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名 | 作者 | 简介 |
|---|---|---|
| 鞞婆沙论 | 佚名 | 凡十四卷。尸陀槃尼撰。苻秦僧伽跋澄译。又称阿毗昙毗婆沙、鞞婆沙阿毗昙论。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八册。鞞婆沙,梵语vibha^s!a^(毗婆沙),意为广说、广释。本书内容系广释说一切有部之法相。说阿毗昙八犍度第一。鞞婆沙三结处第一。三不善根处第二。三有漏处第三。四流处四。四受处第五。四缚处第六。五盖处第七。五结处第八。五下结处第九。五上结处第十。五见处第十一。六身爱处第十二。七使处第十三。九结处第十四。九十八使处第十五(小章竟)。解十门大章。二十二根处第十六。十八界处第十七。十二入处第十八。五阴处第十九。五盛阴处第二十(亦名五取阴,亦名五受阴,唯是有漏)。六界处第二十一。色无色法处第二十二。可见不可见法处第二十三。有对无对处第二十四。有漏无漏处第二十五。有为无为法处第二十六。三世处第二十七。善不善无记处第二十八。欲界色界无色界系法处第二十九。学无学非学非无学法处第三十。见断思惟断不断法处第三十一。四圣谛处第三十二。四禅处第三十三。四等处第三十四。四无色处第三十五。八解脱处第三十六。八除入处第三十七(即八胜处也)。十一切入处第三十八。八智处第三十九。三三昧处第四十(广说大章竟)。中阴处第四十一(出阿毗昙结使犍度人品非次)。四生处第四十二。 |
| 阿毗昙心论经 | 佚名 | 此经为解释阿毗昙心论者。大德优婆扇多造,高齐那连提耶舍译,六卷。 |
| 阿毗昙心论 | 佚名 | 梵名Abhidharmahr!daya -s/a^stra 。凡四卷。略称心论。印度法胜造,东晋僧伽提婆及慧远合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八册。以发智论、六足论为基础的说一切有部,因大毗婆沙论之编集而确立了说一切有部之立场。由于大毗婆沙论太博大,法胜遂于西元二五○年将该书浓缩为二五○偈,为说一切有部重要论书之一。对小乘佛教基本概念如有漏、无漏、色法、十八界、十二因缘、三十七道品等进行论释。计分为十品,即:界品、行品、业品、使品、贤圣品、智品、定品、契经品、杂品、论品。于印度,此论之研习曾盛行一时,其释论亦有数部。东晋孝武帝太元九年(384)僧伽提婆译为中文,十六年慧远整理成四卷。异译本有北齐那连提耶舍与法智共译之阿毗昙心论经六卷、刘宋僧伽跋摩等译之杂阿毗昙心论十一卷,皆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八册。 |
| 阿毗昙五法行经 | 佚名 | 后汉安世高译,一卷。先释四谛,次释五法。 |
| 阿毗昙毗婆沙论 | 佚名 | 凡六十卷。北凉浮陀跋摩、道泰等共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八册。为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之异译本。依道挻所作之序载,本论旨在注释八犍度,初译成百卷,惟以北魏太武帝攻破北凉之故,经书、什物皆烧毁,其后零落收拾而仅得六十卷。六十卷中唯注释杂、使、智等三犍度,其余五犍度均已逸失。后世称此论为旧婆沙。新译本则为唐玄奘之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二百卷。 |
| 阿毗昙甘露味论 | 佚名 | 尊者瞿沙造 曹魏代译失三藏名。布施持戒品第一。界道品第二。住食生品第三。业品第四。阴持入品第五(持即界也)。行品第六。因缘种品第七。净根品第八。结使禅智品第九。三十七无漏人品第十。智品第十一。禅定品第十二。杂定品第十三。三十七品第十四。四谛品第十五。杂品第十六。 |
| 阿毗昙八犍度论 | 佚名 | 凡三十卷。印度迦旃延子造,苻秦僧伽提婆与竺佛念共译于建元十九年(383)。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本书乃阿毗达磨发智论之异译本。犍度,意译为聚,积聚之义。以其篇章共有八聚,故称八犍度论。 |
| 阿毗达磨顺正理论 | 佚名 | 梵名Abhidharma -nya^ya^nusa^ra 。凡八十卷。印度众贤造,唐玄奘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九册。又称随实论、俱舍雹论。略称顺正理论、正理论。共计二万五千颂八十万言。分为八品:(一)辩本事品,明示蕴、处、界之三种,摄一切法。(二)辩差别品,明示二十二根之差别,论破无因、一因、不平等因等之计执。 (三)辩缘起品,明示三界、五趣、七识住、九有情居、四生等,及中有、十二因缘、有情非情之世间相等。(四)辩业品,辩说诸业。(五)辩随缘品,说明烦恼。(六)辩贤圣品,叙述贤圣之行果。(七)辩智品,说明断道。(八)辩定品,辩说诸定。本论以有部之立场,论破世亲之俱舍论,为宣扬有部宗义之书,亦为研究俱舍论所不可或缺之著作。 |
| 阿毗达磨识身足论 | 佚名 | 凡十六卷。印度提婆设摩(梵Devas/arman ,意译天寂、贤寂)造,唐玄奘译。又作说一切有部识身足论。略称识身足论。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乃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本论说明识心与肉身相应具足,应如法修行。有七千颂,分为六品,即:目干连蕴、补特伽罗蕴、因缘蕴、所缘缘蕴、杂蕴、成就蕴。初品论破目干连之过去无体现在有体说,建立说一切有部之教义;第二品论破补特伽罗论者之有我说;第三品以下叙述教义,显明我空法有之说。 |
| 阿毗达磨品类足论 | 世友 | 梵名Abhidharma -prakaran!a-pa^da 。凡十八卷。印度世友造,唐玄奘译。又作说一切有部品类足论。略称品类足论。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系因五法、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法虽众多而流类不同,本论乃随品类,而条贯义理,收摄一切法,周圆满足而不乱。计分八品,即:辩五事品、辩诸智品、辩诸处品、辩七事品、辩随眠品、辩摄等品、辩千问品、辩决择品。本书之异译本有刘宋求那跋陀罗与菩提耶舍合译之众事分阿毗昙论(分十二卷八品,亦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玄奘译之尊者法救造五事毗婆沙论、法成译之萨婆多宗五事论。 |
| 阿毗达磨俱舍释论 | 佚名 | 婆薮盘豆造,陈真谛译,二十二卷。婆薮盘豆者世亲之梵名。此论与阿毗达磨俱舍论同本异译,是曰旧论,又云旧俱舍。 |
| 阿毗达磨俱舍论本颂 | 世亲 | 颂数六百,世亲菩萨造,唐玄奘译,一卷。俱舍,译曰藏。包藏之义。包藏根本阿毗达磨论要义,故谓之俱舍论。 |
| 阿毗达磨俱舍论 | 佚名 | 略称《俱舍论》,意译《对法藏论》,又称聪明论。为部派佛教上座部教理集大成者,为《大毗婆沙论》的纲要书。公元第五世纪间,世亲菩萨所著。汉译本有二,一为陈天嘉四年真谛所译的《阿毗达磨俱舍释论》二十二卷本;一为唐永徽二年玄奘所译的三十卷本,历来为法相宗的基本教本。本书基本上是反映世亲住世时代,当时流行于迦湿弥罗的说一切有部,关于世界、人生及修行的主要学说,并吸收经量部的许多观点。内容由界、根、世间、业、随眠、贤圣、智、定等八品构成,另又附录破我品,则成九品。其中第一、第二的界品与根品,说明现实世界(物质与精神界)成立之要素的‘法’,并说明有为、无为、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二十二根、六因四缘等名相。第三的世间品,说明地狱乃至天界的生物世界(有情世界)与物理世界(器世界),并介绍印度的宇宙观及地理说。此外,更解说十二缘起,说明轮回的相状,此即业感缘起论。第四业品,说明轮回的原因,并细分业的种类。第五随眠品,叙述烦恼,将其分类为六大烦恼、十随眠、八十八使、百八烦恼,并介绍过去、未来、现在等三世实有论,而加以破斥。世间、随眠、业等三品系明示迷之世界(有漏),至于第六贤圣品,则将悟入的阶位分为凡夫位的之三贤、四善根,圣者位的四双八辈,又说明悟入的观法即四谛十六现观。第七智品,则是说明世俗智、法智、类智等十智为获得开悟之智慧,并说明十八不共法。第八定品,除说明产生圣智基础之禅定外,复说明四禅、四无色定、三解脱门、四无量心等其他禅定。第九破我品,则是站在无我之立场,以破斥犊子部之非即非离蕴我及胜论之我等,即明示无我之道理。 |
| 阿毗达磨界身足论 | 佚名 | 梵名Abhidharma -dha^tu-ka^ya-pa^da 。凡三卷。印度世友造,唐玄奘译于龙朔三年(663)。又作说一切有部界身足论。略称界身足论。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本论分为二品,即:(一)本事品,叙说十大地法、十大烦恼地法、十小烦恼地法、五烦恼、五见、五触、五根、五法、六识身、六触身、六受身、六想身、六思身、六爱身等。(二)分别品,略分十六门,广立八十八门,分别心所与五受、六识、无惭无愧等之相应不相应,及蕴、处、界与心所之相应不相应。此外,有关本论之作者另有异说,称友之梵文俱舍释论及西藏传说均载为富楼那(梵Pu^run!a )所造。 |
| 阿毗达磨集异门足论 | 佚名 | 梵名Abhidharma -sam!gi^ti-parya^ya-pa^da 。凡二十卷。印度舍利子造,唐玄奘译。又作说一切有部集异门足论。略称集异门足论。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为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本论系舍利子为预防佛陀入灭后之诤论而作,计分十二品:第一缘起品,明示舍利子代佛陀结集法律之缘起。自第二之一法品至第十一之十法品,明示一法乃至十法之法门。第十二赞劝品,明示佛陀之印可。此论常引法蕴足论,故必作于是书之后。又广本有一万二千颂,今流传者为八千颂。此外,有关本论之作者另有异说,称友之梵文俱舍释论及西藏传说均载为执大藏(梵Maha^kaus!t!hila )所作。 |
| 阿毗达磨法蕴足论 | 佚名 | 梵名Abhidharma -dharma-skandha-pa^da 。凡十二卷。印度大目干连造,唐玄奘译。又称说一切有部法蕴足论。略称法蕴足论。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阿毗达磨六足论之一。本论系以众法之宝聚普施群生之著作,故有此称。全书共分二十一品,即:学处品、预流支品、证净品、沙门果品、通行品、圣种品、正胜品、神足品、念住品、圣谛品、静虑品、无量品、无色品、修定品、觉支品、杂事品、根品、处品、蕴品、多界品、缘起品。靖迈所作之后序,称此论为(大二六·五一三下):‘盖阿毗达磨之权舆,一切有部之洪源也。’若与巴利文论藏中之七论相对比,则本论之内容与毗崩伽(巴Vibhan%ga ,分别论)最为类似。此外,有关本论之作者有异说,称友之梵文俱舍释论及西藏传说均载为舍利弗所造。 |
| 阿毗达磨发智论 | 佚名 | 梵名Abhidharma -jn~a^na-prastha^na 。凡二十卷。佛灭后三百年,印度迦多衍尼子造,唐玄奘译。又称说一切有部发智论。略称发智论。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六册。本论与集异门足等六论合称为七论,又六论之义门少,故以足譬喻之,称为足论;本论则文义具足,故以身譬喻之,称为身论。七论为说一切有部宗之根本论。本论以说一切有部学说为基本内容,兼论当时部派佛教间争论之各类问题。共立八蕴,分为四十四品,即:(一)杂蕴,说明四善根、四圣果、有余涅槃、无余涅槃等种种法。计有世第一法纳息、智纳息、补特伽罗纳息、爱纳息、无惭纳息、相纳息、无义纳息、思纳息等八品。(二)结蕴,说明三结、五盖等种种结使。计有不善纳息、一行纳息、有情纳息、十门纳息等四品。(三)智蕴,说明圣者断除惑障,而得无漏之智。计有觉支纳息、五种纳息、他心智纳息、修智纳息、七圣纳息等五品。(四)业蕴,说明身、口、意三业所起之善恶诸行。计有恶行纳息、邪语纳息、害生纳息、表无表纳息、自业纳息等五品。(五)大种蕴,就三世说明四大种所造之善恶色法。计有大造纳息、缘纳息、具见纳息、执受纳息等四品。(六)根蕴,就四果及三世说明六根、五根等色法。计有根纳息、有纳息、解纳息、等心纳息、一心纳息、鱼纳息、因缘纳息等七品。(七)定蕴,说明三界诸天之定与二乘所修之定有种种不同。计有得纳息、缘纳息、摄纳息、不还纳息、一行纳息等五品。(八)见蕴,说明凡夫外道之断、常二见及六十二见等种种之见。计有念住纳息、三有纳息、想纳息、智纳息、见纳息、伽他纳息等六品。 |
| 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 | 佚名 | 梵名Abhidharmamaha^vibha^s!a^ -s/a^stra 。凡二百卷。略称大毗婆沙论、婆沙论、婆沙。唐玄奘译。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七册。本论乃注释印度迦多衍尼子之阿毗达磨发智论,广明法义,备列诸种异说。自西元一○○年至一五○年间于北印度迦湿弥罗(梵Kas/mi^ra ,今克什米尔)编辑而作,为部派佛教教理之集大成者。相传系贵霜王朝迦腻色迦王与胁尊者(梵Pa^rs/va )招集五百阿罗汉,经十二年而成,即第四次之经典结集。本论之内容系收集诸论师对说一切有部佛教根本圣典发智论之注释,与发智论同样分杂、结、智、业、大种、根、定、见等八蕴(八章)。系统地总结‘说一切有部’之理论主张,并对大众部、法藏部、化地部、饮光部、犊子部、分别说部等部派,以及数论、胜论、顺世论、耆那教等之观点进行批驳。其中心问题为三世实有与法体恒有论。由于此婆沙论之编辑,部派佛教教义遂因而广为宣扬,对大乘佛教亦产生极大影响。异译本为阿毗昙毗婆沙论,凡六十卷,相当于玄奘译本卷一一一以前之部分,为北凉浮陀跋摩、道泰等合译,世称为旧婆沙,收于大正藏第二十八册。二论皆为研究部派佛教之珍贵资料。 |
| 阿毗达磨藏显宗论 | 佚名 | 梵名Abhidharma -kos/a-samaya-pradi^pika^ 。凡四十卷。印度众贤造,唐玄奘译。又称显宗论。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九册。众贤先曾作顺正理论,以论破世亲之俱舍论,后以顺正理论之文广博而难把握,乃摘要更作本论,专主显正,分为九品,即:序品、辩本事品、辩差别品、辩缘起品、辩业品、辩随眠品、辩贤圣品、辩智品、辩正品。除序品叙述作论因缘外,其余八品之品目均同于顺正理论。本书与顺正理论同为研究俱舍论之学者所不可或缺之参考资料。 |
| 天台菩萨戒疏 | 明旷 | 亦称《菩萨戒义疏删补》。律学著述。唐明旷删补。三卷。系隋智述、灌顶记的《菩萨戒义疏》的删补,是对《梵网经菩萨心地戒品第十》作进一步注释之书。明旷自称,本书“不违先见”,“以天台为宗骨”。注释分作七门:明名体、明宗用、明教摄、明受法、明传译、略料简、随文解释。 |
| 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 | 元照 | 简称《律钞资持记》、《资持记》。律学著述。宋元照撰。三卷(或十六卷)。系唐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的注释书。据元照自序称,《四分律》译传东土,“虽九代相承,而六师异辙”,故在随文注释之前,略标五例:“一曰定宗、二谓辨教、三叙引用、四明破立、五示缺疑”,以明本书宗旨。本书注释详尽,以法华开显圆意,为《四分律》学者所共推重。现存宋刻本,并见载于日本《续藏经》及《大正藏》。 |
| 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 | 道宣 | 十二卷。唐代释道宣撰。《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作于武德九年(626),贞观四年(630)重修。古本作三卷,共三十篇。卷首有自序及十门括例,初卷有十二篇,中卷有四篇,下卷有十四篇。所述内容以方轨行事为核心。四分以明戒义,遵成实论而论戒体,依大乘教而立终极。于诸部律外,广引大小乘经论,判示违戒处理之轻重。所谓删繁,是指一事之下,诸师说法不一,纷纭复呈,则一律删略,只存文证。所谓补阙,是指旧说旧义不合时宜,纠偏补缺。如行事钞中收入的梁武帝出要津仪,灵谷寺诰,均为佚典,由此收载才得以保存下来。对愚师妄引伪经,行事违反律文,则给予明辩严斥。中卷释戒相篇中,盗戒的解释最为详细。此行事钞是南山派律宗最重要的典籍之一,故有人赞扬它是“肥终南扬律藏,删繁补阙异群宗”(《续修四库全书提要》)。直到现在仍为《四分律》宗人所宗奉。在中国佛教史上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后人为本书作注释的极多。见于《行事钞诸家记标目》的有六十二家,现存的有以下几种:一,《四分律钞批》十四卷,唐大觉撰。二,《四分律行事钞搜玄录》二十卷,唐志鸿撰。三,《四分律行事钞简正记》二十卷,后唐景霄撰。四,《四分律行事钞科》三卷,宋元照撰。五,《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十二卷,宋元照撰。六,《四分律行事钞评集记》十四卷,澄渊撰。以上所注,以元照《资持记》最为精到,受到学界公认。1686年日本僧人慈光、瑞芳二人将《资持记》编于《行事钞》文下,将元照《科》文系于其上,题名《三籍合观》。分为四十二卷。现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
|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 | 道宣 | 二卷。唐释道宣撰。《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撰于唐贞观八年(634),二十一年(647)重修。撰述此书的目的在于,用以结示僧众和合作事之规范。共有十篇,一是集法缘成篇,二是诸界结解篇,三是诸戒受法篇,四是衣 受净篇,五是诸说戒法篇,六是诸众安居篇,七是诸自恣法篇,八是诸衣分法篇,九是诸罪忏悔篇,十是杂法住持篇。在一篇中集八种羯磨(羯磨为梵文,汉文译为业)为三科,共有一百八十一法。其余九篇共有一百二十多法,均为择其与当时僧众日常所用密切相关内容而录,所以,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卷末附有乞畜杖络襄文,畜杖络襄文、十诵律三十九夜文、受残夜文、僧祇律二十七事讫文、结小界文。从而,弥补了南山律宗撰《四分律》疏唐人写本,宋人写本所无。具有较高史料价值和参考价值。现有天津刻经处刻本。 |
| 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 | 道宣 | 简称《四分律含注戒本》、《含注戒本》。律学著述。唐贞观八年(634)道宣撰。初撰为一卷,永徽二年(651)重修后作二卷,今本作三卷。系后秦佛陀耶舍译《四分律比丘戒本》的注释书。道宣自序称,《四分戒本》卷首偈文为“广”“略”二教之通序,其后为二教大宗,又各分三分,即:序分、正宗分、流通分。“广教正宗分”指八篇,共二百五十戒之文;“略教正宗分”指过去七佛所说之戒文。注释书有:道宣自撰的《四分律含注戒本疏》四卷、宋道言的《释四分戒本序》一卷。本书及《戒本疏》后由唐鉴真传至日本。现存宋刻本,并见载于日本《续藏经》及《大正藏》。 |
| 四分比丘戒本疏 | 定宾 | 简称《四分律戒本疏》或《四分戒本疏》。律学著述。唐定宾撰。二卷。系佛陀耶舍译《四分律比丘戒本》的注释书。本书释经以四门分别:总详诸教、别断此经、传译根由、依文判释。在“别断此经”门中又分四门:教所为机、说听功益、藏乘所摄、宗体不同。因作者属隋唐时法砺所创的相部律宗,故本书多处批驳了南山律宗道宣之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