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臺大萬聖佑國寺開山住持、釋源大白馬寺宗主、贈邽國公、海印開法大師、長講沙門 文才 述

涅槃無名論 第四

涅槃,唐譯圓寂,謂四德已備曰圓,三障已亡曰寂,即第一義真、該通空有佛性是也。故下文中亦敘第一義,意在於此。亦名盡諦,如宗中説。約位,則凡夫具而未證,三乘證而未極,佛果道圓,證無不盡;剋體,則因果同源,依正平等,在闡提不減,登極喜非增,下論云:「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一體。」然約出處,説有四種:一自性,二有餘,三無餘,四無住處。體用混[1]成,四而非四,詳下可了。無名者,二意:一約對待,謂隨流名生死,返流名涅槃,相待而生,因云涅槃。生死若寂,涅槃絶待,對誰名涅槃邪?故經云:「生死及涅槃,二俱不可得。」二就本體,謂名因相起,相隨名現,涅槃非相,名自何生?下論云:「不可以形名得。」如本經亦説,涅槃名爲强立。所以淨名杜口,遍友亡言,只爲無名,故不説示。雖秦王首唱,論主發揮,共稟教源,述而不作。

僧肇言:肇聞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君王得一以治天下。

表端不稱臣而稱名,方外之高也。後世弗能,亦有臣稱。「天得」下,語出老氏。一謂自然之道,三者得一,然後能清寧等。

伏惟陛下叡聖哲智欽敬明,道與神會,妙契環中,理無不統貫,游刃萬機,弘道終日,威被蒼生,垂文作則法。所以域中有四大,而王居一焉。

尚書 「叡哲舜德」,「欽明堯德」,以二帝之德美秦王也。道謂至道,屬涅槃也。神謂興之神智,證會此也。環中者,出莊子,彼齊物篇云:「樞始得其環中,以應無窮。」彼喻世之是非互指,彼此相反,如環而無窮,環中之虗則無是非之可寄,以況道也。理無不統[2],謂衆理悉貫也。「威被」下,歎武以禦難,文以經世,謂垂布文教,與世爲法。四大者,老氏云 「天大,地大,道大,而王亦大」等。

涅槃之道,蓋是三乘之所歸,方等之淵府。渺漭希夷,絶視聽之域;幽致旨虗玄,殆非群情之所測。

根異有三,所歸元一。三乘出界雖殊,然放捨身命,共以大涅槃爲究竟之宅。渺漭者,水大之貌。「幽致」下,如叢筠,身子地滿智雲,智尚非知,況凡淺群情邪?

肇以人微,猥蒙國恩,得閑居學肆,在什公門下十有餘載,雖衆經殊致,勝趣非一,然涅槃一義,常以聽習爲先。

「十有」下,瑶公云:「十九見什,三十一亡。」「雖衆」下[3],隨經所詮,宗趣無窮,涅槃之義先所聽習。

但[4]才識暗短,雖屢頻蒙誨喻,猶懐疑漠漠,爲竭盡愚不已止,亦如似有解,然未經高勝先唱,不敢自決。不幸什公去世,諮參無所,以爲永慨。

漠者,瑶云:「不分明也。」「然未」下,論主謙云,雖似有解,未曾經於高勝之人先示,不敢自判以爲必然。什弘始十一年終。

而陛下聖德不孤,獨與什公神契,目擊道存,快盡其中方寸,故能振舉彼玄風,以啓末俗。

論語云:「德不孤,必有隣。」由秦建德,感什而來,同聲相應,妙趣莫逆,故心神符合。「目擊」下,莊子略云,温伯雪子適齊,仲尼見之,兩無一言。子路問之,曰:「若人者,目擊而道存焉。」謂目相擊觸,已達道意。方寸,心也。二人同心,以弘法化,開悟末世之俗。風,教也。啓,開也。

一日遇蒙答安城侯 [5]姚嵩書,問無爲宗極。「何者?夫衆生所以久流轉生死者,皆由著欲故也。若欲止於心,則無復生死。既無生死, 神玄默,與虗空合其德,是名涅槃矣。既曰涅槃,復何容有名於其間哉?」

姚嵩者,亦秦之宗枝。依唐弘明集 十八,略云:秦王先有詔云:「夫道者,以無爲爲宗。」姚嵩難云 「不審明道之無爲爲當,以何爲體?若以妙爲宗者,雖在帝先而非極」等。秦主答略云:吾意以謂,道止無爲,未詳所以宗也。末又云:「夫道以無寄爲宗,若求寄所在,恐[6]乃惑之大者也。」文多不載。無爲即涅槃也,因依生死推至涅槃,故云流轉等。生死,果也,必自因招,故云著欲故也。「若欲」下,明返生死而復涅槃。「無復」下,攝前以明。神者,冥心神也。玄默者,準寂默,是漠字,俱通。玄妙寂默,謂涅槃也。虗空舉喻,無相略同,故言合德。集中德作體字。「既曰」下,正顯,意謂無爲宗極,返生死有爲,證涅槃無爲,無相無名,何體何宗?恐心有所係,當以無寄爲宗耳。

斯乃窮微言之美,極象外之談者也。自非道參合文殊,德侔各慈氏,孰能宣揚玄道,爲法城壍,使夫大教卷而復舒,幽旨淪而更顯。

初二句美其解深。微言者,經論也。得經論之美趣,盡物外之高談。「自非」下,歎其德遠。王者四海之尊,三寳之主,歎雖過實,勢合如斯。「使夫」下,謂佛法大教卷而復伸,無名幽旨沉而又彰,皆王之力也。

尋玩慇懃,不能暫捨,欣悟交懐,手舞弗暇。

謂所得既深,欣感亦厚,不期於舞。手自舞之,舞之弗止,亦應足之蹈之。

豈直當時之勝軌,方乃累劫之津梁矣。

教既弘闡,利及無窮。

然聖旨淵玄,理微言約少,可以匠法彼先進,拯拔高士,懼言題名之流,或未盡上意,庶擬孔易十翼之作,豈貪豐文,圖以弘顯幽旨,輙特作涅槃無名論 。論有九折十演,愽采衆經,託證成譬[7],以仰述陛下無名之致。豈曰關詣神心,窮究遠當?聊以擬議法玄門,班布喻學徒耳。

「可以」下,謂無名之旨深妙,唯可法於先進,拔高士之疑也。懼言題等者,謂守名言之輩但聞無名,未能盡解上意。上屬王也,司馬遷紀事,以帝爲上故。「庶擬」下,謂比擬十翼,以作十演,且被守言後進之輩。易本伏羲畫卦,文王繇辭,周公繫爻,孔子作十翼,即上彖 、下彖等。今九折十演彷彿于斯。「豈貪」下,不在廣文,而在演旨。「輙作」下,可知。「豈曰」下,雖作演論,不敢自謂關涉造詣神妙之心,極盡玄遠允當之理。「聊以」下,但倣法妙理之門,布曉學者爾。

論末章云:諸家通第一義諦,皆云廓然空寂,無有聖人。吾常以爲乖殊[8],太甚逕庭,不近人情。若無聖人,知無者誰?

末章者,答姚嵩書末後之章。「廓然」下,時計勝義空寂,不容有聖。「吾常」下,正明。乖殊,差異也。下二句,莊子文,林希逸云:「疆界相遠也。今言太甚,蓋遠之又遠。」「若無」下,反覈。由證勝義,故爲聖人,今爲無有者,證無者非聖而誰?無指空寂。

實如明詔!實如明詔!夫道恍惚窈冥,其中有精,若無聖人,誰與道游?頃諸學徒,莫不躊躇道門,怏怏此旨,懐疑終日,莫之能正。

初二句正許,「夫道」下出理。「恍惚」下,文借老氏,彼云:「恍兮惚,其中有物;窈兮冥,其中有精。」謂有無難象[9],故云恍惚;深窈叵測,故云窈冥。意以窈冥目空寂,有精目聖人。躊躇者,將進將退之貌。怏怏,謂中心欝滯不通之謂。

幸遭高判,宗徒火麥切然,扣關之儔,蔚澄玄室,真可謂法輪再轉於閻浮,道光重映於千載者矣。

,破帛聲,喻疑情破也。蔚,草木盛貌。玄室,謂勝義涅槃。意云:達逢明君高見判決,疑蓋然而裂,扣關者盛登於玄室也。「真可謂」下,歎。

今演論之作立旨,曲辨涅槃無名之體,寂彼廓然排方外之談,

作意有三:一演無名,二寂異説,三按梁傳,亦由什公長往,翹思彌厲,感而作也。雲庵云:「寂者,息也。息諸家廓然斷見也。排,斥逐也。」前文别無叙方外之説,今兼排斥,意謂當時學流計空廓無聖方爲物外,或排權小界内生死界外涅槃等。今體用不二,誰内誰外邪?故下云標其方域,不亦邈哉!

條牒如左,謹以仰呈。若少參同聖旨,願敕存記,如其有差,伏承指授。僧肇言。

條謂條段,牒謂紙未有時但書簡牒。今從古用,條段十演于牒以進。指授者,指示教授,謙禮於君。本傳云:「興覽之,答旨慇懃,備加讚述,敕令繕寫,班諸子姪。」其爲時所推重如此。

泥曰、泥洹、涅槃,此三名前後異出,蓋是楚夏不同耳。云涅槃,音正也。

西來梵僧五竺不同,鄉音成異,亦猶此方楚夏輕重。

九折十演者

折謂折辨,有名興難曰折。演謂流演,無名通情曰演。

開宗第一

十演之一也。開,張也,宗,本也。初略張宗本,令識大義,後方折演,委細巧示,令人深入,倣於孝經命章云爾。後之九演,宗此演此。

無名曰:經稱有餘涅槃、無餘涅槃者,秦言無爲,亦名滅度。

欲明無名之致,故牒有名之二。竟顯此二應物假號,以悟真常無名之妙。

無爲者,取乎虗無寂寞,妙絶於有爲。滅度者,言其大患永滅,超度四流。

無爲據體而言,滅度息障而稱。分段變易爲大患,欲見有癡爲四流。

斯蓋是鏡像之所歸,絶稱謂[10]之幽宅也。

初句喻況,以明所歸。後句法説,略彰無名。有無之跡如鏡中之像,像虗歸鏡,跡虗歸性。此句絶相,下句離名。幽宅目涅槃,以是三乘九流之所歸處,義言宅也。問:若云絶稱,何立二名?

而曰有餘、無餘者,良是出處之異號,應物之假名耳。

出處,猶動靜也。出名有餘,處名無餘。出處不同,有無名異。應物而有,不應則無,以故爲假。

余甞試言之:夫涅槃之爲道也,寂寥虗曠,不可以形名得;微妙無相,不可以有心知。超群有以幽升,量太虗而永久。隨之弗得其蹤,迎之罔不眺見其首。六趣不能攝其生,力負無以化其體。潢漭恍惚,若存若往。五目莫覩其容,二聽不聞其響。冥冥窅窅,誰見誰曉?彌綸靡所不在,而獨曳出於有無之表。

「夫涅」下,總十九句。初句標體,餘皆辨相。即自性清淨涅槃,通凡及聖,如出現經體性真常門。初二對皆上句顯相,下句顯離,前離名相,後離心緣。「群有」下,二十五有離苦也。「量太」下,量等太虗而永久,妙存非空也。「隨之」下二句,非前後際,離無常也。「六趣」下二句,生滅離也,亦離無我,謂涅槃真我有實主宰自在義故,不能攝之令生,化之令滅,此約破二乘末四倒以釋。「潢漭」下,積水成池曰潢,水大曰漭,今取廣大之義。存往難定,故云恍惚,謂言存此,邈然往彼,謂言往彼,居然存此,亦如老氏:「大曰逝,逝曰反。」亦可存往猶有無也。「五目」下,成前無相,五目即五眼。二聽即二耳,成前無名。「冥冥」下,冥,幽也。目深曰窅,今取深義。誰見誰曉,成前離心。彌綸者,包羅之義。靡所不在者,華嚴云「法性遍在一切處」等。

然則言之者失其真,知之者反其愚,有之者乖其性,無之者傷其軀。

不知非名非相,强言强知,故失真而反愚。不知非有非無,强謂有無,故乖性而傷軀。傷軀者,身本性起,今既爲無,故自傷身。東安莊公云:「有質不成,搜源則冥;無質不成,緣起萬形。」

所以釋迦掩室於摩竭,淨名杜口於毗耶,須菩提唱無説以顯道,釋梵絶聽而雨華。

通引三事,前二明無説,後一兼明無聽,反證前言之者失其真。摩竭,國名。法華説 「如來成佛三七日中而不説法」,智論第七云 「佛得道五十七日不説」等,義言掩室也。淨名經事可知。釋梵等者,大品般若自天主品以來,須菩提依幻化喻,廣説甚深般若無説無聽之理,至散華品 「釋提桓 [11]因及三千大千世界中四天王等化作天華,散佛及大衆上」等。意云:須菩提以説聽空,故説而無説,以顯實相;諸天解空,聽而無聽,爲供深法,故散華也。

斯皆理爲神御[12],故口以之而默,豈曰無辨?辨所不能言也。

斯皆者,通指上三。唯證相應,所以口皆默也,非謂釋迦、淨名無樂説之辯,但有辯而不能説也。

經曰:「真解脱者,離於言數,寂滅永安,無始無終,不晦不明,不寒不暑,湛若虗空,無名無説。」論曰:「涅槃非有,亦復非無,言語道斷,心行處滅。」

義引涅槃 、淨名等經。涅槃第五廣説真解脱相,二十一中亦説涅槃非諸相故。淨名阿閦佛品説觀實相,文亦多同,細引恐繁。大義:涅槃之體即是諸法實相第一義空,絶於名數,離諸對待,性本自離,非方便也。論即中論 。

尋夫經論之作立,豈虗搆造哉?果有其所以不有,故不可得而有;有其所以不無,故不可得而無耳。

詮理爲教,苟無其理,豈虗造其文矣?

何者徵?本尋之有境,則五陰永滅;推之無鄉,則幽靈不竭盡。幽靈不竭,則抱一湛然;五陰永滅,則萬累都捐棄。萬累都捐,故與道通同[13];抱一湛然,故神而無功。神而無功,故至功常存;與道通同[14],故冲深而不改。冲而不改,故不可爲有;至功常存,故不可爲無。

初二對有無雙非。二種苦陰已亡,故云永滅。無亦非鄉,但有無疆域兩異,義言鄉也。般若妙存,故云不竭。與理冥一,故云抱一。惑業苦事如塵如沙,故萬累都捐者,真解脱故。亦可五陰永滅,樂也;幽靈不竭,我也;抱一湛然,常也;萬累都捐,淨也。與道通同者,三事四德無異體故。「抱一」下明體,「神而」下顯用。無功者,即神而常湛故。常存者,雖曰無功,神應無息故,故涅槃經云:「能建大義。」後四句約體以明非有,就用以明非無。體用一源故,非有非無。若各説者,五陰滅故萬累捐,萬累捐故與道同,與道同故冲而不改,冲而不改故不可爲有。相躡釋成前本之有境等。已上約體,用可例説。

然則有無絶於内,稱謂淪於外,視聽之所不暨及,四空之所昏昧。恬焉而夷平,怕然而泰通,九流於是乎交歸,衆聖於是乎冥會。

此亦躡前而起。初句絶二種相,次句離二種名。「視聽」下,由非名相,故視聽不及。四空者,即四無色。昏昧者,謂涅槃非四空之定,若以此求之,則何能明了,故云昏昧。「恬焉」下,復成前義:何故爾邪?以其恬焉而夷等。九流有二:一云九地,一云治世九流,即道、儒、墨、名等。衆聖,三乘也。意云:涅槃之道是九流所歸,衆聖所會,王成不二,殊途而同歸。

斯乃希夷之境,太玄之鄉,而欲以有無題榜,標指其方域,而語其神妙道者,不亦邈遠哉!

涅槃之道非聲非色,豈可以有餘爲有,無餘爲無?依名榜示,標指處所,謂王宫託質爲有,雙林息跡爲無,而説其妙道,豈不遠乎!以成前文應物之假名爾。

覈體第二

九折之一也。覈,考覈也。因前説涅槃之體非有非無,故今折之:體竟何在?此假二乘有無之問,以破其執。

有名曰:夫名號不虗生,稱謂不自起,

稱謂,言説也。約義生名,因名起説。

經稱有餘涅槃、無餘涅槃者,蓋是返本之真名,神道之妙稱者也。請試陳布張之:

返本無餘之名,神道有餘之號。謂隱現難測曰神,往來所遊曰道。

有餘者,謂如來大覺始興,法身初建,澡八解之清流,憩七覺之茂林,積萬善於曠劫,蕩無始之遺塵,

三乘之人斷煩惱障,寂無喧擾,謂之涅槃。有餘緣等未滅,故名有餘。論意謂:正覺成佛、積德斷障、自利利他等,皆有餘樂也。如來者,乘如實道來成正覺,揀於分小之覺,故云大覺。戒等五分,名爲法身,依報而住,故此先後。八解者,因修八觀,隨得解脱,即内有色等。此能淨惑,喻澡清流。七覺者,謂念、擇等覺分。佛已修圓,如休息於茂林。上明果滿,下明因圓。「積萬」下,大小皆説三僧祇數六度萬行,然義復殊,不繁具示。「蕩無」下,明斷惑。樹下合斷,謂三十四心等。坌污淨智喻于塵也。

三明鏡於内,神光照於外,結僧那於始心,終大悲以赴難。

三明即知三世生死之智,在心明内,鑑他爲外。僧那,梵音,此云弘誓。難者,謂生死界。以如來初心結誓盡度生界,故成佛已酬願利生。

仰攀玄根,俯提弱喪。超邁出三域,獨蹈踐大方。啓八正之平路,坦平衆庶之夷途。騁六通之

神驥,乘五衍之安車。

此顯利生之儀。仰,向上也。俯,就下也。玄根喻理。弱喪者,弱而失國,喻背覺合塵。此意如人救溺,上攀於樹,下拯溺者,則身不陷。如來亦爾,本智照真,後智救物,生死不縛。次二句明超。三域即三界,界外名爲大方,亦二空之理也。佛獨踐之,以小教説唯悉達一人具遍覺性故。八正者,謂正見、正思等。衆庶者,庶謂庶孽,即異見外道。謂大開八正以坦諸邪,邪徑不平,由坦而夷故。騁謂馳騁。駿馬曰驥,神通化物,應機敏速,故喻神驥。梵云衍那,此云乘,即五乘之法,謂戒、善、諦、緣、六度等。安車者,雲庵云:「三乘出三界,人天出三途,故云安也。」化儀大況,啓正摧邪,運通説法。

至於出生入死,與物推移。道無不洽霑,德恩無不施。窮化母之始物,極玄樞之妙用。

初二句明隨機,宜生則出,宜滅則入,但益物是懐,推移何定?意兼隨類之化。次二句明化愽,謂八正等布,三界俱霑,五衍齊運,群機皆濟。「化母」下,道書以氣爲化母,雲庵云:「因緣能生諸法,如化母也。」玄樞喻智,門樞運轉,喻後智應動。然此上句舉化境,下句明化智。謂窮盡因緣生物之理,極其智用,説因緣生滅之教,知可度者度之,不可度者存之,又知宜大宜小等,由斯而知,所以極智妙神用而化矣。

廓靜虗宇於無疆,耀薩雲以幽燭。將絶朕於九止,永淪太虗,

初句所證,次句能證。梵語薩雲若,此云一切智,謂騰耀智光,深照前理。朕,微兆也。九止,九地也。太虗,無餘也。欲結有餘之名,先舉證理入寂。詳此折意,謂如來本欲淪虗,但餘緣不盡,居有餘。

而有餘緣不盡,餘跡不泯,業報猶魂,聖智尚存,此有餘涅槃也。

通有四事:一餘緣即度餘之機,二餘跡即所依之身,三餘業即感報之業猶有魂氣,四聖智未滅,皆有餘也。

經曰:「陶冶塵滓,如鍊真金,萬累都盡,而靈覺獨存。」

初二句喻説。塵如萬累,金如靈覺,鑛穢去而真金現,萬累盡而靈覺存。陶謂陶汰,冶谓鎔冶。

無餘者,謂至人教緣都訖,靈照永滅,廓爾無朕,故曰無餘。

緣跡既了,業智兼亡,皆無所餘。

何則徵?夫大患莫若於有身,故滅身以歸無;勞勤莫先於有智,故絶智以淪虗。

文有二對,皆初句舉患,後句欣寂。初身後智,如文可了。老氏云:「吾有大患,爲吾有身。」

然則智以因形倦,形以智勞,輪轉修長途,疲而弗已。

欲養其形,智慮籌畫,是智因形而疲倦。智既籌慮,反使其身晝夜勞作,是形因智而勞。因此相役於生死長途,如輪運轉,雖疲弗止。

經云:「智爲雜毒,形如桎梏[15],淵默以之而遼遠,患難以之而起。」

智慮不一,故云雜毒,如世毒藥,能損命故。桎梏,刑器,械足曰桎,械手曰梏。桎梏禁人,人實厭之;形能患人,厭亦應爾。「淵默」下,示過。淵默謂無餘。身智兼存,而有二過:一遠於無餘,二生於勞患。

所以至人灰身滅智,捐形絶慮。内無機照之勤,外息大患之本。超然與群有永分,混爾與太虗同體。寂焉無聞,怕焉無兆。冥冥長往,莫知所之往。

至人謂如來。體質名身,容儀爲形,灰身乃捐其形患。智即心體,慮即心用,滅智乃絶其思慮。次二句釋成無患。「超群」下,六句明益:一超群有離生滅相,二同太虗顯無爲益,三非聲非色,四究竟不退。

其猶燈盡火滅,膏明俱竭,此無餘涅槃也。

燈火喻身智,膏明喻形慮。

經云:「五陰永盡,譬如燈滅。」

五陰,身心通體。

然則有餘可以有稱,無餘可以無名。無名立,則宗虗者欣尚於冲默;有稱生,則懐德者彌仰於聖功。斯乃典誥之所垂文,先聖之所軌轍,

初二句謂有斯二理,可立二名。次二句正彰所益。宗虗謂二乘小機,性本好滅,依名求實而入無餘。懐德謂六度大人,性好立德,依名求實而仰有餘。後之二句,一聖教定量故,二先聖軌轍故。

而曰 「有無絶於内,稱謂淪於外,視聽之所不暨,四空之所昏昧」,使夫懐德者自絶,宗虗者靡託,

初四句引前違文,後二句顯失二機。

無異杜耳目於胎卵,掩玄天[16]象於霄外,而責夫宫商之異,辨緇[17]素之殊者也。

玄象,天上星彩。霄謂霄漢。宫、商,五音之二。合舉二喻,以喻外亡名相,内絶有無。二喻影略,具云:掩玄象於霄外,閟琴瑟於堂中,却責盲瞶之徒,令辨玄象黑白之殊、琴聲宫商之異,何由能之?法中意云:内存有無,外存稱謂,猶恐不入,今内外雙絶,何以寄懐而悟入?

子徒知遠推至人於有無之表,高韻絶唱於形名之外,而論旨竟莫知所歸。幽途故自藴而未顯,靜思幽尋,寄懐無所。

初二句舉得,「而論」下顯失。至人者,即涅槃也。出現疏云:「雖明現身,即涅槃用大。」「有無」下,謂雙絶名相。幽途者,幽深途徑。謂無名相而引物,物不能造,是自藴藏。「靜思」下,即有名者尋思,無所措懐。

豈所謂大明於冥室,奏玄響於無聞者哉?

大明,日也。謂若名相雙絶,不應根宜,不可謂之明杲日於暗室,令見其相;奏妙音於未聞,使聽其玄。皆約名相以難。

位體第三

十演之二也。位,猶安也,亦立也。因有名覈體,寄懐無所,故今位之。

無名曰:有餘無餘者,蓋是涅槃之外稱,應物之假名耳。

外稱,亦强名也。

而存稱謂者封名,志器象者躭形。

由言封名,志器躭象,所以雙亡。楞伽云:「名相常相隨,而生於妄想。」

名也,極於題目;形也,盡於方圓。方圓有所不象[18],題目有所不傳,焉可以名於無名,而形於無形者哉?

初二句彰名相所盡,世間物象非方則圓。次二句正明妙體。非象故,方圓何能象?非名故,題目何所傳?大鈔象是寫字。後二句正顯不可。名但名於可名,象但象於可象,無名無象之體,焉可强名强象哉!題云涅槃無名 。

難序云有餘無餘者,信是權寂致立教之本意,亦是如來隱顯之誠跡也。

初句牒前名家叙有餘無餘之文。「信是」下,縱是權宜,縱有二意:一權寂是無餘,隨宜方便,故云權也;立教是有餘,皆如來化生之本意。二隱顯之實跡,隱爲無餘,顯爲有餘。

但未是玄寂絶言之幽致,又非至人環中之妙術道耳。

奪也。前是權寂立教之意,未是玄寂絶言之致。無相故玄,無名故寂。前是隱顯之跡,亦非環中之妙。環中之妙,豈容隱顯?

子獨[19]不聞正觀之説歟?維摩詰言:「我觀如來無始無終,六入已過,三界已出。不在方,不離方。非有爲,非無爲。不可以識識,不可以智知。無言無説,心行處滅。以此觀者,乃名正觀;以他觀者,非見佛也。」放光云:「佛如虗空,無去無來,應緣而現,無有方所。」

初句告問者:經説正觀,子獨未聞邪?「維摩」下,亦約義引之。「無始」下,三句顯超。生相已盡,故云無始;滅相又亡,故云無終。又三際已斷故。六入,六根也,根境相入,故名六入。已過者,無漏淨色不入塵故。「三界」下,界繫已亡故。「不在」下四句,遮表同時。不可下四句,顯體深玄。「以此」下,結揀邪正。皆古譯之經,與今經少殊。放光下,即義引彼經第三十卷法上菩薩答薩陀波崙所問之意。大疏云:「若有方所,此現彼無。無方所故,感處即形。」此前皆示自性涅槃,下示無住,亦應化涅槃也。

然則聖人之在天下也,寂寞虗無,無執無競,導而弗先,感而後應。

承前經意以辨。前云佛如虗空,隨緣而現,故云在天下。謂應無不周,與體同遍。「寂寞」下顯非,聲色身非執受故,二執永無故。競[20],諍也,無諍是涅槃故。「導而」下,因感而導,疾前無藥故。

譬猶幽谷之響,明鏡之像,對之弗知其所以來,隨之罔識其所以往。恍焉而有,惚焉而亡,動而逾寂,隱而彌彰,出幽入冥,變化無常。

顯無住也。初四句喻説,後六句法喻皆通。谷、鏡皆喻無名之體、對鏡之質,呼谷之人皆喻能感之機,若響若像皆喻於應。於中像喻應身,響喻説法。感之而來,謂之有餘。來實非來,雖對之而不知所從,不住有餘也。感謝而往,謂之無餘。往實非往,欲隨之而不知所向,不住無餘也。喻意可知。動即有也,隱即無也。機見去來,聖無所住,故云動而等。「出幽」下,釋成出無入有,棄有入無,變化權宜,理非常準。無名之道,譬月印空,虧盈不遷,出入常湛。

其爲稱也二名,因應而作,顯跡爲生,息跡爲滅。生名有餘,滅名無餘。

生滅因乎顯息,有無復由生滅。隨跡而起,非假名何?

然則有無之稱,本乎無名。無名之道,于何不名?

有無,跡也,末也。無名,實也,本也。跡從實現,末自本名。

是以至人居方而方,止圓而圓,在天而天,處人而人。

承前于何不名,以示用也。逐器應形,無不能也。方、圓喻殊機,應天爲天,應人名人,同類攝生,無擇鹿馬、居士、宰官等,如本經廣示。

原窮夫能天能人者,豈天人之所能哉?果以非天非人,故能天能人耳。

是天是人之定報,豈能應天應人而現形?正由非天非人,所以能應天人。有體方用。

其爲治化也,應而不爲,因而不施。因而不施,故施莫之廣;應而不爲,故爲莫之大。

現身名應,感而後應,聖不爲也。現通説法名施,因機而作,聖不施也。施,作也,平聲。起信論示用大,云 「第一義諦無有世諦,離於施作,但隨衆生見聞得益」等。莫之者,含具二意:一最大最廣故。如衆生界一時皆感,亦一時普應,此應之大,更無大於此者。施,例之。二忘廣大之相,亦云莫之,如下云。

爲莫之大,故乃返於小成;施莫之廣,故乃歸乎無名。

莫之者,亦忘乎至大至廣之相也。由忘乎大,故曰小成。但寄小以遣大,豈住小成?由忘乎廣,故歸無名。總前意云:謂依體起用,即用恒體,非體時不用,用時不體。體用無住,無不住也。

經曰:「菩提之道,不可圖度,高而無上,廣不可極;淵而無下,深不可測。大包天地,細入無間,故謂之道。」

經即太子本起瑞應經也。菩提,秘藏中般若故。圖度,思慮也。何故不可邪?以高而無上等,謂高深有際可思,上下無窮故,不可也。天地至大,智又包含;無間至小,智復入中。無間,如子微極細無中間也。以證涅槃體大用廣。

然則涅槃之道,不可以有無得之,明矣。而惑者覩神變,因謂之有;見滅度,便謂之無。有無之境,妄想之域,豈足以標榜玄道而語聖心者乎?

執跡迷本,亦猶逐派而亡源。且略標涅槃,令其知有。而於正位,猶爲剩名。計跡爲實,空華結果。

意謂至人寂怕無兆,隱顯同源,存不爲有,亡不爲無。

至人,法身德也。正位之中有無幾微,亦不形兆,故云寂怕。餘可了。

何則?佛言:「吾無生不生,雖生不生;無形不形,雖形不形。」以知存不爲有。

初句放光,即彼二十六中文。「無形」下,亦義引放光 、涅槃等經。「以知」下,論斷。生謂四生。無生不生者,猶云無一生而不生。形謂六道萬類之形,猶云無一形而不形。何者?如忍辱太子等胎生也,鴈王、鸚鵡卵生也,頂生、手生濕生也,爲天、爲鬼化生也。四生攝於萬類,如涅槃三十二云:「菩薩摩訶薩受羆身乃至鹿、兔、龍、蛇等身。」然但由感起,即應而真故,復云不生不形,即不爲有也。

經云:「菩薩入無盡三昧,盡見過去滅度諸佛。」又云:「入於涅槃而不般涅槃。」以知亡不爲無。

初引晋華嚴,即安住長者成就法門名不滅度,所得三昧名無盡佛性,唐譯名佛種無盡。梵云三昧,此云正思,亦云正受。無盡者,以佛性無盡,故入此三昧,見三世佛亦無盡。又此宗中三世互現故,現在中見過、未佛也。廣示如經。後引義同,即本經二十一中之義。是知栴檀塔下勝觀元存,靈鷲山中釋迦常在,莫隨妄想,見有去來。

亡不爲無,故雖無而有;存不爲有,故雖有而無。雖有而無,所謂非有;雖無而有,所謂非無。

躡前以顯二非之中,無住涅槃,跡不可執。

然則涅槃之道,果出有無之域,絶言象之逕,斷矣!

四法皆非,真應莫羈,有無不住,言象何及!教明如鏡,理直似,喻合符契,義皎白晝,斷然超絶,無襲前惑。

子乃云:聖人患於有身,故滅身以歸無;勞勤莫先於有智,故絶智以淪虗。無乃乖乎神極,傷於玄旨者也。

此非答前正問,以前名家叙入無餘,所以云:身爲大患,智爲雜毒。此見淺近,過患良深,故答問已,兼破此計初叙計[21]。「無乃」下,責非。神極者,神妙至理。玄旨者,幽玄經旨。

經曰:「法身無相,應物以形;般若無知,對緣而照。」

晋經三十二略云,清淨法身非有非無,隨衆生所應,悉能示現。下對即諸部般若之意:無身而形,非心而照。引此意明身心尚無,勞患何起?

萬機頓赴,而不撓其神;千難殊對,而不干其慮。動若行雲,止猶谷神。豈有心於彼此,情繫於動靜者乎?

般若無知也。初四句法説。萬機,大數也。不撓有二:一由機感故,如水澄月現。二由無思故,如摩尼出生。千難例同。次二句喻明:有餘名動,如行雲;無餘名靜,猶谷神也。谷神出道經,彼云:「谷神不死。」後二句正明無心。

既無心於動靜,亦無相於去來。

法身無相也。初句躡前,後句例身,以釋前文法身無相。去爲無餘,來爲有餘。

去來不以相,故無器而不形;動靜不以心,故無感而不應。

躡前雙明身心,以成前文應物而形、對緣而照。

然則心生於有心,相出於有相。

機有身心之感,而聖有身心之應。

象非我出,故金石流而不焦;心非我生,故日用而不動[22]。紜紜多自彼,於我何爲?

象非聖出,心非聖生。既由機感而現,此身此心何患何勞!故出現疏云:「象非我有,自彼器之虧盈;心非我生,豈普現之前後。」「金石」下,即莊子逍遥篇云 「大旱金石流,土山焦而不熱」等。

所以智周萬物而不勞,形充八極而無患。益不可盈,損不可虧。

八極,八方之極際也。無心之心遍知一切而何勞?非身之身分應八方而弗患。至于遣侍問候,只叙禮儀,答以輕安,俯隨世範,豈曰小疾須乳,爲雷居士呵哉?後二句以身心無爲,故非所損益。初句擬繫辭 。

寧復痾癘中逵,壽極雙樹,靈竭天棺,體盡焚燎者哉?

長阿含等説,如來向拘尸羅城,中路背痛,令弟子四疊僧伽黎樹下休息等。天棺即金棺也,依古聖輪王葬儀而作,故言天棺。意云:身心非有,自感而興,非益能盈,非損可虧。豈同小乘之見半路背痛,雙林壽終,靈智滅於天棺,聖體灰於焚燎也?

而惑者居見聞之境,尋殊應之跡,秉執規矩以擬大方,欲以智勞至人,形患大聖,謂捨有入無,因以名之。豈可謂采微言於聽表,拔玄根於虗壤者哉?

初二句法説,次二句喻明。方曰規,圓曰矩,今之梓匠所用斗尺也。意云:任見聞之情,執殊應之跡,欲求無名之妙,如人手執斗尺擬量大方,不知其可也。故本經名爲二乘曲見。「欲以」下正明謬執,「豈可」下責其淺近。言即名言,謂有無之名,應權施設,無實體性,非名之名,故云微言。會意忘名,故云聽表。玄根喻涅槃,出生世、出世善故。事相本空,故云虗壤。意謂有無二種,名相兩虗,無相無名,涅槃顯現,義説采、拔。

徵出第四

九折之二也。徵,責也。前章云:涅槃之道果出有無之境。徵意云:有無二法攝盡一切,如何有無之外别有涅槃之體?今詳徵辭,包舉儒、老有無之説,復引小乘有無二爲,例以徵之。下 「超境 」中皆超此有無。

有名曰:夫混元剖判,萬有參雜分。有既有矣,不得不無;無不自無,必因於有。所以高下相傾,有無相生。此乃自然之數,數極於是。

混謂混沌,元謂根元。剖判,分裂也。萬有即萬物。世典多説,元氣鴻濛而爲混沌,形如雞子,爾後清氣上升,穹窿爲天;濁氣下沉,磅磗爲地。即混元剖判,亦一生二也。盤古生中,萬八千歲云云,是二生三。盤古死後形分物兆,萬物叢生,是三生萬物。今意:混元已前屬無,一氣始萌即入有境,是無而生有也。次二對明有無相成。「所以」下,引老氏以結,皆明相因而起。「此乃」下,顯是定數,非由使令,故曰自然。

以此而觀,化母所育生,理無幽顯,恢恑憰怪,無非有也。有化而無,無非無也。然則有無之境,理無不統。

化母,道也,亦氣也。「理無」下,據理而推。不論幽顯兩途之中,物有恢而大者,恑而奇者,憰而詐者,怪而妖者,妍醜多端,巨細萬狀,無非是有。既因無而有,必自有而無,千狀萬態皆入無也。「然則」下,正明遍統。恢恑一句用莊子文。已上儒、老皆有此論,何晏王弼諸儒各有申説,謂之清談,事在通鑑諸書,故今論主假問而遣。

經云:「有無二法,攝一切法。」又稱三無爲者,虗空、數緣盡、非數緣盡。[23]

數名慧數,緣即是慧。盡爲滅諦,謂無漏慧斷諸煩惱,證滅諦理,唐譯名擇滅無爲。非數緣盡者,即諸法緣離自滅。於此三中,取第二爲小乘涅槃,第三同前儒、老,自有入無。以明有無攝世出世,以無餘即出世法故。

而論曰:「有無之表,别有妙道,妙於有無,謂之涅槃。」請覈妙道之本體。果若有也,雖妙非無。雖妙非無,即入有境。果若無也,無即無差。無而無差,即入無境。總而括檢束之,即而究之,無有異有而非無,無有異無而非有者,明矣。

初四句引前違文,請覈下正難[24]。意云:妙道之體畢竟有之,體雖玄妙,不可謂無,便入有境。下無例同。「總而」下,正顯所收。意謂妙本非有非無者,非有即是無,非無即是有,未曾見一法異有之外而爲非無者。下句例説。

而曰:有無之外,别有妙道,非有非無,謂之涅槃。吾聞其語矣,未即於心也。

耳雖聞其説,心未悟其理。吾聞其語矣,論語文。

超境第五

十演之三也。超,越也。境,即有無六塵之境。徵中欲以有無統收涅槃,演中指二法俗諦之境,涅槃真諦卓然超越,以破外宗有無之見。

無名曰:有無之數,誠以無法不該,理無不統縱。然其所統,俗諦而已奪。

有無雖寬收一切,但不收真諦。

經曰:「真諦何邪?涅槃道是;俗諦何邪?有無法是。」

義引大品道樹品,云:「菩薩以世諦故,示衆生若有若無,非以第一義諦。」問以屬體,二諦迢然。仁王經亦以有無爲俗諦。

何則?有者,有於無;無者,無於有。有無所以稱有,無有所以稱無。然則有生於無,無生於有,離有無無,離無無有。有無相生,其猶高下相傾,有高必有下,有下必有高矣。

初二句明二法相因,由有於無,所以是有,下句例之。次二句承前以生二名。「然則」下,順明相待兩成。「離有」下,反顯不待皆非。「有無相生」下引類。非直有無相待,至於高下、是非、前後等皆然也。

然則有無雖殊,俱未免于有也。此乃言象之所以形興,是非之所以生起,豈足以統夫幽極,而擬夫神道者乎?

初一句中,對有之時,無乃是無,若二法相待,因有生無,皆是緣有也。「此乃」下,隨有無而興言象,依言象而起是非,豈足明於幽深神妙之道乎!

是以論稱出有無者,良以有無之數,止乎六境之内。六境之内,非涅槃之宅,故借出以遣之。

初句牒前位體中結文。六境者,古譯六塵爲六境,皆緣生之事,形兆入有,緣散入無,豈涅槃之居宅?故假借出之言,以顯高邁。

庶希道之流,彷彿幽途,託情絶域,得意亡言,體其非有非無,豈曰有無之外,别有一有而可稱哉?

彷彿者,相似比擬也,猶言倣法玄道而悟。如何法邪?一相絶,二言亡,不可守有無之言而隔玄悟。「體其」下,但可體究其非有非無,不生知覺,自與玄會,若計有無之外别有涅槃,復入有境,豈能超之?

經曰三無爲者,蓋是群生紛繞,生乎篤厚患。篤患之尤甚,莫先於有;絶有之稱,莫先於無。故借無以明其非有。明其非有,非謂無也。

經即羅什所譯仁王也。紛繞,煩惱也,亦業也。篤患,生死也。有謂三有,有爲有漏故。「絶有」下,謂欲引出有爲,則無爲第一。此意佛説無爲,令群生息有爲之患爾。「借無」下,但假借無爲之名,以引著有之物,令悟非有,故放光云,若無有爲,亦無無爲等,非謂非有是斷無之無。恐儒、老之流計有無遍攝一切,謂涅槃亦無之所攝,曲引佛經有爲無爲,以爲類例。涅槃既是無爲,亦合無攝故。合無攝故,設此難以揀之:一揀涅槃非有無攝;二揀無爲之無,非二家所計有無之無。

搜尋玄第六

九折之三也,亦承前起,至下可知。

有名曰:論旨云,涅槃既不出有無,又不在有無。

初句叙前豈曰有無之外等,次句叙前良以有無等。

不在有無,則不可於有無得之矣一也;不出有無,則不可以離有無求之矣二也。求之無所,便應都無三也,

二所不得,當求無所。究竟無體,徒説何爲!

然復不無其道。其道不無,則幽途可尋,所以千聖同轍,未甞虗返皈者也。

初明玄體非斷,所以千聖同歸,必有實理。

其道既存,而曰不出不在,必有異旨,可得聞乎?

若斷,可許不在不出。既存,何云雙離?

妙存第七

十演之四也。不出不在曰妙,體非斷絶曰存。亦示無住之深。

無名曰:夫言由名起,名以相生,相因可相。無相無名,無名無説,無説無聞。

初三句舉妄,後三句顯真。可相者,相由心起,心於相上印可分别,故言可相,猶言相由心現。

經曰:「涅槃非法,非非法,無聞無説,非心所知。」

本經二十一云略謂 「涅槃非相非不相,非物非不物」等。無聞無説等亦淨名文。理事、善惡等皆名爲法,今順論意,且以有無爲法。非法不在也,非非法不出也,不出不在,無説也。無説則無聞,無聞則無知也。

吾何敢言,而子欲聞之邪?

此由名家執出在之名而折非出非在之妙,願樂欲聞,故於答前先舉妙體之玄,以拂聞相,令忘名會旨。

雖然,善吉有言:「衆生[25]若能以無心而受,無聽而聽者,吾當以無言言之。庶述其言,亦可以言也。」

義引大品 須菩提告釋提桓因諸天子之意,非正文也,事如前引。予以論勘經,論主引用實有多式:或引正文,或取義引之,或出經名,或汎舉之,或但引經中人名,或合集上下字文,或合集兩經引之,或略或詳。細推自見。

淨名曰:「不離煩惱,而得涅槃。」天女曰:「不出魔界,而入佛界。」

彼經弟子品云:「不斷煩惱,而入涅槃。」「天女」下,即寳女所問經第四,寳女偈答舍利弗云:「如魔之境界,佛境界則平等,相應爲一類,以是印見印。」

然則玄道在乎妙悟,妙悟在於即真。即真則有無齊觀,齊觀則彼己莫二。

初句於道貴悟。如何悟邪?即妄而真故,如前云不離煩惱得涅槃等。次句既不離緣而即真,觀色之時莫非見空,觀空之時莫非見色,故云齊觀。彼己目心境,心境一如,故云莫二。

所以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一體。

天地、萬物,皆境也。我即心也。既云同根一體,則本無二。文似莊子 。

同我則非復有無,異我則乖於會通,

同我者,心境無異,亦理事冥同。非復有無者,有無之事泯絶也。「異我」下,心境理事兩殊,不能會證冥同也。詳此二句,唯同唯異皆非,亦同亦異方離諸過,出在兩成。何者?由異故事理相違,所以不在。今若唯同,非復有無,則不在之旨不成。由同故事理相即,所以不出。今若唯異,乖於會通,不出之旨不成。以涅槃是理,有無屬事,故相躡各有二過,可知。

所以不出不在,而道存乎其間矣。

何則?夫至人虗心冥照,理無不統。懐六合於胸中,而靈鑑有餘;鏡萬有於方寸,而其神常虗。

初二句汎明二[26]智皆虗冥也,次二句示正智照理。四方上下名爲六合。後二句示後智達事。「鏡萬」下,謂萬有於方寸而無慮焉,故云常虗。此辯智玄,下明證妙。

至竟能拔玄根於未始,即群動以靜心,恬淡淵默,妙契自然。

「至能」下,承前以明。玄根喻真,拔喻於證。未始二意:一未猶無也。理無始故,智始會時,非照今有。二智雖極真,未始照故,如前云虗心等。群動,俗也,權應之時初無應相,故云靜心。後二句如次成上二智無相。自然者,感而後應,不加功力。起信云:「自然而有不思議業,能現十方,利益衆生。」

所以處有不有,居無不無。居無不無,故不無於無;處有不有,故不有於有。故能不出有無,而不在有無者也。

「所以」下,略至人二字。初二句承前釋成。處有居無,明不出也;不有不無,明不在也。次四句躡前,雙示不住。「故能」下,結成。

然則法無有無之相,聖無有無之知。聖無有無之知,則無心於内;法無有無之相,則無數相於外。於外無數,於内無心,此彼寂滅,物境我心冥一。怕爾無朕,乃曰涅槃。涅槃若此,圖度絶矣,

初二句顯心境無相,次四句明心境兩亡,次四句心境冥一,怕爾下結離心思。圖度,思慮也。

豈容責之於有無之内,又可徵之於有無之外邪?

難差第八

九折之四也。此亦承前心境不二之妙,以難三乘等修證之差。

有名曰:涅槃既絶圖度之域,則超六境之外。不出不在,而玄道獨存。斯則窮理盡性,究竟之道,妙一無差,理其然矣。

通叙前理。窮理盡性,語出周易,彼云:「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理其然者,許可其理。

而放光云:「三乘之道,皆因無爲而有差别。」

即二十四中之文,亦少不同,義則無異。金剛亦云,一切賢聖法皆因等云云。

佛言:「我昔爲菩薩,名曰儒童,於然燈佛所,已入涅槃。」儒童菩薩時於七住獲無生忍,進修三位。

緣起如本行説。詳意,儒童時居七住,依無生忍見無生理,名入涅槃。折意以既得涅槃,謂究竟無修,如何復修後三住乎?古譯十地,亦名十住。

若涅槃一也,則不應有三。如其有三,則非究竟。究竟之道,而有升降之殊;衆經異説,何以取中邪?

初四句難三乘有差,以三一互違,故非究竟,則無常也。次二句躡前,以難三位之殊。升降,高下也。中謂折中,亦正也。

辨差第九

十演之五也。辨謂分辨。

無名曰:然究竟之道,理無差也。

理無二實,所以究竟。

法華經云:「第一大道,無有兩正。吾以方便,爲怠慢者於一乘道分别説三。」三車出火宅,即其事也。

亦義引法華前後之文。正法華善權品云 「是一乘道,寂然之地,無有二上」等,妙法化城品云:「佛爲求道者中路懈廢,爲止息故,以方便力,於一乘道分别説三。」懈廢,亦怠慢也。火宅可知。

以俱出生死故,同稱無爲。所乘不一,故有三名。統其會歸,一而已矣。

三乘云殊,免患是同。「所乘」下,通理、教、行、果,今略就教、行釋之。教者,謂依一乘分别説三,即諦、緣、度。行者,三乘三行,大小不一。「統其」下,意謂能乘之人隨所乘之法不一而有三名,所歸之理唯一無二。

而難云:三乘之道,皆因無爲而有差别。此以人三,三於無爲,非無爲有三也。

初四句叙難,此以下出理。三差在機,不在於理。

故放光云:「涅槃有差别邪?答曰:無差别。但如來結習都盡,聲聞結習未盡耳。」

即彼經二十四中之文。「但如來」下,彼云 「但如來諸習結盡爾,聲聞習結不悉盡」等,即二障種子習氣。此約三乘斷惑淺深,以分三異,非涅槃有三也。

請以近喻,以況遠旨。如人斬木,去尺無尺,去寸無寸,修短在於尺寸,不在於無也。

已見邊爲近,未見邊爲遠。人喻三乘,斬喻智斷;木喻種現,無喻無爲;尺寸喻三乘斷惑多少也。以喻量法,昭然可見。

夫[27]群生萬端,識根不一,智鑑有淺深,德行有厚薄,

初句總指。次句,識謂識心,即樂欲不同,謂樂大樂小。根謂根性,即種性不一,即大機小機。次句,大乘雙照二空名深,小乘獨見人空名淺。「德行」下,自利之行名薄,二行雙行名厚。亦可諦、緣之行名薄,六度萬行名厚。

所以俱之往彼岸而升降不同。彼岸豈異?異自我耳。

由識根差别故,所以俱往彼岸而高下不齊。喻以生死爲此岸,煩惱爲中流,涅槃爲彼岸。彼岸唯一,爲力不同,故成異也。

然則衆經殊辨,其致不乖[28]。

由前云衆經異説,何以取中,今引法華,明三乘一起,三雖差别,至道唯一。三位例然。

責異第十

九折之五也。所證之理既一,如何能證之人三殊邪?此亦躡前而問。下文自具。

有名曰:俱出火宅,則無患一也;同出生死,則無爲一也。而云 「彼岸無異,異自我耳」。彼岸則無爲岸也,我則體證無爲者也。

初喻次法,免患既同,無爲定一。「而云」下,舉前違文。「彼岸」下,約法約人。先定其理,而後難云。

請問我與無爲,爲一爲異?若我即無爲,無爲亦即我,不得言 「無爲無異,異自我也」。若我異無爲,我則非無爲,無爲自無爲,我自常有爲。冥會之致,又滯而不通。

初二句雙審。「若我」下,出第一過,明人法相即。既人法相即,人三法三,何云法一也?又 「若我」下,出第二過,明人法兩異。無爲、有爲兩分,有爲三乘應不[29]冥會於無爲之理,何言三乘冥會邪?

然則我與無爲,一亦無三,異亦無三。三乘之名,何由而生?

以人從法,法一人一也。異則不證,於何有三邪?

會異第十一

十演之六也。會謂會通,下文自顯。

無名曰:夫止此而此,適彼而彼。所以同於得者,得亦得之;同於失者,失亦失之。

此目此岸,彼目彼岸。猶言居生死之岸,則同生死之患。無爲例之。「所以」下,承前已明,文擬老氏。「同於得」下,釋前適彼而彼,得謂證得,然通能所,能得之人同所得之理時,理亦同於能得之人,如下云我即無爲,無爲即我。同於失下,釋前止此而此,能所不相得也,反前可知。

我適無爲,我即無爲。無爲雖一,何乖不一邪?

人證法時,人法必即也。所以亦三者,理雖一味,證有淺深故。於法略示,下喻及合中具顯。

譬猶三鳥出網,同適無患之域,無患雖同,而鳥鳥各異。不可以鳥鳥各異,謂無患亦異。又不可以無患既一,而一於衆鳥。然則鳥即無患,無患即鳥,無患豈異,異自鳥耳。

初四句舉喻體。三鳥隨舉大中小者,在網爲患,出網之時遠近雖殊,皆爲無患之域,以喻三乘斷惑出界。不可下,鳥患相望,反責一異。「然則」下,釋成相即,又不防鳥異。美哉斯喻!何疑不遣。

如是三乘衆生,俱越妄想之樊,同適無爲之境,無爲雖同,而乘乘各異。不可以乘乘各異,謂無爲亦異。又不可以無爲既一,而一於三乘也。然則我即無爲,無爲即我,無爲豈異,異自我耳。

三乘名衆生者,諸藴未轉,二死猶存,相紀之心猶生,和合之識未破,等覺已降皆有此名。亦前四句明人證法,「不可」下四句以人會理。會許淺深,人可云異,理何異邪?亦不可云由理一故,不許證有淺深之殊,何云一亦無三邪?「然則」下,結成相即,理則元一,證則有三也。句句合前,不煩重指。

所以無患雖同,而升虗有遠近;無爲雖一,而幽妙鑑有淺深。

承前法喻,以答異亦無三也。初二句喻明,後二句法説。前舉三鳥雖異,免患是同,免則相即,不妨人異,以明一亦有三。此舉迯患雖同,遠近有異,以明異亦有三。但異在遠近,不在於法。幽鑑,三乘之智也。

無爲即乘也,乘即無爲也,此非我異無爲,以未盡無爲,故有三耳。

初二句明相即無異。「此非」下,以相即故非異,非異故冥會,誰云其異而乖於冥會邪?以未盡故有三,誰云異亦無三?血脉隱微,可細推繹。

詰漸第十二

九折之六也。詰,難也。由前未盡有三,以是漸義,故今詰之。

有名曰:萬累滋彰,本於妄想。妄想既祛,則萬累都息。二乘得盡智,菩薩得無生智,是時妄想都盡,結縛永除。

枝末麤惑衆多名萬。滋,益也。彰,著也。妄想,即根本無明細惑。意云:枝末雖衆,本惑唯一。但剪本惑,末惑頓息,理可頓證。「盡智」下,大品説 「三乘之人共十一智,第九名盡智,謂苦已盡見等;第十名無生智,謂苦已見而不更見」等。則前之十智聲聞皆有,盡智在已辨地得之。今云菩薩得無生智者,二地已上第九菩薩地阿鞞跋致,如實知諸法本自不生,今亦無滅,名無生智,不共二乘也。意謂智起惑亡,理即顯現,如大品 、放光及智論二十三廣説。

結縛既除,則心無爲。心既無爲,理無餘翳。

初一句躡前,次句明證,後二句惑盡。理如明鏡,惑如塵翳,妄惑既盡,理即明淨。

經曰:「是諸聖智不相違背,不出不在,其實俱空。」又曰:「無爲大道,平等無二。」

放光 第二略云,聲聞、辟支佛、菩薩、佛世尊,是諸聖智不相違背。乃至云不出不在,其實空者,無有差殊。與大品 大同。今謂 「在」字宜是 「生」字,傳之也。智論 四十三解云:「因邊不起,名爲不出;緣邊不起,名爲不生。」「又曰」下,亦義引大品 等,如三慧品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無爲法中可得差别不?佛言:不也」等。

既曰無二,則不容心異[30]。不體證則已,體應窮微。而曰體而未盡,是所未悟也。

初句躡前理智無二,次句會前不相違背。「不體」下,意云:三乘之智無殊,是唯不證,證則頓盡,如何分小大之殊,談漸盡之理?

明漸第十三

十演之七也。謂結習不可頓盡,無爲不可頓見。譬如磨鏡,塵亦漸除,明亦漸現。

無名曰:無爲無二,則已然矣。結使[31]重惑,而謂可頓盡,亦所未喻曉也。

初二句許前,「結使」下,正明其漸。此明方便淨也。三乘之人皆以見前伏惑,登見道已始盡分别,思惟位中漸斷俱生,如是已歷乾慧乃至已辦及辟支佛、菩薩等地,方得無漏盡無生智。

經曰:「三箭中的,三獸渡河,中渡無異,而有淺深之殊者,爲力不同故也。」

初二喻皆古譯毗婆沙論之義,故彼論二十二云 「猶如一的,若木若鐵衆箭所中,如是一無爲體,爲三想所行」等。五十五云 「於甚深十二因緣河能盡其底,是名爲佛,二乘不爾。如三獸渡河,謂兔、馬、象,兔則騰擲乃渡,馬或盡底或不盡底,香象於一切時無不盡底」等。

如是[32]三乘衆生,俱濟緣起之津,同鑑四諦之的,絶僞即真,同升無爲。然其[33]所乘不一者,亦以智力不同故也。

緣起謂十二因緣,津謂渡處,渡已名濟,四諦可知。若緣若諦,隨一法門三人同稟,通教意也。所稟法門無殊,隨其機宜,但成自乘菩提,亦婆沙之意。涅槃略云,十二緣生下智觀者得聲聞道等。見諦之理名曰中的,行相皆多,如婆沙説。絶僞者,斷惑也。即真者,證理也。同升無爲者,明所趣非異。「然其」下,明能趣有殊。後句即論語云 「射不主皮,爲力不同科」。以法對喻,昭然可知。

夫群有雖衆,然其量有涯,正直使令智猶身子,辨若滿願,窮才極慮,莫闚其畔。

群有即萬物也,量謂邊量。緣起事法雖廣多無際,然有名有相,皆屬分限,故云有涯。身子即舍利弗,智慧第一故。滿願即富樓那,辨才第一故。意云:有限俗諦,直令窮滿願之辨才,不能盡談其名;極身子之智慮,不能徧知其狀。故涅槃三十五云:「我往一時在耆闍崛山,與彌勒菩薩共論世諦,舍利弗等五百聲聞於是事中都不識知,何況出世第一義諦?」

況夫虗無之數妙,重玄之域,其道無涯,欲之頓盡邪?

虗無重玄,擬老書爲文,謂涅槃也。有涯之數令智辨之人尚不闚其畔,無涯之真使三乘衆生欲令頓盡,豈能爾邪?譬乎九層之臺不可躐等,萬里青冥頓欲階升,於道未許故。

書不云乎:「爲學者日益,爲道者日損。」爲道者,爲於無爲者也。爲於無爲而日日損,此豈頓得之謂?要損之又損之,以至於無損耳。

例引老書,論主於中間而釋之,以喻漸斷之理。如見前見後之節級,性宗相宗之位次,寄位斷惑,皆此理也。

經喻螢日,智用可知矣。

放光第二云:「舍利弗,譬如螢火虫不作是念言:我光明照閻浮提,普令大明。如是,舍利弗!諸聲聞、辟支佛亦無是念言:我當行六波羅蜜,具足十八法,成阿惟三佛,度脱衆生。舍利弗!譬如日出遍照閻浮提,莫不蒙明者。如是菩薩行六波羅蜜,具足十八法,成阿惟三佛,度不可計一切衆生。」

譏動第十四

九折之七也。譏,諷也,亦詰難之謂。前斷惑、證理、損益等皆動,故論文雖别引經以辯,然意中含有前旨。如下云既以取捨爲心,損益爲體,豈非盡惑、證理之動也?所以譏動者,欲明動而常寂,寂而恒動,無住之行,事理雙修。不爾,奚證無住涅槃之果?

有名曰:經稱法身已上,入無爲境,心不可以智知,形不可以象測,體絶陰入,心智寂滅。而復云進修三位,積德彌廣。

方廣分中共示菩薩入地,心證真如,離分别故智不知,以法爲身故象弗測。至七地中身心無相,如何復進後之三地?焉非其動乎?

夫進修本因於好去尚,積德生起於涉求。好尚則取捨情見,涉求則損益交陳。

初二句推因,謂心有好尚於後位,所以進修其勝分;身有涉求於衆德,所以復出於自分。次二句顯其過患,取後捨前,損障益德,皆分别之動。

既以取捨爲心,損益爲體,而曰 「體絶陰入,心智寂滅」,此文乖致旨殊,而會之一人,

以此四者身心兩現,如何乃云體絶云云?文義既殊,動靜互戾,會屬於儒童一人如何?

無異指南爲北,以曉迷夫也。

南喻動,北喻寂。經中云寂云動,令人服行。既二理相違,如何準的?譬之欲北而反指南。若今謂寂而反示動,何以令迷夫行人曉解邪?南北喻動靜者,南爲朱明故喻動,北爲玄冥故喻寂。

動寂第十五

十演之八也。法身已上行行合真,即相無相,焉有動而不寂,寂而不動邪?今標動靜不云寂動者,以問中但譏其動,意謂動則違寂,不知動時全寂,故云動寂。然稟實教之行者悟理起行,不揀凡夫,況七地乎!演此顯無住之因,方契無住之果矣。

無名曰:經稱聖人無爲而無所不爲。

放光二十四云 「佛言適無所爲故,行般若波羅蜜」等。無爲,寂也。無所不爲,動也。寂不妨動故。

無爲,故雖動而常寂;無所不爲,故雖寂而常動。雖寂而常動,故物莫能一;雖動而常寂,故物莫能二。物莫能二,故逾動逾寂;物莫能一,故逾寂逾動。

初四句相躡,顯動寂無違。次四句顯二法非一非異。後四句躡前,釋成二行雙流。

所以爲即無爲,無爲即爲,動寂雖殊,而莫之可異也。

承前三對之文,一致已明。此但結成前所引經,通答進修之動。既爲即無爲,如何進修三位一句屬動?

道行云:「心亦不有,亦不無。」

即彼經初卷中文。據前問中,身心各説,以進修是取捨之心,積德是涉求之身。今答中,初答進修,引爲不爲之文,意復屬身以運,行由身故。今答積德,而却引心亦不有之文,意以涉求豈非是心?大底行由身運,身由心策,身心相應,互舉皆可。況法身菩薩證心成身,未甞宛異,不惟動寂無殊,亦乃身心一致。

不有者,不若似有心之有;不無者,不若無心之無。

義如下釋。

何者徵?有心則衆庶是也,無心則太虗是也。衆庶止於妄想,太虗絶於靈照。豈可止於妄想,絶於靈照,標其神道,而語聖心者哉?

衆庶謂凡夫。初二句指體,次二句彰過,豈可下正揀。

是以聖心不有,不可謂之無;聖心不無,不可謂之有。

爲斥二見故,言非有非無。豈可聞説非有,却計是無等?謂者,計謂之謂。

不有,故心想都滅;不無,故理無不契。理無不契,故萬德斯弘;心想都滅,故功成非我。

初二句離過,次二句證理。次二句,初由契理,恒沙佛法一一隨理周遍法界。後二句,由心想滅故,功皆無相,無容我證我爲,如何乃云積德起於涉求哉?

所以應化無方,未甞有爲;寂然不動,未甞不爲。經曰:「心無所行,無所不行。」信矣!

答問至此,大理已明,前結後證,文皆可了。所引之經亦義引大品等,如無作品云 「菩薩行般若,不行色,爲行般若;不行受想等,爲行般若」等。自此已下廣會教理,旨不異前。

儒童曰:「昔我於無數劫,以[34]國財身命,施人無數,以妄想心[35],則[36]非爲施也。今以無生心,五華施佛,始名施爾。」又空行菩薩入空解脱門,方言今是行時,非謂證時。

智論第十六云 「我於無量劫中,頭目髓腦以施衆生,令[37]其願滿,乃至慇懃精進求此功德,欲具足五波羅蜜,我是時未有所得。見然燈佛,以五華施佛,布髮泥中,得無生法忍,即時六波羅蜜滿」等。釋曰:七地已前智相未盡故,三輪未或全空,住相行施,非真施也,以不順真故。施既如此,戒等皆然,舉一例諸也。至無相地,智相已亡,無生又證,施無所住,冥然契真。施雖五華之尠,勝前身命之多,蹄涔海量,何敢相望!施華之緣如本行經 。又空行下,放光二十略云菩薩行空、無相、無願三昧等,今正是行五波羅蜜時,非是證時,皆顯動寂無妨。

然則心彌虗,行彌廣,終日行,不乖於無行者也。

謂行行忘相,動而恒寂。

是以賢劫稱無捨之檀,成具美不爲之爲,禪典唱無緣之慈,思益演不知之知。

梵云檀那,此云布施。賢劫經説,一切諸法無有與者,是曰布施。成具經云:「不爲而過爲。」禪經説:「慈心三昧有無緣之慈。」思益經略云:無取捨之知,方爲知矣。

聖旨幽[38]玄,殊文同辨,

文雖四異,旨則一貫而玄通。

豈可以有爲便有爲,無爲便無爲哉?菩薩住盡不盡平等法門,不盡有爲,不住無爲,即其事也。

初二句責其動靜異見,「菩薩」下引經顯理。净名經略云:上方香積世界菩薩欲還本國,向佛求法。佛言有盡無盡解脱法門,汝等當學云云。如菩薩者不盡有爲,不住無爲。彼疏解云:「有爲雖僞,捨之而大業不成;無爲雖實,住之而慧心不明。」即其事者,同前動寂無礙。若有無異見,豈順經義?既云平等,則盡與不盡,其行一也。

而以南北爲喻,殊非領會之唱説。

領謂領納,會謂契會。雲庵云:「南北之方定異,寂動二行常一。將定異喻常一,豈能領會也?」

窮源第十六

九折之八也。窮謂窮討,源謂根源。雲庵云:「由前章已知一乘正行動寂同時,今則行成必證。」未識能證之人與所證之法,誰先誰後?隨一爲源,二俱有過,故今窮之。

有名曰:非衆生無以御控進三乘,非三乘無以成涅槃。然必先有衆生,後有涅槃,

反顯也。意云:由先有衆生,然後控御三乘之因,證涅槃之果。此立理也,「然必」下定先後。

是則涅槃有始。有始必有終。

有始終生滅之過,何故前引經云 「無始無終」?又云 「六趣不能生,力負不能化」?

而經曰 「涅槃無始無終,湛若虗空」,則涅槃先有,

本經二十一云 「涅槃非始非終」等。虗空爲喻,在經多有。

非復學而後成者也。

有不因修成之過。涅槃既先,則性自圓成,非由修學而後成就,何須行三乘之行邪?

通古第十七

十演之九也。通,同也。古,先也。意云:涅槃之體,性出自古,無始無終。今三乘之智本是即理之智,不證則已,證則冥通,何有即理之智證即智之理,尚分今古之異而不通同?故生公云:「若尋其趣,乃是我始會之,非照今有。照不在今,即是莫先爲大。既云大矣,所以稱常。」故下云:理而成聖,聖不異理。演此明證窮自性同自性也。

無名曰:夫至人空洞無象,而萬物無非我心造,

聖人與理冥一,故云無象。「萬物」下,心雖寂然,亦不離諸法,以一切法皆心所起。

會萬物以成己者,其唯聖人乎!

會,證會也。聖人了法即心,前則依性起相,此則會相歸心,所以成聖。楞嚴經云:「一切衆生從無始來,迷己爲物,失於本心,爲物所轉。若能轉物,即同如來。」雲庵云:「昔石頭和尚讀至於此,遂豁然大悟曰:聖人無己,靡所不己。法身無相,誰云自他!圓鑑虗照於其間,萬象體玄而自現。」

何則徵?非理不聖,非聖不理。理而成聖者,聖不異理也。

初二句明心境互成。若不證於萬物性空之理,何以成聖人?若非聖智,亦不見性空之理。此則同前般若論中内外相與而成功。後二句明心境非異。初一句躡前,既證理爲聖,聖智豈異於理邪?此明聖智與理通同,顯無古今先後之異。

故天帝曰:「般若當於何求?」善吉曰:「[39]不可於色中求,亦不可[40]離色中求。」又曰:「見緣起爲見法,見法爲見佛。」

初文即大品散華品文。般若即能證之心,色即所證之境。舉色例諸,萬法皆然。不可於色中求者,由心境非一故;不可離者,由心境非異故。以色即是空,空即如境,如外無智,故言不離。「又曰」下,即涅槃文。緣起即十二因緣也,法即空性,佛即覺智。見緣起性空之理,即爲見佛,如智非異。

斯則物我不異之傚也。

物即境也,即物明如故;我即心也,約聖稱我故。畢竟證會,涅槃非先,三乘非後。

所以至人戢玄機於未兆,藏冥運於即化,總六合以鏡心,一去來以成體。

前引聖教,以明理智冥符,二而不二,以爲定量,方明至人以智契理,亦寂然冥通。戢,止也,亦歛也。玄機,智也。未兆謂智證理時,全用歸體,不存朕兆。清涼大師云:「智體無自,即是證如。」冥,寂也,運,動也,即如智之合稱。化謂萬化。即,就也。意云冥運之體即萬化之有。事顯理隱,義言藏也。清涼大師云:「冥真體於萬化之域。」六合謂俗諦之有。以,用也,謂總恬六合之事,以爲靈鑑之心,未有一法非心也。「一去來」下,去謂過去,即古也。來謂未來,亦義兼現在今也。既混融三世爲體,何古而弗通?前則統六合遍十方,此則該三世通今古。成體者,且約聖智初真俗融,心境會,義言成爾。圭山云:「無去無來,冥通三際。」問:佛用蘇漫多説,論主何以文爲?答:方便善巧,逗華人之機。故封文之流謂言同俗。贊寧嘲其用文,慧達解其孟浪。以子愚瑣,頗求立言之意,如達師不害於文矣。故今定解,但用内義而釋雅言,令知論主文托於彼,義屬於此。

古今通,始終同,窮本極末,莫之與二,浩然太均,乃曰涅槃。

顯前心境冥寂之體也。初句中約終教辨,如大疏云:「心冥至道,混一古今。」約頓教則一念不生,前後際斷,何古何今?依圓教則古今二相即入圓融,尤見通也。次句以始終同故,三乘涅槃初證非始,證極非終。本末即理事,海波一濕故。浩然謂浩浩然廣多無際。太均謂情非情無差,染非染平等,未有一法非涅槃也。

經曰:「不離諸法而得涅槃。」又曰:「諸法無邊故,菩提無邊。」

「又曰」下,放光三十云 「諸法無邊際故,般若波羅蜜亦無邊際」等。引此證理智皆依諸法,即顯心境不異也。二文互影,細尋可知。

以知涅槃之道,存在於[41]妙契。妙契之致,本因乎冥一。

以知者,依經求理,理自昭著,貴於妙合。妙合之旨,因乎忘智内冥,二而不二,一亦遣矣。此文亦通包前義,智會之時通於古也。

然則物不異我,我不異物。物我玄會,歸乎無極。

如智玄寂,寄言無極,非别有處如智歸矣。

進之弗先,退之弗後,豈容終始於其間哉?

進退約人,先後通約人法。三乘進而證之,非先也,以無前際故;迷夫退而未證,非後也,以無後際故。

天女曰:「耆年解脱,亦何如[42]久?」

淨名經 説:「舍利弗問天女:止此室其已久如?曰:如耆年解脱。舍利弗言:止此久也。天女云云。」解云:耆年謂身子。耆宿身子所證解脱,豈屬久近之時,故云爾也。

考得第十八

九折之九也。考,稽也,承前不離諸法而得涅槃,因之考稽。盡陰存陰,違教違理,當何得乎?所以最後辨此者,謂從前決擇悟修先後,義意已周,究竟證入最居於後,故今考也。

有名曰:經云:「衆生之性體,極於五陰之内。」又云:「得涅槃者,五陰都盡,譬猶燈滅。」

本經二十九云:「離五陰已,無别衆生。」「又云」下,初二句示衆生之體,五陰即體故。次二句示證相,法喻可知。

然則衆生之性,頓盡於五陰之内;涅槃之道,獨建於三有之外。邈遠然殊别域,非復衆生得涅槃也。

順經而違理也。以能得者,五陰已盡於有内;所得者,涅槃獨立於有外。若云得者,有二違理:一盡陰誰得?二内外懸絶。

果若有得,則衆生之性不止唯於五陰;必若止於五陰,則五陰不都盡。五陰若都盡,誰復得涅槃邪?

存陰順理而却違經。若定許得,餘有二義:一應五陰之外更有衆生之性。五陰令盡,陰外之性令得,故今論云:「果若有得云云。」二恐違以前經云極於五陰,豈許陰外更有生性邪?若此應合五陰不都斷盡,或盡麤存細,或滅色存心爲能得者。必若都盡,誰是能得邪?故論云:「必若止於五陰云云。」此理已通,亦違前經云五陰都盡。據此存盡皆違,不可不考。此意明三乘之教斷盡生死,轉得涅槃,不知二際無二,故假此問答,令悟即妄而真。

玄得第十九

十演之十也。前演證窮,此演得妙。不存得相而得曰玄。

無名曰:夫真由離起顯,僞因著生。著故有得,離故無名。

忘得曰離,涅槃從此而顯。有得曰著,名相從此而生。無名者,猶云無得,對前避文。亦可由離故,得無名之理。

是以則法真者同真,法僞者同僞。

法真離得,智亦真矣。依僞生著,心念妄矣。

子以有得爲得,故求得於有得耳。吾以無得爲得,故得在於無得也。

有得者法僞,得亦無得。無得者則真,無得而得也。心經云:「以無所得故,而得菩提。」

且談論之作,必先定其本,既論涅槃,不可離涅槃而語涅槃。若即就涅槃以興言,誰獨非涅槃而欲得之邪?

言隨法起,談真以真爲本,説俗以俗爲根。既談涅槃之體,正當如體而言。涅槃之體彌綸法界,未有一法而非涅槃。若此則本來即是,更何論得?起信論云:「一切諸法畢竟平等,即真即如云云。」

何者徵?夫涅槃之道,妙盡常數,融和冶銷二儀,滌蕩萬有,均天人,同一異,内視不己見,返聽不我聞,未甞有得,未甞無得。

初一句標體,次七句辨相,後二句雙絶。常數者,即三世有爲事相等。此總示也,下别列。二儀即天地。萬有者,即緣生萬物。融冶故所以均天人,滌蕩故所以[43]同一異,顯自性涅槃無差别之相。「内視」下二句約見聞以辨。眼不循色曰内視。色之性空,空無對觸,故云不己見。耳不循聲曰返聽。聲之性空,空故亡音,故云不我聞。己我皆屬涅槃,知非身外故云己我。「未甞」下,可知。

經曰:「涅槃非衆生,亦不異衆生。」維摩詰言:「若彌勒得滅度者,一切衆生亦當滅度。所以者何?一切衆生本性常滅,不復更滅。」

本經二十二云:「如來非衆生,非非衆生,以如來即涅槃故。」可義引也。二十九云 「衆生佛性不一不二」等。次引淨名,即初卷菩薩品,文亦少别,彼云 「諸佛知一切衆生畢竟寂滅,即涅槃相」等。

此名滅度,在於無滅者也。

生死空華,本來不起,則已滅也。四流陽,當相元空,則已度也。

然則衆生非衆生,誰爲得之者?涅槃非涅槃,誰爲可得者?

然則者,因前而起。衆生本滅度,於滅度中能所總非,何爲得相哉!

故放光云:「菩提從有得邪?答曰:不也。從無得邪?答曰:不也。從有無得邪?答曰:不也。離有無得邪?答曰:不也。然則都無所得也?答曰:不也。是義云何?答曰:無所得故爲得,是故得無所得也。」

此以義合集放光上下之文,而成此理,非正文也。大品亦同,三慧品云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若菩薩修般若波羅蜜,得薩婆若不?佛言:不。不修般若得薩婆若不?佛言:不。修不修得薩婆若不?佛言:不。非修非不修得薩婆若不?佛言:不」等。放光二十四略云 「須菩提言:世尊,不住最第一要義,成阿惟三佛不?佛言:不」,乃至云 「將無世尊不逮正覺邪?佛言:不也」等。「答曰」已下,放光等經皆是此義。而前四有得,第五無得,皆不許無得而得,始爲玄爾。

無所得謂之得者,誰獨不然邪?

無得而得,正由冥通。冥通之道,體遍一切,故楞伽經云:「以知衆生本來而入涅槃。」誰獨不得,此則本來得矣。而前云捨陰存陰,謂内謂外,如是分别,非爲正問。

然則玄道在於絶域,故不得以得之。妙智存乎物外,故不知以知之。大象隱於無形,故不見以見之。大音匿於希聲,故不聞以聞之。

此有四對,皆上句示體,下句辨得。初二對約心境。玄道,境也。絶域,事之外也。妙智,心也。皆非俗故,故云物外。下二句可了,但約境言得,約心言知。後二對約相名以[44]辨。大象非相,不存相以見,然後真見,存相則不見也。大音非聲,不循聲以聞,然後普聞,循聲則不聞也。是故離朱外馳而不得,只爲無形;觀音返聞而圓通,良由即性。願諸達士,勿循形聲。

故能囊括終古,導開引達示悟群方類,亭毒蒼生,疎遠而不漏。汪哉洋哉!何莫由之哉!

顯涅槃之用也,即出現大用無涯,通前兩科,如是次第者,深有所以。謂初示所得之體,次示證得之門。既非得而得,從得起用,開示衆生,故最後示業用之大。至哉斯論!三語皆善。記録登爲四聖,今古號爲四絶,歷世名德寳而玩之,良有以也。囊括,小變易文,彼曰括囊無咎,謂括結其囊口也,今取包含之義。終古,久也,謂涅槃之體既遍既圓,稱體之用亦彌綸包羅。亭毒,養育也。「疎而」下,謂妙用無形,義如疎遠,然應機之道未甞遺漏。文借老書,彼云:「天網恢恢,疎而不漏。」汪、洋,歎用廣大。

故梵志曰:「吾聞佛道,厥其義弘大深,汪洋無涯,靡無不成就,靡不度生。」

即八師經梵志闍旬歎佛之言,正取化生之用爲證。

然則三乘之路開,真僞之途辨,賢聖之道存,無名之致顯矣。

九折之義皆三乘也,十演之談皆一乘也。以一乘之實,開三是權,令捨小入大,引權歸實,正同法華 「開方便門,示真實相」。無名爲真,有名爲僞。「賢聖」下,準表中諸家談義諦廓然無聖,今論聖人證體起用,賢哲倣之。儒童證涅而進修,空行入空而起行,豈曰無邪?故云存。本演無名以作論,故十演之文以釋有名之執。執既喪亡,本致自顯。分文結會,恐入局見。

肇論新疏卷下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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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混」,底本作 「涅」,据大正藏本改。

[2].「統」,底本作 「説」,據大正藏本改。

[3].「下」,底本作 「生」,據大正藏本改。

[4].「但」,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作 「肇」。

[5].「侯」,底本作 「候」,據大正藏本改。

[6].「恐」,底本作 「忍」,據大正藏本改。

[7].「譬」,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作 「喻」。

[8].「乖殊」,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無。

[9].「象」,底本作 「彖」,據大正藏本改。

[10].「謂」,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無。

[11].「桓」,底本作 「恒」,據大正藏本改。

[12].「御」,底本作 「遇」,據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改。

[13].「同」,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作 「洞」。

[14].同」,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作 「洞」。

[15].「梏」,底本作 「桔」,據大正藏本改。

[16].「天」,大正藏本作 「夫」。

[17].「緇」,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作 「玄」。

[18].「象」,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作 「寫」。

[19].「獨」,大正藏本作 「徒」。

[20].「競」,大正藏本作 「竟」。

[21].「計初叙計」,大正藏本爲夾註。

[22].底本 「動」後有 「□」,據大正藏本改。

[23].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此後有 「數緣盡者,即涅槃也」。

[24].「下正難」,大正藏本作 「正難下」。

[25].「生」,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作 「人」。

[26].「二」,大正藏本作 「一」。

[27].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多 「以」。

[28].大正藏本,有夾注 「差」。

[29].「不」,大正藏本爲夾註。

[30].「心異」,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作 「異心」。

[31].「使」,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作 「是」。

[32].「如是」,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無。

[33].「其」,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作 「則」。

[34].「以」,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無。

[35].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 「心」後有 「施」。

[36].「則」,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無。

[37].「令」,大正藏本作 「合」。

[38].「幽」,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作 「虗」。

[39].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有 「般若」。

[40].「可」,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無。

[41].「於」,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作 「乎」。

[42].「何如」,底本、大正藏本作 「如何」,據肇論校釋 (中華書局)本改。

[43].「以」,底本作 「似」,據大正藏本改。

[44].「以」,底本作 「名」,據大正藏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