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的人写文章不加句读,不分段落。假如所写的文章有一万个字,就老老实实把一万个字连写在一起,看去好像黑漆一团。加句读,分段落,都是读者的工作。因此,古来的书有许多很不容易读,并且因了读者的见解,一句句子可以有好几种读法,结果意义大不相同。例如《论语》里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可以读作“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据梁启超说)。《老子》里的“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可以读作“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据释德清说)。因为作者自己不加句读,所以发生歧义,这情形和普通所说的笑话,“今年真好,晦气全无,财帛进门”,“今年真好晦气,全无财帛进门”,没有两样。

近来的文章已流行加句读、分段落了,不但自己写的文章要加句读、分段落,并且把前人所写的文章也加了句读、分了段落来重新印行。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

句读和分段的法则,普通文法书上都讲到,只要是中学程度的青年,大概都已知道了的。不过加句读、分段落,在法则上虽然说来很简单,实际运用的时候颇不容易。如果文章有技巧的话,句读法和分段法也是技巧的一部份,值得好好注意的。

先讲句读。

句读用“、”“,”“;”“。”“:”等几个记号表出,古来所用的只“、”“。”两个,近来喜欢简单的也只用“,”“。”两个。这些记号看似没有甚么,用在文章中就成了文章的一部份,竟是有生命的会起作用的东西。为说明简单计,姑就最简单的句读记号“,”“。”来说。“,”是表示读的,“。”是表示句的。一句完整的句子,“。”只用一个,地位是有一定的;“,”的地位和数目,往往可以不一定。例如朱自清的《背影》,开端一句,就可有几种不同的句读法:

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馀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甲)

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馀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乙)

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馀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丙)

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馀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丁)

这里面(甲)是依照《背影》原书的,大概是作者朱自清先生的原来的句读样子吧。(乙)以下三式是我试加的句读。这四种句读法都有人用,不过文章的意味在各部份的强弱颇不一样。

依我的经验看来,一句句子做一气读的时候,断落的部份意味比别部份强。做两口气读的时候,有两个断落的部份,就有两部份意味加强了。现在用简单的句子来做例:

仁者人也。

仁者,人也。

第一例“仁者人也”做一口气读,“人也”部份较强。第二例“仁者,人也”做两口气读,“仁者”和“人也”两部份意味都强。因为,原来是“仁者人也”四字合成一个单位,分断以后是“仁者”为一个单位,“人也”为一个单位了。凡是断落的地方,意味都会增强,一句句子,断落的地方越多,意味增强的地方也越多。这差不多可以说是一个原则。

根据了这理由,让我们再来吟味上面所举的《背影》的文句。先就上半截说,得三式如下:

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馀了,(一)

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馀了,(二)

我与父亲不相见,已二年馀了,(三)

(一)式只做一口气读,(二)(三)两式都做两口气读。(二)式中的“我与父亲”、“不相见”因为分断了的缘故,读起来意味都比(一)式中的强。(三)式中的“不相见”、“已二年馀了”,读起来意味也比(一)(二)两式中的强。

再就下半截说,也可得三式:

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一)

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二)

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三)

(一)式只做一口气读,(二)(三)两式都做两口气读。(二)式中的“不能忘记的”、“是”二部份读起来比(一)式中的意味强。(三)式中的“是”字意味特别强,“他的背影”也比(一)(二)两式中的都要强。

就一般文法上的规定说,上面所举的《背影》文句的各种句读法,以第一种(甲)为最适当,最合论理,可是习惯上却也容许有别的句读法,(乙)以下诸式,有时也不妨使用。自古以来,颇有许多句读法不甚合论理的。例如曹孟德的诗句: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

普通皆用这句读法,如依照文法上、理论上说来,应该做“月明,星稀,乌鹊南飞”才对。因为句子中包含着“月明”、“星稀”、“乌鹊南飞”三部份的缘故。从来的断作四个字一节,实因它是四言诗的一部份而已。又如苏东坡《念奴娇·赤壁怀古》词句:

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向来都把“乱石穿空,惊涛拍岸”两节作为对偶,把“卷起千堆雪”作为结句。如果依文法和论理来说,“乱石穿空”与“卷起千堆雪”没大关系,和“卷起千堆雪”有关系的只是“惊涛拍岸”四字,句读应该如下:

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可是因为它是词的一部份,有一定的句式,所以即使句读法和文法论理稍有不合,也就大家不以为怪了。

归结起来说,句读法尽可变化活用,不死守文法上、论理上的规矩。但变化活用要有目的,要合乎情境。我们自己写作的时候不妨依照自己的意思情感的重点决定文章的句读。平日在谈话上也可应用这法则把语言加以顿挫,传出自己的心情来。

以上只是就“,”“。”两个句读符号说的,此外还有许多符号也都值得注意。符号的使用,在规则以外尚有技巧。这技巧要对于文章有敏感的人才能体会得到。

次讲段落。

段落和句读性质相同,都是把文章来分割的一种方法。句读是对于一句的分割,段落是对于整篇的分割。把整篇的文章分成相当的几个部份,各部份另行分写,这叫做分段。

从前人写文章只分几卷或几章,其他的小部份要读者自己用笔加斜横线或折钩来隔开。在我们父兄所读过的旧书里尚可看见许多这种笔迹。现在的作者大概都自己分好段落了。

分段的规则,最普通的是依照文章的内容。例如一篇文章,如果有一部份是总说,那么总说就成一段;一部份是分说,假如分三项,那么每项各成一段,就成三段;最后如果还有总结,那么也成一段。这样,这篇文章就该有五个段落,应该分五段来写了。这种分段法最合乎论理,为向来所采用,现在还大部份沿用着。

分段的规则说来虽不过如此,在实际运用上也和句读法一样,可有种种的变化。有些时候,因了分段的不同,文章的意味和情调也会不同起来。现在试以归有光的《项脊轩志》为例,说明一二。这篇文章在《归震川集》里本不分段,收在普通中学国文课本里已分了段了。我所见到的一本国文课本,《项脊轩志》的分段样式如下:

项脊轩志(甲)

项脊轩,旧南阁子也。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百年老屋,尘泥渗漉,雨泽下注。每移案,顾视无可置者。又北向,不能得日;日过午已昏。余稍为修葺,使不上漏。前辟四窗,垣墙周庭,以当南日;日影反照,室始洞然。又杂植兰桂竹木于庭,旧时栏楯,亦遂增胜。借书满架,偃仰啸歌,冥然兀坐,万籁有声。而庭阶寂寂,小鸟时来啄食,人至不去。三五之夜,明月半墙,桂影斑驳,风移影动,珊珊可爱。然余居于此,多可喜,亦多可悲:

先是,庭中通南北为一。迨诸父异爨,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东犬西吠;客逾庖而宴;鸡栖于厅。庭中始为篱,已为墙,凡再变矣。家有老妪,尝居于此。妪,先大母婢也,乳二世,先妣抚之甚厚。室西连于中闺,先妣尝一至。妪每谓余曰:“某所,而母立于兹。”妪又曰:“汝姊在吾怀,呱呱而泣。娘以指叩门扉曰:‘儿寒乎?欲食乎?’吾从板外相为应答。”语未毕,余泣,妪亦泣。

余自束发读书轩中。一日大母过余曰:“吾儿,久不见若影,何竟日默默在此,大类女郎也?”比去,以手阖门,自语曰:“吾家读书久不效,儿之成则可待乎?”顷之,持一象笏至,曰:“此吾祖太常公宣德间执此以朝,他日汝当用之。”瞻顾遗迹,如在昨日,令人长号不自禁。

轩东故尝为厨。人往,从轩前过;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轩凡四遭火,得不焚,殆有神护者。项脊生曰:“蜀清守丹穴,利甲天下,其后秦皇帝筑女怀清台。刘玄德与曹操争天下,诸葛孔明起陇中。方二人之昧昧于一隅也,世何足以知之?余区区处败屋中,方扬眉瞬目,谓有奇景。人知之者,其谓与坎井之蛙何异。”

余既为此志,后五年,余妻来归,时至轩中从余问古事,或凭几学书。吾妻归宁,述诸小妹语曰:“闻姊家有阁子。且何谓阁子也?”其后六年,吾妻死,室坏不修。其后二年,余久卧病无聊,乃使人复葺南阁子,其制稍异于前。然自后余多在外,不常居。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这分段法照一般的规则看来,原也可以通得过,可是如果细加推敲,还可有别的分段法如下:

项脊轩志(乙)

项脊轩,旧南阁子也。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百年老屋,尘泥渗漉,雨泽下注。每移案,顾视无可置者。又北向,不能得日;日过午已昏。余稍为修葺,使不上漏。前辟四窗,垣墙周庭,以当南日;日影反照,室始洞然。又杂植兰桂竹木于庭,旧时栏楯,亦遂增胜。借书满架,偃仰啸歌,冥然兀坐,万籁有声。而庭阶寂寂,小鸟时来啄食,人至不去。三五之夜,明月半墙,桂影斑驳,风移影动,珊珊可爱。

然余居于此,多可喜,亦多可悲:

先是,庭中通南北为一。迨诸父异爨,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东犬西吠;客逾庖而宴;鸡栖于厅。庭中始为篱,已为墙,凡再变矣。家有老妪,尝居于此。妪,先大母婢也,乳二世,先妣抚之甚厚。室西连于中闺,先妣尝一至。妪每谓余曰:“某所,而母立于兹。”妪又曰:“汝姊在吾怀,呱呱而泣。娘以指叩门扉曰:‘儿寒乎?欲食乎?’吾从板外相为应答。”语未毕,余泣,妪亦泣。

余自束发读书轩中。一日大母过余曰:“吾儿,久不见若影,何竟日默默在此,大类女郎也?”比去,以手阖门,自语曰:“吾家读书久不效,儿之成则可待乎?”顷之,持一象笏至,曰:“此吾祖太常公宣德间执此以朝,他日汝当用之。”瞻顾遗迹,如在昨日,令人长号不自禁。

轩东故尝为厨。人往,从轩前过;余扃牖而居,久之,能以足音辨人。轩凡四遭火,得不焚,殆有神护者。项脊生曰:“蜀清守丹穴,利甲天下,其后秦皇帝筑女怀清台。刘玄德与曹操争天下,诸葛孔明起陇中。方二人之昧昧于一隅也,世何足以知之?余区区处败屋中,方扬眉瞬目,谓有奇景。人知之者,其谓与坎井之蛙何异。”

余既为此志,后五年,余妻来归,时至轩中从余问古事,或凭几学书。吾妻归宁,述诸小妹语曰:“闻姊家有阁子,且何谓阁子也?”其后六年,吾妻死,室坏不修。其后二年,余久卧病无聊,乃使人复葺南阁子,其制稍异于前。然自后余多在外,不常居。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把(甲)(乙)两种分段法比较起来,有三点不同,(1)是“然余居于此,多可喜亦多可悲”句的位置,(2)是“余既为此志”一段与上文的分隔远近,(3)是“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句的位置。大体地说,(乙)比(甲)似乎好些。“然余居于此,多可喜亦多可悲”句是承上文而又总冒下文的,下文关于可悲的记叙既已分两段来写了,那么就不应该附在第一段之末,应该使它独立成一段才系统明白。“余既为此志”以下,是作志以后的追加附记,和前文不应并列,(乙)式空一行排列,是对的。至于“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在论理上原不必独立成一段,但独立成一段,情味较强,因为把这寥寥几句占了一单位了。这理由和句子的成份因分割而意味增强一样。

对于一篇《项脊轩志》可有(甲)(乙)两种分段的样式,如果仔细考察起来,当然还可有别的样式。(如“家有老妪”以下诸句和上文全不相关,“家有老妪”就可再另成一段。)足见分段的样式是可以变化的。我们自己写文章任凭怎样分段都可以,只是要根据两个条件:一是文法的论理的法则,二是作者心情的自然流露。有时应注重前者,有时应注重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