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关于社会主义在一个国家内胜利的问题
在《论列宁主义基础》(1924年5月第1版)那本小册子里,关于社会主义在一个国家内胜利的问题有两种说法。第一种说法是:
“从前认为革命在一个国家内胜利是不可能的,以为要战胜资产阶级就必须要有一切先进国家内或至少要有多数先进国家内无产者的共同发动。现在,这个观点已经不合乎实际情形了。现在必须从这种胜利是可能的出发,因为各种不同的资本主义国家在帝国主义环境内发展的不平衡性和跳跃性,帝国主义内部那些必然引起战争的灾难性矛盾的发展,世界各国革命运动的增长,——所有这一切都使无产阶级在个别国家内的胜利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
这个原理是完全正确的,而且是无须解释的。这是用来反对社会民主党人的理论的,因为社会民主党人认为:没有在其他各国内同时胜利的革命,无产阶级要在一个国家内夺得政权,那就是空想。
可是在《论列宁主义基础》那本小册子里还有第二种说法。那里说:◎第434页◎
“可是,在一个国家内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建立无产阶级政权,还不等于保证社会主义的完全胜利。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即组织社会主义生产的任务尚待解决。没有几个先进国家中无产者的共同努力,能不能解决这个任务,能不能在一个国家内获得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呢?不,不能。为了推翻资产阶级,一个国家的努力就够了,这是我国革命的历史给我们说明了的。为了获得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为了组织社会主义生产,单靠一个国家的努力,特别是象俄国这样一个农民国家的努力就不够了,——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有几个先进国家中无产者的共同努力。”
这第二种说法是用来反对那些批评列宁主义的人的武断的,是用来反对托洛茨基分子的,因为他们宣称:当其他国家没有胜利时,一个国家内的无产阶级专政不能“在保守的欧洲面前站得住脚”。
就这一点而论(但只是就这一点而论),这种说法在当时(1924年5月)是足够的,而且无疑地是有过一定好处的。
可是后来,当列宁主义在这方面所受的批评在党内已被克服时,当眼前已摆着一个新问题即没有外援而可能用我国的力量来建成完全社会主义社会的问题时,第二种说法显然就有缺点了,因而也就不正确了。
这种说法的缺点在哪里呢?
缺点就在于它把两个不同的问题连接成一个问题:第一个是可能用一个国家的力量建成社会主义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应当给以肯定的回答;另一个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否可以认为它无须革命在其他几个国家内获得胜利就有免除武装干涉、因而免除旧制度复辟的完全保障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应当给以否定的回答。我且不谈这种说法会引起一种想法,以为用一个国家的力◎第435页◎量组织社会主义社会是不可能的。当然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
根据这一点,我就在我的《十月革命和俄国共产党人的策略》(1924年12月)那本小册子里改变了并纠正了这种说法,把这个问题分成两个:一个是免除资产阶级制度复辟的完全保障的问题,另一个是可能在一个国家内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的问题。这是用以下两种方法达到的:第一,把“社会主义的完全胜利”解释为只是通过“几国无产者的共同努力”才有可能的“免除旧制度恢复的完全保障”;第二,根据列宁的《论合作制》那本小册子宣布的一个不容置辩的真理,就是我们拥有为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的一切。(见《十月革命和俄国共产党人的策略》)(注:后来,在《论列宁主义基础》这本小册子以后各版中已用这个问题的新说法代替了旧说法。)
这个问题的新说法就成了党的第十四次代表会议《关于共产国际和俄共(布)的任务》这一著名决议(注:指《关于共产国际和俄共(布)因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扩大全会的决议而产生的任务》的决议。——编者注)的基础,这一决议联系着资本主义稳定的事实而详细分析了社会主义在一个国家内胜利的问题(1925年4月),并认为用我国的力量建成社会主义是可能的而且是必要的。
这个新说法也是我的小册子《俄共(布)第十四次代表会议的工作总结》的基础。这本小册子是在1925年5月即党的第十四次代表会议闭会后立即出版的。
关于社会主义在一个国家内胜利这一问题的提法,在这本小册子里说:
“我国有两种矛盾。一种矛盾是内部的矛盾,即无产阶级和农民之间的◎第436页◎矛盾〈这里是指在一个国家内建成社会主义而言。——约·斯大林注〉。另一种矛盾是外部的矛盾,即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和其他一切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这里是指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而言。——约·斯大林注〉。……”“第一种矛盾是完全可以用一个国家的努力来克服的,第二种矛盾却需要几个国家无产者的努力才能解决,——谁把这两种矛盾混为一谈,谁就犯了最粗暴的反列宁主义的错误,谁就是糊涂虫,或者是不可救药的机会主义者。”
关于社会主义在我国胜利的问题,在这本小册子里说:
“我们能够建成社会主义,而且我们将在工人阶级领导下和农民一起去建设。……”因为“在无产阶级专政下,我们有克服所有一切内部困难而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的一切条件,因为我们能够而且必须用自身的力量来克服这些困难。”
关于社会主义最终胜利的问题在这本小册子里则说:
“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就是有免除武装干涉行动、因而就是有免除复辟行动的完全保障,因为稍微严重的复辟行动,只有在外来的重大援助下,只有在国际资本的援助下,才有可能发生。因此,各国工人对我国革命的支援,尤其是这些工人的胜利,即使在几个国家内的胜利,是完全保障第一个获得胜利的国家免除武装干涉和复辟行动的必要条件,是保证社会主义最终胜利的必要条件。”
看来是很明白的了。
大家知道,在我的《问题和答复》(1925年6月)那本小册子里,以及在联共(布)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上的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1925年12月)中,也是以这种精神来解释这个问题的。
事实就是如此。◎第437页◎
这些事实,我想所有同志,包括季诺维也夫,都是知道的。
如果现在,在党内思想斗争之后将近两年,在党的第十四次代表会议通过了决议(1925年4月)之后,季诺维也夫在党的第十四次代表大会(1925年12月)(注:联共(布)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于1925年12月18—31日在莫斯科举行。斯大林于12月18日在大会上作了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并于12月23日作了关于这个报告的结论。大会讨论了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报告和组织报告、中央检查委员会的总结报告、中央监察委员会的总结报告、俄共(布)驻共产国际代表团的总结报告,还讨论了工会工作、共青团工作、修改党章等报告。大会一致赞同中央委员会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批准了党在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方面的总方针,并责成中央委员会同一切破坏党的统一的企图进行坚决的斗争。大会在决议中着重指出了在依靠贫农的条件下进一步巩固工人阶级和中农的联盟去同富农作斗争的重要性。大会指出了必须支持和推进农业的发展:提高农业技术,通过合作社把更多的农户引上社会主义建设的轨道。根据大会决议,俄共(布)改称为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简称联共(布)。)上作结论时,竟把斯大林1924年4月所写的小册子里一个很不全面的陈旧的公式拖出来,作为解决这个早已解决了的关于社会主义在一个国家内胜利问题的基础,——那么,季诺维也夫的这种特殊的手法就只是说明他在这个问题上完全弄糊涂了。在党已向前进展的时候又把它拉回去,在党的第十四次代表会议的决议已由中央全会(注:指1925年4月23—30日在莫斯科举行的俄共(布)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全会批准了俄共(布)第十四次代表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其中《关于共产国际和俄共(布)因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扩大全会的决议而产生的任务》的决议,阐明了党关于社会主义在苏联胜利问题的观点。)批准以后又避开这项决议,这就是不可救药地陷入了矛盾,就是不相信社会主义建设的事业,就是离开了列宁的道路,就是自己承认自己的失败。
社会主义可能在一个国家内胜利是什么意思呢?
这就是可能用我内部力量来解决无产阶级和农民间的矛盾,这就是在其他国家无产者的同情和支援下,但无须其他国家无产阶级革命的预先胜利,无产阶级可能夺得政权并利用这个政权来在我国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
没有这种可能,社会主义建设就是没有前途的建设,就是没有建成社会主义的信心的建设。要是不相信有可能建成社会主义,要是不相信我国技术落后并不是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这条道路上不可克服的障碍,就不能建设社会主义。否认这种可能就是不相信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就是离开列宁主义。
没有其他国家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就不可能在一个国家内获得完全的最终胜利,这是什么意思呢?
这就是说,没有至少几个国家革命的胜利,就不可能有免除武装干涉因而不可能有免除资产阶级制度复辟的完全保障。否认这一个不容置辩的原理,就是离开国际主义,就是离开列宁主义。◎第438页◎
列宁说:“我们不仅生活在一个国家里,而且生活在许多国家组成的体系里,苏维埃共和国和帝国主义国家长期并存是不可思议的。其结局不是这个胜利就是那个胜利。在这个结局还没有到来的时候,苏维埃共和国和资产阶级国家间的一系列最可怕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这就是说,统治阶级即无产阶级只要愿意统治并继续统治下去,就应当也用自己的军事组织来证明这一点。”
列宁在另一个地方说:“我们现在面临着某种极不稳定但毕竟是确定无疑、不容置辩的均势。这种均势能否长久保持下去,——我不知道,而且我认为,这是无法知道的。因此,我们应当极端谨慎。我们政策中的第一个训条,从我们政府一年来的活动中所得出的第一个教训,所有工人和农民都应当记取的教训,就是要时刻戒备,要记住我们是被那些公开表示极端仇恨我们的人、阶级和政府包围着的。必须记住,我们随时都有遭受任何入侵的危险。”
看来是很明白的了。
季诺维也夫对于社会主义在一个国家内胜利的问题所持的观点又是怎样的呢?
请听吧:
“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至少应当了解为(1)消灭阶级,因而也就是(2)取消一个阶级的专政,这里指的是取消无产阶级的专政……”季诺维也夫往下又说:“为了更确切地弄清1925年我们苏联的问题是怎样的,必须分清两件事情:(1)建设社会主义的有保证的可能性,——这种建设社会主义的可能性当然在一国范围内也是完全可以设想的;(2)最终建成并巩固社会主义,即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社会。”
所有这些能表明什么呢?
就是表明季诺维也夫并不把社会主义在一个国家内的最终胜利了解为有免除武装干涉和免除复辟的保障,而了解为有建成社◎第439页◎会主义社会的可能性。至于社会主义在一个国家内的胜利,季诺维也夫则把它了解为不能够而且不应当使社会主义建成的一种社会主义建设。碰碰运气,茫无前途的建设,在没有可能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情况下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这就是季诺维也夫的立场。
没有可能建成社会主义而去建设社会主义,明知不能建设成功而去建设,——请看,季诺维也夫荒唐到什么地步了。
但这是嘲弄问题,不是解决问题!
季诺维也夫在党的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上所作的结论中还有一段话:
“你们看一看,例如雅柯夫列夫同志在最近一次党的库尔斯克省代表会议上竟胡说八道起来。他问道:’我们能不能在一个四面受着资本主义敌人包围的国家内,我们能不能在这样的条件下在一个国家内建成社会主义呢?’他自己回答道:’根据上述一切,我们有理由说,我们不仅正在建设社会主义,而且我们虽然暂时还是单独的,我们虽然暂时还是世界上唯一的苏维埃国家,但我们一定能建成这个社会主义。’(1925年12月8日《库尔斯克真理报》第279号)”季诺维也夫问道:“这难道是列宁主义对问题的提法吗?难道这里没有民族狭隘性的气味吗?”(注:黑体是我用的。——约·斯大林注)
这样,照季诺维也夫的说法,承认可能在一个国家内建成社会主义就是采取民族狭隘性的观点,而否认这种可能却是采取国际主义的观点了。
可是,如果这是对的,那么,究竟还值不值得为战胜我国经济中的资本主义成分而进行斗争呢?由此不是应当得出结论说这种胜利没有可能吗?
向我国经济中的资本主义成分投降,——这就是从季诺维也◎第440页◎夫论据的内在逻辑中得出的结论。
季诺维也夫竟把这种和列宁主义毫无共同之点的谬论当作“国际主义”,当作“百分之百的列宁主义”呈献给我们!
我肯定地说:季诺维也夫在社会主义建设这个最重要的问题上是离开列宁主义而滚到孟什维克苏汉诺夫的观点上去了。
让我们请教列宁吧。列宁还在十月革命以前,即在1915年8月谈到社会主义在一个国家内胜利的问题时,就已说过:
“经济和政治发展的不平衡是资本主义的绝对规律。由此就应得出结论:社会主义可能首先在少数或者甚至在单独一个资本主义国家内获得胜利。这个国家内获得胜利的无产阶级既然剥夺了资本家并在本国组织了社会主义生产(注:黑体是我用的。——约·斯大林注),就会起来反对其余的资本主义的世界,把其他国家的被压迫阶级吸引到自己方面来,在这些国家中掀起反对资本家的起义,必要时甚至用武力去反对剥削阶级及其国家。”
上面标出的列宁的这句话——“在本国组织了社会主义生产”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获得了胜利的那个国家的无产阶级,在夺得政权以后,能够而且应当在本国组织社会主义生产。“组织社会主义生产”又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未必用得着证明:列宁的这个明确的原理是无须再加解释的。否则,列宁在1917年10月对无产阶级发出的夺取政权的号召就会是不可理解的了。
可见列宁的这个明显的原理和季诺维也夫的所谓我们能够在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的条件下“在一国范围内”建设社会主义那个反列宁主义的糊涂“原理”是有天壤之别的。◎第441页◎
这是列宁在1915年即在无产阶级夺得政权以前说的。可是也许有了夺取政权的经验以后,在1917年以后,他的观点发生了变化吧?我们来看看列宁在1923年写的小册子《论合作制》。
列宁说:“的确,国家支配着一切大生产资料,无产阶级掌握着国家政权,无产阶级和千百万小农及最小农结成联盟,无产阶级对农民的领导已有保证等等,难道这不是我们所需要的一切,难道这不是(注:黑体是我用的。——约·斯大林注)我们通过合作社,而且仅仅通过合作社,通过我们从前鄙视为买卖机关,并且现时在新经济政策下我们从某一方面也有理由加以鄙视的合作社来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的一切(注:黑体是我用的。——约·斯大林注)吗?这还不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但这已是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所必需而且足够的一切(注:黑体是我用的。——约·斯大林注)。”
换句话说,我们能够而且应当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因为我们拥有为建成这个社会所必需而且足够的一切。
看来不容易说得更清楚了。
试把列宁这个经典性的原理和季诺维也夫用来反驳雅柯夫列夫的那个反列宁主义的论调比较一下,就会懂得雅柯夫列夫只是重复列宁认为在一个国家内可能建成社会主义的言论,而季诺维也夫反对这个原理,斥责雅柯夫列夫,因而背离列宁,采取了孟什维克苏汉诺夫的观点,采取了认为我国因技术落后而没有可能建成社会主义的观点。
只是不明白,如果我们不打算建成社会主义,那我们在1917年10月夺取政权究竟是为了什么呢?
1917年10月夺取政权本来是不应当的,——这就是从季诺维也夫论据的内在逻辑中得出的结论。
其次,我肯定地说:季诺维也夫在社会主义的胜利这个最重要◎第442页◎的问题上反对我们党的明确决定,而这些决定是在党的第十四次代表会议《关于共产国际和俄共(布)因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扩大全会的决议而产生的任务》的著名决议里规定了的。
我们来看看这个决议吧。关于社会主义在一个国家内的胜利,在这个决议中是这样说的:
“两个直接对立的社会制度的存在,经常引起资本主义封锁、其他种种经济压力、武装干涉和复辟的危险。因此,几个国家内胜利的社会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最终胜利的唯一保障,即免除复辟的唯一保障(注:黑体是我用的。——约·斯大林注)。……”“列宁主义教导说: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即免除(注:黑体是我用的。——约·斯大林注)资产阶级关系复辟的完全保障(注:黑体是我用的。——约·斯大林注),只有在国际范围内……才有可能。”“但由此决不能得出结论(注:黑体是我用的。——约·斯大林注)说,在俄国这样落后的国家中,如果没有技术上经济上比较发达的国家的’国家援助’(托洛茨基),就不可能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注:黑体是我用的。——约·斯大林注)。”(见决议)
由此可见,决议是把社会主义的最终胜利解释为免除武装干涉和复辟的保障,这和季诺维也夫在他的《列宁主义》一书中的解释是完全相反的。
由此可见,决议认为在俄国这样落后的国家中,没有技术上经济上比较发达的国家的“国家援助”也可能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这和季诺维也夫在党的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上做结论时用来反驳雅柯夫列夫的那个论调是完全相反的。
试问,这不是季诺维也夫反对党的第十四次代表会议的决议又是什么呢?
当然,党的决议有时也免不了有差错。有时候,党的决议也含有错误。一般地说,可以假定党的第十四次代表会议的决议也含◎第443页◎有一些错误。可能季诺维也夫认为这决议是错误的,那么他就应当象布尔什维克所应有的那样明白而公开地指出这一点。但不知为什么季诺维也夫没有这样做。他宁愿选择另外一条道路,对党的第十四次代表会议的决议绝口不谈,不作任何公开批评,却从背面袭击这个决议。季诺维也夫大概以为这条道路最容易达到目的。而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改善”决议并“稍微”修改列宁的话。未必用得着证明,季诺维也夫打算错了。
季诺维也夫的错误是从什么地方发生的呢?这个错误的根源在哪里呢?
据我看,这个错误的根源在于:季诺维也夫深信我国技术的落后对于建成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来说是不可克服的困难,深信无产阶级因我国技术落后而不能建成社会主义。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在党的四月代表会议(注:俄共(布)第十四次代表会议 于1925年4月27—29日在莫斯科举行。会议讨论了党的建设、合作社、单一农业税、金属工业、革命法制、共产国际和俄共(布)因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扩大全会的决议而产生的任务等问题。——第321、354、444页。)前的一次党中央会议上曾试图提出这个论据。但是他们受到了反驳,不得不实行退却,表面上服从和他们相反的观点,即中央多数的观点。季诺维也夫虽然表面上服从这个观点,却始终和这个观点作斗争。请看我们俄共(布)莫斯科委员会在给党的列宁格勒省代表会议的《复信》(注:俄共(布)莫斯科委员会对俄共(布)列宁格勒省第二十二次代表会议来信(这是格·叶·季诺维也夫、列·波·加米涅夫的追随者的派别攻击)的答复,发表在1925年12月20日《真理报》第二九一号上。)中是怎样说明俄共(布)中央内的这次“事件”的吧:
“不久以前,加米涅夫和季诺维也夫在政治局坚持过一种观点,似乎国际革命不来拯救我们,我们就会因我国技术上经济上的落后而不能克服内部困难。而我们和中央多数一样却认为:虽然我国技术落后,但我们能够不管这种落后而建设社会主义,我们正在建设,并且一定会把它建成。我们认为:这样进行建设,当然比在全世界革命胜利的条件下缓慢得多,然而我们还是在前进,而且要继续前进。我们同样认为加米涅夫和季诺维也夫的观点表现出不相信我国工人阶级以及跟着我国工人阶级走的农民群众的内部力量。我们认为这个观点是背离列宁主义的立场的。”(见《复信》)
这个文件是在党的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最初几次会议时出现在◎第445页◎报刊上的。季诺维也夫当然有可能就在代表大会上发言反对这个文件。值得注意的是: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没有找到论据来反驳我们党的莫斯科委员会所提出来反对他们的这一严厉谴责。这是偶然的吗?我认为不是偶然的。这种谴责看来是命中要害了。季诺维也夫和加米涅夫所以用缄默来“回答”这种谴责,正是因为他们无法“招架”。
“新反对派”抱怨人们谴责季诺维也夫不相信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能获胜利。可是,既然社会主义在一个国家内胜利的问题已经讨论了整整一年,既然季诺维也夫的观点已被中央政治局(1925年4月)屏弃,既然党关于这个问题的确定意见已经形成,并把这种意见载在党的第十四次代表会议(1925年4月)的著名决议中,既然在这一切之后,季诺维也夫还敢在他的《列宁主义》(1925年9月)一书中反对党的观点,既然他以后又在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上重复这种言论,——那么这一切,这种坚持自己错误的顽强性和固执性,如果不是因为季诺维也夫中了毒,而且无可救药地中了不相信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能获胜利的毒,又是因为什么呢?
季诺维也夫可以随便把他这种不相信的态度解释为国际主义。但是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竟把那种在列宁主义的根本问题上背离列宁主义的行为解释为国际主义呢?
在这里,违反国际主义和国际革命的不是党,而是季诺维也夫,这样说不是更正确吗?我们这个“建设着社会主义”的国家不是世界革命的根据地又是什么呢?但是,如果这个国家没有能力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它能不能成为世界革命的真正根据地呢?如果它没有能力战胜我国经济中的资本主义成分,没有能力取得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它能不能继续成为吸引世界各国工人的最大中心,象它现在无疑地是这样的中心一样呢?我认为是不能的。◎第445页◎但是不相信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鼓吹这种不相信的思想,结果就会使我国丧失世界革命根据地的资格,而使我国丧失这种资格,结果就会削弱世界革命运动,——难道不应得出这样的结论吗?社会民主党人先生们是用什么来恐吓工人使他们离开我们的呢?就是鼓吹说“俄国人是什么也做不成的”。我们现在用什么来打击社会民主党人,把工人代表团一批一批地吸引到我们这里来,因而巩固全世界共产主义的阵地呢?就是用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方面的成绩。既然如此,那么谁鼓吹不相信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方面的成绩,谁就是间接帮助社会民主党人,谁就是缩小国际革命运动的规模,谁就必然背离国际主义,——这难道还不明白吗?……
由此可见,季诺维也夫的“国际主义”是和他在一个国家内社会主义建设问题上的“百分之百的列宁主义”一样恶劣的。
因此,党的第十四次代表大会把“新反对派”的观点确定为“不相信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确定为“曲解列宁主义”,那是很正确的。
七 为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而奋斗
我认为不相信社会主义建设能够获得胜利是“新反对派”的基本错误。在我看来,这个错误所以是基本错误,在于“新反对派”的其他一切错误都是从这个错误产生的。“新反对派”在新经济政策、国家资本主义、我国社会主义工业的性质、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第446页◎合作社的作用、对富农斗争的方法、中农的作用和比重等等问题方面所犯的一切错误,都是从反对派的基本错误、从不相信我国能用自己的力量建成社会主义社会的观点产生的。
不相信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能够获得胜利,这是什么意思呢?
首先,这就是不相信基本农民群众可以被吸引来(由于我国发展中的一定条件)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第二,这就是不相信掌握着国民经济命脉的我国无产阶级能够吸引基本农民群众来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反对派关于我国发展道路的论断就是默然从这两个论点出发的,——他们是否有意识这样做,反正都是一样。
能不能吸引苏联基本农民群众来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呢?
在《论列宁主义基础》那本小册子里,对于这个问题有两个基本论点:
(1)“决不可把苏联农民和西方农民混为一谈。苏联农民不能不和西方农民有所区别,因为苏联农民经过了三次革命的训练,跟无产阶级一起并在无产阶级领导下进行了反对沙皇和资产阶级政权的斗争,从无产阶级革命手里获得了土地与和平,并因此成为无产阶级的后备军;西方农民却是在资产阶级革命时代在自由资产阶级领导下进行了斗争,从这个资产阶级手里获得了土地,并因此成为资产阶级的后备军。未必用得着证明:向来珍视他们同无产阶级的政治友谊和政治合作并把他们获得自由归功于这种友谊和这种合作的苏联农民,不会不是无产阶级实行经济合作的最好对象。”
(2)“决不可把俄国农业和西方农业混为一谈。西方农业是按照通常的资本主义道路发展的,是在农民深刻分化的情况下发展的,一极是大田庄和私人资本主义大地产,另一极却是大众的贫穷困苦和雇佣奴隶地位。因此,在西方,解体和分化是十分自然的。在俄国却不是这样。我国农业是不能循着这样的道路去发展的,因为单是苏维埃政权的存在和基本生产工具与生产资料国有化的事实就不容许循着这条道路去发展。俄国农业应当循着另一条道路,即循着使千百万小农和中农合作化的道路,循着在农村中发展那种由◎第447页◎国家以优惠贷款的办法来扶持的群众性的合作社的道路去发展。列宁在论合作制的论文中正确地指出我国农业应当循着新道路去发展,即循着通过合作社吸引多数农民来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循着把集体制原则逐步应用于农业,起初应用于农产品销售方面,然后应用于农产品生产方面这一道路去发展。……
未必用得着证明:绝大多数农民乐意走这条新的发展道路,而抛开私人资本主义大地产和雇佣奴隶地位的道路,贫困和破产的道路。”
这两个论点是否正确呢?
我认为这两个论点对于我们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整个建设时期都是正确而不容置辩的。
这两个论点只是表达下述的列宁的几个著名论题:关于无产阶级和农民的结合,关于把农民经济纳入我国社会主义发展体系,关于无产阶级应当和基本农民群众一起走向社会主义,关于使千百万农民合作化是在农村中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康庄大道,关于在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发展条件下,“在我们看来,单是合作社的发展就等于……社会主义的发展”
那么,我国的农民经济可能而且应当沿着什么道路发展呢?
农民经济不是资本主义经济。农民经济按绝大多数农户来说是小商品经济。小商品农民经济又是什么呢?它是站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间的十字路口的经济。它既可以向资本主义方面发展,象现在资本主义国家里的情形那样,也可以向社会主义方面发展,象在我们国家里,在无产阶级专政下一定要发生的情形这样。
为什么农民经济这样不稳固这样不独立呢?原因在哪里呢?◎第448页◎
原因在于农民经济散漫,无组织,依赖城市,依赖工业,依赖信用系统,依赖国家政权性质,最后还有一个大家知道的原因,即无论在物质方面,还是在文化方面,农村都是跟着城市走,而且一定是跟着城市走的。
农民经济的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就是通过农民最深刻的分化去发展,——一极是巨大的大地产,另一极是大众贫困化。这样的发展道路在资本主义国家里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农村,农民经济,是依赖城市,依赖工业,依赖城市的集中信贷和依赖政权性质的,而在城市里统治一切的却是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工业、资本主义信用系统和资本主义国家政权。
在我们国家里,城市完全是另一种面貌,工业掌握在无产阶级手里,运输业、信用系统、国家政权等等都集中在无产阶级手里,土地国有化是全国通行的法令,那么,农民经济是不是一定沿着这条道路去发展呢?当然不一定。恰恰相反,正因为城市是农村的领导者,而在我国城市里统治一切的又是掌握着国民经济全部命脉的无产阶级,所以农民经济就应当沿着另外一条道路去发展,即沿着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去发展。
这是一条什么道路呢?
这就是用各种合作社的方式使千百万农户普遍合作化的道路,把散漫的农户团结在社会主义工业周围的道路,在农民中间,起初是在农产品销售方面和农户所需要的城市产品供应方面,然后是在农业生产方面应用集体制原则的道路。
而且愈往前去,这条道路也就愈成为在无产阶级专政下不可避免的道路,因为销售方面的合作化、供应方面的合作化、最后,信贷和生产方面的合作化(农业协作社)是提高农村生活水平的唯一道路,是使广大农民群众免于贫困和破产的唯一方法。◎第449页◎
有人说,我国农民按其地位来说是非社会主义性的,因此,他们不能沿着社会主义的道路发展。农民按其地位来说是非社会主义性的,这当然是对的。但是,既然证明农村是跟着城市走的,而在城市里指挥一切的又是社会主义工业,那么这就不成其为反对农民经济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发展的论据了。在十月革命时,农民按其地位来说也是非社会主义性的,而且他们根本不想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他们当时所争取的主要是消灭地主政权,结束战争,奠定和平。可是他们当时还是跟着社会主义无产阶级走了。为什么呢?因为推翻资产阶级,由社会主义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在当时是摆脱帝国主义战争的唯一方法,是奠定和平的唯一方法。因为当时没有而且不可能有其他的方法。因为当时我们党已摸索到、寻找到一种能把农民的特殊利益(推翻地主,奠定和平)和全国共同利益(无产阶级专政)结合起来并使前者服从后者的尺度。这种尺度对于农民是可以接◎第450页◎受的,并且是有利的。因此,农民虽有其非社会主义的性质,当时还是跟着社会主义无产阶级走了。
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关于把农民引上这个建设的轨道也应当这样说。农民按其地位来说是非社会主义性的。但是,他们应当走上而且一定会走上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因为除了和无产阶级结合,除了和社会主义工业结合,除了通过农民普遍合作化把农民经济引上社会主义发展的总轨道以外,没有而且不可能有其他足以使农民免于贫困和破产的道路。
为什么非通过农民普遍合作化不可呢?
因为普遍合作化就是“我们已经找到了私人利益、私人买卖的利益与国家对这种利益的检查监督相结合的尺度,找到了使私人利益服从共同利益的尺度”(列宁),这种尺度对于农民是可以接受的,并且是有利的,这种尺度保证无产阶级有可能把基本农民群众吸引来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正因为农民通过合作社来销售自己的商品和使自己的农庄得到机器供应是有利的,正因为如此,农民应当沿着而且一定会沿着普遍合作化道路走去。
而在社会主义工业领导下实行农户普遍合作化又是什么意思呢?
这就是使小商品农民经济离开那条必然使农民大批破产的旧的资本主义道路,而过渡到新的发展道路,即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
正因为如此,我们党的当前任务就是为争取农民经济的新的发展道路而奋斗,为吸引基本农民群众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而奋斗。
因此,联共(布)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做得很正确,它决定:
“农村中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道路,就是在社会主义国营工业、国家信用机关和无产阶级所掌握的其他经济命脉的经济领导作用日益加强的条件下,吸引基本农民群众参加合作社组织,并保证这种组织循着社会主义道路发展,同时利用、克服并排挤这种组织里的资本主义成分。”(见代表大会就中央总结报告所通过的决议)
“新反对派”最严重的错误就在于他们不相信农民这条新的发展道路,看不见或不懂得这条道路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是绝对不可免的道路。而他们不懂得这一点,是因为他们不相信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能够获得胜利,不相信我国无产阶级能引导农民跟着自己走向社会主义。
因此,他们也就不懂得新经济政策的两重性,夸大新经济政策◎第451页◎的消极方面,把新经济政策解释为主要是退却。
因此,他们也就夸大我国经济中资本主义成分的作用,轻视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各个杠杆(社会主义工业、信用系统、合作社、无产阶级政权等等)的作用。
因此,他们也就不懂得我们国营工业的社会主义性质,怀疑列宁的合作社计划的正确。
因此,他们也就夸大农村中的分化,在富农面前张皇失措,轻视中农的作用,企图破坏党关于保证和中农结成巩固的联盟的政策,而且在党的农村政策问题上总是摇摆不定。
因此,他们也就不懂得党为了吸引千百万工农群众来参加工业和农业建设,参加活跃合作社和苏维埃,参加国家管理,参加反官僚主义斗争,参加为改善并改造我们国家机关的斗争所进行的巨大工作。这种工作标志着新的发展阶段,没有这种工作,任何社会主义建设都是不可思议的。
因此,他们也就在我国建设中的困难面前灰心失望,茫无所措,怀疑我国工业化的可能,悲观地胡说党在蜕化等等。
在他们那里,在资产者那里,一切事情或多或少是好的;在我们这里,在无产者这里,一切事情却或多或少是坏的;如果西方不能及时发生革命,我们的事业就要破产,——这就是“新反对派”的总论调,而这种论调在我看来是取消派的论调,但不知为了什么(大概是为了安慰自己吧)反对派竟拿它来冒充“国际主义”。
反对派说新经济政策是资本主义。季诺维也夫说新经济政策主要是退却。所有这些说法当然都是不对的。其实,新经济政策是党容许社会主义成分和资本主义成分斗争并预计社会主义成分要战胜资本主义成分的政策。其实,新经济政策只是以退却为开始,但它打算在退却过程中重新部署力量并举行进攻。其实,我们◎第452页◎已经进攻几年了,而且很有成效地进攻着:发展我们的工业,发展苏维埃商业,排挤私人资本。
可是说新经济政策是资本主义,新经济政策主要是退却,这种论点的意义是什么呢?这种论点是从什么出发的呢?
它是从一种不正确的假设出发的:我们这里现在就是在恢复资本主义,就是使资本主义“卷土重来”。正因为作这样的假设,反对派才怀疑我国工业的社会主义性质。正因为作这样的假设,反对派才在富农面前张皇失措。正因为作这样的假设,反对派才那样急急忙忙地抓住那些关于农民分化的不正确的数字。正因为作这样的假设,反对派才对于中农是我国农业中的中心人物这一点特别健忘。正因为作这样的假设,反对派才过低估计中农的比重,并怀疑列宁的合作社计划。也只有用这种假设才可以“论证”“新反对派”那种不相信农村的新的发展道路,即吸引农村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的观点。
其实,现在在我国发生的并不是恢复资本主义的单向过程,而是发展资本主义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双向过程,是社会主义成分和资本主义成分斗争的矛盾过程,是社会主义成分克服资本主义成分的过程。这无论对于以国营工业为社会主义基础的城市,或是对于以和社会主义工业相结合的群众性的合作社为社会主义发展的主要据点的农村,同样是不容置辩的。
只恢复资本主义是不可能的,这至少因为我国政权是无产阶级的政权,大工业掌握在无产阶级手里,运输业和信贷业由无产阶级国家支配着。
农村中的分化不可能象先前那样厉害,中农仍旧是基本农民群众,而富农不能再有过去那样的势力,这至少因为我国土地已经国有化并禁止买卖,而我国的商业政策、信贷政策、税收政策以及◎第453页◎合作社政策又是以限制富农的剥削企图、提高最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消除农村中的两极对立为目标的。至于我们现在和富农的斗争,不仅是按照老的路线即按照组织贫农去反对富农的路线进行,而且是按照新的路线即按照巩固无产阶级同贫农和中农群众的联盟去反对富农的路线进行,这一点我就不说了。反对派不懂得按照第二条路线去和富农作斗争的意义和作用,——这件事实再一次证实了反对派滚到农村发展的老路,滚到农村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上去了,在这条老路上,富农和贫农是农村中的主要力量,中农却“被冲刷”。
反对派援引列宁的《论粮食税》,说合作社是变相的国家资本主义,因而他们不相信可能利用合作社作为社会主义发展的主要据点。反对派在这里又犯了极大的错误。在写作《论粮食税》的1921年,这样来解释合作社是足够的,令人满意的,当时我国还没有发达的社会主义工业,当时列宁是把国家资本主义设想为我们经济工作可能的基本形式,而把合作社和国家资本主义结合起来考察的。可是,这种解释现在已经不够了,已被历史所超过了,因为从那时起,情况改变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已经发展了,国家资本主义没有培植到所预期的那种程度,而现在拥有一千万以上社员的合作社却已经开始和社会主义工业结合起来。
难道不就是这个缘故列宁才在《论粮食税》发表后两年即1923年用另一种看法考察了合作社,认为“在我国的条件下合作制往往是同社会主义完全一致的”吗?
难道不就是因为这两年内社会主义工业已经壮大,国家资本◎第454页◎主义却没有培植到应有的程度,列宁才不把合作社和国家资本主义结合起来考察,而把它和社会主义工业结合起来考察吗?
合作社的发展条件已经改变了。对合作社问题的看法也应当有所改变。
例如请看列宁的《论合作制》(1923年)那本小册子里说明这个问题的一段精辟的话吧:
“在国家资本主义下(注:黑体是我用的。——约·斯大林注),合作企业与国家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因为合作企业既是私人企业,又是集体企业。在我国现存制度下(注:黑体是我用的。——约·斯大林注),合作企业与私人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因为合作企业是集体企业,但它与社会主义企业没有区别(注:黑体是我用的。——约·斯大林注),如果它占用的土地和使用的生产资料是属于国家即属于工人阶级的。”
在这一小段引文中解决了两个大问题。第一是关于“我国现存制度”不是国家资本主义的问题。第二是关于同“我国制度”结合起来的合作企业和社会主义企业“没有区别”的问题。
我认为很难说得比这更明白了。
再看看列宁那本小册子里的另一段话吧:
“在我们看来,单是合作社的发展就等于(只有上述一点“小小的”例外)社会主义的发展,因此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
显然,《论合作制》那本小册子对于合作社已经有了新的估价,而这种新的估价是“新反对派”所不愿意承认的,是“新反对派”违反事实、违反明显的真理、违反列宁主义而绝口不谈的。
和国家资本主义结合起来的合作社是一回事,和社会主义工◎第455页◎业结合起来的合作社又是一回事。
可是决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在《论粮食税》和《论合作制》这本小册子之间隔着一道鸿沟。这当然是不正确的。例如,只要援引《论粮食税》中下面一段话就可以立刻看出《论粮食税》和《论合作制》在对合作社的估价问题上是有不可分离的联系的。请看这一段话吧:
“由租让制向社会主义过渡,是由一种大生产形式向另一种大生产形式过渡。由小业主合作社向社会主义过渡,是由小生产向大生产过渡,就是说,是比较复杂的过渡,但是它在成功时,却能包括更广大的居民群众,却能把旧的关系,社会主义以前的(注:黑体是我用的。——约·斯大林注),甚至资本主义以前的即最顽强地反抗一切’革新’的那些关系的更为深固的根拔掉。”
从这段引文可以看出,列宁远在写《论粮食税》时,即在我国还没有发达的社会主义工业时,就已经认为合作社在成功时能变为反对“社会主义以前的”关系因而也反对资本主义关系的强有力的斗争工具。我认为正是这个思想后来成了他的《论合作制》这本小册子的出发点。
可是,从这一切应当得出什么结论呢?
由此就应当得出结论:“新反对派”不是马克思主义地而是形而上学地看合作社问题的。“新反对派”不是把合作社看作和其他现象结合起来,比如说,和国家资本主义结合起来(1921年)或者和社会主义工业结合起来(1923年)的历史现象,而是把它看作一种永恒不变的东西,看作“自在之物”。
因此,反对派在合作社问题上犯了错误,因此,反对派不相信◎第456页◎农村可能经过合作社而向社会主义发展,因此,反对派滚到了老路上去,滚到了农村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上去。
“新反对派”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种实际问题上的观点大体上就是如此。
结论只有一个:反对派的路线(既然他们有路线),反对派的游移和动摇,反对派的不相信我们的事业和在困难面前张皇失措,这一切将导致向我国经济中的资本主义成分投降。
因为既然新经济政策主要是退却,既然国营工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值得怀疑,既然富农几乎万能,合作社很少有希望,中农作用日益减少,农村发展的新道路很成问题,党几乎在蜕化,而西方革命还不怎么逼近,——既然如此,反对派的武库里究竟还剩下什么呢?他们打算靠什么去对我国经济中的资本主义成分进行斗争呢?单靠一套《时代哲学》(注:《时代哲学》是格·叶·季诺维也夫在1925年写的一篇文章的标题。斯大林对该文的批评。)是不能作战的。
很明显,“新反对派”的武库,如果它还可以称为武库的话,也是不值得羡慕的。这个武库不是为了进行斗争,更不是为了取得胜利的。
很明显,党如果靠这样一个武库去作战,它“一下子”就会断送自己,——它只好向我国经济中的资本主义成分投降。
因此,党的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做得完全正确,它决定:“为苏联社会主义建设胜利而奋斗是我们党的基本任务”;解决这个任务所必需的条件之一就是“反对那种不相信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态度,反对那种把我们的’彻底社会主义式的’(列宁)企业看作国家资本主义企业的企图”;“这种思潮使群众不能自觉地对待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社会主义工业建设,所以只能阻碍经济中的社会主义成分的增长,而帮助私人资本来和社会主义经济成分作斗争”;“因此,代表大会认为必须进行广泛的教育工作去克服这种对◎第457页◎列宁主义的曲解”。(见就联共(布)中央总结报告所通过的决议)
联共(布)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历史意义就在于它彻底揭露了“新反对派”的错误,屏弃了“新反对派”的不相信的态度和悲泣,明确地指出了进一步为社会主义而斗争的道路,给党指出了胜利的前途,因而用对社会主义建设必获胜利的坚强信念武装了无产阶级。
1926年1月25日
1926年印成单行本选自《斯大林全集》第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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