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有社会还是先有个人的问题如同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这样的问题。无论你是把它当作一个逻辑问题还是当作一个历史问题,从哪一方面你都不能做出一个完美的陈述,一个陈述必定会被一个相反的、同样也是片面的结论所修正。社会与个人是水乳相融的;它们之间互为需要、互为补充,并不对立。用多恩①的著名言论来说,“没人是一座自全的孤岛,人人都是大陆的一份子、整体的一部分”。1这是真理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我们可以以典型的个人主义者穆勒②的格言为例:“把人召集在一起并不能变成另一种物质”。2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不过,这种说法的错误之处就在于,它假定人在被“召集”之前就已存在,或者是有某种物质的。当我们出生的时候,这个世界就开始对我们产生影响,并把我们从纯粹的生物单位转变为社会单位。历史每个阶段或者史前时期的人来到一个社会,从其早年时代就被那个社会所铸造。他所说的语言并不是一种个人的天赋,而是他从其生活群体中的获得物。语言和环境都有助于决定他的思想特征;他的最早的观念来自于别人。脱离了社会的个人既不会说话,也不会思想,这句话说得好极了。鲁滨逊·克鲁索神话经久不衰的魅力就在于它企图想象出一个独立于社会的个人。这种尝试失败了。鲁滨逊不是一位抽象的个体,而是来自约克镇③的英国人;他随身携带着《圣经》,并向他的种族所敬奉的上帝祈祷。这个神话很快地又赋予了他的忠实仆人星期五;④于是一个新社会的构建便开始了。另一个相关的神话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群魔》(Devils)中的基里洛夫(Kirillov),他以自杀来表明自己的绝对自由。自杀是任何个人都可以任意采取的惟一的绝对自由行为;任何其他行为都会以各种方式涉及他作为社会中的一个成员的资格。3
人类学家通常认为,原始人和文明人相比个人化的特性更少,更彻底地为其社会所铸造。这种说法是有些道理的。在这种意义上,比较简单的社会更加划一,这些简单的社会和那些较复杂的、高级的社会相比所要求的、所提供的机会也不是更加复杂的个人技巧和职业。就此意义而言,不断增长的个人化是现代先进社会的必然产物,并且这种个人化充斥着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但是要在个人化的这种过程与不断增长的社会力量与凝聚之间设立对立面,这是极端的错误。社会的发展与个人的发展是齐头并进互为条件的。实际上,在我们所理解的复杂社会或高级社会中,个人之间的相互依赖关系已呈现出高级的、复杂的形式。假定现代民族社会塑造其社会各个成员思想与性格的力量,在这些成员当中产生一定程度的一致性与划一性的力量,都不如原始部落社会,这是危险的假定。那种基于生物学差异之上的民族特性的陈旧概念长久以来就已被抛弃;但是由于不同民族背景下的社会、教育而造成的民族性格差异却难以否认。“人性”这一难以琢磨的实体,从一个国家到另一个国家,从一个世纪到另一个世纪,经历了起伏跌宕的变化,我们不得不把这当作是由占优势地位的社会状况与社会习俗所铸造的一种历史现象。比方说,美国人、俄国人和印度人之间就存在许多差异。但是一些差异,或许是最重要的一些差异是以对个体之间的社会关系采取不同的态度这一形式出现的,或者换句话说就是以不同的态度对待构成社会的方法,因此,从宏观上研究美国人、俄国人和印度人之间的差异往往也证明是研究美国人、俄国人、印度人不同个体之间差异的最好方法。像原始人一样,文明人也是由社会铸造的,其效果就像个人影响了社会一样。你不能只要鸡蛋而不要母鸡,同样,你也不能只要母鸡而不要鸡蛋。
如果不是这些真理已被正在源自西方世界那引人注目的、与众不同的历史时期所遮蔽而不为我们所见的话,那么思考这些显而易见的真理将是毫无必要的。对个人主义的崇拜是最深入人心的现代历史神话之一。根据布克哈特《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化》中众人皆知的叙述——该书第二部分的副标题就是“个人的发展”——个人崇拜开始于文艺复兴,直到那时,人一直“认为自己仅仅是种族、民族、集团、家族或团体中的一员”,到了文艺复兴时代,人最终“成为一个精神的精灵,并认为自己就是这类精灵”。随后,这种崇拜与资本主义的兴起相关联,与新教教义相关联,与工业革命的开端相联系,与自由放任的学说相联系。法国革命所宣称的人权和市民权是个人的权利。个人主义是19世纪伟大的功利主义哲学之基础。莫利⑤的论文《论妥协》,这份具有维多利亚时代自由主义特色的文献把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称之为“人类幸福和安宁的宗教”。“命运多舛的个人主义”是人类进步中的基调。这或许是对一个特殊历史时代的意识形态所作的十分完美而又有效的分析。但是我想清楚表达的是,伴随近代世界兴起而成长的个人化现象是不断进步的文明的正常进程。一场社会革命会使一群新社会群体拥有权力之柄。社会革命总是通过个人而起作用,革命也为个人的发展提供新的发展机会;因为在资本主义早期阶段,生产单位和分配单位主要掌握在单个人手中,新社会秩序的意识形态也特别强调个人在新社会秩序中的能动作用。不过,这整个过程都是一种社会过程,它代表着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不能根据个人反抗社会或个人解脱于社会约束来解释这一全部过程。
许多迹象表明,甚至在这一发展的重镇、这一意识形态的中心地带——西方世界,这一历史时期已经走到了尽头:我在这里不必坚持人们所说的大众民主的兴起,或者也不必坚持占优势地位的个人经济生产形式和经济组织形式正逐渐由占优势地位的集体经济生产形式和经济组织形式所代替。不过,由这一漫长的、丰富的时代所孕育的这种意识形态在西欧乃至整个英语世界仍旧是一种主导力量。当我们以抽象的术语谈论自由与公平之间的张力时,或者谈论个人自由与社会正义之间的张力时,我们易于忘记的是:斗争并不发生在抽象的术语之间。个人本身和社会本身之间并不存在斗争,但是社会中的个人群体之间却存在斗争,每一个群体都竭力促成对自身群体有利的社会政策,都竭力挫败对自身群体不利的社会政策。个人主义不再意味着一场伟大的社会运动,而是意味着个人和社会之间的人为的对立,当今,这样的个人主义已成为有利益关系群体的口号了,而且由于个人主义本身就有争议的特征,所以这已成为我们理解这个世界上事物情况的障碍了。对以个人崇拜来反对那种以个人为手段、以社会或国家为主旨的颠倒是非的说法,我是不会说什么的。但是,如果我们脱离社会来尝试运用抽象的个人概念,我们就不能真正地理解过去,也不能真正地理解现在。
讲了这么多琐碎枝节之后,终于使我回到主题了。通常的历史观认为历史就是个人撰写的有关个人的一些事情。这种观点的确为19世纪自由主义历史学家所接受,并加以鼓励,这一观点在本质上也并没有什么错误。不过,现在看起来似乎过于简单,考虑得也不充分,因此,我们更需要深思熟虑。历史学家所拥有的知识并不是其个人独有的私人财产:是人,或许是世世代代的、许多不同国家的人共同参与了这一知识的积累过程。历史学家所研究的人物行为不是真空中的与世隔绝的个体行为:他们的行为是过去社会背景下的行为,是过去社会推动下的行为。在上一次演讲中,我把历史描述为现在的历史学家与过去事实之间相互作用的一种进程、一种对话。我现在想要探究的是等式两边的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所占的相对比重。历史学家在多大程度上是单独的个人,又在多大程度上是其所生活的社会、时代的产物?在多大程度上历史事实的事实是关于个人的事实,又是在多大程度上是关于社会事实的事实?
历史学家毕竟是单个的人。像其他单个的人一样,历史学家也是一种社会现象,他不仅是其所属社会的产物,而且也是那个社会的自觉的或不自觉的代言人;他就是以这种身份来接触过去历史的事实。我们有时把历史进程喻为“在游行的队伍”。假如这个比喻并没有怂恿历史学家把自己想象为一只老鹰,独立峭壁,眺望历史,或者把自己想象为一位达官显要,高居检阅台,纵览历史,这就是相当确切的了。历史学家仅仅是在队伍的其他部分蹒跚行走的另一位不起眼的人物而已。当队伍蜿蜒前进时,时而向右转,时而向左转,有时又快速后退,队伍各个部分的相对位置在不断发生变化,因此或许这样说是非常合理的,比如我们现在比一个世纪之前我们的曾祖父更理解中世纪,比但丁时代更加理解恺撒时代。伴随这支队伍以及这支队伍中的历史学家前进时,不断地出现新景物、新视野。历史学家是历史的组成部分。历史学家在队伍中的位置就决定了他看待过去所采取的视角。
当历史学家所研究的时代离其生活时代非常遥远时,这种真实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当我研究古代史时,关于这一学科的经典之作——或许仍旧是——格罗特的《希腊史》和蒙森的《罗马史》。格罗特是一位在19世纪40年代进行写作的开明的、激进的银行家,他以一幅理想化了的雅典民主政治画面具体表现了正在兴起的、政治上进步的英国中产阶级的愿望,在这幅画面中,伯里克利以边沁式功利主义改革家形象出现,由于格罗特那一时带有情感的笔端使雅典获得了帝国的称号。有人说格罗特忽略了雅典的奴隶制问题反映了他所属的那个阶层也没有能够正视新的英国工厂中的工人阶级问题,看来这并非是空穴来风。蒙森是德国自由主义者,1848—1849年间德国革命的混乱与屈辱熄灭了他的理想。19世纪50年代——蒙森写作的这十年期间正好是权力政治(Realpolitik)这一名称、概念诞生的年代——蒙森内心渗透着一种强烈的愿望:需要一位强人来收拾德国人民未能实现其政治愿望而留下的残局;假如我们不能认识到蒙森笔下恺撒这一著名的理想化人物肖像是蒙森渴望的那种强人拯救德国于危亡的产物,假如我们不能认识到法学家、政治家西塞罗,这位缺乏艺术感的喋喋不休者、狡猾的拖延者是1848年法兰克福的保罗教堂那些辩论中直接走出的人物,我们就永远也不能认识到蒙森笔下历史的真正价值所在。假如有人要说格罗特的《希腊史》肯定会告诉生活在今天的我们,这其中许多关于公元前5世纪雅典民主政治的事情,同样也有许多关于19世纪40年代英国激进主义哲学思想的东西,或者说有人想知道德国自由主义者在1848年革命中的遭遇,就应该把蒙森的《罗马史》当作他的一本教科书,这类说法一点也不是自相矛盾的。这类说法也并不降低这两部史学名著的地位。我不能容忍的是伯瑞在其就职演说中所定下的基调:他声称蒙森的伟大不在于他的《罗马史》,而在于铭文集成和关于罗马宪法的著作。这就等于把历史降低到编辑史料的水平了。只有当历史学家对于过去的看法由对当下问题的洞察力得到生动的说明时,才能写出恰如其分的伟大历史。时常令人感到惊奇的是,为什么蒙森没有把历史写到罗马共和国衰亡以后的时代里去。他既没有时间、没有机会,也没有知识进行这方面的写作。此外,当蒙森撰写他的历史时,在德国还没有出现那样的强人。在蒙森创作生涯高峰时期,一旦那样的强人攫取了权力,从而将发生什么样的事,只能由大家去想象了。没有什么事情可以激发蒙森的灵感,使他把这个问题反映到罗马风云中去;因此,他罗马帝国的历史没有着笔。
要想在现代历史学家身上列举大量的这类事例轻而易举。在上次演讲中,我对特里威廉博士《安妮女王统治下的英格兰》一书极力推崇,认为该书是生活在辉格传统的作者所写的关于这一传统的一座丰碑。现在让我们研究一下我们许多人心目中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英国最伟大的历史学家之一的刘易斯·纳米尔爵士,⑥他富有影响,成就显赫。纳米尔是一位纯粹的保守主义者,不是那种典型意义上的英国保守主义者——但只要揭开外表就显现出其本质是自由主义者的保守主义者——而是一百多年来我们在英国历史学中间没有看到过的那种保守主义者。自19世纪中叶到1914年期间,对于英国历史学家而言,让他们设想出历史的变化,几乎是不可能的事,除非这种变化是朝好的一面变化。到了20世纪20年代,我们进入这样一个时期,变化开始与对未来的忧虑联系在一起,变化也可以想象为朝坏的方面的变化——这是保守主义思想复兴的时期。像阿克顿的自由主义一样,纳米尔的保守主义由于扎根于欧洲大陆背景而获得了力量与深度。4和费歇尔⑦或汤因比不同的是,纳米尔的根并不是扎在19世纪自由主义之中,他也没有为此而感到怀旧式的遗憾。第一次世界大战与和平失败已经揭示了自由主义的破产,所带来的反应将只能是这两种形式中的一种——社会主义或保守主义。纳米尔是以保守面孔出现的历史学家。他在两个精心选择过的领域从事研究,所选的两者都很重要。在英国史研究方面,他回溯了上一时期,那时统治阶级在一个秩序井然的、基本静止的社会里能够理性地追求权力、地位。有人指责纳米尔,他把思想从历史中抽出了。5或许这并不是一个非常恰当的说法,但人们可以从中看出批评者想尽力表达的主旨。乔治三世⑧登基时代的政治还没有受到盲目崇拜各种理想这一潮流的影响,还没有受到对进步观念充满激情信仰的影响,这类影响伴随着法国大革命而突然问世,而且引导了自由主义胜利的世纪。没有理想、没有革命、没有自由主义:纳米尔宁愿为我们描述还没有受到这些危险影响时代之辉煌景象——尽管不受威胁的日子并不长久了。
并且,纳米尔所选择的第二个研究主题也有同样重要的意义。纳米尔绕过那些伟大的近代革命:英国革命、法国革命和俄国革命——关于这些革命,他没有写过任何实质性的东西——而是决定赋予我们一个有关1848年欧洲革命的敏锐研究——这是一场失败的革命,这场革命挫败了全欧洲对自由主义不断增长的希望,它生动地说明了各种理想在面临武装力量时之空泛,也生动地说明了民主党人遭遇军人时之柔弱。理想浸入政治这一严肃的事业是无益的,也是危险的:纳米尔称这屈辱的失败为“知识分子的革命”以不断重申这种教训。我们的结论也仅仅是一种推测而已;因为,尽管纳米尔没有写过系统的东西来论述历史哲学,但他在几年前发表的一篇文章里以其固有的简洁、犀利的文风阐明了自己的看法。他写道:“因此,一个人越少以政治学说和政治信条来阻碍其心灵之自由思考,就越有利于他思考。”在提到有人指责他从历史中抽掉了思想之后,他并没有反驳,而是继续写道:
“一些政治哲学家抱怨‘令人厌倦的寂静’,抱怨目前国内缺乏对一般政治问题的争论;人们在寻求解决实际问题的切实可行的办法,两党人士则把纲领和理想置于九霄云外。但对我来说,这种态度似乎预示着更伟大的民族成熟性,而我则仅仅希望这种情形可以长久持续下去而不受政治哲学作用的干扰。”6
我目前不想就这一观点进行辩论:我打算保留在以后的演讲中去谈。我在这里的目的仅仅想说明两个重要的事实:第一,假如你没有首先掌握历史学家本人从事历史研究的立场,你就不能完全理解或鉴赏历史学家的著作;第二,历史学家的立场,其本身是根植于一个社会与历史背景之中的。正如马克思曾经所说的,不要忘记的是,教育者本人也必须接受教育;以现在的行话来说便是:洗脑筋的人,自己的脑筋也被洗过了。历史学家在开始撰写历史之前就是历史的产物。
我刚刚谈到的历史学家——格罗特、蒙森、特里威廉和纳米尔——可以说他们每一个人都是单一的社会模式、政治模式铸造出来的人物;这些人物早期的著作和晚期的著作在观点上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但是一些生活在激烈变化时期的历史学家在其著作中所反映的并不是一种社会和一种社会秩序,而是一系列连续的不同社会秩序。就我所知,这方面最好的例子是伟大的德国历史学家迈纳克,⑨他的生命和创作时间都特别长,涵盖了其祖国命运中的一系列革命性的、灾难性的变化。实际上,我们在这里遇到了三个不同的迈纳克,每一个迈纳克都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代言人,每一个迈纳克都是通过其三部主要著作中的一部来表达观点的。迈纳克的《大同世界与民族国家》(Weltbürgertum und National-staat)出版于1907年,信心十足地看到了德国民族主义理想在俾斯麦⑩统治时期的实现——像自马志尼以来19世纪许多思想家一样——把普遍主义(universalism)的最高形式等同于民族主义:这就是继俾斯麦时代之后令人目眩的威廉⑪时代之产物。迈纳克的《国家至上之观念》出版于1925年,⑫所表达的是魏玛共和国那种三心二意以及困惑的境地:政治世界已成为国家至上(raison d'état)与道德规范之间未决胜负的竞技场所,道德原则是政治的外表,不可能把这种原则作为最后的手段来蹂躏国家的生命与安全。最后,迈纳克的《历史主义的起源》(Die Entstehung des Historismus)发表于1936年,这时迈纳克由于纳粹暴政而丢失了学术荣誉,发出绝望的呼声,摈弃了那种似乎承认凡是存在的就是正确的历史主义,也不安地摇摆于历史相对论与超理性绝对论之间。最终,当迈纳克垂垂老矣的时候,又看见他的祖国遭受了比1918年更大的军事失败而屈服时,在1946年出版的《德国的浩劫》(Die Deutsche Katastrophe)中又绝望地陷入先前的信仰:历史是受冷酷的、无情的偶然性来摆布的。7心理学家和传记作家在这里会对作为个体的迈纳克的发展感兴趣,然而使历史学家感兴趣的却是迈纳克把三个——或者四个——连续的、对比明显的现代时期真实地反映到过去的历史之中。
或者让我们举身边一个更加熟悉的例子。在20世纪30年代那打破旧习的时代,当自由党刚刚作为英国政治领域有影响的力量被扼杀的时候,巴特菲尔德教授写了一本名叫《历史的辉格解释》(The Whig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的书,这本书获得了极大的、也是应该得到的成功。从许多方面来看,这都是一本非凡的著作——尽管书中用了大约一百三十多页的篇幅来谴责辉格派解释,该书并不是因为这点而非凡,更重要的原因是我在没有借助索引的帮助下,除找到福克斯⑬外,没有发现一个辉格党人的名字,而福克斯又不是历史学家,或者除了找到阿克顿之外,没有发现一位历史学家,而阿克顿又不是辉格党人。8但是该书所缺乏的细节与精确为其熠熠生辉的责骂而弥补。读者会肯定地感觉到辉格解释是一种坏东西;对辉格解释责难的借口之一便是:“以当下的眼光研究过去。”巴特菲尔德教授在这点上是直接明了、极为严厉的:
比方说,以关注当下的眼光来研究过去是历史中一切罪恶和诡辩的源泉……这就是我们说的“非历史”(unhistorical)一词的本质所在。9
十二年过去了,打破旧习的潮流也不再盛行了。巴特菲尔德教授的祖国在进行一场战争,这就是人们时常说的,在一位伟大领袖领导下的、为捍卫宪法自由而进行的战争,这些自由都具体地体现在辉格传统之中,这位伟大人物时常“比方说,以关注当下的眼光”来祈求过去。在1944年出版的《英国人及其历史》(The Englishman and his History)的一本小书中,巴特菲尔德教授不仅谈及历史的辉格解释就是“英国人”的解释,而且热情地谈及“英国人与英国人历史之间的联合”,以及“现在与过去之间的结合”。10提醒大家注意到这些观点上的反复,并不是一种不友好的批评。我的目的也不是以第二个巴特菲尔德来反驳第一个巴特菲尔德,也不是让清醒的巴特菲尔德对质酒醉的巴特菲尔德。我清醒地认识到,假如有人不嫌麻烦,细读我战前、战中和战后所写的东西,他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指责我自相矛盾、前后不一,至少像我在别人那里找到的东西同样引人注目。实际上,我肯定不会羡慕这样一种历史学家,在经历了过去五十年所发生的惊天动地的事件之后,仍能够直率地宣称他的观点没有些许激进的修正。我的目的仅仅是想表明历史学家的著作是多么密切地反映他所研究的这个社会。不仅事件在不断变化,历史学家本人也在不断变化。当你拿起一本历史著作的时候,只看扉页上作者的名字是不够的,还要看出版的日期或写作的日期——有时这更能说明问题。假如哲学家告诉我们的,我们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是正确的话,由于同样的原因,这或许也是正确的,同一位历史学家不能够写出两本完全一样的历史著作。
如果我们暂时把目光从作为个体的历史学家身上转移到所谓的历史写作中的广泛倾向,那么,历史学家在多大程度上是其所生活的产物就变得更加清晰了。19世纪的英国历史学家很少没有不把历史的进程当作是进步原则的范例:他们表达的社会意识形态是进步相当快的情况下的一种意识形态。只要历史似乎还在按照我们的方式前进,对于英国历史学家而言,历史还是充满意义的;既然历史已经误入歧途,再相信历史有意义就成为异端邪说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汤因比极力尝试以循环理论来代替线性历史观——这是没落社会特有的思维方式。11自汤因比失败以来,大多数英国历史学家自愿认输,宣称历史之中根本没有普遍的模式。费歇尔(Fisher)这样一句平凡的评论,几乎与上个世纪兰克的箴言享有同样的盛誉。12假如有人告诉我,在过去三十年间,由于英国历史学家深刻的个人反思、在各自的阁楼里夜以继日地研究历史,他们的内心都经历了这种变化,我认为没有必要与这种事实进行争辩。但我还将继续把所有这一切个人反思和夜以继日的研究当作是一种社会现象,当作是自1914年以来我们社会特性和外观起了根本变化的产物与表现。依据这个社会特性所写出的历史,或没有写出的历史,便是这个社会特性的标志,没有比这个更有意义的标志了。荷兰历史学家盖尔⑭在那本引人入胜的专论中——该书英译后的标题是《拿破仑:赞成者与反对者》(Napoleon: For and Against)——表明了19世纪法国历史学家对拿破仑的一系列判断是怎样反映了这个世纪中法国政治生活和政治思想处于不断变化、不断冲突的模式之中。就像其他人类的思想一样,历史学家的思想是由时间环境、空间环境塑造的。完全认识到这一真理的阿克顿从历史本身来寻求逃避环境的方法:
历史(阿克顿写道)应当是我们的救星,它不仅使我们免于其他时代的不当影响,而且使我们免于自己时代的不当影响,免于环境的决定性影响,免于我们进行研究时外在环境所带来的压力。13
这听起来或许是对历史作用的较乐观的一种评估。但是我将冒昧地相信,最能意识到自身环境的历史学家也是比较超越这个环境的历史学家,和自信地宣称本人是个体现象而非社会现象的历史学家相比,那些更能体会到自己的社会、观点与其他时代、其他国家的社会、观点不同的历史学家,就更能理解这些差异的基本特性。人能超越社会环境和历史环境的能力似乎是由他认识自己陷入这种环境程度的敏感性而决定的。
我在第一讲中说过,在研究历史之前,要研究历史学家。现在我还要补充说:在研究历史学家之前,要研究历史学家的历史环境与社会环境。历史学家是个体,同时也是历史的产物、社会的产物;研究历史的人必须学会从这一双重的角度来看待历史学家。
现在,让我们撇开历史学家,根据相同的问题考虑这一综合体的另一面——历史事实。历史学家所进行的研究,这一客观事实究竟是个人的行为还是社会力量的作用?我在这里又步入到人们常用的方法。几年前,当以赛亚·伯林发表那篇才华横溢、广受欢迎的名为《历史必然性》(Historical Inevitability)的文章的时候——关于这篇文章的主旨,我还会在以后演讲中提到——题首有一句选自艾略特先生(Mr. T. S. Eliot)著作的格言:“巨大的、非个人的力量”;伯林在通篇文章中嘲笑那些相信历史决定因素是“巨大的、非个人的力量”而非个人力量的人。我愿把这称为约翰式的坏国王历史理论⑮——这种理论认为历史中起决定作用的是个人的行为与性格——其谱系源远流长。这种主张个人天才是历史决定性力量的愿望,是历史意识处于初始阶段的特性。古代希腊人喜欢把过去的成就归到名祖式的英雄人物身上,假定这些成就是他们的功劳,他们把他们的史诗归功于叫荷马的游吟诗人,他们把他们的法律和宪政归功于一位叫莱库古⑯或梭伦的人。同样的倾向再现于文艺复兴时期,那时作为传记作家、道德论说家的普卢塔克(Plutarch),其风行程度和影响力要比古代时期作为历史学家的普卢塔克大得多。特别是在我们英国,比方说,在我们呱呱待哺的时候,就全学会了这种理论;今天我们也许应该认识到这种理论有点幼稚,或至少有点孩子气。当社会比较简单,并且这个社会的公共事务由一小帮著名人物来治理的时候,这种理论会有一些讲得通的地方。很显然,这种理论并不适合我们现时代更为复杂的社会;19世纪所产生的社会学这一新学科就是应对这种复杂性不断增长的产物。然而,旧有传统难以根除。在20世纪初期,“历史是伟人的传记”仍旧是一句受人景仰的格言。只是十年以前,一位著名的美国历史学家⑰指责他的同事,或许并不是太顶真,说他们把历史人物当作“社会力量和经济力量的傀儡”,这是对“历史人物的集体屠杀”。14现在的一种倾向是以沉溺于这种理论为不齿;但是,经过一番收罗之后,我在韦奇伍德⑱女士的一本书的导论里发现了一段当代关于这个理论的杰出评论:
就我而言,作为个体的人类行为(她写道)比作为群体或阶级的人类行为更加吸引我。人们可以以这样或那样的偏见来撰写历史;这不会更多地误导读者,也不会更少地误导读者……该书……要尝试理解的是这些人是怎样感觉的,而且按照他们自己的意志,为什么要那样行动。15
这是一种简洁的陈述;并且因为韦奇伍德女士是一位深受欢迎的作家,我敢说有许多人会有她这样的想法。比如,罗斯(Dr. Rowse)博士告诉我们,伊丽莎白时代制度的瓦解是因为詹姆斯一世(James I)不理解这个制度,17世纪英国革命是由于斯图亚特王朝前两位国王的愚蠢而造成的“偶然”事件。16甚至詹姆士·尼尔爵士(Sir James Neale),一位比罗斯更加严谨的历史学家,有时似乎更加渴望表达他对伊丽莎白女王的仰慕,这种仰慕要比他解释都铎王朝⑲代表着什么大得多;以赛亚·伯林爵士在我刚刚引用的文章里,对一些历史学家不把成吉思汗、希特勒斥责为坏人的迹象表示极大的忧虑。17当我们越接近现时代的时候,这种约翰式的坏国王(Bad King John)和贝丝式的好女王(Good Queen Bess)⑳的理论就越盛行。把共产主义称之为“卡尔·马克思脑力劳动之产物”(我是从新近的股票经纪人的函件中摘录了这句妙语的)是比分析共产主义的起源与特性容易得多;把布尔什维克革命归咎于尼古拉二世(Nicholas II)的愚蠢或归咎于德国的金本位制是比研究这场革命的深层社会原因容易得多;把这个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视为威廉二世(Wilheim II)和希特勒个人邪恶行径的结果要比分析国际关系体系中一些深层的衰落迹象容易得多。
也就是说,韦奇伍德女士的陈述把两个陈述综合在一起了。首先,作为个体的人的行为不同于作为群体成员和阶级成员的行为,历史学家可以合法地选择详细论述这种行为或那种行为;其次,对作为个体人行为的研究要结合研究这些个体人行为的有意动机。
在我已经说了上述这些话之后,我不想在第一点上劳神了。把人当作个体的观点并不比把人当作群体一员的观点会或多或少地误导人们;而是截然把这两者分开的企图会误导人们。依定义来看,个人是社会中的一员,或者也许不仅仅是一个社会中的一员——也可以称之为群体、阶级、部落、民族中的一员,只要你愿意,随便怎样称呼都行。早期生物学家满足于把鸟、禽、鱼加以分类,装入笼里、盛在盆里、陈列橱里,而不用心研究活的生物与其生活环境之间的关系。今日的社会科学或许还没有完全从那种原始的阶段中摆脱出来。一些人已经把作为研究个人科学的心理学与作为研究社会科学的社会学分开来了;“心理主义”(psychologism)这一名称已经表明这样一种观点,所有社会问题归根结底都要分析个人的行为。但是不能研究个体之社会环境的心理学家将不会取得非常突出的成就。18在把人当作个体来处理的传记和把人当作整体一部分来处理的历史之间作一区别,而且提出好的传记形成坏的历史,这样做很诱惑人。阿克顿曾经写道:“就人们的历史观而言,没有什么比因个别人物所激发的兴趣而带来更多的错误和不公了。”19不过,这一区别也是不真实的。杨㉑在其所著《维多利亚时代的英格兰》(Victorian England)一书的扉页上写有维多利亚时代的谚语:“仆人们谈论事,贵族们谈论人”,20我倒并不想以这句谚语来做掩护。有些传记对历史有着重大的贡献:就我的研究领域而言,艾萨克·多伊彻的斯大林传记、托洛茨基传记就是非常突出的例子。还有一些别的像历史小说之类则属于文学。特雷弗—罗伯(Trevor-Roper)教授写道,“对于利顿·斯特雷奇㉒来讲,历史上的问题从来都是,也仅仅是个人行为问题和个人怪僻问题……历史上的问题,有关政治的问题和社会的问题,他从没有用心去回答过,甚至也没有问过”。21没有人非写历史,或非读历史不可;能够以过去为题材来创作的杰出著作也并不都是历史著作。但是,我认为传统赋予我们——就像我在这些演讲中打算做的——的职责是保存“历史”这个词语,其目的就是探究往昔社会中人之发展历程。
第二点,也就是历史与探询个人为什么“按照他们自己的意志,为什么要那样行动”相关联,这乍看起来似乎是极其古怪的问题;我怀疑韦奇伍德女士像其他一些明智的人一样并没有像她鼓吹的一样去做。假如她这样做了,她会写出一些奇怪的历史。当今,每个人都知道人并不总是,或许甚至并不习惯地,依据他们完全意识到的目的来行事,或者依据他们愿意承认的动机来行事;每个人也都知道,那些规避无意识的动机和未加承认的动机的人,肯定是有意闭上一只眼,只关注自己工作的人。然而,根据一些人的看法,这正是历史学家应该做的事情。这就是问题之所在。只要你说约翰王的坏,是因为他贪婪、愚蠢或玩弄暴政的野心所构成的,就等于你在根据个人的品行来说明一个人的行为,这是一种非常幼稚的历史理解水平。不过,你一旦说约翰王是各种反对封建贵族权力兴起之既得利益共同体的不自觉的工具,那么,你不仅就约翰王劣根性提出了一个更加复杂、更加练达的看法,而且你似乎也表明,历史事件不是个人的有意行为决定的,而是由一些外在的、全能的力量在指导着个人的下意识而决定的。当然,这也是一种废话。就我而言,我不相信神圣天意(Divine Providence)、世界精神(World Spirit)、天定命运(Manifest Destiny)、至高无上的历史,也不相信有时被认为是引导事件进程的任何其他抽象概念;我无条件地服膺于马克思的评论:
历史属于无为,它既不拥有巨大的财富,也不进行战争。是人,拥有财富、进行战争的真正活人无所不为。22
我必须就这个问题发表两点看法,这跟任何抽象的历史观毫无关系,是纯粹依据经验观察为基础的。
第一,历史在很大程度上是数目的问题。卡莱尔㉓是要为“历史是伟人的传记”这一不合宜的说法负责的。但是我们也应听听他在其最雄辩的、最伟大的历史著作中的说法:
食不果腹,衣不蔽体,视为当然的压迫沉重地压在2500万颗心灵上:这是法国革命的推动力,并不是那些哲学鼓动家、富有商人、乡村显贵受伤的虚荣心、遭到反对的哲学引起了法国革命;而这也将是一切国家里全部此类革命的动力。23
或者,就像列宁说的,“政治要从群众做起,而不是从几千人那里做起,只有从千百万的群众做起,才会有庄严的政治发生”。24卡莱尔和列宁所说的千百万正是千百万人:关于这些数字,不存在非个人的力量的事情。对这一问题的讨论有时会混淆无名氏(anonymity)与非人格性(impersonality)。并不是因为我们不知道这些人的名字,人民就不是人民了,或者个人就不是个人了。艾略特先生所说的“巨大的、非个人的力量”,正是那位更大胆、更直率的保守党人克拉伦登㉔所说的“没有姓名的、肮脏的人民”25的那些个人。正是这些成千上万无名无姓的个人,或多或少不自觉地形成一种合力,并构成了社会的力量。在通常情况下,历史学家可以不注意单个农民的不满,可以不注意单个村庄的不满。但是成百万农民的不满、成千村庄的不满就不是哪一位历史学家可以忽略的因素了。妨碍琼斯(Jones)不能结婚的原因吸引不了历史学家,假如也是同样的原因妨碍了成千的琼斯同辈其他人不能结婚,还导致了结婚率的显著下降:如果情况是这样的话,这些原因就很有重大历史意义了。我们也不要为运动是由少数人发起的这种陈词滥调而心烦意乱。所有富有成效的运动都是有少数领导和大量追随者参与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大量的追随者对于运动的成功不重要。历史中的数目是有重要作用的。
我的第二个观察甚至得到更好的证实。许多不同思想流派的作家都一致注意到,个别人的行动常常达到的效果,并不是由采取行动的这些人甚至也不是任何其他个人所打算达到或渴望到达的。基督徒认为,个人是上帝意志中不自觉的执行者,如果有意为自己而行动时常是自私的目的。曼德维尔㉕的“私人的恶德——公众的利益”是这种发现早期的、深思熟虑的、似是而非的表达。亚当·斯密的“无形的手”(hidden hand)和黑格尔的“理性的狡黠”(cunning of reason)都促使个人为它工作,满足它的目的,尽管个人认为他们自己在实现他们本人的愿望,大家很熟悉这点,不必加以引用了。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写道:“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㉖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中与亚当·斯密有着共鸣之处,“人在有意识地为自己活着,但是,人在无意之中又是达到人类历史性的、有普遍意义目的的工具”。26到这里,我们应该以巴特菲尔德教授来结束这种已经够长的引文了:“历史事件本质之中存在一些事情,它可以意想不到地改变历史的进程,使它走向人们不曾打算过的那个方向。”27自1914年以来,我们已经经历了两次大规模的世界战争——而此前的一百多年间只有一些小规模的局部地方战争。如果说与19世纪的后75年相比,20世纪上半期有更多人要战争、不要和平,这是对这一现象似是而非的解释。任何人都愿意或渴望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这是难以令人置信的。毫无疑问的是,各个个人的行为导致了这一结果,尽管每一个人都在有意地追求着一些完全不同的目的。个人意图和行为结果之间存在差异,而诊断这种差异并非总是要等待日后的历史学家去追溯。1917年3月,洛奇㉗是这样描述伍德罗·威尔逊(Woodrow Wilson)的:“他并不想进行战争,但是我认为各种事件可以左右他。”28有人挑战全部这些证据,说历史可以在“依据人有意的解释”29的基础上撰写,或者在行动者本人对自己动机解释的基础上撰写的,或者在为什么“依据他们自己的意志,要那样行动”的基础上撰写。实际上,历史事实就是关于个人的事实,不过,不是关于孤立状态下的个人行为,不是关于一些真实的或想象的动机,个人依据这样的动机想象自己曾经采取的行动。历史事实是关于社会之中个人之间彼此关系的事实,是关于个人活动结果所产生的那些社会力量的事实,这些结果跟那些个人自己所打算的结果时常不一致,有时恰恰相反。
柯林武德历史观严重错误之一是——我在上次演讲讨论过——假定要求历史学家去研究行动背后的思想,也就是要研究个人行动者的思想。这是个错误设想。要历史学家去研究是行动背后的实质所在;个人行动者的有意思想或有意动机或许根本与这个实质毫无关系。
我在这里也应说说历史上的叛乱者或持不同政见者的作用。要树立一个深受欢迎的、反抗社会的个人形象就是再次提出社会与个人之间对立的错误观念。没有什么社会是完全同类的。每一个社会都是社会冲突的场所,那些起身反抗现存权威的人和那些维护现存权威的人一样,都是社会的产物与反映。理查德二世(Richard II)和叶卡捷琳娜二世(Catherine the Great)代表着14世纪英格兰和18世纪俄国的强大社会力量:瓦特·泰勒(Wat Tyler)、普加乔夫(Pugachev)这样的伟大农奴起义首领也同样如此。君主与反叛者同样都是他们所生活时代、国家特定条件下的产物。把瓦特·泰勒、普加乔夫描述为反抗社会的个人是一种误导人们的简单化做法。如果他们只是那样的人的话,历史学家根本就不会理睬他们。他们在历史上的作用要归功于他们那些大量的追随者,作为社会现象,这是非常有意义的,否则便毫无意义而言。让我们举一个更加成熟水平上的杰出的反叛者和个人主义者的例子。很少有人比尼采更加猛烈地、更加激进地反抗他们那个时代、那个国家了。然而,尼采是欧洲社会的直接产物,更是德国社会的特殊产物——不可能是在中国或秘鲁产生的一种社会现象。和尼采这代人相比变得更加明显的是,尼采去世后的一代人,尼采个人所表达出的这股欧洲的特别是德国的社会力量是多么强大;尼采便成为对后人比对同时代人更有重要意义的人物了。
历史上反叛人物的作用和伟人的作用有一些类似之处。历史的伟人理论——一个特别的例子就是好女王贝丝派的观点——虽然,近年来已不再盛行了,但时而还暴露出其不良的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开始出版的一套通俗历史课本的编辑邀请该套丛书的作者“用编写伟人传记的方法来开创一个意义重大的历史主题”;尽管泰勒㉘先生在其严肃的作品中没有从事这类鲁莽的计划,但他在一篇文章里告诉我们,“近代欧洲史可以根据三位巨头来写:拿破仑、俾斯麦和列宁”。30伟人在历史上所起的作用究竟是什么?伟人是个人,一个特别杰出的个人,也是一个特别重要的社会现象。吉本写道,“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真理,时世造英雄,克伦威尔或雷斯㉙这样的天才人物在今天或许会默默无闻而终其一生”。31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分析了这种相反的现象:“法国的阶级斗争创造了一些环境和条件,这使得一个粗俗平庸的人物神气活现地扮演了英雄的角色。”假如出生在18世纪——一个荒谬的假设——因此他也就不成其为俾斯麦了——他将不会统一德国,也许根本就不是一位伟大的人物。但是,我认为人们也不必像托尔斯泰一样,把伟人贬损为仅仅是“为事件贴上名称的标签”而已。当然,对伟人的崇拜有时有一些不祥的含义。尼采的超人是令人厌恶的人物。我不必重提希特勒这一事例,或重提苏联治下“个人崇拜”所带来的可怕后果。但是,我降低伟人重要性的目的并不是赞成这样的观点:“伟人几乎都是坏人。”我希望打消的一种观点是:把伟人置于历史之外,认为这些伟人是依据他们的伟大使自身影响着历史,就像“玩具盒里玩偶,奇迹般地从不为人所知的地方跳了出来,打断历史发展的真实序列”。32即使在今天,我还不知道我们有谁可以超越黑格尔的经典描述:
时代的伟人是能把这个时代意志表达出来的人,告诉这个时代什么是这个时代的意志,并实现这个意志。他所做的一切是这个时代的核心与本质;他把这个时代现实化了。33
利维斯博士㉚所说的伟大作家“就他们所促进的人类意识,是意义重大的”,34涵括了类似的意思。伟人不是现存力量的代表,就是以向现存权威挑战,并协同创造那股力量的代表。更高程度的创造性或许应该赋予克伦威尔或列宁之类协助铸造历史从而也使自己伟大的伟人,而不应该赋予拿破仑或俾斯麦这样的人,他们是依靠现存的力量而获得伟大的人。我们也不应该忘记这些伟人:他们的言行远远地超越了他那个时代,只是后人才认识他们的伟大。就我而言,重要的似乎是要认识到伟人是一个杰出的个人,他既是历史进程的产物,也是历史进程的推动者,他既是社会力量的代表,也是社会力量的创造者,这些社会力量改变了世界的面貌,也改变了人类的思想。
就历史一词两个方面的意义而言——一方面意味着历史学家所进行的研究行为,另一方面意味着历史学家所研究的历史事实——都是一种社会进程,个人在这个进程中是作为社会人而从事研究的;社会与个人之间那种想象的对立,只不过是以不相干的东西转移我们的注意力来扰乱我们的思想而已。历史学家与历史事实之间相互作用的进程——我曾经将之称为现在与过去之间的对话——不是一场抽象的、孤立的个人之间的对话,而是今日社会与昨日社会之间的对话。用布克哈特的话来说,历史是“在另一个时代发现的一个时代的值得记录的东西”。35我们只有根据现在,才能理解过去;我们也只有借助于过去,才能理解现在。使人能够理解过去的社会,使人能够增加把握当今社会的力量,便是历史的双重功能。
* * *
1Devotions upon Emergent Occasions, No. xvii.
2J. S. Mill, A System of Logic, vii, 1.
3涂尔干(Durkheim)在其著名的自杀研究著作中杜撰anomie这一词语,以表示与社会隔绝的个人状态——这是一种特别容易引起情绪波动和自杀的状态;但是,涂尔干也表明自杀绝不是与社会状况无关的。
4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惟一的另一位相当保守的英国作家艾略特(Mr. T. S. Eliot[1888—1965,出生于美国的英国批评家、作家,获1948年诺贝尔文学奖。——译者]),或许是值得加以评论的,他也分享了非英国背景所带来的益处;1914年之前在大不列颠长大的人是没有谁可以能完全不受自由主义传统所带来的约束性影响的。
5这种批评源自1953年8月28日《泰晤士文学增刊》(The Times Literary Supplement)一篇未署名文章《纳米尔的历史观》(The Namier View of History),论述如下:“有人指责达尔文把精神从宇宙抽出;刘易斯爵士便是政治史中的达尔文——从许多意义上来看都是如此。”
6L. Namier, Personalities and Powers (1955), pp. 5, 7.
7我这里要感谢斯塔克博士(Dr. W. Stark)在《国家至上之观念》(Die Idee der Staatsräson)英译本导论中对迈纳克思想发展所作的精辟分析,该译本于1957年以《马基雅维利主义》(Machiavellism)为名出版;斯塔克博士或许对迈纳克第三个时期的超理想因素过于夸大。
8H. Butterfield, The Whig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 (1931);在该书第67页上,作者坦率承认“不具体的论证”是“一种健全的怀疑”。
9H. Butterfield, The Whig Interpretation of History (1931), pp. 11, 31—32.
10H. Butterfield, The Englishman and his History (1944), pp. 2, 4—5.
11马可·奥勒留(Marcus Aurelius[121—180,斯多噶派哲学家,罗马皇帝,161—180在位。——译者])在罗马帝国衰落的时候这样反思来安慰自己:“现今一切事情是怎样正在发生的,过去已经发生了,将来还要发生”(To Himself, x, 27);汤因比从Spengler之Decline of the West中汲取了这种思想是众所周知的。
12Preface, dated December 4, 1934, to A History of Europe.
13Acton, Lectures on Modern History (1906), p. 33.
14American Historian Review, Ivi, No. 1 (January 1951), p. 270.
15C. V. Wedgwood, The King's Peace (1955), p. 17.
16A. L. Rowse, The England of Elizabeth (1950), pp. 261—262, 382. 应该公平地指出,罗斯早年的一篇论文谴责“那些历史学家认为,1870年之后,法国的波旁党人没有能够重建君主政治,只是由于亨利五世(Henry V)喜爱一面小白旗所致”,见The End of an Epoch (1949), p. 275;罗斯博士或许在英国史方面也保持这种个性化的解释。
17I. Berlin, Historical Inevitability (1954), p. 42.
18近代心理学家仍旧犯这样的错误:“作为职业群体的心理学家并没有把个人当作是一整套相互作用的社会体系中的一个单位,而是把个人当作一个具体的人,并把这个人想象为正在进行社会体系的建构。因而,心理学家没有充分考虑抽象的范畴这一特殊的意义。”参阅Professor Talcott Parsons in the introduction to Max Weber, The Theory of Social and Economic Organization [1947], p. 27;也可参阅对Freud的评论,后文第133页。
19Home and Foreign Review, January 1863, p. 219.
20Herbert Spencer在其所著The Study of Sociology(第2章)中以极其严肃的风格详细论述了这一观念:“假如你想大概估算一下一个人的智力,你使用的最好方法便是观察其言谈中一般与个别之间的比率——即简单的事实在多大程度上由从无数的关于人与事的经验中概括出的事实所代替。当你以这种方法观察了许多人之后,你会发现,绝大多数人看待人类事务时所采取的观点不外乎是传记的观点。”
21H. R. Trevor-Roper, Historical Essays (1957), p. 281.
22Marx-Engels: Gesamtausgabe, I, iii, 625.
23History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 III, iii, ch. 1.
24Lenin, Selected Works, vii, 295.
25Clarendon, A Brief View & Survey of the Dangerous & Pernicious Errors to Church & State in Mr. Hobbes' Book entitled Leviathan (1676), p. 320.
26L. Tolstoy, War and Peace, ix, ch. 1.
27H. Butterfield, The Englishman and His History (1944), p. 103.
28引语见B. W. Tuchman, The Zimmermann Telegram (N. Y., 1958), p. 180.
29该语引自I. Berlin, Historical Inevitability (1954),第7页,伯林在这里似乎赞允以这种方法撰写历史。
30A. J. P. Taylor, From Napoleon to Stalin (1950), p. 74.
31Gibbon,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 ch. lxx.
32V . G. Childe, History (1947), p. 43.
33Philosophy of Rights (English transl., 1942), p. 295.
34F. R. Leavis, The Great Tradition (1948), p. 2.
35J. Burckhardt, Judgments on History and on Historians (1959), p. 158.
注释
① 多恩(John Donne, 1572—1631),英国玄学诗派诗人,以情诗、宗教十四行诗和布道见称,内容多为与生、死及爱情等有关的永恒的题材。死后出版第一部诗集,长期受人争议,直到20世纪才被公认为大师。——译者
② 穆勒(J. S. Mill, 1806—1873),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译者
③ 约克(York),英格兰北部一自治市,位于乌斯河(Ouse)河畔、利兹东北偏东,起初为凯尔特人的据点,后为罗马人、盎格鲁人、丹麦人和诺曼人占领,中世纪该城是繁荣的羊毛市场和教育中心,其大主教地位仅次于坎特伯雷大主教。——译者
④ 忠实仆人星期五(Man Friday),《鲁滨逊漂流记》中一个忠于鲁滨逊的仆人的名字。——译者
⑤ 指的是约翰·莫利(John Morley, 1838—1923),英国自由主义政治家、传记作家,曾任爱尔兰大使馆秘书(1886、1892—1895)和印度大使馆秘书(1905—1910),著有《伏尔泰》(1872)、《奥利弗·克伦威尔》(1900)。《论妥协》(On Compromise)出版于1874年。——译者
⑥ 纳米尔(Sir Lewis Namier, 1888—1960),英国历史学家。——译者
⑦ 费歇尔(H. A. L. Fisher, 1865—1940),英国政治家、历史学家。著有《中世纪帝国》(The Medieval Empire, 1898)、《英格兰政治史》(The Political History of England, 1906)、《辉格历史学家》(The Whig Historians, 1928)以及3卷本《欧洲史》(A History of Europe, 1935)等。——译者
⑧ 乔治三世(George III, 1738—1820),大不列颠和爱尔兰国王(1760—1820),他的统治政策导致北美殖民地的不满,引发了1776年革命的爆发。——译者
⑨ 迈纳克(Friedrich Meinecke, 1862—1954),德国知识分子,1914年任伯林大学教授,并于1893—1935年间指导《历史杂志》(Historische Zeitschrift)。1948年任伯林自由大学校长。纳粹统治期间,他的人文主义观点遭到迫害,被迫离开教学活动。一生致力于政治史、知识史的综合写作。著有《大同世界与民族国家》(Cosmopolitanism and the National State, 1907)、《马基雅维利主义》(Machiavellism, 1924)、《历史主义》(Historicism, 1936)、《德国的浩劫》(The German Catastrophe, 1946)等。——译者
⑩ 俾斯麦(Otto von Bismarck, 1815—1898),德国政治家,德意志帝国第一任首相。——译者
⑪ 这里的威廉(Wihelmine)指的是威廉二世(William II, 1859—1941),1888—1918年间为德国皇帝和普鲁士国王。他是个野心勃勃的人物,掌权后迫使俾斯麦下台,大力扩张殖民地,建设强大的海军,争夺世界霸权,推行所谓的“世界政策”。——译者
⑫ 《国家至上之观念》(Die Idee der Staatsräson),该书全称为Die Idee der Staatsräson in der neueren Geschichte,出版日期应是1924年,英译本出版于1957年,叫《马基雅维利主义》(Machiavellism)。——译者
⑬ 福克斯(Fox),指的是Charles James Fox(1749—1806),辉格党政治家、演说家,反对向北美殖民地征税,提倡议会改革、废除奴隶制。——译者
⑭ 盖尔(Pieter Geyl, 1887—1966),享有国际声誉的荷兰历史学家,伦敦大学荷兰研究第一任教授(1919—1936)。对历史学家任务的本质有着自己一套看法,反对汤因比和Jan Marius Romein(1893—1962)的观点。著有《荷兰人民史》(History of the Dutch People, 1930—1937)、《分裂的荷兰》(The Netherlands Divided, 1936)、《拿破仑:赞成者与反对者》(Napoleon: For and Against, 1949)以及《历史中的遭遇》(Encounters in History, 1962)等。——译者
⑮ 约翰式的坏国王(Bad King John),参考莎士比亚剧本。——译者
⑯ 莱库古(Lycurgus),传说中的斯巴达立法者。——译者
⑰ 指的是美国著名历史学家莫里森(Samuel Eliot Morison, 1887—1976),所指文章是莫里森的《历史学家信仰》(Faith of a Historian,刊《美国历史评论》)。他以研究美国史、航海史而著称。因哥伦布的传记Admiral of the Ocean Sea(1942)及John Paul Jones(1959)而获普利策奖。著有The European Discovery of America(1971)、The Growth of the American Republic(1930,与Henry Steele Commager合作)、History of U. S. Naval Operations in World War II(1947—1962,15卷)等。——译者
⑱ 韦奇伍德(Miss Wedgwood),指英国历史学家Dame Cicely Veronica Wedgwood(1910—1997),擅长英国、欧洲早期近代史研究。从1955年出版的The King's Peace开始,她的英国内战史的系列研究,随后出版了The King's War(1958)、The Trial of Charles I(1964;在美国出版时名为A Coffin for King Charles)。另著有Thomas Wentworth: A Revaluation(1961)、Velvet Studies(1946)、Truth and Opinion (1960)、Poetry and Politics(1960)、The World of Rubens(1967)、Milton and His World(1970)和The Political Career of Peter Paul Rubens(1975)等。——译者
⑲ 都铎王朝(1485—1603)诸王包括亨利七世及其后代亨利八世、爱德华六世、玛丽一世和伊丽莎白一世。——译者
⑳ 对伊丽莎白一世的爱称。Bess为Elizabeth的昵称。——译者
㉑ 杨(G. M. Young),即George Malcolm Young(1882—1959),英国历史学家,擅长历史小品评论。著有Life of Gibbon,1932、Early Victorian England(1934,2卷)、Charles I and Cromwell(1935)、Victorian England(1936)、Daylight and Champaign (1937)、Today and Yesterday(1948)、Stanley Baldwin(1952)等。——译者
㉒ 利顿·斯特雷奇(Lytton Strachey, 1890—1932),英国传记作家、批评家。——译者
㉓ 卡莱尔(Thomas Carlyle, 1795—1881),苏格兰历史学家、社会批评家。著有French Revolution(1837)、Chartism(1839)、On Heroes, Hero Worship, and the Heroic in History(1840)、Past and Present(1843)、The History of Friedrich II of Prussia (1858—1865)等。——译者
㉔ 克拉伦登(Clarendon),指英国历史学家、政治家克拉伦登(Edward Hyde Clarendon, 1609—1674),被错判叛国罪并流放(1667),在法国期间写出其重要的历史著作《英国内战和叛乱史》。著名的克拉伦登出版社(Clarendon Press),就是在克拉伦登著作基金的基础上建立的。——译者
㉕ 曼德维尔(Bernard Mandeville, 1670—1733),荷兰裔英国医生、哲学家和讽刺作家,主要著作《蜜蜂寓言》(The Fable of the Bees, 1714),记述了为利己主义所驱动而做出的所有活动。该书又称“Private Vices—Public Benefits”。——译者
㉖ 译文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83页。后半句话是“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译者
㉗ 洛奇(Lodge),指Henry Cabot Lodge(1850—1924),美国政治家,强烈批判威尔逊的政策。曾担任参议院多数党领袖(1918—1924)和对外关系委员会主任(1918—1924)。由于他的反对,美国未能参加国际联盟。作者在这里使用“Lodge of Woodrow Wilson”一语,表示两者之间难以言状的关系。——译者
㉘ 泰勒(Mr. A. J. P. Taylor),指Alan John Percivale Taylor(1906—1990),历史学家、新闻记者,特别擅长外交史、中欧史、两次世界大战的研究。影响最大的著作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起源》(The Origins of the Second World War, 1961)。另著有The Struggle for Mastery in Europe, 1848—1918(1954)、Bismarck, the Man and the Statesman(1955)、The Russian Revolution of 1917(1958)、English History 1914—1945(1965)等。——译者
㉙ 雷斯(Retz, 1614—1679),枢机主教,法国政治家、高级教士、作家,是投石党运动的活跃分子。——译者
㉚ 利维斯(Dr. Leavis),指Frank Raymond Leavis(1895—1978),英国文学批评家、编辑。——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