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兵为古中国之特制兵器,深具个性。其开始之期,当在新石器时代石兵琢磨精美之时,古籍中虽有黄帝之时,以玉为兵之传说[22],但难获实证,现在可见之最早玉兵,尚只有河南安阳殷墟出土商殷之物。商殷玉兵,可以分为无铜柄与有铜柄两种。

(一)无铜柄者,其本体亦常有短柄,可以把持,或备安装木柄。此项无铜柄之玉兵,多数系用碧玉或混色玉所制,计有:方柄有孔大玉戚;有柄双孔近于直体长方形圆锋玉斧;玉把上有孔之玉勾兵(玉戈);或宽体尖锋近于剑或匕首形、或窄体圆锋如舌形,柄下接刃处有孔之玉勾兵;其体甚窄而直,尖锋不正,近于刀形,其较长者柄之上面作锯齿形,下划两横线如绳槽,上端有孔之宽体玉戈;及上部两边均有锯齿,下锋两边向外凸出之玉兵等器(第九图版第十三、十四两号)。

(二)有铜柄者多用美色白玉及碧玉,计有舌形勾兵(玉戈),其铜柄有孔,上端微曲作鸟项形,格长,两面夹玉刃而刻有象形文字之三角铜夹片亦大,可用猛力钩戳,当为玉戈(第九图版第十、十一两号,第十图版第二号)。直形有中脊锋嘴略偏之玉匕首,无夹片而有孔之铜柄长大,上部曲作兽头形而满嵌绿松石。长喙形简单铜柄玉匕首,其圆孔乃在刃之上部直颈较宽处与弯转变窄处之间,孔不在柄上而在刃上,殊为特别。碧玉及白玉矛头多具,其铜柄上遍嵌绿松石,殊为华美(第十图版第三号)。一九三五至一九三六年,伦敦开中国艺术展览会,各国博物馆及收藏家送往陈列之三代玉兵,其数不甚多,而均系佳品。且琢工优良,镶嵌精美,锋刃犀利,部分完全,内地几于罕见。其器亦各分为原体玉兵与另装红铜柄之玉兵两种。其玉之颜色,则绿、黄、黑、白均有,非如河南殷墟出土者大都均绿色,仅矛头用白玉;而南方出土者则只混绿也。其安置红铜柄之玉兵,如矛头及勾兵,亦有镶嵌绿松石者。无铜柄或原柄玉兵,计有英国收藏家那法叶(Oscar Raphael)送往陈列之深绿色略曲玉勾兵或玉矛头一件,其柄之近刃处有一小孔(第九图版第四号),又黑色玉刀一具,近边处有三孔平列,似为缚系于木柄之用,此刀形式特别,有如剃刀(第九图版第二号)。英国伦敦维多利亚博物馆送列之碧玉勾兵一件(第九图版第三号)。以上三器,均系殷或周代之物。送列周初碧玉戚一件,中孔甚大(第九图版第五号)。上海张乃骥氏送列安徽寿县出土汉代玉镞一具,体形宽大,恐不利于实用,玉质白底绿斑,边锋尚锐,想系春秋时代之物,因汉代铜镞渐废而用铁镞,焉有再用玉镞之事,且此镞头太大,双翼各张一寸,不利于射,如果系汉代之物,恐系仪仗或装饰之器(第九图版第一号)。又送列淡黄色心形或叶形尖刃玉兵一件,其柄似已断折,定为春秋时代玉矛头,或者符于事实,因玉质刺兵固略异于石兵,尤与铜兵不同也(第九图版第六号)。安铜柄之玉兵有五件,其中安红铜柄而类似上述河南安阳殷墟出土之物者有两件,一系白玉柄上镶嵌绿松石之矛头(第九图版第八号),一系玉戈(第九图版第七号),均嵌工完美,花纹细致,较上述同类之器尤佳,可称殷代美术品,系英伦那法叶收藏。铜柄(似属青铜)玉勾兵三件,一为美人费斯白理(Pillsbury)送列之周初兽头形(饕餮形)青铜柄碧玉勾兵一件(玉戈),形与商代铜勾兵相似,或系商殷之物,其器有三孔,一在铜柄中部,一在刃之中部,一在刃之近柄及靠边处,此为异于其他勾兵之处,或系因缚铜把于长木柄之上,用玉刃着力钩敌,刃易脱落,故在刃上加两孔以缚绳于长木柄之上乎?(第九图版第十号)一为瑞典赫尔斯托木(A. Hellström)送列之周初兽头形青铜柄黄色玉勾兵一件,此器较上器业已改良进化,不在刃上加双孔,而在铜格之外,另加铜箍一个,包裹玉刃几及其半体,免于钩敌时折落(第九图版第十一号)。伦敦福尔摩斯夫人(Holmes)送列之周初龟形铜柄玉勾兵一件(第九图版第九号)。一为上海张乃骥氏送列之淡黄色玉匕首一具,其柄为雕花银质,经定为唐代物,然恐其刃较古,柄或为唐代以后之物。英国伦敦中国艺术国际展览会中由各处送列之中国玉兵仅此十数件,但均系殷周美术品,颇有国内不易见及之器。今者北平尊古斋黄濬氏所藏安阳出土殷代美术玉兵多件,又悉流出外洋,以致国人所有之器,反不敷研究及参考之用,是可慨已。

玉兵及铜柄玉兵均非实用兵器,大概系仪仗装饰之品,乐舞之器,为显贵者权威象征或用以殉葬,遗存之物,商殷为多。自周迄汉,佩玉之风盛,战具已少用玉为刃,而变为用玉为饰,如玉具剑是也。汉人更喜佩用美玉,如刀柄、剑柄及鞘饰、昭文带等物,均用玉为装饰,玉刃则绝迹。故玉兵虽非实用作战之器,而石刃铜柄,盛行于商殷时代,实透露出由石器时代至铜器时代之递嬗消息,而为其例证,故备述之。

* * *

[1]参阅法国考古学家拉德(Lartet)、皮野特(Piette)及步日耶诸氏关于旧石器时代艺术之法文著作。

[2]沪江大学慎微之君于一九三七年春间,在上海亚洲文化协会讲述伊于一九三四年大旱时在浙江湖州距太湖之南七英里之漾湖涸底掘出石镞、石刀、石斧、石钺、石匕首、石剑、石矛头、石标枪、石锤、石铲、石锄、石凿、石镰刀、石锥、石棒以及石楔、石磨盘、石匙、石沟槽、石纺锤用圆轮、石舂臼等器,据云其中有旧石器时代之物。但慎君尚未公布其器物图形及报告,故未敢断定是否确有属于新石器时代以前之物。

[3]旧时区划,周口店今属北京市,酒泉今属甘肃省——编者注。

[4]见步日耶:《周口店石器及骨器手工》,载《地质专刊》,一九三一年法文版,第十一卷,第二号。

[5]见德日进:《周口店石器工业及北京人之遗迹》,载《中国地质学会汇刊》,一九三二年英文版,第十一卷,第四号。

[6]本书中,公尺即为米;公寸即为分米;公分即为厘米;公厘即为毫米。——编者注。

[7]见桑志华、步日耶、德日进:《中国之旧石器时代》,一九二八年巴黎法文版。

[8]见德日进、杨钟健:《蒙古新疆及中国西部发现之新石器时代石器》,载《地质学会杂志》,一九三二年英文版,第十二卷,第一期。

[9]见裴文中:《广西洞穴内之中石器时代文化》,载《地质学会杂志》,第十四卷,第三期,一九三六年。

[10]见安特生:《甘肃考古记》,载《地质专报》,甲种,第五号。

[11]见《地质学会杂志》,第十二卷,第一期。

[12]旧时之奉天省为今日之辽宁省,奉时府即今之沈阳市。此处指辽宁省。编者注。

[13]见章鸿钊:《石雅》,载《地质专报》,乙种,第二号,一九二七年。

[14]见安特生:《中华远古之文化》,载《地质汇报》,第五号,第一册,一九二三年。

[15]见刘耀:《河南浚县大赉店史前遗址》,载《田野考古报告》,第一册,一九三六年。

[16]参阅《中国考古报告集之一——城子崖》,一九三四年。

[17]见卫聚贤:《杭州古荡新石器时代遗址之试探报告》,浙江博物馆及吴越史地研究会编,一九三六年。

[18]参阅何天行:《杭县良渚镇之石器与黑陶》,吴越史地研究会丛书,一九三七年。

[19]见李济:《殷墟铜器五种及其相关之问题》,一九三二年。

[20]见卫聚贤:《杭州古荡新石器时代遗址之试探报告》,一九三六年。

[21]见《中国考古报告集之一——城子崖》,一九三四年。

[22]见《越绝书》及《吴越春秋》等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