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
七‧一二二 有義:彼天常無六識。
【疏翼】
第一解無想天中,第叁诤一期有心無心並出報體辨性。有叁師義,中分爲叁︰第一師說中,又分有二︰一、標宗,二、引證。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
自下第叁、一期有心無心,叁解,此第一師。
一期生死,俱無六識,故言「常無」,非少有故。「常」者,一切時義。
【疏翼】
安慧《唯識叁十論》卷二雲︰
此中無想天者,謂生無想諸天有情中,諸心、心所滅爲體。
【論文】
七‧一二叁 聖教說彼,無轉識故。
【疏翼】
第一師說無六識中,第二引證。又分爲二︰一、引《對法》等,二、引《瑜伽》。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
「聖教說彼無轉識故」者,即《對法》[1]、《顯揚》[2]、《五蘊》[3],皆言無想無心。此中亦說第六意識,生無想天竟不起故。雖不定言一期皆無心,然總說生彼無第六識心,故生死無心也。若不爾者,論應分別初後有心,中間無心也。
【疏翼】
安慧《大乘五蘊廣釋》卷叁雲︰
言「雲何無想天?謂無想所得之果。生彼天已,所有不恒行心、心所滅爲性」中,彼天者,即所謂廣果,即第四靜慮中第叁異處。于彼諸天之上,猶如宮殿有彼無想諸天有情依處,是能生彼無想等至之異熟果。言「所有不恒行心、心法滅爲性」者,今專取彼以爲自體。謂能生彼不恒現行心、心所法,于自所依中,能損減自類心、心所法種子,令其微薄、極微薄,乃至最後最極微薄故,從自所依已損減種子故,無有力能現起余心。是故爾時諸不恒行心、心所法,于此所依不複生起。于此損減種子位,約其所依假立無想。若如是者,即唯說其所依時位,由此分位能滅故,名之爲滅。
【論文】
七‧一二四 說彼唯有有色支故,又說彼爲無心地故。
【疏翼】
第二引證中,第二引《瑜伽》。﹝引卷十、卷十叁爲證,並會卷五十九、卷五十六文。﹞
【述記‧卷四十】
《瑜伽》第十說言︰問︰于一切生處及叁摩缽底[4]中,皆有一切支現行可得耶?答︰不可得。謂無想天[5],及滅盡定、無想定中,唯[6]有色支可得,非無色支;[7]生無色界,無色支可得,非有色支。此依六識,故知彼處一期無心[8]。
《瑜伽》第十叁卷說六種正[9]名「無心地」︰謂二無心定及無想天[10]、睡眠、悶絕、無余涅槃。既以此天例同二定,明非有心;非有心時,名二定故。以此爲例,明亦無故。
此師解五十九[11]雲:「異生」以「纏」[12]潤生者,據多分說,非謂一切。如見谛[13],以隨眠潤;初、二果者,以現行潤。此亦如彼,不應征诘。
又解五十六[14]雲:後想等[15]生,便從彼沒等者[16],即說死後中有初心想正生時,名「想生已」。即後想生時是死已,便從彼天沒,故非未沒時。
言爲「後[17]」故。異生潤生,有唯種子[18],如此外道[19]命終時等。
【疏翼】
以上第叁诤一期有心無心並出報體辨性中,第一師說訖。
【論文】
七‧一二五 有義:彼天將命終位,要起轉識,然後命終,彼必起下潤生愛故。
【疏翼】
第叁诤一期有心無心並出報體辨性中,第二師說。于中分叁︰一、標宗,二、引證,叁、會違。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
下、第二師。初生無心,同前師說。
「將命終位,要起轉識」,方始「命終」。所以者何?五十九說:「異生」以「纏及隨眠」潤生故;故《對法》第五說:諸異生九種潤生心[20],必起現愛故[21]。
【論文】
七‧一二六 《瑜伽論》說:後想生已,是諸有情,從彼沒故。
【疏翼】
第二師說中,第二引證。
【述記‧卷四十】
《瑜伽》五十六說:彼謂「後想生已」,是諸有情從彼天沒,故知末後必定起心。起心之時,名想正生;至中有位,名爲生已;生已之時,「便從彼沒」。
五十九說雲:異生以現行種子潤,故必起心。「便從彼沒」者,其想生已,方「從彼沒」,是此意也。非入中有,方始起心,中有有心,何勞彼說?
【論文】
七‧一二七 然說彼無轉識等者,依長時說,非謂全無。
【疏翼】
第二師說中,第叁會違。
【述記‧卷四十】
下、會論文。
《對法》等[22]說「不恒行心及[23]心所滅」者,非謂末後位。謂彼但依中間長[24]時說,非謂一期全無六識。
此即兼解[25]唯有有色支訖,非謂末後無愛支故。雖與無心定爲喻[26],然長時相似,故得爲喻。
【疏翼】
以上第叁诤一期有心無心並出報體辨性中,第二師說訖。
【論文】
七‧一二八 有義:生時亦有轉識,彼中有必起潤生煩惱故。
【疏翼】
第叁诤一期有心無心並出報體辨性中,第叁師說。于中有五︰一、標宗及因,二、以本有爲喻,叁、引證,四、舉難,五、辨報體並顯性。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
第叁師說。
末後有心[27],同前第二,所解違論[28],亦如彼說。唯初生有心,與前師[29]別。此言初「生亦有識[30]」故,「亦」死[31]時也。
然上座部[32]等說:生[33]彼中有亦無有心[34],恐此前師亦作此計,故說中有末後有心。
大乘「中有」,生支攝,故彼中有末心,必起潤生煩惱,故無想天亦有心也。彼之中有,彼處攝故。第五《對法》等說:中有末心亦唯染[35]故。
【論文】
七‧一二九 如余本有,初必有轉識故。
【疏翼】
第叁師說中,第二以本有爲喻。
【述記‧卷四十】
若诤本[36]有有心者,今爲量雲。
此意說言︰彼天本有初位,必有轉識起。天中本有之初位故。如余天趣本有初位。
法爾受生,必初有六識,此非生有,謂在本有初位[37]。然非即次生有後第二念時,本有之第一念心也。謂一期本有生叁分分之,第一位名初位。不爾,卵生等本有初念,非必有意識故。《攝論‧無性》第叁亦說初生有心[38],勢與此同。
【論文】
七‧一叁○ 《瑜伽論》說:若生于彼,唯入不起,其想若生,從彼沒故。
【疏翼】
第叁師說中,第叁引證。
【述記‧卷四十】
第十二卷[39]解「無想定」中說︰若生于彼,唯入不起,即證初生有心。其想若生,從彼沒故,即證將死有心[40]。
【論文】
七‧一叁一 彼本有初,若無轉識,如何名入?先有後無,乃名入故。
【疏翼】
第叁師說中,第四舉難。
【述記‧卷四十】
既舉論文,次舉難曰︰彼天「本有初,若無轉識,如何名入」?要「先有後無,乃名入故」。非先未有心,可言入無心;先已入訖,何假言「入」?又非中有末,可[41]起報心[42],報心滅時,名入無心,諸論皆說彼中有必起愛潤生心故[43]。
【論文】
七‧一叁二 〈決擇分〉言:所有生得心、心所滅,名無想故。
【疏翼】
第叁師說中,第五辨報體並顯性。中分爲二︰一、辨報體,二、顯性。初中又二︰一、引教,二、顯義。此即初中初文。
【述記‧卷四十】
此中辨報體,並顯性。
五十叁卷解「無想滅」雲:由此因緣[44],所有生得心等[45]滅等。
【論文】
七‧一叁叁 此言意顯:彼本有初,有異熟生轉識暫起;宿因緣力,後不複生;由斯,引起異熟無記分位差別,說名無想。
【疏翼】
第一辨報體中,第二顯義。
【述記‧卷四十】
此、顯彼天「本有初」位,有六轉識報心「暫起」;宿習無心定「因緣力」故,「後不複生」心。由此,生得第六報心滅故,引起異熟無記無心分位之時,名彼無心報。依止本識,此轉識滅分位差別,說名無想,如前第一卷[46]。
雖有二解,今准此文,唯于第六心滅上,立無想。
【疏翼】
以上第五辨報體並顯性中,第一辨報體訖。
【論文】
七‧一叁四 如善引生二定,名善。
【疏翼】
第五辨報體並顯性中,第二顯性。于中分二︰一、以喻成性,二、正難初師。此即初文。
【述記‧卷四十】
此、以喻成。
如二定前,善心引生種子,名二定,二定名善。隨能引心故。此亦隨生得無記心滅,故彼果名無記。
【論文】
七‧一叁五 不爾,轉識一切不行,如何可言「唯生得滅」?故彼初位,轉識暫起。
【疏翼】
第二顯性中,第二正難初師。
【述記‧卷四十】
彼處,轉識叁性不行。若初生時,即已一切異熟生轉識亦[47]不行,如何可言唯生得滅?設非唯無記,叁性心生,便名生得者,此即仍是初生有心故。
《對法》第四雲︰生得無記[48]。謂無想報,故唯無記。彼本有「初位,轉識暫起」[49]。
「暫起」者,四識[50]中起何識?
此但言「轉識」,不別出故。
有說亦起眼、耳等識。
此亦不爾。有何因緣須起也[51]?應唯起身識及第六識,受彼果故,暫生即滅,何假起眼等識見色、聞聲等?義雖知爾,起將爲勝,如薩婆多亦許多時故[52]。此雖許有心,即顯報體及無記性。
【疏翼】
以上第一解無想天中,第叁诤一期有心無心並辨報體並顯性訖。
【論文】
七‧一叁六 彼天唯在第四靜慮,下想粗動難可斷故,上無無想異熟處故。
【疏翼】
第一解無想天中,第四顯處所。
【述記‧卷四十】
自下第四、處所系地。
此受無想報[53]處,第四靜慮。此、總言也。
即彼凡夫第叁天處[54]。下諸天處,其想粗動,難可滅故,有變異受,未可盡故;第四靜慮下二天[55]亦然。非是凡夫下中熏習有色身處,可受殊勝無心果故,下非殊勝,故不可生。
不于五淨居無色生者,上無受、無想異熟處故。謂五淨居[56],唯聖者居,非外道所生[57],彼不知故。無色、無身、無似彼涅槃之樂受色身果處故[58]。
【論文】
七‧一叁七 即能引發無想定思,能感彼天異熟果故。
【疏翼】
第一解無想天中,第五顯彼因。
【述記‧卷四十】
自下第五、出此報因。如前第一卷解[59]。
然今即是定前能引無想定思,能招彼果[60],即顯一思感總、別報,同五十六說[61]。
又解︰即是能引定思至無心位爲定之時,招彼第六別報異熟,前明利思能感總報。有心、無心二因,二[62]果別故[63]。
又解︰此說「微微心」招別報,若前微心明了[64],故招總極[65]。前說[66]即許一思招二報[67],亦得有心、無心報。一業[68]尚得色、非色報,理不遮故。
後解二業各別︰欲顯定因感此[69]別報,前明利思,感于總報。此會[70]「唯有[71]有色支」言。
此據六識中間多時不行,非謂八識。設雲一期,此同小乘。彼命終[72]已,當生何處?
大乘無文。《俱舍論》雲︰若[73]從彼沒,必生欲界,先修定行勢力盡故,不得生彼自處及下叁禅──不造下叁定因,及前勢力無故[74],于彼不能更修定故,故不生上地。如箭射空,力盡便墮。非彼有情[75],必有欲界順後受業。如生北洲者[76],生天後受[77]業等[78]。
此義意言︰由前在此修定之時,定前必作欲界善業,或謗釋種涅槃,故必生欲界也[79]。
今此不同。彼唯生報,可作是言。此通後報,如何必有欲界,順後受業?故知生彼[80]既通,生後不定。明命終已,生下叁定及下欲界,皆無有失。但不生上,未曾修故,生彼定中下叁天[81],亦無失也。
【疏翼】
以上第二別五位中,第一解無想天訖。
《略纂》卷二十七雲︰
然無想﹝天﹞是別報。于第八識上,有防心不起功能,是別報體﹝《俱舍論》卷五雲「若生無想有情天中,有法能令心、心所滅,名爲無想。是實物有,能遮未來心、心所法,令暫不起,如堰江河」。本論卷一末亦雲「又遮礙心,何須實法?如堤塘等,假亦能遮」﹞,即是無想定思體,感總報。于上有防心功能,感別報。
問曰︰第八現行心、心法,如何名厭心功能,感無想別報?又定位心、心所不行上建立,何故即一思上,通感總別報耶?又無心業如何感有心第八識報?
今解︰不然。若定前思爲總報業,感第八總報。若厭心種子功能是別報業,感第六意識,生得心、心法滅,及色蘊等別報。若前加行不厭心時,生得報異熟,舍受可生。由前加行厭心故,今生得報心不生,于此種子防心不起功能,建立無想。即別報業感別報法體。不離有心、無心二﹝因、二果﹞說。如《對法》抄﹝卷九﹞引文證等﹝如雲「二、對因辨果者︰彼一雲無想定所感,二雲入無想定能引定思,感彼異熟果故」。唯識第七(《述記》卷四十第叁解)雲「其定前(微心)明利現行者增上思,能感第八識果,入定(微微心)之思,感此異熟。二報既殊,因亦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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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對法》卷二:
無想異熟者,謂已生無想有情天,于不恒行心、心所滅,假立無想異熟。
安慧《唯識叁十論》同。
[2] 《顯揚》卷一雲:
無想天者,謂先于此間得無想定,由此後生無想有情天處,不恒現行諸心、心法滅性。
[3] 如《廣五蘊論》雲︰
雲何無想天?謂無想定所得之﹝異熟﹞果。生彼天已,所有不恒行心、心所法滅爲性。
以上﹝《對法》、《顯揚》、《廣五蘊論》﹞叁論,無想異熟均屬不相應
行法攝。
[4] 「叁摩缽底」,梵文爲「samapatti」;藏文爲「sboms par ”jug pa/」。
[5] 原有「中」字。
[6] 原無「唯」字。
[7] 原有「若」字。
[8] 以上引「唯有有色支」文爲證。
[9] 「正」字,《金藏》有,余無。
[10] 原作「無想生位」;藏文作「”du wes med pa/」。
[11] 謂此師會違,以解《瑜伽》卷五十九中,「七種結生相續」中第一。
[12] 原作「纏及隨眠」。
[13] 《瑜伽》卷五十九原作:
二、唯隨眠結生相續,謂見聖迹﹝藏文作「gźi mthov ba/」﹞。
[14] 會違以解《瑜伽》卷五十六文。
[15] 「等」字,原無。
[16] 《瑜伽》卷五十六原文作:
依已生無想有情天中,名滅分位,建立無想。此亦叁種:自性者,無覆無記;補特伽羅者,唯異生性,彼非諸聖者;起者,謂能引發無想定思,能感彼異熟果,後想生已,是諸有情便從彼沒。
[17] 《金藏》作「後」,余作「便」。
[18] 即隨眠。
[19] 從無想定。
[20] 即結生相續心。
[21] 《對法》卷五原文爲:
相續力者,有九種命終心﹝藏文作「gsar du ”chi ba”i sems/」﹞,與自體愛﹝藏文作「lus la sred pa/」﹞相應,于叁界中,各令欲、色、無色界生相續。謂從欲界沒,還生欲界者,即以欲界自體愛相應命終心,結生相續;若生色、無色界者,即以色、無色界自體愛相應命終心,結生相續﹝以上爲叁種潤生心﹞。如是,從色無色界沒,若即生彼,若生余﹝二﹞處,有六種心﹝二界各叁﹞;如其所應,盡當知。
又此自體愛唯是俱生,不了所緣境﹝藏文作「dmigs pa la mi spyod pa/」;即「不行所緣境」﹞,有覆無記性攝。不能﹝藏文作「不能」,漢譯作「而能」,今改﹞分別我自體,﹝俱﹞生差別境界﹝《雜集論述記》卷十五雲「潤生有二位︰一、明了叁性位:容起一切煩惱。(二、)若明了有覆位,唯起于愛」﹞由此勢力﹝藏文作「de”i dbav gis/」﹞,諸異生輩,令無間中有相續。未離欲聖者,亦爾,臨命終時乃至未至不明了想位,其中能起此愛現行。然能了別﹝藏文作「de yovs su rtogs nas/」;「能了別彼已」﹞,以對治力之所攝伏﹝藏文作「gben por tshar gcod do/」﹞,已離欲聖者對治力強故,雖未永斷,然此愛不複現行,彼由隨眠勢力,令生相續。
[22] 見《對法》卷二、《顯揚》卷一、《廣五蘊論》。
[23] 「及」字,原無。
[24] 「長」字,《金藏》有,余無。
[25] 即兼會違,解《瑜伽》卷十說。
[26] 如理《義演》謂釋伏難。
[27] 謂命終時起想故。
[28] 謂《對法》卷二等。
[29] 謂前第二師。
[30] 原作「生時亦有轉識」。
[31] 即命終。
[32] 「部」字,《金藏》誤作「都」。
[33] 「生」字,《金藏》有,余無。
[34] 《樞要》卷下雲︰
上座部勘中有無,何得說言中有必起潤生煩惱耶?本計無中有,末計有故。
《異部宗輪論》敘佛滅後第叁百年,從說一切有部所出化地部末宗
異義中雲「亦有中有」,其本宗同義中,則雲「定無中有」。
[35] 因與自體愛相應,故爲染。
[36] 《金藏》作「本」,余作「生」。
[37] 《大毗婆沙論》卷一百九十二初雲︰
如說四有︰謂本有、死有、中有、生有。「有」聲目多義,如前廣說﹝如卷六十初雲「有增、有減,故名爲『有』……複次,若有增減,亦是薩迦耶見事、顛倒事、愛事、隨眠事、貪瞋癡安足處、有垢、有毒、有過、有刺、有濁、墮有、墮苦集谛者;說名爲『有』。聖道雖有增減,而與此一切相違,故不名『有』」﹞。
此中「有」聲,說屬衆同分。有情數五蘊,名「有」。
雲何「本有」?答︰除生分死分諸蘊,中間諸有,此即一期五蘊、四蘊爲性。問︰何故此有說爲「本有」?答︰此是前時所造業生,故名「本有」。問︰若爾,余有亦是本有!皆前時所造業所生故。答︰若是前時所造業生,粗顯、易覺、明了現見者,說名「本有」。余雖前時所造業生,而微隱、難覺、非明了現見,是以不說。
雲何「死有」?答︰死分諸蘊,即命終時五蘊、四蘊爲性。
雲何「中有」?答︰除死分、生分諸蘊,中間諸有,即二有中間,五蘊爲性。
問︰何故此有,說名中有?答︰此于二有中間生,故名「中有」。問︰若爾,余有亦是中有!皆于二有中間生故。答︰若于二有中間生,非趣所攝者,名「中有」,余雖二有中間生,而是趣攝,不名「中有」。
雲何「生有」?答︰生分諸蘊。即結生時,五蘊、四蘊爲性。問︰此四有幾剎那?幾相續?答︰二剎那︰謂死有、生有。二相續,謂余有。問︰此四有幾染汙?幾不染汙?答︰皆通二種。問︰此四有心幾染汙?幾不染汙?答︰生有心唯染,余心染汙、不染汙。
又卷六十中雲︰
意地煩惱令有相續,非五識身。正結生時,定有意識,無五識故。
[38] 《攝論》卷一雲︰
既和合已,依此識于母胎中,有意識轉。
《攝論‧無性釋》解雲︰
「既和合已」者,謂受生已。「依止此識」者,依異熟識。「有意識轉」者,謂與信等貪等﹝藏文兩「等」字無﹞相應﹝藏文作「相應之善不善及」﹞樂、苦受俱,分別意識後後位轉。
[39] 謂《瑜伽》卷十二末。
[40] 《瑜伽》卷十二原文作:
觀想如病、如癰、如箭﹝藏文作「zug rvu/」﹞,入第四靜慮;修厭背﹝藏文作「mi phyogs pa/」﹞想作意,于所生起種種想中,厭背而住,謂無想,寂靜、微妙,于無想中,持心而住。如是漸次離諸所緣,心便寂滅。于此生中,亦入、亦起。若生于彼,唯入不起;其想若生,便從彼沒。
[41] 「末,可」,《金藏》作「未必」。
[42] 中有非趣攝故。
[43] 謂俱生身愛,潤生有心。
[44] 原作「由此因此緣」,因即指無想定;緣即指下品、中品、上品叁
種修。
[45] 「等」字,原作「心所」二字。
[46] 本論卷一末:
無想定前,求無想果,故所熏成,種招彼異熟識,依之,粗動想等不行,于此分位,假立無想。
本論《述記》卷九雲︰
然《瑜伽》五十叁雲:唯約「生得心、心所滅」,立此異熟者,即善等不恒行心,生便即得,非謂異熟生得無記心。或種依本識,是生得無記性,與本識同性,故名生得。此相傳解,違下第七,然不順理。又解︰第六異熟──舍受、生得無記──心滅種子上立。即是依本識,而生得粗動想等滅故,建立此異熟。此師爲正,諸論皆說:初生有心定無覆故,如下第七。
[47] 「一切」等八字,《金藏》有,余無。
[48] 《對法》卷四原作:
生得無記者,謂諸不善、有漏善法異熟。
[49] 《俱舍論》卷五雲︰
今無想定一向是善,此是善故,能招無想有情天中五蘊異熟。
[50] 眼、耳、身及意識。
[51] 「須起也」叁字,《金藏》有,余無。
[52] 《俱舍論》卷五雲︰
無想有情居在何處?居在廣果。謂廣果天中有高勝處,如中間靜慮﹝《光記》卷十九雲「如中間定,梵王于梵輔天中起臺別住」﹞,名無想天。彼爲恒無想,爲亦有想耶?生、死位中,多時有想。言無想者,由彼有情,中間長時想不起故。如契經說︰彼諸有情由想起故,從彼處沒。然彼有情如久睡眠,還起于想。
《大毗婆沙論》卷一百五十四中評家雲︰
如是說者,此事不定。或前多、後少,或前少、後多,隨彼意樂,有差別故。
[53] 「無想報」叁字,《金藏》只作「報」,余本只作「無想」二字。
[54] 《瑜伽》卷四初雲︰
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此叁由軟、中、上品熏修﹝藏文作「spel mar bsgoms pa/」﹞第四靜慮故。無想天,即廣果攝,無別處所。
[55] 無雲天、福生天。
[56] 「居」字,《瑜伽》作「宮」。
[57] 《瑜伽》卷四初續雲︰
複有諸聖住,止不共五淨宮地﹝藏文作「gnas gtsav ma”i sa lva/」﹞:謂無煩、無熱、善現、善見,及色究竟。由軟、中、上、上勝、上極品,雜熏修第四靜慮故。
彼論卷十二有同文。
[58] 《大毗婆沙論》卷一百五十四中雲︰
有說︰求無想者,執無想定爲真道,彼異熟爲涅槃。
本論《述記》卷叁雲︰
即是「微微心」等諸明了心,求無想果以爲涅槃。
[59] 如本論卷一末雲︰
無想定前,求無想果,故所熏成,種招彼異熟識;依之,粗動想等不行,于此分位,假立無想。
[60] 本論《述記》卷叁第一解雲︰
「招彼異熟」,即阿賴耶識。
[61] 如《瑜伽》卷五十六初雲︰
起者,謂能引發無想定思,能感彼異熟果;後想生已,是諸有情,便從彼沒。
[62] 「二」字,泰《抄》牒文、《金藏》有,余無。
[63] 本論《述記》卷叁第二解雲︰
論種子體,是一種子,通招總別。若據其位,前後有殊,有心、無心,二果別故。
[64] 「了」字,《述記》卷九文﹝前前注腳五十八﹞作「了」,余作「利」。
[65] 本論《述記》卷叁第叁解雲︰
「微微心」以前明了,故招總果,「微微心」細,所熏成種,感別果。二種種子各招一果,亦不相違。「微微心」種,轉爲無想定等故。前解﹝即第一解﹞爲勝。
今解︰即是彼地六識中,善染等心不行位,建立此體。如許無心唯依本識,即依本識上,立此無心。無心,實非異熟,親依異熟立,得異熟名。故論﹝卷七﹞雲﹝違﹞不恒行心、心所,﹝想﹞滅﹝爲首﹞,不簡何性心。
[66] 第一說。
[67] 謂總、別二報。
[68] 謂「定前能引無想定思」。
[69] 「此」字,《金藏》有,余無。
[70] 前第一師引《瑜伽》卷十說。
[71] 「有」字下,《金藏》衍「色」字。
[72] 「終」字,《金藏》誤作「何」。
[73] 「若」字,原無。
[74] 《俱舍論光記》卷十九雲︰
或有心無心定因,勢力盡故,不能感果。
[75] 原作「若諸有情,應生彼處」。
[76] 「者」字,原無。
[77] 「受」字,《金藏》有,余無。原文無「後受」二字。
[78] 《俱舍論》卷五原作:
從彼沒已,必生欲界,非余處所。先修定行勢力盡故,于彼不能更修定故。如箭射空,力盡便墮。若諸有情應生彼處,必有欲界順後受業,如應生彼北俱盧洲,應有生天之業。
[79] 《俱舍論光記》卷十九雲︰
將生北洲,業純淨故。將生無想,善惡雜起,故從彼沒,通生五趣。
[80] 「彼」,謂欲界。
[81] 「下叁天」,即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此叁天非「高勝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