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孔德分人类进化为三级:由神学,而玄学,而科学;认现代为科学时代,于是有实证哲学的建设。未几,美国詹姆斯亦有实用哲学的标榜。这两派哲学,都把玄学上的问题,存而不论;把哲学作为现代科学的综合;并非再进一步,把科学所不能解决的问题,设法解决它。然而科学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如精神与物质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绝对的真理有没有?是人人所切望有一个答案的,于是不得已而由一部分的科学家来答覆它:就说精神是物质的作用,而宇宙不外乎物质;绝对的真理是有的,就是唯物论。这种说法,现代科学家与非科学家附和它的很多。而吾国科学家中,有不以为然而别寻出路的,就是王小徐先生。

小徐先生有数学的天才;二十岁左右,即有关于数学的著作,为前辈所推许。数学,一方面是科学的工具,一方面,又是玄学的导线;所以希腊的毕泰哥拉斯,法国的笛卡儿,德国的莱布尼兹,荷兰的斯宾挪莎,都是以数学家兼哲学家的。小徐先生以数学家治科学,尤长于电机工程,承认科学之所长,而又看破他能力的限度。以数学家治逻辑,认西洋之逻辑,仅能应用于科学,而哲学上非采用印度之因明不可。以数学家治玄学,认为佛法中相宗的理论,非特与科学不相冲突,而可以相成。既已认科学与佛法不相冲突,则科学家如有不能解答的问题,而可用佛法解答的,何妨利用佛法?此小徐先生所以有佛法与科学一书。

佛法与科学,对于一部分科学家‘物理外无心理’,‘物质绝对’等迷信,均根据科学,疏通证明。‘以子之矛刺子之盾’苟为真正科学家,应无不赞同。惟提倡佛法的理由,则以唯识论为基础,而以修观为方法,乃与现代柏格森的哲学相类似。柏氏假定宇宙本体为一种生命原动力,近于佛法上的阿赖耶识;以生命为‘绵延’为真的时间,因名之为‘生命流’,近于阿赖耶的‘相续不绝,喻如水流。’其认识法不恃理智而恃直观,近于佛法中之重现量;又闻柏氏亦用静坐观照法,尤近于佛法的修观了。

然佛法的不易为科学家所信仰,乃正与柏氏的玄学相等;其最要关键,即在超感觉的意识,尚未能积极证明。佛法的宣传,随顺众生根器,本无定法;欲为科学家说法,应用科学方法作积极的证明。

佛法的目的,在‘脱轮回苦而得涅槃乐’。苟能证明轮回为可信,则解脱轮回的需要,自然起信。今欲以科学证明轮回,照我所见到的,有下列各点:

一、通灵术的证明。此为现代灵学家的工作,但结果尚未圆满。

二、借尸还魂的证明。此为笔记上常有的事,然真伪甚不易判定。若于此等事发见之初,即经科学家详密考证,认为确有其事,则所谓超物质的精神,得一强证。忆十二三年前,山东有一农人,暑中猝死,不久复生,简直别为一人。对于妻子,若不相识;语言互不相解,索笔砚,自书姓名籍贯,为朝鲜某地崔某,并详其家世颇悉。乃一有田产而曾读书的人,非复如本人的赤贫而不识字的了。蔡君儒楷时为山东省长,曾令此人到省署试验,试令担水,几不能举步;然其先是能任劳作的,今已转为文弱书生了。又山东水道素多伏流,此人新有探流的技能,循其所指,掘即得泉;据说,朝鲜人习此者颇多;然本人则素无此技的。如此事果确,则是官体上后天习得的能力,也可附随于灵魂的移转而获得,岂非值得研究的事。可惜崔君的事,已成过去,但现在报纸上亦偶有借尸还魂的记载,若于发见的机会,为科学的探讨,不轻放过;积少成多,便可为有力的证据。

三、前生记忆的证明。记忆前生,在佛典上有多数叙述,现已无从检验。中国笔记小说中所记,亦复甚多;即小徐先生所记的苏州小孩,不习文字而能读历书,念招牌,识扇子上的字,一周岁左右,能看时报,就是一例。其他传闻所得,或重认旧居、或追寻墓地,尤与普通的早慧不同,而确为记忆的一种。苟其事果确,则灵魂的能经甲体而流入乙体,殆无可疑。若遇此等事实,而以科学方法探核之,也可为有力证据的一种。

至于六种神通,则其事尚在科学与玄学交错的限际。例如爱克司光的透照,无线电的播音,催眠术的疗病,在未曾普及以前,涉学稍浅的,何尝不斥为妄谈?亦惟于事实发现时,严密检验,始可断定有无。

其他若佛法各书,真伪的甄别,先后的考订,译文与原书的对勘,法语与寓言的疏证,均用最新的科学方法整理一番,也足以减少学者的怀疑,而引起其信仰。

以上所举,皆为介绍佛法于科学所需要的工作,小徐先生既以科学家的资格,为佛法与枓学一篇,以开其端绪,尤望积极提倡,促成种种科学的工作,以完成自度度人的弘愿,这是一个信仰小徐先生所要求的!

中华民国二十一年一月十五日蔡元培 

[附注]校者按蔡先生序中所引借尸还魂的例子,以事过多年,只凭记忆,故于姓氏地点稍有错会处。我查得民国五年二月间的神州日报,对此有详细的记载,曾以告著者王先生。先生因现任江西高等法院梅撷云(光羲)院长深悉此中原委,为郑重起见,未愿遽信报章,嘱为转询。旋得梅先生八月十六日覆函,谓当时曾有信致上海狄楚青君,详及此事等语。现访得原信,先行刊布如后,以资证明:

山东省临尹龚积柄,因公来省,谈及一借尸还魂之事,玆以奉闻。山东聊城县人崔姓者,其家中曾有被盗之事;县官乃派委员前往崔姓家中,查看彼家之被盗情形。其时该家主有病不能出见官长,乃由伊子出见。委员遂问彼家如何被盗?乃彼开口答话时,语音不似本地之人。该委员问其何以口操如此之音?时有旁人在旁答曰,此即所谓借尸还魂之人是也。委员闻此,乃详加询间,则是如此云云之事也。(详在龚道尹笔记中,故不赘。)后此委员晋谒龚道尹,谈及此事。龚道尹者,乃佛教中人也,遂嘱此委员将此人带至彼道署之中,详谈一切云云。此次龚道尹来省,曾向各机关(将军巡按等处是也)言及。各机关颇欲一见此人,以资研究。数日之前,龚道尹果将此人送到济南。弟乃为之接待一切。弟曾见此人数次。此人与寻常乡人无异,毫无疾病。其说话,不但不似山东口音,且亦不似各省口音,颇有似乎福建人学说官话之意,又颇似日本人之学说中国语也。彼见弟时,亦知作揖拱手,然皆不甚熟惯;据谓是还魂后,(伊还魂已年余,特由乡间传至官场,今始得知耳。)在山东所学得者,伊并谓彼之本处不行此礼也。问其前身之籍贯?称是瑶州府山洋县人。问其何省何国?则伊亦不自知,据云,自少以来,未尝远行,只知自己本村名为刘家大坑,及其四邻之村名耳。问称官长为何?则曰称为上司。称皇帝为何?则曰称为人王。问有无年号?则曰公伙二十年。问如何纳税?则曰每年只纳米与红糖与官而已,其他无税也。问伊处有无外国人?则曰并未见过。问伊如何来此?则云当时被棉被热气逼极。(盖其时,彼家中人用棉被盖住伊身,又两头亦均压著,使伊不得动转,遂乃逼死耳。昏昏闷睡后,耳闻中有呼喊之声,开目视时,则已来此矣云云。彼处死时至此处生时,约五六点钟也。)弟细察其人,实非精神病者;且此事之发现,又非伊家自己报官者;且许久以来,均未尝藉此招摇敛钱,则其非有意作伪可知。惟伊本人不能自知其国籍;又无其他之知识;又彼所操之土音,此间复无人能知,殊为可憾耳。今将此人(乃是山东人崔天选肉体之照片,非瑶州府山洋县人刘建中之照片也。)之照片一张,及龚道尹笔记数张,奉呈大鉴。不知兄能使彼之家族来与彼通信否?兄或将此事登报,(登报后乞示知)作为一件广告,访问世间有人能知瑶州府山洋县否?若能查出此地名,则易通信矣。(龚道尹笔记中称彼为安南人者,盖就其所说之风土人情而断定耳。)

信中所说龚道尹的笔记,现因本书著者王先生抱恙,一时未得其同意,暂缓发表。读者诸君倘欲得一睹为快,请购阅医学书局出版的佛学撮要,见第二章十五页,叙述至为详尽。书局在上海梅白格路宏昌里一二一号。廿一年九月二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