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11月25日在全苏苏维埃第八次非常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注:全苏苏维埃第八次非常代表大会于1936年11月25日—12月5日在莫斯科举行。这次大会是为了审查和批准苏联新宪法而召开的。大会在12月5日通过了新的苏联宪法,并委托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根据新宪法制定和批准选举条例,确定苏联最高苏维埃的选举日期。大会宣布12月5日为全民的节日——宪法日。)
(斯大林同志一走上讲台,全场就长时间热烈欢呼。全场起立。场内到处高喊:“斯大林同志乌拉!”“斯大林同志万岁!”“伟大的斯大林万岁!”“伟大的天才斯大林同志乌拉!”“万岁!”“红色战线!”“光荣属于斯大林同志!”)
一 宪法委员会的成立及其任务
同志们!
大家知道,提出宪法草案来给这次代表大会审核的宪法委员会,是根据苏联苏维埃第七次代表大会的特别决议成立的。这个决议在1935年2月6日通过,决议说:
“1.按以下方针修改苏联宪法:
(一)使选举制更加民主化——用平等的选举来代替不完全平等的选举,用直接的选举来代替多级的选举,用不记名的选举来代替记名的选举;
(二)更准确地规定宪法的社会经济基础——使宪法适合苏联目前的阶级力量对比(新的社会主义工业已经建立,富农已被粉碎,集体农庄制度取得◎第390页◎了胜利,社会主义所有制已经确立而成为苏联社会的基础,等等)。
2.建议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选出宪法委员会,委托宪法委员会根据第一项规定的原则起草宪法的修改草案,然后提交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批准。
3.苏联苏维埃政权机关下届选举,应根据新选举制举行。”
这是1935年2月6日的事。在通过这个决议的第二天,即1935年2月7日,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举行了第一次会议,并为执行苏联苏维埃第七次代表大会决议而成立了由三十一人组成的宪法委员会。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责成宪法委员会起草苏联宪法的修改草案。
这就是宪法委员会开展工作所必须遵循的正式依据和苏联最高机关的指示。
因此,宪法委员会修改1924年通过的现行宪法,应当估计到从1924年到现在苏联生活中取得的走向社会主义的一切进展。
二 1924—1936年在苏联生活中发生的变化
在1924—1936年这一时期内,苏联生活中发生的哪些变化须要宪法委员会在宪法草案中反映出来呢?
这些变化的实质何在呢?
我们在1924年的情形怎样呢?
这是新经济政策第一个时期,当时,苏维埃政权在尽一切力量发展社会主义的条件下,容许资本主义在某种程度上活跃,打算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经济体系的竞赛过程中,造成社会主义◎第391页◎体系对资本主义体系的优势。当时的任务是要在这一竞赛过程中巩固社会主义的阵地,消灭资本主义分子,完成作为国民经济基本体系的社会主义体系的胜利。
当时,我国工业,特别是重工业的状况很不好。固然,它在慢慢恢复起来,可是生产量远未达到战前水平。它建立在落后的贫乏的旧技术的基础上。当然,它是向社会主义方面发展的。我国工业中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约占百分之八十。可是,资本主义成分在工业中占的比重,毕竟还不少于百分之二十。
当时,我国的农业更不成样子。固然,地主阶级已被消灭,可是,农业资本家阶级,即富农阶级,还有相当大的力量。整个说来,农业好象是无数用中世纪落后技术经营的个体小农户形成的汪洋大海,而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就象是这个大海中的一些零星岛屿,老实说,它们当时在我们国民经济中还没有什么重大的意义。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力量薄弱,而富农却还有力量。我们当时还没有说消灭富农,而是说限制富农。
国内商品流转的情况也是这样。在商品流转方面,社会主义成分只占约百分之五十至六十,而其余的地盘还被商人、投机者和其他私人占据着。
1924年我国的经济状况就是这样。
我们现在1936年的情形又是怎样呢?
如果说当时我们是处在新经济政策第一个时期,新经济政策开始的时期,资本主义在某种程度上活跃的时期,那么现在我们是处在新经济政策最后一个时期,新经济政策终结的时期,资本主义在国民经济所有部门中完全消灭的时期。
首先来看我国的工业。我国工业在这个时期已经发展成为巨大的力量。现在已经不能说它是力量薄弱和技术设备不好的工业◎第392页◎了。恰巧相反,它现在建立在丰富的现代新技术的基础上,十分发达的重工业以及更发达的机器制造业的基础上。而最主要的,就是资本主义已经从我国工业范围中完全驱逐出去了,社会主义的生产形式现在是在我国工业中独占统治的体系。我国目前社会主义工业按产量来说已超过战前工业六倍多这一事实,是不能看作一件小事的。
在农业方面,我们现在已经不是处于无数技术落后的个体小农户形成的、富农到处横行的汪洋大海中,而是有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机械化的、用新技术武装起来的生产,即无所不包的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体系。大家知道,在农业中,富农已被消灭,而用中世纪落后技术经营的个体小农经济成分只占很小的地位,它在农业中所占的比重,从播种面积来看,至多不过百分之二至三。不能不指出一件事实,就是集体农庄现在已经有了三十一万六千台拖拉机,共五百七十万马力,而同国营农场合起来计算,已有四十多万台拖拉机,共七百五十八万马力。
至于国内商品流转,商人和投机者已经被我们从这方面完全驱逐出去了。现在全部商品流转都已掌握在国家、合作社和集体农庄手中。新的苏维埃的商业,没有投机者参加的商业,没有资本家参加的商业,已经产生而且发展了。
因此,社会主义体系在国民经济一切部门中的完全胜利,现在已经是事实了。
而这说明什么呢?
这就是说,人剥削人的现象已被铲除和消灭,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已经确立而成为我们苏联社会不可动摇的基础。(长时间鼓掌)
由于苏联国民经济方面发生了这一切变化,我们现在有了新◎第393页◎的社会主义的经济,这个经济不会有危机和失业,不会有贫困和破产,而公民们有一切可能享受富裕的有文化的生活。
1924—1936年这一时期在我国经济方面所发生的变化,大体上就是如此。
由于苏联经济方面发生了这些变化,我国社会的阶级结构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
大家知道,地主阶级已经因国内战争胜利结束而完全消灭了。其他剥削阶级也遭到了与地主阶级同样的命运。在工业方面已经没有资本家阶级了。在农业方面已经没有富农阶级了。在商品流转方面已经没有商人和投机者了。因而,所有的剥削阶级都消灭了。
剩下了工人阶级。
剩下了农民阶级。
剩下了知识分子。
可是,如果以为这些社会集团在这一时期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如果以为他们还是象在譬如说资本主义时期一样,那就错了。
例如拿苏联工人阶级来说。人们往往照旧叫它无产阶级。但什么是无产阶级呢?无产阶级就是,在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属于资本家、资本家阶级剥削无产阶级的经济制度下被剥夺了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的阶级。无产阶级就是被资本家剥削的阶级。而在我国,大家知道,资本家阶级已被消灭,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已从资本家手中夺来,交给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力量的国家。因而,已经没有能够剥削工人阶级的资本家阶级了。因而,我国工人阶级不仅没有被剥夺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反而是同全体人民一起占有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既然它占有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而资本家阶级已被消灭,那么任何剥削工人阶级的可能都完全铲除了。◎第394页◎既然如此,难道还可以把我国工人阶级叫做无产阶级吗?当然不可以。马克思说:无产阶级要解放自己,就必须粉碎资本家阶级,从资本家手中夺取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把产生无产阶级的生产条件消灭。可以说苏联工人阶级已经实现了解放自己的这些条件吗?绝对可以,而且应当这样说。这说明什么呢?这就是说,苏联无产阶级已经变成完全新的阶级,已经变成消灭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确立了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引导着苏联社会向共产主义前进的苏联工人阶级。
由此可见,苏联工人阶级是完全新的、摆脱了剥削的工人阶级,这样的工人阶级是人类历史上还从来没有过的。
现在我们来谈农民问题。人们通常都说,农民是小生产者阶级,它的成员好象一盘散沙,分布在全国的地面上,各人单独地在自己的小经济范围内用落后的技术埋头种地,他们是私有制的奴隶,是遭到地主、富农、商人、投机者、高利贷者等等肆意的剥削的。的确,资本主义国家里的农民,就其基本群众来说,正是这样的阶级。能不能说我国现在的农民,苏联农民,就其大多数而言,是与这样的农民相象的呢?当然不可以这样说。这样的农民在我国已经没有了。我们苏联的农民是完全新的农民。在我国已没有能够剥削农民的地主、富农、商人和高利贷者了。所以,我国农民是摆脱了剥削的农民。其次,我们苏联的农民,绝大多数都是集体农庄农民,就是说,他们的工作和财产不是建立在个体劳动和落后技术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集体劳动和现代技术的基础上的。最后,我国农民的经济基础不是私人所有制,而是在集体劳动基础上成长起来的集体所有制。
由此可见,苏联农民是完全新的农民,这样的农民是人类历史上还从来没有过的。◎第395页◎
最后,我们来说知识分子问题,来说工程技术人员、文化工作者以及所有职员等等的问题。在过去这一时期中,我国知识分子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已经不是那种旧的顽固的知识分子,那种企图使自己超脱各阶级,而实际上大多数都是为地主资本家服务的知识分子了。我们苏联的知识分子,是同工人阶级和农民骨肉相连的完全新的知识分子。首先,知识分子的成分改变了。在我们苏联的知识分子中,贵族和资产阶级出身的人所占的百分数很小。苏联知识分子百分之八十至九十都是工人阶级、农民和其他劳动者阶层出身的。而且,知识分子活动的性质也改变了。从前,他们一定为富人阶级服务,因为当时没有别的出路。现在,他们一定为人民服务,因为剥削阶级已经不存在了。正因为如此,他们现在是苏联社会中享有平等权利的成员,在这里,他们同工农并肩前进,建设无阶级的社会主义新社会。
由此可见,这是完全新的劳动知识分子,这样的知识分子是地球上任何国家都没有的。
这就是过去这一时期苏联社会的阶级结构方面发生的变化。
这些变化说明什么呢?
第一,这些变化说明,工人阶级和农民之间以及这两个阶级和知识分子之间的界线正在消除,而从前的阶级特殊性也在消失。这就是说,这些社会集团间的距离正在日益缩小。
第二,这些变化说明,这些社会集团间的经济矛盾在缩小,在消失。
最后,这些变化说明,这些社会集团间的政治矛盾也在缩小,也在消失。
这就是苏联阶级结构方面的变化。
关于苏联社会生活变化的情形,如果不说一说还有一方面的◎第396页◎变化,那是不完全的。我指的是苏联民族相互关系的方面。大家知道,苏联约有六十个民族和民族集团。苏维埃国家是多民族的国家。因此很明显,苏联各族人民的相互关系问题,对我们不能不具有头等的意义。
大家知道,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是1922年在苏联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注:苏联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22年12月30日在莫斯科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共二千二百一十五名,其中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代表一千七百二十七名,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代表三百六十四名,南高加索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代表九十一名,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代表三十三名。大会选举列宁为名誉主席(他因病未能出席),米·伊·加里宁为主席。斯大林在大会上作了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成立的报告。大会批准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成立的宣言和条约,宣布莫斯科为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首都,并选出了苏联中央执行委员会。)上成立的。它是根据苏联各族人民平等和自愿的原则组成的。1924年通过的现行宪法,是苏联第一个宪法。那时,各族人民间的关系还没有得到应有的调整,对大俄罗斯人的不信任心理的残余还没有消失,离心力还继续发生作用。当时必须在这种条件下,在经济、政治和军事互助的基础上调整各族人民的兄弟合作关系,把他们联合成一个联盟制的多民族国家。苏维埃政权不能不看到这项事业的困难。它看到了资产阶级国家建立多民族国家的失败经验。它看到了旧奥匈帝国瓦解的经验,但它毕竟进行了创立多民族国家的实验,因为它知道,在社会主义基础上产生的多民族国家,一定能够经得住所有一切考验。
从那时起,已经有十四年了。为了审查这一实验,这样一个时期已经足够长了。结果怎样呢?过去这一时期,毫无疑义地证明: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建立多民族国家的实验,是完全成功了。这是列宁的民族政策取得的毫无疑义的胜利。(长时间鼓掌)
为什么会有这个胜利呢?
制造民族纠纷的主要势力即剥削阶级已不存在,培植民族互不信任心理和燃起民族主义狂热的剥削制度已不存在,反对一切奴役而忠实地实现国际主义思想的工人阶级已经掌握了政权,各族人民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一切方面已经切实实行互助,最后,苏联各族人民的民族文化,即民族形式和社会主义内容的文化,已经有了蓬勃的发展,——所有这些因素以及诸如此类的因素,导致苏联◎第397页◎各族人民的面貌发生根本改变,他们中间互不信任的心理已经消失,而相互友爱的感情已经发展,因而建立了各族人民在统一的联盟国家体系中真正兄弟合作的关系。
因此,我们现在有了完全形成的、经住了一切考验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个国家的巩固,是世界上任何一洲的任何一个单民族国家都比不上的。(热烈鼓掌)
这就是过去这一时期苏联各民族相互关系方面发生的变化。
这就是1924—1936年这一时期在苏联经济生活和社会政治生活方面发生的各种变化的总结。
三 宪法草案的基本特点
苏联生活中发生的这一切变化,在新宪法草案中得到了什么反映呢?
换句话说,提交这次代表大会审核的宪法草案的基本特点是什么呢?
宪法委员会受委托修改1924年宪法的条文。宪法委员会工作的结果,产生了宪法的新条文,即苏联新宪法草案。宪法委员会起草新宪法草案时是从宪法不应该同纲领混淆这一点出发的。这就是说,纲领和宪法有重大的差别。纲领上说的是还没有的东西,是要在将来获得和争取到的东西,相反,宪法上应当说的是已经有的东西,是现在已经获得和已经争取到的东西。纲领主要是说将来,宪法却是说现在。
让我们举两个例子来说吧。◎第398页◎
我们苏联社会已经做到在基本上实现了社会主义,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者又称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的制度。这就是说,我们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长时间鼓掌)大家知道,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基本原则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这一公式。我们的宪法是不是应当反映社会主义已经争取到了这一事实呢?我们的宪法是不是应当以社会主义已经争取到了这一事实为基础呢?完全应当。其所以应当,是因为社会主义在苏联是已经获得和争取到了的东西。
可是,苏联社会还没有实现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公式作为通行的原则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虽然它把将来实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作为自己的目的。我们的宪法是不是能以现在还没有、还应当争取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为基础呢?当然不能,因为共产主义高级阶段是苏联还没有实现而应当在将来实现的东西。如果不愿意使宪法变成纲领或关于将来的成就的宣言,那就不能这样做。
这就是我们的宪法在当前历史时期的范围。
这样,新宪法草案是已经走过的道路的总结,是已经取得的成就的总结。所以,它是把事实上已经获得和争取到的东西登记下来,用立法程序固定下来。(热烈鼓掌)
这就是苏联新宪法草案的第一个特点。
其次,各资产阶级国家的宪法,通常是以资本主义制度不可动摇这一信念为出发点的。这些宪法的主要基础是资本主义的原则,是资本主义的基本准则:对土地、森林、工厂以及其他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人对人的剥削,以及剥削者和被剥削者的存在;在社会的一个极端是多数劳动者受冻挨饿,而在另一个极端是少◎第399页◎数不劳而获的人奢侈挥霍;以及其他等等。各资产阶级国家的宪法,就是以资本主义的这种准则为依据的。它们反映这些准则,用立法程序把这些准则固定下来。
和资产阶级国家的宪法不同,苏联新宪法草案的出发点是资本主义制度在苏联已被消灭这一事实,是社会主义制度在苏联已经胜利这一事实。苏联新宪法草案的主要基础是社会主义的原则,是已经争取到和已经实现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准则:对土地、森林、工厂以及其他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消灭;多数人贫困和少数人奢侈现象的消灭;失业的消灭;劳动是每个有工作能力的公民按“不劳动者不得食”这一公式履行的义务和光荣职责。劳动权,即每个公民有得到有保障的工作的权利;休息权;受教育权;以及其他等等。新宪法草案就是以社会主义的这些准则为依据的。它反映这些准则,用立法程序把这些准则固定下来。
这就是新宪法草案的第二个特点。
再其次,资产阶级宪法暗中从以下的前提出发:社会是由彼此对抗的阶级,即占有财富的阶级和没有财富的阶级组成的;无论哪一个党执政,对社会的国家领导权(专政)都应当属于资产阶级;宪法所以需要,是为了把合乎有产阶级愿望并有利于有产阶级的社会秩序固定下来。
和资产阶级宪法不同,苏联新宪法草案所依据的是:社会上已经不再存在彼此对抗的阶级;社会是由工人和农民这两个互相友爱的阶级组成的;执政的正是这两个劳动阶级;对社会的国家领导权(专政)属于工人阶级这个社会的先进阶级;宪法所以需要,是为了把合乎劳动者愿望并有利于劳动者的社会秩序固定下来。
这就是新宪法草案的第三个特点。◎第400页◎
再其次,资产阶级宪法暗中从以下的前提出发:各民族和种族彼此不能平等;有享受完备权利的民族,也有享受不完备权利的民族;此外,还有第三种民族或种族,例如殖民地的民族或种族,他们享受的权利要比享受不完备权利的民族更少。这就是说,所有这些宪法基本上是民族主义的宪法,即统治民族的宪法。
和资产阶级宪法不同,苏联新宪法草案具有深刻的国际主义性质。它的出发点是,一切民族和种族权利平等。它的出发点是,各民族和种族在肤色或语言、在文化水平或国家发展水平方面的区别,以及其他任何区别,都不能成为替民族不平等现象辩护的根据。它的出发点是,一切民族和种族,不管它们过去和现在的状况如何,不管它们强或弱,都应当在社会一切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国家生活和文化生活方面享受同等的权利。
这就是新宪法草案的第四个特点。
新宪法草案的第五个特点,就是它的彻底的信守不移的民主主义。从民主主义的观点来看,各资产阶级宪法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宪法直接否认公民有平等的权利和民主自由,或在事实上把它们化为乌有。另一类宪法很乐意地接受、甚至标榜民主原则,但同时加上许多附带条件和限制,而使民主权利和自由残缺不全。它们说一切公民都有平等选举权,但同时又用居住期限、教育程度以至财产资格来加以限制。它们说公民有平等权利,但同时又加上附带条件,把妇女或一部分妇女除外。如此等等。
苏联新宪法草案的特点,就在于它完全没有这类附带条件和限制。它根本不分什么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认为所有公民都是积极的。它不承认男性和女性、“定居者”和“暂居者”、有产者和无产者、受过教育者和未受过教育者有权利上的差别,认为所有公民都有平等的权利。决定每个公民在社会上的地位的,不是财产状◎第401页◎况,不是民族出身,不是性别,不是职位,而是个人的能力和个人的劳动。
最后,新宪法草案还有一个特点。资产阶级的宪法通常限于规定公民的形式权利,而不注意实现这些权利的条件,实现这些权利的可能,实现这些权利的手段。它们空谈公民平等,可是忘记了,既然资本家和地主在社会上有财富和政治势力,而工人和农民却没有财富和政治势力,既然资本家和地主是剥削者,而工人和农民是被剥削者,那么厂主同工人、地主同农民,就不能有真正的平等。又如,它们空谈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出版自由,可是忘记了,既然工人阶级不可能拥有适当的会场、良好的印刷厂、充分的印刷纸张等等,那么这些自由对于工人阶级就会变成空话。
新宪法草案的特点,就在于它不限于规定公民的形式权利,而把重点放在保障这些权利的问题上,放在实现这些权利的手段的问题上。它不是简单地宣布公民权利平等,而且用立法程序把剥削制度已被消灭的事实固定下来,把公民已经摆脱任何剥削的事实固定下来,以保障公民权利平等。它不是简单地宣布劳动权,而且用立法程序把苏联社会没有危机的事实、把失业已被消灭的事实固定下来,以保证劳动权。它不是简单地宣布民主自由,而且按立法程序,用一定的物质手段来保证这些自由。因此,很明显,新宪法草案的民主主义,并不是“通常的”“公认的”一般民主主义,而是社会主义的民主主义。
这就是苏联新宪法草案的各个基本特点。
这就是1924—1936年这一时期苏联经济和社会政治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变化和进展在新宪法草案上的反映。◎第402页◎
四 资产阶级对宪法草案的批评
现在来说一说资产阶级对宪法草案的批评。
外国资产阶级报刊怎样对待宪法草案的问题,当然是很有意思的。由于外国报刊反映各资产阶级国家里各阶层居民的舆论,所以我们不能不来说一说这些报刊对宪法草案的批评。
从外国报刊对我国宪法草案的最初反应看,它们有一种不理睬这个草案的倾向。这里我指的是最反动的法西斯报刊。这种批评家认为最好是干脆不理睬宪法草案,似乎天地间根本没有过、根本就没有这个宪法草案。也许有人说,不理睬不是批评。但这是不对的。不理睬作为一种特别的藐视办法,也是一种批评方式,固然是愚蠢可笑的,但毕竟是一种批评方式。(全场大笑,鼓掌)可是,他们采取隐瞒手段,并没有发生效果。最后,他们不得不揭开盖子,告诉世界说,真痛心,苏联宪法草案毕竟存在,不仅存在,而且已经开始发生蛊惑人心的影响。不这样做是不可能的,因为世界上总还有舆论,有读者,有活人,他们想知道事实的真相,要长期硬是欺骗这些人是绝不可能的。靠欺骗是走不多远的……
第二种批评家承认宪法草案确实存在于天地间,但是他们认为这个宪法草案没有多大意思,因为它事实上不是宪法草案,而是一纸空文,是用来玩弄某种手腕和欺骗人们的空洞诺言。同时他们又说,而且苏联也不能拟出较好的草案,因为苏联根本就不是一个国家,而不过是一个地理概念,(全场大笑)既然苏联不是一个国家,那么它的宪法也就不能是真正的宪法。这种批评家的典型代◎第403页◎表,说来奇怪,就是德国半官方杂志《德意志外交政治通讯》。该杂志公然说:苏联宪法草案是空洞的诺言,是欺骗,是“波将金的村落”(注:“波将金的村落”是指装饰门面借以骗人的东西。格·亚·波将金是沙皇俄国的将军、叶卡特林娜二世的宠臣,1783年策划把克里木并入俄罗斯,因此被授予塔夫利达公爵的封号。据传说,1787年他陪同叶卡特林娜二世南巡时,为了向女皇显示新兼并的克里木的繁荣,在沿途修建了许多假的居民点、粮仓、堡垒等物。)。它毫不犹豫地宣称:苏联不是一个国家,苏联“不过是一个确定的地理概念”,(全场大笑)所以苏联宪法也就不能认为是真正的宪法。
对于这种所谓批评家可以说些什么呢?
俄国伟大作家谢德林在他的一篇寓言故事(注:指米·叶·萨尔蒂科夫-谢德林的《一位励精图治的长官怎样因为热心害得上司发愁的故事》。——编者注)中,描写了一个刚愎自用,十分狭隘、迟钝,可是非常自信和尽职的官僚的典型。这个官僚在他“管辖的”地区杀了成千累万的居民,烧毁了几十座城市,建立了“秩序和安宁”以后,眺望四周,忽然在天边看见了一个美国,这个国家固然不很著名,但那里却有着诱惑人心的自由,用另一种方法管理国家。这个官僚一看见美国,就气愤地说:这是个什么国◎第404页◎家,它是从哪里来的,它有什么理由存在呢?(全场大笑,鼓掌)当然,它是在几世纪以前偶然被人打开的,可是难道不能又把它封起来,使它完全无声无臭吗?(全场大笑)他说罢这一番话,就作了批示:“把美国重新封起来!”(全场大笑)
我觉得,《德意志外交政治通讯》杂志的那些老爷,同谢德林的寓言中的官僚一模一样。(全场大笑,鼓掌赞同)苏联早已成了这些老爷的眼中钉。苏联象灯塔一样屹立着已经有十九年了,它用解放的精神感染全世界工人阶级,使工人阶级的敌人气得发狂。而它,这个苏联,却不仅存在,而且日益成长,不仅日益成长,而且日益繁荣,不仅日益繁荣,而且制定了新宪法草案,制定了使各被压迫阶级精神焕发、满怀新希望的草案。(鼓掌)既然如此,德国半官方杂志的老爷们又怎能不气愤呢?他们大声叫喊:这是个什么国家,它有什么理由存在呢,(全场大笑)如果它是1917年10月打开的,那为什么不可以又把它封起来,使它完全无声无臭呢?说罢这一番话,就作了批示:把苏联重新封起来,并当众宣布苏联这个国家不存在,说苏联不过是一个简单的地理概念而已!(全场大笑)
谢德林的寓言中的官僚虽然十分迟钝,可是他写下把美国重新封起来的批示时,总还表现出一点了解实情的能力,因为他立刻自言自语地说:“但也许这是不能由我作主的吧。”(欢笑声大起,热烈鼓掌)我可不知道,德国半官方杂志的老爷们是否有充分的智力猜想到,他们在纸上当然能够“封闭”这个或那个国家,可是如果认真来说,那么“这是不能由他们作主的”……(欢笑声大起,热烈鼓掌)
至于说苏联宪法好象是空洞的诺言,好象是“波将金的村落”等等,那我就要援引一系列确定不移的、无须证明的事实。
在1917年,苏联各族人民推翻资产阶级而建立了无产阶级专政,建立了苏维埃政权。这是事实,而不是诺言。
其次,苏维埃政权消灭了地主阶级,把从前属于地主、官府和寺院的一亿五千多万公顷土地交给了农民,而从前属于农民的土地不在内。这是事实,而不是诺言。
其次,苏维埃政权剥夺了资本家阶级,没收了他们的银行、工厂、铁路以及其他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宣布这些东西为社会主义财产,派工人阶级的优秀人物领导这些企业。这是事实,而不是诺言。(长时间鼓掌)
其次,苏维埃政权按社会主义的新原则、在新的技术基础上组织了工业和农业,取得了这样的成绩:现在苏联的农业产量比战前增加了百分之五十,工业产量比战前增加了六倍,而国民收入则比战前增加了三倍。所有这些都是事实,而不是诺言。(长时间鼓掌)◎第405页◎
其次,苏维埃政权消灭了失业,实现了劳动权、休息权、受教育权,保证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有良好的物质条件和文化条件,保证普遍、直接、平等和不记名投票的选举制能够实行。所有这些都是事实,而不是诺言。(长时间鼓掌)
最后,苏联制定了新宪法草案,这个草案不是诺言,而是把这些大家都知道的事实登记下来,用立法程序固定下来,把已经取得和争取到的东西登记下来,用立法程序固定下来。
既然如此,德国半官方杂志的老爷们关于“波将金的村落”的废话,如果不是为了对人民隐瞒苏联真相,使人民陷入迷途,欺骗人民,试问又是为了什么呢。
事实就是如此。而事实正象俗话所说的那样,是改变不了的。德国半官方杂志的老爷们也许会说,那就该事实倒霉。(全场大笑)可是,那时就可以用俄国一句著名的谚语来回答他们:“对愚蠢的人讲法律是没有用的。”(欢笑,长时间鼓掌)
第三种批评家不反对承认宪法草案有相当多的优点,他们认为这个草案是一种好现象,但看来很怀疑草案中许多条文能够实现,因为他们确信这些条文根本无法实现,只是纸上空文。如果说得客气一点,这就是怀疑论者。这种怀疑论者是各国都有的。
应当说,我们并不是第一次遇到他们。当1917年布尔什维克夺取政权的时候,怀疑论者就说过:布尔什维克也许不是坏人,但掌握政权这件事他们是办不好的,他们一定会失败。可是事实上失败了的不是布尔什维克,而是怀疑论者。
在国内战争和外国武装干涉时期,这种怀疑论者就说过:苏维埃政权当然是不坏的东西,但是邓尼金和高尔察克,又加上外国人,大概会战胜这个政权的。可是事实上怀疑论者就在这一点上也失算了。◎第406页◎
在苏维埃政权公布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时候,怀疑论者又跑出来说:五年计划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是未必能实现,五年计划的事布尔什维克大概是搞不成的。但事实又证明怀疑论者倒霉:五年计划在四年内完成了。
关于新宪法草案以及怀疑论者对这一草案的批评也是这样。草案一公布,这种批评家就又跑出来发表他们那一套悲观的怀疑论,说宪法中有些条文未必能实现。毫无疑问,怀疑论者现在这一次,也会象他们过去屡次失败了那样遭到失败。
第四种批评家攻击新宪法草案,认为这个草案是“向右转”,是“放弃无产阶级专政”,是“取消布尔什维克制度”。他们用各种腔调说:“布尔什维克向右转了,这是事实。”在这方面特别卖力气的,是某些波兰报纸和一部分美国报纸。
对于这些所谓批评家可以说些什么呢?
如果扩大工人阶级专政的基础,使专政变成对社会实行国家领导的更灵活、因而也更强大的体系这一点,竟被他们解释成不是加强工人阶级专政,而是削弱这个专政,甚至放弃这个专政,那就可以问一问,这些老爷一般是不是知道什么是工人阶级专政呢?
如果用立法程序把社会主义的胜利固定下来,用立法程序把工业化、集体化和民主化的成就固定下来这一点,在他们看来竟是“向右转”,那就可以问一问,这些老爷究竟知道不知道,左和右的区别是什么?(全场大笑,鼓掌)
毫无疑问,这些老爷在批评宪法草案时头脑完全混乱了;既然他们头脑混乱了,就把左右都弄错了。
说到这里,不禁会想起果戈理的《死魂灵》中的一个地主家里的“娃儿”彼拉格娅来。果戈理描写说,这个“娃儿”有一次替乞乞科夫的马车夫绥里方带路,但她因为不会分辨向左向右,脑筋乱◎第407页◎了,结果弄得很窘。应当承认,波兰报纸的批评家虽然十分自负,但是他们的理解程度却与《死魂灵》中地主家里的“娃儿”彼拉格娅相差不远。(鼓掌)你们记得,马车夫绥里方因为彼拉格娅分不清左右,认为必须斥责她,于是对她说:“阿唷!你这泥腿……连左右也分不清。”我觉得也应当这样斥责这些倒霉的批评家,对他们说:阿唷,你们这班蹩脚的批评家……连左右也分不清。(长时间鼓掌)
最后,还有一种批评家。如果上面那种批评家责备宪法草案是放弃工人阶级专政,那么恰巧相反,这一种批评家责备宪法草案丝毫没有改变苏联现状,没有触动工人阶级专政,没有容许政党自由,而保留了苏联共产党现在的领导地位。同时,这一种批评家认为在苏联没有政党自由,就是违反民主主义原则的标志。
我应当承认,新宪法草案确实保留了工人阶级专政制度,同样也毫无变动地保留了苏联共产党现在的领导地位。(热烈鼓掌)如果可敬的批评家认为这是宪法草案的缺点,那就只能对此感到遗憾。我们布尔什维克却认为这是宪法草案的优点。(热烈鼓掌)
至于说到各种政党存在的自由,那么在我们这里却持有略为不同的观点。党是阶级的一部分,是阶级的先进部分。几个党,也就是政党自由,只有在有利益敌对而不可调和的对抗阶级的社会里,譬如说,在有资本家和工人、有地主和农民、有富农和贫农等等的社会里,才会存在。可是,在苏联已经没有资本家、地主、富农等等阶级了。在苏联只有两个阶级,即工人和农民,这两个阶级的利益不仅不彼此敌对,相反地,是互相友爱的。所以,在苏联也就没有几个政党存在的基础,也就是说没有这些政党自由的基础。在苏联只有一个党,即共产党存在的基础。在苏联只有一个党可以存在,这就是勇敢和彻底保护工农利益的共产党。它对这两个阶级的利益保护得不坏,这大概不能有任何怀疑吧。(热烈鼓掌)◎第408页◎
人们谈论民主,但什么是民主呢?民主在有对抗阶级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归根到底是给有势力的人享受的民主,是给有财产的少数人享受的民主。相反地,民主在苏联却是给劳动者享受的民主,也就是说给所有的人享受的民主。由此可见,违反民主主义原则的不是苏联新宪法草案,而是资产阶级的宪法。正因为如此,我认为苏联宪法是世界上唯一彻底民主的宪法。
资产阶级对苏联新宪法草案的批评就是如此。
五 对宪法草案的修改和补充意见
现在,我们来谈公民们在全民讨论宪法草案时提出的对宪法草案的修改和补充意见。
大家知道,在全民讨论宪法草案时提出了相当多修改和补充的意见。所有这些意见,都在苏联报刊上公布了。因为这些修改意见的内容很不相同,价值也不一样,所以我认为应当把它们分为三类。
第一类修改意见的特点,就在于它们说的不是宪法问题,而是将来立法机关的日常立◎第409页◎法工作问题。关于保险事业的个别问题,关于集体农庄建设的某些问题,关于工业建设的某些问题,关于财政的问题,——这就是第一类修改意见提到的问题。提出这些修改意见的人,大概没有弄懂宪法问题和日常立法问题的区别。正因为如此,他们竭力要把尽可能多的法律塞到宪法里去,简直要把宪法变成一部法律汇编。可是,宪法并不是法律汇编。宪法是根本法,而且仅仅是根本法。宪法并不排除将来立法机关的日常立法工作,而要求有这种工作。宪法给这种机关将来的立法工作以法律基础。这一类修改和补充的意见既然与宪法没有直接关系,所以我认为应当把它们交到我国将来的立法机关去。
应当归入第二类的修改和补充意见,企图把历史资料的成分,或者关于苏维埃政权现在还没有取得而将来应当取得的成就的宣言成分,载入宪法。要在宪法内指出党、工人阶级以及全体劳动群众多年来在为社会主义胜利的斗争中克服了哪些困难,要在宪法内说明苏维埃运动的最终目的是建成完全的共产主义社会,——这就是这一类修改意见用各种不同的说法提到的问题。我认为这一类修改和补充的意见和宪法没有直接关系,所以也应当不采纳。宪法是把已经取得、已有保障的成果登记下来,用立法程序固定下来。如果我们不愿意曲解宪法的这一基本性质,我们就不应当使宪法通篇都是关于以往历史的资料,或关于苏联劳动群众将来成就的宣言。这些事情,我们可以用其他方式和其他文件去说。
最后,应当归入第三类的是和宪法草案有直接关系的修改和补充意见。
这一类修改意见中有一大部分是属于文字上修改性质的。因此,可以把它们交给本届代表大会审定委员会,——我想代表大会一定会成立这样一个委员会,委托它来最后审定新宪法全文的。
至于第三类修改意见中其余的一部分,因为它们有比较实质性的意义,所以我认为必须在这里说一说。
(1)首先谈一谈对宪法草案第一条的修改意见。共有四个修改意见。第一个意见主张用“劳动者国家”几字来代替“工农国家”。另一个意见主张把“工农国家”改为“工农和劳动知识分子的国家”。第三个意见主张用“苏联境内所有种族和民族的国家”来代替“工农国家”。第四个意见主张用“集体农庄庄员”或“社会主◎第410页◎义农业劳动者”来代替“农”字。
是否应当采纳这些修改意见呢?我认为不应当。
宪法草案第一条说明的是什么呢?它说明苏联社会的阶级成分。我们马克思主义者在宪法内是不是可以不提到我国社会的阶级成分问题呢?不可以。大家知道,苏联社会是由两个阶级,即工人和农民组成的。宪法草案第一条说的正是这一点。所以,宪法草案第一条正确地反映了我国社会的阶级成分。也许有人会问:那么劳动知识分子呢?知识分子从来不是一个阶级,而且也不能是一个阶级,——它过去是、而且现在还是由社会各阶级出身的人组成的一个阶层。从前,知识分子是出身于贵族和资产阶级的,有一部分是农民出身,而工人出身的是极少数。而在我们苏维埃时代,知识分子主要是工农出身的。可是,不管它的出身如何,不管它的性质怎样,它还是一个阶层而不是阶级。
这种情形会不会损害劳动知识分子的权利呢?一点也不会!宪法草案第一条所说的并不是苏联社会各阶层的权利,而是这个社会的阶级成分。苏联社会各阶层的权利,其中包括劳动知识分子的权利,主要在宪法草案第十、第十一两章内说明了。从这两章内可以清楚地看到,工人、农民和劳动知识分子,在全国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生活各方面,都享有完全平等的权利。所以,关于劳动知识分子的权利会受损害,是根本谈不到的。
关于苏联各民族和种族也是这样。在宪法草案第二章内已经写明,苏联是享有平等权利的各民族的自由联盟。是不是需要在说明苏联社会阶级成分而不是说明苏联社会民族成分的宪法草案第一条里,重复这一公式呢?显然不需要。至于苏联各民族和种族的权利,在宪法草案第二、第十和第十一章内都已说明。从这几章可以清楚地看到,苏联各民族和种族,在全国经济、政治、社会和◎第411页◎文化生活各方面都享有同等的权利。所以,根本谈不到民族权利会受损害。
用“集体农庄庄员”,或用“社会主义农业劳动者”来代替“农”字,同样是不正确的。第一,在农民中,除了集体农庄庄员,还有一百多万非集体农庄庄员的农户。怎样处理他们呢?提出这个修改意见的人,是不是想把他们去掉不算呢?如果这样,那就不合理了。第二,虽然大多数农民已经经营集体经济,但这还不是说他们已经不是农民,他们已经没有个人经济,个人的园地等等了。第三,如果这样,那就也要用“社会主义工业劳动者”来代替“工”字了,但是,提出这个修改意见的人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提议这样做。最后,难道我国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已经消失了吗?如果他们还没有消失,那是不是应当把他们的固定名称从字典中删去呢?提出这个修改意见的人,大概不是指现在的社会,而是指将来的社会,指将来已经没有阶级,而工人和农民都变成统一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劳动者的社会。所以,他们显然是跑到前面去了。可是,在制定宪法时,不应当从将来出发,而应从现在、从已有的事实出发。宪法不可以、而且不应当跑到前面去。
(2)其次,是对宪法草案第十七条的修改意见。这个意见主张把宪法草案上关于各加盟共和国都保留自由退出苏联的权利的第十七条全部删去。我认为这个提议是不正确的,因此是代表大会不应当采纳的。苏联是享有平等权利的各加盟共和国的自愿联盟。如果把关于自由退出苏联的权利这一条从宪法上删去,那就违反了这个联盟的自愿性质。我们可以同意这个做法吗?我认为不可以而且不应当同意这样做。有人说,在苏联,没有一个共和国会愿意退出的,所以第十七条没有实际意义。说在我们苏联没有一个共和国会愿意退出,这当然是对的。可是绝对不能由此得出◎第412页◎结论说,我们不应当在宪法上明文规定加盟共和国有自由退出苏联的权利。同样,在苏联也没有哪一个加盟共和国会愿意压迫另一个加盟共和国。可是绝对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应当把关于各加盟共和国权利平等的一条从苏联宪法上删去。
(3)再其次,有人提议在宪法草案第二章内另外加上一条说: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在经济和文化发展到相当水平时,可以改为苏维埃社会主义加盟共和国。这个提议可以采纳吗?我认为不应当采纳。这个提议,不仅从内容来说不正确,而且从它的理由来说也是不正确的。把自治共和国改为加盟共和国,不能以该共和国经济和文化的成熟程度为理由;同样,把某个共和国保留为自治共和国,也不能以该共和国的经济和文化落后为理由。如果这样,那就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态度,不是列宁主义的态度。例如鞑靼共和国还是自治共和国,而哈萨克共和国却成了加盟共和国,但这还不是说,从文化和经济发展方面来看,哈萨克共和国高于鞑靼共和国。实际情形恰巧相反。例如,关于伏尔加河流域德意志人自治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加盟共和国,情况也是这样,从文化和经济方面来看,前者高于后者,但前者还是自治共和国。
究竟要具备哪些标志才有根据把自治共和国改为加盟共和国呢?
这种标志有三个。
第一,这个共和国必须在边疆,而不是四周都被苏联领土环绕着。为什么呢?因为如果加盟共和国保留自由退出苏联的权利,那就一定要这个成了加盟共和国的共和国有可能在逻辑上和事实上提出退出苏联的问题。而能够提出这样的问题的,只有同某一外国交界,即不是四周都被苏联领土环绕着的共和国。当然,我们没有哪一个共和国会在事实上提出退出苏联的问题。可是,既然◎第413页◎加盟共和国保留退出苏联的权利,那就必须使这个权利不致变成毫无意思的纸上空文。例如拿巴什基尔共和国或鞑靼共和国来说吧。假定这两个自治共和国改成了加盟共和国。试问,它们能在逻辑上和事实上提出退出苏联的问题吗?不能。为什么呢?因为它们四周都被苏联的共和国和州环绕着,老实说,它们就是要想退出苏联也无处可退。(全场大笑,鼓掌)因此,把这些共和国改为加盟共和国是不正确的。
第二,这个民族在用它的名称命名的苏维埃共和国人口中,必须是比较聚居而占多数的。例如拿克里木自治共和国来说吧。它虽然是边疆共和国,但克里木鞑靼人在该自治共和国内并不占多数,反而是占少数。所以,如果把克里木共和国改为加盟共和国,那是不正确的,不合逻辑的。
第三,这个共和国按人口数量来说,必须不是一个很小的共和国,它的人口至少要在一百万以上。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以为人口极少而军队不大的一个小苏维埃共和国,能够指望维持独立国的生存,那就不正确了。毫无疑问,帝国主义强盗会立即把它抓到手的。
我认为,没有这三个客观标志,在目前的历史时期提出把某个自治共和国改为加盟共和国的问题,是不正确的。
(4)再其次,有人提议,把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和二十九等条内关于各加盟共和国所属各边疆区和各州行政区域划分的详细记载删去。我认为这个提议也是不能采纳的。在苏联有些人非常喜欢不厌其烦地改变各边疆区和各州的界线,以致在工作中造成混乱和缺乏信心。宪法草案正是要给这些人一个限制。这是很好的,因为在这方面,也象在其他许多方面一样,我们要有自信的气氛,要有稳定性、明确性。◎第414页◎
(5)第五个修改意见是关于第三十三条的。提意见的人认为建立两院制是不适当的,提议取消民族院。我认为这个意见也是不正确的。如果苏联是一个单民族的国家,那么一院制会比两院制好。但是苏联不是单民族的国家。大家知道,苏联是多民族的国家。我们有一个不分民族而代表苏联一切劳动者共同利益的最高机关。这就是联盟院。可是,苏联各民族除了共同利益以外,还有与民族特点有关的各自特有的特别利益。可以忽视这些特别利益吗?不可以。是不是需要一个正是反映这些特别利益的专门最高机关呢?绝对需要。无疑,没有这样一个机关,就无法管理苏联这样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这样的机关就是第二院,即苏联民族院。
有人援引欧美各国议会史中的事实,说两院制在这些国家里只有坏处,第二院一般都成了反动的中心,成了前进的障碍。所有这一切都是对的。可是,这些现象所以发生,是因为这些国家里的两院是不平等的。大家知道,第二院往往比第一院有更多的权利,而且第二院照例不是通过民主方式成立的,往往是用上面指定议员的方式成立的。毫无疑问,如果两院平等,第二院也象第一院那样用民主方式成立,就不会有这种坏处。
(6)其次,有人对宪法草案提出补充,要求两院代表名额相等。我认为这个提议是可以采纳的。据我看来,这个提议有明显的政治上的好处,因为它强调两院的平等。
(7)再其次,有人对宪法草案提出补充,说民族院代表也应当象联盟院代表一样由直接选举产生。我认为这个提议也是可以采纳的。固然,这会在选举方面造成某些技术上的不便。可是,这在政治上有很大的益处,因为它一定会提高民族院的威信。
(8)再其次,是对第四十条的补充,说应当赋予最高苏维埃主◎第415页◎席团以颁布临时立法文件的权利。我认为这个补充是不正确的,是代表大会不应当采纳的。终究必须铲除不由某一个机关而由许多机关立法的情形了。这种情形同法律稳定性的原则相抵触。而我们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法律的稳定性。立法权在苏联只应当由苏联最高苏维埃一个机关来行使。
(9)再其次,是对宪法草案第四十八条的补充,要求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不由苏联最高苏维埃选举,而由全国人民选举。我认为这个补充是不正确的,因为它不符合我国宪法的精神。根据我国的宪法制度,在苏联不应当有和最高苏维埃同等地由全国人民选举而能和最高苏维埃对立的个人总统。苏联的总统是集体的——这就是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包括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在内,这个主席团不是由全国人民,而是由最高苏维埃选举,并应向最高苏维埃报告工作。历史经验表明,建立最高机关的这种办法,是最民主的,能够保障国家免除不良的事故。
(10)再其次,是对同一条,即第四十八条的修改意见。主张把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副主席增加到十一人,使每个加盟共和国有一个副主席。我认为这个意见可以采纳,因为这会改善我们的事业,而且只会巩固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的威信。
(11)再其次,是对第七十七条的修改意见。要求成立一个新的全苏人民委员部——国防工业人民委员部。我认为这个意见也应当采纳,(鼓掌)因为把我国国防工业特别分出来,给它正式建立一个相当的人民委员部的时机已经成熟。我觉得这只会改善我国的国防事业。
(12)再其次,是对宪法草案第一二四条的修改意见。要求根据禁止举行宗教仪式的方针来修改这条宪法。我认为这个意见应当否定,因为它不符合我国宪法的精神。◎第416页◎
(13)最后,还有一个比较实质性的修改意见。我说的是对宪法草案第一三五条的修改意见。这个意见主张剥夺僧侣、过去的白卫分子、所有从前的显赫人物和不参加公益劳动的人的选举权,或者,无论如何应当限制这种人的选举权,只给他们选举权而不给他们被选举权。我认为这种意见也应当否定。苏维埃政权从前剥夺不劳动者和剥削者的选举权,不是永久的,而是暂时的,有一定期限的。有一个时候,这些人进行反对人民的公开战争,反抗苏维埃法律。关于剥夺他们选举权的苏维埃法律,是苏维埃政权对他们这种反抗的回答。从那时起,已经过去不少时间了。在过去这一时期中,我们已经把剥削阶级消灭,而苏维埃政权已经变成不可战胜的力量了。修改这种法律的时候是不是已经到了呢?我认为已经到了。有人说这有危险,因为那些敌视苏维埃政权的人,某些过去的白卫分子、富农、神父等等,会钻进国家最高机关里来。但这里究竟有什么可怕呢?你怕狼,那你就不要到树林里去。(全场活跃,热烈鼓掌)第一,并不是所有从前的富农、白卫分子或神父都敌视苏维埃政权。第二,如果在某些地方人民竟会选举敌视苏维埃政权的人,那就证明我们的鼓动工作做得太坏,我们就理应受到这种耻辱;如果我们的鼓动工作真是按布尔什维克的精神去进行的,那人民就决不会容许这些敌视苏维埃政权的人混进自己的最高机关。这就是说,应当做工作,而不应当叫苦,(热烈鼓掌)应当做工作,而不应当等待用行政命令把一切都安排妥当。列宁在1919年就说过,苏维埃政权在不久的将来就会认为实行没有任何限制的普遍选举权是有益的。请你们注意:没有任何限制。他说这话的时候,外国武装干涉还没有消灭,我国工业和农业还处在极坏的状态。从那时起,已经过去十七年了。同志们,难道还没有到实行列宁这一指示的时候吗?我认为已经到了。◎第417页◎
请看列宁在1919年写的《俄共(布)党纲草案》中是这样说的。让我来读一下:
“为了避免对暂时的历史必要性做不正确的概括,俄共应当向劳动群众说明,在苏维埃共和国内有一部分公民被剥夺选举权,但这决不是那类在大多数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内终身被宣布为无权的公民,而只是剥削者,只是那些违反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根本法、顽强地维护自己的剥削地位并保持资本主义关系的人。因此,在苏维埃共和国内,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一天天地巩固,随着那些客观上有可能继续做剥削者或保持资本主义关系的人的数目日益减少,被剥夺选举权的人所占的百分比自然也会减少。在俄国现时,这个比例未必超过百分之二、三。另一方面,在最近的将来,外国侵略的停止和剥夺者的完全被剥夺,在一定的条件下会造成这样一种情况:无产阶级的国家政权会选择另外的方式来镇压剥削者的反抗,并实行没有任何限制(注:黑体是我用的。——约·斯大林注)的普遍选举权。”(《列宁全集》俄文第3版第24卷第94页)(注:见《列宁选集》第2版第3卷第758页。——编者注)
看来是很清楚了。
对苏联宪法草案提出的修改和补充意见就是如此。
六 苏联新宪法的意义
从进行了差不多五个月的全民讨论的结果来看,可以预料宪法草案是一定会被这次代表大会批准的。(热烈鼓掌,转为欢呼。全场起立。)
再过几天,苏联就会有以广泛的社会主义民主主义原则为基础的新的社会主义的宪法了。◎第418页◎
这将是一个有历史意义的文件,它用简单明了的语句,几乎是用记录的体裁,说明社会主义在苏联胜利的事实,说明苏联劳动者摆脱资本主义奴役的事实,和广泛的最彻底的民主在苏联胜利的事实。
这个文件证明,资本主义国家里千百万诚实的人过去和现在所渴望的东西,已经在苏联实现了。(热烈鼓掌)
这个文件证明,在苏联已经实现的东西,在其他国家里也完全可能实现。(热烈鼓掌)
由此可见,苏联新宪法的国际意义是怎样估计也不算过高的。
现在,法西斯主义浊流污辱了工人阶级的社会主义运动,玷污了文明世界优秀人物的民主要求,苏联新宪法将成为对法西斯主义的控诉书,说明社会主义和民主是不可战胜的。(鼓掌)苏联新宪法对于所有目前进行反法西斯暴行的斗争的人,将是一种道义上的支持和实际上的援助。(热烈鼓掌)
苏联新宪法对于苏联各族人民有更大的意义。苏联宪法对资本主义各国人民来说具有行动纲领的意义,而对于苏联各族人民,却是他们斗争的总结,是他们在为人类解放而斗争的战线上胜利的总结。走过了艰难和斗争的道路,现在得到了这一个说明我们胜利果实的宪法,我们是多么高兴啊。知道了我国人民究竟是为了什么而进行了斗争,他们是怎样取得了有世界历史意义的胜利,我们是多么高兴啊。知道了我国人民的大量鲜血没有白流,而是产生了应有的结果,我们是多么高兴啊。(长时间鼓掌)这就会在精神上武装我国工人阶级,我国农民,我国劳动知识分子。这就会推动他们前进,激发他们的理所当然的自豪感。这就会加强他们对自己力量的信心,动员他们去进行新的斗争,争取共产主义的新◎第419页◎胜利。(热烈欢呼。全场起立。高呼“乌拉”。全场高呼:“斯大林同志万岁!”全体代表起立,高唱《国际歌》。唱完《国际歌》又欢呼。高喊:“乌拉!”“我们的领袖斯大林同志万岁!”)
选自《列宁主义问题》
第599—628页◎第4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