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书的前一章(即最后一章)中,我试图阐明,我说的一个理论的验证度是指总结该理论如何经受住检验以及这些检验如何严格的简要报告。

我从未偏离过这个观点。这里我将补充以下几点:

(1)逻辑的和方法论的归纳问题不是不可解决的,但是我的书提供了一个反面的解决:(a)我们决不能合乎理性地证明一个理论,这就是说,我们决不能合乎理性地证明对一个理论真理性的信念,或对它可能是真的信念。这种否定解决同下述包含在优先选择比其他理论得到更好验证的理论的规则中的肯定解决是相容的;(b)我们有时能够合乎理性地证明根据理论的验证,即根据竞争理论的批判讨论的现状(从评价它们接近真理性,即逼真性的观点对它们进行批判讨论和比较)优先选择某一理论。这种批判讨论的现状,原则上可以它们验证度的形式报告。然而,验证度不是逼真性的量度(逼真性的量度必须是没有时间性的),而只是关于我们到某一时刻为止能够确定什么的报告,关于根据对可得到的理由(这些理由已被提出来支待或反对理论的逼真性)所作的判断比较竞争理论主张的报告。

(2)逼真性观念提出的一个形而上学问题是:自然界中有没有真正的规律性?我的回答是:“有”。支持这个回答的论据(非科学的,但也许是“超验的”;参阅P.368)是:如果自然界中没有显而易见的规律性,那么观察和语言都不可能存在:描述性语言和论证性语言都不可能存在。

(3)这个回答的力量依赖某种常识实在论。

(4)实用的归纳问题也就自行解决了:在实践上优先选择根据理性讨论更接近于真理的理论是冒风险的,但是合乎理性

(5)我认为心理学问题(为什么我们相信如此选择的理论继续值得我们信任?)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6)这种方法并未解决所有可能的“归纳问题”(参阅我即将出版的书:Objectiue Knowledge:An Euolutionary Approa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