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既作纯粹理性评判,以明认识力之有界;又作实践理性评判,以明道德心之自由。而感于两者之不可以不一致,及认识力之不可以不受范于道德心,乃于两者之间,求得所谓断定力者,以为两者之津梁。盖认识力者,丽于自然者也,道德心者,悬为鹄的者也,而自然界有一种归依鹄的之作用,是为断定力之所丽,故适介二者之间,而为之津梁也。惟是自然界归依鹄的之作用,又有客观、主观之别。客观者,由自然现象之关系言之也,属于鹄的论之断定。主观者,由吾人赏鉴之状态而言之也,属于美学之断定。故康德断定力评判,分为美学与鹄的论二部。今节译其美学一部之说如下。
(一)美学之基本问题
康德以前之哲学,无论其为思索派,或经验派,恒以美为物体之一种性质,或以为物与物相互之一种关系。康德反之,以为物之本体,初无所谓美也。当其未及吾人赏鉴之范围,美学之性质无自而发现,犹之世界无不关意志之善恶,无不关知识之真伪也。故康德之基本问题,非曰何者为美学之物,乃曰美学之断定何以能成立也。美学之断定,发端于主观快与不快之感。苟吾人见一表象,而无所谓快与不快,则无所谓美学之断定。美学之断定,为一种表象与感情之结合,故为综合断定。且此等断定,不属于客观认识界之价值,而特为普遍及必然之条件。吾人惟能自先天性指证之,而不能自感觉界求得之,故当为先天之综合断定。顾此等先天性综合断定何以能成立乎?吾人欲解答此问题,不可不先明此断定之为何者。故美学之基本问题,其一曰何者为美学之断定乎?其二曰美学之断定何以能成立乎?其一,所以研究其内容,以美学断定之解剖解答之。其二,所以研究其原本,以纯粹美学之演绎解答之。
美学之断语有二,曰优美,曰壮美。故美学断定之解剖,区为二部,一曰优美之解剖,二曰壮美之解剖。
(二)优美之解剖
(甲)超逸
凡吾人所以下优美之断定者,对于一种表象而感为愉快也。虽然,吾人愉快之感,不必专系乎愉美,有系于满意者,有系于利用者,有系于善良者。何以别之?曰,满意之愉快全属于感觉,利用及善良之愉快又属于实际,此皆与美学断定相违之性质也。满意者亦主观现象之一,例如曰山高林茂,此客观之状态也;曰山高林茂,触目怡情,则主观之关系也。满意者,吾人之感官,受一种之刺触而感为满足,故亦不本于概念。利用及善良则否,利用者,可借以达于一种之善良者也。善良者,各人意志之所趋向也。利用为作用,而善良为鹄的,二者皆丽于客观,皆毗于实际,皆吾人意志之所管摄者也。所以生愉快者,由于有鹄的之概念,而或间接以达之,或直接以达之。
满意也,利用也,善良也,各有相为同异之点。满意之事,不必有利而无害,幸福之生涯,恒足以使人满意,而不必同时即为善良,此其差别之显然者也。其相同之点,则三者皆有欲求之关系是也。饥者得其食,百工利其器,君子成其德,其所以愉快者,皆由于有所求而得之。差别之点,惟其一属于感觉,其二属于实用,其三属于道德而已。夫吾人之有所求,由于吾人之有所需。所需者,不特吾人所见之表象,而直接于表象所自出之体质。其体质有可享受,或可应用,或可实现,非人生最后之鹄的,即吾侪日用之利益。是皆主观与客观间有体质之关系,而主观之愉快,乃发端于客观之体质焉。
始有所需,继有所得,而愉快之感以起,是皆有关实利之愉快也。有一种愉快焉,既非官体之所触,又非业务之所资,且亦非道德之所托,是非关于实利也,是谓优美之感。吾人欲认识优美之感之特性,莫便于举一切快感而舍其有关实利者。夫有关实利之快感,不外夫满意、利用、善良三者,然则快感之贯于此三种者,惟优美之感而已。
夫吾人优美之感既全无实利之关系,则吾人之于其对象,非所嗜也,非所资也,非有所激刺于意志也。既非所趋之鹄的,又非所凭之作用,则纯粹之赏鉴而已矣。纯粹之赏鉴足以镇定嗜欲,奠定意志。盖意志之与赏鉴,常为互相消息之态度。意志者,常受一种对象之冲动,而赏鉴则反之。意志之状态,动作也,皇急也,阢陧也,而纯粹之赏鉴则永永宁静。吾人对于一种之对象,而求其全无嗜欲之关系,势不能有利于纯粹之赏鉴,而纯粹赏鉴之对象,势不能有外乎形式。种种物体,各凭其性质而有以满足吾人之需要,若仅即形式而言之,于吾人种种之需要,均无自而满足也。而赏鉴之者,乃别有一种满足之感,是谓美感。而其所赏鉴者,谓之优美。
凡吾人之所需要及嗜欲,常因依于一种之体质,而借此体质以餍其欲望,为愉快之所由来。此等愉快不能不有所羁绊,而且一得一失,动为死生祸福之所关,故其情又至为矜严。纯粹之美感则不受一切欲望之羁绊,故纯任自由。且亦无与于人生之运命,故恒不出之以矜严,而出之以游戏焉。康德之述美学也,尝谓为兴味之学。兴味之义,在官体者常非其所需要,而在习俗者,又常不关于道德。饥者易为食,渴者易为饮,需要故也。而所谓美味,则初不以充饥而解渴。道德之律,守之则安,违之则悔,为责任心故也。若乃揖让之仪,馈赠之品,颂祷之词,初不必出于敬爱之本心,而自有所谓行习之兴味。以此例推,则于自由之美感思过半矣。满意者,官能之事也,善良者,理性之事也,美感者,官能与理性之吻合也。人类者,既非如动物之有官能而无理性,又非如理想之神有理性而无官体,故美感者,人类专有之作用也。
(乙)普遍
凡实利之关系,常因人而殊,一人之中,又因时位而殊。一人之所需要,在他人有视为无用者,亦有视为有害者。且同一人也,今日之所求,难保其不及他日而弃厌之。故自善良以外,有关实利之愉快,皆专己主义者也。循环而言之,以小己为本位而认为专有之快感者,常有实利之关系,而关系实利之快感,常有种种之不同,如人与人之互相差别也。夫差别之快感,其关系实利也如此,而美感之愉快,乃独无实利之关系。然则美感者,非差别而普遍,非专己主义而世界主义也,故人举一对象以表示其优美之感者,不曰是于我为优美,而曰是为优美,是即含有普及人人之意义焉。
有因优美之普遍性而疑其基本于客观之现象者。果尔,则为概念之断定,入论理之范围,而不属于美学。美学之断定,以快与不快之感为基本,而初不本于知识。丽于主观之状态,而初不原于客观。吾人于论理断定与美学断定之间,求过渡之状态而不可得。然则两者非程度之差别,而种类之差别也。
美学之断定,既不属于概念,故其所断定者,为单一之对象,而不必推及于其同类,是为单一断定。例如对一蔷薇花而曰,此花甚美,此美学之断定也。如由是而推之曰,凡蔷薇花皆甚美,则构成概念,而为论理之断定矣。又如曰,此花甚适意,则虽亦单一之断定,然为专己性而非普遍性,为满意而不为美感矣。对于单一对象之断定,而又可以通之于人人,是则美感之特性也。
满意者,感觉界之愉快也。吾人必先觉其为满意而后以是断定之,故快感常先于断定。夫断定之先,已有快感,是其快感不出于赏鉴,而发于物体之激刺,是为感觉界之经验所羁绊,而不能印证于人人。快感之可以印证于人人者,其表示也,不在对象断定之先,而常随其后,以其根本于纯粹之赏鉴也。
凡赏鉴一种对象,不能不及影响于表象力。表象力者,形容作用及把持作用之结合也。形容作用演而为想象,于是有直观之写照。把持作用演而为理解,于是有合法之统一。两者合同而后有断定。断定者,常有普遍性者也,惟属于论理者常受规定于概念,而属于美学者则否。故美学之赏鉴不关于知识。知识者,形容力与想象力之结合也。而在赏鉴,则二者为不相结合之符同,故谓之想象力与理解力之游戏,亦或谓之无宗旨之调和。盖徒有想象力与理解力之调和,而初不以认识为宗旨也。
(丙)有则
凡对象之可以起人快感者,不能无一种规则,即所谓依的作用之状态是也。以常情论之,既有依的作用,则必有其所归依之鹄的。鹄的者,作用之原因也。由此作用而得达其鹄的,则鹄的者又为作用之效果。故吾人对于一种对象而谓之依的作用者,以求得其所依之的以为准,是即一种之概念也。使吾人欲游一地,则不可不为适宜之旅行。使吾人欲成一书,则不可不为适宜之记述。惟其适宜也,而有可游可成之希望,于是乎愉快,是关于实际之愉快也。使吾人对于一种天然或人造之品物,而欲求其所以为此构造之故,则必有种种之观察若研究。一旦求而得之,则亦不胜其愉快,是关于智力之愉快也。是皆附丽于概念者也。
今也,对于优美之快感无所谓概念,则无所谓鹄的也。使吾人因欲赏鉴一种优美之对象,而预期其愉快,如是,则非纯粹之赏鉴,而参之以欲望,非徒赏鉴其形式,而直接关系于其体质,于是不复为美感,而为引惹,为激刺。引惹也,激刺也,皆物质之效力,而非复形式之功用,故为感觉界之愉快,而不复为纯粹之美感焉。
纯粹之美感专对于形式,而无关于体质。一切接触于感觉神经之原素皆不得而参入,轶出于经验之范围,而不准以概念,故不能有鹄的,且亦不能有所谓依的作用之表象。然而既有形式,则自有一种依的作用之状态。有依的作用之状态而无有鹄的,此美感之特性也。
美感起于形式,则其依的作用之状态,属于主观,而不属于客观。客观之依的作用,有内外之别。在外者以属于他物之概念为的者也。在内者以属于本体之概念为的者也。以他物之概念为的,则其依的作用为利用。以本体之概念为的,则其依的作用为自成。凡即一种对象而以利用若自成评判之者,卒皆以鹄的之概念为标准。其鹄的之概念愈完全,则其依的作用之表象愈明晰。以此等表象之观察而起其快感,皆属于智力,而不属于美感者也。
康德以前之哲学,多以自成之概念说美学。彼以为自成之概念,在感觉界与智力界,有程度之差别,即前者隐约而后者明晰是也。于是以自成概念之不明晰,而表现于感觉界者谓之美。包吾介登之美学,即本此主义而建设者。至康德,始立区别于玄学、美学之间,而以不关概念为美感之说。于是依的作用不失为美感之一特性,而要必以无鹄的之概念为界焉。
(丁)必然
美感者,有普遍性者也。凡有普遍性者,常为必然性。满意之快感,人各不同,且在一人而亦与时为转移,是偶然而非必然也。优美之快感则不然。谓之优美,非曰于我为美,而于人则否。亦非曰此时为美,而异时则否。其断定也,含有至溥博而至悠久之意义,此其所以为必然性也。
有论理之必然性,是属于理论概念者。有道德之必然性,是属于实践之概念者。两者皆丽于客观也。美感者,既非有认识真理之要求,亦非循实践理性之命令,而特为纯粹之赏鉴,且超然于客观概念之外,是主观之必然性也。
于是合四者而言之,美者,循超逸之快感,为普遍之断定,无鹄的而有则,无概念而必然者也。(未完)
(据蔡元培手校铅印清样)
以美育代宗教说——在北京神州学会演说词
兄弟于学问界未曾为系统的研究,在学会中本无可以表示之意见。惟既承学会诸君子责以讲演,则于无可如何中,择一于我国有研究价值之问题为到会诸君一言,即“以美育代宗教”之说是也。
夫宗教之为物,在彼欧西各国,已为过去问题。盖宗教之内容,现皆经学者以科学的研究解决之矣。吾人游历欧洲,虽见教堂棋布,一般人民亦多入堂礼拜,此则一种历史上之习惯。譬如前清时代之袍褂,在民国本不适用,然因其存积甚多,毁之可惜,则定为乙种礼服而沿用之,未尝不可。又如祝寿、会葬之仪,在学理上了无价值,然戚友中既以请帖、讣闻相招,势不能不循例参加,借通情愫。欧人之沿习宗教仪式,亦犹是耳。所可怪者,我中国既无欧人此种特别之习惯,乃以彼邦过去之事实作为新知,竟有多人提出讨论。此则由于留学外国之学生,见彼国社会之进化,而误听教士之言,一切归功于宗教,遂欲以基督教劝导国人。而一部分之沿习旧思想者,则承前说而稍变之,以孔子为我国之基督,遂欲组织孔教,奔走呼号,视为今日重要问题。
自兄弟观之,宗教之原始,不外因吾人精神作用而构成。吾人精神上之作用,普通分为三种:一曰知识;二曰意志;三曰感情。最早之宗教,常兼此三作用而有之。盖以吾人当未开化时代,脑力简单,视吾人一身与世界万物,均为一种不可思议之事。生自何来?死将何往?创造之者何人?管理之者何术?凡此种种,皆当时之人所提出之问题,以求解答者也。于是有宗教家勉强解答之。如基督教推本于上帝,印度旧教则归之梵天,我国神话则归之盘古。其他各种现象,亦皆以神道为惟一之理由。此知识作用之附丽于宗教者也。且吾人生而有生存之欲望,由此欲望而发生一种利己之心。其初以为非损人不能利己,故恃强凌弱,掠夺攫取之事,所在多有。其后经验稍多,知利人之不可少,于是有宗教家提倡利他主义。此意志作用之附丽于宗教者也。又如跳舞、唱歌,虽野蛮人亦皆乐此不疲。而对于居室、雕刻、图画等事,虽石器时代之遗迹,皆足以考见其爱美之思想。此皆人情之常,而宗教家利用之以为诱人信仰之方法。于是未开化人之美术,无一不与宗教相关联。此又情感作用之附丽于宗教者也。天演之例,由浑而昼。当时精神作用至为浑沌,遂结合而为宗教。又并无他种学术与之对,故宗教在社会上遂具有特别之势力焉。
迨后社会文化日渐进步,科学发达,学者遂举古人所谓不可思议者,皆一一解释之以科学。日星之现象,地球之缘起,动植物之分布,人种之差别,皆得以理化、博物、人种、古物诸科学证明之。而宗教家所谓吾人为上帝所创造者,从生物进化论观之,吾人最初之始祖,实为一种极小之动物,后始日渐进化为人耳。此知识作用离宗教而独立之证也。宗教家对于人群之规则,以为神之所定,可以永远不变。然希腊诡辩家,因巡游各地之故,知各民族之所谓道德,往往互相抵触,已怀疑于一成不变之原则。近世学者据生理学、心理学、社会学之公例,以应用于伦理,则知具体之道德不能不随时随地而变迁;而道德之原理则可由种种不同之具体者而归纳以得之;而宗教家之演绎法,全不适用。此意志作用离宗教而独立之证也。
知识、意志两作用,既皆脱离宗教以外,于是宗教所最有密切关系者,惟有情感作用,即所谓美感。凡宗教之建筑,多择山水最胜之处,吾国人所谓天下名山僧占多,即其例也。其间恒有古木名花,传播于诗人之笔,是皆利用自然之美以感人者。其建筑也,恒有峻秀之塔,崇闳幽邃之殿堂,饰以精致之造象,瑰丽之壁画,构成黯淡之光线,佐以微妙之音乐。赞美者必有著名之歌词,演说者必有雄辩之素养,凡此种种,皆为美术作用,故能引人入胜。苟举以上种种设施而屏弃之,恐无能为役矣。然而美术之进化史,实亦有脱离宗教之趋势。例如吾国南北朝著名之建筑则伽蓝[1]耳,其雕刻则造象耳,图画则佛像及地狱变相之属为多;文学之一部分,亦与佛教为缘。而唐以后诗文,遂多以风景人情世事为对象;宋元以后之图画,多写山水花鸟等自然之美。周以前之鼎彝,皆用诸祭祀。汉唐之吉金,宋元以来之名瓷,则专供把玩。野蛮时代之跳舞,专以娱神,而今则以之自娱。欧洲中古时代留遗之建筑,其最著者率为教堂,其雕刻图画之资料,多取诸新旧约[2];其音乐则附丽于赞美歌;其演剧,亦排演耶稣故事,与我国旧剧“目莲救母”相类。及文艺复兴以后,各种美术,渐离宗教而尚人文。至于今日,宏丽之建筑,多为学校、剧院、博物院。而新设之教堂,有美学上价值者,几无可指数。其他美术,亦多取资于自然现象及社会状态。于是以美育论,已有与宗教分合之两派。以此两派相较,美育之附丽于宗教者,常受宗教之累,失其陶养之作用,而转以激刺感情。盖无论何等宗教,无不有扩张己教、攻击异教之条件。回教之谟罕默德,左手持《可兰经》[3],而右手持剑,不从其教者杀之。基督教与回教冲突,而有十字军之战,几及百年。基督教中又有新旧教之战,亦亘数十年之久。至佛教之圆通,非他教所能及。而学佛者苟有拘牵教义之成见,则崇拜舍利受持经忏之陋习,虽通人亦肯为之。甚至为护法起见,不惜于共和时代,附和帝制。宗教之为累,一至于此,皆激刺感情之作用为之也。
鉴激刺感情之弊,而专尚陶养感情之术,则莫如舍宗教而易以纯粹之美育。纯粹之美育,所以陶养吾人之感情,使有高尚纯洁之习惯,而使人我之见、利己损人之思念,以渐消沮者也。盖以美为普遍性,决无人我差别之见能参入其中。食物之入我口者,不能兼果他人之腹;衣服之在我身者,不能兼供他人之温,以其非普遍性也。美则不然。即如北京左近之西山,我游之,人亦游之;我无损于人,人亦无损于我也。隔千里兮共明月,我与人均不得而私之。中央公园之花石,农事试验场之水木,人人得而赏之。埃及之金字塔,希腊之神祠,罗马之剧场,瞻望赏叹者若干人,且历若干年,而价值如故。各国之博物院,无不公开者,即私人收藏之珍品,亦时供同志之赏览。各地方之音乐会、演剧场,均以容多数人为快。所谓独乐乐不如与人乐乐,与寡乐乐不如与众乐乐,以齐宣王之惛,尚能承认之。美之为普遍性可知矣。且美之批评,虽间亦因人而异,然不曰是于我为美,而曰是为美,是亦以普遍性为标准之一证也。
美以普遍性之故,不复有人我之关系,遂亦不能有利害之关系。马牛,人之所利用者,而戴嵩所画之牛[4],韩幹所画之马[5],决无对之而作服乘之想者。狮虎,人之所畏也,而芦沟桥[6]之石狮,神虎桥之石虎,决无对之而生搏噬之恐者。植物之花,所以成实也,而吾人赏花,决非作果实可食之想。善歌之鸟,恒非食品。灿烂之蛇,多含毒液。而以审美之观念对之,其价值自若。美色,人之所好也;对希腊之裸像,决不敢作龙阳之想;对拉飞尔若鲁滨司之裸体画,决不敢有周昉秘戏图之想[7]。盖美之超绝实际也如是。且于普遍之美以外,就特别之美而观察之,则其义益显。例如崇闳之美,有至大至刚两种。至大者如吾人在大海中,惟见天水相连,茫无涯涘。又如夜中仰数恒星,知一星为一世界,而不能得其止境,顿觉吾身之小虽微尘不足以喻,而不知何者为所有。其至刚者,如疾风震霆,覆舟倾屋,洪水横流,火山喷薄,虽拔山盖世之气力,亦无所施,而不知何者为好胜。夫所谓大也,刚也,皆对待之名也。今既自以为无大之可言,无刚之可恃,则且忽然超出乎对待之境,而与前所谓至大至刚者肸合而为一体,其愉快遂无限量。当斯时也,又岂尚有利害得丧之见能参入其间耶!其他美育中,如悲剧之美,以其能破除吾人贪恋幸福之思想。《小雅》之怨悱,屈子之离忧,均能特别感人。《西厢记》若终于崔、张团圆,则平淡无奇;惟如原本之终于草桥一梦,始足发人深省。《石头记》若如《红楼后梦》等,必使宝、黛成婚,则此书可以不作;原本之所以动人者,正以宝、黛之结果一死一亡,与吾人之所谓幸福全然相反也。又如滑稽之美,以不与事实相应为条件。如人物之状态,各部分互有比例。而滑稽画中之人物,则故使一部分特别长大或特别短小。作诗则故为不谐之声调,用字则取资于同音异义者。方朔割肉以遗细君[8],不自责而反自夸。优旃谏漆城[9],不言其无益,而反谓漆城荡荡,寇来不得上,皆与实际不相容,故令人失笑耳。要之,美学之中,其大别为都丽之美,崇闳之美(日本人译言优美、壮美)。而附丽于崇闳之悲剧,附丽于都丽之滑稽,皆足以破人我之见,去利害得失之计较,则其所以陶养性灵,使之日进于高尚者,固已足矣。又何取乎侈言阴骘、攻击异派之宗教,以激刺人心,而使之渐丧其纯粹之美感为耶。
(据《蔡孑民先生言行录》)
【注释】
[1]梵文音译,僧园、僧院之意。原指修建僧舍的地方,延伸为寺院的通称。
[2]新旧约,指的是《新约全书》和《旧约全书》。《圣经》全称为《新旧约全书》,是所有信奉耶稣为救世主的人的宗教经典。《旧约全书》大多出自以色列先知和其他先哲之手;《新约全书》共27卷,为耶稣宗徒和宗徒弟子的口述。
[3]即《古兰经》,伊斯兰教经典。
[4]戴嵩,唐代著名画家,跟随韩滉学画,擅描田家、川原景色,尤以画水牛著,能“穷其野性筋骨之妙”,他的画牛与韩幹的画马,并称“韩马戴牛”。
[5]韩幹,唐代著名画家,能画高僧、佛像、鬼神、人物、花竹等不同题材,尤以画鞍马出名,其名画有《牧马图》《照夜白图》《呈马图》等。
[6]即卢沟桥。
[7]周昉,唐代画家,字仲朗。能书、擅画人像、佛像,尤擅长画贵族妇女,容貌端庄、体态丰肥、色彩柔丽,为当时宫廷士大夫所喜爱,传世作品有《簪花仕女图》《挥扇仕女图》等。
[8]方朔,即东方朔,西汉文学家,武帝时为太中大夫,性格诙谐,言辞敏捷,足智多谋。一生著述甚丰,有《答客难》《非有先生论》等名篇。《汉书·东方朔传》载方朔割肉以遗细君。
[9]优旃,秦代人。《史记·滑稽列传》载优旃谏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