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事论》的《原家国》一篇中,我说:“有以家为本位底生产方法,即有以家为本位底生产制度。有以家为本位底生产制度,即有以家为本位底社会制度。在以家为本位底社会制度中,所有底一切社会组织,均以家为中心。”
近来梁漱溟先生有《社会演进上中西殊途》一文,载在《理想与文化》第五期。在此文里,梁先生特别提出我的说法,予以检讨,他提出了三点反证,以明中国旧社会之所以特别注重家庭,并不是由于“生产家庭化”。
梁先生说:“中国人特重家庭伦理,但各时各地,亦有变化不同。例如战国时,就有相当变动,特别是商鞅变法底秦国。”梁先生引贾谊《新书》中底一段话说:“商君违礼义,弃伦理,并心于进取,行之三岁,秦俗日败。秦人有子,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假父耰鉏杖彗耳,虑有德色矣。……不同禽兽仅焉耳。”梁先生说:“当时商君的意思是站在国家立场要打破家族、使个人直接国家(关于这一点证据很多),奖励作战,用以对外,其倾向正与欧洲相合,但当时生产工具生产方法有没有改进,却难详考。怕不是由生产力而决定其上层建筑底吧。相反地,或者倒是由(上层建筑)而影响于经济影响于生产。”这是梁先生所举底第一个反证。
梁先生又说:“再举第二个例。欧洲的瑞士,于一九〇七年新颁民法,颇重家庭制度,在其三三一条以下特设家权一节。其最重要者为家产共有,且于亲权外并立家长权,但我们能不能说瑞士这时候还没有经过产业革命呢?”这是梁先生所举底第二个反证。
梁先生又说:“还有在另文中,我们说到西北如甘肃等地方,回民汉民杂处,其道德习惯互异,可得一对照。汉人一家一家,散漫自由,回民则生活于其宗教团体规律之中,我们能不能指出其生产工具生产方法有何不同呢?”这是梁先生所举第三个反证。
因此梁先生结论说:“从上面三个事例来看,家庭在中国人生活里之特重,明明不是‘生产家庭化’这一点可以解释得了。”
谈到文化问题,梁先生的出发点,与我的出发点根本不同。梁先生的出发点是求异,我的出发点是求同,梁先生注重在中外的比较,我注重在古今的比较。因有此根本底不同,所以见解就很难一致了。关于梁先生所提出底三点反证,其前二点,我以为是可以解释底。
关于第一点,秦人是否不注重家庭伦理,似乎尚是一个问题,专靠贾谊所说,似乎只是一面之辞。汉人反对秦人,常为秦人作反宣传。贾谊是作《过秦论》底人,其说秦人的事底话,似乎不能不打一点折扣。若就秦人自己的话看,则秦琅琊刻石文说:“维二十六年,皇帝作始,端平法度,万物之纪,以明人事,合同父子。”“六亲相保,终无寇贼。”会稽刻石文说:“节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洁诚。夫为寄豭,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照这些文中所说,似乎秦人的伦理标准,不见得一定与别的时代有什么特别。你可以说:这不过是些官样文章,不足为凭。但是我们至少可以于这些文中,看出他们的伦理标准。这就够了。会稽刻石特别注重女子的贞操,有子不能改嫁,这正是以家为本位底社会的伦理。
在春秋至战国,中国的社会,是经过一种根本底变化。不过其变化不是打破个人的家族,而是打破贵族的家族,在以前底贵族政治中,天子并不能直接管理人民,他只能管理诸侯之国。诸侯亦不能直接管理人民,他只能管理卿大夫之家。秦朝造成底局势,是把这些“国”“家”都丢掉了,天子直接管理人民,这种变动,固然是很大底,但与工业化所与社会底变动,尚不是一回事。照我的说法,这种变化,也是由于经济变动所致,现在研究中国历史底人,有许多人说,由于利用铁器为农具,农民的生产力大增,所以能压倒贵族,关于这一点,尚无定论。不过无定论不足以为对于我在《新事论》中底说法的反证。
关于第二点,我们要知道,所谓欧洲是一个地理名词。其中各地方的经济状况,并非完全一致。在欧洲英国最先工业化,法国次之,德国又次之,俄国最晚。至于欧洲其余国家,也许是只受到别人的工业化的一部分好处,但是其本身并没有工业化,至少说并没有完全工业化。受到别人的工业化的好处,与其本身完全工业化,并非一事。例如中国上海一带,就表面上看,与伦敦、纽约,似乎是一类底都市。但只是表面上看是如此。这些地方只是受到别人的工业化的一部分的好处,并非其自身工业化,至少说,并没有完全工业化。又例如昆明现在已有飞机、汽车、电灯、自来水,但这也是只受到别人的工业化的一部分的好处,并非其自身工业化。所以在上海、昆明这些地方,社会组织并没有根本改变,这是不足为异底。像瑞士这一类的国家,在欧洲,因为接近工业化底国家的缘故,所以先受到别人工业化的一部分的好处。但其自身并未工业化,或未完全工业化,所以尚维持一部分旧日的家庭伦理,亦是不足为异底。瑞士于一九〇七年尚维持旧日的家庭伦理,不足为对于我在《新事论》中底说法的反证,犹之一九四四年中国许多地方,虽有飞机、汽车、电灯,而尚维持旧日家庭伦理,不足为我在《新事论》中底说法的反证。
所以梁先生所举底前二点,我认为都可以解释底。至于梁先生所举底第三点,我因尚未见梁先生的文章,亦未到过甘肃等处,不敢妄有陈说,容俟以后论之。
梁先生说:“中国一直是一个没有经过产业革命底农业社会。中国传统底礼教风俗,无疑底自要与他相适应。尤其见于二千年文化颇少变革,更不难推想中间相互适应已达于高度。但我没有理由,可以遽行论断一切中国风教礼俗,就为这种经济所决定而形成。”又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变迁而家庭制度不得不变,固系事实”,如此说,梁先生亦承认有了这种经济制度,就有这种家庭制度,没有这种经济制度,就没有这种家庭制度。我们所说,不过如此。逻辑上证明两事物间底因果关系,也是如此已足,我们并不要断定“一切”中国礼教风俗,都为这种经济所决定而形成。我们只断定其“主要底”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