经系统的化学组织中持续引入一些异物而发生永久的变化,则这些物质的缺乏将引起兴奋状态,就像健康人缺乏正常的营养物质一样。我们在戒毒所见到的就是这种兴奋状况。
从较狭义的范围来说,性兴奋和性情感提供了兴奋的内源性增加和心理情感之间的转变。在青春期出现的第一次性的这些形式是模糊的、不确定的和无目的兴奋增强。在发育过程中,这种内源性的兴奋增强是由性腺功能决定的,(在正常事物过程中)与异性的知觉或观念建立了固定的联系,实质上是与一个特别的个人这样一个观念建立固定的联系,因此而发生陷入爱情的明显现象。这种观念接收了由性本能所释放的兴奋总量。它成为一种“情感性观念”。也就是说,当其活跃地存在于意识中时,就出现了来自另一个发源处,即性腺作用下的兴奋的增强。
性本能无疑是兴奋持久增强的最强烈的源泉(最终也是神经症的源泉)。这样的增加在神经系统的分布上是很不均匀的。当他们达到相当的强度时,一系列的意识就变得紊乱起来,观念的相对价值发生改变;而在性欲高潮中[250],思想几乎完全被压制。
知觉,即感觉印象的心理解释也受到损害。一个正常情况下胆小和谨慎的动物面临危险时会变得又瞎又聋;另一方面,至少在男性中,有一种攻击性本能的增强,这时安静的动物变得会有危险,一直到其兴奋性在性行为的运动性活动中发泄后平静下来。
(三)
像这种神经系统动态平衡的紊乱,即增加了的兴奋分布不均匀,造成了情感的心理问题。
这里不打算系统地阐述情感的心理学或生理学。我只讨论一点,即病理学的重要性,或甚至只讨论意念性情感,即由知觉和观念所引起的情感。(兰克在1885[第62页以下]正确地指出情感可由毒性物质所引起;或精神病学告诉我们的,首先由病理改变所引起,它们也能几乎同样地被观念所引起。)
我们称为剧烈情感的所有心理平衡的紊乱都伴随着兴奋的增加,这点可以说是不言而喻的。(在慢性情感病例中,诸如悲痛和忧虑,就是说长期的焦虑,其并发症是严重的疲乏状态,尽管保持着兴奋分布的不均匀,但兴奋的高度在降低。)但是增加的兴奋不能在心理活动中被应用。所有强烈的情感限制了联想,即观念的序列。人变得“无感觉”伴有发怒或惊恐。只有激起情感的观念群持续存在于意识中,并具有极大的强度。因此兴奋不能通过联想活动而被拉平下来。
然而,“活跃的”或“兴奋的”情感能通过运动发泄而使增加的兴奋水平降低。高兴时的叫喊和跳跃、发怒时的肌肉张力的增加、生气时的言词和报复性的行为——所有这些都使兴奋溢出变成运动。心理痛苦的发泄是以费劲的呼吸和一种分泌的行为表现的:如啜泣和流泪。这些减少兴奋及与兴奋有关联的反应是一种日常生活经验。正如我们已经评论过的,对此日常语言常用这样的话来表达,“哭出来”、“消消气”等,用此来消除增加了的大脑兴奋。
只有这样一些反应,诸如发怒的行为和言词才起着在实际事态下发生改变的作用。而其他反应则没有什么作用,或只是起着降低兴奋的增加和建立心理平衡的作用。一旦当它们达到这一点,就起着“保持脑内兴奋恒定”的作用。
惊恐和焦虑的“虚弱的”情感不会产生这种反应性的发泄。如果焦虑的情感因素或环境摒弃了一个有用的逃跑反应,则惊恐麻痹了所有的运动能力和联想。焦虑只有经过逐渐地降低,其惊恐的兴奋才会消失。
发怒是有其相应原因的适当反应。如果发怒行不通,或抑制发怒,则由其他替代性反应来代替。甚至发怒的言词也是这样一种替代。而其他的,即使非常无目的的行为也可能看作是一种替代的呈现。当比斯马克在国王面前不得不压抑他的发怒情绪时,他后来把贵重的花瓶摔碎在地作为对自己情绪的解脱。这种有意通过另一种运动行为来代替一种运动行为,与通过其他肌肉的收缩来代替自然的疼痛反应是完全一样的。拔牙时,一个预先的反射是推开牙医的手,并发出哭声;如果我们用收缩手臂肌肉、紧压在椅子的靠手上来取代,我们则把因疼痛而产生的兴奋量从一组肌肉转移到另一组肌肉。而在强烈的自发性的牙痛情况下,除了呻吟外无别的预先的反射,兴奋的溢出则是无目的地走来走去。同样,我们把发怒的兴奋从一个适当的反应转换成另一个反应,如果通过任何一个强烈的运动神经支配消耗掉发怒的兴奋,则我们感觉到缓解。
然而,如果情感不能发现任何沿着这些方向的兴奋释放,那么这种情况与发怒和惊恐、焦虑是一样的。虽然脑内兴奋在强烈地增加,但既不能被应用于联想活动也不能应用于肌肉活动。在正常人中,这种紊乱是逐渐平息的。但在某种情况下出现某些异常的反应,如奥本海姆所说的,形成一个“情绪的异常表达”。
三、癔症转换
如果我再次回到以一个电力系统做比较的话,我不会疑及神经兴奋与电的同一性。如果在这个系统中电压过高,在绝缘的薄弱处有发生短路的危险,这时在这些异常处出现有电的现象;或者如果两条电线相互距离较近,就会有短路。由于在这些地方产生持久的变化,因此,如果电压充分增高由此而产生的这种紊乱就会不断地再发生,产生一种异常的“促进”(facilitation)作用。
这种情况用于神经系统,在某种程度上有相似之处,我们是可以坚持这个看法的。神经系统通过互相联系而形成一个整体,其大部分,虽然不是难以超越的,却有着很大的抵抗力来防止一般的、一贯的兴奋紊乱。因此,正常人在清醒状态下,观念器官中的兴奋不能传递到知觉器官去,这样的人就没有幻觉。为了有机体的安全和效率起见,各器官复合的神经装置是十分重要的,循环和消化器官通过强力的抵抗而与观念器官分离开来,它们的独立性也就确定了。它们不直接受到观念的影响。但是抵抗脑内兴奋传到循环和消化器官的强度在个体之间是不同的。要想发现所有各种程度的情感性兴奋,就要一方面从一个完全没有“神经质”理想的人(如今很难遇到),在任何情境下心理行为保持稳定不变,而只是在必须执行特别工作时才受影响,无论在什么样的危险中,这样的人胃口和消化始终是好的,这是一类人;另一方面,从一个“神经质”的人,即使最小的刺激也可引起心悸和腹泻这样另一类人中研究。
然而,这可能是正常人具有抵抗大脑兴奋性传到营养器官的能力。这些抵抗与电传导线路的绝缘是一致的。当大脑兴奋的电压高时,在异常薄弱处就发生电流穿透绝缘处,而这种情感性兴奋则传到周围器官中。在那里接着发生一种“情绪的异常表达”。
我们已提到作为这个结果相应的两个因素,其中之一我们已详细讨论过了。这第一个因素就是高度的脑内兴奋,它不能通过观念性活动或运动性的发泄而降低下来,或其兴奋性太高,不能以这样的方式处理。
这第二个因素就是传导的特殊通路中的抵抗异常微弱。这可由个体的先天素质(天生的倾向)所决定;或可由持续长时间的兴奋状态所决定,就像有人会说的,“他的神经系统的整个结构松开了,降低了整体的抵抗能力(青春期的倾向)”;或可因为身体虚弱的影响诸如疾病、营养不良(由于耗竭状态的趋势)所决定。这些特殊传导通路的抵抗可因促进出人大脑的通路的有关器官以前的疾病而降低。一个有病的心脏较健康的心脏更易受情感的影响,一位患子宫旁组织炎的女士对我说:“我的腹部有块共鸣板,如果发生什么事,就会引起我以前有过的疼痛。”(由局部疾病所致的倾向)
在运动性行为中,情感的兴奋在正常情况下的发泄常常是无用的,而运动性行为却是有顺序的和相互协调的。但是一个过强的兴奋可能会迂回地发泄或突破协调中心,以原始的运动方式溢出。在婴儿中,除了哭叫时的呼吸动作外,情感的产生和表达只是以这种原始的肌肉不协调的收缩如弯曲身体、乱踢的方式。在发展过程中,肌肉越来越多地是在相互协调和意志力的控制之下。但是,表示整个躯体肌肉运动至最大用力程度的角弓反张、乱踢及来回猛烈摆动的阵挛性运动是终身存在的,它们是大脑最大兴奋的反应方式——是癫痫发作的纯粹生理性兴奋的反应方式,也是或多或少癫痫样抽搐中大量情感发泄的反应方式(即癔症发作的纯运动方式)。
确实这类异常的情感反应是癔症的特征。但它们也可发生在不是此症的情况下。他们所显示的或多或少是高度的神经紊乱,而不是癔症。倘若他们的出现是一种情感的后果,虽然其很强烈,有一个客观的基础,但这样的现象不能描述为癔症性的。只有当它们明显地自发出现,成为一种疾病的特征时才是癔症性的。根据许多观察,包括我们自己的观察,表明后者是基于记忆——回想起最初的情感,或者是事实上那些反应没有发生,而只是以回忆这些反应而取代它。
也可做这样的假设,即任何一个正常智力的人在心灵处于休息时,一系列的观念和回忆穿过他的意识中。这些观念是不太逼真的,他没有在记忆中留下痕迹,也不可能在以后说联想是怎样发生的。然而,如果一个观念在最初伴随着强烈的情感,当它出现后,则那种情感以或多或少的强度恢复。因此这个被情感“色彩化”的观念清晰和生动地出现在意识中。由记忆释放的情感强度有很大的易变性,根据不同影响,其情感量在暴露中的“损耗”,特别是根据最初情感已被“发泄”的程度而定。在《绪言》中我们指出,例如在一种受辱时的发怒情感在多大的变化范围内,通过回忆而再现,这就取决于这种受辱时的情感是否被偿还或沉默地忍受着而定。如果在最初的情景下充分地达到了其心理反射,则对它的回忆所释放的兴奋量是十分少的[251];若不是这样,则回忆永远迫使受辱对象的嘴说出当初被压抑的辱骂性的话,这可能就是对当初刺激的心理反射。
如果最初的情感不是正常地发泄出来,而是以“异常的”反射表现的话,则后者同样是通过回忆释放的。这种由情感性观念引起的兴奋被“转换”(弗洛伊德)[252]成躯体的症状。
这种异常的反射可能因为经常的重复而被完全容易地表现出来,这似乎可能是释放观念的作用力是如此的完整,以致情感本身的出现竟是微弱的,甚至完全不出现。在这样的情况下即完成了“癔症转换”(hysterical conversion)。再者,这时的观念不再产生任何心理上的并发症,可能患者忽视了这个观念,或者即使它出现了,也很可能被遗忘,就像任何其他不伴有情感的观念一样。
如果我们记住事件的相反顺序过程,而且又没有发生原先已形成的反射,则我们较易接受这样的可能性,即引起一个观念的脑内兴奋以这种方式被某些周围通路的兴奋所置换。我将选择一个很微不足道的例子,以喷嚏反射来说明。如果鼻粘膜的一个刺激因某种原因不能用喷嚏这预先形成的反射而释放出来,则引起一种我们所熟知的兴奋和紧张的情绪。这兴奋不能沿着运动通路而溢出,这时就抑制着所有其他的活动,并波及大脑。这个日常生活的例子告诉我们当心理反射(psychical reflex)、甚至是最复杂的心理反射不能发生时的模式。上述我们讨论的兴奋和报复本能的特征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并且我们能遵循这同样的过程甚至达到人类成就的最高领域。歌德没有觉得他有这方面的经验,直到他以创造性的艺术活动发泄出来后才觉察到。他的情况是属于他预先形成的反射情感,只要这种情感没有引起痛苦,则他的兴奋的增加便持续存在着。
大脑内兴奋和周围通路的兴奋过程在量方面是相互关联的:如果也只有在没有反射被释放的情况下前者才会增加;当脑内兴奋转换成周围神经的兴奋时,则它减少和消失。因此,似乎可以这样理解,如果本应该产生情感的观念立即释放了一种异常反射,即一当兴奋产生就立即溢出,则不会产生可观察到的情感。“癔症转换”那时就完成了。最初属于情感的脑内兴奋已转入周围通路中的兴奋过程。最初是一种情感性的观念,这时不再激起情感,而只是异常反射(abnormal reflexes)[253]。
现在我们所走的一步已超出了“情绪的异常表达”。癔症现象(异常反射)似乎不是意念性的,甚至善于观察的聪明病人也是如此,因为引起癔症的观念不再带有情感色彩,不再在其他观念和记忆中被划分出来。它们的出现纯粹是躯体症状,显然没有心理基础。
是什么用一种产生特殊的异常反射的方法,而不是某些其他反射的方法来决定情感释放?我们的观察回答了这个问题,在很多病例中表明释放是遵循着“最小抵抗性原则”,并且其发生是沿着其抵抗性因为反复发生而被削弱的那些通路上。这包括了我们已提到的由已经存在的躯体疾病促成一种特殊的反射的情况。例如,如果某人经常患心绞痛,这也可能由情感而激起。另外,一种反射也可因为情感最初发生时有意涉及肌肉的有关神经支配而容易被挑起。因此,安娜·O(第一个病例)在惊恐中试图伸出过去靠在椅背上睡觉的右臂来挡住蛇;从那时起,当她看到任何像蛇样的物品时,就引起她右臂的强直。或者在她的情绪中她强制性地双眼对在一起去看表的两根指针,而这种会聚性的斜视再次成为那种情感反射的一种,等等。
这是由于同时发生的作用实际上在控制着我们正常的联想。每一个感知觉都把最初同时出现的感知觉召回到意识中(参看教科书里举例羊的视觉想象和咩咩叫的声音等)。如果最初的情感伴有生动的感觉印象,则后者在情感重现时会再次被回忆起来;而由于这是一个释放过量兴奋的问题,因此感觉印象的出现,不是作为一种回想,而是一种幻觉。我们几乎所有的病例都提供了这样的情况。这也发生在一个女病人中,她在经历一种疼痛情感的同时,因牙骨膜炎而患剧烈的牙痛,之后无论何时当她的这种情感重新出现或甚至回想起来时就患有眶下神经痛。
我们这里所说的是按照联想的一般规律而促成的异常反射。但有时(虽然必须承认,这只发生在较严重的癔症中)联想观念的实际顺序存在于情感和它的反射之间。这里我们是通过象征主义而做此决定的。促使情感和反射的联结常常是利用某些玩笑的词语或有关声音的联想,但这只发生在似梦中的状态下,那时一些临界能力处于低下而且处于我们这里要处理的一组现象之外。
对于我们来说,在许多病例中,其一系列的决定因素仍然不太清楚,因为我们常常是很不完整地窥探病人的心理状态,而且对于癔症现象在最初起活跃影响的观念方面的知识也不完整。但是我们可以假设该过程完全像我们在某些较感兴趣的病例中能清楚地观察到的那样。
释放最初情感的经验,即兴奋转换成躯体症状,我们把它描述为心理创伤,以这种方式引起的病理表现,即由创伤引起癔症症状(术语“创伤性癔症”已应用于这些现象中,如作为生理性损伤的并发症,创伤,这个最狭义的词语,构成了“创伤性神经症”类别之一)。
由创伤决定的癔症现象的发生与由心理兴奋的癔症转换完全相似,这种心理性兴奋既非来自外部的刺激,又非来自正常的心理反射的抑制,而是来自于联想过程的抑制。由兴奋所引起的最简单的例子和典型是我们想不起一个名字或不能解出一个谜语等等。如果某人告诉了这个名字或给了我们这谜语的答案时,则一连串的联想便停止下来,兴奋消失,就好像其处在反射链的尽头一样。由阻断一系列的联想所致的兴奋强度与我们对其所感的兴趣程度成正比一一就是说,与它们使我们的意志投入行动的程度成正比。然而,由于在寻找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无论其可能是什么,总要涉及大量的工作,虽然可能无意义,但是即使强力的兴奋供使用,并且没有受压制而释放,结果也从未成为病理性的。
然而,如果由于同等重要的,不可调和的观念抑制了联想过程,例如如果新的思想与过去建立的观念情结有冲突,则这些联想一定会成为病理性的。我们怀疑许多服从宗教和过去更多地服从宗教的人们所受的折磨就是如此。但是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病人的某些意志兴趣发生作用,兴奋及其伴随的心理痛苦(不愉快的情绪)反而可达到某个相当的高度。例如,一个多疑的人感到自己在幸福和灵魂的拯救上受到威胁。然而,当某人成长中根深蒂固的道德观念情结与某些事情的回想有冲突或只是某人自己的想法与一些事不相容时;换句话说,当某人感到良心上的一阵极度悲痛时,则这样的一个因素始终是存在的。出于个人自己的人格和被满足的意志兴趣在这里发生作用,由于它抑制了联想而使兴奋增加达到最高程度。在日常生活经验中像这种不可调和的观念之间的冲突有其致病的作用。问题主要出在观念和过程与性生活有关联:一个道德敏感的青年会有手淫;一个严格谨慎的已婚妇女会意识到一个不是她丈夫的男人的诱惑。事实上,性欲感和观念的初次出现极其经常的是其本身就足以产生一种兴奋的强烈状态,而这是由于它与根深蒂固的道德纯洁观念存在着冲突的缘故。[254]
在这类兴奋状态后通常接着出现心理并发症,诸如病理性的抑郁和焦虑状态(弗洛伊德,1895b)。然而,有时同时发生的情况产生一种异常的躯体症状,在这时兴奋被释放。因此,当不清洁的感觉产生一种恶心的生理感觉时可能出现呕吐或神经性呕吐,就像安娜·O这个病例中(病例一),道德的焦虑激起了会厌的痉挛等。[255]
对因极其强烈和不可调和的观念所致的兴奋做出一个正常的适当反应是用言语说出来。一个敦促这样做的有趣的逾常情景可用米达斯的理发师的故事来说明,他向不可信的人大声说出自己的秘密。[257]我们遇到同样的冲动就好像主要的历史风俗中的基本因素之一,即罗马教堂的忏悔。诉说事情是一种宽慰,即使当这个人不是对神父诉说或即使诉说后没有罪恶的赦免,但这发泄了紧张。如果不是这样释放兴奋,则有时它转变成躯体现象,就像附属于创伤情感的兴奋一样。以这种方式所产生的全部癔症现象,弗洛伊德描述为郁积性癔症现象。[256]
到目前为止,我们对癔症现象产生的机制上的说明受到的批评是太公式化和太简单化了。因为一个原来没有神经病变的健康人,他有独立的思想和自以为身体很好,但他可能发展成真正的癔症症状,这其中必然有许多同时存在的情况。
下述病例可作为该过程复杂性质的一个例子。一个12岁的男孩,以前曾有夜惊,其父有高度的神经质。一天他从学校回家感到不适。他诉说吞咽困难和头痛。
家庭医生以为其原因是喉部发炎。但甚至在数天后,他的情况并没有改善,该男孩拒绝进食,当逼着他进食时便呕吐。他无精打采地到处走动,没有精神没有欢乐;他想要整天躺在床上,体力上损耗很大。当我5周后见到他时,他给我的印象是一个害羞的和自闭的儿童。我开始相信他的情况有心理基础,在接二连三的询问下,他提供了价值不大的解释——他父亲对他的一次严厉责备,这很清楚不是他得病的真正原因。也没从他的学校学习中得到任何有关的信息。我允诺在催眠术下我可能会获得信息。然而结果却证明这是没有必要的。在他那聪明和精力充沛的母亲的强烈要求下,他突然哭了起来,并说了以下的故事:当他从学校回家的路上,他去了厕所,有一个男人对着他掏出自己的生殖器,要他把生殖器放在嘴里。他在恐怖之中逃跑了,没有发生其他的事。但从那次偶然事件后他得病了。当他一说出这些情况后,他就完全恢复健康。在产生厌食、吞咽困难和呕吐上,需要有几种因素:这个男孩天生的神经质、他严重的惊恐、性行为以极粗暴的方式闯入他那幼稚的气质中,而作为特别的决定性因素是厌恶的观念。该病的持续存在是由于这个男孩的沉默阻止了兴奋的正常释放。
其他所有的病例和这个病例一样,在癔症症状产生前,某个人仍还正常时,必然聚集有几个因素,用弗洛伊德所表达的,这样的症状总是“多因素决定”(overdetermined)。[258]
可以做这样的假设,即一系列激发因素唤起了同样的情感时,则这样一种多因素决定也就存在着。病人和他周围的人都把癔症症状只归因于最后一个原因,虽然那个原因在疾病的作用上并不大,而几乎是由其他一些创伤产生的作用所致。
一个17岁的女孩[259],当一只猫在黑暗中跳跃到她肩上时产生第一次癔症发作(其后由许多其他原因引起发作)。该发作似乎就是惊恐的结果。但是进一步的调查表明那个外表长得特别好,而没有受到适当照顾的女孩最近碰到许多他人多少带有的对她的兽性企图,这引起她性欲的兴奋(这里我们说有素质的因素)。在几天前,一个年轻的男子在同住的黑暗的楼梯间袭击了她,她很困难地摆脱了他。这是真正的心理创伤,而猫的作用则使其成为特征。但恐怕在许多病例中,猫往往被认为是作用因素。
一种情感的重复产生了以这种方式的转换,但它不总是一定有许多外部的激发因素,如果回忆迅速而又频繁地重复出现在创伤后的即刻和情感削弱之前,则记忆中的情感再现也常足以产生转换。而如果情感是非常强烈的话,则足以产生转换。用较狭义的话来说,这就是创伤性癔症。例如,在一次铁路意外事故之后的数天内,受害者在睡眠中和醒来时都害怕再回想起他惊恐的经历,并总是重复着惊恐的情感,直到最后,这个(用沙可的话)“心理性消耗”[精心制作]时期或“潜伏”期转换成产生躯体现象(虽然有另一个有关的因素,我们将在以后讨论)。
然而,作为一种规律来说,一个情感的观念易迅速地磨灭。在我们的《绪言》中涉及其所有的影响,这个情感量是一点一点地被剥夺去的[260]。而它的再现引起一个已减少的兴奋量,因此,回忆损失了有助于产生躯体现象的能力。异常反射的促进作用消失,而平衡状态重又建立。
然而,其“磨灭”的影响是包括联想作用、思维作用和有关的其他观念的矫正作用在内的全体作用。如果情感性观念从“联想性联系”中退缩,这个矫正过程就变得不可能了。当发生这个过程时,该观念保持着情感的总量。由于在每一次再现中,最初的情感兴奋总量被再次释放,促进那时出现的异常反射最终完成;或者,如果这种促进作用已经完成,则其保持和稳定下来,癔症转换现象便以这种方式持久地建立起来。
我们的观察表明,情感性观念被联想排斥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即“防御”,指有意的压抑令人痛苦的观念,这些观念似乎使病人的快乐或自尊心受到威胁。在他第一篇关于《防御性神经精神病》(1894a)文章中和现在本卷的病史中,弗洛伊德讨论了这个过程,这无疑具有相当大的病理意义。我们确实无法理解一个观念怎么能在意识中被故意地压抑。但是我们完全熟悉其相应的积极过程,即集中注意在一个观念上,而我们却说不出我们是怎样对此起作用的。然后,来自观念的意识被转移;但这是些没有考虑到的观念,它们也从磨灭过程中退缩,而且保持着没有减少的情感总量。
我们进一步发现另一种未被思维磨灭的观念。其发生并不是因为某人不想要回忆这个观念,而是因为他不能回忆起来:因为他最初的出现并赋予情感是在清醒意识中有记忆缺失的状态下,即在催眠或类催眠的状态下。后者似乎是癔症理论的最重要方面,因此值得较充分的审查。[261]
四、类催眠状态
在我们的《绪言》中,当我们提出癔症的基础和主题是类催眠状态存在时,我们忽视了莫比斯在1890年说过的完全同样的事实:“观念产生(病理)作用的必要条件,一方面是一种天生的癔症的素质;另一方面是一种特殊的心境。我们只能对这种心境形成一个不太精确的观念。它必须类似于催眠的状态,必须符合某种意识的空白,在这种状态下出现的一个观念未受到任何其他的抵抗。这就是说,在这个范围里就是允许第一个观念的出现。我们知道这类状态不仅由催眠引起,而且由情绪震惊(惊恐、发怒等)和使人筋疲力尽的因素(失眠、饥饿等)而引起”。(莫比斯,1894,第17页)
莫比斯在这里用尝试性的方法来解决的问题是通过观念产生躯体现象的问题。他回忆到催眠下产生的这种放松现象,他看作为类似情感的作用。我们自己对情感作用的观点稍有不同,这在上面也充分解释过了。因此我无须再开始研讨莫比斯假设中有关的难点,即发怒中有“意识空白”[262](认为存在于惊恐和长时间的焦虑中),或描述一种情感兴奋状态和催眠安静状态之间相似处这样更为一般的难点。然而,我们将回到莫比斯对这些难点的评论上,我认为这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实际情况。
对我们来说,类似于催眠的这些状态——“类催眠”状态,其重要性还在于,而且是更特别的在于随之而出现的记忆缺失和在其作用下产生我们不久将讨论的心理的分裂,而这对“癔症大发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仍将这个重要性归因于类催眠状态。但我必须对我们的主题补充一个实际有价值的情况。转换——躯体现象的意念性产物,也能在除了类催眠状态之外而产生。弗洛伊德已在防御性的有意的记忆缺失中发现了第二个来源,这个来源有别于类催眠状态,构成排除在联想性联系之外的观念情结。但是,在接受这样的说明中,我仍认为类催眠状态是许多、实际上是大多数癫痫样抽搐发作和复合型癔症的原因和必要条件。
当然在类催眠状态(hypnoid states)中,首先并且最重要的要数是真正的自我催眠(auto-hypnoses)了,它与人工催眠(artificial hypnoses)的区别仅仅在于是自发地产生的。我们发现许多充分发展的癔症中就有这样的现象,其发生的频度和持续时间各不相同,而且常在正常清醒状态下迅速改变(见病例一和二),因为其内容似梦样的性质,他们常因此被称为是“谵妄性癔症”(delirium hystericum)。在自我催眠状态中所发生的情况或多或少属于清醒生活中的完全记忆缺失(而在人工催眠中有完整的回忆)。记忆缺失剥夺了这些状态下的心理产物和在这些状态中形成的联想,而这些在清醒思维下无论哪一个均有矫正作用;并且由于在自我催眠中批评和参照其他观念的监督减少了,一般来说,几乎完全消失了,由此可能引起最广泛的妄想,并且长期来维持原样。因此几乎只有在这些状态中才可引起“诱发因素和病理现象之间的某些复杂的不合理的”象征性关系,这实际上是根据声音和言语联想的最荒唐的相似性。自我催眠状态中缺乏的批评正是引起自我暗示如此频繁的一个理由。例如,麻痹在一次癔症发作后仍遗留下来。但是,这仅仅可能是偶然的,我们的分析中很少碰巧遇到一个出于这种方式的癔症现象的例子。我们始终发现其更多地是发生在自我催眠中,而不是在自我催眠之外,有着同样过程的结果,即一种情感兴奋的转换。
在任何情况下,这种“癔症转换”在自我催眠下比清醒状态更易发生,正像在人工催眠中,暗示性的观念更为容易地从生理上理解成各种幻觉和运动一样。然而兴奋转换过程与上述基本上相同。当其一旦发生,如果情感和自我催眠是同时发生的,则躯体现象便重复发生。而在那种情况下,催眠状态似乎由情感本身所引起。因此,只要催眠和完全清醒的生活之间有清醒的交替,癔症症状便只限于催眠状态中,并通过重复而加强;再者,由此引起的观念没有了清醒思维的矫正及其批评,这恰恰是因为它从未出现在清醒的生活中的缘故。
因此,安娜·O(病例一)的右臂挛缩在她的自我催眠中与焦虑的情感和蛇的观念有关,其症状持续4个月,尽管经常复发,但只限于她处在催眠状态中出现(或者说,如果我们考虑这个术语不适用于极短时期的失神,是一种类催眠的状态)。在她的类催眠状态中发生同样性质的其他转换,在这种方式下,癔症现象的重大情结在完全隐伏的条件下逐渐形成,当她的类催眠状态成为永久性时,则完全公开暴露。
只有在心理中的分裂已完成时,这个问题我将在后面讨论,并且当清醒和类催眠状态之间的交替被正常的和催眠样的观念情结之间的共存所取代时,以这种方式产生的现象才会清楚地进入意识中。
这种类催眠状态是否在病人病前存在?他们是如何发生的?对此我能说的几乎很少,因为除了安娜·O的病例外,我们没有资料可用来说明这一点。似乎肯定的是她的自我催眠通过习惯化的幻想为此铺平了道路,并且一个持久焦虑的情感使其充分建立起来,实际上它本身就可能是类催眠状态的基础。这个过程似乎可能具有相当的普遍性。
有许多不同的状态导致“心不在焉”(absence of mind),但只有少数状态倾向于自我催眠或不注意地即刻进入了自我催眠。一个深陷于某一问题的研究者也无疑麻木到一定的程度,他具有一大群他没有组成意识知觉的感觉。同样,任何一个正在活跃地利用他创造性想象的人来说也是如此(参看安娜·O的“私人剧院”)。但在这样的状态下所进行的是消耗能量的智力活动,在这种活动中,神经系统的能量被释放、被耗尽;另一方面,在心不在焉和做梦的状态下,脑内兴奋低于其明显清醒时的水平。这些状态近似于睡眠,而且不知不觉地进入睡眠。如果在这样一种专注的状态中,当观念的流动被抑制,带有情感色彩的一群观念便活跃起来,产生高水平的脑内兴奋,而这又在心理活动中没有被耗尽,并且它用于异常功能方面,诸如转换中。
因此,在消耗能量的工作期间,“心不在焉”和缺乏情感的边缘状态都不属于病理性的;另一方面,充满情感的幻想和源于持久性情感所致的耗竭状态却是病理性的。一个忧虑坐车人的沉思、一个守候在他心爱的人病床前的焦虑、一个情人的白日梦,这些均属于第二类状态。把注意集中于观念的情感群上便开始产生了“心不在焉”。观念的流动渐渐慢了下来,最终几乎停滞不前;但是情感性的观念及其影响仍保持活跃,结果是没有被功能性耗尽的大量兴奋也保持着活跃。这种情况与催眠决定因素之间的相似性似乎是清楚的。被催眠的病人必须不是真正的进入睡眠,也就是说,他的脑内兴奋必须不下沉到睡眠的水平,但他的观念流动应当被抑制。当处于这种情况下,整个兴奋被用于暗示性观念方面。
在某些人中,似乎是以这种方式产生病理性的自我催眠——即情感被引入一个习惯化的幻想中。这或许就是为什么在癔症的既往病历中,我们常常遇到最多的是陷入爱情和照顾病人这两个重大病理因素的原因之一。前者是患者渴望地想着他不知不觉所爱的一个人时,这使他产生心理上的“销魂”(rapt)状态,使其真正的环境变得模糊不清,然后使其思想由于充满了情感而停滞不前;而在照顾病人时,患者被寂静包围着,他集中精力在一个对象身上,他的注意放在病人的呼吸上,所有这种刻板建立的情形正是许多催眠程度所要求的,以这种伴有焦虑情感的方式产生的是一种半麻醉的状态。可能这些状态与真正的自我催眠之间仅仅是数量上的区别,而且是前者不知不觉地进入后者。
一旦发生同样的情形,当出现同样的情境时,催眠样的状态就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不是有两种正常的心理情况,患者却有三种心理情况:清醒、睡眠和类催眠状态。当经常对患者施行深度人工催眠时,我们发现有同样的情况发生。
我不能说是否在没有情感干预的情况下,由于一种天生素质的结果而可能产生自发的催眠状态;但我认为这很有可能。当我们看到人工催眠在健康人和病人中间易感性的差别时,以及在某些人中是何等的容易时,则似乎合理地假设为这些人中也可能会自发地出现催眠状态。在幻想能转成一种自动催眠前,一种自我催眠的素质或许是必需的。因此,我远不能把我们在安娜·O病例中所获得的产生机制归因于所有的癔症病人。
我说的是类催眠状态,而不是说催眠术本身,这是因为这些状态很难做出清楚的分界,在癔症的产生中起着如此重要的作用。我们不知道是否幻想,这在上面描述为自动催眠的初步阶段,可能本身并不能产生和自动催眠相同的病理作用,焦虑的持久情感是否也不可能如此。惊恐肯定是这样的。由于惊恐抑制观念的流动,与此同时,一种(危险的)情感性的观念非常地活跃,它提供了一种完全相当于充满情感的幻想,由于不断地被更新的情感性观念的回忆,保持着这种心理状态的再建立,即“类催眠惊恐”(hypnoid fright)得以存在,由此或产生转换,或转换稳定存在。这里我们用精确的词义来说就是“创伤性癔症”(traumatic hysteria)的潜伏期。
鉴于这些心理状态是这样不同,虽然这些状态在最重要的方面是一致的,能被归类为自我催眠,但采用“类催眠”来表示似乎较合适,因为它强调了这种内在的相似性。它总结了上面所引证的由莫比斯提出的观点。然而,最重要的是它表明了自我催眠的本身,即在癔症现象产生方面的重要作用在于它使转换较容易发生,并且(通过记忆缺失)保护转换的观念不被磨灭——这种保护最终导致心理分裂的增加。
如果一种躯体症状是由一个观念所引起,并且通过它而反复出现,我们应当期望聪明的病人能通过自我察究而意识到两者的联系。他们可能通过经验而知道躯体现象出现的同时正是对一种特殊事件的回忆。确实,基本的因果关系对他们来说是不知道的,但我们所有的人总知道什么样的观念使我们哭、笑或脸红,纵然我们对这些意念性现象的神经机制一点都不理解。但有时病人确实已注意到这个关系,并意识到这一点。例如,一位女士可能说她有轻度的癔症发作(或许是颤抖和心悸)来自于某些大的情绪障碍,并且只有在记起某一意外事件时重复发作。但许多症状或癔症症状的大多数确实并不是这样的情况。即使聪明的病人也觉察不到他们症状的出现是一个观念的结果,而按照他们自己的解释,把这些看作是生理现象。如果他们不这样认为的话,则癔症的心理理论必定达到一个相当水平的时代。
似乎有可能相信的是:虽然症状的本质最初是意念性的,但是症状的重复,用朗姆伯格的话来说(1840,第192页)是把它们“印刻”在身体中,至此这些症状不再以心理过程为依据,而以神经系统的改变为依据,在其发生的同时,它们可能会变得自我满足,觉得是真正的躯体症状。
这个观点本质上既非站不住脚,也非未必确实。但我相信我们的研究阐明癔症理论的新见解正在于显示了这个观点至少在许多病例中不符合实际。我们认识到,“当我们在引起患者对意外事件的清晰回忆和引起其伴随的情感这两个方面取得成功时;当病人已最能够详细描述那个意外事件,并把情感置于言语之中时,我们见到大多数各种不同的、已持续多年的癔症症状立即和永远地消失”。在这些页中所报告的病例为支持这些断言提供了一些证据。“我们可以把这个格言反过来说:‘当原因停止时,结果也停止。’从这些研究中得出的结论是:起决定作用的过程(即对意外事件的回忆)持续数年在操作着——不是间接地,通过一系列中间因果的联系,而是作为一种直接释放的原因——就像一个意外事件过去很久以后,在清醒意识中回忆起这个心理痛苦时仍激起泪腺的分泌一样。癔症发作主要来自于回忆。”但倘若是这样——如果心理创伤的记忆无疑被看作一个当时的动因,就像一个异物强行长期进入后,并且如果病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些记忆及其出现,那么,我们必须承认存在着潜意识的观念,并起着作用。
再者,当我们开始分析癔症现象时,我们不只是去发现这些孤立的潜意识观念,我们必须认识到这样一个事实,即在现实中,就像法国研究者的有价值的研究所显示的那样,大的观念情绪和伴随着重要后果的心理过程在许多病人中完全是潜意识地保持着,并且与意识的心理生活共同存在着;我们必须认识到存在着心理活动的分裂这样一件事,而这对我们理解复杂的癔症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我或许该承认我较为充分地探究了这个既困难而又模糊的领域。需要明确已在使用的术语的意义,这就是在一定程度上讨论下述理论的理由。
五、潜意识观念和不能纳入意识的观念——心理分裂
我们称那些我们觉察到的观念为意识性的观念。人类存在着自我意识的奇怪事实。我们能看到和观察到宛如物体一样的观念存在于我们之中,而且是一个接着一个地出现。这种情况不总是发生,因为很少有理由要做自我观察。但是每个人存在着这个能力,因为每个人都能说:“我认为是这个或那个。”我们描述为意识的那些观念是我们观察到的我们中的活跃的部分,或者是如果我们注意了它们,我们应当能观察到它们。在任一特定的时候,它们几乎不存在。除了上述的那些观念之外,如果同时有其他观念,我们应称它们为潜意识观念。
似乎不再有必要去争论有关支持时下潜意识或下意识观念的存在。它们是日常生活中最普通的事实。如果我忘了我的一个医疗访视,我就有很不安的感觉。我从经验中知道这种感觉的意义:我忘记了某事。我徒劳无益地去搜寻我的记忆;我没有发现原因,直至突然间,可能数小时后,它进入到我的意识中。但我已整天不安。因此,访视的观念已整天在运行着,就是说存在着,但不是在我的意识中。另一个例子是,一天早晨一个忙碌的人因某事而烦恼。他完全被他的办公室工作所吸引着;当他在工作时,他的意识思维完全被占据着,他没有把思维放在他的烦恼上。但是他所做的决定受到烦恼的影响,他可能对此说:“不。”事实上他应当说:“是。”因此,不管在每件事中,这个记忆总是在运行着,也就是说存在着。有许多我们称为“心境”(mood)的就来源于此,来源于存在的观念并且在意识阈下运行着。实际上,我们生活中的全部行为是不断地受到下意识观念的影响。我们能看到每天心理怎样及在何处退化。例如在一般麻痹的最初阶段,正常地限制某些行为的抑制作用愈来愈弱并消失。这时病人会在女士面前开下流的玩笑,但是在他健康的日子里却不是这样的。他受到意识的记忆和反思对这样做的阻止,他“本能地”和“自主地”避免着。就是说,他通过冲动所唤起的观念约束着他表现出这样的行为,但是观念仍保持在意识阈(threshold of consciousness)之下,并且压抑着冲动。所有直觉活动都受观念的支配,而这些观念大都属于下意识。只有最清晰和最强烈的观念才能被自我意识所察觉,而普通大量又微弱的观念仍属于潜意识。
于是对“潜意识观念”的存在和所起的作用提出的反对意见似乎大部分是在玩文字游戏。毫无疑问,“观念”是属于意识思维的一个术语,因此,“潜意识观念”是一个自我矛盾的表达。但是构成一个观念之基础的生理过程,无论观念是在意识阈之上或之下,其内容和形式是相同的(虽然不是数量方面)。只是可能有必要建立某些这样的术语,如“观察形成的基础”,以避免矛盾和抵制反对意见。
因此,似乎在承认潜意识是病理现象的原因方面无理论上的困难。但如果我们更进一步深入到其本质时,我们就会遇到其他的困难。一般来说,当一个潜意识观念的强度增加时,它就进入到意识中。只有当其强度微弱时,它才保持在潜意识中。似乎难以理解的是一个观念怎么能足以增强到激起一个活跃的运动性行为,并且同时又不增强到足以成为意识的。
我已经提到过一个或许不应当忽略的观点。根据这个观点,我们观念的清晰性及通过我们的自我意识所观察到的——就是说意识到的——观念的作用,主要是受它们所激起的快乐或痛苦的感觉,即情感总量[263]决定的。当一种观念立即产生活跃的躯体并发症时,这意味着所产生的兴奋溢出流入到与这些并发症有关的通路中,而不是像否则会发生的那样在脑中弥散开来;正是因为这个观念有生理性的并发症,因为心理刺激总量已“转换”成躯体总量,所以它失去了原来在观念流中明显标志出来的清晰性,而代之以沉浸在其他观念中。
例如,假设某人在用餐时有强烈的情感而没“发泄”出来。其后当他要吃时,他突然出现噎塞和呕吐,这对他来说纯粹是躯体症状。他的癔症性呕吐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在催眠中,当情感被回忆、描述和释放后,则症状消失。这无疑地能够说明每次他试图吃的时候,唤起了有关的记忆。这种记忆开始了呕吐,但没有清楚地出现在意识中,因为当时没有情感,而呕吐又完全引起了注意。
刚才给予的理由解释了为什么释放癔症现象的某些观念不能看作是其病因。这理由是可信的,不过这个理由——因为观念已经发生转换,而失去了它们的情感,这些观念被忽略了——在其他病例中,不可能解释为什么不是情感的观念性青结不能进入意识中去,在我们的病例中有许多这方面的例子。
在类似的这些病人中,我们发现一般地说情绪障碍——担心、发怒的激惹、悲伤——先于躯体症状出现,或在其后立即出现,并且增加,直至通过词语的叙述而消除,或者直至情感和躯体现象再次逐渐消失,前者发生的情感性质总是相当能理解的,即使其强度似乎没能降低到一个正常人(对一个已清醒的病人来说)的程度。而正是这些观念足以强烈到不仅引起明显的躯体现象,而且也唤起了相应的情感,并通过使有密切联系的观念的结合突出表现出来,而影响其联想过程。但尽管如此,它们仍在意识之外,为了使它们进入意识中,催眠术的施行是必需的(如病例一和二或病例四和五),一个费力的探究必须得到医生的尽力帮助。
像这样一些观念,尽管是流行的,但却是潜意识的,这不是因为它们的活跃程度相对较小,而是尽管它们有很大的强度,但被描述为是“不能纳入意识中”的观念。[264]
这类不能纳入意识的观念的存在是病理性的。正常人中,如果所有观念足够强烈,它们常常完全能进入意识中。在我们的病人中,我们发现能纳入意识的观念的大情结与那些不能纳入意识的观念较小的情结是并存的。因此,在它们中,观念性的心理活动领域与潜意识是不协调的。后者较前者更受限制。而它们的心理观念性活动分为意识的和潜意识的两部分;它们的观念分为某些能纳入意识和某些不能纳入意识两组。因此,虽然我们能说成是心理分裂(splitting of the mind),但我们不能说是意识分裂(splitting of consciousness)。
相反,这些下意识观念不受意识思维的影响或矫正。它们经常地与当时失去其意义的经历有关,如在救援后没有发生可怕的意外事件,惊恐转变成笑料或快活。这些后来发展的结果被认为由于意识的缘故而剥夺了其所有的情感记忆,但他们遗留下下意识的观念,完全可以原样地激起躯体的现象。
请允许我引证另外一个例子。一位年轻的已婚妇女有时非常忧虑她妹妹的前途。结果,她原来正常而又规则的月经却持续了两个星期;她的左下腹一触即痛,有两次她发现自己因“昏厥”而僵直地躺在地上,接着出现左侧卵巢的神经痛,伴有严重的腹膜炎体征。不发热,左腿(和后背)的挛缩表明该病是假性腹膜炎;几年后,当病人去世后做了尸体解剖,所发现的全部结果是两个卵巢的“小囊变性”,而没有陈旧性腹膜炎的任何痕迹。其严重症状是逐渐地消失的,留下的是一种卵巢神经痛和背部肌肉的挛缩,造成她的背部僵直如板和左腿挛缩。后者在催眠下通过直接暗示而消失。她背部的挛缩没有受暗示的影响。其时,她妹妹的困难已完全消除,她对此的所有害怕也消失了。但由此而引起的癔症现象却持续未变。我们做此诱人的假设:我们所面对的是神经支配的改变,而它是一种独立的状态,不再依附于引起癔症现象的观念。但是病人在施行催眠术中,被驱使说出她患“腹膜炎”以来的所有情节后——她很不情愿这样做——她立即从床上坐起来而无须帮助,而且她背部的挛缩永远地消失了(她的卵巢神经痛无疑出现早得多,仍保持不变)。于是我们明白她的病理性焦虑观念以活跃的方式持续数月,而这完全难以通过真正的经历而得到任何矫正。
如果我们有必要承认存在着从未进入过意识而且不受意识思维影响的观念情绪,则我们将承认,即使在我刚才描述的这样一个简单的癔症病例中心里也分裂成为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我并没有断言我们称为癔症性的每件事都有这类分裂,把它看作基础和必要的条件;但我确实断定“在所熟知的病例中,如此明显的心理活动分裂构成了‘双重意识’(double conscious),癔症大发作病人中,这种‘双重意识’达到起码的程度,”而这样“一种分裂的倾向和趋势是该神经症的基本现象。”[265]
但是在对这个主题进行讨论前,我必须对产生躯体作用的潜意识观念增加一个评论。许多癔症现象持续很长时间,就像上述病例的挛缩一样。我们是否应该和可以假设在整个期间,致病因素的观念一直很活跃并当前存在着?我想是如此。确实在健康人中,我们看到他们的心理活动的发生伴随着观念的迅速变化,但我们发现患严重抑郁症患者也长期持久地沉浸在同样令人痛苦的观念中,这些观念持续活跃着和存在着。事实上我们会确信甚至当一个健康的人十分注意着他的心理时,它便整天存在着,因为即使他的意识中充满了其他的思想时,这样的心理也控制着他的面部表情。但是癔症病人的心理活动有所不同,我们认为一般是充满潜意识观念,而且很少保存下来,因此不能与外部印象互相交换,很容易使人相信是一个独立的观念能持久活跃地存在着。
如果我们所做的似乎与比奈和让内的一样,即癔症的关键在于心理活动方面的分裂,则我们的责任在于尽可能清楚地阐明这个主题。我们太易陷于一种思维的习惯性,认为每一件事物的背后都有它的实质,那么就逐渐会认为“意识”是某些真实事物的象征;当我们习惯于隐喻地使用空间关系诸如术语“下意识”时,我们发现随着时间的迁移,我们已实际形成的观念失去了它隐喻的性质,而且我们很易把它看作是真实的,我们的神话学便这样形成了。
我们所有的思想往往伴随着和受助于空间的观念,我们用空间的隐喻说话。因此,当我们说到在清楚的意识领域中所发现的和从未进入清楚的自我意识领域中的潜意识观念时,我们几乎不可避免地构成这样一些画面,即一棵树的树干在亮处,它的根在暗处;或一个建筑物有着黑暗的地下室。然而,如果我们始终记住所有这样的空间关系都是隐喻性的,不要使我们自己误以为所有这些空间关系刻板地存在于脑中,那么,我们可能谈论的是意识和下意识。但只限于这种情况。
如果我们总是记住意识和潜意识观念一样有它们的源处,[266]它们毕竟存在于同一个大脑中,甚至很可能在同样的皮质中,我们将会避免使我们受自己的修辞手段所哄骗。我们不能说这怎么会可能,但正是由于我们对大脑皮质的心理活动知道得太少,因此对那些很少见到的、扑朔迷离的复杂情况更显出我们的无知。我们必须接受这样的事实,即在癔症病人中,他们心理活动的一部分不能由清醒的个体自我意识而纳入知觉中,因此他们的心理是分裂开来的。
像这种人所共知的心理活动分裂的例子可在癔症发作中的某些形式和阶段中见到。在其开始时,意识思维常消失,然后渐渐恢复。许多聪明的病人承认在发作期间他们的自我意识相当清楚,好奇和惊奇地看待所有他们做的和说的发狂的事。进而这种病人产生(错误的)信念,认为他们的意志力不足,不能制止发作,为此,他们趋向于自责。“他们无须有那样的行为表现。”(他们这种看上去有内疚的自责从很大程度上来说,也是基于这种感觉)[267]但是当下一次发做出现时,意识的自我仍不能控制与早先发生一样的那种情形——这里我们有一个危局,在这个危局中,意识的思想和清醒的意识自我所形成的观念与正常情况下在暗处的潜意识观念并肩在一起;但后者此时获得了对肌肉器官和言语的控制,甚至还控制了大部分观念形成活动本身,于是心理的分裂明显地表现出来。
可以这样评论:比奈和让内的发现值得描述为不仅是心理活动的分裂,而且是意识的分裂。正如我们所知,这些研究者成功地触及到病人的“下意识”,触及到清醒的意识自我一无所知的心理活动部分;他们已能在他们的某些病例中证实所有心理功能的存在,包括自我意识的存在,这是由于该部分的心理功能已进入较早的心理事件的记忆里。因此,心理的这一半本质上是相当完整的和有自我意识的。在我们的病例中,已分裂的心理“陷入黑暗”[268],犹如泰坦(巨人)关进爱塔娜的陨石坑中,能够震撼地球,但决不能见到光明。在让内的病例中心理王国的分裂,是完全的分裂。不过,仍存在着状态的不平衡。但是,当这两半意识发生交替,就像熟知双重意识的病例中所表现出的那样,以及当它们功能方面的能力没有差别时,这种分裂便消失了。
但是让我们回到我们病人中已显示的,作为他们癔症现象的病因的观念上来。我们远不能把这些观念简单地描述为都是“潜意识的”和“不能纳入意识的”。他们构成一个几乎完整的等级,对每一个模糊不清的级别做了区分,在释放不寻常反射的完好的意识观念与那些在清醒生活中从未进入意识,而只在催眠下才进入意识的观念之间做出各个等级的区分。尽管如此,我们认为这种建立的心理活动分裂是发生在较严重程度的癔症中,这一点似乎单独就能构成癔症的一个心理理论。
那么,有什么可以断定或疑及可能是这个现象的原因或缘由呢?
有许多有关癔症的理论应该归功于让内,我们赞同他的大多数理论,但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接受。
让内的观点如下[269]:他认为:“人格分裂”在于天生的心理薄弱(“心理缺陷”)。所有正常的智力活动都预先假设有某种“综合”的能力,能够把几种观念联合成为一个情结。把各种感知觉结合成为环境的图像就已经是这类综合活动了。癔症病人中,这种心理功能远低于正常人。如果一个正常人尽可能把注意集中在某一点上,例如放在一个感官的知觉上,则他确实暂时失去能力去统觉从其他感官而来的印象,也就是说,把这些感觉纳入他的意识思维中。但是在癔症患者中,没有注意这种情况的任何特别的专注就会发生这种现象。一旦他们察觉到任何什么事,他们不易进入其他的感知觉中去。实际上他们甚至不能把一种感官所得的许多印象综合在一起。例如,他们只能统觉身体一半的触觉,而身体另一半的触觉到达中枢,用作运动的相互协调未被统觉到。这样的一个人是半麻痹的。在正常人中,通过联想,一个观念唤起意识中许许多多其他的观念,而这些观念可能与第一个观念有关。例如,在采取一个肯定或抑制的方式时,只有最活跃的那些观念有着非常强有力的作用,而这些观念之间的联合仍保持在意识阈之下。在癔症病人中总是有这样的情况。每一个观念占据着他们有限的心理活动的全部,这说明了他们有极度的易感性。让内描述他们心理的这种特征为癔症病人的“意识领域的受限”,它类似于“视觉领域的受限”。大多数未被统觉的感觉印象和激起的但未进入意识的观念停息下来,没有产生进一步的后果。然而,有时他们积聚起来并构成情结,[270]即从意识中撤退的心理层;他们构成了一种下意识。基本上基于这种心理分裂的癔症是一种由于缺陷所致的疾病。这就是为什么一种天生薄弱的心理易于遭受某些影响而变得更薄弱,或面临过度要求时更薄弱,容易发展为癔症。
正如总结的那样,让内的观点已对癔症素质这个重要的问题给予了回答,即癔症类型(typus hystericus)的本质(这个术语在本质上如同我们所说的痨病型,我们理解为它是长而狭窄的胸廓、小的心脏等)。让内认为癔症的素质为先天性心理薄弱的一种特定的形式。对此,我们愿简要地提出我们自己的观点如下:这不是因为病人的心理薄弱而发生意识分裂,他们所表现的薄弱心理是因为他们的心理活动被分割,只有其一部分能力受他们的意识思维支配。我们不能认为心理薄弱癔症类型,是癔症素质的本质。我们试图举个例子使这两个句子的第一句变得意思清楚起来。我们常能在我们的一个病人(凯瑟琳娜·M夫人)身上观察到意外事件的如下过程。当她感到相对较好的时候,一种癔症症状就可能出现了,即痛苦的、强迫性的幻觉、神经痛,或其他类型,其强度可能在某时也增加。同时,病人的心理能力持续降低,过了数天后任何一个非第一位观察者都会有可能认为她是心理薄弱。然后,她可能缓解这种潜意识观念(常常属于遥远过去的一种心理创伤的记忆),这或者通过医生对她的催眠,或者她在活跃情绪的烦躁状态下突然描述意外事件的方式。当发生这种情况时,她不只是变得安静和快活,而且摆脱了痛苦的症状;这时总是令人惊奇地观察到她智力的广度和清晰性以及她理解和判断的敏锐性。她能很好地下棋,这是她消遣的爱好,她喜欢每次下两盘棋,很难把她看成是缺乏心理综合能力的人。但不能回避的印象是在意外事件过程中,正像我已描述过的,潜意识观念本身激起她的那一部分心理活动的不断增加,这种情况发生得愈多,则意识思维所起的作用这部分就变得愈小,直至降低到完全的低能;但在那时,我们用很聪明的维也纳人的说法,她是“在一起”(字面上意思是“一起”,意指“一个人的正确心理”),她具有相当非凡的心理能力。
我们还要引申出的是正常人中的一个可以比较的状态,即不是注意的集中,而是全神贯注。如果某人因一个活跃的观念而“全神贯注”时,如担忧,则他的心理能力同样会降低。
每一个观察者大都受到他所观察的患者的影响,我们倾向于认为让内的观点形成主要是在对心理薄弱的癔症病人的详细研究过程中,这些病人因为疾病和由此而引起的心理薄弱而不能料理自己的生活,所以是在医院和相应的机构中发现他们的。而我们自己对有教养的癔症病人的观察迫使我们对他们的心理持有根本不同的观点。我们的观点是:“在癔症病人中,可能发现头脑最清晰、意志最强、最有个性和最高水平批评能力的人。”癔症中不排除有大量天才、可靠的心理天资的人,但是由于疾病的缘故,而使他们不可能有真正的成就。然而,毕竟癔症的最高典范圣·特丽萨就是一个天才并有伟大的实干能力的女人。
但是,在另一方面,极傻、无能和意志薄弱的人也不是抵抗癔症的受保护者。纵然我们不认为这仅仅是疾病的一个结果,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心理薄弱的癔症类型是常见的一类。但是即便如此,我们这里所发现的不是麻痹的、冷漠的愚蠢行为,而是一种过度的心理活动所导致的无效。我将在后面讨论天生素质的问题。这里我只是提让内的观点,即心理薄弱无论如何是癔症的根子,而心理分裂是站不住脚的。[271]
与让内的观点相反,我相信在许多病例中,其分裂的根由是过度效应,即两种异类的观念系列习惯性地并存着。已经频频指出的是当我们的意识思维被一系列和我们的活力毫无共同之处的观念所占据时,我们常常表现的不只是“呆板性”的活动,而且当我们的思维“忙于别处”时,我们毫无疑问也能够有心理功能。例如,当我们正确地大声朗读并有适当的语调时,但过后我们对自己所读的没有哪怕是一点的印象。
无疑有许许多多的活动,从机械性的活动诸如编织衣服或去水锈,到某些至少只需较少程度的心理功能的活动,许多人只要花一半的心思在所有这些工作上就行了。特别是对那些有非常活跃素质的人来说,他们对单调乏味的、简单的和无趣的职业感到痛苦,他们实际上有意使自己思考一些不同事情而自娱(参看安娜·O的“私人剧院”)。另一个相似的情况是发生在当一系列有趣的观念产生时,例如这些观念从书本和戏剧中而得到的,则会吸引患者的注意,并闯入他的思想中。如果这外来的一系列观念是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的话,则这种闯入是非常有力的(如,忧虑或渴望某人的爱)。这时我们便处于上述的全神贯注状态,然而这并不妨碍许多人执行相当复杂的活动。社会环境常常使某些活动必须重复,但即使处于这样的状态中,其思维也是正确的。例如,当一个正处于极度忧虑的痛苦中的女人,或一个处于强烈兴奋的女人,她能够履行她的社会责任和发挥一个和蔼可亲的女主人的作用。在我们工作的过程中,我们所有人在这类工作中所得到的成就是较小的,而自我观察似乎总是表明观念的情感群不仅仅通过联想而不时地被激起,而且它始终存在于心理,并进入意识中,除非它被某些外部的印象或意志行动所占有。
即使习惯上不容许白日梦掠过人们的心理,并出现在人们的日常活动中,某些情况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可一方面引起从外部生活而来的印象和反应的改变,另一方面引起一组带有情感色彩的观念,如同坐在骑马人后面的盲目忧虑。在这些情况中,最突出的是对我们亲近的病人的照顾和恋爱。经验表明照顾病人和性欲方面的情感多半在对癔症患者病史较仔细的分析中起着主要的作用。
我怀疑心理功能的重复,无论是习惯性的,还是由生活中的情绪性环境所引起,它对心理的真正的病理性分裂起着一个实质性的倾向作用。如果两个相互并存的观念群的内容不再是同一类的,如果观念群中的一个观念不能进入意识中,则这种重复不知不觉进入另一种状态,就是说或被挡开,或在类催眠样的状态下出现。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把这两个暂时分裂的趋向再合并起来,就像健康的人经常出现的那样,而潜意识的心理活动领域变成永久的分裂。这种心理的癔症性分裂与一个健康人的“双重自我”有同样的关系,就像类催眠状态与正常的幻想的关系一样。在后一对关系中,病理性的决定因素是记忆缺失,而在前一对关系中,起决定作用的是观念不易进入意识。
我们第一份病史,即安娜·O病例,我有必要继续回到这个病史上来,对其所发生的情况提供一个清楚的洞悉。这女孩有这样的习惯,当她完全健康时,在她日常的消遣中,允许一系列想象性观念掠过她的心理。而在她处于所偏爱的自我催眠的情况下,焦虑的情感进入她的幻想中,并产生类催眠的状态。在那种状态下,她有着记忆缺失。这种情形在不同的场合重复着,并且其观念性内容逐渐越来越多;但是它继续与完全正常的醒觉思维状态交替着。4个月后,类催眠状态增强,完全控制了患者。出现一次又一次的发作,由此引起一个病态,一个最严重类型的急性癔症。这样的状况持续了数月,伴有各种形式表现(梦游症期);然后强制性地阻止它,接着再次与正常的心理行为交替着。但是,即使在她行为表现正常期间,仍有持续存在的躯体和心理症状(挛缩,一侧麻痹和言语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知道这是基于观念的作用,而这些观念属于类催眠状态下产生的。这证明即使在她正常行为期间,属于类催眠状态的观念性情结,即“下意识”也存在着,并且她的心理分裂是持久存在的。
我没有第二个例子提供癔症发展的类似过程。然而,我想那份病史也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了创伤性神经症的发展。在创伤性意外事件发生的最初几天后,每次类催眠惊恐状态的重复均回忆起那个意外事件。当这种状态愈来愈多地重复时,其强度如此减弱,它不再与清醒的思维状态交替,而只是与之并存着。这样的情形变为持续性的,而早先仅仅在惊恐发作时存在的躯体症状却得到永久的存在。然而我只能怀疑是这样的情况,因为我从未对这一类病例做过分析。
弗洛伊德的观察和分析显示了心理的分裂也可由“防御”引起,由令人痛苦的观念而造成意识的故意偏差而引起。然而,这仅仅发生在某些人中,我们因而把这些人归因于心理的特异反应。在正常人中,这样的观念或成功地被压抑住而完全消失;或它们未被压抑住而一直在意识中出现。我说不出这种特异反应的性质是什么。我只斗胆地提出如果防御不只是导致简单的转换性观念进入潜意识状态,而且导致思维的真正的心理分裂时,则类催眠状态的帮助是必要的。所以说,自我催眠创造了潜意识心理活动的空间或领域,驱使观念被挡开。但是,这可能就是我们必须认识的“防御”的病理意义。
然而,我不认为心理分裂的产生是我们讨论的一知半解的过程。因此,在它们的初级阶段,严重的癔症通常呈现出当时的一个综合征,可能描述为急性癔症(对男性癔症病例的回忆中,我们通常对这种表现形式诊断为“脑炎”,对女性病例的卵巢神经痛诊断为“腹膜炎”)。在癔症的急性阶段,心理特征是非常明显的,诸如兴奋的躁狂和发怒状态,迅速变化的癔症现象、幻觉等。在这种状态下,心理的分裂可能以上面我们试图阐述的不同形式发生。也许这整个阶段被看成是一个长的类催眠状态,这个状态的残余为潜意识观念情绪提供了核心,而在这种状态下的清醒思维却表现的是记忆缺失。由于我们对这种急性癔症的病因不甚理解(因为我不能冒昧地把安娜·O意外事件的过程进行一般化的应用),有可能还有一类,与上述讨论大不相同的心理分裂,被称为是不合理性的。[272]然而,毫无疑问地存在着这个过程的其他形式,它们仍隐藏在我们年轻的心理学科学之中,要肯定的是我们在这个知识领域中跨出了第一步,而我们目前的观点将实质性地改变未来的研究。
现在让我们探究最近几年对心理分裂这方面知识的进展,这是理解癔症方面已取得的成就。而这个成就在意义和重要性方面似乎是伟大的。
首先,这些发现使我们有可能从明显纯粹的躯体症状追溯到观念,而这些观念在病人的意识中是不能发现的(没有必要再进入这方面的讨论)。其次,他们告诉我们去理解癔症的发作,至少一部分是由于一个潜意识观念情结的产物(参看沙可)。但是,除此之外,他们也解释了癔症的某些心理特征,这点可能值得做更详细的讨论。
确实,“潜意识观念”从未或少有和难得进入清醒思维中,但它们影响着清醒的思维。它的影响首先是通过其并发症。例如,一个病人受到完全难以理解的无意义的幻觉折磨着,但在催眠中,幻觉的意义和动机却变得清楚起来。再者,它们通过做出某些观念来影响联想,这些观念比起它们没有受到潜意识强化的观念更活跃。因此,特殊的观念群持续地、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作用于病人身上,迫使病人去想他们。(这种情况类似于让内的一侧麻痹病人。当他们麻痹的手反复被触摸时,他们什么也感觉不到,但是当要求他们说出感受到的触摸次数时,他们对多次的被触摸总是说成是一次。)再有,潜意识观念控制着病人的情调和他的情感状态。在展开她的记忆过程中,安娜·O对过去最初伴有活跃情感的意外事件的相应感觉使这一再现持续了数天之久,并且在她的催眠意识中,也呈现了清晰的回想。
这使我们对病人的“心境”明白易懂——他们似乎在清醒思维但没有动机的情况下具有莫名其妙和不合理性的情感变化。癔症病人的敏感性实际上很大程度简单地取决于他们内在的兴奋性,但是如果我们把“分裂心理”看作一块发音板发出像音叉一样的音调,则我们对那些较微不足道的原因所致的活跃情感就更容易理解了。任何激起潜意识记忆的意外事件均会释放尚未磨灭的这些观念的全部情感力量,而这种被唤起的情感与意识心理中所引起的情感是极不相称的。
我已在上面说到,一个病人的心理功能总是与她的潜意识观念的活跃性成反比。她意识思维的减少部分地是,但仅仅是部分地基于一种奇怪的心不在焉。在每一次她那一瞬间的“失神”后——这是不断地发生的——她不知道在这过程中想过什么。她在原发和继发状态之间,在意识的和潜意识的观念情绪中摇摆着。而这不仅说明她的心理功能的减退,而且说明占优势的情感是来自于潜意识。当她处于这种状态下时,她的清醒思维没有能量,她的判断幼稚,正如我所说的,她显得完全的低能。我认为这是由于下述的事实,即:如果大量心理兴奋被潜意识所占用,则用在清醒思维的能量就较少。
如果事情的这种状态不仅仅是暂时的,如果分裂的心理处于持续的兴奋状态,就像让内的半身麻痹病人一样,在这些病人中,不少于一半的身体所有的感觉只是由潜意识心理察觉到的,如果是这样的情况,那么清醒中大脑功能所剩无几,这是让内描述并认为思维的减弱是天生的原因。只有像尤兰德的柏特·德·邦那样的极少数人从不需要他们多一半的心理。[273]他们这种心理能量的减少确实造成许多人的薄弱心理。
因为心理分裂造成的心理削弱似乎也是某些癔症病人暗示性这一重要特征的基础。(我说“某些”是因为肯定在癔症病人中也有非常健康和最富有判断力的人。)
首先,我们通过暗示性理解到不能对出现在患者自己的意识中或从外部的口头词语或阅读中闯入的观念和观念情结(判断)做评价。对这样一些活跃闯进意识中的观念的总的评价,是基于他们通过联想而唤起了其他的观念,而这些观念中,有一些与新的观念是不相容的。因此,抵抗这些新的观念取决于潜在的意识中对抗性观念的储存,而抵抗的力度取决于新观念的活跃性和激起的记忆中观念的活跃性之间的比例。即使在正常心理的人中,这个比例也有很大的差异。我们所描述的智力气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比例。一个“多血质”(sanguine)的人总是为新人新事感到高兴,这无疑是因为他们较之安静、“黏液质”(phlegmatic)的人,记忆意象的强度要小于新印象的强度。在病理状态中,新观念的优势和对其缺乏抵抗使激起的记忆意象成比例地减少。也就是说,他们的联想能力相应地削弱和贫乏。这种情况发生在睡眠和梦中,发生在催眠中,也发生在心理能量减少的任何时候,但这并不减少新观念的生动性。
癔症中潜意识的心理分裂非常明显地提示了其观念内容的贫乏和不完整性。但是在某些癔症病人中意识心理易受暗示似乎也是由于这一点的缘故。他们天生的素质是兴奋的;在他们中间,新的观念是非常生动的。与此相反,他们智力活动本身及联想功能却减少,因为他们只有一部分心理能量受其清醒思维支配,而这又是“潜意识”分裂的缘故。结果,他们的自主暗示和紧密相连的暗示这两种抵抗能力减少,有时甚至完全消失。而他们意志上有暗示性似乎也归因于此。另一方面,幻觉的暗示性迅速改变感知觉中的每一个观念,使之成为一个实际的知觉,像所有的幻觉一样,它需要一种兴奋性达到异常程度的知觉器官,而这不能单独追根究底为心理的分裂。
六、先天素质——癔症的发展
几乎在这些讨论的每一个阶段,我不得不承认我们所热衷理解的大多数现象是根据人的天生特性。但忽视了去寻找超越这些事实陈述的任何解释,而获得癔症的能力也无疑与患者的一种特性有关联。因此,试图对它下更为正确的定义或许是有益的。
我在上面已解释了为什么我不能接受让内的观点,即癔症方面,其素质是基于天生的心理薄弱。医学实践者,如果作为一个家庭医生,他就有可能观察到癔症家庭所有年龄的成员,其必然倾向于认为这种素质是一种超越,而不是欠缺。在后来才得癔症的青少年,在病前大多数是活跃的、聪颖的和充满智力兴趣的,他们意志力常常是很好的。这包括女孩们晚上从床上起来,偷偷地学习,而他们的父母不让她们这样做,怕她们过度劳累。他们用来形成健全判断的能力比起其他人来并不充足,但是在他们中间很少发现是头脑简单、智力迟钝和愚笨。他们的心理的过度个性使我的一个朋友下此断言:癔症发作是人类的花朵,是无果实的花,无疑却又美丽得像是重瓣的花一样。
这样便可能形成了他们的活跃、烦躁、渴望感觉和心理活动、不耐单调和乏味。可以说他们是这样一些人,其神经系统在静止时释放需要使用的过量兴奋。在青春发育期间及以后,这种最初的超越是由性的觉醒,即从性腺而来的兴奋的强力增加而补充的。因此,过剩的自由神经质能量产生了病理现象。
但是这些现象以癔症症状出现还必须明显地需要另一个条件,即个人的特异体质。毕竟大多数活跃和兴奋的人确实没有患癔症。因此我只能用含糊的和不明显的短语来描述这种特异体质,即“神经系统异常的兴奋性”。但也可进一步说这种异常性在于这个事实,即在这些人中,中枢器官的兴奋可流入正常情况下只受周围刺激影响的感觉神经装置,也可流入生长性器官的神经装置中,而后者因强力抵抗的作用而与中枢神经系统是分隔开来的。可能有过量兴奋的这个观念持续地存在着,并已进入感觉,血管舒缩和内脏器官中,故显示出某些病理现象。
像这类人,一旦当他们的注意力强制性地集中在身体的某部分时,正如坦克斯纳(1894,第165页以下)所说的,有关行为的感觉通路中,“注意力推进”超过了正常量。这种自由的、浮动的兴奋转入这个通路,产生局部的痛觉过敏。而结果是所引起的每一个疼痛达到最大的强度,每一种不适都是“可怕的”和“不能忍受的”。再者,在正常人中,一定量的兴奋在导入感觉通路后,总是将同样的兴奋留在感觉通路中,但在癔症病人中不是这样。另外,那些兴奋量不仅留下来,而且通过新的兴奋的流入而不断增加。因此,一个关节的轻微损伤会导致关节痛,由于卵巢肿胀所致的疼痛感会导致慢性的卵巢神经痛;并且这些人比正常人在循环系统方面更易受大脑的影响,因此我们发现有较多的神经性心悸、易晕倒、脸潮红和苍白等。
然而,对于周围神经器官较易兴奋这一点,我们不只是考虑为中枢性的影响。他们也是对适宜的功能性的刺激有一个过度和反常的反应。因适度努力所继发的心悸不亚于情绪兴奋所致的心悸;而血管舒缩神经引起动脉的收缩(“死亡手指”)却不是心理的影响。就像是关节轻微损伤留下了关节痛一样,急性的气管炎发作留下了神经性哮喘,消化不良留下了经常的贲门疼痛。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源于中枢性的兴奋总量的使用不外乎是一般的异常兴奋这一特殊情况[274]这却是我们介绍该主题的一个最重要的观点。
因此,对我们来说,似乎这些症状的老一套的“反射理论”(reflex theory)不应当完全推翻,可最好把它简单地描述为“神经质”(neurotic)的,而这构成了癔症的经验性的临床症状。当然,呕吐是随着妊娠时子宫的扩大而出现,可能是因为有异常的兴奋引起微小的子宫刺激的反射方式,或甚至可能是卵巢大小上的周期性改变所致。我们于是了解来自器官变化所致的如此之多的间接影响,如此之多“有关疼痛”的奇怪例子,我们不能否定这样一个可能性,即一群有时由心理引起的神经症状可能在其他情况下受反射性行为的间接影响。确实,我大胆提出十分旧式的异端观点:甚至腿的运动薄弱有时可能是由生殖器的感染引起的,它不是心理性的,而是由直接的反射性行为所决定的。我想我们要做的不是过多地坚持我们新的发现排斥其他观点或者寻求把他们应用在所有病例上。
我们对其他异常的感觉兴奋形式仍未完全理解:例如一般的疼觉缺失、麻痹区域、视野的真正受限等。经过进一步的观察来证明这些症状的一个或其他的心理来源,并因此解释其症状,这是可能的,或许有可能,但至今尚未做到这一点(因为我确实不敢把我们第一例病史中所发现的结果概括化),而且我不认为在适当地对此做追踪之前,就假设其起源的做法是正当的。
另一方面,我们已讨论的神经系统和心理的特性解释了许多癔症患者一两个非常熟悉的特征。在休息状态时,他们神经系统所释放的过剩的兴奋决定了他们不能耐受一种单调乏味的生活——即在疾病发生后,驱使他们渴望各种感觉,用各种“事仵”打破他们无效生活的单调,而最突出的事件是取决于事情病理现象的性质。
他们常常用自我暗示而达到这个目的。他们因病态的需求,导致愈来愈沿着这途径发展,就像疑病症的人害怕生病一样,这是判断癔症的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我熟悉一个癔症女士,她常受到非常严重的健康损害的折磨,这只不过是她自己认为如此,她周围的那些人或她的医生都不这样认为。如果她没什么事,她常玩弄各种诡计,而当她一个人在自己房里时,她会自我验证自己是不正常的。因为她的情绪实际上明显的不健康,又不能满意地卸脱她的责任,因而她试图以自己的眼光,用这样的行为为自己辩护。另一个病人,是个非常病态的女士,有病态的良心感,对自己完全不信任,对某事愧疚的十足的癔症现象,因为她说过,如果她确实不要做什么的话,她无须使其存在。当她的左腿麻痹被误诊为脊柱疾病时,她感到极大的解脱,当告知她这“仅仅是神经质”的并能消失时,就足以使她产生良心上的一阵严重的剧痛。由于病人期望自己有病的需求促使她信服自己,她使他人相信她真有病。当这种需求进一步与病房的单调所致的痛苦联系起来时,则产生愈来愈多的新症状这一趋向得以最充分的发展。
然而,如果说这是转变成欺骗和实际上的假装(我想我们现时所犯的错误是否定假装,这与过去我们认可假装一样是犯错误),这不是基于癔症的素质,而是莫比斯很贴切地所说的:是基于复杂的其他形式的退化——即固有的道德上的自卑感。同样,当某人存在天生的兴奋而情绪不好时,也成为一个具有自私自利方式为特征的受害者,这种特征就是容易产生慢性的健康问题,即“恶液质的癔症”。顺便说一下,“恶液质的癔症”患者比起痨症后阶段的恶性病人要少得多。
兴奋的过剩也引起运动方面的病理现象。有这种特征的儿童很容易发展为抽动样的动作,这现象可能开始是由于眼睛或面部的某些感觉对某些质地的衣服感到不舒服而引起的,除非及时地制止,否则这类现象可成为永久性的。而其反射通路是相当容易又很快向纵深发展的。
但也不能忽视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即无关乎任何心理因素的单纯运动抽搐性的发作。在这种发作中,所积聚的大量兴奋被释放,就像一次癫痫大发作中,由于解剖学上的改变引起大量刺激的发放。对此,我们称为非观念性的癔症抽搐。
因此,我们常发现过去曾经健康的青少年,(尽管他们是兴奋的)但到青春发育期间却患了癔症,我们必须反躬自问,是否不是天生存在的发育过程可能不产生癔症的倾向。无论如何,我们必须归因于较多的因素,而不只是因为兴奋量的简单提高。性成熟作用于整个神经系统,普遍地增加了兴奋性和减少了抵抗性。我们是从观察没有患癔症的青少年中明白这一点的。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性成熟也确定了癔症的倾向,也因此而构成了神经系统的这种特征。说到此时,我们已认识到性是癔症的主要因素之一。我们明白其所起的作用还是相当大的,并且以特别不同的方式构成了此病。
如果癔症直接有天生发展的基础,而不是来自于观念性的因素,那么其特征也不可能像现今有些癔症所表现的是以观念性为主的方式。那么什么才是较真正的癔症性的而不是特征的?它们是能够用来建立诊断的一些特殊症状的发现物,但它们又恰恰不是观念性的;但是,如果癔症的基础是整个神经系统的一个特性,则观念产生的情结,即由心理因素所决定的症状,犹如一个建筑物有赖于地基一样,是患癔症的基础。这是一个几层楼的建筑物。正像我们如果要区分出不同层楼的设计,我们只可能去理解这个建筑物的结构一样,我认为对我们来说,为了理解癔症,我们注意症状因果关系中不同类的并发症是必要的。如果我们不考虑这些,试图用简单的因果关系解释癔症,我们将会发现总是留下相当多不能解释的现象,这就像我们试图在多层楼房的每层楼面上要插入不同的房间一样。
和病的特征一样,许多其他的神经性症状,比如疼痛、血管舒缩现象以及甚至单纯的运动抽搐性发作,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不是由观念所引起的,而是因神经系统基本异常的直接后果。
与其最接近的观念性现象是情感兴奋的简单转换。它们的引起对有癔症素质的人来说是情感的并发症,而最初他们只是“情绪的异常表达”[275](奥本海姆,1890)。经过重复,这成为真正的和明显的纯粹躯体性的癔症症状,而引起这些症状的观念竟不受人注意或被挡开,因此而受到意识的压抑。被挡开和转换的观念中,最多和最重要的是带有性欲成分的观念。它们是许多青春期癔症的起因。接近成熟的女孩——主要考虑的就是她们——对涌入的性欲观念和情感有着很不同的行为举止。有一些女孩对此完全不感到窘迫,在她们中间,少数女孩不理会并忽视其全部的主题。其他的女孩则像男孩一样的对待,这无疑是农民和劳动阶层女孩的规则。另外有一些女孩多少带有荒谬的好奇心,她们从言语或书中得到任何性欲方面的内容后便自己干了起来。还有一些文雅的女孩,尽管她们的性兴奋很高,但她们有相应很高的道德纯洁性,她们感到任何性欲方面的事与她们的道德标准不相容,感到是一种肮脏和玷污名誉的事。[276]她们在意识中压抑性欲,挡开引起躯体现象的常有这种内容的情感观念,并因此变成潜意识的。
挡开性欲的这个倾向进一步强化的情况是:在未婚年轻女子中,肉欲方面的兴奋搀和着焦虑、害怕即将出现的事,对不知道的和半信半疑的事感到害怕,而在正常和健康的年轻男子中,肉欲方面的兴奋纯粹是一种进攻性的本能。女孩对爱的感觉非常强烈,这控制和决定着她的命运,她也为此而受到惊吓。而更重要的是她倾向于着眼别处,在意识中压抑惊吓她的事。
婚姻带来新的性创伤。令人惊奇的是结婚之夜较少产生病理性的作用,尽管遗憾的是它常常不是一种性爱的魅力,而是一种侵害。但实际上我们发现不少年轻的已婚妇女,她们的癔症可追溯到这个原因,如果在这个时间的过程中出现了性欲的欢乐,则可扫除性的创伤,而癔症也随之消失。性创伤也发生在许多婚后阶段的过程中。从已发表的病史中,我们有责任制止许多这样的情况——丈夫的不正当要求,不自然的操作等。我不以为当我断言妇女中绝大多数严重的神经症起源于她们的婚床是在夸大其词。[277]
某些性欲上的病因,基本上是由于不够满意(如性交障碍、早泄等),根据弗洛伊德(1895b)的发现,其结果引起的不是癔症,而是一种焦虑性神经症。然而,我的观点是即使如此,性情感的兴奋十分经常地转换成癔症性的躯体现象。
这是不言而喻的,通过我们的观察也足以证明了惊吓、焦虑和发怒这些非性欲情感导致了癔症现象的发展。但是或许值得再三坚持的是,性的因素是病理结果中最重要的和最富有成果的。我们前辈的天真的观察,保留了这个保守的术语“癔症”(来自希腊语的“子宫”一词),比起最近的观点把性作为几乎是唯一的因素,倒是更接近现实。这是为了把病人从道德责备上拯救出来。癔症患者的性需求无疑与健康人一样,个体之间在程度上有很大的差异,并且不比健康人强,但前者为此而得病,大部分正是由于与性的斗争,由于针对性所做的防御而造成的。
与性癔症并举的,在这方面我们必须回想起由惊恐所致的癔症——创伤性癔症本身,这是最熟识的一种癔症形式。
由情感兴奋的转换所引起的,我们可称为同一层次的现象是那些天生易受暗示影响,因为暗示的缘故而引起的现象(大部分是自我暗示)。一个高度的暗示性,就是说,新近激起的,不受限制的优势观念不存在于癔症的基本特征中。然而,它可作为并发症而存在于有癔症素质的人中,在这些人中,他们神经系统这种相当的特异反应性有可能使过高评价的观念成为躯体的现象。[278]再者,在大多数多余观念中,也只有情感性观念受暗示的影响能成为躯体现象,结果是这过程常被认为是惊恐或焦虑所伴随的情感转换。
现在我们必须考虑到情感转换和暗示的这些过程即使在癔症的复杂形式中仍保持相等。在这样的情况下它们只是寻找更方便的条件,即总是通过这两个过程中的一个而表现出由心理因素起决定作用的癔症现象。
除了上述已讨论的那些之外,癔症素质的第三个组成要素是类催眠状态,即自我催眠的倾向。这种状态最大程度上利于和助长转换和暗示,以这种方式引起的癔症,我们可说成是处于癔症小发作的顶端,处于癔症大发作的较高层。自我催眠的倾向是一种仅仅短暂开始,并与正常状态交替的状态。我们在人工催眠观察中,认为它增加心理对身体的影响。这种影响而且更强烈、更深,因为它作用在甚至外部的催眠也异常兴奋的神经系统上。[279]对于自我催眠是有机体的一种天生的特性这一点,我们不能说出在多大程度上以及它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我已在上面表示了这个观点,即它是从受情感支配的幻想中发展而来的。但毫无疑问,天生素质也在其中起着一部分的作用。如果这个观点是正确的,则再一次清楚的是性欲在癔症发展上有多么大的影响。因此,除了照顾病人之外,没有一个心理因素会与渴望一个人的爱一样,被重视为产生受情感支配的幻想。除此之外,性的性欲高潮本身[280]再加上大量的情感和意识的限制,是与类催眠状态非常相近的。
在癔症发作中,类催眠成分有最明显的表现,在那些可描述为急性癔症的状态中,似乎这些成分在癔症发展中起着如此重要的作用。这些明显的心理状态长时间地存在着,常常持续数月,常有必要将此描述为幻觉样混乱。即使病的情况尚不严重,也会出现许多不同的癔症现象,有少数现象在类催眠状态过后实际上还继续存在。这些状态的心理成分有一部分组成了清醒生活中被挡开的、意识中被压抑的那些观念。(参看“基督教徒和修女、欧洲大陆妇女和受到良好教育的儿童的癔症谵妄”。)
由于这些状态的重要性如此经常地不亚于精神病,直接地只派生于癔症,因此我不能赞同莫比斯的观点,即“除了发作时有谵妄之外,否则就不能说成是急性癔症性精神病。”(1895,第18页)在许多病例中,这些状态构成了这样一类精神错乱,而与这相似的精神病也在癔症的进一步的过程中复发。的确,基本上他们充其量无非是一次发作的精神病状态,但由于他们持续数月之久,因此很难将他们描述为多次发作。
急性癔症中的其中之一是如何会引起的?在最著名的病例(病例一)中,它是因类催眠发作的积累而发展起来的;
在其他病例(已存在复杂癔症的病例)中,它的发生与不再使用吗啡有关联。这个过程的大部分完全模糊不清,有待于进一步的观察和弄清。
因此,我们可把莫比斯的见解应用于已在此讨论过的癔症:“在癔症中发生的基本改变是癔症病人的心理状态暂时或持久地变得类似于被催眠者的心理状态。”
在类催眠状态所引起的症状能在正常状态中持续多久,这完全与我们催眠后的暗示经验是相一致的。但这已意味着不能进入意识的观念情绪与意识过程中的一系列观念是并存的,即发生心理的分裂。似乎能肯定的是即使不在类催眠状态下也能发生这样的情况,这是出自在意识中被挡开并受到压抑的许多丰富思想,没有被压抑住而引起的。他们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进入存在于心理生活领域中,有时表现观念贫乏或退化,有时多少与清醒思维相同。总之,我们对此所具有的知识应归功于比奈和让内。心理的分裂是癔症的顶峰。我在上面已表明如何解释该病的主要特征。病人心理的一部分处于类催眠状态,持续存在,但伴有其观念的不同程度的活跃性,总是准备着无论何时清醒思维消失时(或一次发作或谵妄时)去控制整个的人。当强烈的情感阻断观念的正常过程时,患者处于半麻醉和筋疲力尽的状态下就会发生这样的情况。这些出于持久的类催眠状态中的无合理动机的观念与正常的联想不相容,强制性地进入意识中,幻觉闯入知觉系统,运动性行为单独地受到有意识意志的神经支配。该类催眠的心理最易受情感转换和暗示的影响。因此,容易出现新的癔症现象,若没有心理分裂,则其很难出现,此外还要有反复的情感压力。心理的分裂是病魔,早期迷信时代的天真的观察者认为这些病人有病魔。确实,一种与清醒意识不相容的精神左右着病人;但实际上这种精神并非异己的,而是他自己拥有的一部分。
我们已尝试对癔症做了当今就我们所知的综合性解释,这个尝试公开责备了折衷主义,如果这样的责备,还可以说是合理的话。有如此多的关于癔症的系统阐述。从过去的“反射理论”到“人格分裂”(dissociation of personality)均在癔症理论中有他们的地位。但对许多杰出的研究者来说,他们用自己敏锐的心灵去考虑癔症。没有事实,就没有他们的理论。而对该真实事态的进一步展示将肯定包括他们所有的观点,而且只把该主题所有片面的观点汇合成现实。因此,这一折衷主义对我来说似乎无羞愧可言。
但是我们今天距离对癔症的全面理解可能还相距很远啊!在上述的叙述中对不肯定的突然发作已勾画出了它的轮廓,对笨拙的假设已填上了知识面的空白,而不是逾越!在某种程度上唯独使人安慰的是:这种缺陷是依附于,而且必须依附于复杂的心理过程的生理表现。我们总把他们说成是提修斯在《仲夏夜之梦》中说的悲剧:“这大部分只是因为阴影的缘故。”纵然是最微弱的阴影,如果它真实地试图维持着未知的真正的事物投在墙壁上的话,则这种阴影并非没有价值。因为不管怎么说,在真正的过程和我们对他们的观念之间可能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一致性和相似性,这种希望一直是正当的。
* * *
【注释】
[1] 郭本禹,《中国精神分析研究丛书》,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09,总序第1~51页。
[2] Neel, A.F,(1899/1969), Theories of psychology : A handbook, New York : Meridian, p.181.
[3] (美)阿特金森等,《心理学导论》(第10版,上册),孙名之等译,车文博审订,台北:晓园出版社,1994,第9页。
[4] Talcott Parsons, Edward Shils, Toward a General Theory of Action, Boston: Harvard Vniversity Press,1951, p.52.
[5] Will Herberg, Freud, the Revisionists, and Social Reality // Benjamin Nelson, Freud and the20th Century, New Yord: Meridian Books Inc.,1957, p.153.
[6] Medawar, P.B., Victims of psychiatry,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1975,21(27):17.
[7] (美)E.G.波林,《实验心理学史》,高觉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第860页。
[8] (美)托夫勒,《预测与前提》,栗旺等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4,第199页。
[9]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纲要》,葛鲁嘉译,见《弗洛伊德文集》,卷8《精神分析新论》,车文博主编,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第284页。
[10]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张霁明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第101页。
[11] 据弗莱堡城志所载。弗洛伊德生日是3月6日。弗洛伊德正式传记作者厄内斯特·琼斯(E.Jones)认为,这是一种笔误。而曾著过一本关于弗洛伊德早期的重要图书的作者巴尔玛丽(M.Balmary,1979)推测说,他父母用5月6日取代3月6日生日,是因为双亲结婚时已怀上弗洛伊德的缘故。
[12] 拉比(rabbi)是犹太教中执行教规、律法主持宗教仪式的教士。
[13]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廖运范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第3~4页。
[14]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激情》(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52~54页。
[15] Jones, E., The life and Work of Sigmund Freud,New York:Basic Books,1955,2, p.409.
[16] (美)弗洛姆,《弗洛伊德的使命》,尚新建译,北京:三联书店,1986,第15页。
[17]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新论》,汪凤炎、郭本禹译,见《弗洛伊德文集》,卷8《精神分析新论》,车文博主编,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第120页。
[18] Jung, C.G., Freud and Psychoanalysis, New York:Bollingen Foundation, Reprint edition,1985, p.130.
[19] Jones, E., The life and Work of Sigmund Freud, New York:Basic Books,1953,1, p.5.
[20] (英)厄内斯特·琼斯,《弗洛伊德的一生》,见《弗洛伊德自传》,廖运范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第89~90页。
[21] 高宣扬,《弗洛伊德传》,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14页。
[22] 同上,第2页。
[23] (法)克莱芒等,《马克思主义对心理分析学说的批评》,金初高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第6~7页。
[24]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廖运范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第4页。
[25]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张霁明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第4页。
[26]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顾闻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第6页。其中,“紧密团结大多数”(compact majority,又译solid majority),是易卜生《人民公敌》第二幕中,小商人与少数官僚分子进行斗争时剧中人讲的一句话。参见标准版,第20卷。
[27] (德)歌德,《浮士德》,绿原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第一部,书斋(Ⅱ),第57页。
[28]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张霁明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第3页。
[29] 生机论(vitalism),亦译活力论。指生命机体的一切活动由其内部所具有的非物质因素即“活力”或“生命力”所支配的学说。
[30] (美)赫根汉,《心理学史导论》(第4版,下册),郭本禹等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第773页。
[31] (美)墨顿·亨特,《心理学的故事——源起与演变》,李斯等译,海口:海南出版社,2002,第167页。
[32]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张霁明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第5页。
[33] 高宣扬,《弗洛伊德传》,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41页。
[34] Jung, C.G., Freud and Psychoanalysis, New york: Bollingen Foundation, Reprint Edition,1985, p.24.
[35] (英)厄内斯特·琼斯,《弗洛伊德的爱情与婚姻》(一),见《弗洛伊德自传》,廖运范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第141页。
[36] 高宣扬,《弗洛伊德传》,香港:南粤出版社,1985,第54页。
[37] Appignanesi, L., Forrester, J., Freud’s Women, New York:Basic Books,1992, pp.30~31.
[38] 高宣扬,《弗洛伊德传》,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62页。
[39] (英)厄内斯特·琼斯,《弗洛伊德的一生》,见《弗洛伊德自传》,廖运范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第113~114页。
[40] 高宣扬,《弗洛伊德传》,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64~65页。
[41]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顾闻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第8页。
[42] 杨庸一,《心理分析之父——弗洛伊德》,台湾:元晨文化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82,第45~52页。
[43] Masson, J.M(.Ed), The Complete Letters of Sigmund Freud to Wilhelm Fliess,1887~1904, Cambridge, 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5.
[44]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激情》(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79~80页。
[45]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激情》(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103页。
[46] 同上,1986,第99页。
[47]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激情》(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114页。
[48]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激情》(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193页。
[49] 高宣扬,《弗洛伊德传》,香港:南粤出版社,1985,第73页。
[50]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廖运范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第6~7页。
[51]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激情》(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211~212页。
[52]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激情》(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217页。
[53]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激情》(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230~232页。
[54]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激情》(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234~235页。
[55] 同上,第234~235页。
[56] 高宣扬,《弗洛伊德传》,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76~77页。
[57]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激情》(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239~240页。
[58] Freud, s, On the History of the Psychoanalytic Movement.In Standard Edition.Vol.14, pp.3~66.
[59] (美)舒尔茨,《现代心理学史》,杨立能等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第331页。
[60]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顾闻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第13页。
[61]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顾闻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第19页。
[62]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激情》(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408页。
[63]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张霁明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第17~18页。
[64] (美)E.G.波林,《实验心理学史》,高觉敷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第818~821页。
[65] (奥)布洛伊尔,弗洛伊德,《癔症研究》,金星明译,见《弗洛伊德文集》,卷1《癔症研究》,车文博主编,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第130页。
[66] 同上。
[67] (奥)布洛伊尔,弗洛伊德,《癔症研究》,金星明译,见《弗洛伊德文集》,第1卷,车文博主编,长春:长春出版社,2004,第12、15、131页。
[68] (美)赫根汉,《心理学史导论》(第4版,下册),郭本禹等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第781页。
[69] 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金星明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
[70] 车文博,《弗洛伊德主义原著选辑》(上卷),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第46页。
[71] 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孙名之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原著选辑》(上卷)。
[72] Sirkin, M., Fleming, M.Freud’s "Project" and Its Relationship to Psychoanalytic Theory, 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the Behavioral Sciences,1982,18, pp.230~241.
[73] 弗洛伊德,《释梦》,吕俊、高申春、侯向群译,见《弗洛伊德文集》,卷3《释梦(上)》,车文博主编,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第025页。
[74] (英)厄内斯特·琼斯,《弗洛伊德一生》,见《弗洛伊德自传》,廖运范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第125页。
[75] (美)罗伯特·唐奈,《影响世界历史的16本书》,缨军译,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1986,第104页。
[76] 中国台湾志文出版社1972年出版赖其万、符传孝等的中译本《梦的解释》;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出版张燕云的中译本《梦的释义》;商务印书馆1997年出版孙名之的中译本;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吕俊、高申春、侯向群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3、4。
[77] 弗洛伊德,《日常生活的心理分析》,林克明译,浙江:文艺出版社,1986,第155页。
[78] 弗洛伊德,《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学》,郑希付译,见《弗洛伊德文集》,卷2《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学》,车文博主编,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第003页。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郑希付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2。
[79] 见“Editor's Introduction”to Psychology of Everyday Life, SE VI,IX - X。
[80] 弗洛伊德,《诙谐及其与潜意识的关系》,杨韶刚译,见《弗洛伊德主义原著选辑》,(上卷),车文博主编,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第193页。
[81] 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杨韶刚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主义原著选辑》(上卷);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彭舜、杨韶刚的中译修订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6。
[82] 弗洛伊德,《爱情心理学》,林克明译,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19页。
[83] 刘森尧,《如何阅读弗洛伊德》,见《弗洛伊德传》(上),彼得·盖伊著,龚卓军等译,厦门:鹭江出版社,2009,第3页。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宋广文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5。
[84] 此教授为Ausserordentlitcher Professor,相当于特任教授(Professor Extraordinarius),或编外教授(Privatdozent),系以声望(和略高的薪水)为判断的职位,并不代表薪资或在医学教授团中的成员资格。
[85] 高宣扬,《弗洛伊德传》,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224页。
[86] 同上,第222页。
[87] Jones, E., The Life and Work of Sigmund Freud., Vol.2, New York:Basic Books,1957, p.60.
[88] Rabkin, L.Y.Psychotherapy for the Masses:Dr.Joseph Jastrow and His self-help Newspaper Columns, History of Psychology Newsletter,1990, p.34.
[89]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廖运范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第56~57页。
[90] 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贺岭峰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8。
[91] 上海商务印书馆1930年出版高觉敷的中译本,1984年经修订再版;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张爱卿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7。
[92] 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杨韶刚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8。
[93] 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宋广文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5。
[94] 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宋广文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5。
[95] 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高峰强、廖凤林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6。
[96] 台湾志文出版社1975年出版杨庸一的中译本;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邵迎生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1。
[97] 知识出版社1987年出版张唤民等的中译本,被收入《弗洛伊德论美文选》;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孙庆民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0。
[98] 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孙庆民、乔元松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0。
[99] 知识出版社1987年出版张唤民等的中译本,被收入《弗洛伊德论美文选》;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刘平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0。
[100] 知识出版社1987年出版张唤民等的中译本,被收入《弗洛伊德论美文选》;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孙庆民、乔元松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0。
[101] 高宣扬,《弗洛伊德传》,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260~261页。
[102]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激情》(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469~470页。
[103] 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出版林尘的中译本,被收入《弗洛伊德后期著作选》;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杨韶刚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9。
[104] 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出版林尘的中译本;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熊哲宏、匡春英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9。
[105] 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出版张唤民、陈伟奇的中译本;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杨韶刚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9。
[106] 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杨韶刚、高申春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9。
[107] 弗洛伊德,《弗洛伊德自传》,廖运范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第78页。
[108] 同上。
[109] 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杨韶刚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2。
[110] 知识出版社1987年出版张唤民等的中译本,被收入《弗洛伊德论美文选》;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孙庆民、廖凤林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主编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0。
[111] (美)欧文·斯通,《心灵的激情》(上册),朱安等译,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86,第496~499页。
[112] (美)唐奈斯,《影响世界历史的16本书》,缨军编译,上海:文化出版社,1986,第102页。
[113] 中国商务印书馆1936年出版高觉敷的中译本;安徽文艺出版社1987年出版苏晓离等的中译本,被收入谢韬主编的《精神分析学译评丛书》;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汪凤炎、郭本禹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的《弗洛伊德文集》卷8。
[114] 安徽文艺出版社1987年出版刘福堂等的中译本,被收入谢韬主编的《精神分析学译评丛书》;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葛鲁嘉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的《弗洛伊德文集》卷8。
[115] (美)彼得·盖伊,《弗洛伊德传》(下卷),龚卓军等译,厦门:鹭江出版社,2009,第209页。
[116] 安徽文艺出版社1987年出版傅雅芳、郝冬瑾的中译本,被收入谢韬主编的《精神分析学译评丛书》;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杨韶刚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2。
[117] 长春出版社1998年出版杨韶刚的中译本,被收入车文博的《弗洛伊德文集》卷11。
[118] (美)彼得·盖伊,《弗洛伊德传》(下卷),龚卓军等译,厦门:鹭江出版社,2009,第227页。
[119] Jone, E., The Life and Work of Sigmand Freud, New York: Basic Book.1957, Vol.3, p.158.
[120] (美)彼得·盖伊,《弗洛伊德传》(下卷),龚卓军等译,厦门:鹭江出版社,2009,第10页。
[121] 托马斯·曼(Thomas Mann,1875~1955)系德国作家。
[122] 朱利·罗曼(Jules Romains,1885~?)系法国现代诗人、作家、剧作家。
[123] 威尔斯(Herbert George Wells,1866~1964)系英国思想家、小说家。
[124] 沃尔夫夫人(Virginia Woolf,1882~1941)系英国女小说家。
[125] Freud to Stefan Zweig, By permission of Sigmund Freud Copyrights, Wivenhoe.May18,1937.
[126]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新论》,汪凤炎、郭本禹译,见《弗洛伊德文集》第5卷,车文博主编,长春:长春出版社,2004,第114~116页。
[127] Jones, E., The Life and Work of Sigmund Freud, New York:Basic Books,1957,3, p.182.
[128] 高宣扬,《弗洛伊德传》,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第307页。
[129] 以下许多资料来自厄内斯特·琼斯所写的《弗洛伊德的生活和事业》(第1卷,特别是第十一章)。
[130] 在第103页(指标准版第2卷页码,下同。——中译者)的评论中,几乎从另一方面暗示凯瑟琳娜·M夫人(下面提到)的病例先于埃米夫人,但这种印象可能是句子表达含糊的缘故。
[131] 这后两个病例的分析均不比出版《绪言》开始时更详细。
[132] 弗洛伊德何时开始首次使用宣泄法,这在他1916年的陈述中显得更为不清楚。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1913年在伦敦举行了国际医学大会,皮埃尔·让内公开荒唐无知地和不公正地攻击弗洛伊德和精神分析。厄内斯特·琼斯在1915年的《变态心理学杂志》第9期第400页上发表文章给予回答,这篇文章德文翻译登载于《国际心理学杂志》1916年第4期第34页上。在讽刺中,让内说,不管精神分析有任何甚微的价值,这完全是出自他早期的著作。琼斯反驳了这一点,虽然布洛伊尔和弗洛伊德的发现在发表时间上迟于让内是事实(其发表于1889年),但他们第一篇论文是先于让内数年之前。且“两位作者的合作于他们第一次的交往之前算起已有10年了。在《研究》(《癔症研究》简称,下同)中明确写明其报道的一个病例采用宣泄法是在文章发表前的14年”。在这点上,德文翻译版(同上,42页)标上弗洛伊德的脚注是:“我要纠正琼斯博士的说法,他的某些反驳对他来说无关紧要,但对我却是重要的。他所说的精神分析工作的优先权和独立性是正确的,但这仅仅是适用于布洛伊尔的成就,我自己只是于1891至1892年开始参与合作。我引用的不是让内而是布洛伊尔的成就,这常常是可以公开肯定的。”弗洛伊德在这里提到的日期使人困惑。1891年对埃米夫人病例的开始约2或3年后,时间上过于延迟,而对伊丽莎白小姐病例来说又早了一年。
[133] 虽然弗洛伊德在他翻译的序言中注明是1892年6月,但不能精确注明日期。该书是一部分一部分地发表的,其中有一部分发表在1893年的相当后期。然而,人们所怀疑的这个脚注出现在该书较前面的一页,因而可能正确的日期是在1892年夏或秋。
[134] 所有这些草稿和总结均在标准版的第1卷中。
[135] 弗洛伊德在1893年1月11日的演讲中所阐述的原则是:“如果一个人体验了一种心理印象,就会在他的神经系统中有我们暂时称为‘兴奋量’的增加。每个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健康,都存在减少兴奋量的趋势……”(弗洛伊德,1893h)
[136] 厄内斯特·琼斯充分讨论了各种影响可能对弗洛伊德观点的决定性作用。除了在上述提到的名字外,特别要提到的是心理—物理学家费希纳,弗洛伊德在他《自传研究》的第五章承认从他那儿受益匪浅。
[137] 5年弗洛伊德仍试图维持神经学方面的不稳定性,这在他30年后的书的最后语句中,他感到有责任强调纠正这一观点。在1895年,他使用“神经系统”一词,1925年他代之以“精神生活”,然而,这种显然十分重要的改变丝毫没有影响这句话的意思,因为弗洛伊德在更正词语时,那时的神经学词语已没有什么价值了。
[138] 他已在第一篇关于《防御性神经精神病》(1894a)和备忘录Ⅲ(1941b)写过,1892年几乎已明确写过。
[139] 实际在他的《精神分析五讲》(1910a)的第4讲中,他明确宣称,在《研究》出版时他还没有这样的认识。
[140] 《论癔症现象的心理机制》,Neurologisches Centralblatt ,1893,Nos,1~2。
[141] [如第1版序言所解释的,这第一章在1893年原是单独的文章。再版时不仅收在本书中,也收在弗洛伊德早期短篇著作选集中,即Sammlung kleiner Schriften Zur Neurosenlehre(1906)。下面的脚注是这次再版中加上的:“也印了《癔症研究》1895年版的导言,表达约瑟夫·布洛伊尔和我进一步发展的各种观点,并通过病史予以阐明。”]
[142] [这位病人是下述的第一份病例。]
[143] [这位病人是下述第二份病例。这些现象也在《一例成功的催眠治疗》(弗洛伊德,1892~1893b)一书中有某些较详细的描述,此书中也讨论到“癔症性反意志”(hysterical counter-will)概念。]
[144] [见下述凯瑟琳娜夫人的情况。]
[145] 迪鲍夫(Delboeuf)和比纳(Binet)已清楚认识到这种治疗程序的可能性。在下面的引述中可显示出来:“现在我们可以解释催眠师是如何进行治疗的,它使患者回到初次出现烦恼的状态中,用词语与那烦恼作斗争,犹如一新的发生情景。”(迪鲍夫,1889)“……我们甚至发现通过心理技巧使病人回到他初次出现症状的时刻,我们可使他对治疗性的暗示更敏感。”(比纳,1892,第243页)在让内的有关心理自动症(automatism,1889)的有趣研究中,说到了使用类似我们的方法治疗了一个癔症女孩。
[146] [这类第一例见于病例报告中。]
[147] 在绪言中,我们不可能把其中的新内容与由其他作者,诸如对癔症与我们持相似观点的莫比斯(Moebius)和斯图吕贝尔所说的观点区分开来。我们发现本尼迪克特不时发表的某些评论与我们有关的理论和治疗方面的问题有非常相似的观点。这些我们将在别处提及。
[148] [“宣泄”(catharsis)和“发泄”(abreaction)首先出现在该书中。弗洛伊德过去已用过“发泄”的术语(1892年6月28日),在给弗利斯的一封信中提到该文(弗洛伊德1950a,信9)。]
[149] [这是术语“压抑”(repression)的第一次出现,具有精神分析的意义。这个概念,尽管并不是术语,它过去已为布洛伊尔和弗洛伊德二人合作中所使用,在作者死后出版的写于1892年11月的草稿(1940d)中出现,仅仅是现在该文的1个月前出版的。弗洛伊德第一次公开使用这个词语是在他第一篇关于焦虑性神经症(1895b)文章的第二部分,在本卷以后的描述中多次出现。在这个时期的“压抑”被用作为相当于“防御”的意思,例如,在第l版的联合绪言中。“防御”这一词语在《绪言》中并未出现。它的第一次出现是在弗洛伊德的第一篇关于《防御性神经精神病》(1894a)一文的第一部分中。同样在以后《研究》一书的各部分中,他常像使用“压抑”一样随意地用这个词语。布洛伊尔在他的理论章节中使用这两个术语,其早期出现的某些“压抑”带有副词“故意”或“蓄意”的意思。它由弗洛伊德在某处(1894a)延伸开来,他声称压抑是“一种意志的尽力引入,有一种动力的作用”。因此,词语“有意”只表示一种动力的存在,而没有意识目的。实际上稍后,在他第二篇关于《再论防御性神经精神病》(1896a)文章的开始,弗洛伊德清楚地描述了作为“潜意识的”防御性心理机制。某些压抑概念出处的评论将在编者介绍中发现。]
[150] [该文这部分初步的梗概已保存在作者死后出版的备忘录中。]
[151] [关于癔症发作这个讨论的初步草稿写于1892年11月,是在作者死后出版的(布洛伊尔和弗洛伊德,1940)。弗洛伊德对这一主题所著的文章即关于癔症发作是相当以后的时间(1909a)。]
[152] [弗洛伊德引用该句(不是完全照字面)是在他首次于1905年出版的《性学三论》的脚注中(标准版,第7卷,第164页),并在他的《自传研究》(1925d)的第二章中用到该句。]
[153] [类似的现象参见凯瑟琳娜夫人的病例。]
[154] [这种现象在后面由弗洛伊德做详细的讨论。他在那里把这症状描述为“参与交谈”。]
[155] [在《绪言》中,描述她所想的是祈祷。当然,这不涉及矛盾处。]
[156] [在这点上(弗洛伊德曾告诉现在的编者,同时手指放在打开的复印的书上),书上有漏句。他所想的并描述的是标志安娜·O治疗的结束。从1914年的《精神分析运动史》开始,他曾简短地不明言地提到,在他的1925年的《自传研究》的第二章也提到。从布洛伊尔的观点来看,他说此宛如一个“难对付的意外事件”。厄内斯特·琼斯在他1953年的《弗洛伊德的生活和事业》中说到其全部的故事。这里满可以说,当治疗明显取得成功的结尾时,病人突然在布洛伊尔面前出现这样一个特征,即存在强烈的、未予分析的一种明显性欲方面的移情。弗洛伊德相信,由于这个原因使布洛伊尔延迟多年发表这个病史,并最终导致他放弃所有进一步与弗洛伊德的协作研究。]
[157] [这同样的比喻在许多年以后同样被弗洛伊德所采用(弗洛伊德,1913h,标准版,第13卷,第193页)。]
[158] [术语“潜意识”似乎第一次公开出现,其含有精神分析的意义。当然,其他作者以前也经常使用它,特别是哲学家们(如哈特曼,1869)。而布洛伊尔对这个术语用了引号,可能将此归功于弗洛伊德。弗洛伊德本人使用该术语见下文。布洛伊尔和弗洛伊德二人合作(弗洛伊德,1940d),在1892年11月所写的未发表的草稿是在该术语前的几年,采用了形容词“潜意识的”。弗洛伊德过去在法语文章关于运动性瘫疾(1893c)中使用类似的术语,而在目前的工作中用了“下意识的”(subconscious)一词,布洛伊尔相当频繁地使用“下意识的”这一术语,当然,后来弗洛伊德反对使用这个术语(如,参看他的《论潜意识》[1915c]文中第一部分的结尾)。]
[159] [对这份病史很全面地总结和讨论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五讲》(1910a)中的第1讲占有很大篇幅。]
[160] [这个病史按病人所说的年月顺序是自相矛盾的,很可能治疗始于1888年,而不是1889年。所有德文版和现在的日期是一样的,但显然需要更正。]
[161] [弗洛伊德在第一篇关于《防御性神经精神病》(1894a)中已使用术语“分析”,也用“精神的分析”(“psychical analysis”)、“心理学分析”(psychological analysis)和“催眠分析”(“hypnotic analysis”)。他只是在以后用法文写的《神经症病因学》一文中引入了“精神分析”(“psycho-analysis”)一词。]
[162] 该声音有许多音素组成。我的那些具有运动经验的同事告诉我,听该声音,其最终音调像松鸡的叫声。据费舍(1955)说:“一种滴答声,其结束时带有爆破声和嘶嘶声。”
[163] 这些话实际上代表一种保护性的程序,这将在后面解释。自那以后,我又在抑郁的妇女中遇见相似的保护性方法。她尽力以自己的方式控制痛苦的思想——可能发生在她丈夫和母亲身上不好的事,以及亵渎神明的行为等。
[164] 这里我们具有的癔症谵妄是指与正常意识的交替,正如一个真正的抽搐闯入自主运动中而不妨碍自主运动,且与自主运动不相混淆。
[165] [在以后叙述中简称“D-”。有理由相信,为了掩饰病人的身份,弗洛伊德悄悄地把她从家里转移到欧洲的另一个地方。]
[166] [这是当时奥地利人的疗养胜地,在亚得里亚海(欧洲南部)。]
[167] 每次她从催眠中醒来后,以迷茫的样子察看一下自己周围的情况,然后目光落在我的身上,这似乎恢复了她的感觉,戴上她在入睡前摘下的眼镜,然后相当平静,处于良好的竞技状态。虽然在治疗中(在这第一年持续7周,第二年8周),我们讨论了各种问题,而且虽然几乎每天让她睡两次,但她从不对我的催眠做任何评论,或问我有关催眠中哪怕一个问题。在清醒状态中,她似乎可能不理会自己是在催眠治疗中。
[168] 她在清醒状态下经常有类似这种谵妄性的突然插话,而且以后当我在时,经常反复出现。她常诉说在与人交谈中,她经常有荒唐的回答,所以人们不理解她。那次,当我初次见她,问她多大时,她很认真地回答:“我是上一个世纪的女人。”几周后,她对我解释,那时她在谵妄中想着在旅游时看到的一个好看的老橱,她犹如一个旧家具鉴赏家。而我问她的年龄使她想到了某一时期的话题。
[169] 周期性偏头痛的一种类型。
[170] 许多癔症病人向我们述说他们有这种鲜明的视觉图像的记忆,而这特别适用于他们的病态记忆上。
[171] [所有德文版标明“傍晚”,按后面所述,这肯定是个错误。]
[172] 我已问过她这个问题,即在她清醒状态下的抽搐,她曾回答道:“我不知道,噢,很长时间了。”
[173] 无疑在蟾蜍的背后有一个特殊的象征,但遗憾的是我忽略了对它的探究。
[174] [这可能是后来成为自由联想方法的最早表现。]
[175] [一种被实施的暗示。]
[176] 这个回答“我不知道”可能是正确的,但也很可能表明不愿提到口吃的原因。我对其他病人的观察发现,在催眠和清醒中,他们愈是费劲地在意识中抑制一件事,他们则愈难回忆起它来。
[177] 由此我们明白,病人抽搐样的吧嗒声和痉挛性口吃这两个症状追究到了相似的诱发因素,而且是相似的机制。我已在催眠治疗的一篇短文中(1892~1893b)讨论到了这个机制,我在后面还要提到它。
[178] 这类说教性的暗示对埃米夫人总是得不到预期的效果,这在后面也能见到。
[179] 在这种情境下,我的精力似乎使我做得太多。在长达18个月之后,当我再见到埃米夫人时,她重新处于较好的健康状况,她抱怨在她生活中有许多非常重要的时刻,她现在对此只有模糊的记忆。她认为这是她记忆减弱的证据。我必须谨慎,不告诉她这种特殊的记忆缺失现象的原因。在这方面治疗的明显成功无疑是由于我使她给我重现了这些记忆的许多细节(比我现在所写的要详细得多),而其他一些记忆,只是提及我也经常感到满意。
[180] 直至第二天,我才明白这个小情节。她的反叛的难驾驭的个性使她在清醒状态和人工催眠状态下反抗着任何限制,她对我生起气来的原因是我假设她的叙述已经结束,并通过我结论性的暗示而打断她的叙述。我偶然发现许多其他的证据,即她在催眠意识中对我的治疗工作保持着警觉。她可能想责备我今天打断她叙述自己的故事,就像以前她在说精神病院中的恐怖时打断她的叙述一样,但那时她没有大胆提出反对。相反,她更往下诉说精神病院的事而没有停顿,没有显示有联系的思维。我所犯的大错,在次日从她的贬低性的评论中才使我明白过来。
[181] 遗憾的是我没有再探究埃米夫人的动物性视觉的意义,例如把原发性恐怖和使她对动物害怕的象征区别开来,这是许多神经症患者从青年时期起就具有的特征。
[182] 这个大蜥蜴的视觉记忆无疑有很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它与她看剧场表演时所必然经历的强烈情感是相吻合的。如我所表明的,在治疗该病人中,我常满足于得到最表面的解释。同样对这个病人,我也没有做任何进一步的研究。由此,使我想起了癔症性的视物显大症。埃米夫人有深度近视和散光,而她的幻觉可能常常是由于视知觉模糊而造成的。
[183] 写到此时,我倾向于在癔症病人中,对其所有的症状从心理根源方面寻找原因。这里我应解释这个性禁欲的女人的焦虑倾向,是因为神经症的缘故(如焦虑性神经症)。
[184] 这些事件的顺序如下所述:当她早晨醒来后,她发现自己情绪焦虑,为了说明原因,开始时她抓住了一个出现在头脑中的焦虑念头。前一天下午,她说到膳食公寓电梯一事。由于她对孩子们过于仔细,就问孩子们的保姆:那个主要因右侧卵巢神经痛和有腿痛而不能行走的长女是否经常乘电梯上下。然后记忆错误使她与有意识地对电梯的想法联系起来而成为焦虑。她的意识中并不存在焦虑的真正原因,而只是发现焦虑,但现在却毫不犹豫地出现了,这是在催眠时我询问出来的。该过程与伯恩海姆及其后他人的研究过程是一样的,用的是催眠期间给病人在催眠后的指导。例如,伯恩海姆(1886,第29页)暗示病人,醒来后,他会把拇指放在自己的嘴里,他这样做了。在执行这个行为时,病人为他的行动找借口说,是由于前一天他在癫痫病发作中咬了自己的舌头而感到舌痛的缘故。还有,一个女孩在顺从一个暗示后,试图杀害一个她完全不认识的法庭人员。当她被抓获,审讯她的行为动机时,她捏造了一个自己做错的、称为报复性的故事。把病人意识到的心理现象与其他意识内容形成因果联系,这似乎是很有必要的。在许多病人中,真正的因果性已脱离了意识的知觉,而病人毫无迟疑地试图形成另一种他自己认为但又不存在的联系。显然,意识内容的分裂必然大大地促使这类“假性联系”的发生。我将再稍为详细地叙述我所举的假性联系的例子,因为从多方面来考虑,它值得作为一个典型来描述。首先其典型是病人的当前行为,在进一步的治疗过程中,经过在催眠中所做的解释,她给我提供了许多解决这种假性联系和消除其作用的机会。我将就这些例子中的一个给予详细的说明,这是由于其很清楚地反映了这种心理现象。我曾对埃米夫人推荐用冷水坐浴来代替她通常的温水浴,我告诉她这样做她可能会精神振作一些。她惯于毫无保留地顺从医嘱,但从来对医嘱带有根深蒂固的怀疑。我上面已经说过她几乎没有从医学治疗中得到任何益处。因此我在建议她用冷水浴时,不是采用权威性的方式告诉她,这样使她有勇气能公开表示她的犹豫,她说道:“无论何时我洗冷水浴,总使我这天在洗浴后忧郁起来,如果你喜欢,我可以再试一下;你不要认为我不愿做任何你告诉我做的事。”我假装要放弃对她的建议,但在她的下一个催眠中,我向她提议应当由她本人提出冷水浴的想法,她想了想后,表示愿意再尝试一下。这件事实际上发生了。次日,她提出了洗冷水坐浴的想法,她试着让我相信我过去常常与她发生的所有争议是错误的,我同意了,但没有太多的热忱。但在她坐浴后的那天,我确实发现她处于很深的抑郁之中。我问她:“为什么你今天是这样的表现?”“我预料到它可能会发生的。”她答道,“因为冷水浴的缘故,总是这样的。”“是你自己提出来的要求,”我说,“现在我们知道冷水浴不适合于你,我们再回到用温水浴。”其后,在催眠中,我问她:“真是冷水浴使你这么抑郁吗?”“哦,”她答道,“冷水浴对此没有什么作用,但是今天早晨我看报后知道圣多明各爆发了一场革命。无论哪里有任何骚动,那里的白人总要遭受痛苦,我有个弟弟在圣多明各,他引起我们许多的关注,我现在担心他会发生什么事。”这使我们之间建立了进一步的关系。第二天早晨,她洗了冷水坐浴,好像这已是理所当然的事了,并继续几周这样的洗浴而再也没有把抑郁归因于这种洗浴。因此认为这个例子是典型的,也是许多神经症患者在他们的医生所推荐的治疗程序中所表现出来的行为。这个病人在一个特定的日子形成的一个症状,不管是由于圣多明各的骚动或其他原因,总是与她的医生最近的建议有关系。有两种情况必然产生这类假性联系:一种是不信任,这似乎总是存在的;而另一种则是意识的分裂。大多数神经症患者不知道其问题的真正原因(或至少是有关的原因),部分是因为他们有意躲避这样的事,因为他们不愿提到所承担的病因责任而受责备。人们有可能认为我们摆出的这些心理情况的症状有别于癔症发作,被无意或有意地忽略了,而这必然较有利于产生一种假性联系,而不是出现意识的分裂——即从意识中提取因果关系的材料。然而分裂很少有明确的界限。一般来说,观念的下意识情结(subconscious complex)一部分闯入病人的一般意识中,正是这部分激起了这样一类紊乱。正如我们上面所引证的例子,通常意识中察觉的是附着于情结的一般感情,即一种焦虑的情绪,或可能是悲伤的情绪,通过一种“强迫联系”必然可发现这种感觉在意识中与某些观念情结有联系(再比较强迫观念机制,见两篇文章的描述,1894a和1895c)。不久前,我使自己从某些不同领域的观察中相信这类联系的强迫性作用。几周来,我感到自己必须换通常睡觉的床,换成较硬的床,在这个床上,我有更多或更活跃的梦,甚至我不能达到正常的睡眠深度。在醒后的最初15分钟,我记起晚上所做的全部的梦,我不怕麻烦地把它们记了下来,试图去解决。我基于两个因素成功地追溯着所有这些梦:(1)必然会产生白天我只是仓促考虑的各种想法,这些想法只是触及而没有最后得到解决;(2)强迫性联系任何可能同样存在于意识中的想法。梦的无意义性和对抗性可追究为后一个因素不受限制地占了优势的缘故。附着于一个经历的情绪和那个经历的题材进入主导意识的不同关系中,这是十分平常的事。在另一个病例即凯瑟琳娜·M夫人中要见到这样的情况。这是个我在癔症研究中远较其他病例了解得更彻底的一个病人,我从她那儿收集到许多令人信服的癔症现象的心理机制,这已在上面提过了。遗憾的是出于对个人的考虑,使我不可能对这个病例提供详细的病史,因此我只是不时偶尔提到她。凯瑟琳娜夫人后来处于奇特的癔症状态。这个状态当然不是独一无二的,尽管我不知道迄今为止它是否被认识。它可能称为“癔症性精神病是为了支付旧账”。该病人经历了许许多多的心理创伤,慢性癔症持续了多年,并伴随着许多不同的特征。她的所有状态的原因,她本人和其他任何人都不知道。她那引人注目的、保存很好的记忆显示了与病症最大的不相称。她抱怨自己的生活仿佛被截成几段。有一天,一个旧的记忆突然清晰而生动地闯入她的脑海中,并带有非常活跃的新鲜感。在这以后几乎三年的时间内,她一再经受着所有生活创伤的重现——对她来说,似乎很久以前已经忘了的,事实上有一些从未记住过的——伴随着最激烈的痛苦,并重新出现过去曾经有过的所有症状。这个“老账”因此持续了33年,而且发现这异常状态的根由常常相当复杂。唯一缓解她的方法是在催眠下,给她说出特殊记忆的机会,正是这些记忆与伴随的情感和躯体表现的症状结合在一起,痛苦地折磨着她。当我防止她这样做时,她就被迫对一个她感到难为情的人说出这些事情,有时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她可能很镇静地告诉人有关她的故事,然后在她进入催眠后,向我流着眼泪,神情完全沮丧。可能只有这样才使她继续详述自己的故事。在催眠期间,当这种清洗记忆后的几小时内,她常常表现得非常安静,处于良好的状态。然后在短短的间隔之后,她又开始了一系列的回忆。但这种回忆可能在相应的情绪出现后的几小时。她逐渐变得焦虑、愤怒或悲伤,甚至从不疑及这种情绪与现在无关,而是与下面要说的话题的状态有关。在这种转变期内,她可能习惯性地固执地纠缠假性联系,一直持续到下一次的催眠。例如,她曾高兴地问我:“我不是一个无用的人吧?我告诉你昨天我所做的事,这不是一个无意义的症状吧?”实际上昨天她告诉我的事似乎不是这种判断好坏的定论。在一个短短的讨论后,她清楚地认识了这个问题,但是在下一次催眠中,她又明显地回忆起了一件事,即12年前,她曾有严重的自责,虽然偶尔有过,但以后再也没有丝毫出现这种情况。[这个脚注的倒数第二段给予我们弗洛伊德最早发表的对梦的解释这个问题的尝试性研究报告。他这里提出的两个因素被他最终的分析所替代,虽然这个分析只是在第二版中才出现。第一个因素在理论上受到罗伯特的支持,并在《释梦》(1900a),标准版,第4卷,第78~80页的第一章讨论到,其中一部分为弗洛伊德在第7章中所接受,这里所提的第二个因素将在第5章提及。]
[185] 在其后的思考中,我不禁想这些“颈部痉挛”可能是器质性的,类似于偏头痛。在临床实践中,我们发现许多这类没有被描述的情况。上述这些表明明显类似于偏头痛的典型发作,我们对延伸的偏头痛的概念感兴趣,而把疼痛的定位放在次一级的重要位置。正如我们所知,许多神经病变的女人常常有癔症性发作(痉挛和谵妄),并伴有偏头痛发作。每次我观察埃米夫人的“颈部痉挛”,其总是伴有谵妄的发作。至于她手臂和腿的疼痛,我的观点是对此不太感兴趣,可能是偶然巧合的一种情况。当她处在照顾生病的弟弟这一不安状态下时,她有这样的疼痛,这是由于她的衰竭,她的感觉比平常更敏锐些。这些疼痛最初只是偶然地与那些经历联系着,以后在她记忆中重复出现,成为整个联想情结的躯体象征。在下面我将举出更多的实例来肯定这个过程。最初似乎这些疼痛是风湿性的,也就是说,我们给予许多被滥用的术语一个明确的意义,这主要是肌肉的症状,包括对压力非常敏感,肌肉硬度的改变,在相当长期的休息和极度的肢体、关节的不运动后(例如在早晨),其症状达到最严重的程度,而在痛苦的运动后得到改善,按摩后可以消散。这些肌肉的疼痛是非常普遍的,在神经病变中有相当的重要性。病人自己认为是神经质,又从他们的医生处得到进一步的鼓动,这些医生却又不是习惯地用手指的压力来检查肌肉。而这种疼痛为无数神经痛和所谓的坐骨神经痛等提供了素材。我这里只是简单地提到这些疼痛与痛风病素质的关系。我的这个病人的母亲及其两个姐妹患有严重的痛风病(或慢性风湿痛)。在治疗中她诉说的疼痛,如这个病人最初的疼痛有无当时的缘由,我不好说,因为我没有经验对肌肉的这种状况做判断。
[186] 据传说,他是被老鼠吃掉的。
[187] 我所用的程序不能看作好的方法:因在实施中都不够尽力。
[188] 这里她的口吃和吧嗒声在追溯到了最初的两个创伤(即女儿的疾病和惊吓的马)后并没有完全消失。尽管此后这两种症状有明显好转。病人自己解释治疗不完全成功的原因是:无论何时,当她惊恐时,她就有口吃和发生吧嗒声的习惯。因此,这些症状不只是与原发创伤有关,而且形成与之有关联的长的一系列记忆,我在过去却忽略了消除它。这是经常会引起的一种情况,它限制了宣泄程序在治疗效果上取得其完美性。
[189] 这是我第一次懂得并在以后无数次的情景中得到肯定的,即当某人在解决当时的癔症性谵妄时,病人的叙述是以相反的年月顺序进行的,即开始于最近的和最不重要的印象和思想联系,只有在最后才达到主要的印象,而这可能是最重要的致病因素(布洛伊尔提到同样的现象)。
[190] 前天晚上她很惊讶,她的颈部痉挛已有很长时间,因此该症状的预兆具有一定的准备时间而且在潜意识中感受到。这种奇怪的预兆在凯瑟琳娜·M夫人的病例中已提到是有规律地发生的。例如,当她在最正常的状态下,对我说:“我那晚受到女巫的惊吓后,已有很长时间了。”或者说:“我是多么的高兴,我的眼睛已好长时间不疼痛了。”我确信次日晚上她开始出现的严重害怕女巫的现象可能是她护理工作劳累过度的缘故,或可能她另一次的眼睛疼痛的发生正要开始。在每一次呈现的情景是病人潜意识状态中的产物,其开始所显示的并不很清楚。这种观念的出现是一种突然的想法,经未预料的“正式的”意识(使用沙可的术语)而进入一种满足的感觉,它总是被证明是突发性的和不合情理的。凯瑟琳娜夫人是个非常聪明的女人,我对她的感激是,从她那里我增加了许多对癔症症状的了解,她本人向我指出这类意外事件可能引起对其夸大的危险或预料不详的迷信。一方面,我们不应沾沾自喜;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应说到最糟的事,或者它有可能发生。事实是我们不要自夸自己的高兴,因为不快的事就在不远处;我们意识到在形成自夸中我们的预感,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回忆的题材的内容先于其附着的感觉。就是说,因为一种令人愉快的、大不相同的观念存在于意识中。[这一间接提及在弗洛伊德三十几年后写的著作《否定》(1925h)近开头的脚注中也提到这一点。]
[191] [弗洛伊德本人翻译了这本书(伯恩海姆,1886),该书于1888~1889年出版。]
[192] [虽然德语是“übertragung”,很明显,这一初次出现在这卷末尾的词语不具备“移情”的意思。]
[193] [弗洛伊德试图以定量为基础来解释心理学的详细说明,见于他去世后所发表的《科学心理学设计》(1950a),《癔症研究》写于该书前的几个月,他已在他的第一篇关于《防御性神经精神病》(1894a)论文中的倒数第二段简要地表达了这些观点。也见于编者导言中。]
[194] [弗洛伊德已在他的第一篇关于《防御性神经精神病》(1894a)论文中介绍了这一术语。]
[195] [一群大鼠和小鼠,苍蝇和臭虫,青蛙和虱子。歌德的《浮士德》,第一部,第三场(见阿德泰勒翻译)。]
[196] [只在第一版的德文版本中,该词写成是“生理的”,这显然是个印刷错误。]
[197] [见弗洛伊德当时关于《焦虑性神经症》(1895a)的文章。在前句中,他用的是“神经症的”,这是他在那时常用的词语。以后该词语称为“真性神经症”(1898a)。]
[198] [贯注(cathexis),这似乎是首次出现的术语。弗洛伊德用此术语的特殊意义是在他的心理学理论中将它定为最基本的概念之一。见编者导言。]
[199] [参看上面的脚注。弗洛伊德已在他的《防御性神经精神病》(1894a)第一部分使用过该术语,并在本书中重复使用。但在他以后的写作中很少再用此术语。在他《精神分析五讲》(1910a)的第1讲中对此有较详细的解释。]
[200] [风湿性疼痛与癔症的关系在后面伊丽莎白·冯·R小姐病例中做较详细的讨论。]
[201] [参见布洛伊尔对同一主题的评论。]
[202] [对立性观念这一概念,即后面提到的“反意志”在本书中有讨论。]
[203] [所有德文版中写成了“症状”,这可能是把“象征”误印为“症状”。而“记忆象征”的使用在意义上更为贴切,全书均使用该术语。]
[204] [弗洛伊德以后的著作中极少提及抽搐。费伦茨(1921)在有关的论文中写道:“我曾偶尔问起弗洛伊德教授关于抽搐的意义,他提示抽搐有某些器质性因素的作用。”]
[205] 这里我可能有一个感觉,即过多地强调了症状的细节、体征识别上的不必要的混乱。但我逐渐认识到,癔症症状的确定事实上波及非常细微的特征,而且难以对这些特征发现很多归因。请让我举例说明。数月前,我治疗了一个有不良家庭遗传史的18岁女孩。她的情绪性神经症中完全表现出癔症的现象。我从她那儿听到的第一件事,即诉说她有两次绝望的发作。一次她感到脸的下部,从面颊往下到嘴有扭动;另一次,她的双脚趾痉挛地伸展开,并且不停地扭动着。开始,我本人不愿意过分看重这些细节,而无疑那些从事癔症研究初期的学生可能趋向于认为这些现象是癔症发作期间皮质中枢刺激的证据。确实我们无视这类感觉异常的中枢定位,但我们熟知这些感觉异常表现了局限性癫痫,并构成了沙可的感觉性癫痫。脑的中央沟直接毗邻的对称的皮质区可主管脚趾的运动。但这个解释结果却完全不同。当我逐渐熟悉这个女孩时,我直接问她在这样的发作中有什么样的想法,并告诉她不要感到窘困,她应当能对这两种发作有个解释。患者难为情地脸红起来,但我终于在没有使用催眠下说服了她,并给予我以下的解释。该事实从当时在场的她的同伴处得到完全的证实。当她第一次来月经的时候,她已患多年的青春期头痛,这使她不能做任何一般的工作,并影响了她的学习。最后当她摆脱这种状态后,这个劲头十足而头脑较简单的孩子在她本人状况得到改善的情况下决定非常努力地工作,以便再一次地赶上她的妹妹和同龄的人。在这样做时,她付出相当多的非理智的努力,这样的努力通常因过高估计了自己的能力、爆发了绝望而告终。当然,她也将自己与别的女孩在体格上做比较,当她发现自己体格上的缺点时感到不快。她的牙齿明显突出,她开始为此而烦恼,产生了要纠正这一不足的想法,就用15分钟的时间拉她的上嘴唇来盖住突出的牙齿。而当这种幼稚的努力失败后,导致她产生一种绝望。从此,她面颊往下扭弯,形成刺痛感。另一种发作时脚趾的伸展和扭曲的缘由也不难发现。他人告诉我她的第一次发作是在远足伊斯格尔附近(奥地利上部的地方),她的亲戚们自然费了好大的劲才使其平静下来。但女孩本人告诉我的是不同的故事。似乎其姐妹们喜欢习惯地相互嘲笑她们的大脚,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而该病人长期以来对此缺点感到不快,试图强迫自己的双脚穿可能最紧的靴子。然而她那观察力敏锐的父亲不允许她这样做,看管着她只能穿合适的鞋袜。她对这种控制非常不满。整天想着此事,产生了脚趾在鞋里扭动的习惯,就像人们要发现鞋子是否够大,能穿多少尺码等所做的动作一样。在去沙夫伯格山远足期间(她那时远没有使劲地这样表现),当然,又有一次机会使大家注意到她鞋的问题,因为她穿的是短裙。在散步中,姐妹们对她说:“你今天穿的是格外大的鞋。”她扭动着她的脚趾做试验,并产生同样的印象。从此她对自己过大的脚码一直烦躁不安,当她散步往回走时出现第一次的发作;她的脚趾蜷成一团,不自主地到处运动,这是她的想法处于完全抑郁的一个记忆象征。我要指出的是我们治疗的是两次发作,而不是慢性症状。我要补充的是在患者承认她的第一类症状停止后,而第二类症状,即发作时的脚趾扭动,仍持续存在着。因此必然还有一些没有说出来的事情。又及[在全部版本中]:我以后才知道为什么这个傻乎乎的女孩如此努力地工作来掩饰自己的原因,这是因为她想引起她的一个年青堂兄的注意[1924补充]。数年后,她的神经症转变成早发性痴呆。
[206] 我对我的另一个病人有很深的印象,在催眠中有这样有趣的明显差别,即她对与症状无关的每件事都十分顺从,而那些深深扎根的症状却是顽固地存在,不能进入分析中。这是个活跃和聪颖的女孩,18个月来患有行走上的严重障碍,我对她5个月的治疗没有显出效果。她痛觉缺失,但两腿有疼痛区域,双手迅速震颤。行走时她向前弯曲,拖曳着双腿,步子很小,摇摇晃晃,宛如一个小脑患病的人。事实上,她也常常摔倒。她的气质明显是快乐的。维也纳有影响的权威之一在那时误诊她为多发性硬化症。另一个专家认为她是癔症性的——通过所述说的复杂现象,即疾病开始出现的疼痛、晕倒发作和黑蒙而支持这一个诊断,然后把她交给我进行治疗。我试图通过暗示来改善她的步态,在催眠中操纵她的双腿等,但尽管她在催眠中是个很好的病人,但治疗未取得成功。一天,当她再次踉跄进入治疗室,她的一个手臂撑在她父亲的身上,另一个手臂撑着一把伞,伞的顶端已很破旧了,在她的催眠中,我失去了耐心,对她大叫:“这把伞用得时间已经太长了,明天早晨你再用它时会在你的手中断掉,你应当弃它而自己走,从那时起,你将再也不需要伞了。”我不能想象我怎么会这么傻地针对伞做这样一个暗示。此后,我自感羞愧,毋庸置疑的是我这个聪明病人会从她父亲的角度顾全我的名誉,她父亲是个医生,当她被催眠时,她父亲也在场。次日,她父亲对我说:“你猜昨天她做什么了?当她突然情绪高涨时,我们一起沿着戒指大街(维也纳的一条主要的大街)散步。当走到将近街的一半时,她开始唱起歌来(‘我们过着自由的生活’),用她的伞在人行道上敲打着拍子,因此把伞搞坏了。”当然她本人并没注意到她已经无意地把愚蠢的暗示转变成非常成功的暗示。由于在她催眠中,我对她的承诺、要求和治疗上均没有改善她的情况,于是我就转用精神分析,要求她告诉我,在她疾病发作前有什么样的情绪。她回答(在催眠下,但无任何情绪症状)在发病不久前,她的一个年青的亲戚去世,多年来她认为自己要与他订婚的。然而这个信息没有使她的情况有任何改变。因此,在下一次催眠中,我告诉她我十分确信她堂哥的死对她的情况没有什么影响,但另外一些她过去没有提到的事发生了。在这件事上她只是有意无意地说一个有意思的短语,但在停止前很少再说一个字。坐在她身后的老父亲开始痛苦地啜泣着。自然我就不再坚持对她的研究;但从此以后我未再见到这个病人。
[207] [这一节内容似乎主要根据让内(1894,第300页)的观点,德文“psychische Minderleistung”在此译成“心理效能差”,很明显是弗洛伊德翻译让内的法文“insuffisance psychologique”。]
[208] [见后面布洛伊尔有关的讨论。]
[209] [1924年增注]我知道今天凡分析者看了这份病史后,均会带着同情的微笑。但必须记住的是,这是我第一次很大程度上使用宣泄的程序。因此,我将使该报告保留最初写成的形式,我将不提出在今天很容易做出的任何批评,也不试图为此填补任何无数的欠缺,我只补充两件事:其后我所发现的此病的直接病因和我以后听到的结果。正如我已提到的,当我在埃米夫人的乡村房子里,作为客人在那里待了几天的时候,有一位陌生人出现在一次用餐中,他显然要表现出他自己是愉快的。在他离开后,我的女主人问我喜欢他的程度,并附带补充道:“只想一想这位男士要与我结婚!”当我把这与过去她所做的某些评论联系起来时(但当时没有给予充分的注意),我得出的结论是那时她渴望再次结婚,但是她发现自己想法的实现有障碍,因为她的两个女儿是她们父亲遗产的继承人。几年之后,在一次科学大会上,我遇见了埃米夫人家乡的一位著名医生。我问他是否熟悉那位女士,是否了解有关她的一些情况。他回答是的,他熟悉她,并为她做过催眠治疗。她曾接受过他和许多其他医生与我一样的操作治疗。她的情况变得非常糟。她在他催眠治疗后有明显的恢复,但是以后与他突然发生争吵。离开了他,再一次使她自己的病症趋向恶化。这是真正的“强迫性重复”的现象。直至25年后,我再次听到埃米夫人的消息。她的长女——我早先曾诊断有这种病的病人之一,向我要以前我为她母亲治疗时的精神状况的报告。她提出法律申诉反对她母亲,把她母亲说成是冷酷无情的暴君。似乎她与两个孩子的关系已破裂,并拒绝在她俩经济困难中给予支助。这个写信给我的女儿已获得博士学位,并已结了婚。[这份病史已由弗洛伊德在他的《一例成功的催眠治疗》(1892~1893b)中做过简单的讨论,并在他的《精神分析五讲》的第1讲中简短地、间接地提到。]
[210] [弗洛伊德首次使用“压力术”(pressure technique),似乎是用在伊丽莎白·冯·R小姐身上。虽然他在那里的描述不是很清楚。除了上述那些和现在所提到的之外,这个治疗程序的进一步说明见原版第155和270页。这些说明稍稍有些不同。现在的说明中,病人被告知“当放松压力的即刻”她将见到某些事或有某些想法,而在原版第145页中,告诉她是在“压力的即刻”,将发生这些情况;而在第270页中是在“压着的时候”发生上述情况。我们不明确弗洛伊德何时放弃了这种压力术。他肯定在1904年前用过该方法。因为在他对劳温弗尔德关于强迫症的书中所写的,他简要地评论了他避免用任何方法碰触他的病人(1904a,标准版,第7卷,第250页)。但似乎可能在1900年以前,他就放弃了使用该方法,因为在他的《释梦》(1900a,标准版,第4卷,第10页)第二章接近开头部分并没有提及对这个程序的简短说明。顺便说一下,在此后的文章中,弗洛伊德仍介绍病人应在分析时闭住双眼。这最初催眠程序的唯一残余(除了躺下之外)已在劳温弗尔德(1904a)的书中所引证的句子中明确地删去了。我们有弗洛伊德使用催眠术时期的相当确切的材料。在1887年12月28日给弗利斯的信(弗洛伊德,1905a,信2)中写道:“在最近几周内,我已采用催眠术。”在1904年12月12日给维也纳“医科博士生”的一个演讲中(弗洛伊德,1905c,标准版,第7卷,第260页),他申明:“我不再把催眠术作为治疗方法的决心已有8年多(除了少数特殊的实验之外)。”因此他使用催眠术约在1887年和1896年之间。]
[211] [不久前,弗洛伊德写了关于《论失语症》(aphasia,1891b)一书。]
[212] 作为我已在上面描述的实施非催眠梦游状态研究中的一个实例,即没有意识的扩展,我将描述一个最近这些天我所遇到的已做了分析的例子。我治疗了一个38岁的女士,她患焦虑性神经症(广场恐怖症,害怕死亡的发作等)。像许多这样的病人一样,她不愿承认这是在她婚后的生活中所得的,而倾向于把这些问题推到她早期年轻的时候。因此,她告诉我在17岁时,她有一次眩晕的发作,晕倒在家乡小镇的街上。以后,她就有害怕晕倒的感觉和焦虑。这种发作不时发生,直至几年前,发生了现在的问题后,晕倒想象才消失。我怀疑这些一开始出现的多次眩晕发作中,焦虑日益成为其发作的基础,而发作是癔症性的。我决心着手对此进行分析。开始时,她只知道第一次发作是她到中央街购物时,“你要去买什么?”“我相信是别的事情,那里有一个舞会,我曾被邀参加。”“什么时候有这样的舞会?”“我想,在这以后的两天。”“在舞会的前几天,必然发生一些使你激动不安的事,这些事对你有影响。”“我想不出有什么事,毕竟已是21年前的事。”“那没有什么区别,你会记起当时所有的事,我将按压你的头部,当我放松压力时,你会想到某事或看到某事,然后你必须告诉我。”我做完这个程序后,她仍保持沉默。“好,是不是对你来说没有发生什么事?”“我想到了某些事,但这些事和眩晕没有任何联系。”“不管怎样,告诉我。”“我想到我的一个同学,是个女孩,她死了。但她死后一年我18岁。”“我明白了,让我们先从这里开始,说说关于你这个朋友的情况。”“她的死对我来说震惊很大,因为我平时常见她,早在几个星期前的一天,另一个女孩去世,这事在镇里引起很大的轰动。而那时我大约17岁。”“好啦,你明白了,我告诉过你,在我的手的压力下,某些事会进入你的头脑中。我们就是要依据这些事。现在你能回忆起当你在街上感到眩晕时在想些什么吗?”“我没想任何事,我只感到眩晕。”“那是不可能的,像这种情形的发生从来就是伴有某些想法的存在。我再把手压上,而你的想法会再次出现在头脑中……好,现在你想到什么了?”“我是第三个想法。”“你指的是什么?”“当我眩晕发作时,我就想,‘现在我就要死了,就像其她两个女孩一样’。”“那是个想法,然后,当你正在发作时,你想到了你的朋友,因此她的死必然对你产生很大的影响。”“是的,确实是这样,现在我能回忆起当我听到她死时,我感到参加舞会非常害怕,而她已死了,但我十分盼望去参加舞会,而且正忙于做准备,我不愿想所发生的事。”(我们能从这里观察到意识中的故意压抑,这反映了病人对她朋友去世的记忆。)至此,其发作可得到一些解释。但我仍需知道在特定时间激起这种记忆的促发因素。我做了一个侥幸的猜测。“你能回忆起当时沿着走的那条街的正确名称吗?”“当然,是中央街,有旧房子的,我现在能看到它们。”“你朋友住在什么地方?”“在这条街的一所房子里。我正好路过它,我在那所房子前的两所房子前发作过。”“所以当你经过那所房子时,你就会想起死去的朋友,就会用不要去想的方法去克服。”至此,我仍不满足,我想到也许还有一些事可能发生作用,引起或强化她这个直到那时仍是个正常女孩的癔症素质。我的怀疑转向她每个月的月经,把它看作个合适的因素。我问她:“你知道每月什么时候来月经?”这是个不受欢迎的问题。“你也希望知道我的这个事吗?我只得告诉你我的月经很少,而且非常不规则。当我17岁时,只来过一次。”“很好,然后我们用从头至尾的计数来找出再次来月经的日期。”我就这样从头至尾地数着,她肯定了一个特定的月份,但在对某一固定假日前两天中的一天犹豫不决。“是否这个日子与舞会的日期有点相近?”她羞怯地答道:“舞会是在假日那天,现在我也想起来了,我的印象是那年我唯一的一次月经应正好在舞会前来的,这是我的第一次舞会。”现在已不难再组合这些事件之间的相互联系,而且我们现在能洞察这种癔症发作的机制。确实,这一结果的成功是个费力的工作。我认为在用我的技术时需要完全的自信和病人恢复清醒之前少数关键想法的出现。这些想法是在间隔21年以后,实际上一个多疑的人在她清醒状态下已被遗忘的经历中的细节不可再次被唤醒。而当所有这些都浏览过了时,则全部的事情就都能一起串联起来。
[213] 我从来没有做过比对这类既像是知道,又像是不知道的奇怪状态更好的描述。除非某人自己经历过这样的状态,否则要理解它是不大可能的。我自己就曾经有过这类非常明显的经验,它如今仍清楚地呈现在眼前。如果我试图再去回忆当时我的想法,我则很难控制。其发生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看到某些完全出乎我意料的事,我不允许我所见的事哪怕是最小程度的扰乱我已定的计划,尽管我知道应当停止这样做。我对这事的反抗是潜意识的,我也未觉察到自己的反感,这种反感必然无疑的是一种不会产生心理作用的知觉。我为一些看待事物的盲目性,诸如母亲对女儿、丈夫对妻子、统治者对受宠的人十分惊奇的态度而苦恼等。
[214] [弗洛伊德在1896年1月1日写给弗利斯的信中概略地叙述了癔症、强迫症和偏执狂惯常机制之间的区别(弗洛伊德,1950a,草稿K),在其后的5月份,他在《再论防御性神经精神病》(1896b)的论文中发表了这些发现。]
[215] [弗洛伊德在他《防御性神经精神病》(1894a)一文的第一节讨论了这个“辅助的”创伤性时刻问题。]
[216] [在阿尔卑斯山东面的最高的一个景点。]
[217] 在一次癫痫样的或癔症性的发作前的预兆感。
[218] 这里我将引证我初次认识到这种有因果联系的一个病例。我曾治疗了一个已婚妇女,她总是受复杂的神经症的折磨,而且不愿承认她的疾病是由于她的婚姻生活所引起的。她提出的反对理由是当她仍是个女孩时,她已经有焦虑的多次发作,每次发作直至晕倒为止。我仍坚持自己的观点,当我们之间相互比较熟悉时,一天她突然对我说:“现在我将告诉你,当我是女孩时怎么会有多次焦虑发作的。那时,我通常睡在我父母隔壁的一个房间,门是开着的,而桌上的灯整夜亮着。因此我不止一次看到我父亲与我母亲一起上床,听到一些使我非常兴奋的声音。从那时起出现了我的发作。”[弗洛伊德在1893年5月30日给弗利斯的信中提到这一类的两个病例,弗洛伊德,1950a,信12。也参看《论焦虑性神经症》(1895b)的第一篇文章的第二节。]
[219] [弗洛伊德在他1895年的《科学心理学设计》(1950a)第二部分较后的章节中较详细地讨论了这方面的情况,并在他的《再论防御性神经精神病》(1896b)一文的第一节表示了同样的观点。直至某些年后,他才认识到在儿童时代早期就已经存在的性冲动在产生神经症中所起的作用。参看编者对《性学三论》(1905d,标准版,第7卷,第127~129页)的评论。]
[220] 见沙可,1888,第l卷,第99页。也参见布洛伊尔对这一问题的评述。
[221] [1924年增注]在许多年后,我冒险地揭去了谨慎的面纱,揭示了真相:凯瑟琳娜不是女房东的侄女,而是其女儿。因此这女孩得病是她自己的父亲试图对她有性进攻的结果。在病史报告中,我对现在介绍的这个病例采用这样的失真是完全应当避免的。从理解这个病例的观点来看,当然,这样的失真不是无关紧要的事,与从一个山上的情景移到另一个山上不一样。
[222] [弗洛伊德引用了他在关于《压抑》(1915d)一文的末尾的这个短语,并将此归功于沙可。]
[223] (一个疑病患者或患焦虑性神经症的人)[这个括弧是作者加的]。
[224] [第1版是这样写的。以后所有的版本无疑是错误的,印成了“癔症性的”。]
[225] 此句来自歌德的《浮士德》,第一部(16场),但后来我明白这方面我是错误的。
[226] [见弗洛伊德《防御性神经精神病》(1894a)的论文和以前的脚注。]
[227] 我不能排除其可能性,尽管我不能证实这样的事实,即主要影响两个大腿的疼痛是神经衰弱性的疼痛。
[228] 这是第一次提到“抵抗”的重要临床现象。下面还将做较详细的讨论。
[229] [在说明“回忆工作”时弗洛伊德似乎预见到“悲伤的工作”,这是在他很后面的文章《悲伤与抑郁症》(1917e)中所描述的。]
[230] 我曾出乎意料地懂得了这种“拖延宣泄”——虽然有关的印象不是来自于对病人的护理——可以形成另外一种令人困惑的神经症主题。玛蒂尔德·H小姐就是这样一个病例。她是一个长得好看的19岁的姑娘。当我第一次看到她时,她患有两腿的部分瘫痪。但是,数月后,她到我这儿来要求治疗她的性格改变,她渐渐忧郁至极其严重的程度,完全不考虑她的母亲,激惹和不可亲近。病人总的状况使我不能假设为这是个普通的忧郁症。她很易被置于深度催眠状态,我利用她的这一独特性,在每次访视中给她指令和暗示。她在深度催眠中听着这些,同时伴有大量的流泪,但除此之外,她的状况几乎没有改变。一天,她在催眠中变得唠唠叨叨,她告诉我她忧郁的原因是她订婚的事受挫,这发生在数月以前。她和未婚夫越熟悉,就发现愈来愈多的事不受她和她母亲的欢迎。另一方面,关系上的物质优势在订婚一事上太悬殊了,以致不易决定中止婚姻。因此长期以来,他俩都在动摇不定,而她本人陷入犹豫不决的状态中。因此,她对所有发生在她身上的事冷漠起来。最后,她母亲代表她做出了否定的决定。稍后她宛如从梦中惊醒,开始在脑子里总是想着这个已做出的决定,权衡利弊。她告诉我这个过程一直持续着,她生活在犹豫中,每天她的性情和思想与过去的日子相呼应,她很易激惹母亲,这只是在那时才有的。比较一下她思想中的这些活动,她目前的生活似乎不太真实,她好似生活在梦中。我不再引她说话。我继续在她处于深度催眠的时候与她对话,看见她每次都不回答我而泪如泉涌。一天,大约在她订婚周年日前后,她忧郁的全部状态终止了,这个意外事件使我确信催眠治疗的极大成功。
[231] [参看上面所述。术语“躯体性依从”(somatic compliance)用于“杜拉”病例(标准版,第7卷,第40~42页),其中可能提到这个癖性。]
[232] (otherwise)否则在类催眠癔症(hypnoid hysteria)中,单独的心理丛(psychical group)可能绝不会存在于自我意识中。
[233] 在我的观察中,我的另一病例,她是一位歌唱家,因声带肌挛缩使她不能从事自己的艺术。这位年轻的女士家庭有些不幸,但仍继续在舞台上演出。一次在罗马排练时,她正唱着歌,当时她处于情绪非常兴奋的状态,突然有一种她不能闭上张开嘴的感觉,晕倒在地。被召唤来的医生把她的上下颌用劲合并起来,但这以后,病人嘴不能张开超过一指宽,被迫放弃她的新职业。数年后,当她到我这儿要求治疗时,她情绪兴奋的原因已明显消失许久了,在她处于轻度催眠状态时,给予一些按摩足的治疗使她的嘴张大。至此以后,这位女士能在公开场合下歌唱。
[234] 这一例也是女孩的父亲,不是舅父。
[235] [名字是指定的,并见于所有德文版中。]
[236] [按前面脚注所说颠倒的年代顺序规则,这显然是一般规则的一个例外。]
[237] 然而,其可能是脊髓—神经衰弱型的疼痛。
[238] [这个引喻是弗洛伊德在《释梦》(标准版,第4卷,第176页)中再次引用莱辛的警句。]
[239] 皮曲里斯(Pitres,1891,第2卷,第290页)认为,“这是一种部分的记忆缺失(amnesic)。在病人生活中的一个特定时期前,意外事件的记忆被完整地保存着,而在以后的时期,这些意外事件的记忆完全被遗忘”。
[240] 在这些状况下,心理改变更深一层,我们也清楚地发现言语的更具体想象和更人为的转折的象征性描述。凯瑟琳娜·M夫人经历了一个把她的每种想法都转换成幻觉的时期,对此解释常需要人们非常机灵。她向我抱怨那时受一种幻觉的干扰,即她的两位医生,布洛伊尔和我被吊在花园里相邻的两棵树上。在分析时产生如下的解释后,这种幻觉消失了。在一天傍晚,布洛伊尔拒绝给她所要的药。然后她寄希望于我,但发现我同样是硬心肠。她对我俩的拒绝很气愤,她在发怒中想道:“在他们俩中无可选择,一个是另一个的配对者。”[弗洛伊德在《精神分析五讲》(1910a)的第2讲中对伊丽莎白小姐的病史给予简短总结。]
[241] 这个知觉器官,包括皮质的感觉区,必定与储存和再现感觉印象形成记忆意象的器官不同。知觉器官功能的基本要素是尽最大可能的迅速储存状态,否则就没有适当的更进一步的知觉。另一方面,记忆的基本要素是没有这样的储存,但每一个知觉应产生持续的变化,不可能同一个器官完成两个相反的情况。望远镜的反光镜不能同时是摄影用的底板。我同意梅纳特的观点,其信念的意义,正如我所说的,给予幻觉以客观特征的是知觉器官的一种兴奋(虽然我不同意他所说的是皮质下中枢的一种兴奋)。如果通过记忆意象而兴奋了知觉器官,我们必须提出器官的兴奋性已发生异常方向的改变,这种改变有可能产生幻觉[弗洛伊德在《释梦》一书第七章认为单一器官不能执行知觉和记忆功能,他在死后出版的《设计》(1950a,第三节的第一部分)接受了这一点,并写在该著作发表后的数月,在给弗利斯1896年12月6日的信中也写到这一点。在《超越快乐原则》(1920)第四章(标准版,第18卷,第25页),《关于“神秘的拍纸薄”的说明》(1925a)上也提到。在上述倒数第二篇文章中,他明确地把这个思想归因于布洛伊尔。]
[242] [在弗洛伊德死后发表的著作《科学心理学设计》第二十节的第一部分,在梦的讨论中采纳了这个“幻觉的退行性”的概念,而且也将发现在《释梦》的第七章(标准版,第5卷,第542页以下)中使用的是“退行”这一术语。]
[243] [这归因于奥本海姆(Oppenheim,1890)“分子的不稳定性”。可能在后面正文中用较正确和明显的陈述来代替了这种相当含糊的说法。]
[244] [这不是《绪言》中导言的一个真正的引证,这个基本的假设无论在哪里都没有明确地提到过。参见编者导言对此做的说明。]
[245] [暗指浮士德的深奥的研究(在歌德的《浮士德》,第一部,第二场)。]
[246] 我或许可在此冒险地简单表明上述观点所依据的看法。我们通常认为感觉神经细胞像是被动的感受器官。这是一个错误。因为就一个联接性的神经纤维系统的存在能证明,这些感觉神经细胞也能把兴奋输送到神经纤维中去。如果从两个感觉细胞而来的兴奋进入连接他们的神经纤维中(不管是它们的延续,还是它们之间的接触),此时其中必然存在着一种紧张状态。这种紧张状态与兴奋流动的出入有着同样的关联。例如,周围运动纤维,它像流体静力学的压力一样,产生流动水的活力或像电压一样,产生电流。如果所有神经细胞处于平均兴奋状态,并兴奋了他的神经过程(轴实),则整个巨大的网络形成一个“神经紧张”的仓库。除了细胞内化学物质中静止的潜在能量和神经纤维在兴奋状态下发放的未知形式的运动能量之外,我们必须假设还有一个神经性兴奋的静止状态:即紧张性兴奋或神经性紧张。[这个脚注和书中上述有关的内容被弗洛伊德看作是布洛伊尔对心理能量的“自由”和“结合”形式之间的区别、性质上有密切关联的心理功能主要和次要系统区别的基础。在他的《论潜意识》(1915,第五节末)和《超越快乐原则》(1920,第四章,标准版,第18卷,第26~27页)书中,他明确肯定了这些想法出自布洛伊尔所著的《癔症研究》一书,但他没有给予更明确的提示。弗洛伊德已在《释梦》第七章采用这个观点,但该问题的讨论较多出现在其死后出版的《科学心理学设计》(1950a)一书第三部分第一节末。]
[247] 把中枢神经系统能量的概念看作是脑中的能量以变换和波动的方式分布,这是一个旧的概念。卡巴尼斯写道:(1824,第3卷,第153页)“敏感性就像一种液体,其总量是固定的,无论何时,它在一个通路里注入较多时,则在其他通路里就成正比地注入较少。”(引自让内,1894,第277页)
[248] [这似乎是第一次简单阐明弗洛伊德的“恒定性原则”。他在过去的著作中曾经用过,但只是在他死后才发表的(1914a [1892]和1940d [1892])。在另一本弗洛伊德死后发表的著作《科学心理学设计》(1950a)中进一步发展了这个主题,这本书是在《癔症研究》这本书出版的数月后写的,他把这个论点称为“神经症的惰性原则”(特别见于那本书的第一部分第一节)。然而,他曾在出版《绪言》时所做的演讲中阐明了它的本质,这一主题在编者导言中做了较详细的讨论。]
[249] [德语Anregung意指刺激;Aufregung意指兴奋。]
[250] [在第1版和第2版中用“Orgasmus”,在以后的版本中误印为“Organismus”。]
[251] 报复本能在普通人中是如此强烈,它是被文明所厌恶,而不是被文明所压抑的;它不是别的,而只是一种未被释放的反射性的兴奋。为了防卫自己以免受战斗中的损伤,在这样做时,损伤对手是适当的和原已形成的心理反射。若在实施中不完善或完全不是这样做,则其兴奋持续地通过回忆而释放,并且“报复本能”渐渐地变成一种非理性的意志冲动,正像其他“本能”的表现一样。其证据恰恰就是非理性的冲动,脱离了任何有用性或适宜性,事实上是完全不考虑主体自己的安全。一旦当该反射被释放,冲动的非理性性质就能被意识到。实在可以这样说,“一种行为显示冲动释放前的表现,另一种行为显示冲动释放后的表现。”(席勒)
[252] [弗洛伊德评论道,在他的《精神分析运动史》近开头处的括弧中出现他的名字,他认为布洛伊尔似乎暗示这一部分的理论优先权属于弗洛伊德。他又继续说:“我相信真正的差别只与名字有关,而这个概念是同时和共同属于我们的。”]
[253] 我担心的是不要把比作一个电系统的观点推向死亡。考虑到两者完全不同的情况,因此不能在神经系统中用此来解释。但我再次回想起这样的情况,即由于过高的电压,在照明系统中电线的绝缘被破坏,这系统的某处发生了“短路”。若该处发生电现象(如加热或发电花),则电线使灯不亮。同理,如果兴奋以一种异常的反射溢出,并转变成躯体症状,则情感就不显现。
[254] 关于这一点,本尼迪克特发表了一些有意义的意见和评论。
[255] 比较马赫的一段话《活动感觉》(1875),这段话在这一方面是值得回忆的:“在我已描述的实验中(急速旋转),常发现如果难于把运动的感觉和视觉印象协调起来,则会产生一般的恶心感。其出现宛如来自于迷路的刺激作用被驱使离开了视觉通路,它作用于邻近处,被解释为是另一种刺激而进入另外完全不同的通路……我也尝试结合广泛分离的主体意象来反复观察恶心的感觉。”这里我们所具有的只是病理性癔症现象产生的生理模式,而这个现象是由于强烈的、相互不相容的观念之间共存的结果。
[256] 即“米达斯国王有蠢人的耳朵”。
[257] [弗洛伊德第一次在发表的文章中使用术语“郁积性癔症”(retention hysteria),这是在第一篇关于《防御性神经精神病》文章中。在上述简单地提到此术语后,对此有较长篇幅的讨论。弗洛伊德认为该术语是他和布洛伊尔共同合作提出的,顺便地说一下,他对这个概念的重要性有某些怀疑。]
[258] [这个术语似乎是第一次出现,弗洛伊德本人在后面也用过的。在后面,他用了德语的同义语überbestimmt”。这已在他的专题文章《失语症》(1891b,第76页)中关于学习说话中出现,后来在《论潜意识》一文(1915e,标准版,第14页)的附录中有解释。这里必须要补充说明的是,其他作者从没有在这之前用过相似的术语来解释这个有多方面的因果关系的概念。]
[259] 我必须感谢助理医生保罗·卡布拉斯提供这个病例。
[260] [Affektwert(这里和以下数行)的字面意义解释为“情感价值”。它与Affektbetrag是相近的同义语,在弗洛伊德文章的法文句子中表明是器质性和癔症性麻痹(1893c)。他在那里使用的法语“情感价值”并在括号中加上德语(Affektbetrag),这后一个术语在此通常译为“情感量”。]
[261] 这里和后面,当我们说到普遍存在的和起作用的但仍是潜意识的观念时,我们很少考虑到一种简单的观念(诸如大蛇引起安娜·O的幻觉,使她出现挛缩)。这几乎总是一个观念情结的问题和外部事件的回忆和病人自己的思想系列问题。有时发生的情况是在这样的观念情绪中所包含的每一种个别的观念都是有意识考虑到的,而从意识中排除的只是他们之间的特殊结合。
[262] 这一描述,莫比斯可能指的是观念倾向的抑制,一种肯定发生在情感情况下的抑制,然而,这与催眠下的那些机制是完全不同的原因。
[263] [布洛伊尔在这里似乎用的是术语“情感”。本卷中(尽管另一些心理学家有时也用此术语)其含义特指快乐和痛苦的感觉。同样的术语“Affektwert”在他前面的文章中也用过,但这是无特定情绪或感觉的一般含义。]
[264] [“Bewusstseinsunfähig”这个词的表达是清楚的,由此而留下许多要做的。然而,这是根据法律许可的类推而构成的,可能当时因缺乏更好的术语而被使用(虽然“根据法律许可”的类推,这是翻译成“不能纳入意识中”。它可同样译成“不能成为意识的”)。弗洛伊德采纳了该词语,并经常使用它,而书中常使用这些翻译的其中一个词语。]
[265] [这页在原版用的引号无从考证,在《绪言》的斜体部分发现略有变动。]
[266] [参看最后一段末尾具有相似作用的某些评论。但弗洛伊德翻译伯恩海姆《暗示》一文中的序言不是如此(弗洛伊德,第1888~1889页)。]
[267] [这些观点在上述安娜·O的病史中是个范例。]
[268] [这个短语是梅菲斯特·菲尔斯所用的(在歌德的《浮士德》第二部,第四场)。]
[269] [下面让内的观点似乎主要出于让内1894年的最后结论一章,这章是1893年《神经学进展杂志》(6月和7月)发表的一篇论文的复印件,此文大部分涉及关于布洛伊尔和弗洛伊德的《绪言》。]
[270] [情结(complex)这个词语的使用似乎非常接近荣格的术语,一般认为,是在10年后所介绍的。参看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运动史》(1914d)第二部分。]
[271] [参见弗洛伊德在这一方面对埃米·冯·N夫人的评论。]
[272] 然而,我必须指出正是安娜·O病例提供了癔症大发作伴有“双重意识”的最熟悉和最清楚的例子。急性阶段没有残余进入慢性阶段,而后面出现的所有现象是在类催眠和情感性的状态下“潜伏期”中已经产生。
[273] 一位有名的民谣歌手,尤兰德为他写了一首民歌。
[274] 奥本海姆的“分子的不稳定性”。
[275] 这种素质正是斯图吕贝尔说的“心理—生理领域的障碍”,这是形成癔症的基础。
[276] 某些观察使我们相信惧触摸症,或更正确地说是害怕被玷污,这迫使女士们总是洗手,常常是由此而派生的。她们的洗手与麦克的女士的洗手是同样的心理过程。
[277] 最令人可叹的事是临床医学不理会所有病理性因素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或至少是仅仅微妙地暗示它。这当然是获得经验的医生应当与年轻的医生一起交流的一个主题,对年轻医生来说,他们一般常忽视性方面的内容,即关于他们的病人有关性方面的所有意外事件。
[278] [弗洛伊德在他《对“杜拉”的分析》(1905c)中把该术语(“überwertig”过高评价的)归于沃尼克,标准版,第7卷,第54页。]
[279] 证实催眠的素质与天生的异常兴奋性一致是有趣的。对人工催眠来说,也展现了排泄、局部血液供应、水疱形成等方面的观念性变化。莫比斯似乎持有这个观点。但我的观点认为它可能使我们陷入一种恶性循环。催眠的非凡效果,就我所见的,只是在癔症病人中可以观察到。我们应当作的首先是把癔症现象归因于催眠,然后肯定催眠是这些现象的原因。
[280] [“性欲高潮”在第1版中被印错了。印成“Organismus”(有机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