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语言的“任意性”和“约定俗成”
外国学者讲语言学,常常讲到语言的“任意性”,中国古代学者则讲“约定俗成”。其实这二者并不矛盾,可以说是一件事情的两面,或者说是两个阶段。第一个人管牛叫“牛”,管马叫“马”,可以说是其中有任意性,别人完全可以有别的叫法。可是同一部落的人没有个统一的叫法,那就要乱套,得把它统一起来,这就是“约定俗成”。
就现代汉语而论,词语的构成方面就有很多约定俗成的例子。有一类重要例子是同义的字用在复合词或短语里边往往各有所宜,不能互换。下面举例。
(1)亲 嘴 :亲 口 (他~告诉我的) 豁 嘴 :豁 口 (城墙、围墙的~)
(2)病 畜 : 兽 医 鸷 鸟 :猛 禽 水 鸟 :涉 禽
(3)后 世 :后 代 传 世 (有文集~):传 代
(4)外 事 :内 务 海 事 :港 务
(5)远 视 :远 见 短 视 :短 见 (=寻死)
(6)戏 词 :戏 言 微 词 :微 言 大义
(7) 供 电: 给 水 供 宿: 给 假
(8) 保 苗: 护 林 保 姆: 护 士
(9) 黑 白分明:不分青红 皂 白
(10) 白 手起家: 赤 手空拳(白、赤=空)
(11)早 上 、晚 上 :年 下 、节 下
以上是同义字在不同的组合里各有所宜的例子。下面再举几个其他情况的例子。
(12)火轮车→火车:火轮船→轮船
(13)铁道西→铁西(沈阳):铁道里→道里(哈尔滨)
(14)尺寸=长度(具体义):分寸=适度(比喻义)
(15)手脚(~灵便;等等):脚手架( * 手脚架)
(16)应邀,应约: * 应请(但“应某某之请”), * 应求(但“有求必应”)
(17)爱憎,好恶: * 好憎, * 爱恶(虽然“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见于《论语》)
以上种种情况都可以用“熟语性”来概括,也就是“约定俗成”在词汇方面的表现。
二 动词性语素组成的名词
很多名词是由两个动词性语素组成的。例如:
战争 诉讼 饮食 穿着 行为 涵养 睡眠 约会 动作
写作 绘画 刺绣 雕刻 记忆 开关 计量 缝纫 买卖
会议 布告 待遇 报酬 收获 经验 思想 见识 见解
见闻 感想 修养 作用 呼吸 知识 学问 消息 是非
反切 交通 顾虑 成就 装束
有许多职务名称也是由两个动词性语素组成的,其中有的原来带一个“使”或“员”之类的字眼,有的没有经过这一过程。例如:
经理 书记 教授 出纳 传达 警察 巡抚 守备 裁判
翻译 编辑 校对
三 太阳、雨、客人
我们可以说“出太阳了”,也可以说“太阳出来了”。可要是把这两句话的语序倒换一下,就都不能说了。如下:
出太阳了。 * 太阳出了。 * 出来太阳了。 太阳出来了。
把“出太阳”换成“下雨”,只有一种语序可以说。如下:
下雨了。 * 雨下了。 * 下来雨了。 * 雨下来了。
把“太阳”换成“客人”,又是一种格局。如下:
来客人了。 客人来了。 * 出来客人了。 客人出来了。
为什么会有这种差别,很值得研究,有兴趣的同志不妨试试。
四 “绘声绘影”与“绘声绘色”
记得小时候念书,不知在哪篇文章里念到“绘声绘影”四个字,觉得奇怪。老师说:“这是极言文章的描写生动。你想,声音看不见,影子看不清,尚且能够画出来,别的就更不用说了。”
可是我后来看到的文章,都写的是“绘声绘色”,查了几种成语词典,也都只有“绘声绘色”。我想,“绘声”当然是了不起,“绘色”有何难,怎能相提并论呢?近来遇到两个“绘声绘影”的例子:
此回写名伶谭鑫培之声势、排场、架子、神情、谈吐,绘声绘影,惟妙惟肖。(徐一士《负曝闲谈》25回评考)
加上当时贴在家门口的大字报上,还有许多关于乔林的桃色新闻,绘影绘声,使乔林再没法忍受。(韦君宜《旧梦难温》,载《人民文学》1986年2期)
我相信这两位作者的语文修养,坚定了我对于“绘声绘影/绘影绘声”之为正确的信心。
最近又有友人抄录两例见惠,转录如下:
上文如杨执中、权勿用等人,绘声绘影,能令阅者拍案叫绝,以为铸鼎象物,至此真无以加矣。(卧闲草堂本《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评)
曩制《春燕词》四首,绘声绘影,殊惭体物之工;宜雅宜风,聊寄缘情之感。(清人《秦淮画舫录》下卷,徵题,抑山《忆燕词》序)
可见“绘声绘影”由来已久,“绘声绘色”是以讹传讹。
【后记】最近读黄裳同志的《惊弦集》,又得“绘影绘声”二例:[评弹演员们]在说书时有许多机会描摹市井中人互骂,那往往是绘影绘声,十分生动的(92页);摹写酷肖,真绘影绘声乎也(131页,引清初人语)。
五 “爹爹”和“哥哥”
元曲《墙头马上》第三折有下面一段:
[端端云]妳妳,我接爹爹去来。[正旦云]还未来哩。[唱]【幺篇】……你哥哥这其间未是他来时节。……【豆叶儿】接不着你哥哥,正撞见你爷爷。……
“爹爹”和“哥哥”所指相同,都是父亲。称父亲为哥哥,是唐朝的风俗,居然到元朝还存在,以前还不知道。敦煌石室里发现的句道兴《搜神记》也有相同的例子:
其田章年始五岁,乃于家啼哭,唤歌歌娘娘。(《敦煌变文集》884)
这《搜神记》的年代不晚于唐朝。写做“歌歌”也是时代较早之一证。
唐时人称父为“哥”。《旧唐书·王琚传》:玄宗泣曰:“四哥仁孝,同气惟有太平,”睿宗行四故也。玄宗子《棣王琰传》:“惟三哥辨其罪,”玄宗行三故也。有父之亲,有君之尊,而称之为四哥、三哥,亦可谓名之不正也已。
玄宗与宁王宪书称大哥,则唐时宫中称父称兄皆曰哥。
赵翼的《陔余丛考》卷37也有一条谈“哥”,除引用《日知录》外,还引了些兄称弟为“哥”、父称子为“哥”、僚友相称为“哥”,以及为儿子命名(小名)带“哥”字的例子,结论是不足为怪。
可是我总觉得别的情况都比较容易理解,即说话的人借用一晚辈的身份说话,惟独子称父为“哥”不好理解。称父为“哥”,是外来语,最早还写作“歌”。我怀疑这跟我国北方某些民族长子继承亡父的妻妾(除生母外)的风俗有关。这就有待于历史学者和民俗学者的研究了。
【后记】有一天忽然想起,有没有可能这“哥(哥)”原来只用于跟说话人有一定的尊卑长幼关系的人,后来演变成为一种泛泛的敬辞,可以用于长辈,平辈,甚至晚辈(如顾、赵所记),像不久以前北京口语里还有的“张爷、三爷”的“爷”?
六 关于成语
翻翻最近一期的《读书》(1989年4期),在前后相近的两页里边发现两个错字,都出现在成语里边:44页末行“有人讥为‘清谈’或‘风花秋月’”,“秋”为“雪”之误;49页8行“瑕不掩玉”,“玉”为“瑜”之误。因为这一篇是座谈会的发言记录,“未经发言者寓目”,所以责任在记录者。可是转念一想,如果说话的人不用这类成语,不是记录的人也就不会犯这个错误了吗?比如44页那一处,已经有了“有人讥为‘清谈’”,“风花雪月”不是大可不用吗?49页那一处,不说“瑕不掩瑜”而说“虽然有这些缺点,但优点还是主要的”,不也可以吗?
文章里边多用成语还是少用甚至不用成语,是很值得研究的一个问题。我曾经应一本成语词典编者的要求,写过这样的题辞:
成语之妙,在于运用。
颊上三毫,龙睛一点。
与其滥也宁啬。
大概说起来,“美文”性质的散文里边稍微多用点成语之类还是可以的,但是也以略加点窜,有点新鲜之感为好。别种性质或者别的用途的文章似乎以尽可能少用或不用为宜。
七 张恨水的幽默
典故和成语是分不清的,有典故的场所也容易产生错字。举一个例子。《人民日报》1989年3月2日《大地》副刊上有一篇《待漏斋与八百万字》,记张恨水抗战时期住在重庆乡下,卖文为活,生活清苦。屋顶逢雨即漏,自题为“待漏斋”。远处可望见孔祥熙与林森官邸,因自题门联:“闭户自停千里足,隔山人起半间楼”,云云。这“半间楼”的“间”字是个错字,应该是“闲”字,(“闲”也写作“閒”,和“間”近似)。张恨水在这里用的是南宋奸臣贾似道“半闲堂”的典故,用“半间楼”就不对了,孔祥熙和林森的住宅一定是很堂皇的,哪能是“半间”?连他自题的“待漏斋”也是有典故的,不必考据,只要是读过《古文观止》的都知道。把自己的破屋题为“待漏斋”,一语双关,是自嘲,把远处达官的府第称为“半闲楼”是讥讽,于牢骚中见风趣,是张恨水本色。
八 熟语变形、变义
跟成语或熟语有关的还有两个问题值得注意。
一个问题是窜改字句,使可解的变为不可解。比如“不能(或‘岂能’、‘难能’)尽如人意”,意思是不能完全符合原来的希望,这是很好懂的。可是现在常常被人写成“不尽人意”,这叫人怎样理解呢?这“人意”会不会误会成“物轻人意重”、“生意不成人意在”之类的话里边的“人意”呢?
另一个问题是改变成语的意思。最突出的一个例子是“不以为然”。这本来是“不同意”、“不赞成”的意思,照字面分开讲就是“不认为[这件事/这句话]是对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至多也不过五六年吧,很多人用“不以为然”来表示“不在乎”、“无所谓”。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幸而类似这样的事情还不多,否则凡是成语、熟语都不能按照其中成分原有的意思去理解,等于明码电报里夹用密码,咱们的汉语将变成什么样的一种语言呢?
九 一个“普通人”的话和他自己的解说
下面是从张辛欣、桑晔《北京人:一百个普通人的自述》里摘录的一段话,见原书434页:
我抄起暖水瓶,冲着前两天拿被蒙我的小子“开”过去了——连玻璃碴子带开水,砸了他一个全身开花,你想那小子的德行吧。顿时,全他妈的“松”了。不,我们是劳教,屋里有暖水瓶,判徒刑的没有,我们夜里关灯。嘿,差距大着呢——我们是犯错误,是内部矛盾;判徒刑的是罪人,性质不一样呢。“开”还不懂?当名词用是“破”的意思,比如“谁的头开了”就是“谁的头破了”;当动词用是“掷”的意思,我刚才就是当动词用的。土话,当然词典里没有。词典里满有诗意,什么“花开了”,“礼品袋打开了”,土话就血了糊啦的了。你乐我名词、动词分得挺清楚?这是考大学练出来的。
这一段话里边含有三个值得语文工作者注意的问题。(1)有些词语要不要收在词典里?例如“开”、“松”〔sóng〕、“血了糊啦”。哪种词典里可以不收,或者不该收?哪种词典里该收?收进去要不要加个标记,例如〈俚〉(或〈土〉,或〈方〉)?(2)“词典里满有诗意,什么‘花开了’,‘礼品袋打开了’”:说话的人可能不含讥讽的意思,可是是不是值得编词典的同志们考虑考虑,把例句编得生动些,最好是从实际说话中采摘来的。(3)说话的人把名词、动词搞拧了,管不及物动词叫名词。还说是“考大学练出来的”。这当然要由他本人负大部分责任,可是否也有可能是编教材的人说得不够清楚,因而也多少有点责任呢?
一〇 “使功不如使过”的出处
考订一句引用语(包括所谓成语)的出处,如果出于先秦典籍,可以说大概没有问题。秦汉以后的事情就很难一口说定了。最近翻看《潜研堂文集》,在《阎若璩传》里记着一件事:
[若璩]尝语弟子曰:曩在徐尚书邸夜饮,公云:“今晨值起居注,上问:‘古人言,“使功不如使过”,此语自有出处。’当时不能答。”予举宋陈良时有《使功不如使过论》,篇中言秦伯用孟明事,但不知此语出何书耳。越十五年,读《唐书·李靖传》,高祖以靖逗留,诏斩之,许绍为请而免。后率兵破开州蛮,俘禽五千,帝谓左右曰:“使功不如使过,果然。”谓即出此。又越五年,读《后汉书·独行传》,索卢放谏更始使者,勿斩太守,曰:“夫使功者不如使过。”章怀注:“若秦穆公赦孟明而用之,霸西戎。”乃知全出于此。
钱大昕在后面加一句:“甚矣,学问之无穷,而人尤不可以无年也。”这句话前一半当然是不刊之论,后半句在他当时也是对的,因为那时候刻书是件大事,很多人的著作都是死后才由朋友或学生编定刊行,本人在世就印出来的是少数。不像现在有各种刊物,有什么见解可以随时发表,供同行讨论,有问题也就容易得到解答,不需要一个人摸索多年了。
一一 词类活用
在现代口语里常常会遇到一种词类活用的情形,主要是非动词作动词用,其次是非形容词作形容词用。说话的人多半还意识到这是一种临时借用,因而传写的人(如小说作者)有时候给加上引号;但是如果说的人是没读过书的人(如农村妇女),传写的人也就不去加引号了。
这种活用性的动词和形容词一般都有形式上的标识,没有的很少。下面分类举例。例句都有出处,但除比较特别的以外都不注明。
先举非动词活用作动词的例子。最明显的是后边有宾语或者前边有“把”字短语,例如:
(1)末了,他还少不得认真地“ 马列 ”了“保长”几句。 (叶之蓁《红白喜事》,《人民文学》1982年5期)
(2)“他也怪凄惶的。”——“你 凄惶 他,谁 凄惶 我?” (韩石山《画虎的人》,《小说选刊》1981年7期)
(3)局长们少说也是解放牌,辛辛苦苦一辈子,也该 优先 他们。(解放牌指解放战争期间参加革命的)
(4)这个月我五好都 好 了四好了……就这一好我就 好 不上啦?
(5)我们的头死要面子……这回,他把我 编外 了。 (《人民日报》1989年4月18日)
前边有“不”、“别”、“没”的例子:
(6)他们还不如狗呢,狗还不 势利眼 呢。
(7)除了“我保证当穷光蛋”这一条儿不用碰运气,干什么也有 运气 不 运气 。
(8)你以为八路军就此完啦?……别这么 近视眼 。
(9)你党员还没 正式 吧?
重叠的例子:
(10)来!咱们 民主民主 ——仗,怎么个打法?
(11)像王不顺这样的,不“ 运动 ”“ 运动 ”他,还了得吗? (郑万隆《有整有零儿》,《人民文学》1983年4期) ——这一例有点曲折,“运动”本来是动词,转成名词(某某运动),然后又加上引号,把它当动词用,意思是搞运动。
后边有“了”、“着”以及“出”、“过”等结动词的例子:
(12)我问他:“你说这符合你信仰的马列主义吗?”他 哑巴 了。
(13)你越劝,娘不越伤心吗? 哑巴 着点儿,过了这一阵就好了。
(14)我的老头儿也 顾问 着呢,半退不退,还真 顾 着 问 ,仗义直言呢! (张辛欣、桑晔:《北京人》33)
(15)闹不好,纵然“ 结论 ”不出我什么东西来,也会在我的“态度问题”上大作文章。 (柳溪《我的文学摇篮》,《人民文学》1984年9期)
(16)要讲洋,咱都洋!你东洋,我西洋!看谁 洋 得过谁! (张晓东《内应力》,《小说月报》1982年10期)
(17)我因为常见些但愿不如所料,以为未必竟如所料的事,却每每 恰如所料的 起来。(“恰如所料的”应该算是名词性的短语,加上“起来”就变成动词性了。)
后边有数量补语或时间补语的例子:
(18)我看……你干脆掖上本书,显得 学问 一些。 (刘剑《约会》,《小说选刊》1985年10期)
(19)就这小玩意儿, 手术 了两回。
(20)现在,作家的脑子里又 意识流 了一下。
(21)拿去,这够你 脏 半年的了。 (电影《昆仑山上一棵草》)
前边有“能”、“敢”、“去”等:
(22)“我不能 自由主义 !”李全拒绝他的要求。
(23)咱们不敢 主观主义 。
(24)你去 集体 ,俺不 集体 。
前边有表程度的副词,把别的词类当形容词用:
(25)真的,小颜,有时候你太 感情 了。
(26)走正步,比军队还 军队 。
(27)什么全齐了,比香港人还“ 港 ”哪!
(28)他连读了三遍,渐渐冒出汗来,最后只好找一个比较 哥们儿 的老记者出主意。
(29)中央政策不许可?他们觉着自己就够 中央 。(“中央”本是形容词,这里是拐了一个“形→名→形”的弯儿。)
(30)《收获》是全国所有大型文学刊物中资格最老也曾经是最 权威 、至今还 权威 着的一个好刊物。 (《读书》杂志1989年4期)
下面这个例子是由一个副词把后边的形容词转变成动词:
(31)去吧,多想一想,有什么应该坦白的,早一点 自动 。
当然也有什么标识都没有的,下面举一个例子:
(32)有本事靠自己干,没本事你 红眼 也全白搭。
以上的例子都是在名词、形容词、动词之间转圈儿,下面是把虚词当动词用的例子:
(33)“诸位,诸位!这算什么和什么呀?……这,这这……”可没等宗二爷“ 这 ”完就有人…… (冯苓植《虬龙爪》,《小说选刊》1985年12期)
(34)“听说这东西现在很值钱呢!日本人用一台彩色电视机还换不去呢!真可以说是价值连城呢!”“你 呢呢 嘛?吝啬!”她大声斥责。 (孙芸夫《幻觉》,《人民文学》1983年1期)
(35)年初表决心……保证文工团一年之内拿出十个获地区奖的节目,到九月份还一个不 个 。 (张辛欣、桑晔《北京人》517)
(36)我脑子里轰轰地响,只有一个声音:我 不 了, 不 了, 不 了! (刘心武《这里有黄金》)
词类活用在古汉语文献里常见,陈承泽在《国文法草创》里举了很多例子,别的讲古汉语语法的书里也常常举例。上面讲的跟古汉语里的词类活用是不是同一回事呢?我觉得不一样。古汉语里的词类活用似乎是文章家的一种修辞手法,口语里未必常用,像《论语》这样比较接近口语的文字里就不多见。现代则相反,正经文字里很少见,口语里相当常见,有的是出于无知,更多的是带点俏皮,因而写下来常常加引号。不知道我这看法对不对。
一二 “物”作“人”讲
魏晋南北朝时代(主要是南方)的文献里,常把“物”字作“人”字讲。我在《世说新语》、《颜氏家训》、《晋书》里摘录了下面这些例子。《世说新语》的例子:
(1)殷仲堪既为荆州,值水,俭食。常五盌盘外无余肴。饭粒脱落盘席间,辄拾以噉之。虽欲率 物 ,亦缘其性真素。 (《德行》,24——页码据徐震堮:《世说新语校笺》,1984。下同。)
(2)桓公在荆州,全欲以德被江汉,耻以威刑肃 物 。 (《政事》,101)
(3)预少贱,好豪侠,不为 物 所许。 (《方正》,163)
(4)林公谓王右军云“长史作数百语,无非德音,如恨不苦。”王曰:“长史自不欲苦 物 。” (《赏誉》,258)
《颜氏家训》的例子:
(5)王籍《入若耶溪》诗云:“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江南以为文外断绝, 物 无异议。 (《文章》,273——页码据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1980。下同。)
(6)吾今所以复为此者,非敢轨 物 范世也,业以整齐门内,提撕子孙。 (《序致》,19)
(7)又有臧逢世,臧严之子……书有称“严寒”者,必对之流涕,不省取记,多废公事, 物 情怨骇。 (《风操》,71)
(8)内外清谧,朝野晏如,各得其所, 物 无异议。 (《慕贤》,137)
(9)但知私财不入,公事夙办,便云我能活民;不知诚己刑 物 ,执辔如组,反风灭火,化鸱为凤之术也。 (《勉学》,157;“刑”同“型”)
(10)士君子之处世,贵能有益于 物 耳。 (《涉务》,290)
《晋书》的例子:
(11)结交接 物 ,恭而有礼。 (《杜预传》,1031——页码据中华书局标点本)
(12)楷性宽厚,与 物 无忤。 (《裴秀传》,1048)
(13)然楷性不竞于 物 ,……安于淡退。 (《裴秀传》1049)
(14)以王敦豪爽不群,而好居 物 上,恐非国之忠臣。 (《卫瓘传附卫玠传》,1068)
(15)植负才陵 物 ,孚每切谏。 (《司马孚传》,1081)
(16)司徒王浑宿有威名,为三军所信服,可请同乘,使 物 情有凭也。 (《王浑传》,1204)
(17)然外虽弘雅,而内多忌刻,好以言伤 物 (《王浑传附王济传》,1205)
(18)洪少以清厉显名,骨鲠不同于 物 。 (《崔洪传》,1297)
(19)瞻素执无鬼论, 物 莫能难。 (《阮籍传附阮瞻传》,1364)
(20)故终日静默,无所修综,而 物 自宗焉。 (《阮籍传附阮裕传》,1368)
(21)嵩字仲智,狷直果侠,每以才气陵 物 。 (《周浚传附周嵩传》,1659)
(22)帝以循体德率 物 ,有不言之益,敦厉备至。 (《贺循传》,1830)
(23)协性刚悍,与 物 多忤。 (《刁协传》,1842)
(24)性质素弘雅, 物 虽犯而不之校。 (《应詹传》,1857)
(25)性通雅,不以名位格 物 。 (《陆晔传附陆玩传》,2026)
(26)庾冰兄弟以舅氏辅王室,权侔人主,虑易世之后,戚属转疏,将为外 物 所攻。 (《何充传》,2029)
(27)是时桓冲既卒,荆江二州并缺, 物 论以玄勋望,宜以授之。 (《谢安传》,2075)
(28)万既受任北征,矜豪傲 物 ,尝以啸咏自高,未尝抚众。 (《谢安传附谢万传》,2087)
(29)殿下德冠宇内,以公室辅朝,最可直道行之,致隆当年,而未允 物 望。 (《王羲之传》,2097)
(30)虚己应 物 ,恕而后行。 (《王濛传》,2418)
(31)独处茅茨,萧然 物 外。 (《艺术·单道开传》,2492)
此外,在阅读别的书的时候又记下几个例子:
(32)性刚才拙,与 物 多忤。 (《陶渊明集》,《与子俨等疏》)
(33)雷同毁异, 物 恶其上。 (同上,《感士不遇赋》)
(34)讲经者心怀彼我,以骄凌 物 。 (《洛阳伽蓝记》,卷2《崇真寺》)
(35) 物 故不可论,途穷能无恸? (《文选》卷21,颜延年《五君咏·阮步兵》——李善注引臧荣绪晋书,阮籍“口不臧否人物”,用来解释“物故不可论”)
(36)矜名道不足,适己 物 可忽。 (《文选》卷22,谢灵运《游赤石进帆海》,“物”与“己”对举) 。
徐震堮在《世说新语校笺》里附有《世说新语词语简释》,在“物”字下除引本书一例(=上引(3))外,还引了《南齐书》二例:
(37)师伯启孝武,称度气力弓马并绝人,帝召还充左右,见度身形黑壮,谓师伯曰:“真健 物 也。” (《南齐书》,中华书局标点本559,《焦度传》)
(38)陛下留恩子弟,此情何异。外 物 正自强生闲节,声其厚薄。故言启至切,亦令群 物 闻之。 (同上411,《豫章文献王传》)
这38个例句之中,(4)(16)(37)是口语的记录。
这个“物”字或者泛指众人,或者总指一切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汉书》卷62载司马迁报任安书,有“教以慎于接物,推贤进士为务”之语,这个“物”只能是指人而不是指物。但是颜师古等人对这个“物”字没有注,王先谦的《汉书补注》也没有注。上面所引例句,时代最早的是记录西晋人的话,离开司马迁的时代,至少有三个多世纪。这一段时间里,“物”字当“人”讲的例子多不多呢?我对于两汉的书读得不多,一时竟想不起这样的例子。《论衡》这部书里有时候反映当时的口语,程湘清等同志给《论衡》编了一个索引(待印),我写信问湘清同志,他回信说“物”字在全书出现450次,未发现有作“众人”、“人”讲的。
一三 宋人笔记中某些字音字义
近来翻阅几种宋人笔记,看到一些与字音字义有关的记载,摘录几条如下:
(1)胡秘监旦学冠一时而轻躁喜况人。……范应辰为大理评事,旦画一布袋中藏一丐者以遗范,题云“袋里贫士”也。(《渑水燕谈录》卷10)
按“大”字从来有dà和dài两个音,但“大理”的“大”现在读dà,想来宋朝时也不会读dài,这里只是利用“大”字的异读而已。
(2)[刘]贡父晚年鼻既断烂,日忧死亡。客戏之云:颜渊、子路微服同出市中。逢孔子,惶怖求避。忽见一塔,相与匿于塔后。孔子既过,颜子曰:“此何塔也?”由曰:“所谓避孔子塔也。”(同上)
“避”谐“鼻”,可见宋朝时候“鼻”字已不作入声而作去声。“塔”谐“塌”。
(3)[元丰]官制行……判大理寺崔谏议台符换大中大夫。前呼曰:“大中来。”人不知,皆笑曰:“大虫来。”(《麈史》卷下《谐谑门》)
“虫”字是古澄母字,在现代的北方话区域的方言里,声母都是送气的,跟声母不送气的“中”字差别显明。看来在宋朝时候澄母中平声字还没有发生这一变化,发音跟知母的“中”字相近或竟相同。
(4)晁以道与其弟季比同应举,以道独拔解。时考试官葛某眇一目,以道戏作诗云:“没兴主司逢葛八,贤弟被黜兄荐发。细思堪羡又堪嫌,一壁有眼一壁瞎。” (《老学庵笔记》,卷4)
这说明“壁”作“边”讲,宋朝已有。《辞源》、《辞海》这一义项都只引王实甫《西厢记》。
(5)故都里巷间人言利之小者曰“八文十二”,谓“十”为“谌”,盖语急,故以平声呼之。白傅诗曰:“绿浪东西南北路,红栏三百九十桥。”宋文安公宫词曰:“三十六所春宫馆,二月香风送管弦。”晁以道诗亦云:“烦君一日殷勤意,示我十年感遇诗。”则诗家亦以“十”为“谌”矣。 (同上,卷5)
近代汉语疑问指代词先有“什没”、“什么”,后有“甚么”,不知道是否也是由于“语急”,但“甚”不是平声。
(6)老杜《哀江头》云:“黄昏胡骑尘满城,欲往城南忘城北。”言方皇惑避死之际,欲往城南,乃不能记孰为南北也。然荆公集句两篇皆作“欲往城南望城北”,或以为舛误,或以为改定,皆非也。盖所传本偶不同而意则一也。北人谓“向”为“望”,谓欲往城南乃向城北,亦皇惑避死,不能记南北之意。 (同上,卷7)
现在常见的杜诗版本没有作“忘城北”的,都作“望城北”,但是对“望”字仍有不同的解释,多数作眺望讲(为什么眺望城北,又有不同的说法)。其实正如陆放翁指出来的,应当作“向”字讲。只是因为向望义的“望”字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写成“往”,因而看见“望”字总是想到眺望。实际上,向往义的“往”说话的时候仍然是去声,跟来往义的“往”作上声不同。在吴语方言里仍然是m-声母而不是零声母。
一四 馒头和包子
五十年前,北京人到上海,看见上海人管包子叫“馒头”,觉得奇怪。同样,上海人到北京,看见北京人的“馒头”都是没馅儿的,也觉得奇怪。最近我收到许宝华、汤珍珠同志编的《上海市区方言志》,在词汇部分(198页)看到“馒头”的注释是(1)包子,(2)馒头;下面还有“小笼馒头”、“生煎馒头”,都是有馅儿的。可见还跟早年一样。又参考了叶祥苓同志编的《苏州方言志》(394页),“馒头”的注释是“包括有馅无馅”,也有“小笼馒头”、“生煎馒头”,跟五十年前我住在那儿的时候一样。
别处的方言里的情况怎么样?查北京大学语言学教研室编的《汉语方言词汇》(1964年,95页),十八处方言里,管包子叫馒头的只有苏州和温州两处;至于馒头,则苏州管它叫“大包子馒头”(叶著有“大馒头”,无注),温州管它叫“实心包”。
“馒头”这个词始见于晋朝束晳的《饼赋》,作“曼头”。是否有馅呢?从同时有“蒸饼”的名称推测,“馒头”大概是有馅的。查宋人的风物志书,《西湖老人繁胜录》有“生馅馒头”(见《东京梦华录·外四种》,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6年,120页)。《武林旧事》有“大(太?)学馒头、羊肉馒头”,接下去有“细馅、糖馅、豆沙馅”等等,疑皆省去“馒头”二字(同上书,448页)。最详细的是《梦粱录》,有“四色馒头、生馅馒头、杂色煎花馒头、糖肉馒头、羊肉馒头、太学馒头、笋肉馒头、鱼肉馒头、蟹肉馒头;素食类有假肉馒头、笋丝馒头、裹蒸馒头、菠菜果子馒头、辣馅[馒头]、糖馅馒头”等等(同上书,268—269页)。再还有,《水浒传》里边武松在十字坡孙二娘开的客店里不是差点儿做了人肉馒头的馅儿吗?
可是宋朝的文献里也有“包子”。上面引的《西湖老人繁胜录》里紧接在“生馅馒头”之后就是“鹅鸭包子”;《梦粱录》里有“水晶包儿、笋肉包儿、虾鱼包儿、江鱼包儿、蟹肉包儿、鹅鸭包儿、细馅大包子”。新版《辞源》“包子”条引黄山谷《宜州家乘》:“十三日壬子,雨,作素包子”;又引陆放翁诗题“食野味包子戏作”。看来馒头和包子都有馅儿,分别大概在于皮子的厚薄吧。
一五 五奴
我曾经写过一条笔记,谈“绿帽子”的来源,认为不是乌龟而是鸭子(见《语文近著》278页)。最近翻阅《宋人轶事汇编》(丁传靖辑),在957—958页上得到一条佐证,是引的《至正直记》:
钱唐老儒叶森景修,尝登松雪翁之门,家住西湖,其家颇不洁,杭人常习也。所藏右军笼鹅帖,诚为妙品。张外史戏之曰:“家藏逸少笼鹅帖,门系龟蒙放鸭船。”世以鸭比喻五奴也。
“鸭”的问题解决了,又引出一个新的问题:“五奴”。查新版《辞源》,有这一条:
[五奴]龟奴的代称。“五”为乌龟之“乌”的借音。见唐崔令钦《教坊记》。
旧版《辞源》没有这一条,新版《辞源》是从哪里取材的呢?我手头可参考的书不多,只在朱居易的《元剧俗语方言例释》(商务印书馆,1956年)里找到一条:
[五奴]龟奴。“五”系乌龟之“乌”的借音。
底下引元曲四例。但是没有“见唐崔令钦《教坊记》”这一句。
《辞源》这一条注释有三个问题。一,“五”不能谐“乌”。今音普通话里,这两个字的声调不同;古音以及许多现代方言里,这两个字的声调和声母都不同。二,唐宋时代的文献里没有称龟为“乌龟”的例子。三,唐宋人不忌讳“龟”字,且因其长寿,多取名为字,“龟年”、“龟龄”常见。赵翼的《陔余丛考》(中华书局1963年用商务印书馆1957年版印)卷38有很长一条关于“讳龟”的考证,结论是讳“龟”起于元代,称龟为“乌龟”只有明代的例子。别的书上往往引元曲《单鞭夺槊》第二折宾白里的“如今只学乌龟法,得缩头时且缩头”为元代已有“乌龟”一词之证,但这里的“乌龟”并没有纵妇淫荡之意,而且《元曲选》里的宾白基本上是明朝的产物,元朝的成分是不多的。
那么“见唐崔令钦《教坊记》”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崔令钦是唐朝人,如果他的书里确实有五奴的“五”就是乌龟“乌”谐音的话,那就很难推翻了。《汉语大词典》有“五奴”条(350页):
[五奴]唐苏五奴妻张少娘善歌舞,有邀迎者,五奴辄随之前。人欲得其速醉,多劝以酒,五奴曰:“但多与我钱,虽吃 子亦醉,不烦酒也。”后因称鬻妻者为五奴。见唐崔令钦《教坊记》。宋元时又用以称龟奴“五”为乌龟之“乌”的借音。宋周密《癸辛杂识续集·打聚》:“阛阓瓦市专有不逞之徒,以掀打衣食户为事,纵告官治之,其祸益甚。五奴辈苦之。”
用某一人名代表某一类人物,这是可以理解的。“‘五’为‘乌’的借音”为后人——也许是今人——想像之辞,不在《教坊记》引文之内。
一六 奇文共欣赏
《光明日报》1988年2月16日的《语言文字》副刊登出一篇文章,题目叫做《中华母语及其教育科学化的研究》。原文照抄如下:
中华母语是汉民族在其生活的文化土壤里创造的智慧语言,它具有其他民族语言所没有的特点。许多西方语言学家如索绪尔、高本汉、布龙菲尔德等人,都作过恰切的评价。他们认为汉语是一个“完善的表词文字体系”。“文字就是第二语言”。“中国文字和中国的语言情形非常适合”。科学地分析研究母语交换的特点,开发智力的规律,有利于指导全民族的学习和应用。
任何语言都是各民族的先人们运用感官神经获得事物信息和处理信息后的产物。各民族的生理构造与机能是大致相同的,因此他们创造的语言也是大致相同的。例如,有声语言都是由音素构成的。西方拼音语言以很明确的音位观念来表达认识,各个音素间的界限很分明,音节结构比较复杂,故它的辅音很发达,元音很自由。为使其音素所承载的信息准确、丰富,它往往需要加词缀,以及性、数、格的变化来区别。汉语的有声语言也是由音素构成的。最早也曾用分明的音素表达概念,例如在甲骨文字里就已有大量的纯粹表音的假借字。但是先人们在实践中逐渐认识到音素分明、音节复杂易变的有声语言,不利于发声及信息的传递,于是逐渐地将音素分明的有声语言演化为元音辅音有机浓缩成一个声音的有声语言。在古代虽然有人想把汉语的音素分解开来,让辅音、元音各自分开,也不能被全民族所接受。例如明代的昆山腔,它在演唱时即是把汉语字的音素分解开来,这样它有音却听不清字,人们称之为“水磨腔”。汉语的音素分解后不符合汉民族的发声习惯,更不能简洁、准确、明晰地表达概念,说起来十分费力,听起来却模糊一片,失去了信息交换的价值。汉民族的言语系统早已进化到直接用元音辅音融为一个声体的层级。这种语言发声的方法是人在婴幼儿时习得的,它像母亲的乳汁一样渗透了中华民族每个人的细胞。
文字是有声语言的符号。各民族的语言文字最早都是形象符号集。那时一个图形表述的是一个全息形象,缺乏规律性统一性。有些图形复杂不易画准确,表述的信息不是共同的认识,就不能自由组合与交换。于是,文字便向着能表述准确信息及大信息量,以及具有通用性规律化的方向演进。这种演进朝着两个方向发展:一个是文字由各个音素共同承担,那就是印欧语言。一个是将字形表意与声音结合起来共同承担,那就是汉语。为使汉语文字的形体规律化、通用化、形象化、自由化,使形音有机融合,先民们发明了以笔划拼构图形表字的方式,即以最简单的点、横、撇、竖、捺等笔画组成表述全息形象的图形。这是一种以少量的笔画组成众多象形字的方法。它构成的图形不易混淆,表述的信息却准确丰富,承载的信息量却大而具有规律性,易为人们所传习,既能表述简单的信息,也能表述难以描述的复杂形象的全部信息,还能像自由电子一样,根据事物间的组合规律进行自由组合,去创造、表述获得的新信息的词语,从而扩大了文字表述信息的自由度,提高了信息表述的准确度、简洁度。
稍微有点语文常识的读者,读到这篇文章的第一段就会产生一系列的“不懂”。例如:(1)汉语是一种语言,怎么又是一种文字体系呢?(2)怎么文字就是第二语言呢?那么一种外国语又是第几种语言呢?(3)什么叫做“母语交换”?有些什么特点可以分析研究呢?
越往下看,问题越多。只举一个例子:本篇有十一处提到“音素”,这“音素”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叫人百思不得其解。例如作者说:西方拼音语言的各个音素间的界限很分明,它又往往需要加词缀以及性、数、格的变化来区别。这说的是怎么回事?又如作者说:汉人的祖先认识到音素分明、音节复杂易变的语言不利于发声及信息的传递,于是将音素分明的语言演化为元音辅音浓缩成一个声音的语言。这又说的是怎么回事?通篇从头到尾几乎没有一句是稍有语言文字常识的人所能理解的。没有这种常识的人当然更是一片模糊,只看见五花八门的没有定义的名词术语,不知道说的是什么了。总归一句话,对这种文章,“疑义相与析”是绝对没有希望,只有“奇文共欣赏”了。
写这篇文章的人当然是个知识分子,很可能还是“高知”,可是写出来的文章却叫人无法理解。说实在的,在我们的知识分子中间,对语言文字缺少常识性理解的并不少见。这是非常不幸的事情,因为对合理的语文政策的阻挠常常来自他们。有人会说,不是现在的中学课本里隔三间五有“语文知识”课吗?以后的情形会好起来的。可是我不敢这样想。因为那些“语文知识”课讲的都是某些词语的意义和用法,某些句子格式的分析和运用,是我称之为微观语文知识的东西。至于宏观语文知识,这些课本里是不谈的。什么叫做宏观语文知识呢?我以为至少应该包括:语言是怎么回事?文字是怎么回事?文字和语言之间是什么关系?是不是有的语言能用拼音文字来书写,有的语言不能?汉语除了能用汉字书写外,是不是也能用拼音字书写?为什么直到大约七八十年以前,中国人的语言生活还是这样一种畸形现象:嘴里说的是方言,笔底下写的是文言,两不相干?这种情况是怎么形成的?为什么这种情况不能适应现代中国人的生活需要,因而要进行改革?哪些方面的改革已经成功或正在推进?哪些方面的改革还迟疑不决,止步不前?汉语要使用打字机,以及通过打字机使用电脑,是不是必须经过汉字形体的分析编成号码?因而不能脱离专业化,即限于一批以此为职业的打字员,不能通过拼音打字,打成汉字,使电脑这个一切现代化的关键手段普及到每一个会说汉语普通话的人?这一系列问题,其中的是是非非,都可以通过观察和实验得出答案。(请看《语文建设》1990年2期64页《受留学生青睐的中文信息处理课》。)这就是我所说的宏观的语文知识。这样的语文知识,我认为每一个受过中等教育的中国人都应该具备,正如他应该知道他的身体里有脑、心、肺、胃、肠、肝、肾等器官,各自起什么作用一样。这样,像前面转录的那种莫名其妙的文章就永远不会出现了。
一七 陈刚的《北京方言词典》
在“京味儿”小说或杂文中常常会遇到些个看不懂的字眼儿,这就得请教老北京或者查北京话词典。北京话词典没有多少种,在我的经验里,数陈刚同志的《北京方言词典》搜罗的词语比较多,尤其是早年间常用、现在少见的。反之,有些新近流行的往往漏收。现在把我记下来的摘录几条做例子。
(1)出门在外就是 三孙子 (肖复兴《一路平安》) 。陈240,三孙子:谓受欺压的可怜人。
(2)后来几篇就不行了,越写越 水 (同上) 。陈255,水:(4)(技能或质量)低劣。
(3)当众 恶心 我几句,多让人下不了台 (同上) 。陈74,恶心:(2)使有反感。
(4)你干嘛这么 踩唬 我们今天的话剧 (同上) ?陈25,踩咕〔cǎi gu〕:《新》藐视,贬低。又,踩毁/踩乎〔cǎi huo〕:造谣中伤。
(5)我这张票是前几天 溜溜 排了一宿队买的 (同上) 。陈175,溜溜儿:(2)自始至终,足足。
(6)他犯不着和这样无知而浅薄的人 治气 (同上) 。陈333,治气:(同某人)生气。
(7)卖报的小伙子 话茬子 跟得快,调门也高 (同上) 。陈116,话碴儿:(2)说话中断的地方,话头。
(8)我这队伍拉出去,全省的同行没人敢 叫劲 (《站在高高的脚手架上》,作者失记) 。陈130,较劲儿:(1)争胜。
(9)老哈被噎得半天没 捯上气来 (同上) 。陈55,捯气儿:(2)因说话过急而连喘带说。
(10)白天不吭不哈,一到晚上,和他那几个知心朋友往黑处一 猫 …… (同上) 。陈185,猫:(1)躲藏。
(11)给我 使绊子 的,别怪我李某不客气 (同上) !陈11,绊子:(1)用脚绊倒人的动作。按:例句用的是比喻义。
(12)大刘分到了一套房,两室一厅,一厨一厕,乐得他 屁颠儿屁颠儿的 (柴庆学《大刘和他的朋友们》) 。陈216,屁颠儿屁颠儿:原指颠簸奔跑,转用来形容极度高兴。
(13)邪性,有这么便宜的事?没 猫儿腻 (同上) ?陈187,猫儿匿:(1)内情,多指私弊。〈波斯语〉ma'ni(含义)
(14)大刘这下可急了…… 了一杯酒,咬咬牙。大刘可也编得快:“是这样,头儿的二小子偷了五十斤铜,让我瞒下了。” (同上) 陈334, :(3)向嘴里倾倒(酒等)。
当然,就这三篇小说里边也还有些北京方言词在陈刚同志的书里找不着。可是就凭上面引的例子也足以证明这本《北京方言词典》搜罗丰富了。
陈刚同志编这本词典,前后将近四十年。引他自己在《前言》里说的话:“我着手编写这本词典是在1943年,时行时辍,有时一辍就是二三年不动。1958年初具规模。此后十五年没有动它。1974年改用汉语拼音时发现丢失了不少词条,于是又补了一些。此后又停了几年,直到1979年才又断断续续增补一些,同时又删掉了一些与《现汉》重复的词条。”这里边“此后十五年没有动它”这句话的背后是一段辛酸的历史:陈刚同志遭逢一场飞来的灾难,离开一个在北京的出版社,下放到长城外面很偏僻的一个县城去教中学。生活的艰苦可以用一件事做例子:做饭用的煤全县城没有一个地方卖,得自备工具到离城十多里地的小煤矿去拉。因此我想到古往今来不知道有多少人本来可以对文化事业做出或多或少的贡献,由于这样或那样非他所能控制的原因而不能实现他的愿望。陈刚同志经过断断续续四十年的努力,终于还留下一本颇有分量的《北京方言词典》,可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今天是陈刚同志逝世两周年,写此短文,聊为纪念。
1990年7月28日
一八 新华社电讯中的文字失误
去年1990年12月在同一天的报纸上看到三篇有文字失误的新华社电讯。
(1)在标题为《人大常委会17次会议闭幕》这一则电讯里,有一段是:
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共二十一条,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它将 适应 于中国同外国缔结的双边和多边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
引文里的“适应”显然是“适用”之误。
(2)在标题为《严惩毒品犯罪决定获通过》这一则电讯里有一段是这样写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通过一项严厉惩处毒品犯罪的决定,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公斤以上和海洛因五十克以上的将处以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根据这一决定。可以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的毒品犯罪 还 包括下列四种情形: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引文的第二段的“还”字显然是“共”字之误。
(3)在标题为《二百零四名华裔获美国数学博士学位》这一则电讯里说:
美国数学学会最近公布的一项报告说,上一学年全美国获得数学博士学位的九百三十三人中, 非美国籍的华裔 就有二百零四人。在二百零四名非美国籍的华裔博士中,八十三人来自中国大陆,五十九人来自中国台湾省,十二人来自香港,还有五十人未注明是来自中国大陆,还是来自中国台湾省或香港。
“非美国籍的华裔”是自相矛盾的。“华裔”的定义是“华侨在侨居国所生并取得侨居国国籍的子女”(见《现代汉语词典》483页)。这个定义稍嫌狭窄,现在常常把华侨所生的第三代,甚至第四代也包括在内。但是有一个重要条件,就是他本人不是从中国去的,而是出生在外国并且有外国国籍的。如果没有外国国籍,只能称为“华人”;久居不归的则称为“华侨”。现在有时候在报纸上也看见把在中国出生而取得外国国籍的也称为“华裔”,其实是不妥的,只能称为某籍华人。
以上三则电讯都有文字失误,但是性质不完全相同。(1)的“适用”错成“适应”可能是误解词义,也可能是在作者的方言里“应”和“用”发音相同或相近。(2)应该用“共”而误用“还”,是因为上文已经有了一句“对走私……或者死刑”的总提,误以为等同于四种情形里的第一种,可是底下又列举四种情形,没有把第一种去掉。(3)的把“华人”误为“华裔”是因为不知道“华裔”的意义。(1)和(2)都可以归入“忙中有误”一类,如果写完了电讯稿再看一遍,就可能发现错误,即时改正。新闻记者常常会因为争取早发稿,不肯写完之后再看一遍。这是很不妥的,有时候会造成不仅仅是文字上的错误。(3)是常识问题。如果不知道“华裔”和“华人”的分别,多看几遍也没用。有人说,当新闻记者要胸中有一本小百科,这话有道理。
一九 单名以及有关写信的用语
1990年12月30日的《北京晚报》的《文苑》版摘录《楚天周末》里一篇关于现在姓名相同的人太多的问题。据说是全国约有一半人口使用19个姓,张、王、李、赵四大姓各有将近一亿人(这句话得打个问号——笔者)。再加上90%的中国人通常在400个字中取名字,并且趋向于取单名,这样,同姓同名的现象也就日益增多,云云。事实上,双名而是叠字,如“双双”、“燕燕”,或者双名的第一个字是“小”,如“小龙”、“小虎”之类,也都跟单名一样容易重复。
上面所说是一个社会学的问题,从语文的角度看,单名也确实引起一些麻烦。从前一个人除一个正式的“名”外,还有“字”、“别号”(还往往不止一个);有的人还有“谱名”,与“名”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有的人还有小名,一称奶名,如“狗儿”、“和尚”之类。这些名、字、号各有各的用处,实在麻烦得很。后来实行一名制,不但是法律上只承认一个名字,社会上交往也只用一个名字,这是件大好事。然而也就给取单名的人引起一些麻烦,不是他自己不方便,而是跟他来往的人不方便。比如书法家、画家写字画画送人,对方是单名,落款带上他的姓,显得不恭敬,不带上他的姓又不成。又如写信,对老师或前辈,可以避开名字称“张先生”、“李先生”,对很熟的同事或同学可以称“老王”、“小朱”,可是对比较生疏、需要礼貌的人而那个人是单名,这就有点为难了。(附带谈点私事,我在家谱上是“鐘”字辈,名字是“鐘湘”,上学的时候单用“湘”字,也没有个“字”,一直到出来工作,遇到种种不便,才加进一个“叔”字,算是个“字”,因为我排行第三。赶到实行一名制的时候,我就干脆“以字行”了。可是有些只看过我的文章、没见过面的朋友给我来信常常把“叔”字写成“淑”,不知道是因为“江河”、“淮海”、“潇湘”、“沅、澧”,总是“水不单行”啊,还是沾了芭蕾舞名演员白淑湘同志的光。)
由写信落款问题想到写信的别的方面的问题。其一是信封上写收信人的姓名,是写给邮务人员看的,不需要写出发信人和收信人的关系。可是我的街坊里有老太太收到乡下女儿来信,信封上写“赵某某妈妈收”,想来这不会是孤立的例子。
另外一个问题是信封上收信人姓名之后和信里边写信人署名之后的“启”字,从前常见,现在已经少见了。这两个“启”字的意思不一样。收信人姓名之后的“启”字是开封的意思,一般写成“台启”、“钧启”,有的写“亲启”,意思是不让别人代拆。写信人署名之后的“启”字是陈述的意思,常常写做“敬启”、“谨启”或“手启”。曾经看见过有人在信封上收信人姓名之后写“敬启”,这就是把只能用在信里边的搬到信外边来了,收信人见了,啼笑皆非。现在通常是信里信外都不加“启”字,省许多麻烦。
关于写信,还有一件事,我一直在纳闷儿的,就是“此致敬礼”等字样在信纸上的位置。从前写“此致敬礼”是“此致”退后两个字地位,“敬礼”另行顶格。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逐渐流行“此致敬礼”往后移,“此致”写在一行的中段,“敬礼”写在一行偏左三分之一处,既不顶格,也不跟“此致”挨边。这种写法,毫无道理可说。我希望这只是一时的现象,跟服装商店里的时装一样,“新潮”一段时间就不“新潮”了。可是我希望恢复老样子,不希望又有更奇怪的写法出现。
最后,谈谈信纸的折叠。原则是尽量少折叠就能装进信封,这是很容易做到的,也是大多数写信的人的习惯。可是我曾经不止一次收到不相识的年轻人来信,信纸的折叠十分美术化,以至于我没办法给读者描写清楚。这种折叠法大概在青少年中间相当流行吧。我希望这也跟麻疹一样,痊愈之后终身免疫。
二〇 拉开帷幕和降下帷幕
报刊上的新闻报道特别是体育新闻里有常见的两句话,叫做“拉开帷幕”和“降下帷幕”。细想起来,这两句话是矛盾的。“拉开帷幕”,是说幕布有两块,原来靠拢(部分重叠),现在一块往左一块往右拉开,露出舞台。“降下帷幕”是说幕布原来高高在上,现在往下降落,把舞台遮住了。问题是一左一右的两块幕布什么时候升到舞台的上方并且连成一片的?放着不管是上和下或者左和右都能用并且已经用了多年的“开幕”、“闭幕”不用,偏要“拉开帷幕”和“降下帷幕,才过瘾,这也是新闻语言力求与众不同之一例吧?
二一 衬字性质的“它”
一个语法形式可以从两方面进行研究。可以研究它在语句结构里的地位:是哪种语法单位?是句子或短语里的哪种成分?跟它的前面的或后面的别的成分是什么关系?等等。另一方面,也可以研究它出现的条件:什么情况之下能用或非用不可?什么情况之下不能用?必得用在某一别的成分之前或之后?等等。前者是理论研究,后者是用法研究,大致可以这样说。
以上所说可以说是所有从事语法研究的人都或多或少意识到的,是一种常识。我又把它提出来,是因为早几天在一个刊物上看见一句话:
趁着现在年富力强,再拼搏 它 几年。
这个“它”字是无所指的,是一种“衬字”,在早期白话里就已经出现,我在《近代汉语指代词》1.2.6(2)节里已经举例。可是它究竟是个什么东西,用起来有什么条件,都没有进一步探讨。
要论这个“它”的位置,很像个宾语。可是“拼搏”显然是个不及物动词,那就只能说“它”是个形式宾语。可是有的句子里的动词已经有了宾语,仍然可以加进去一个“它”,例如:
咱们去买它二斤羊肉吃涮羊肉。
说它是宾语就有点困难,只能进一步交代:即使动词后面已经有真正的宾语,还是可以在动词和宾语之间加进一个“它”,造成双宾语的假象。要是有真正的双宾语的句子,这个“它”就进不去了。例如:
* 我来教它你们一个法子。
从语法理论方面探讨,好像再没有什么可说。只能说这个“它”有一种文体作用,是某种口语风格的标志。
如果从用法方面研究,我们首先会想到的是这种“它”字总是出现在讲到未来的事情的句子里,讲到过去的事情似乎就用不上。例如:
* 昨天我买了 它 二斤羊肉吃涮羊肉。
再仔细一想,也可以有这样的句子:
昨天我想买 它 二斤羊肉吃涮羊肉。
这就不能用未来和过去来区别,只能用未实现和已实现来区别了:“想”是过去的事情,“买”是未实现的事情。
除此之外,凡是习惯性的事情,就不论时间都可以用“它”。例如:
每到春节我总要买 它 二斤羊肉吃涮羊肉。
从前每到春节我总要买 它 二斤羊肉吃涮羊肉。
第二句加了“从前”,还隐含着现在不这么想了的意思,这可是跟“它”字没有关系。
这个“它”在用法上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特点,就是带“它”的动词的后面的宾语或补语一定得带上数量词。比较:
走,咱们去买 它 二斤羊肉吃涮羊肉。
* 走,咱们去买 它 羊肉吃涮羊肉。
咱们今天吃 它 一天大米饭。
* 咱们今天吃 它 大米饭。
上面用有些句子里边的动词后面带一个无所指的“它”来说明一种语法形式可以分别从理论方面和从用法方面进行研究。哪方面更加重要呢?这要看情况。首先,可能有某一种语法形式,在用法上没有多大讲究,在理论上很值得讨论;也可能有一种语法形式,在理论上没有多少可讨论的,可是在用法上很有讲究。像上面讲的“它”就属于后一类。其次,也有这种情况:不把用法问题摸透,理论问题也解决不好。再还有,对于语言教学工作者,用法研究显然比理论探讨更重要,不但教母语是非汉语的学生是这样,教母语是汉语的学生也是这样,因为这可以使学生意识到他原来没意识到的事情。
我常常有一种感觉,就是在现在的语法研究工作中,用法研究还没有得到它应有的重视。去年10月在合肥召开的第六次现代汉语语法学术讨论会我没能去参加,现在讨论会的主持者正在从这个讨论会上宣读的论文中选出若干篇编入《语法研究和探索》第六辑。编选的同志要我在头上写几句话,我就借这个机会把上面所说的感想写出来,就正于研究语法的各位同志。
以上是为《语法研究和探索》第六辑写的类似序言的一篇短文,这本书还没印出来,我把这篇短文先作为笔谈在这里发表,求正于语法学界的同志。
二二 指示代词二分法和三分法能不能比较
在《中国语文》今年(1991年)第3期上看到洪波同志关于指示代词二分法三分法跟我讨论的文章,免不了要写几句解释。洪波同志的主要论点,引原文如下:
我们知道,作为一个自足的系统,其每一个要素的价值(可定义为要素在系统中的功能取值)是由它与本系统中其他要素的关系决定的,因此,一个系统里的要素与另一个系统里的要素在价值上是不可比较、不可对应的。指示代词就是这样一个自足的系统,在这个系统里每一个成员的价值都充分地依赖于与本系统其他成员的关系。拿以空间距离为参照的二分系统(如北京话的指示代词系统)来说,近指与远指完全是在彼此的对立关系中获得其自身价值的,没有远指就无所谓近指,反之亦然。三分系统呢?虽然内部结构可以各种各样,但在价值的获得上却具有另外的一致性,它们不是非彼即此,非此即彼,而是三足鼎立,其中每一个成员的价值要取决于与另外两个成员的关系。因此,三分系统里每一个成员的价值与二分系统里每个成员的价值是不相同的,在价值上两者是不可对比的。
洪波同志在提出不同系统中的成员不能互相比较之后,接着就用他的家乡话庐江方言作为指示代词三分法方言的例子,详细说明无法同指示代词二分法的普通话互相对应。洪波同志对庐江方言指示代词的详细描述丰富了我们对一个指示代词三分法的方言的知识,可是我们不认为这可以作为两种不同的指示代词系统不能比较的理论根据。
关键在于我们怎样理解“比较”这个词的意义。《现代汉语词典》里“比较”这个词的定义是“就两种以上的同类事物辨别异同或高下”。可见“比较”是既要比出相同之点,也要比出相异之点,并不是只许比出不同之点,不许比出相同之点。如果跟这个相反,只比出相同之点而置相异之点于不顾,那叫做“等同”,不是“比较”。洪波同志有理由反对“等同”,没有理由反对“比较”。比较要在同类事物之间进行,不同类的事物不能比较。比如天上的星星跟我手上拿的笔不是同类事物,不能比较。而人和猴子都是灵长类动物,就可以比较。拿他们的四肢来比较,他们下肢的主要功能相同,都是移动身体,人类的上肢的主要功能是拿东西和做事,而猴子的上肢既用来拿东西,也用来移动身体。我们并不因此而说猴类和人类的四肢不能比较。
在语言方面举一个例子。俄语的名词有六个格,德语的名词只有四个格,这两种语言的格的系统不同。德语的第一、二、三、四格跟俄语的第一、二、三、四格的用法有很多相同之处,但是也不完全相同。我们不能因为德语和俄语的格的系统不同,就说德语的四个格不能和俄语的前四个格比较。推而广之,如果因为两种语言的语音、语法、语汇不同,就不可比较,那么,对于学习外语非常有用的“对比语言学”就完全失去存在的理由了。不但如此,歌德还曾经说过,如果一个人一种外语也不懂,那么他对于他的母语也不可能说是真正懂得。我看这个话有点道理。
另一个问题是关于指示代词二分法和三分法是否有过互相转变的历史;如果有过,是三分法变二分法还是二分法变三分法。在这个问题上洪波同志跟我的意见相同,就是说,这个问题现在很难探索,因为缺少有关的文献。小川环树先生设想远古的汉语方言的指示代词原来都是三分法,“汉语的北方话大多已失掉这三分法,或许是受了阿勒泰系语言的影响也未可知,因为蒙语和满语的指示代词只有两种(近指和远指),是用两分法的。”我对此怀疑,因为这种转变没有文献做证明。我觉得如果不要求有历史材料做依据,那就也未尝不可以提出由二分法产生三分法的可能。反正都是没有实实在在的根据的猜想,可以说是“五十分对五十分”。如果考虑到我发现的很多三分法的方言里的中指代词的声母或者跟近指代词的声母相同或者跟远指代词的声母相同这一事实,那么我的五十分也许可以加到五十五分。但是在充分的证据出来之前,谁也得不到满分。而出现充分证据的可能,我估计是很少很少,因为我们缺少各地方言的历史记录。
小川先生引用松下大三郎的话,说古汉语的“是”字是中指代词。有这个可能。但是古汉语的全貌我们还说不清。上下一千多年,纵横二三千里,肯定是方言分歧。一般所说的“古汉语”基本上是指除《尚书》和《诗经》里的《雅》《颂》部分以外的古籍的最大公约数,即所谓“雅言”。这种语言不代表某一地方的方言,而是一种通行于各地贵族和知识分子中间的“官话”。各国的口语不同,可以用《孟子》里设想楚国大夫要儿子学说齐国话的故事来证明。再参考现在各大方言区内部方言的分歧情况,可以断定古代一国之内也是方言分歧的。直到西汉末年这种方言分歧还零散地反映在扬雄的《方言》里。这种方言分歧的情况也多多少少反映在“雅言”里,否则古书上的指示代词为什么不是两个或三个,而是八、九、十来个呢?
退一步说,古汉语有一个远、中、近三分的指示代词系统,拿哪三个词做代表呢?这又是一个大大的难题。再联系到晚唐五代北方汉语中最早出现、并且可以说是沿用到今天的两个指示代词“这(遮)”和“那”,让它们和古汉语挂钩,那么,“那”和“尔”、“若”是挂得上的,可是“这(遮)”呢?更重要的是所假定古汉语中存在的中指指示代词在晚唐五代的文献里已经消失了。那个时代离蒙古人、满人走进长城还早着好几百年呢。
有一种可能是南自南,北自北,从古以来汉语方言就有南北两大系统。从4世纪起,直到14世纪,北方一直不安定,北方居民陆陆续续往南方跑,指示代词二分法的方言也就跟着不断渗入乃至排挤指示代词三分法的方言,形成现在这种局面。谁知道呢?姑妄言之妄听之吧。
二三 “他(她、它)”到哪里去了?
我们的报刊语言里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就是不肯用“他”、“她”、“它”,总是用“其”和“之”。下面举几个例子。是偶然看见,顺手记下的,不是有计划搜罗的。要是特地搜罗,可以多得多,有兴趣的读者不妨试试。下面是我记下的例子,报刊的大名恕我从略。
(1)僧众们称 其 “佛爷”,我们汉族则沿习称 其 “活佛”。
(2)这个局在给 其 处分后,又限期调出检查队伍。
(3)有美国、日本等人士以高价向 其 收买,均遭到拒绝。
(4)在他的家中还珍藏着许多介绍中国的图书和画册,每当客人光临,他总是拿出来向 其 介绍。
(5)即使那些早期移居西方国家的艺术家, 其 之所以能在异国崛起,也莫非以东方的内涵意境博取西方人士之激赏。
(6)翠娥误以为其嫂韩素娘通奸害夫,将 其 拉上公堂。
(7)本书著者为 其 取名为采用哑谜形式出之的“哑谜诗歌”。
(8)……拉进了经济学的研究范围,将 其 作为内生变量来加以分析处理。
(9)古代艺术家们并没有局限于霍去病本人的高大形象,而是从似乎与 之 毫不相关的动物形象出发……。
(10)在最近的实验中我们甚至能够把个别原子捡起来,将 之 移动,以形成人工设计的图案。
(11)现象学自身的演变和发展实际上弃绝了将 之 建立为一门科学的尝试。
(12)您对那些角色的塑造……要多深刻有多深刻,以至读者进行审美时实难稳定住对 之 的爱憎怨怒与是非判断。
(13)听得出来,打电话的另一方遇到了难题,姑娘正掰开揉碎地为 其 出主意。
以上九个“其”字的例子,四个“之”字的例子,都是可以不用“其”或“之”的。(1)(2)(3)可以用“他”,(4)用“他”或“他们”,(5)用“他们”,(6)用“她”,(7)(8)用“它”,(9)用“他”,(10)(11)用“它”,(12)用“他们”。唯一似乎有点为难的是(13),因为“打电话的另一方”不知道是男是女。这也不难解决,不是很有些人爱用“他或她”吗?这儿正好用得上。可见这些地方用“其”和“之”都是流传下来的坏习惯。
这个奇怪的传统大约是在“五四”时代初兴白话文的时候开始,一直延续到现在,论年岁不在七十以下,并且从新闻报道文字蔓延到了发议论、谈学术的文章,可说是生命力很顽强的了。然而,念起来总不像“其一、其二、其所以、总之、久而久之”等等顺口。后面这些个,从白话文的角度看,可以说是已经驯化了,或者说是同化了,而“将之、对之、将其、为其”始终格格不入,仿佛是喉咙里有一个“异物”卡在那里,叫人感觉异常难受。
二四 由笔误想到的
在一本杂志里看到两位知名作家的文章里有几处笔误(或者手写之误):
自己个人的经验便成了很大的限 止 。——“止”为“制”之误。
作家们绞尽脑汁,要独辟 奇 径。——“奇”为“蹊”之误。
……以此作为解析作品的钥匙。 孰 不知这样做其实是很危险的。——“孰”为“殊”之误。
怎样看待这种笔误呢?因为出于知名作家的笔下,就予以比对中学生更严厉的谴责?我认为没有必要,用不着大惊小怪。汉字就是容易写错,复合词,尤其是成语之类,里边的字尤其容易写错。只要不产生与原来的意义不同的另外一种意思,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汉字的优点很多,但是有一个极大的缺点,就是容易读错,容易写错。古书上常常有些字作同音或不同音的别的字讲,这也可以算是一种写白字,只是因为它是古人写的,就美其名曰“通假”。(请注意,我没有把所有的“通假”都认为写白字的意思。)后来就有人出来写书,辨别正和误,例如龙启瑞的《字学举隅》之类。到我上学的时候,又有人嫌这类书还不够实用,就编写一些更容易看懂,包含面也更广的书。我的中学老师顾雄藻先生就曾经写过一本《字辨》,风行一时。以后不断有同类的书出版,直到现在。可见念白字、写白字是汉字的“胎里病”。在现在普通话还没有普及的时候,用拼音字写文章还行不通,可是到了普通话真正普及的时候,用汉字还是用拼音字写现代汉语文章就很值得考虑了。
我曾经说过,俄国有个高尔基,中国有个高玉宝,都是没有进过学校,自己学会写字作文的。起点相同,而成就悬殊,一半由于两个人的天赋不同,一半也由于高尔基所要学着掌握的是拼音文字,而高玉宝所要努力降伏的是汉字。这个话听起来好像是说笑话,认真想一想,不完全是笑话。高玉宝学汉字的艰难过程是有记录的。
二五 人称代词图解
在有形态变化的语言里,人称代词往往有单数、复数,指人、指物,阳性、阴性、中性等种种分别。50年代我曾经在Word杂志上读到过两篇讲人称代词的文章,讲的都不是印欧系语言。它们的人称代词的种种分别和印欧系语言的情况有些不同。引起我的兴趣的是这两篇文章都附有图解,我顺手把图解描下来,可惜现在已经找不着了。我想,现代汉语的人称代词也可以用图解来表示。
上面图解里有两个“我们”和两个“你们”,需要略加说明。“我们 1 ”是“我”的扩大,用在集体发言的场合,例如联名写信、发表声明等等,它的对立面是“你/你们 2 ”或所有一切人。“我们 2 ”是“我/我们 1 ”加“他/他们”,它的对立面是“你/你们 1 ”。“你们 1 ”是“你”的扩大,例如教师在班上说话的时候指全班学生。“你们 2 ”指“你”和跟“你”处于同一地位的人,例如教师在课外对一个学生说有关全班学生(即“你”加“他们”)的话,或者父母对子女中的一人说有关他们兄弟姐妹的话。
现代汉语的人称代词在口语里和在书面上稍微有点出入。书面上第三人称分别“他、她、它”,口语里只有一个tā,口语里有“咱们”,书面上除剧本、小说等文艺作品外不大用,一般仍然用“我们”。这个“我们”放在上面图解的“咱们”的位置上,可以标为“我们 3 ”。“咱们”或“我们 3 ”包括“我/我们 1 ”加“你/你们 1 ”,它的对立面是“他/他们”,例如“咱们去,别管他(们)去不去。”
这个“咱们”以及它的凝缩式“喒”,有人认为是从北方民族(契丹、女真)传进汉语的,所以只在北方官话区里通行,长江流域官话区里就没有。这是可能的,但是“咱们”的原料“咱←自家”和“们”都是汉语固有的,所以不能说是进口货,只能说是用本族材料照外族式样加工的。
有人会说,“有了‘我们’、‘你们’就得了,还分什么一、二、三,有那么多麻烦!”我说:“六合之内,无奇不有,咱们知道的语言太少了,焉知世界上没有一种语言是用语音形式来区别这一、二、三的?赵元任先生说得好,说‘有’易,说‘无’难。”
人称代词是很值得研究的。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看,在某一时期,某些社会或社团,不行直接用人称代词,而要用尊称和贱称,如“老爷”、“奴才”之类(请看《红楼梦》和其他旧小说)。就是现在,也还有礼貌称呼如“您、怹”之类。
从语言习得的机制看,人称代词是比指示代词难学会的。如果您用手指指着自己对您的正在学话阶段的孩子说:“我是爸爸。”然后用手指着孩子问:“你是谁?”他很可能回答:“你是冬冬。”这是因为他还没学会“你”和“我”是对等的,把“你”当指示代词用了。至于小孩儿说事情,老是重复人名而不知道利用“他”,例如“康康不好,康康会骂人,康康骂我‘小胖子’”,那就更常见了。据研究病理语言学的人说,患失语症的人很多是在初级阶段就搞混了人称代词的。
附带说一点:“人称代词”这个名称似乎是从日本传来的(我可没考证过)。严复在《英文汉诂》里称之为“三身代词”,我看比“人称代词”好,因为第三人称有时候不指人而指物(“它”)。
二六 有感
新年已入,旧岁未除,养疴多暇,浮想纷呈。有感无题,漫成二首,词虽谫陋,意则真诚。1992年1月6日。
一
黄山秀丽华山险,
万物生来不一般。
画虎类猫猫类虎,
心如素纸实艰难。
二
文章写就供人读,
何事苦营八阵图?
洗尽铅华呈本色,
梳妆莫问入时无。
二七 多事和省事
1990年3月5日《人民日报》第八版登出巴金祝贺萧乾八十生辰的信,上款是“炳乾”,下款是“芾甘”。有编者附注:“芾甘为巴金的字”。
照此一注,写信的人姓巴名金,字芾甘。可是谁在什么地方看见过“巴芾甘”没有?没有。可见此说不确。事实是,此人姓李名尧棠,字芾甘,巴金本是他写作的时候用的笔名,现在用开了,在一般场合也用了,只有在跟很熟的人写信的时候还用“芾甘”署名。从来没有见过“巴芾甘”,跟从来没有见过“鲁豫才”、“茅雁冰”是一个道理。
可见这一注倒注出问题来了。同时,对“炳乾”又为什么不加注呢?这真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也有该多事反而省事的情况。
在早四天即3月1日的《人民日报》第五版上登了一篇陈沂同志写的《两个文明一起抓——访无锡县洛社镇》。文章一开头就说:“江苏无锡县洛社镇历史悠久,宋《毗邻府志》即有记载……”这就需要编辑同志多点事儿而不是省点事儿了。这《毗邻府志》的“邻”当然不是“天涯若比邻”的“邻”,而是地名“毗陵”的“陵”之误。“毗陵”又写作“毘陵”,是个地名,查《辞海》(1979年版),有“毗陵”一条:毗陵①古县名……西汉置县……西晋曾为毗陵郡治所。②郡名。晋太康二年置……永嘉五年改名晋陵。这说明“毗陵”从来没有用作府名过。一般都知道,“毗陵”是“常州”的别名,因为早先的毗陵郡的辖境大致相当于后来的常州府,尤其是因为毗陵郡的治所即后来的常州府治所武进县,即现在的常州市。
“毗陵”既然没有做过府名,哪里还能有“府志”呢?陈沂同志这句话一定有个来源,编者如果多个心眼儿,写信问陈沂同志,就会把事情闹清楚了。
有人要说:“照你这么一说,报刊的编辑可不好当了。”我的回答是:“谁说编辑好当来着!”
二八 苏东坡和“公在乾侯”
丁传靖辑《宋人轶事汇编》564页有一则:
刘十五孟父论李十八公择草书,谓之“鹦哥娇”,谓鹦鹉能言不过数句,大率杂以鸟语。十八其后少进,以书问仆,仆答之曰:“可以作秦吉了矣。”然仆此书亦有“公在乾侯”之态也。(《志林》,《侯鲭录》略同)
《志林》,我有涵芬楼印本和中华书局点校本,都不载这一条,殆丁氏误记,《侯鲭录》我手头没有,不能核对。但是看文字的风格,出自东坡之手没问题,大概是给人写字的跋语。这一小段文字,别处不难懂,只“公在乾侯之态”不好懂。查《辞源》117页,“乾侯,地名,春秋晋邑。《春秋》昭二八年,‘公如晋,次于乾侯’;注:乾侯在魏郡斥丘县。晋境内邑。”这跟写字有什么关系呢?不解决问题。而且“公如晋,次于乾侯”跟“公在乾侯”字样也不同。查《大汉和辞典》卷1,398页,“乾侯,地名,春秋时晋邑。《左传》昭二五年,‘公在乾候’,又二八年,‘公如晋,次于乾侯’”(注同《辞源》)。查昭二五年《春秋》经文:“有 鹆来巢”,《左传》:“‘有 鹆来巢’,书所无也……童谣有之,曰:‘ 之鹆之,公出辱之。 鹆之羽,公在外野,往馈之马。 鹆跦跦,公在乾侯,徵褰与襦。 鹆之巢,远哉遥遥,裯父丧劳,宋父以骄。 鹆 鹆,往歌来哭。’童谣有是,今 鹆来巢,其将及乎!”杜预注:“跦跦,跳行貌。”按: 鹆即秦吉了,也就是八哥,八哥生活在南方,现在来到鲁国并且做窝。因为从前没有过这种事情,所以《春秋》记上一笔。《左传》加以解释:“书所无也”,然后引童谣,说这不是好兆头。鲁国的国君逃到晋国的地方,还能是好事情?但是苏东坡并不管这些,他只管杜注:“跦跦,跳行貌。”这么一抖搂,才明白苏东坡的意思。他写的是“公在乾侯”,却要你理解为“ 鹆跦跦”。敢情他老人家发的是密码电报。
这就叫做“隶事”、“用典故”,魏晋以后的文人就讲究这一套。不过典故的透明度也有大有小。像“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尽管您不知道这是孔融被捕的时候他的儿子说的话,可是一望而知它是什么意思。这个透明度最大。又如郑玄家里的奴婢都读书,有一个婢女做错了事,还要争辩,被推在泥地,另外一个婢女走过,说:“胡为乎泥中?”先头那个婢女说:“薄言往愬,逢彼之怒。”尽管您不知道这两个婢女说的是《诗经》里边的诗句,您还是能懂得她们的大概意思。这里的透明度也还不小。可是像苏东坡的“公在乾侯之态”,那就非跟他同样博洽的人就只能干瞪眼了。到了今天,透明度大的典故多一半已经取得成语的资格,有人用,也有地方查;透明度不大的典故,已经不再出现在现代人的文章里了。阿弥陀佛!
且慢!现在也还有人喜欢搬弄典故,可是实在不甚了了,搬错了也不知道。只说我最近看见的两个例子。一个是“士别三年便当刮目相看”。按:这句话的出处是《三国志·吴志·吕蒙传》裴注引《江表传》,原来的话是“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三天前后,大不相同,这才显得进步很快。都三年了,还值得一夸?另一个例子是“光阴似水流年”。且不说这“似水”二字不能既属前又属后,但说这“似水流年”的出处。这四个字出在《牡丹亭》里有名的《惊梦》这一出,全句是“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是柳梦梅对杜丽娘说的。这就不是一般的说岁月如流,而是含有少女芳华易逝的意思在内的。可是我摘引的这六个字是用在纪念一位已故的老女作家的座谈会的报道里的。总之是确实现在还有人喜欢胡搬乱套。
苏东坡的“公在乾侯”让我想起《儿女英雄传》里的一个笑话(见于第33回,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本653—654页),抄下来以博一噱。
有这么一个人,下得一盘稀臭的臭象棋。见棋必下,每下必输。没奈何,请了一位下高棋的跟着他,在旁边支着儿。那下高棋的先嘱咐他说:“支着儿容易,只不好当着人直说出来。等你下到要紧地方儿,我只说句哑谜儿,你依了我的话走,再不得输了。”这下臭棋的大乐。两个人一同到了棋局,合人下了一盘。他这边才支上左边的士,那家儿就安了个当头炮。他又把左边的象垫上,那家又在他右士角里安了个车。下来下去,人家的马也过了河了,再一步就要打他的挂角将了。他看了看,士是支不起来,老将儿是躲不出去,一时没了主意,只望着那支着儿的。但听那支着儿的说道:“一杆长枪。”一连说了几遍,他没懂,又输了。回来就埋怨那支着儿的。那人道:“我支了那样一个高着儿,你不听我的话,怎的倒埋怨我?”他说:“你何曾支着儿来着?”那人道:“难道方才我没叫你走那步马吗?”他道:“何曾有这话?”那人急了,说道:“你岂不闻:‘一杆长枪通天彻地,地下无人事不成,城里大姐去烧香,乡里娘,娘长爷短,短长捷径,敬德打朝,朝天镫,镫里藏身,身家清白,白面潘安,安安送米,米面油盐,阎洞宾,宾鸿捎书雁南飞,飞虎刘庆,庆八十,十个麻子九个俏,俏冤家,家家观世音,因风吹火,火烧战船,船头借箭,箭对狼牙,牙床上睡着个小妖精,精灵古怪,怪头怪脑,恼恨仇人太不良,梁山上众弟兄,兄宽弟忍,忍心害理,理应如此,此房出租,出租的那所房子后院儿里种着棵枇杷树,枇杷树的叶子像个驴耳朵,是个驴子就能下马。’你要早听了我的话,把左手闲着的那个马别住象眼,垫上他那个挂角将,到底对挪了一步棋,怎得会就输?你明白了没有?”那下臭棋的低头想了半天,说:“明白可明白了。我宁可输了都使得,实在不能跟着你‘二鞑子吃螺蛳’,绕这么大弯儿!”
二九 剪不断,理还乱
——汉字、汉文里的糊涂账
早些天觉得人不太舒服,躺着休息,找些旧报纸来解闷儿。一翻翻到一张1990年8月14日的《人民日报·海外版》,看看旧新闻,挺有趣。忽然发现在第三版上有一条新闻的文字有问题。这条新闻的标题是《北京整顿字画市场》,里边有这么两句:
大量的伪劣字画竞相充斥市场……爱新觉罗·敏峘先生否认本家族中没有毓龙、兆裕此人,至于他们的字画,纯系伪造。(为了排印方便,原来的繁体字改用简体。下同。)
“充斥市场”好懂,前边安上个“竞相”就不好懂了。“本家族中没有毓龙、兆裕此人”,没有就是没有了,可又加以“否认”,那么究竟是有还是没有呢?“毓龙、兆裕此人……他们的字画……”,既是“此人”,那毓龙兆裕是一个人,可又有“他们”,那就只能是两个人,不知道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
接着在第四版上有一篇报道一位教授研究《越绝书》的,里边有一句是:
对该书形式、内容、语法、体例等逐一进行系统研究,并将之与《春秋》、《汉书》及历代方志作了比较。
这“将之与”当然就是“拿来和”的意思了,可为什么要写成“将之与”呢?要用现代汉语,应该是“拿来和”;要用古代汉语,应该是“以与”;前面有“并”,那就连“以”字也不要,“并与”就行了。
第五版上有一条记内地在香港进修人员的座谈会,里边有一句:
我们在这里可以搭起友谊的桥樑。
查《辞海》,“樑”是房梁的“梁”的异体字,桥梁的“梁”从来不加“木”旁。
第六版上又有一个类似的问题。在记古巴女排来到北京的一条新闻里有一句是:
在首都机场,她向中国关心她的球迷表示,她的腿伤已痊癒。
这里边的“癒”字是“愈”字的后起的异体字。
1955年文化部和文改会联合发布的整理异体字的通知里说:从1956年2月1日起,全国出版的报纸、杂志、图书一律停止使用表中括弧内的异体字。翻印古书可作例外。这作废的异体字里边就有这个“癒”字和前边讲的“樑”字。
第八版上有一篇讲苏州的宝带桥的特写,里边有一句:
苏州的宝带桥……建有五十三个桥孔……这在国内造桥史上还是先例。
“先例”这个词没有这样的用法。“还是先例”应该是“还没有先例”。
看了这张旧报,触动了早就在脑子里折腾的关于汉字和汉文的问题。我说“汉文”,不说“汉语”,不是说谁说话都那么美好,只是因为说话如果不记录下来,影响不大,记录下来那就是“汉文”了。
汉字有什么问题呢?早年间,就说是百儿八十年以前吧,人们在公开场合写的字有一定标准,印书印报更不能马虎。可是汉字的笔划实在太多,所以很早就有所谓俗字,也就是“手头字”。但是这些字只能在私下流通,不能用于正式文件,更不能用来印书,除了在民间流通的唱本之类。这不但对于人民大众很不方便,对于国家普及识字教育也增加了困难。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不久,国务院就公布了一批简化字,作为正式应用的文字。这些字的繁体只用来印古书,以及供书法家挥毫。同时也把许多字的异体淘汰了。这样,汉字之中有一部分字只有一种写法;有一部分有繁体和简化两种写法,以简化为正式通用的写法,繁体的写法加以限制;没有字有三种写法。人民大众也都以为这样好,遵照执行。
如此相安无事有将近十年。忽然来了个“文化大革命”,大字报满天飞,什么稀奇古怪的字都出现了。连文字改革委员会这样的国家专管单位,在造反派的压力下也公布了第二批简化字,有的字简化得面目全非。虽然不久就停止试用以及最后正式报废,但是所起的消极作用已经相当广泛。现在大街小巷到处都能见到不合法的简写字。
同时,已经不作为通用字体的那些繁体字也静极思动。以香港影片的进口为契机,繁体字开始出现在银幕上,接着又出现在电视屏幕上,于是大为时行。于是大街小巷看到的汉字是繁繁简简,五光十色,有时连书刊上也不免出现混乱。《人民日报·海外版》是用繁体字排印的,可是记者、编辑,以及投稿人,不见得都在文字之学(不是专门意义的“文字学”)上下过功夫,抱定“多两笔比少两笔更保险”的信念,于是出现了“桥樑”和“痊癒”。
讲过汉字,再讲汉文。汉族人写文章,远的不说,从春秋战国算起,到本世纪初为止,二千几百年,基本上是一个格式,通称叫做文言。都20世纪了,还按着二千年前老祖宗的模样写,实在混不下去了,于是来了个白话文运动,作为“五四”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经过三十多年的斗争,白话文终于胜利了,取得了统治的地位。可是白话文原来只是用来写写小说什么的,一旦要它主持大局,照顾全面,免不了缺这少那,只好四面八方取经。无论是词汇,是语法,都得实行“拿来主义”,从外国语拿,从文言拿。文言有二千多年的历史,词汇丰富,成语、典故多,白话文在这方面取精用宏,确实得益不少。可是现在离白话文取得全面胜利已经差不多半个世纪了,小时候受过文言训练的人越来越少了。多数人对文言词语的意义和用法了解得不够,往往只是人云亦云,用错了也不知道错。像上面引的“先例”的例子,“竞相充斥”的例子,都属于这一类。还有另外一类例子,不能说是误用,只能说是滥用;不是不明词义,而是由于记得几个文言字眼,也不管妥帖与否,胡乱堆砌。下面是我早些时候在一本档次不低的刊物的开卷第一面上抄下来的句子:“却使我终卷之后近一周的时间怅然若失,颇为悚然”;“甚而声泪俱下,泣不成声”;“绝无鲁迅先生的尖锐和犀利”。凡此种种,是不是都可以叫做历史的包袱?至于“将之与”,那又是另一回事。我一直有这么一个印象,就是报纸上的纯粹新闻报道,也就是特写、小品等等以外的文字,总是不肯用“他、她、它”,非用“之、其”不可;不肯用“把”,非用“将”不可,如此等等。真是不懂为什么。于是就出现了“将之与……比较”、“逼其交出”、“送其回家”之类的怪物。
这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又有乱用外来词语以及独家制造、谁也不懂的名词术语问题,牵丝攀藤一连五六行谁也断不开句读的问题。这些今天都不谈,反正大家都领教过。
总之,汉字里边的乱写混用,汉文里边的食古不化、食洋不化,是当前叫人头痛的两个问题。
听说汉字和汉文将要在21世纪走出华人圈子,到广大世界去闯荡江湖,发挥威力,这真是叫人高兴可庆可贺的事情。不过我总希望在这20世纪剩下的十年之内有人把它们二位的毛病给治治好再领它们出门。这样,我们留在家里的人也放心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