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本论》的总结构,前面已简单提到。第一卷讲资本的生产过程,第二卷讲资本的流通过程,第三卷讲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马克思为什么要采取这个研究体系和章法,这里且不忙解释,因为我打算把第一、第二、第三卷的内容分别加以系统考察之后,再回过头来作一个全面的综合说明。

第一卷包括七个篇目:第一篇“商品与货币”;第二篇“由货币到资本的转化”;第三篇“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第四篇“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第五篇“绝对剩余价值与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第六篇“工资”;第七篇“资本的积累过程”。在这七篇中,大体说来,首尾两篇,是讲资本的来龙去脉,讲它的来历和发展前途,中间五篇都是论述剩余价值的生产。工资这个分配形态,其所以放在这里说明,就因为资本所榨取的剩余价值,无非是来自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在劳动力价值以上,或在其转形的工资以上,为他们提供的无偿的剩余劳动。我们在后面将知道,劳动力这个经济范畴的发现,固然是解析资本主义经济实质的重要关键,而把由劳动力价值转形的工资这个分配形态,放在资本的直接生产过程方面来叙述,对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科学体系的建立具有深刻的意义。

为了说明的便利,对于第一卷,我想把它概括为三个大项目来叙述:即由商品到货币与由货币到资本的转化,剩余价值的生产,剩余价值资本化。

(一)由商品到货币与由货币到资本的转化

1.由商品分析开始

在资本主义生产统治着的社会里,财富是由商品构成的。研究资本主义社会财富的形成,研究它的资本运动,必须由商品开始。不过,有一点要交代清楚,这里开头所讲的商品,还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商品,不是当作“资本的生产物的商品”,而是当作“资本所由发生的前提的商品”。马克思指示我们:“商品,作为资产阶级财富的原素形式,曾经是我们的出发点,是资本产生的前提。另一方面,商品现在又表现为资本的产物。”[45]对于被看作资本的生产物的商品的分析,其所以要从非资本的生产物的商品即简单商品开始,除了表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形态本身,自始就是资本家的生产,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有必要从历史上探究其社会根源以外,还因为资产阶级经济学者从来就把小生产者的商品生产与资本家的商品生产混做一团。商品形态的历史发展过程,在他们是不存在的,或者是极其模糊的,所以,他们一直搞不清商品与货币与资本的本质区别和内在联系;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特别是资本拜物教,就被根深蒂固地形成了。从小生产者的简单商品分析开始,恰好就是要针对着这个错误看法,进行批判,一步一步地把商品——货币——资本拜物教的尘雾,一一加以澄清。

商品首先必须是一个能满足人们这种那种欲望的生产物的自然物体,必须是一个有这种那种效用的使用价值。但使用价值是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中的,一把柴刀,当作柴刀来用就是了;一块面包,当作面包来吃就是了,它并不因此就成为商品,就成为政治经济学的考察对象。它们只有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依一定方式发生交换关系,从而发生价值关系,致使它们这种使用价值同时成为交换价值的担当者,它才是商品的一个因素,才是属于政治经济学范围内的事。

因此,使生产物成为商品的决定因素,不是它的使用价值,而是它的价值或交换价值;以柴刀和面包为例来说,作为商品,不是由于它的割的效用或吃的效用,而是由于制成柴刀,制成面包,费了人们多少劳动,有多大的价值。柴刀或面包这个使用价值,总只是在它分别作为人们劳动的附着物,或价值的体化物的限内,才为我们所注意。然则附着在某种使用价值或商品体上的劳动,是怎样的劳动呢?“正如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二重性一样,商品中包含的劳动也具有二重性:一方面,作为一定的生产活动,如织工的劳动、裁缝的劳动等等,是有用劳动;另一方面,作为人类劳动力的单纯支出,是凝结的抽象劳动。前者生产使用价值,后者生产交换价值,只有后者才能在量上作比较(熟练劳动和非熟练劳动的差别,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差别,证实了这一点)。

“因此,交换价值的实体是抽象劳动,交换价值的量是抽象劳动时间的长度。”[46]

可是,这由体现在商品中的抽象劳动所决定的价值,是怎样表现出来的?尽管每种商品,都有价值与使用价值二因素,它的价值却不能表现在自己的使用价值上,而必须表现在别个商品的使用价值上;只有在这种表现中,包含在两个不同商品中的具体劳动,才能作为抽象的人类劳动量显现出来,价值才表现为交换价值的形态。对一个商品来说,它的价值,才显示为相对的价值,或出现在相对价值形态上。当某一个商品与另一个商品偶然发生交换关系的时候,我们还只有简单的相对价值形态;当它和许多商品发生关系的时候,我们就有发展的或扩大的相对价值形态;当这个关系被倒转过来,使其他许多商品价值表现在它上面,把它当为一般等价物的时候,我们就有一般的相对价值形态。是不是一切商品都能承担起一般等价物的角色呢?在交换发展过程中,确曾有某一些商品曾经在某一历史时期,在一定地区范围内,扮演过这个角色,但是由于它们本身的自然性质不大适合作为一般等价物,结局都相率让位给一个特殊商品了。“这个特殊的商品,即一般等价形式与其自然形式结合在一起的商品,就是货币。”[47]价值形态的最高度发展,就是货币形态。

价值形态及其发展的分析,是每个资产阶级经济学者(包括最优秀的古典学者)都不曾接触到的。某商品的一定量等于另一商品的一定量,二十码麻布等于一件上衣,这个简单价值形态,隐藏着一切价值形态的秘密。不把这个秘密揭露出来,商品的相互交换,货币的产生,就只能看作是自然的带有神秘性的事情。这是一切拜物教的最深的根源。

2.商品在交换发展中分化出货币

商品究竟是怎样才进到交换的呢?很清楚,商品不能自己走到市场上去进行交换。它进入市场,是按照它的监护人,按照它的所有者的意志或意欲行事的。所有者要在交换中放弃占有它的权利,无非是为了取得占有交换对方的商品的权利;无非是要把他自己不需要的商品,让给对方,而由对方取得他所需要的商品。更深进一层说,无非是想借此一方面取得对方的商品的使用价值,同时又实现自己的商品的价值。“一切商品,对于它们的所有者非使用价值,而对于它们的非所有者是使用价值。所以,凡是商品,都有换手的必要。但是这样换手,便形成商品的交换。商品的交换,让它们当作价值互相对待,并且把它们当作价值来实现。所以,商品在能当作使用价值实现之前,必须先当作价值实现。”[48]在这里,商品的交换,比如说,一吨铁和二盎斯金的价值相等,即使这种相等的比例关系,已经由习惯固定下来了,象是很自然的样子,那也绝不能说,是由这两个生产物本身的什么属性生出来的一种自然关系,而是商品所有者把他们的意志,把他们对自己的劳动生产物能换得多少别人的劳动生产物的关怀与计虑,附在商品上,让它们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在商品生产者的社会内,社会的生产关系一般是这样形成的:他们把他们的产品,当作商品,也就是当作价值,并且在这个物质形式上,把他们的私人劳动,当作等一的人类劳动来相互发生关系。”[49]从这里,我们已经看到,隐蔽在物与物的关系的背后的人与人的关系是怎么一回事了。但是商品拜物教的揭露,并不等于它的消除。那种拜物教既是由商品形态产生的,要人们在更高度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统治下,在万花筒似的商品交往关系中,看透隐藏在商品相对价值的现象运动背后的秘密,那是很难做到的。对商品如此,对货币还更多一层障碍。货币是由商品转化过来的。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作为货币商品,它有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质,不了解它在交换中由一般商品分化出来的全过程,就要因黄金白银放射的光芒而更增大对于它的迷惑。

在前面,我们已由价值形态的分析,粗略知道货币形态是怎样发展过来的。在劳动生产物釆取商品形态的瞬间,就要求特定商品采取货币形态。哪怕在二十码麻布等于一件上衣这个简单价值形态上,把麻布的相对价值表现出来的上衣,已经在尽着等价物的功能。但因交换还是偶然地、极个别地存在,麻布与上衣的相对价值形态与等价形态的关系,还是处在胚胎状态。而在扩大的相对价值形态上,情形就不同了,表现麻布的相对价值的,除了上衣外,还有其他种种商品作为它的特殊等价物。在这场合,“对任何一个商品所有者来说,每一种其他的商品,既然都是当作他的商品的特殊等价物,所以他的商品也就对其他一切商品有一般等价物的意义。但是,因为一切商品所有者会做同样的事,所以还没有任何一种商品是一般等价物,商品也还没有一般的相对价值形态可以让它们当作价值来相等,并且当作价值量来互相比较。”[50]在这种情况下,交换中的困难是可以想象的。但是商品所有者会在交换实践中,逐渐认识到这种困难,逐渐趋向于把某一种商品较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最后,这种一般等价物就固定地由金银来担任了。因此,并不是金银的自然属性,天然地使它成为货币,而是商品交换者逐渐由实践认识到,具有某些便于充当一般等价物的自然条件的金或银,适于充作货币。“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51]这个道理讲明白了,货币的拜物教就要消除许多了,人们会知道,金或银成为货币,乃是因为其他商品把它的价值全表现在它上面,而不是因为它原来就是货币,所以其他商品才把它们的价值表现在它上面。金银充当一般等价物,一切其他商品都用它来表现它们各自的价值,来衡量它们相互间的价值的比例关系,它会随着交换关系的发展,愈来愈要作为货币,愈加不是作为商品;它尽管还保持着商品的实质,但却从一般商品中分化出来了。

金或银作为货币,从一般商品中分化出来,促进了交换关系或商品流通的发展,另一方面,商品流通关系发展起来,又使货币具有一些新的功能。当一切商品都把它们的价值表现在货币上面的时候,这已说明,货币是当作价值尺度,把所有那些商品所具的价值,在观念上表现出来。说某商品值多少货币,另一商品值多少货币,这一定货币量,就是它们的价格。在这里,价格与价值是一致的,我们从货币内含有多少劳动量,多少劳动时间,就可以判定某某商品具有多大的价值了。但是,由于实际市况的变化,商品并不一定会完全按照其价值实现,这就存在着价格与价值差离的可能性。当金或银用它的一定量来表现其他商品的价值,来比较各商品的价值的时候,在技术上完全有必要用一确定的金量作为单位,更进一步把这个单位再分为若干整除部分,如一元这个单位可分为多少角、多少分,也可以合成10元、100元等等。在这里,就是把货币作为价格的标度的了。作为价值尺度,它是以金本身的价值为前提,而价格标度,则是以一种金量去测度各种不同金量,与金的价值没有关系。不论是把金作为价值尺度,还是作为价格标度,都是为了便于商品实现价值,便于流通。流通包含有两个阶段:由商品到货币——卖;由货币到商品——买。货币把这两个阶段联合起来,把出卖商品所得的货币,拿去购买其他商品,这就显示了它的流通手段的功能。在全流通过程中,我们又看到两种运动,一是商品运动,一是货币运动,实际上,货币运动不过是商品运动的结果,从表面看来,总好象商品运动,是货币流通的结果。这种错觉,在货币流通量的规律表现,即在作为流通手段的必要货币量,是同一货币流通次数与商品价格总和之比这一表式上,已经看得明明白白了。货币的流通,只是反映商品流通过程。不过,由于有了货币,就可以获得一切和它交换的商品,人们对于商品的物质欲望无穷,他们对于货币的贮藏,表现了无限的强烈的要求。这一来,本来是要把货币用来作为获得满足任何欲望的商品的手段,现在却反把它看作目的本身了。这就使货币具有贮藏功能。不过,愈到现代,货币贮藏愈和以往具有不同的性质,如果说,过去是窖藏不用,现在则是要贮存备用。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许多新的条件、新的要求发生了,商品的让渡,得在时间上与价格的实现分开,不一定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了。货价不但可以延期偿付,还可以预付定金。货币的支付功能,在工薪、赋税、地租以及债务偿付等方面,愈来愈显得重要了。当货币把它活动范围越出国界的时候,它已经成为世界货币了。“世界货币的作用,是作为一般通用的支付手段,一般通用的购买手段和财富一般的绝对的社会体现物。”[52]在平衡国际贸易差额的场合,在必要时要以现金购买其他国家商品的场合,在作为维持世界市场流通的准备的基金的场合,我们就看到它的这种功能的发挥了。不过,在那里,所有用特定国家名义,刻画在它额面上的细致花纹和保证通用的文字,都一无用处;它必须以极具体的金银条块的自然形态,当作抽象人类劳动的直接的社会形态的具体物,来与广阔市场范围内的商品相对待。只有在这样的场合,货币才能作为抽象人类劳动的绝对的社会体现物,来最充分地发挥一般等价物的功能了。

当然,没有世界商业,没有世界市场,是谈不到世界货币的。而世界商业,世界市场,又是商品生产进到一个新的时代,进到资本主义的时代,才能出现的局面。

3.货币蛹化为资本

“商品流通是资本的出发点。商品生产和已经发展的商品流通,商业,是资本所由发生的历史前提。”[53]无论是从历史上看,还是从每天表现在我们眼前的经验事实看,货币总是资本的最初的现象形态。资本总是把货币作为它运动的起点。资产阶级经济学者,对于货币与资本,总是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就在于他们不知道或者没有明确意识到,怎样去区别当作货币的货币与当作资本的货币。由于“商品流通是资本的出发点”,货币与资本的区别,或当作货币的货币与当作资本的货币的区别,首先要看看商品流通有什么不同。有两种商品流通,一是为要买而卖的形态,拿商品去换得货币,再拿货币去购买所要的商品;一是为卖而买的形态,拿货币去购买商品,再拿商品去换取货币。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同,性质就完全两样。货币在前一个流通形态上,是为了得到使用价值,而在后一个形态上,则是为要得到交换价值;或者一是为要得到异质的使用价值,一是为要得到异量的价值。如果说,卖出一物而又买回同一物,是毫无意义的事,以一定量货币出发,结果还是获得同量货币,同样是毫无意义的事。这就说明,货币在后一流通过程中的活动,就只能是为了增殖价值,在这里,它已不是作为货币,而是作为资本了。货币这样转化为资本,是在流通领域中出现的,那种流通形态,一开始就规定它是资本了。由流通形态来区别货币与资本,很容易给人一个印象,仿佛只有商业资本运动G—W—G′,是最适合资本的公式的。但产业资本运动,也是由货币开始到更多的货币,生息资本运动G—G′也是由货币开始到更多的货币,不过,前一个运动公式,把直接生产过程插进来了,后一个运动则是它缩简为一个没有媒介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G—W—G′,就成为一切资本形态的共同公式或资本的总公式。

可是,这个总公式,在它是由流通形态把货币转化为资本的限内,“和一切以前说明过的关于商品性质,关于价值性质,关于货币性质,关于流通性质的规律,都是矛盾的”[54]。劳动生产物采取商品形态,商品采取价值形态,乃至商品价值采取货币形态,总是要在价值形态上用一种商品作为等价物,把另一种商品或其他商品的相对价值表现出来,它们相互在表现形态上、在实际交换的流通形态上,都依照一个原则,以等价相对待。我们在上面讲到的为买而卖的流通形态上是如此,在为卖而买的流通形态上也如此。在前一个流通形态上,用一定量价值的商品换回同量价值的商品,而在后一个流通形态上,却是用一定量货币价值,换回来更多货币价值。如果说前者是合乎等价交换原则的、合理的,后者就是违反等价交换的、不合理的。这怎么说明呢?资产阶级经济学者一般是坚持等价交换原则的。在这个矛盾前面,他们提出了种种解释。讲得最起劲的,是价值其所以增加,是由于出卖时把价格提高了。这无异说,购买者吃亏了,出了大于价值的价格。可是,如我们在为卖而买的流通形态上所看到的,他在出卖以前,是要购买的。他以卖者的资格,欺骗了人家,占了便宜,就要以买者的资格,被人家所欺骗而赔本,结局,还是不能说明问题。由于供需的变动关系,确实存在着贱买贵卖乃至贵买贱卖的情形,但就一个国家的整个资本家阶级来说,他们全部的价值增殖物,或剩余价值,怎么能由自行欺骗而取得呢?依据等价交换,无从产生剩余价值,不依据等价交换,也不能产生剩余价值。这就说明,单在交换中,在商品流通中,是不能找到价值增殖的来源的。该从哪里去找它的来源呢?我们知道,商品的价值,受决定于生产它所费的劳动量,要增加价值,就得增加劳动,增加劳动,就是要在流通过程以外的,或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的,是要在商品生产中进行的。所以,在G—W—G′公式上,始点货币100元变成终点货币120元,这个价值增殖问题,显然不在表现其他商品的价值的货币本身发生了什么变化,而在货币所表现的商品的价值在生产中发生了变化。可是,如我们前面已经讲到的,一般商品不能通过贱买贵卖增殖其价值,在它们作为生产要素的限内,也不能不增加劳动而增殖其价值。结局,价值增殖或剩余价值的产生,只能期之于一种特殊商品,它是在等价交换基础上购买的,购买到手以后,却能在生产过程中榨取出较大于其购买价值的劳动。这个特殊商品就是劳动力。

很清楚,劳动力的使用,虽然是生产过程的事,但不通过流通过程,不对照着购买它付出的代价,就看不出劳动力的使用或消费,究竟是否增大了价值,或被榨出了多大的剩余劳动或剩余价值。剩余价值不在流通过程产生,又不能离开流通过程产生。离开劳动力的买卖,价值增殖就无法讲起了。然而,作为一个商品,劳动力毕竟是很特殊的。它只能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只能在它的所有者即劳动者从他的生产条件或生产资料——土地,游离出来了的条件下,只能在他的基本生产资料——土地,被剥夺的同时,连带把他从附着在土地上的人身隶属关系解放出来的条件下,他才能以自由得一无所有、一无牵挂的身分,走进劳动市场,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商品来出卖。在另一方面,创造出劳动力这种商品的过程,同时也是国内市场的形成过程,也是各种原始方式积累货币资产的过程。货币所有者要利用他们积累的货币资产,增殖更大的货币价值,有必要购买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劳动力所有者被剥夺去了生产资料,走头无路,不得不把它的劳动力当作商品来出卖,他们就“不是冤家不聚头”地结成新的生产关系了。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开幕了。从此,简单商品愈来愈要为资本主义商品所代替。货币愈来愈显出要当作资本了。现在要进一步看货币所有者——资本家,是怎样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劳动力,把价值增殖起来的。

(二)剩余价值的生产

1.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

劳动力的买卖,是在流通领域内进行的,而劳动力的使用或消费,则是在生产领域内进行的,只有把这两方面结合起来看,才能找到从一定额垫付货币价值产生出更大价值或剩余价值的原因。这个把直接生产过程与流通过程结合起来的产业资本公式,就非常清楚地告诉了我们这一点。在马克思以前,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者们确曾在有关的场合,接触到了剩余价值这个概念,但他们的讲法是不明确的,闪烁不定的,很不系统的,严格讲来,他们一般是把剩余价值的特殊形态,特别是利润形态,当作剩余价值本身。就上面的产业资本公式来说,就是直接把从G′里面可能实现的所得(利润及其派生形态)看作包含在W′里面的已经确定了的剩余价值。结果发生了很多错误。这在后面将还有谈到的机会。事实上在他们把握不住剩余价值本身的许多原因中,有一个很大的原因,是他们对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的许多关键性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首先,他们没有分清劳动过程与价值增殖过程的区别。所谓劳动过程,一般地讲来,是一种有目的的产生使用价值,使自然物适合于满足人类需要的活动;它的一边,是人和他的劳动,另一边是自然和它的物材。这对于人类生活的各种社会形态都是适用的。可是,当我们进一步把劳动过程看作资本家消费劳动力的过程的时候,马上就呈现出两种特殊现象:一是资本家购买劳动力,劳动者的劳动力就是属于资本家的,他就在资本家的管制、监督下进行劳动;一是劳动生产物也是属于资本家,而不为直接生产劳动者所有。资本家从事生产,不只是要生产一个决定用来出卖的商品,而且还是要生产一个价值大于原垫付价值的商品,就是说,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还要生产价值,生产剩余价值。而他把购买来的劳动力,放在自己管制监督下劳动,这种支配权就足以保证他把劳动时间拉长到够产生一个剩余价值的限度。然而许多资产阶级经济学者惯于丢开资本家的商品生产的这种增殖价值过程的特质,而单把一般劳动过程拿来敷衍。而不知道,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过程,必须是这两个过程的统一。

其次,他们又没有把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加以区别。这一点特别重要。在劳动价值学说上,把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区别开来,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创见;而在以劳动价值学说为基础的剩余价值学说上,把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区别开来,是一个更重要的创见。不搞清这一点,剩余价值产生的过程总是无法说明的。有些古典经济学者确曾接触到这个问题,但他们始终局限在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的范畴里,因而他们的说明,就充满了矛盾。资本家从事生产,在购买劳动力之外,诚然还要购买生产资料,但在交换依照等价原则进行的限内,为购买生产资料投下去的垫付资本,无论如何,总只能取回同样多的价值;那些生产资料在生产过程中,不论是一次消费掉,或是多次消费掉,总只能把原价值保留移转到新生产品中,决不会增加,所以在这方面垫付下去的资本,只能说是不变资本。至于劳动力的购买,显然也要照劳动者所需生活资料的费用决定它的价值,虽然如我们在后面要讲到的,它经常被压低在这个价值以下。但如上面所说,劳动力的使用或消费,既然是在资本家的管制监督之下进行,资本家就能够把劳动时间延长,强使劳动者作出劳动力价值以上的劳动,使他所费于资本家的,和他为资本家提供的,是两个不同的价值量。于是,资本家垫付在购买劳动力方面的资本,就成为可以增加价值的可变资本。于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的劳动过程,就具有价值增殖过程的特质。

只有明确了劳动过程与价值增殖过程的区别,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区别,又明确了这两方面的联系,我们对于剩余价值如何产生,就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观念。可是,对于剩余价值形态本身,却还有待于进一步分析。我们这里所说的资本家把购买来的劳动力,强使它在生产领域内拉长时间,作出劳动力价值以上的劳动,这样产生的剩余价值,就是所谓绝对剩余价值。绝对剩余价值显然是建立在劳动日长度的基础上。劳动日分成两部分,一是必要劳动时间,一是剩余劳动时间。必要劳动时间是由劳动力价值,是由劳动者为维持他的劳动力能继续使用所需的生活资料的费用所规定了的,剩余劳动时间则是一个可变数,它取决于资本家的贪欲和劳动者的反抗意志和力量。我们在这里看到了劳动者阶级和资本家阶级围绕着劳动日长度所展开的激烈的斗争。由于劳动者阶级的继续不断的长期反抗斗争,就使得资本家阶级终于同意标准劳动日的制定,就使得他们在已经取得的绝对剩余价值的基础上,把榨取的方向,转到革新劳动技术过程,改进社会劳动组织方面,即由绝对剩余价值转向相对剩余价值方面。

2.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

相对剩余价值是剩余价值形态在绝对剩余价值基础上的一个发展,同时也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向前发展的必然结果。在这里,有必要先把剩余价值率与剩余价值量的关系,作一个交代,否则有关相对剩余价值的许多问题,是讲不明白的。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来进行生产,就因为他拥有生产资料,可是,生产资料价值是多还是少,都无非在生产品中,照样重现出来,在这种限度内,生产资料价值或不变资本价值,是多还是少,对于他的生产目的即价值增殖,简直是无关重要。因此,资本家对劳动者的剥削程度,就是看他对每个平均劳动力支给的价值,和每个劳动力依一定劳动日对他提供的剩余价值,成怎样的比例,这就是剩余价值率。依据这个理由,资本家要多榨取剩余价值,就只好多购买劳动力;改良技术,把资本多垫付到生产资料方面,不是和他增殖价值的目的背道而驰吗?但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在另一方面,依低下技术条件而劳动的劳动者,在一定的劳动日内,为他自己生活的必要劳动部分,要占相当大的比重,也就是说,他为资本家提供的剩余劳动部分,就相对小了,从而,剩余价值也就有限了。反之,如果生产技术条件高,劳动生产率大,劳动者在一定劳动日内,可能为资本家提供的剩余劳动,从而剩余价值,就相对大了。生产技术条件的高低,乃表示投在生产资料上的资本在总资本中所占比例的大小,在这里,投在生产资料上的资本愈大,即投在可变资本上的资本相对愈小,所雇用的劳动者人数相对愈少了,剩余价值反而多了。这就是说,劳动者人数即使因此相对减了,从每个劳动者榨取的剩余价值却增大了。这是关于剩余价值率与剩余价值量的关系问题。马克思在论到它的时候,提出了三个有关的定律:第一是,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等于所垫付的可变资本量乘剩余价值率。在这里,所垫付的可变资本即使减了,“但剩余价值率按同比例提高了,所生产的剩余价值量就会仍旧不变。”[55]这就引出了第二个定律:“平均劳动日(按照自然,那总是小于24小时)的绝对限界,就是可变资本减少可以由剩余价值率提高而得到补偿,被剥削劳动者人数减少可以由劳动力剥削程度提高而得到补偿的绝对限界。”[56]第三,“如果剩余价值率或劳动力的剥削程度是已定的,劳动力的价值或必要劳动时间的大小又是已定的,那就不说自明,可变资本越是大,所生产的价值的总量和剩余价值的总量也就越是大。”[57]依据这个定律,“如果劳动力的价值是已定的,劳动力的剥削程度是一样大的,不同各个资本所生产的价值的总量和剩余价值的总量,就和这各个资本的可变部分,即转化为活劳动力的部分的大小成正比例。”[58]

这几个定律向我们指明了一个事实:绝对剩余价值向着相对剩余价值的发展,虽曾为劳动者阶级长期围绕劳动日长度展开的激烈斗争所敦促,但那毕竟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当资本家阶级感到极力用拉长劳动时间,来增加剩余价值剥削方式不能顺利进行的时候,他们很快就发觉,在已定的或法定的劳动日内,尽量压缩必要劳动部分,同样或更加可以达到增加剩余价值的目的。

马克思曾就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移向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过程,加以综合的说明:“在劳动日的一个定点上,劳动者不过已经为他的劳动力的价值生产了一个等价物。把劳动日延长到这点以上,并且让这种剩余劳动由资本占有,那就是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那是资本主义体系的一般的基础,并且是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出发点。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假定劳动日已经分成两部分: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为要延长剩余劳动,才用各种方法去缩短必要劳动,使工资的等价物可以在较少的时间内生产出来。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不过把劳动日的长短当作关键问题;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却会彻底使劳动的技术过程和社会的组织发生革命。”[59]从这里,我们看到了近代工业由协作到手工制造业到大工业的转变过程的内在原因。在手工制造业中,生产方式的革命,还是从劳动力开始,而在大机械工业中,它才是从劳动工具开始。资本家用革新劳动技术组织来加强劳动力,不仅会由劳动生产力的提高,相应降低劳动生产力的价值;不仅会由机器的采用,加强了对劳动阶级的统治;同时还由于他们内部的激烈竞争,可以在某种新技术设备没有普遍采用之前,获有额外利润。这些,都是剩余价值的绝对形态移向相对形态的推动力。资本家阶级在进行这种技术革新时,曾在社会方面,由都市到农村,引起巨大而深刻的社会机能的变化,而由是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统治,全面确立起来。只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确立了它的支配地位的时候,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才能成为现实的。可是,由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到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这种转变,是就一般发展趋势谈的。并不能因此就作这样的结论,说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一进到采取相对剩余价值形态,就不再采取绝对剩余价值形态了。事实不是这样的。当资产阶级已由技术革命,加强资本对于劳动的统治;又由技术革命,造出机器驱逐劳动者的形势,并还由是造成劳动者内部竞争局面之后,为了榨取更大剩余价值,就更有可能在提高劳动生产率、加强劳动强度与延长劳动时间三者之间,任意抉择了。这就是说,尽管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是在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基础上发展过来的,等到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立定脚跟,变成了一般的支配形态,造出了有利于加强资本统治的条件,唯利是图的资本家阶级又会在必要和可能的场合,以各种方式延长劳动时间,以与增进劳动生产力,加强劳动强度,相配合。

在各种工资形态上,我们将看到资产阶级所耍的形形色色的花招。

3.剩余价值由劳动力价格引起的量的变化与工资

不论是绝对剩余价值还是相对剩余价值,都是出自劳动者所生产的新价值或价值生产物。价值生产物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剩余价值,一是劳动力价值。剩余价值的现象形态,为资本家阶级的利润及其他派生所得,劳动力价值的现象形态,则为劳动者阶级所得的工资。从其本源来说,剩余价值,不论是多还是少,终归是对于劳动者的剩余劳动的无偿占有,这是已经明确了的。现在要讲的是,这个为资产阶级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部分,和代表劳动者必要劳动的劳动力价值部分,在价值生产物中的相互关系。这两者都有它的绝对界限,剩余价值不能少到资本家无利可图,也不能多到不让劳动者活下去。在这两极限间,就看资产阶级怎样发挥它的资本对劳动的支配权,和劳动者阶级怎样发挥它的组织力量和反抗斗争了。劳动阶级与资产阶级间,经常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展开着斗争,在经济的范围内,总是表现在利润与工资的分额上,而在实质上,则是看在整个价值生产物中,剩余价值与劳动力价值,各占怎样的比例。劳动力价值的变动,就是剩余价值向相反的方向变动。而有关劳动力价值变动的公式,就是在实质形态上探讨工资。马克思把工资放在剩余价值生产后面来研究,不但符合理论逻辑的要求,不但符合资本主义生产实际,并还是对于资产阶级经济学者们所谓三分法(生产、交换、分配)与三位一体公式(资本——利润,劳动——工资,土地——地租)构成的形而上学体系的彻底批判。如照那个形而上学的体系的做法,把工资这个分配形态,和利润、地租三足鼎立起来,不但就其来源说是背理的,劳动阶级为资产阶级创造剩余价值的整个现实关系,全被颠倒过来了。在我的理解上,把工资放在资本的生产过程来处理,是一个异常重要的创见,是构成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的一个决定性的关键。

在讲绝对剩余价值与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那一篇(第五篇)中,有一专章(第十五章)讨论劳动力价格和剩余价值的量的变化。马克思认为,那里所讲的规律,“可以由简单的变形,而转化为工资的规律。”[60]他并表示,那里所讲的,已经是在本质形态上说明工资。现在且看那些经过简单形态的变化就可转为工资的规律是指什么。他在这两个假定(一,商品依照它的价值售卖;二,劳动力价格有时升到它的价值以上,但从来不落在它的价值以下)的基础上,认为“劳动力价格和剩余价值的相对量,是由以下三件事情规定:(1)劳动日的长短或劳动的外延量;(2)劳动的标准强度或劳动的内含量,那要求在一定时间内有定量劳动支出;(3)最后是劳动生产力,为了生产力的原故,同量劳动,按照生产条件的发展程度,将会在同时间内提供不等量的产品。这三个因素显然能够有多种多样的组合,那或是一个因素不变,其他两个因素可变;或是两个因素不变,一个因素可变;最后,或是三个因素同时可变”[61]。所有这些变化,都要引起剩余价值与劳动力价值相互间的相反变化。马克思最先就其中劳动日大小和劳动强度不变,劳动生产力可变这个结合,示例性地提出了劳动力价值与剩余价值所由决定的三个规律:

“第一,不论劳动的生产率如何变化,从而,不论产品的量和单个商品的价格跟着如何变化,大小一定的劳动日总是体现为同量的价值产物。

“譬如一个12小时的劳动日的价值产物为6先令,虽然所产使用价值的总量会随劳动的生产力而变,但是6先令的价值总是分配在这个多少不等的商品上面。

“第二,劳动力的价值和剩余价值按相反的方向发生变化。劳动生产力的变化,它的增进或减少,会依相反的方向,影响于劳动力的价值,并依相同的方向,影响于剩余价值。”[62]

以前例来说,12小时的劳动日的价值生产物6先令为不变量,构成它的两部分的劳动力价值与剩余价值,就会是一方的增加他方的相应减少。劳动力价值的增或减,就是剩余价值的减或增。

“第三,剩余价值的增加或减少,总是劳动力价值相应减少或相应增加的结果,而决不是它的原因。”[63]这就是说,剩余价值的量的变化,是以一个由劳动生产力变化引起的劳动力价值运动为前提,劳动力的新的价值的限界,规定着剩余价值量的变化限界。

上面这三个规律,原是由李嘉图树立的,但是李嘉图丢开了劳动日的大小和劳动强度,而单就劳动生产力,来讲劳动价格变化引起剩余价值的量的变化;不仅如此,他所理解的剩余价值,并还不是剩余价值本身,而是它的具体表现形态——利润等等,这样就把本质与现象混在一起了[64]。对于劳动力价值的理解,尤其是如此。李嘉图及其他古典经济学者都没有把劳动力价值与其现象形态的工资明确区别开来,这就使他们的工资理论,留下了极严重的漏洞。

现在要看上述关于劳动力价值与剩余价值间的彼此相互变化的规律,通过怎样简单的形态变化,转化为工资的规律,或者,单从劳动力价值方面说,看劳动力价值或价格,怎样转化为工资。这里,我们且来考察一下古典经济学者们在这个问题上所碰到的矛盾。他们论到工资的时候,一直不能从“劳动的价值”、“劳动的价格”这种流行的术语中解脱出来。认为支付给一定劳动量的一定货币量,就是劳动的价格,就是劳动者的工资。工资又被看作是劳动的市场价格和劳动的必要价值或自然价格有区别,认为后者就是以一定货币来表示的劳动的价值。不管怎样,愈是主张劳动价值的人,仿佛愈有必要坚持“劳动的价格”这个概念。因为一切商品的价值都由其生产所费的劳动量决定,作为一种商品,“劳动的价值”,当然也要由再生产它所支出的劳动量决定。结局,在理论上就要面对着商品的价值由劳动决定,劳动的价值还是由劳动决定这个不合理的循环论,而在现实上,更会因此把资本主义的性质从根本上否认掉,因为资本如果按照“劳动的价值”支付了,剩余价值就不可能存在了。不错,有的经济学者是用劳动的市场价格或工资,可以和劳动的价值有出入,或者,劳动的价值要小于其价值生产物这一类话来逃脱这个在理论上、在实际上都站不住脚的困境,但这样的解释,只能达到根本否认价值原则的结论。马克思认为,他们大错特错的地方,就在于他们“不加批判地从日常生活借用了‘劳动价格’这个范畴,然后问这种价格是如何决定”[65]。想通过劳动的偶然的市场价格引到它的价值。他们“所称的劳动价值,实际是劳动力的价值。劳动力存在于劳动者个人的身体内,它和它的功能(即劳动)不同,正如机器和机器的操作不同”[66]。劳动者作为商品来出卖的,资本家作为商品来购买的,只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

明确了这一切之后,就很容易说明,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是怎样表现在工资上面的。当我们讲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的时候,总要联想到劳动者把他的劳动力交给资本家使用,产生了一个价值生产物,在其中,劳动力价值只是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是剩余价值,由劳动力价值和剩余价值,可以联想到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在这里,资本家对劳动者的剥削关系,是一目了然的。可是,一转到工资这种现象形态,它就把所有那些人剥削人的关系,都掩盖了。它就好象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表现的那样,仿佛所有的劳动,都被偿付了,等价交换的原则,通用于一切商品,也可无条件地通用于“劳动(力)”,“劳动(力)”的特殊性不存在了。马克思在结束他对这种庸俗见解的批判时说:“总之,‘劳动的价值和价格’或‘工资’是现象形式,而劳动力的价值和价格是表现在它上面的本质关系,是要互相区别的。我们以上关于一切现象形式和它们背后隐藏的基础所说的话,都适用于这里。前者将会直接地,自发地,当作流行的思维形式再生产出来;后者却只有用科学去发现。古典政治经济学近似地接触到了事物的真正关系,但没有意识地把它定式下来。在它还是依附在资产阶级皮肤上面的时候,它是不能这样做的。”[67]

至于工资本身,又采取了种种形态,最一般的是计时工资形态与计件工资形态,还有两者混合的形态。一般地讲,尽管计件工资形态是在计时工资形态上发展过来的,但只要可能,资本家阶级总是会为了增进剥削的打算,对这几种形态加以巧妙的应用的。他们一方面按照计时工资形态,在一定大小的劳动日内的最大可能的作业标准,来确定计件工资;同时又按照计件工资形态,在劳动品质与强度方面自行强制达到的最高的要求,来确定计时工资。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影响劳动力价格与剩余价值之间的量的变化的劳动生产力、劳动强度、劳动日的大小这三因素,在怎样为资产阶级所掌握和运用着;只要有机会,把劳动力价值压低在它的价值以下。他们是不会轻易放过的。到这里,我们已不难明了:在工资形态掩蔽下所显示的资本自行增殖的秘密,用亚当·斯密的话讲,乃在于它对劳动的支配权;而更深进一层,照马克思所说,“它还是对没有报酬的劳动的支配权”[68]。

所以,归根结底来看,剩余价值无非是资本支配劳动,支配无偿劳动的结果罢了。我们将在资本积累过程中更明白也更深刻地看到这个现实。

(三)剩余价值资本化

1.在简单再生产过程中看资本积累的条件

在前面我们所讲的,是商品货币如何转化为资本,以及资本如何产生剩余价值;《资本论》第一卷的最后一篇讲的是如何从剩余价值造出更多的资本,或剩余价值的资本化。剩余价值资本化,就是资本积累的问题。这个问题,本来在资本如何产生剩余价值,特别在绝对剩余价值形态推移到相对剩余价值形态的说明中,已经接触到了,但在那里,基本上是要探究剩余价值的来源,并论证剩余价值本身。至于关于剩余价值资本化,或资本积累倾向的分析,那实际上就是要探讨资本主义究会因怎样的内在条件的制约,而必然发展并向何处发展。在探究剩余价值来源或它从何产生的时候,为了要在纯粹形态上把握它,一切足以混淆说明的、属于次要因素的东西,都暂时排除了。假定所生产的商品,是照价值售掉;假定垫付资本以上的余额部分,是全由生产的资本家占有。这样,由一般流通和分配上引起的种种复杂现象变化,就不致妨碍我们对于剩余价值的本质的认识了。同样的,在积累的分析上,也需要这样做。已由所生产的商品的售卖,实现剩余价值,获有一定货币所得,将所得的一部分,或较大部分再投资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进行生产,就是剩余价值的资本化,就是资本主义的再生产过程,就是资本主义的扩大再生产过程。这种扩大再生产过程,显然多一些转折,更不能不通过流通分配乃至消费等等环节,而那些环节,还更容易掩盖积累的实质。所以,照样暂时舍象去一般流通分配关系,并就资本主义的简单再生产入手,是要更便于揭露资本积累的实质的。

我们已知道,“每一个社会生产过程,只要是在不断联系中,作为一个不断更新的流来看,便同时是再生产过程”[69]。“如果生产采取资本主义的形式,再生产就同样会采取资本主义的形式。”[70]资本家把劳动过程看作价值增殖过程的一个手段,把所获得的剩余价值,看作是由他的资本生出的所得。“要是这种收入不过充当资本家的消费基金,周期地取得,周期地消费掉,其他事情不变,我们就有了简单再生产。这种简单再生产虽然只是生产过程按同一规模的反复,但这样的反复继续,也会把某些新的性质刻印到过程上面去”[71]。然则,哪一些新的性质,从这里直接表现出来呢?

首先必须看到,作为资本主义的再生产过程,不断定期购买劳动力,是极关重要的。生产过程一开始就要劳动力,可是每次对于劳动力的给付,却是等待它已经发生作用,已经在商品中实现了它的价值和剩余价值以后,才实行的。这就说明,不断在工资形态上流回劳动者手中的东西,无非是不断由劳动者自己再生产出来的生产物的一部分。由于资本家给付劳动者的是货币,是劳动生产物的转化形态,也就是由于生产物的商品形态,商品的货币形态,就把这种劳动者自己给付自己的实质掩盖了。奴隶制度下的奴隶,是自己吃自己劳动的生产物,封建制度下的农奴,也是由他自己的劳动,在为自己的那一部分土地上,获有他不断再生产的劳动基金,那都是一目了然的。独独资本家以货币的形态,给付劳动力,转了一个大弯,这样看来,就好象劳动者从资本家那里得到的,是从资本家荷包中掏出来的,不是他们自己的劳动生产物的一部分。事实上,谁只要不被商品货币关系所迷惑,他就会在资本主义简单再生产过程的单纯连续上,看到劳动基金是怎么回事。同时,也将会知道,那种单纯的反复连续,就在劳动者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方面也要引起变化。那就是,资本家把每次投资所得的剩余价值,全消费掉了,到了一定时期,他的投资总额,由不断获得的剩余价值中全部收回了。尽管这以后的投资额还是那么多,但那已经不是他最先垫付出来的资本了(且不忙讲这个资本是从哪里来的),而是历次所得剩余价值的变形。“所以,把所有的积累完全撇开不说,生产过程的单纯继续或简单再生产,也必然会在一个或长或短的时期之后,把每一个资本转化为积累的资本,或资本化的剩余价值。”[72]

然而,我们从这里还会看到一些更基本的变化。资本主义的生产,如前已经讲到的,是把一方的资本所有者,即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所有者,和另一方的完全同生产资料分离的劳动力所有者的存在,作为既定的基础,作为出发点的。这些出发点的事实,一经在简单再生产的单纯连续中,不断再生产出来,定型化了,永久化了,变为理所当然的了,它就要在两方当事人中间,造成一种象从外部加担在他们身上的义务和权力。“劳动者要不断把客观的财富,当作资本,当作一种站在他外面,统治他,榨取他的权力来生产。同时,资本家也要不断把劳动力,当作主观的富源,那种和它本身由以物质化,由以实现的对象和手段已经分离的,抽象的,仅只存在于劳动者身体中的东西来生产,简单地说,也就是要不断把劳动者当作工资雇佣劳动者来生产”[73]。其结果,劳动者对资本家的隶属,就因他们愈益成为单纯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生产财富的工资劳动者而强化起来。他们在资本家的心目中,已经是和资本家的其他生产资料,没有多大区别了。他们的个人的消费就被看成是载重家畜的饲料乃至润滑机器的油料,因而,那种消费需不需要、值不值得,就看它对生产资本家的价值和剩余价值,有没有效果。有效果,就是生产的,否则,就不是生产的。资产阶级就是用这种看法和态度,来看待工资问题的。由于资本家干脆把劳动者当作生产资料,他们就视为当然地对劳动者阶级行使所有权了。这由他们的种种宣传甚至种种立法措施,如不许有技术的熟练的劳动者移到国外去的做法,充分证实了。

一句话,资本家与劳动者结成的生产关系,就是在简单再生产过程的单纯延续中,也在不断强化、不断发展着。资本主义的简单再生产过程,是它的扩大再生产过程的起点,并且是当作扩大再生产过程中的构成因素。只有把简单再生产过程中的基本条件和关系弄清楚了,资本主义的扩大再生产过程中或剩余价值资本化的过程中的一些较复杂问题,就容易说明了。

2.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

资本家把所生产的商品,拿到市场去实现价值,除了补偿生产资料的消耗,也除去给付劳动力的价格,余下的就是他的所得。这个所得,名义上是利润,实际上是剩余价值(虽然马克思有时也把它作为剩余价值中为资本家所消费的那一部分来理解)。他不把所得全部消费,而将其中一部分或大部分周期地再投到生产上,把原来的生产规模扩大了,那在实际上就是资本以累进的规模进行再生产,就是积累,也就是剩余价值资本化。

“为了要积累,人们必须把剩余产品一部分转化为资本。但是,如果不是借助于奇迹,人们总只能把那种能够在劳动过程中使用的物品(即生产资料),或劳动者能够用来维持生活的物品(即生活资料)转化为资本。因此,年剩余劳动的一部分,必须被用来生产追加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让它们的产量,超出补偿垫付资本必要的数量,有一个余额。一句话,剩余价值能转化为资本,只是因为在剩余产品(它的价值就是剩余价值)中已经包含有一个新的资本的物质成分。”[74]可是要进行生产,单有这些物质成分是不行的,如果已经被使用的劳动力,不再能延长劳动时间或增强劳动强度,就必须追加劳动,追加劳动力,追加劳动者人数。这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是有很好的配合的。除了人口的自然增加外,不断由失去生产资料而游离出来的工资劳动者,就正好是要满足剩余价值不断资本化所提出来的需要。资本家只要“把工人阶级每年供给的各种年龄的追加劳动力,合并到已经包含在年产品中的追加生产资料中去,剩余价值到资本的转化就已经完成了。”[75]一次一次以累进的规模进行下去,由剩余价值产生更多的剩余价值。这就很容易给人一个印象,资产阶级及其观念代理人实际上也在这么设想,不把剩余价值全部消费掉而将其一部分或一大部分继续投资雇用更多的工资劳动者,倒象是做了一件好事。而且,一切都是依照所有权规律,依照等价交换规律进行的。资本家对自己的货币有所有权,劳动者对自己的劳动力也有所有权;资本家照现实的价值购买劳动力,劳动者按现实价值出卖劳动力。一切都象是公公道道的。可是,在现实上,凭买凭卖的所有权规律怎么到头来转变成了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呢?这道理,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了,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所给付的价值,和他利用劳动力创造的价值,自始就是一个不等的量。剩余价值就是这两者的余额,就是未给予等价而占取劳动者的东西。把这一部分价值拿来资本化,事实上就是把占有劳动者的东西,将其中的一部分拿来购买劳动力,“即使那是按照充分的价格进行,以等价交换等价,那也一样是征服者的老戏法。被征服者的商品是用他们自己的被人劫走的钱购买的”[76]。就因为这样,“资本家和劳动者间互相交换的关系,就不过成了一个在流通过程中出现的假象,不过成了一个形式,与内容本身无关,不过使它神秘化”[77]。而作为交换出发点的所有权,在资本家方面说,变成了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权利,而在劳动者方面说,就表现为占有自己劳动成果的不可能。在剩余价值资本化的过程中,资本家占有他人劳动成果愈多愈大,劳动者便愈要因为对资本的隶属变得愈无权利。

事实本来是非常明白的,但资产阶级经济学者却从这里提出一些极荒谬的理论。一个理论,是把剩余价值资本化,只看为是剩余价值的可变资本化,好象追投劳动同时不要追投作为生产资料的不变资本,好象资本家即使是从劳动者那里占取了剩余价值,也还是用来雇佣劳动者。古典经济学者如亚当·斯密、李嘉图,都强调这个意见,这是由于认识不清;而庸俗经济学者,却从这里大做文章,仿佛资本家是为了劳动者有工可做,有工资可得,不断进行再投资。当然,就是一个再庸俗的经济学者,也不能否认:资本家扩大投资活动,是为了有利可图。在种种为资产阶级辩护的理论中,特别是英国西尼耳的“节欲论”,他认为资本家不把他的所得全部消费掉,节制欲望,只把其中一部分作为消费基金,而把另一部分作为积累基金。由使用积累基金所得的剩余生产物或其价值,就是对于他节欲行为的报偿。不错,在近代初期,资本家确曾因种种原因,敦促他们尽可能节制消费,把尽可能多的所得部分转化为资本,那不外为了满足自己的增殖价值或致富的欲望。事实上,资本主义生产的不断发展,需要对每一种企业上的投资不断有所增加;而商品生产者间的竞争,也逼着他们非不断增加投资,不断扩大企业规模,就不易增加所得,甚至不易存在下去。他们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为积累而积累,为生产而生产的。古典学派经济学者,一方面把劳动阶级看为是生产剩余价值的机器,同时也严肃地、客观地、毫不客气地把资本家阶级看成是把这种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的机器。他们这样严肃而客观地看待资本家的历史任务,是庸俗经济学者西尼耳所不能理解的。

资本主义一步一步向前发展,资本的积累愈来愈多了,资本家尽管过着他们若祖若父所意想不到的豪华生活,他们拿出来的资本化的剩余价值,仍有十百倍千万倍的增大。即使把剩余价值分为资本与所得的比率保持不变,积累的量,仍可因劳动力的剥削程度加强、劳动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相伴而生的种种因素,而增大起来。关于劳动力的剥削程度,在讨论剩余价值的时候,为了说明的便利,一直是把工资看作是与劳动力的价值相等,实际上,它经常被压低在这个价值以下,从而,在一定限度内,把劳动者的必要基金,转化为资本积累的基金[78]。这例子,在工业上、采掘业上、农业上随时都可以看到,不依比例追加不变资本,却可依种种手法由增强劳动强度和延长劳动时间生出追加劳动,而增大剩余价值生产物。在这样的情形下,工资就大大降低在劳动力价值以下了。至于劳动生产力增加的结果,很明显,一定量价值,从而一定量剩余价值依以表现的生产物量,会相应增加。这在一方面,会在剩余价值分割为追加资本与所得的比率不变的情况下,资本家的消费也可以增加,而不致减少积累基金。同时在另一方面,实际工资决不会与劳动生产力依同比例增进,同一的可变资本,可以推动较多的劳动力、较多的劳动了。还有,劳动生产力的增进,就说明所用资本增大了。在这里,又造出了一个有利于积累增大的条件。即是,资本增大了,所用资本与所费资本间的差额会一同增大。“那就是,各种会在相当长期间内,在不断反复的生产过程中,用它的全部范围发生功能,或为某种有用效果的获得而服务的劳动手段,如象建筑物,机器,排水管,劳动家畜,各种装置,将会在价值总量和物质总量上增大起来。但它们是逐渐磨损的,一点一点丧失它们的价值,也只一点一点转移它们的价值到产品中去的。”[79]它们是全部被使用,但只一部分被消费的。在这种限内,“全部被使用但只部分被消费的程度越是大的时候,它们会按相同的比例,越是和各种自然力,水,蒸汽,空气,电气等等一样提供无偿的服务。当过去劳动为活的劳动所利用,被附与生气时,过去劳动这种无偿的服务也会随积累规模的增长而积累起来”[80]。总之,资本会在积累过程中,在不断增进科学技术发明利用的范围与程度中,把一切社会的与自然的力量,都合并在资本中,使其变成资本的生产力,变为资本积累的源泉。然而,就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制度来说,这许多有利条件的发展,很快就会看到它的局限性,看到它的尽头。

3.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

前面已经讲到了资本的积累实际上是对于劳动者的无偿劳动积累。积累的增进或扩大规模的再生产,“也会以扩大的规模再生产资本关系,在一极端,再生产更多的或更大的资本家,在另一极端,再生产更多的工资雇佣劳动者”[81]。问题就发生在这里了。在积累过程中,如果不断再生产出来的更多的工资劳动者,都有机会为资本家提供无偿劳动,提供剩余价值,也就因此又都能为资本家实现剩余价值,那当然是再好没有的事。而事实是,对于劳动力的需要,只有在资本有机构成不变的条件下,才会随积累一同增加。如果资本家一心想到:尽快地改进技术,可以获得额外利润的好处;把劳动生产率提高起来,同时还有加强劳动强度的好处,还有扩大自然利用范围的好处,还有挣得所用资本与所费资本间的差额的好处,他们就必然要努力提高资本有机构成,以较小的劳动量来推动更多的生产资料。结局,“资本技术构成上的这种变化,即生产资料的总量和让它活动起来的劳动力的总量相比而言的增大,会反映到资本的价值构成上面来,以致资本价值的不变部分牺牲它的可变部分而实行增加”[82]。这个倾向,在积累及伴随积累而生的积聚的进行中,在由竞争及信用中加强了的集中运动中,愈益表现得突出。由于积聚集中过程,不仅由资本提高有机构成,把可能吸收的工资劳动者人数相对减少了,同时并还因此促进中小企业加速破产,而由是制造出来了更多的待雇的工资劳动者。在这里,我们就看到了这样一个资本主义的人口规律:“资本主义积累会不断产生出,并且正好是比例于它的力量和数量,不断产生出一个相对的,超越于资本平均价值增殖需要,从而过剩或者过多的劳动人口。”[83]

不错,一个剩余劳动人口,是资本积累的结果,同时,一个摆在那里听候处分的产业后备军,又是资本积累的杠杆。各种形态(流动的、潜在的、停滞的)的过剩人口的存在,就是对于工资劳动者的极大压力,就是把他们的工资压到劳动力价值以下的有效手段。当代资产阶级经济学者提出了这样一个如意算盘的理论,说是失业人口保持在总劳动人口的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乃至百分之五甚至到百分之七的限度,是鼓励投资的一个有利的条件。遗憾的是,这个规律的作用,并不恰好达到资本家所一厢情愿的限度,而且过剩的劳动人口由积累不断引起的量变,往往要产生他们所意想不到的质变。正是由于过剩劳动人口或产业后备军累进增加,成为资本积累上的一个明显趋势:在一方面,穷乏、压迫、奴役、退化,榨取之量在不断增长着,而同时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所集中、统一、训练和组织的劳动者阶级的反抗队伍,也不断增大,他们的阶级觉悟也不断提高。其结果,当生产资料的集中与劳动的社会化一发展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外壳不能相容之点,这个外壳就要破裂,资本主义制度的丧钟响起来了。剥夺者被剥夺了[84]。

4.所谓原始积累

在历史发展的顺序上,所谓原始积累,是先行于资本主义积累,而作为资本主义发生的历史前提出现的。不同的社会国家,或长的或短的原始积累阶段,形成它的资本的前史。马克思在讲过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之后来说明它,而不在这以前,不在叙述和它有密切联系的协作制造业的场合,或者不在叙述和它更有关系的由货币到资本转化的场合来说明它,应当说是有两个深刻的用意:第一是,把原始积累放在前面任何一个场合来讲,如果是作为一部经济史的论著,也许是有必要的,而作为一部经济学论著,却就必须在注意历史顺序的同时,更好考虑处理理论逻辑。把原始积累问题,放在货币到资本转化那里叙述,或是放在近代工业发展那里叙述,都是要破坏整个体系的。而且第二,要讲原始积累,先得知道什么是积累,什么是资本主义积累,在剩余价值来源、资本主义积累实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不但在论述上还不曾提出原始积累这个经济范畴,就是过早提出来了,也说明不清楚。因为马克思指示我们,“关于人类生活形态的深思及科学分析,一般说来,总是按照与现实发展相反的道路进行。那总是从后面,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结果开始。”[85]当把资本主义积累这个完成形态作了结论的时候,再回头来看看资产阶级所极力强调的生产发家的“光荣历史”是怎么一回事,那就不但论证有力,并且还是非常顺理成章的。马克思在后面论述到近代商业资本和借贷资本时,也是依照这个章法,分别把以往的独立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附带加以说明。

在论证资本积累,论证剩余价值资本化,就是把已经无偿占有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或其价值体化物进一步拿去占有更多剩余劳动、剩余价值的时候,资本家阶级或其代言人,在事实面前逼得无路可走,总是惯于捏造一些事实,如说他们祖先如何勤劳,如何第一次把不吃不穿挣得的基金,投到生产事业上去等等来搪塞,但稍加分析,就会发现那都是站不住脚的。确实有的资产者,曾经是独立劳动者出身的,在他还是独立劳动者的时候,或许是相当勤俭节约的。但问题在于,靠他自己的劳动收入,并不能使他成为资本家。他之成为资本家,之所以能进行资本积累,完全是由剥削而来的。中国有句“人无横财不富”的谚语,从经济上讲,“横财”无非是以这种那种的方式占有或剥夺他人的劳动。不过,由于这种占有或剥夺往往是通过社会的行动来实行的,就在一定程度内,把参与占有和剥夺的个人肮脏行为掩盖了。

原始积累有种种方式,如土地占有制度,劳动强制制度,殖民制度,课税制度,保护制度……等等,“但所有这些方法全都利用国家的强力,利用社会积聚的有组织的暴力,温室般地助长从封建生产方式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化过程,缩短它的过渡期。暴力是每个孕育着一个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它本身也是一种经济力。”[86]不过,这种作为经济力的暴力的行使,有的是具有决定的作用的。“在原始积累历史上一切在资本家阶级形成过程中起杠杆作用的变革,都是历史上划时代的事情;首先的一个要素就是,人民大众突然地并且强制地失去生活的资料,当作自由的、象鸟一样的无产者被投到劳动市场上来。农村的生产者即农民的土地的剥夺,是这全部过程的基础。”[87]很清楚,农村生产者,由土地分离,由他们取给于土地的生活资料分离,不仅造出了资本家所需要的工资劳动者,不仅为资本家创造了商品市场;不仅在这之前,由农民在各种税课,在商业和高利贷活动下的破产,为他们积累起了作为开业资金的货币财产;并还使农民以往使用的土地以外的生产资料,在一定程度上转化为他们运用那种资金的物质要素。如在农民手中为自力谋生所用的农具畜力,到了资本家手里,就成为剥削他人劳动的工具了。所以,“资本关系的创造过程,不外就是劳动者同他所有的劳动条件分离的过程。这个过程,一方面把社会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转化为资本,另一方面则把直接生产者转化为工资雇佣劳动者。所以,所谓原始积累,不外就是生产者和生产资料分离的历史过程”[88]。这种分离,就社会所有制方面讲,就只指着那种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解体。资本主义的以他人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就是在前一种私有制解体过程中产生的,也就是把人民大众的土地、生活资料和劳动工具加以剥夺的基础上产生的。我们只有认清了这个历史过程,才能对资本家发家致富的“光荣历史”有一个正确评价,同时也才了解,由少数资产阶级暴发户,剥夺人民大众,是由于历史发展的必然,而现在广大无产阶级剥夺资产阶级,如我们前面讲到的,更是由于资本主义生产自身内在的规律的作用的结果。拥护财产私有制的资产阶级,不但忘记了他们祖先曾是怎样残酷无情地彻底破坏过另一种私有制,他们尤其没有意想到,在“现存社会里,私有财产对十分之九的成员来说已经被消灭了”[89]。私有财产对十分之一的人的存在,正是由于对十分之九的人已不存在。不管资产阶级及其代言人如何诡辩,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总是他们阻挡不了的。

(四)值得提起的若干问题

上面已经把《资本论》第一卷的内容,作了简单的叙述。我们由此初步知道,资本的全部生活史,或者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由发生、发展以至趋向灭亡的运动史,事实上,无非是资产阶级统治、压制、剥削工人阶级和工人阶级不断反抗、不断促使资产阶级改变剥削方式,以至最后造成剥夺者被剥夺的结局的历史。以资本与劳动关系为基础的资产阶级社会经济的辩证发展关系,由此清楚明白地表现在我们眼前了。但如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资本主义的实际经济现象是非常错综复杂的,它不但不能直接把那个辩证发展关系显示出来,反而把它掩盖了;资产阶级经济学者的庸俗理论,还进一步把它曲解了。因此,对资本主义的辩证发展关系的揭露,或其现实运动规律的发现,就不只是要解析各种经济现象,还必须针对着资产阶级经济学者的各种庸俗理论及其错误的研究方法,进行批判;看在批判分析中,怎样的科学处理,才能更好地在有力地驳倒那些错误理论系统的同时,从本质上把资本主义的辩证发展关系表达出来,把自己的科学理论体系建立起来。不认清这一点,我们对于这一卷的研究程序和一些关键问题,就会有些不易理解。

首先,这一卷讲的是资本的生产过程,并还是讲它的直接生产过程。为什么把研究的范围限得这样狭呢?就我们在上面提到的产业资本公式,即来说,只是集中讲到中间的环节,前后两个环节,由货币到商品的转化和商品到货币的转化,都只当作前提假定了,提到了,而没有进一步考察,因此,我们在日常经济生活中习见的价格变动关系或供需变动关系,也暂时存而不论。那就是假定所有的商品,都是按照价值买卖,假定生产所需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都能充分得到供给,假定所生产的商品,都会顺利销售出去。不但如此,在直接生产过程,我们当然还只能看到生产资本家或产业资本家,所有在直接生产过程创造的剩余价值,假定只是由他占有,暂且不问他和其他资产阶级间作如何的分配。因此,我们日常习见的那些分配形态,如利润、利息、地租等等,也被抽象去了。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我们大家都知道一个道理,如马克思所说的“物理学者考察自然过程,就是要在它表现得最为精密准确并且最少受扰乱影响的地方进行考察;或是在可能的时候,在各种条件保证过程纯粹进行的地方进行实验”[90]。社会科学的研究,就不能这样做实验,“在经济形态的分析上,既不能用显微镜,也不能用化学反应剂。那必须用抽象力……。”[91]把一些有相互关系,但对所研究的对象说,还不是最必要的因素,暂时抽象去。不过,马克思研究直接生产过程,暂时不讨论流通关系和分配关系,还有一个道理,那就是因为他在这里所要发现的资本价值增殖的原因,或剩余价值的来源,正好为一般资产阶级经济学者用流通的现象、分配的现象所掩盖着。他们对于资本为什么会增殖,投下一定额资本价值为什么会收回更多的价值,或者是由贱买贵卖来解释,或者是由此盈彼亏来解释。针对他们这些错误的看法,马克思暂时排开这些流通、分配现象,径直在直接生产过程去探索它的根源,就显然有重大的批判意义了。如我们在上面看到的,资本家把他购买来的劳动力,强使其在劳动过程作出劳动力价值或必要劳动以上的剩余劳动,强使其提供不给报酬的劳动,这就为剩余价值找到了真正的来源。这样,就使得劳动过程成为价值增殖过程了,使直接生产过程既是劳动过程,又是价值增殖过程,而成为两者的统一了。至于所增殖的价值,能否实现,或以何种程度实现,那种实现,有利于谁,不利于谁,那就要看市场的供销状况了。那已经不是剩余价值的生产问题,而是剩余价值的流通与分配的问题了。一个资本家即使把他所生产的商品堆在仓库里腐烂、亏本拍卖或者投到海里去,也并不能证明他在生产过程没有剥削劳动者,只不过表明他剥削所得的果实,没有实现罢了。

其次,这一卷只限于资本的直接生产过程的研究,为什么研究的结果能如上面指出的那样,把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运动,把它的辩证发展关系揭露出来呢?要说明这一点,必须明了,在科学研究上,愈是要把握一个社会的总的全面的发展倾向,就愈需要从它的本质的、主要的、基本的方面下手。我们已经知道,资本主义社会的最本质的经济关系,就是资本与劳动的关系,恩格斯把它叫作轴心的关系。资本的增殖价值的机能,是表现在对于剩余劳动的剥削上,是出现在直接生产过程中。就剩余价值的生产而论,不论是生产资料,还是劳动力,在这个过程以外,都还只是可能的生产因素,它们要在直接生产过程中,方才成为现实的生产因素。尽管在直接生产过程中,生产资料并不增殖价值,只有劳动力被要求作超过其价值以上的支出,因而增加了价值。可是,一定劳动力推动一定生产资料的量的比例关系的改变,就要发生剩余价值量与剩余价值率或剥削程度的改变。而这种改变,又是以生产技术构成、劳动组织与最必要的生产资本量的改变,作为前提。我们知道,剩余价值由绝对形态向相对形态的转变,就是由此产生的。由于相对剩余价值的榨取,是要求不断改进劳动技术组织过程,要求不断增加投资,于是把已经榨取得来的剩余价值,尽可能多地再投下去,或尽可能多地资本化,就成了一个无可变更的定律。同时,在包括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总资本中,不变资本对可变资本的比例,相对地愈来愈大,或者反过来,可变资本对不变资本的比例,相对地愈来愈小,也成了一个无可改变的定律。从这里我们不但看到了劳动人口过剩的内情,看到了生产过程的内情,还看到生产社会化和劳动者被集中、被组织的现代集体主义的劳动,而由是出现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前景。当然,整个资本主义的经济现象,比这里所指出的,无疑是要复杂得多、曲折得多的,但千头万绪,千变万化的关系和现象,最后都是要从那个直接生产过程找到说明。因为“它的决定的动机是剩余价值的生产”[92]。那是整个资本运动的轴心和它的一切表面变化所由发生的根源。既然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的生命线,资本主义社会发生、发展以至灭亡的辩证发展关系的揭露,怎么能够不最先在创造剩余价值的直接生产过程中进行呢!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研究的方法论上,与一切庸俗经济理论截然不同的地方。

再次,这一卷所研究的,既然是资本的生产过程——直接生产过程,为什么开头第一篇讲商品与货币,接着第二篇,还是讲货币到资本的转化,直到第三篇,才正式讲直接生产过程呢?对于这个问题,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说明。第一是历史的,表示资本所由发生,表示资本生产要经历一个社会的变革;第二是理论的,表示资本研究需要预先交代一些有关的基本概念范畴;第三是在批判的立场上,把简单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明确区别开,借以清除资产阶级经济学者混淆这两种生产方式,在剩余价值来源的认识上造成的混乱。第一点是非常明白的,资本是商品生产与商品流通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才出现的,它最初又是表现在货币形态上。所以,把劳动生产物转变为商品,商品通过交换过程分化为商品与货币商品或货币,再由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全过程,作一概述,我们就不仅对于资本的历史性,有一明确概念,同时还会由此理解到资本的社会特质,就是体现在劳动力买卖这一点上。劳动力的购买者,不自己劳动,而利用他人的劳动力来劳动,那说明他拥有相当的生产资料;劳动力的出卖者,不为自己劳动,那说明,他已和自己的生产资料分离了。生产资料与劳动力出卖者分离,和它在劳动力购买者手里集中,有破有立,是一个过程的两面。这个过程是逐渐发生的,但却要诉之于催生的暴力革命把它完成。现代的资产阶级革命,其实就是要在社会范围内成就这个经济上的变革。在市场上找不到现成的劳动力,资本就无从诞生了。第二点是属于理论上的要求,正是因为这一卷要暂时撇开流通关系,集中考察直接生产过程,而直接生产过程的研究,剩余价值的说明,又少不了要涉及一些最基本的概念,如商品、劳动、价值、货币等等,所以,在对商品货币发生发展的历史考察中,把这些基本概念,分别交代清楚了,就使得资本的直接生产过程的分析,能按照严密的逻辑顺序展开,而无须为这些概念的说明所中断。就第三点来说,那是有深刻批判的意义的。必须指出,上述那些概念范畴在第一篇、第二篇的交代,只限定在它们对一切商品经济有共同性的范围内。马克思把简单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作了严格的区别,表明在简单商品生产方式下的商品货币这些概念,一到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社会,它们就要在作为资本运动中的一个环节的限内,附上资本的特质,而成为商品资本、货币资本,并且,它们的这种性质的改变,归根结底,还是由于劳动的性质改变了,原来只是形成商品价值的劳动,这时已经是创造包括有剩余价值在内的商品价值的劳动了。这样一来,资产阶级经济学者混同两种生产形态,动不动借口以简单商品生产不产生剩余价值,从而否认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产生剩余价值的伎俩,就不攻自破了。总之,这一卷讲资本的生产过程,而必须在开头两篇讲商品货币以及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关系,其着眼点都在讲资本,或者是讲资本发生史,或者是讲资本研究上所需要交代的各种有关的概念范畴,或者是讲非资本生产到资本生产的过渡。

还必须讲到,把工资这个分配形态放在生产过程考察,在习惯于传统讲法的人看来,简直是太意外了,太不可理解了。但仔细体会一下,就知道这不只是第一卷的重要关键,也是全三卷的重要关键,还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于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在方法论上,在理论体系上的一个彻底的革命的重要关键。我们已在前面讲《资本论》的结构与体系时提到了这个问题,但没有展开说明,看来是需要在这里进一步交代的。现在且先来看把工资安排在这一卷来考察,有什么重要意义。这一卷是考察资本的生产过程。资本的生产,就在它的价值增殖;价值其所以增殖,又在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所支付的价值与利用劳动力所创造的价值有一个差量,这个差量,就是资本家未给报酬而占有剩余劳动的结果。资本家如果按照他在直接生产过程利用劳动力所创造的全部价值,以工资名义付给劳动者,那个差量就不存在,剩余价值就不存在,资本就不成其为增殖价值的资本了。资产阶级经济学者把工资说成是劳动价值或劳动价格,以示全部劳动都给予了代价,那显然是一种欺骗。事实上,资本家只给付了抵偿劳动力价值所必要的必要劳动部分,这以上的剩余劳动部分,是被他无偿占有了。因此,很明白,不把工资这个范畴放在生产过程来说明,资本的产生,就无法说明了。我们再来看这一安排,对全三卷的安排有什么重要意义。由于工资这个分配形态,被当作资本生产过程的一个最必要的条件来处理了,第二卷讲资本的流通过程,就不需要再考虑劳动力买卖这种特殊流通,而便于在第一卷讨论过了的资本的生产的基础上,专门讲资本的流通,剩余价值的流通了;也就因此,第三卷在讲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中提出来的诸分配形态,就只会是剩余价值在资产阶级中间的分配了。只有这样,这整个体系,才符合于资产阶级社会的现实关系:由工人阶级的无偿劳动,创造出来的全部剩余价值,以各种分配形态以各种名义分归社会不劳而获的各阶层。正如恩格斯指出的:“社会上一切不劳动的分子,都是依靠这种无酬劳动维持生活的。资本家阶级负担的国税和地方税,土地所有者的地租等等,都是由无酬劳动支付的。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都是建立在这种无酬劳动之上的。”[93]我们如果按资产阶级经济学者采用的所谓三位一体公式,资本——利润,劳动——工资,土地——地租,将得出什么结果呢?那就只能说是各出一份力量,各得一份收入,谁也没有剥削谁。但事实完全不是这样。这个看来象是整齐的系统,只要把工资这个分配形态与利润、地租等等形态,从本质上区别开,显出一方面是被剥夺去生产资料,向他人提供剩余劳动、剩余价值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占有并利用生产资料榨取他人的剩余劳动、剩余价值的结果,它的欺骗性,就被彻底揭露出来了,它的整个体系就被瓦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