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名 | 作者 | 简介 |
|---|---|---|
| 杂阿毗昙心论 | 佚名 | 梵名Sam!yukta^bhidharma -hr!daya-s/a^stra 。凡十一卷。法救(梵Dharmatra^ta )造,僧伽跋摩等译。略称杂心论。又称杂阿毗昙毗婆沙、杂阿毗昙婆沙、杂阿毗昙经、杂阿毗达磨论。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八册。本书乃说一切有部代表圣典之一。为阿毗昙心论之注释书。法胜因慨叹说一切有部之大论(大毗婆沙论,玄奘译,二百卷)浩瀚难解,故摘其要义而成阿毗昙心论二百五十偈。法救则于阿毗昙心论外加序品、择品及三百五十余偈,而成此六百余偈之注释书,用以补正阿毗昙心论。本论之品次,系依四谛之顺位而立。其汉译本有四:第一译系苻秦建元(365~384 )末年,僧伽提婆于洛阳译出,有十六卷或十三卷;第二译系法显及佛陀跋陀罗合译,有十三卷;第三译为刘宋元嘉三年(426),伊业波罗所出,亦有十三卷;第四译即今本,元嘉十一年或十二年于长干寺译出。其中,前三本均已失传。 |
| 五事毗婆沙论 | 佚名 | 二卷,唐玄奘译。尊者法救作。释世友尊者之五事论。五事者色,心,心所,不相应,无为之五法也。分别色品第一。分别心品第二。分别心所法品第三。释尊者世友五事论,文来未尽。 |
| 施设论 | 佚名 | 梵名Prajn~apti -s/a^stra 。凡七卷。译自小乘论部六足论中施设足论之‘因施设门’。前四卷宋代法护译,后三卷宋代惟净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内容论述有关世间业报差别之因。凡十四章。其中卷首标示对法大论中世间施设门第一,即第一章,其文注曰(大二六·五一四上):‘按释论有此门,梵本元阙。’即世间施设门等缺,余十三章为对法大论中因施设门,于诸门中论释轮王之七宝、佛初生之瑞相、有情之因果、三毒之轻重、世间诸法之差别、山海、变化、神通等。 |
| 舍利弗阿毗昙论 | 佚名 | 梵名S/a^riputra^bhidharma -s/a^stra 。凡三十卷。又称舍利弗阿毗昙。姚秦昙摩耶舍、昙摩崛多等合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八册。内容系解释小乘诸法之名义,并加以分类组织。体裁同于六足论中之集异门足论。计分四分三十三品:第一问分十品,第二非问分十一品,第三摄相应分二品,第四绪分十品。其中,第一问分,就十二入、十八界、五阴、四谛、二十二根、七觉、三不善根、三善根、四大、五戒等作问答解释。第二非问分,先略解色界非色界等之一六○事、思业思已业等之二○五事、凡夫人非凡夫人之七十五事、正见正智等之二三四事;其次,再详释十二因缘、四正勤、四神足,又随释所引中阿含经卷二十四、杂阿含经卷三十等之文,复依增上法列举解释身念处乃至十一解脱入之三十八事,及恃生乃至六十二见等四二○事。第三摄相应分,初举苦谛系法非苦谛系法四二三事,次分性门摄事门,又阐释眼识界耳识界等七十二事,而说各法之相应关系。第四绪分,阐释因缘无间缘等十缘、因因无间因等三十三因、因起等六十六名色、见结等十结、身口意等三行、一五八触、圣心非圣心等一三七心、杀生等十不善业道、不杀生等十善业道、五支定五智定等二六三定。 |
| 入阿毗达磨论 | 佚名 | 凡二卷。塞建陀罗造,唐代玄奘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八册。古来阿毗达磨俱舍论之论旨系以五位七十五法为纲目,本论系研究俱舍论必备之入门书。然与俱舍论稍异,俱舍论乃将诸法分为七十五法,本论则加上欣、厌二心所,总成七十七法。 |
| 俱舍论实义疏 | 安慧 | 佛典注疏。印度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十大论师之一安慧撰。译者不详。从译文风格及引文考释,当译于七世纪后。原著卷数不详。敦煌本标题下称梵本有二万八千颂。现存敦煌遗书三号;P.3196,系前五卷之节抄。此件先解释《俱舍论本颂》之归敬序,然后解说《分别界品》(共四十四颂)中的十四颂及二个半颂,《分别根品》(共七十四颂)中的八颂(有数颂仅列颂文,未作解说),最后论述佛教的人寿论。北新1440,首残尾存,约长十余米,是敦煌遗书中少见的大卷子。北图另藏残片一件(尚未编号),恰为北新1440所残缺的首部。两号缀接,丝毫不差。有首尾题,为《阿毗达磨俱舍论实义疏卷第三》。从卷三的篇幅看,梵本二万八千颂释文的说法可信。北新1440尾有题记:“释门法律法严奉写记。”本疏释文主要依据《俱舍论》、《顺正理论》、《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等,基本符合说一切有部的思想。有藏译本,篇幅亦与“二万八千颂”大体相当。另有回鹘文残片存世。历代经录均无著录,历代大藏经亦均未收录,仅在日本《奈良朝现在一切经疏目录》中有记载,证明曾传入日本。后日本《大正藏》第二十九卷根据P.3196录文收入。 |
| 鞞婆沙论 | 佚名 | 凡十四卷。尸陀槃尼撰。苻秦僧伽跋澄译。又称阿毗昙毗婆沙、鞞婆沙阿毗昙论。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八册。鞞婆沙,梵语vibha^s!a^(毗婆沙),意为广说、广释。本书内容系广释说一切有部之法相。说阿毗昙八犍度第一。鞞婆沙三结处第一。三不善根处第二。三有漏处第三。四流处四。四受处第五。四缚处第六。五盖处第七。五结处第八。五下结处第九。五上结处第十。五见处第十一。六身爱处第十二。七使处第十三。九结处第十四。九十八使处第十五(小章竟)。解十门大章。二十二根处第十六。十八界处第十七。十二入处第十八。五阴处第十九。五盛阴处第二十(亦名五取阴,亦名五受阴,唯是有漏)。六界处第二十一。色无色法处第二十二。可见不可见法处第二十三。有对无对处第二十四。有漏无漏处第二十五。有为无为法处第二十六。三世处第二十七。善不善无记处第二十八。欲界色界无色界系法处第二十九。学无学非学非无学法处第三十。见断思惟断不断法处第三十一。四圣谛处第三十二。四禅处第三十三。四等处第三十四。四无色处第三十五。八解脱处第三十六。八除入处第三十七(即八胜处也)。十一切入处第三十八。八智处第三十九。三三昧处第四十(广说大章竟)。中阴处第四十一(出阿毗昙结使犍度人品非次)。四生处第四十二。 |
| 阿毗昙心论经 | 佚名 | 此经为解释阿毗昙心论者。大德优婆扇多造,高齐那连提耶舍译,六卷。 |
| 阿毗昙心论 | 佚名 | 梵名Abhidharmahr!daya -s/a^stra 。凡四卷。略称心论。印度法胜造,东晋僧伽提婆及慧远合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八册。以发智论、六足论为基础的说一切有部,因大毗婆沙论之编集而确立了说一切有部之立场。由于大毗婆沙论太博大,法胜遂于西元二五○年将该书浓缩为二五○偈,为说一切有部重要论书之一。对小乘佛教基本概念如有漏、无漏、色法、十八界、十二因缘、三十七道品等进行论释。计分为十品,即:界品、行品、业品、使品、贤圣品、智品、定品、契经品、杂品、论品。于印度,此论之研习曾盛行一时,其释论亦有数部。东晋孝武帝太元九年(384)僧伽提婆译为中文,十六年慧远整理成四卷。异译本有北齐那连提耶舍与法智共译之阿毗昙心论经六卷、刘宋僧伽跋摩等译之杂阿毗昙心论十一卷,皆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八册。 |
| 阿毗昙五法行经 | 佚名 | 后汉安世高译,一卷。先释四谛,次释五法。 |
| 阿毗昙毗婆沙论 | 佚名 | 凡六十卷。北凉浮陀跋摩、道泰等共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八册。为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之异译本。依道挻所作之序载,本论旨在注释八犍度,初译成百卷,惟以北魏太武帝攻破北凉之故,经书、什物皆烧毁,其后零落收拾而仅得六十卷。六十卷中唯注释杂、使、智等三犍度,其余五犍度均已逸失。后世称此论为旧婆沙。新译本则为唐玄奘之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二百卷。 |
| 阿毗昙甘露味论 | 佚名 | 尊者瞿沙造 曹魏代译失三藏名。布施持戒品第一。界道品第二。住食生品第三。业品第四。阴持入品第五(持即界也)。行品第六。因缘种品第七。净根品第八。结使禅智品第九。三十七无漏人品第十。智品第十一。禅定品第十二。杂定品第十三。三十七品第十四。四谛品第十五。杂品第十六。 |
| 阿毗昙八犍度论 | 佚名 | 凡三十卷。印度迦旃延子造,苻秦僧伽提婆与竺佛念共译于建元十九年(383)。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本书乃阿毗达磨发智论之异译本。犍度,意译为聚,积聚之义。以其篇章共有八聚,故称八犍度论。 |
| 阿毗达磨顺正理论 | 佚名 | 梵名Abhidharma -nya^ya^nusa^ra 。凡八十卷。印度众贤造,唐玄奘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九册。又称随实论、俱舍雹论。略称顺正理论、正理论。共计二万五千颂八十万言。分为八品:(一)辩本事品,明示蕴、处、界之三种,摄一切法。(二)辩差别品,明示二十二根之差别,论破无因、一因、不平等因等之计执。 (三)辩缘起品,明示三界、五趣、七识住、九有情居、四生等,及中有、十二因缘、有情非情之世间相等。(四)辩业品,辩说诸业。(五)辩随缘品,说明烦恼。(六)辩贤圣品,叙述贤圣之行果。(七)辩智品,说明断道。(八)辩定品,辩说诸定。本论以有部之立场,论破世亲之俱舍论,为宣扬有部宗义之书,亦为研究俱舍论所不可或缺之著作。 |
| 阿毗达磨识身足论 | 佚名 | 凡十六卷。印度提婆设摩(梵Devas/arman ,意译天寂、贤寂)造,唐玄奘译。又作说一切有部识身足论。略称识身足论。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乃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本论说明识心与肉身相应具足,应如法修行。有七千颂,分为六品,即:目干连蕴、补特伽罗蕴、因缘蕴、所缘缘蕴、杂蕴、成就蕴。初品论破目干连之过去无体现在有体说,建立说一切有部之教义;第二品论破补特伽罗论者之有我说;第三品以下叙述教义,显明我空法有之说。 |
| 阿毗达磨品类足论 | 世友 | 梵名Abhidharma -prakaran!a-pa^da 。凡十八卷。印度世友造,唐玄奘译。又作说一切有部品类足论。略称品类足论。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系因五法、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法虽众多而流类不同,本论乃随品类,而条贯义理,收摄一切法,周圆满足而不乱。计分八品,即:辩五事品、辩诸智品、辩诸处品、辩七事品、辩随眠品、辩摄等品、辩千问品、辩决择品。本书之异译本有刘宋求那跋陀罗与菩提耶舍合译之众事分阿毗昙论(分十二卷八品,亦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玄奘译之尊者法救造五事毗婆沙论、法成译之萨婆多宗五事论。 |
| 阿毗达磨俱舍释论 | 佚名 | 婆薮盘豆造,陈真谛译,二十二卷。婆薮盘豆者世亲之梵名。此论与阿毗达磨俱舍论同本异译,是曰旧论,又云旧俱舍。 |
| 阿毗达磨俱舍论本颂 | 世亲 | 颂数六百,世亲菩萨造,唐玄奘译,一卷。俱舍,译曰藏。包藏之义。包藏根本阿毗达磨论要义,故谓之俱舍论。 |
| 阿毗达磨俱舍论 | 佚名 | 略称《俱舍论》,意译《对法藏论》,又称聪明论。为部派佛教上座部教理集大成者,为《大毗婆沙论》的纲要书。公元第五世纪间,世亲菩萨所著。汉译本有二,一为陈天嘉四年真谛所译的《阿毗达磨俱舍释论》二十二卷本;一为唐永徽二年玄奘所译的三十卷本,历来为法相宗的基本教本。本书基本上是反映世亲住世时代,当时流行于迦湿弥罗的说一切有部,关于世界、人生及修行的主要学说,并吸收经量部的许多观点。内容由界、根、世间、业、随眠、贤圣、智、定等八品构成,另又附录破我品,则成九品。其中第一、第二的界品与根品,说明现实世界(物质与精神界)成立之要素的‘法’,并说明有为、无为、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二十二根、六因四缘等名相。第三的世间品,说明地狱乃至天界的生物世界(有情世界)与物理世界(器世界),并介绍印度的宇宙观及地理说。此外,更解说十二缘起,说明轮回的相状,此即业感缘起论。第四业品,说明轮回的原因,并细分业的种类。第五随眠品,叙述烦恼,将其分类为六大烦恼、十随眠、八十八使、百八烦恼,并介绍过去、未来、现在等三世实有论,而加以破斥。世间、随眠、业等三品系明示迷之世界(有漏),至于第六贤圣品,则将悟入的阶位分为凡夫位的之三贤、四善根,圣者位的四双八辈,又说明悟入的观法即四谛十六现观。第七智品,则是说明世俗智、法智、类智等十智为获得开悟之智慧,并说明十八不共法。第八定品,除说明产生圣智基础之禅定外,复说明四禅、四无色定、三解脱门、四无量心等其他禅定。第九破我品,则是站在无我之立场,以破斥犊子部之非即非离蕴我及胜论之我等,即明示无我之道理。 |
| 阿毗达磨界身足论 | 佚名 | 梵名Abhidharma -dha^tu-ka^ya-pa^da 。凡三卷。印度世友造,唐玄奘译于龙朔三年(663)。又作说一切有部界身足论。略称界身足论。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本论分为二品,即:(一)本事品,叙说十大地法、十大烦恼地法、十小烦恼地法、五烦恼、五见、五触、五根、五法、六识身、六触身、六受身、六想身、六思身、六爱身等。(二)分别品,略分十六门,广立八十八门,分别心所与五受、六识、无惭无愧等之相应不相应,及蕴、处、界与心所之相应不相应。此外,有关本论之作者另有异说,称友之梵文俱舍释论及西藏传说均载为富楼那(梵Pu^run!a )所造。 |
| 阿毗达磨集异门足论 | 佚名 | 梵名Abhidharma -sam!gi^ti-parya^ya-pa^da 。凡二十卷。印度舍利子造,唐玄奘译。又作说一切有部集异门足论。略称集异门足论。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本论系舍利子为预防佛陀入灭后之诤论而作,计分十二品:第一缘起品,明示舍利子代佛陀结集法律之缘起。自第二之一法品至第十一之十法品,明示一法乃至十法之法门。第十二赞劝品,明示佛陀之印可。此论常引法蕴足论,故必作于是书之后。又广本有一万二千颂,今流传者为八千颂。此外,有关本论之作者另有异说,称友之梵文俱舍释论及西藏传说均载为执大藏(梵Maha^kaus!t!hila )所作。 |
| 阿毗达磨法蕴足论 | 佚名 | 梵名Abhidharma -dharma-skandha-pa^da 。凡十二卷。印度大目干连造,唐玄奘译。又称说一切有部法蕴足论。略称法蕴足论。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本论系以众法之宝聚普施群生之著作,故有此称。全书共分二十一品,即:学处品、预流支品、证净品、沙门果品、通行品、圣种品、正胜品、神足品、念住品、圣谛品、静虑品、无量品、无色品、修定品、觉支品、杂事品、根品、处品、蕴品、多界品、缘起品。靖迈所作之后序,称此论为(大二六·五一三下):‘盖阿毗达磨之权舆,一切有部之洪源也。’若与巴利文论藏中之七论相对比,则本论之内容与毗崩伽(巴Vibhan%ga ,分别论)最为类似。此外,有关本论之作者有异说,称友之梵文俱舍释论及西藏传说均载为舍利弗所造。 |
| 阿毗达磨发智论 | 佚名 | 梵名Abhidharma -jn~a^na-prastha^na 。凡二十卷。佛灭后三百年,印度迦多衍尼子造,唐玄奘译。又称说一切有部发智论。略称发智论。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本论与集异门足等六论合称为七论,又六论之义门少,故以足譬喻之,称为足论;本论则文义具足,故以身譬喻之,称为身论。七论为说一切有部宗之根本论。本论以说一切有部学说为基本内容,兼论当时部派佛教间争论之各类问题。共立八蕴,分为四十四品,即:(一)杂蕴,说明四善根、四圣果、有余涅槃、无余涅槃等种种法。计有世第一法纳息、智纳息、补特伽罗纳息、爱纳息、无惭纳息、相纳息、无义纳息、思纳息等八品。(二)结蕴,说明三结、五盖等种种结使。计有不善纳息、一行纳息、有情纳息、十门纳息等四品。(三)智蕴,说明圣者断除惑障,而得无漏之智。计有觉支纳息、五种纳息、他心智纳息、修智纳息、七圣纳息等五品。(四)业蕴,说明身、口、意三业所起之善恶诸行。计有恶行纳息、邪语纳息、害生纳息、表无表纳息、自业纳息等五品。(五)大种蕴,就三世说明四大种所造之善恶色法。计有大造纳息、缘纳息、具见纳息、执受纳息等四品。(六)根蕴,就四果及三世说明六根、五根等色法。计有根纳息、有纳息、解纳息、等心纳息、一心纳息、鱼纳息、因缘纳息等七品。(七)定蕴,说明三界诸天之定与二乘所修之定有种种不同。计有得纳息、缘纳息、摄纳息、不还纳息、一行纳息等五品。(八)见蕴,说明凡夫外道之断、常二见及六十二见等种种之见。计有念住纳息、三有纳息、想纳息、智纳息、见纳息、伽他纳息等六品。 |
|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 佚名 | 梵名Abhidharmamaha^vibha^s!a^ -s/a^stra 。凡二百卷。略称大毗婆沙论、婆沙论、婆沙。唐玄奘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七册。本论乃注释印度迦多衍尼子之阿毗达磨发智论,广明法义,备列诸种异说。自西元一○○年至一五○年间于北印度迦湿弥罗(梵Kas/mi^ra ,今克什米尔)编辑而作,为部派佛教教理之集大成者。相传系贵霜王朝迦腻色迦王与胁尊者(梵Pa^rs/va )招集五百阿罗汉,经十二年而成,即第四次之经典结集。本论之内容系收集诸论师对说一切有部佛教根本圣典发智论之注释,与发智论同样分杂、结、智、业、大种、根、定、见等八蕴(八章)。系统地总结‘说一切有部’之理论主张,并对大众部、法藏部、化地部、饮光部、犊子部、分别说部等部派,以及数论、胜论、顺世论、耆那教等之观点进行批驳。其中心问题为三世实有与法体恒有论。由于此婆沙论之编辑,部派佛教教义遂因而广为宣扬,对大乘佛教亦产生极大影响。异译本为阿毗昙毗婆沙论,凡六十卷,相当于玄奘译本卷一一一以前之部分,为北凉浮陀跋摩、道泰等合译,世称为旧婆沙,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八册。二论皆为研究部派佛教之珍贵资料。 |
| 阿毗达磨藏显宗论 | 佚名 | 梵名Abhidharma -kos/a-samaya-pradi^pika^ 。凡四十卷。印度众贤造,唐玄奘译。又称显宗论。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九册。众贤先曾作顺正理论,以论破世亲之俱舍论,后以顺正理论之文广博而难把握,乃摘要更作本论,专主显正,分为九品,即:序品、辩本事品、辩差别品、辩缘起品、辩业品、辩随眠品、辩贤圣品、辩智品、辩正品。除序品叙述作论因缘外,其余八品之品目均同于顺正理论。本书与顺正理论同为研究俱舍论之学者所不可或缺之参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