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臺大萬聖祐國寺開山住持、釋源大白馬寺宗主、贈邽國公、海印開法大師、長講沙門 文才 述
始自好誦斯論,亦粗玩其辭,尚未能吮其理味以其心也。及隷樊川之興教,得雲庵達禪師疏,又數年應寧夏命,復獲唐光瑶禪師并有宋淨源法師二家註記 。反復參訂,醇疵紛錯,似有未盡乎論旨之妙夥矣。且論之淵粹簡藴,見稱所自來。其辭文,其施辯,非深入實相踞樂説善巧之峯者,莫之爲之。予固以爲開方等之巨鑰,游性海之洪舟,運權小之均車,排異見之正説,真一乘師子吼之雅作。欲乎吾人之性學者,先著鞭於此。此而通,則大方之理弗虞而妙獲者矣。嗟呼!姚秦迄唐二百餘載,歷賢首、清涼、圭山賢聖之僧,皆援之以斷大義,獨不爲發揮其曲要以召方來,致令諸説鑿枘紛綸,莫知所以裁之之正。乃因暇日,謹摭諸先覺之説,别爲訓解,以授座下。媿夫迫於緣冗,每釋義引據,弗獲課虗細以討求。冀同衣同德之士,恕以荒斐,失而正之,可也。
肇論
肇即作者之名,論乃所作之法,人法合目,爲一部之都名也。以四論前後異出,又各宗一義,欲合爲一,不可徧目,乃復作宗本一章,冠於論首。但云肇論,宗釋皆屬。而言論者,謂假立賓主,決判甚深,往復推徵,示物修悟,故名爲論。然有二種:一者宗論,宗經立義,如起信 、唯識等;二者釋論,但隨經解釋,如智論等。今此四論是初非後。
後秦長安釋僧肇作
通鑑説,符徤[1]據關中,國號大秦;至符堅末年,姚萇篡立,亦號爲秦,故史家乃以前、後字别之。論主在後秦也。長安即今安西。釋謂釋迦,即僧之通姓,以如來姓釋迦氏故也。安公創式,遠叶阿含,千古遵依,迄今未替。僧肇即論主之諱。本傳略云:京兆人,歷觀經史,備盡墳籍。志好玄微,每以莊 、老爲心要,故歎曰:「美則美矣,然其棲神冥累之方,猶未盡善。」後見舊維摩經,歡喜頂受,乃言始知所歸矣。因此出家,學善方等,兼通三藏。聞羅什在姑臧,自遠從之。什嗟賞無極。及什來長安,肇亦隨入。姚興敕令入逍遥園,詳定經論。所著四論,并註維摩經,及製諸經論序,並傳於世。作,猶製也,造也。義誠佛説,論自己爲,蓋作其辭而弗藴其義也。
宗本義
四論所崇曰宗,本謂根本,通法及義。法有通、别。通者,即實相之一心。中吴淨源法師云:「然兹四論,宗其一心。」然四論雖殊,亦各述此一心之義也。别者,即四論所宗各殊。所以爾者,非一心無以攝四法,非四法無以示一心,即一是四,即四是一。義謂義理,依前法體以顯義相,法通義通,法别義别。此中四段之義如其分齊,是下四論之所宗。據此非宗本無以統四論,非四論無以開宗本 。以法爲本,所宗即本;以義爲本,本亦即義。若法義兩分,本屬法時,本之義也。
本無、實相、法性、性空、緣會,
此五名,諸經通有,義雖差殊,不越理事。今始終相躡,略而釋之:初謂緣會之事緣前元無,故云本無。無相之相,復云實相。即此實相是諸法性,故云法性。此性真空故,復云性空。復由性空之理不離於事,以理從事,復名緣會,謂因緣會集而有諸法,或名緣集、緣生等。皆意在法也。杜順和尚云:「離真理外,無片事可得。」
一義耳。
義依法顯,法既理事一源,義豈容殊?不可取於五名,計有五法,各是一義。此中以本從末,唯末非本,亦一義;攝末歸本,唯本非末,亦一義;若本末混融,際限不分,尤一義也。若對下 「不遷」釋之:緣會,物也;本無等,理也。由一義故,即遷而不遷,所以爲下不遷論宗。
何則?
徵也。
一切諸法,緣會而生。
若色若心,因緣會集,而後生起。
緣會而生,則未生無有,緣離則滅。
初句躡前。因緣是因,諸法是果,因無果有,無有是處。此約前際。後句既法自緣生,有爲遷謝,因緣離散,諸法滅謝。此約後際。
如其真有,有則無滅。
真謂真實。若法實有,有應無滅。法既隨滅,知非真有。下論云:「夫有若真有,豈待緣而後有哉?」中觀云 「法若實有,則不應無」等。
以此而推,故知雖今現有,有而性常自空。性常自空,故謂之性空。
即末顯本也。約前後際,觀現在法,既但緣集而生,豈待緣離然後方滅?以因緣非和,即今常離,即今亦滅。色即是空,其性本然,故即緣生是性空爾。清涼聖師云:「緣生無性,當體即真。」
性空故,故曰法性。
真空是諸法之性。
法性如是,故曰實相。
如是,謂空也。空無相故,故名實相。
實相自無,非推之使無,故名本無。
緣集之法,當體元空,如鏡像、谷響,不待推斥使令無之,即此實相爲本無也。下論云:「豈待宰割以求通哉?」此揀小乘析色名空。上列名則從本及末,此中推義則自末至本。然本末鎔融,非前非後,非一非異也。
言不有不無者,
諸經論中多明四句,謂有、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依法表德,不出此四。又約破計遣謗亦有四句,謂非有、非無、非非有非非無、非亦有亦無。今所牒者,前之第四及後之初二句。所以偏牒此而明者,爲遣二見故,遮示中道故,令心無住故。爲下不真空論之宗。
不如同也有見常見之有,邪見斷見之無耳。
初約破計以釋。佛性論第三云:「一切諸見不出有無二種。由有見故,所以執常。於無見中,復有二種:一邪見,謂一切無因無果,並撥三世故;二斷見,謂唯有現在,不信未來故。」準此,因有生常,因無生邪、斷之二也,故論雙敘之。經中爲破此見而云 「不有不無」。論敘云:不同計有之見,是常見之有,故云不有;不同計無之見,是邪見、斷見之無,故云不無。不如二言貫下邪、斷。
若以猶執也有爲有常也,則以無爲無斷也。有既不有,則無無也。
約起滅釋也。初二句明相因而起。但起一見,一見隨生,如見牛有角,謂兔無角等。故密嚴云:「要待於有法,而起於無見。」此所治之病也。後二句明相因而滅。苟治一見,一見隨亡。經中既云非有,故亦非無。故密嚴云:「有法本自無,無見何所待。」此能治之藥也。偉哉善巧!曲盡經旨。
夫不[2]存猶取也無以觀法者,可謂識法實相矣。是謂雖觀有而無所取相。
約觀行釋也。法即緣生諸法,謂從緣雖空,不可存無以觀。無則三學、六度與五逆、十惡空而無果。由非無故,一切法皆立也。不取相者,謂緣起雖有,亦不可取相以觀。取則有爲生滅,行何契真?由非有故,心不住相,建一功、立一德靡不合道。如斯見法,方識實相。實相之言在上,義屬於下,即中道佛性觀也。此中意趣無邊,不能繁敘,如涅槃及止觀等説。上三義釋名,前二離過,後一成行。
然則法相爲無相之相,聖人之心爲住無所住矣。
法相者,所觀之境,屬前實相也。既非有無,何有相狀?且對無住之心義言相爾,故云無相之相。聖人等者,能觀之心得無分别,俱名聖人。然地前修真如三昧者,亦許倣行雙照。有無名住,既不存無,又不取相,即住而無住也。性宗修人,雖具縛凡夫,苟有夙熏,誠可留心。今舉聖心,令人慕式也。
三乘等觀性空而得道也。性空者,謂諸法實相也。
等謂平等,道謂自乘菩提。所以約人辨者,恐疑實相之外,别有三乘異證,而不知三乘機器隨熏有差,所觀性空無異。故身子云 「我等同入法性」,佛讚迦葉同一解脱。亦如三獸渡河,河無異水。
見法實相,故云正觀。若其異者,便爲邪觀。
正、邪二觀諸經通説,今約實相辨邪、正也。大論云:「除實相外,餘皆魔事。」
設二乘不見此理,則顛倒也。
此有二説:一則只是三乘中二乘。意云:設若小乘不見性空之理,則亦顛倒,不克果證。以二乘但見無常,不見於常,是顛倒故。此則大小形對,可説:小且尚耳,况大乘邪?二則前云三乘乃通教所被學法空者,故同觀實相爲正觀。今此二乘乃藏教所被愚法者。意云:設若愚法二乘,亦須觀性空之理而取證,若不見此理,則顛倒故不證。大疏破有教,引成實云:我今正明三藏中實義,實義即空。清涼鈔云:不可不見實義而得道也。以生空亦雙空之一分,又何太異?故前云等觀。
是以三乘觀法無異,但心有大小爲差耳。
所趣實相唯一,能趣根宜成異。器有廣狹,智有淺深,運有自他,進有迂直,證有單雙,此則差在於人,不在於法。
漚和般若者,大慧之稱名也也。
雙牒其名,通屬其體。智論第十八云:「摩訶般若,秦言大慧。」漚和者,此云方便。一念兼之,故名大慧。二乘孤慧獨穎,慧而非大。爲下般若一論之宗。
見法實相,謂之般若。能不形猶顯也證,漚和功也。
初二句明得名,由見實相,故名般若。後二句見而非證,直由大悲導智,令不證空,出二乘也。淨名云:「無方便慧縛,有方便慧解。」以無悲之智醉寂滅酒,墮無爲阬故。
適往也化衆生,謂之漚和。不染塵累去聲,般若力也。
亦初二句明得名,由化衆生,故名方便。後二句化而不染,復由大智導悲,令塵不染,異凡夫也。淨名云:「無慧方便縛,有慧方便解。」以無慧方便投愛見網,沒有相林故。塵,謂五欲塵境。累,謂生死過患。
然則般若之門觀空,漚和之門涉有。涉有而未始暫也迷虗,故常處居也有而不染。不厭棄也有而觀空,故觀空而不證。
承前以明不滯也。初二句約觀空有以分權實。涅槃爲空,生死爲有。後四句正顯不滯。以二智雙融之一心,觀空有無二之真諦,如觀色是有,色即空故,豈曾瞥然而迷性空?以不迷空,所以常居有境,塵不能染。下句反此可知。是謂二諦相符,二行相資,如車二輪,猶鳥二翼,翔空致遠,互缺無能。由空門出生死入涅槃,由有門建佛法化衆生。然理量無二、生涅一如故,不滯空而累有也。
是謂一念之力,權慧具矣!一念之力,權慧具矣!
念謂慧念。言一者,極少時也。權謂權智,即前方便。慧謂實智,即前般若。謂少時一念,二智俱備。再言之者,歎其智妙。
好思,歷然可解。
歷然者,謂理甚昭著,歷歷分明,可領解也。
泥洹盡諦者,
華梵雙出。古譯滅諦爲盡諦,盡義在下。此亦牒經而釋,爲下無名論之宗。
直結盡而已,
結謂一切結使,亦兼諸業,即集諦也。然約喻明,如世繩結,最難解理。
則生死永滅,故謂盡耳。
生死,苦諦也。連前即三雜染,亦名三障。此三種障更相由藉,能障涅槃。今約治道,總説云盡。若别説者,即十惡等業,信位能滅。惑有本末,本即根本不覺,末即枝末不覺。末中復有七類,謂三[3]細四麤。生死亦二,一分段,二變易。自地前三賢斷麁中麁,又復觀察學斷根本無明;自見道中至七地時,斷麁中細,爾時分段盡也。自八地至盡地,斷黎耶三細根本無明,爾時變易亦亡。以此論宗於一乘故,唯依起信釋之,細示如彼。
無復别有一盡處爾。
涅槃二十五云 「涅槃之體,無有住處,直是諸佛斷煩惱處,故名涅槃」等,非如小乘以生死世間,涅槃出世間。大乘但轉此三即涅槃爾,豈别標其方域邪?故本論云 「排方外之談」云云。何者?夫三德祕藏是大涅槃,但因翻此三障得名。謂惑能障於般若,惑盡而般若明;業能障於解脱,業亡而解脱朗;苦能障於法身,苦謝而法身顯。故此三德,但約障説,豈别有一盡處爾?又三德一體,不並不别。如梵伊字,雖四德圓常,恒沙義備,一心融拂,非相非名,尤可説云:無復别有一盡處爾。以此爲宗,無名已顯。
物不遷論 第一
物即緣會諸法,謂染淨、依正、古今、寒暑等。不遷即性空、實相等。以緣生之物本性即空,空即實相故,物物皆不遷也。今約終、頓二教之義,略示玄妙。初終教者,謂隨緣之理起成諸事,即事同真,故遷即不遷。此中曲有三門:一、以理從事,理亦隨遷,況事法邪?楞伽經略云:如來藏與因俱有生滅。又不增減經云「法身流轉五道」云云,皆此義也。二、以事從理,事且不遷,況真理邪?仁王經云:「煩惱菩提於第一義而無二故,諸佛如來與一切法悉皆如故。」楞伽又云:「五識身非流轉。」三、此二無礙,同時鎔融,非一非異,遷與不遷亦非前後,即涅槃娑羅娑鳥,淨名法無去來,常不住故,是也。清涼云:「因乖常理,遂成三界無常。苟悟無常之實,即無常常矣。」下論大義皆是此理。後頓教者,謂法法本真,妄見流動,若一念不生,前後際斷,法非生滅,非遷非不遷,仍名不遷也。華嚴云「一切法無生」云云。若依歸峯略鈔解,緣生之法相同徧計,似生似滅;性同圓成,不生不滅。亦終教意也。今此論中雙含二教,如下云 「不釋動以求靜」云云,又云 「目對真而莫覺」。
夫生死滅也交謝,寒暑迭互也遷,有物流動,人之常情。
將明遷即不遷之理,先陳迷倒不遷見遷之情,令忘情悟實也。初句舉所遷之法,通一切法。生來死謝,死至生亡,生滅相待,故云交也。次句舉能遷之時,通一切時,迭遷可知。有謂緣有。流動,遷也。後句中義兼凡外,亦正爲權小,以一形三,唯見無常,不見即常者,皆常情淺見也。
予[4]︺我也則謂之不然。
論主宗悟一乘,善入實相,欲導常情,故總斥之。
何者?
不許見遷,必有教理,故總徵之。
放光云:「法無去來,無動轉者。」
即彼經第七卷中云 「諸法不動搖故,諸法亦不去,亦不來」等。法即緣集之物,以任持自體、軌生人解故。去來、動轉,遷也。既云皆無,不遷也。然實教了義多有此説,法華云:「世間相常住。」
尋夫不動之作,豈釋捨也動以求靜?必求靜於諸動。必求靜於諸動,故雖動而常靜;不釋動以求靜,故雖靜而不離動。
初句舉經,但解動靜,以例去來。動[5]︺即遷也,靜即不遷。豈釋下,會釋。次二句明不捨事動而求靜理。然動靜多體,且約心境略示。境者,真諦理性故靜,俗諦事法故動。二諦相即,故云不捨。意云:要證真諦之靜,不離俗動。心者,實智向真故靜,權智應俗故動。二智無礙,故亦不捨權動也。後四句躡前,以明即靜而動,亦通心境。以不捨事動而入靜,故正靜時正動。論中正唯理事,既云求靜不捨等,故兼二智。
然則動靜未始異,而惑者不同。
動靜本一,迷夫見異。世間與出世殊科,依計與圓成分處。
緣因也使真言滯於競諍也辯,宗理也途屈於好異,
真言謂了義言詮真實之教,宗途謂一乘宗途不遷之理。意云:動靜無二,了義所詮。三乘之人於無二法中而見兩異,保執權淺,不信無二之道,好異之心發言諍辨,因此使令了義滯而不行,宗途屈而不伸。正同圭峯大師云:了義匿於龍藏。敘此爲起論之由也。然四論之作皆由排異,何者?不真空明斥三家,般若論云:「然異端之論,紛然久矣。」涅槃論云:「今演論之作,寂彼廓然,排方外之談。」故知皆緣異見而作。
所以靜躁動也之極,未易言也。
競辨者衆,好異者多,故言之難。
何者徵也?夫談真則逆俗,順俗則違真。違真,故迷性而莫返皈也;逆俗,故言淡而無味。
初二句明逆順兩違。體乎不二名真,執乎兩異名俗。若順法談一,則逆乎常情好異之徒,此則法不應根也;若順俗談異,則又違真一之法,此則根不達法也。後四句逆順皆失。謂莫二之真即性也,今既順俗談異常情,迷此真性不能歸於寶所;若談真則俗情不入,反謂言淡無味。老氏云:「道之出口,淡乎其無味。」
緣使中人未分於存亡,下士撫擊也掌而弗不也顧。
承前談真而來。意云:雖逆俗招無味之謗,只可談真使人返悟,不可順俗而令不入。上士聞真,勤而行之;中士聞真,若存若亡,疑信相半;下士聞真,則拍手大笑,反爲淡泊,不復顧慕。文出老書,故順而釋之。
近而不可知者,其唯物性乎!
初句事俗流動名近,即真不遷難知。後句屬體。
然不能自已止也,聊復寄真[6]心於動靜之際,豈曰必然!試論之曰:
然者,猶云雖然。中下疑笑,要使真言不滯,宗途大明,常情悟入,欲罷不能,略復依言,寄真一之心於動靜之際。未敢必是,但試爲論之,謙也。
道行云:「諸法本無所從來,去亦無所至。」中觀論云:「觀方知彼去,去者不至方。」
雙引經論,立不遷之宗也。道行引其正文,卷當第十。諸法,即物也。本謂根本,亦元也。緣集而來,來何所從?緣離而去,去何所至?如善財問慈氏云:「此樓閣何處去邪?」答曰:「來處去也。」解云:欲明其去,先知其來。來不見源,去亦何所?譬如寒暑相代,寒自何來,暑於何去。是謂諸法如幻如化,當處出生,隨處滅盡。中觀下但義引彼覌 [7]去來品,卷當第二。然論極深細,今略示之。方謂去處,彼即去者。論長行云:去法、去者、去處,是法皆相因待,不得言定有定無。是故決定知三法虗妄,空無所有,但有假名,如幻如化。此論之意,隨俗故知彼去,順真故不至方。
斯皆即動而求靜,以知物不遷明矣。
經論皆爾,於理何惑!釋動求靜,三乘之見也。
夫人之所謂動者,「以昔物」不至今,故曰動而非靜。我之所謂靜者,亦以昔物不至今,故曰靜而非動。動而非靜,以其不來;靜而非動,以其不去。
初三句常情倒見,後動而下二句出意。初句牒執,「以昔物」下出所以。「以見物」遷至昔,唯去不來,故云遷也。次三句舉悟,後 「靜而」下二句出意。初句舉悟,「亦以」下出所以。昔物不至今,今物不去昔,有何動邪?今昔相待,其相本空。物在其中,無去無來。
然則所造詣也未甞異,所見未甞曾也同。逆之所謂塞,順之所謂通,
同見昔物不至今,而有遷、不遷之異。後二句,中吴淨源法師云:「惑者任情,逆性而塞;悟者任智,順物而通。」
苟得其道,復何滯哉?
淨源法師云:「若悟不遷之道,塞自去矣!」已上略明,大旨已顯,下又廣辨。
傷夫人情之惑也久矣,
無始無明有來至今,論主悲傷,迷而弗悟。
目對真而莫覺。既知往物而不來,而謂今物而可往。往物既不來,今物何所往?
初句汎責。真謂不遷也。賢首大師云:「實際居於目前,翻成名相之境。」次二句正責不覺之相。知其昔不來,却計今可往,迷也。後二句就示不遷。既知昔物不來,便可悟其今物不往。
何則?
徵也。
求索也向昔也物於向,於向未甞無;責求也向物於今,於今未甞有。於今未甞有,以明物不來;於向未甞無,故知物不去。
以古望今也。初四句中意云:就昔以求昔日之物,昔日元有此物。如昔有堯舜,今則無之。後四句躡前,成立不遷。此中今古,通目三世能遷之時。物者,所遷之物。雖舉能遷,意在所遷,故云物不來等。
復[8]反也而求今,今亦不往。
以今望古,不遷亦然,但互改向、今及來字可,故論但云今亦不往。
是謂昔物自在昔,不從今以至昔;今物自在今,不從昔以至今。
釋成不遷也。論旨以今昔相待,來去相形,緣體非真,諸相何立?常情爲相所轉,見有遷流。悟士了虗,當相寂滅,何有今昔之動,來去之遷?據此雖念念謝滅,亦念念不遷也。故大論第五云:「菩薩知諸法不生不滅,其性皆空。」予昔讀此,反復不入,及讀永明大師宗鏡録,至釋此論,疑滯頓消。故知論旨深隱,不可隨文作解。
故仲尼曰:「回也見新,交臂非故舊也。」
此文小變南華之文,彼云:「仲尼謂顔回曰:『吾終身與汝交一臂而失之,可不哀與?』」交臂二説:一云少選也,猶言掉臂之間已失矣。一云臂相執也。孔、顔交臂相執,皆令勿遷。然已遷去,豈能留之?故郭象解云:「夫變化不可執而留也。」論意變化密移,新新非舊,既唯見新,新不至故,豈有遷邪?
如此,則物不相往來,明矣。既無往反之微朕,有何物而可動乎?
通結上文。初一句斷定不遷,後二句結成本義。尚無微朕之動,況有大者?
然則旋嵐偃仆也岳而常靜,江河競注而不流,野馬飄鼓動也而不動,日月歷經也天而不周,
連引四事。前三所遷之物,後一能遷之時,亦通於物,皆流動中至大者,至速者,而云常靜等,皆不遷爾。旋嵐,大風之名,此風起時,偃妙高岳[9]︺如腐草。江河,易見。野馬者,南華云 「野馬,塵埃[10]︺也」,或云白駒游氣,亦運動中駛埃者。日月,於晝夜中周四天下。此皆常靜,不流不動,以妄見非真,緣生相假,苟達兩虗,萬物頓寂也。
復何恠哉?
情計之流,執妄爲實,聞四不遷,良可恠誕。達觀體物,至動不動,亦常理也,將何恠異!上明不遷,文旨已備。此下約教會違。會有内外,如文。
噫!聖人有言曰:人命逝往也速,速於川流。
,妨也。噫,心不平而恨聲也。梵網 云:「人命無常,過於山水。」諸經多有。意云:若物不遷,豈非違此説邪?
是以聲聞悟非無也常以成道,緣覺覺緣離以即真。苟萬動而非化迁也,豈尋化以階進也道?
初二句舉行人。聲謂聲教,聞教悟理,修無常等行,證成四果。緣謂緣起,觀緣而覺,離緣起之有爲,進五果之妙道。後二句辯違。若云不遷,豈彼二人稟無常之教,修無常之行而得道果邪?
復[11]尋聖言,微隱難測。若動而靜,似去而留。
通前違妨也。復謂研復,聖言即前無常教也。微隱難測者,以言權旨實故,涅槃名爲密語,大乘智臣善識密意。意謂雖談無常,亦密顯真常,不可守言,一向作無常解也,以二法相待,有此定有彼故。「若動」下,出難測所以。若説即無常之動是真常之靜,似説一人即去而元不去也,難測在此。
可以神會,難以事求。
此理幽微,只可神而明之,妙識佛意,不必隨識依言定旨。事謂情識及言教也。楞伽經中大慧示疑,佛亦會釋。故法四依中,但令依義不依文、依智不依識也。生公反教而談理,千古希聲;肇公賤事而貴神,百世準式。然唯上智,中、下不可。
是以言去不必去,閑防也人之常想;稱住不必住,釋解也人之所謂執也往耳。豈曰去而可遣迁也,住而可留邪?
既貴神賤事,只可捨文會旨。經説無常,不必説物遷去,但是防凡夫之人著常之想;經説常住,未必説物不遷,但解二乘計無常爾。此之二説,本皆破倒,倒情既遣,萬物非遷非不遷也。涅槃初分大有此説。善哉論主,實曰智臣矣!後二句正明捨文。豈可聞説無常,便謂萬物遷去;聞説常住,便計萬化常留?
故成具云:「菩薩處計常之中,而演非常之教。」故摩訶衍論云:「諸法不動,無去來處。」
雙引經論,各證一事。引成具,經中既云,菩薩爲破衆生常計而演無常之教,證前閑人之常想。智度論中諸法不動,以證釋人之所謂往。皆對治悉檀,非第一義。
斯皆導達悟也群方類也,兩言一會,豈曰文殊而乖其致旨也哉?
若經若論,皆是引悟衆生之典。而經説去,論言住,兩言在文實異。然經本破常,物不必去;論本顯真,物不必留。所以云一會,在旨不乖。
是以言常而不住,稱去而不遷。不遷,故雖往而常靜;不住,故雖靜而常往。雖靜而常往,故往而弗遷;雖往而常靜,故靜而弗留矣。
初二句中,經論隨計破著,説遷、不遷,物不必然也。次四句躡前,已明遷而不遷,不遷而遷。後四句復躡前[12]︺,已明遷即不遷,不遷即遷,故非重也。所以不會二乘者,以二乘但稟無常之教而修,故唯會教人可悟也。
然則莊生之所以藏山,仲尼之所以臨川,
此會外典之違也。大 [13]︺宗師略云:夫藏舟於壑,藏山於澤,謂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負之而走,昧者不知。若直解者,如人藏山於深澤,以謂牢固,力大者得之,於夜半中背負而趍,彼藏山者不覺不知。此寓言也,以譬造化之力遷負周密,雖天地之大,萬物之廣,未甞不負之而走也。夜半以喻冥理也。古人云:「變化之道挾日月而行,負天地而走。」此亦正同四梵志藏身山海,時至皆化。「仲尼」下,論語文:「孔子臨於川上,歎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意云:新新之化,往者過而來者紀,無一息之停。如斯,指水也。二典皆言物遷,如何會通?
斯皆感往者之難留,豈曰排遣也今而可往?
二典皆感往物難留至今,非説今物排去,以明即遷而不遷爾。巧攝儒道,故類會之。
是以觀聖人心者,不同人之所見得也。
孔子域中之聖,莊周達觀之賢。賢聖之人所見所得,人難盡之,不可隨文只作無常之解。
何者?
徵也。
人則謂少壯同體,百齡年也一質體也,徒虗也知年往,不覺形隨。
此出凡情見淺也。但見年去,不知形亦隨變,少壯既殊,百年形異,執乎一體,誠爲倍迷。若知少壯不互有,年年不相到,隨遇隨空,何有遷邪?
是以梵志出家,白首而歸,隣人見之曰:「昔人尚存乎?」梵志曰:「吾猶昔人,非昔人也。」隣人皆愕然,非其言也。
此以外事,故類證爾。梵志解遷中不遷如孔、莊,隣人非之如凡淺。西域淨行梵志十五遊學,三十歸娶,五十入山。今言出家,謂入山也。白髮復歸,隣人以常情問之云:「昔人尚在邪?」見今問昔,亦已矣。故梵志答之:「但似昔人。豈今之新吾是昔之故吾哉?」隣人不達隨變之理,執今白首是昔朱顏。
所謂有力者負之而趍,昧者不覺,其斯之謂歟?
源云:「負之而趍,猶老少形變;昧者不覺,猶人愕然。」
是以如來因群情之所滯,則準也方正也言以辨惑;乘憑也莫二之真心,吐不一之殊教。乖而不可異者,其唯聖言乎!故談真有不遷之稱,導俗有流動之説,雖復千途異唱,而會歸同致矣。
初至聖言乎等者,通辨諸教文異旨同。故談下,結成一致。衆生流滯於生死,根行樂欲種種差殊,故如來觀機演教,依準正理之言以解凡惑。依一真法界,流十二分教,若小若大,或權或實,八萬度門,恒沙佛法,故不一也。梵網云:「世界無量,教門亦爾。」雖乃差殊,其旨無異。原佛本意,亦唯一事。故不可文殊令旨亦差。
而徵索也文者聞不遷,則謂昔物不至今;聆听也流動者,而謂今物可至昔。
隨聲取義之士,滯於一偏,不達圓音。故再舉今昔以示之,令不泥教。
既曰古今,而欲遷之者,何也?
古今不可互指,不遷已明。能分古今之異,却欲遷之,何故?
是以言往不必往,古今常存,以其不動;稱去不必去,謂不從今至古,以其不來。不來,故不馳騁於古今;不動,故性各[14]住於一世。
初有六句,不壞古今之相,非去非來,以明不遷。然三三兩分,皆初句標,次句釋,後句出不遷所以。以古不來今,知今不去古也。「不來」下,四句結成。古今之相,隨性而各住自位,皆不遷也。馳騁,趍走貌。
然則群籍殊文,百家異説,苟得其會,豈殊文之能惑哉?
初二句舉教異。群籍目聖教,百家屬師宗。後二句明文異旨同。然上所會,且約動靜常無常等會釋。以此例諸,法法皆然。是故經中或説苦等四妄,彰權隱實;或説常等四真,彰實隱權。如是會通,異門一道。且藥分千品,愈病無殊;教海萬方,悟心何異?苟封文迷旨,字字瘡疣;得意忘言,物物合道。自此以下,唯就於時以明不遷,意謂能遷古今三世之時尚且不遷,況所遷之物而有遷邪?
是以人之所謂住,我則言其去;人之所謂去,我則言其住。然則去住雖殊,其致一也。
謂凡情偏解,知住迷去,知去迷住;圓見之人一法雙了。特由迷悟雲泥故,去住相反。
故經云:「正言似反,誰當信者?」斯言有由矣!
言似相反,旨意常順,如前住去。
何者?
徵也。
人則求古於今,謂其不住;吾則求今於古,知其不去。
執遷之者求古於今,見今無古,故云遷也。悟者求今於古,見古無今,故今不去也。
今若至古,古應有今;古若至今,今應有古。
文通二對,皆上句舉執,下句出違。若古今互遷,亦應互有。然執者但執今去古,不執古來今。今亦云者,但例説爾。
今而無古,以知不來;古而無今,以知不去。若古不至今,今亦不至古,事物也各性住於一世,有何物而可去來?
初四句承前互無,知不來去。若古下,復躡不來不去,以成不遷。
然則四象風馳,璿[15]璣電卷,得意毫微,雖速而不轉。
四象即四時,奔馳之疾如風也。璿、璣即北斗二星之名,今通因北斗,以繞辰而轉,晝夜周天,速如電卷。舉此四時晝夜,該攝一切,乃遷運中最速疾者。毫微謂毫毛,微細也。源云:「苟得不遷之意在於毫微,雖四象等亦不轉移也。」源師之意,如能悟毫微不遷之意,雖至遷亦不遷也。此解最正。如遠公云:「一毫涉動境,成此頹山勢。迷既一毫而成大,悟亦毫微而見理。」此中且舉悟涯,初涉尚見不遷,況大達邪?
是以如來功流萬世而常存,道通百劫而彌固堅也。
初句利他之因。積劫化生,故云萬世。次句自利之行。三祇修煉,故云百劫。常存、彌固,二行皆不遷也。歷萬世之久常存,通百劫之長益固。問:經説過去已滅,何故二行堅存邪?答:
成山假就於始簣,修途託至於初步,
此中二喻,喻因不化。初句,論語云:「譬如爲山,雖覆一簣,進云云。」簣,土籠也,意以山喻果。假就者,假初一簣而山成就。始簣喻初因也。積土成山,山成而初功益著;運行招果,果圓而先因尤存。後句,老氏云:「千里之行,始於足下。」託至者,仗初步而得至於千里。亦以千里喻果,初步喻因也。由初至千,千里至而初步不化;由行證果,果道圓而初因恒明。二喻事異義同,通喻二行。但舉初者,以例中間。大疏説因果無礙,云:「如來毛孔現往昔因事。」圓覺淨業章云:「覩見調御歷恒沙劫勤苦境界云云。」前問約泯相顯性,故云已滅。論約即事同真門,故云不化。各據一理也。
果以功業不可朽故也。功业不可朽[16],故雖在昔而不化。不化故不遷,不遷故則湛然明矣。
真流之行,行行契真。果位反觀,愈見不朽。若住相之行,力盡而墜矣。湛謂凝湛不動之貌。餘可知。
故經云:「三灾彌淪,而行業湛然。」信其言也!
三灾者,火、水、風也。三灾雖酷,安能焦爛於虗空?劫海縱遙,何以遷淪於實行?彌淪者,清涼云:「周遍包羅之義。」謂三灾雖壞一切,不能壞於因行,亦以契真故也。
何者?果不俱兼也因,因由也因而果。因因而果,因不昔滅;果不俱因,因不來今。不滅不來,則不遷之致明矣。
初句中果極至得,因在應得,二位相遠,故不俱也。次句果由因得故,次二句躡示不去,次二句躡示不來,後二句釋成不遷。雖舉果顯因,亦即合於性空,故不遷也。問:前通會諸法,因亦在其中矣,何故别舉其因再明之邪?答:深有所以。恐進行之人謂所修隨化,勞而無功,故舉如來果身由昔因感,果在因存,豈唐捐乎?如童子熟書,非不由生而至於熟。書熟之時,前功尤顯。隨相之行,熏引尚爾,況無相之行乎?所以不辨果不遷者,因且不遷,況夫果道?是故佛果有爲無爲,非一非異,吾今此身即是常身。
復何惑於去留,踟蹰於動靜之間者[17]哉?
惑,不達也。踟蹰,將進將退之貌,疑也。如上教理成立,不遷極明,更何惑於即事之中道邪?
然則乾坤倒覆,無謂不靜;洪流滔天,無謂其動。
無謂,戒止之辭。倒覆,崩墜也。天地雖大,亦緣集之法,容可傾覆。以性空故,亦即清寧。千門異説,不出宗意。
苟能契神於即物,斯不遠而可知矣!
苟能以神妙心智,即於緣生遷化物中,而了不遷之理。物既在近,理亦非遠。反顯捨物求之,去理轉遠。清涼云:「至趣非遠,心行得之則甚深。」下論云觸事而真等。
不真空論 第二
一切諸法無自性生,資緣而起,起而非真,如幻如夢,當體空也。故下云:「待緣而有,有非真有。」又云:「萬物非真,假號久矣。」皆明不真也。又云:「即萬物之自虗,色即是空。」皆明空也。又云:「寢疾有不真之談,超日有即虗之稱。」雙示不真空也。緣起故有,非無也;從緣故空,非有也。中道之旨,於斯玄會,故宗云不有不無也。若約二諦明空有者,俗諦故非無,真諦故非有,爲第一真也。下皆有文,恐繁不引。
夫至虗無生者,蓋是般若玄鑒之妙趣向也,有物之宗極者也。
初句依經標牒,次句約心顯妙,後句萬物宗體。勝義無上曰至,有無、一異等俱離曰虗。無生者,謂緣集諸法非自、非他、非共,亦非無因,亦非作者。無生而生,非無也;雖生不生,非有也。若此萬象森羅,無非中道,下論云第一真諦也,又云觸物而一。「般若」下,明此勝義非識能識,但是聖智玄鑒所向之境,亦爲緣有萬物所宗至極之性也。
自非聖明特猶獨也達,何能契神智也於有無之間中也哉?
反顯也。順明云:唯聖人明智獨了,可契此中道也。
是以至人通神心於無窮,窮[18]所不能滯;極耳目於視聽,聲色所不能制者,
果極因滿曰至,示化人流曰人,謂無上士也。初二句實智内通。神心,智也,出分别故。無窮,理也,絶邊量故。窮所等者,謂悉覺真諦,不滯於寂。後二句權智外應。目極視而色不膠,耳洞聽而聲弗制,則遍應諸緣,不縛於有。如斯不滯不制,何邪?
豈不以其即萬物之自虗,故物不能累其神明者也?
雙出所以也。萬物謂聲色等諸相,從緣無性,故云虗也。累謂負累,神明即上神心。意云:即物之虗,證之不能滯,應之不能制,抑何累於神明哉?此上依境辯心,似二智殊照。既即物之虗而一源,則自真之權而無異。
是以聖人乘真心而理順,則無滯而不通;審一氣以觀化,故所遇而順適。
復釋前文也。前云通神心等,云何通邪?故此云乘真心而理順等。乘,憑也。真心,即理智也。理屬性空之理,不逆物故名順。正理於順,順法即虗,不須析破。析破則逆法,何能通於無窮邪?若此則無一滯礙之法不虗而通也。準此,滯含二義:一不滯寂,二不滯物也。前文云極耳目等,云何極邪?故此云審一氣等。一氣語借道家,喻一性也。觀謂觀照,即量智也。化謂萬化,即一切事相也。遇謂對遇。適者,契合也。意云:諦審一氣之性以觀萬化,則凡所對遇無不順性而契合。如此雖極目觀色,無非實相,縱耳聆音,反聞自性,豈惑聲色而爲制哉?前文雙出所以,但明不滯不制之相。此文乃釋内通外應之由,所以爲異也。然了境由心,依心照境。境則真俗不二,第一真也;心則理量齊鑑,中道智也。次下明之。
無滯而不通,故能混融也雜致得也淳;所遇而順適,故則觸物而一中也。
躡前會歸中道也。淳雜者,以二諦言之,俗諦故雜,真諦故淳;以中道言之,二諦相待亦雜也,中道無二故淳也。今文是此,則二諦融會,二而不二之中也。觸謂心所對觸,即緣生諸法也。以從緣非有,緣起不無,故觸物皆一。一即第一真諦也。清涼云:「觸物皆中,居然交徹。」此皆論於中者,論之所宗故。又只可觀察世俗而入第一真諦,不應觀察第一真諦而入世俗也。故涅槃云:「世諦者,即第一義諦。」如清涼鈔具敘。
如此,則萬象雖殊,而不能自異。不能自異,故知象非真象。象非真象故,則雖象而非象。
如此者,屬前混雜致淳等。既淳既一,豈云異乎?正義至此略周,結歸本題也。初四句結不真,後二[19]句結空,可知。雲庵本中失後二句,但有不真之理,缺於空義,今從古本。
然則物我同根,是非一氣體也,潜微隱幽,殆將也非群情之所盡。
將破三家謬計,故復舉甚深之理難解難入,致令所見未徹也。物即真俗融通之境,我則權實雙融之心。同根者,心境相收無異故。是非者,真俗也,亦相即,故一氣也。生公云:「是非相待故,有真俗名生。苟一諦爲真,四言成權矣。」「濽微」下,理深曰濽,難見曰隱。群情容解,但不能盡之,如三家者。
故頃爾近也談論,至於虗宗,每有不同。夫以不同而適同,有何物而可同哉?故衆論競作,而性莫同焉。
初句舉時謬之輩,由正理幽隱,所以近來云云。次二句見異,次二句執異背同,後二句依見述論。唐光瑶禪師疏有七宗,此論略出三家,故云衆也。見既有異,性理隨殊。
何則通徵?心無者,無心於萬物,萬物未甞無。
據梁傳,晋僧道恒述心無論,汰公、遠公俱破此説。初句牒,次句謂心無諸法,後句執法實有。
此得在於神靜,失在於物虗。
由心無法,故得於神靜;不了物空,故失虗也。亦心外有境。
即色者,明色不自色,故雖色而非色也[20]。
東晋支道林作即色遊玄論 。初句牒,次二句叙彼所計。彼謂青、黄等相非色自能,人名爲青、黄等,心若不計,青、黄等皆空,以釋經中色即是空。
夫言色者,但當色即色,豈待色計也色而後爲色哉?
齊此論主破辭,此且先出正理。初句牒名,次句示依他。謂凡是質礙之色,緣會而生者,心雖不計,亦色法也。受、想等法亦應例同。意云:豈待人心計彼謂青、黄等,然後作青等色邪?以青、黄亦緣生故。
此直但也語色不自色,未領解也色之非色也。
初句明所待,後句顯所失。未達緣起性空,然緣起之法亦心之相分,能見之心隨相而轉,取相立名,名青、黄等。名屬遍計,相即依他。支公已了名假,未了相空。名相俱空,圓成顯現。由未了此,所以被破。
本無者,情尚於無多,觸言以賓伏也無。故非有,有即無;非無,無即無。
亦東晋竺法汰作本無論 。初二句明其尚無。中心崇尚於無,故凡所發言皆賓伏於無也。次四句出彼解相,以經論有雙非之句,汰公解云:「非有者,非斥了有;非無者,和無亦無。」却則淪於太無爾。
尋夫立文之本旨者,直正也以非有非真有,非無非真無爾。
論主與示雙非正理,然後破之。經論成立非有非無之本意者,正以諸法賴緣而有,非真實有,故云非有;以諸法緣起故有,非一向無,故云非無。圭峯略鈔之義如此,下論亦多,請無疑慮。
何必非有無此有,非無無彼無?此直好無之談,豈謂順通事物也實性也,即物之情解也哉?
初二句斥彼謬計,義不異前。何必者,責彼之辭。後二句直破其非。尚無如此,豈是順物達性、即物見中之解邪?今詳破此三家,前二家許其所得,破其所失,汰師尚無,一向破斥者,亦以著空之見難治故也。非特撥無因果,亦恐惡取斷空,如智論説食鹽之喻也。據梁傳,支、汰二師皆出類離群世間之英者,正由道源初浸,又經論未廣,明師罕遇,致有此弊。不可見破,便輕前修。
自下正述論文,大科有三:初、理絶名相。謂欲寄名依相顯示,先示名相本虗、真諦超出,令悟了法不在言,善入無言際也。二、寄詮顯實。以名相雖虗,亦可假詮以顯實理,即無離文字説解脱也。三、至論末,引放光等示妄顯真。謂雖依詮顯實,若著名相,妄想是生,何能悟入第一之真?若悟名相本虗,即名相而如智顯現,不在捨於文也。故我説法如筏喻者,文字性空即是解脱,十二分教無非如也。一論大旨,妙在于斯,但血脉沉隱,故具出之。
夫以依也物物名於物,則所物而可物。
若依相立名,隨名取物,則凡是所名之物皆可爲物。此謂妄心所計,名相俱有。
以物名物相非物,故雖物名而非物名。
初句相空,後句名空。以二法皆事故,通名爲物。意以所名之物,但依他起,元無自性,況名依相有,豈有實體也?故密嚴云:「世間衆色法,但相無有餘。唯依相立名,是名無實事。」
是以物不即名而就實,名不即物而履行真實。
釋此有二:一通,二局。通者,名相二法該盡俗諦,然性各異,互推無在,顯兩虗也。初句物不在於名中,以名非物,故召火不燒其口。次句名不在於物中,以物非名故,見物不知其名。應知因物立名,以名名物,俗假施設,竟不相到,故不能互顯其真實,如火以熱爲實等。局者,但屬此論。名謂名教,相謂義相。所以空者,方便安立,各無自性,能所詮異,故不即。就論意雖通,其旨實局,以下云真諦獨靜於名教之外,故爲此釋。
然則真諦獨靜於名教之外,豈曰文言之能辨哉?
真諦,第一義也,非名言可説,非義相可示,直以名相本空故也。
然不能杜默,聊復厝置言以擬之。試論之曰:
理須言顯,亦不能閉口默然也。擬謂比擬。意云:但依言彷彿,比擬真諦,而論量也。
摩訶衍論云:「諸法亦非有相,亦非無相。」中觀云諸法不有不無者,第一真諦也。
初引智論後第二十七中一句,又義引中論,轉釋云即第一真諦。引此二論以爲宗依,下論廣釋。皆云諸法者,則統貫一切也。以是義宗,故引通名,總辨即中之理。次下依宗開示,或約空色乃至言説、心行等,一一别顯。末後引中觀等二論,約因緣生法以辨之,乃復總攝一切非真空色等也。始末依此詳考,方知論旨成立之妙。第一者,真俗非二故,非真俗之二故。
尋夫不有不無者,豈謂滌除萬物,杜塞視聽,寂寥虗豁,然後爲真諦者乎?
二論皆云不有又不無者,非撥喪萬物,閉目塞聰,絶色滅聲,取虗豁混茫之空是真諦也。
誠以即物順通,故物莫之逆;即僞即真,故性莫之易。
就物順通,非杜塞視聽,故不逆其物;即俗僞而顯真,何待虗豁?故不易其性也。
性莫之易,故雖無而有;物莫之逆,故雖有而無。雖有而無,所謂非有;雖無而有,所謂非無。
初四句躡前,釋成以理事相即故,互存相奪,故互亡也。後四句躡前,釋成非有非無之中也。此中真諦故無,俗諦故有。相奪兩非,第一真也。
如此,則非無物也,物非真物。物非真物,故於何而可物?
則物示真性,真物、假名相皆不立也。密嚴云:「二合生分别,名量亦非有。」非真,即題中不真。於何可物,即題中空字。自下依宗廣釋,皆初引教,後依教釋義,文雖各殊,義旨無異。今依論中會釋,或約空色,或依二諦等,一一隨次明之。大要皆約諸法,以明不異第一之真也。
故經云:「色之性空,非色敗空。」
别依色空以釋中也。淨名經文,然諸經多有。
以明夫聖人之於物也,即萬物之自虗,豈待宰割以求通哉?
空非色外,色即是空,空色非一,亦非異也。宰割析滅,豈是即空?故二乘析色,斷見未祛,亂意迷空,即真未了。
是以寢疾有不真之談,超日有即虗之稱。
雙引二經,皆證前義。初、淨名問疾品略云菩薩病者非真非有等。二、超日明三昧經,彼云:「不有受,不保命,四大虗也。」四大色法,法即空故。
然則三藏殊文,統之者一也。
文則殊説,旨歸一揆。
故放光云:「第一真諦,無成無得;世俗諦故,便有成有得。」
二依成得以示也。放光第八云:「世俗之事有逮有得,最第一者無有逮無有得。」
夫有得即是無得之僞號,無得即是有得之真名。真名故,雖真而非有;僞號故,雖僞而非無。
初二句辨得相真僞。住俗有得而非得,故僞也;依真無得而乃得,故真也。如下 「玄得」中廣示。後四句躡釋前名。
是以言真未甞有,言僞未甞無。二言未始一,二理未始殊也。
勝義故非有,俗諦故非無。有無二言非一,中道之妙非二。
故經云:「真諦俗諦,謂有異邪?答曰:無異也。」
義引大品也。前雖有二諦,但依成得辨之,今直約二諦以釋也。
此經直辨真諦以明非有,俗諦以明非無。豈以諦二而二於物哉?
二諦之義真俗宛分,二諦之體一物非異。
然則萬物果有其所以不有,有其所以不無。有其所以不有,故雖有而非有;有其所以不無,故雖無而非無。雖無而非無,無者不絶虗;雖有而非有,有者非真有。若有不即真,無不夷平跡相,
初二句明萬物皆具非有非無。次四句躡示兩非,以入中道。次四句亦躡前,如次不落斷常。後二句但成前四句。以非真有故,若有不即真;以非虗絶故,若無不夷跡。若字貫此,謂非宰割事跡然後是無。夷者,亦芟夷也。
然則有無稱異,其致一也。
真俗是體,有無是義。依體辨義,義亦一也。古人云:「二諦並非雙,恒乖未曾各。」
故童子歎曰:「説法不有亦不無,以因緣故諸法生。」瓔珞經云:「轉法輪者,亦非有轉,亦非無轉,是謂轉無所轉。」
連引二經,依言説相,以顯中道。初即淨名經長者子寳積歎佛偈也。初句歎如來説法,與實相相應故,有説無説皆雙絶也。後句意云:有無既絶,何故現一切言説?答云:以俗諦因緣故,諸法生也。後經即彼第十一卷中文。初句牒説,次二句亦有無雙絶,後句明説即無説。二經義同。非轉而轉,三百餘會不捨穿針;轉而不轉,四十九年不説一字。豈謂舌覆三千,即成有説;身默丈室,便謂無談?
此乃衆經之微言也。
雖引二經,義同衆典,故云衆經等。
何者?謂物無邪,則邪見非惑;謂物有邪,則常見爲得。
文通二對,反覈以明。皆上句明著,下句覈破。邪見,斷見也。若計物是無,外道斷見應非是惑。下對例知。物雖通諸,且目法輪。
以物非無,故邪見爲惑;以物非有,故常見不得。
順顯可知。
然則非有非無者,信真諦之談也。
真諦,第一也。以説法非有非無,方是真諦之轉也。
故道行云:「心亦不有亦不無。」
即彼經初品中文。心爲諸法之本,然通真妄。真謂如來藏心,亦非有無,如無名論引釋。妄即妄想識心,從緣生者,亦非有無。此中辯之,以經義含有二法,故不可局。
故中觀云:「物從因緣故不有,緣起故不無。」
義引中論,亦轉釋前經也。從緣不有謂真也,緣起不無謂俗也。
尋理即其然矣!
推尋論旨,法非有無,實乃如是。此以教如繩正,理亦衡直。
所以然者,夫有若真有,有自常有,豈待緣而後有哉?譬彼真無,無自常無,豈待緣而後無?
初句含二意:一徵辭,二牒不有等。反推諸法,正顯從緣。謂法若實有,緣前亦合有,不待緣集然後方有。後三句例明真無,二説:一太虗,二真空。此二元空,不待緣離然後空也。異喻顯法,理亦極成。
若有不能自有,待緣而後有者,故知有非真有。有非真有,雖有,不可謂之有矣。
初二句順牒前文,明法待緣非真。後二句相躡,以顯非有也。
不無者,夫無則湛然不動,可謂之無。萬物若無,則不應起,起則非無,以明緣起故不無也。
初句牒論。次二句舉例,以示如前二空皆凝湛不動。可謂者,堪可許其是無。次二句承例反明,次一句順顯,後二句成前不無也。
故摩訶衍論云:「一切諸法,一切因緣故應有。一切諸法,一切因緣故不應有。一切無法,一切因緣故應有。一切有法,一切因緣故不應有。」
大論前後有斯義而無斯文。通成二對。初對中明法從緣故,不有不無。初句緣起故不無,後句從緣故不有。後對約有無二法對辨,以明不有不無。一切無法等者,大論三十一以過、未法爲無,現在法爲有。涅槃三十四云:「一切世間有四種無:一未生名無,二滅已名無,三各異互無,四畢竟名無。」皆因緣有此四無。後句可知。皆云一切等者,法乃萬殊,緣亦無數。
尋此有無之言,豈直反論而已哉?若應有即是有,不應言無;若應無即是無,不應言有。
初句收前四句,以前論不出有無故。次句反謂相反,猶云豈但是有無相反之説邪?後通有六句,出論中有無相反之相。前三句中若應有者,收前初三二句;即是有者,定應唯有;不應言無者,收前二四兩句,如何却言無邪?後三句中,若應無者,收前二四兩句;即是無者,定應唯無;不應言有者,收前初三兩句,如何却言有邪?已上辯定相反,下顯緣法有無皆具。謂若有若無俱有其理,非相反也。
言有,是爲假有以明非無,借無以辯非有。此事一稱二,其文有似不同,苟領其所同,則無異而不同。
初二句論云應有,明緣起故假有也。次一句論云不應有,明從緣故非有也。事一下,緣生事一,有無名二,四句之文似乖,若解其不有不無之同,豈有無之異能違?
然則萬法果有其所以不有,不可得而有;有其所以不無,不可得而無。
義承前起,故云然則。前約二諦已出此文,展轉引釋,至此義周,故復舉此以結。不可等者,物性本空,孰能强之令有?緣起既形,孰能排之令無?
何則?欲言其有,有非真生;欲言其無,事象既形。象形不即[21]無,非真非實有。然則不真空義,顯於兹矣。
初有四句,明於諸法不可定執是有是無。皆上句舉執,下句推破。欲謂將欲,言謂意言。將謂諸法定有邪?有非實生,但假緣故,如何定有?欲待謂無,事象已起,如何定無?次有二句,初句躡前緣起之事,次句結成即假即空。非真,假有也。非實,真空也。後有二句,正結論名。首建此名以標宗致,逐節引教,隨教會釋,顯理已周,中道實相可令悟入,最後結歸不出題示,故云爾也。問:論周至此,後説何爲?答:前已通叙,其意可了。義若未盡,何此結之?可細推繹。
故放光云:「諸法假號不真。」譬如幻化人,非無幻化人,幻化人非真人也。
彼經二十七云:「佛告須菩提:名字者不真,假號爲名。」引此之意已見前文。初法説,謂諸法不真,名亦假也。後三句喻明,於中初句經文,次二句義釋也。謂幻成一人似非無也,似豈爲真?故云非真。
夫以名求物,物無當名之實;以物求名,名無得物之功。物無當名之實,非物也;名無得物之功,非名也。
此與論初大旨無殊,文小變爾。名自情生,好惡何定?或於一物立多名,或以一名召多物。物雖應名,亦無當名之實理,如以地龍、木賊等名藥也;又名雖召物,亦無得物之實功,如談水不濡唇,言穢不涴口。應知名是假號,物爲幻化,但順世俗,不入實相。
是以名不當實,實不當名,名實無當,萬物安在?
一切諸法不出名相。此二既空,萬物不立。已上名相境寂,下辯妄想心虗。
故中觀云:「物無彼此。」而人以此爲此,以彼爲彼,彼亦以此爲彼,以彼爲此。
初句論文,彼論第四云:「諸法實相,無有此彼。」「而人」下,釋也,如二人相向,彼此互執也。
此彼莫定乎一名,而惑者懐必然之志。然則彼此初非有,惑者初非無。
正舉妄計也。彼此互指,既無定在,柰何惑者必然而執我定名此、他定名彼,妄想之心,依然取著。「然則」下,名相元空,迷夫妄執。亦可名相無暫始有,妄想無暫始無,以無暫始無之妄情,執無暫始有之名相。病眼華生,病耳蟬鳴,蟬華恒無,病根常執。
既悟彼此之非有,有何物而可有執哉?故知萬物非真,假號久矣!
初句遍計性空。次句名隨相遣,翳差華亡,耳聰蟬喪。後二句結成經義。此中雖帶名相而言,意顯妄執本空。況後引成具等,又唯約妄情説邪。
是以成具立强名之文,園林託指馬之況。
成具經云:「是法無所有,强爲其名。」園林即漆園也,曹州,地名,莊周曾爲此吏,故以目之。彼齊物云:「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馬喻馬之非馬,不若以非馬喻馬之非馬也。」指謂手指,馬謂戲籌,若今雙六之馬也。如二人相向,各以己指是指,他指非指,是非互在,本無實也。喻,曉也。馬可例之。
如此,則深遠之言,於何而不在具?
通指上文。内教妄想元空,外典是非無主,文亦備在。
是以聖人乘千化而不變,履萬惑而常通者,以其即萬物之自虗,不假虗而虗物也。
初句舉能證之聖,令物則之。次二句顯證悟之相。千化,名相萬物也。不變者,即名相而如如故。惑,妄想也。常通者,即妄想而正智故。「以其」下出即真所以,可知。
故經云:「甚奇!世尊!不動真際,爲諸法立處。」非離真而立處,立處即真也。
初引經,即同放光 :「不動等覺,建立諸法。」非離下,論主釋經義也。謂依理成事,事豈離真而立也?
然則道遠乎哉?觸事而真。聖遠乎哉?體之即神。
初二句明境。初句舉體而覈,道謂如如。下句指屬,觸謂六觸,事即名相。事相既近,體虗即真,真豈太遠?後二句明心。亦初句舉聖而覈,聖即智也。下句屬體,謂體究神心也。即神者,即我之心爲神聖矣,豈太遠乎?仁王經云:「菩薩未成佛,以菩提爲煩惱;菩薩成佛時,以煩惱爲菩提。」
今詳論意,自放光已下,乃密嚴 、楞伽五法相翻之義。故密嚴云:「名從於相生,相從依他起。此二生分别,諸法性如如。於斯善觀察,是名爲正智。名爲遍計性,相是依他起。名相二俱遣,是爲第一義。」略解云:五法者,一名、二相、三妄想、四正智、五如如。此五約迷悟配之。謂迷時即如如以成名、相,即正智以成妄想;悟時翻名、相爲如如,翻妄想成正智。經中初三句如次名、相、妄想,次三句説正智,後一偈約三性顯如如也。略示如此。論意謂,依彼名相顯示論旨,苟識相等體虗,不捨一論能詮之名、所詮之義,即境而會如,即解而成智。故先舉聖人證法爲式,然後示以即真之理。但在文甚隱,致令難求,若前後冥搜,義如指掌。
肇論新疏卷上
* * *
[1].「符徤」及此下 「符坚」,底本與大正藏本均作 「符」,今一般作 「苻」。特此說明。
[2].「不」,大正藏本作 「欲」。
[3].「三」,底本作 「二」,據大正藏本改。
[4].「予」,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作 「余」。
[5].「動」,底本作 「種」,據大正藏本改。
[6].「真」,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無。
[7].「覌」,底本作 「破」,據中論改。
[8].「復」,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作 「覆」。
[9].「岳」,大正藏本作 「猶」。
[10].「野馬塵埃」,底本作 「野塵馬埃」,據大正藏本改。
[11].「復」,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作 「覆」。
[12].「前」,底本無,據大正藏本補。
[13].底本作 「太」,據莊子改。
[14].「性各」,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作 「各性」。
[15].「璿」,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作 「璇」。
[16].「功業不可朽」,大正藏本無。
[17].「者」,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無。
[18].「窮」,底本無,據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補。
[19].「後二」底本作 「二後」據大正藏本改。
[20].「也」,底本無,據大正藏本及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補。
[21].「即」,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作 「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