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是精神食粮。食粮不一定要自己生产,自己生产的不一定会比别人生产的好。而食粮还是我们必不可或缺的。书像是一股洪流,是多年来多少聪明才智的人点点滴滴的汇集而成,很难得有人能毫无凭藉的立地涌现出一部书。读书如交友,也靠缘分,吾人有缘接触的书各有不同。
读书苦?读书乐?:开蒙读物也需要与时俱进
读书苦?读书乐?一言难尽。
从前读书自识字起。开蒙时首先是念字号,方块纸上写大字,一天读三五个,慢慢增加到十来个,先是由父母手写,后来书局也有印制成盒的,背面还往往有画图,名曰看图识字。小孩子淘气,谁肯沉下心来一遍一遍地认识那几个单字?若不是靠父母的抚慰,甚至糖果的奖诱,我想孩子开始识字时不会有多大的乐趣。
光是认字还不够,需要练习写字,于是以描红模子开始,“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干……”,再不就是“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或是“王子去求仙,丹成上九天,洞中才一日,世上几千年”。手搦毛笔管,硬是不听使唤,若不是先由父母把着小手写,多半就会描出一串串的大黑猪。事实上,没有一次写字不曾打翻墨盒砚台弄得满手乌黑,狼藉不堪。稍后写小楷,白折子乌丝栏,写上三五行就觉得很吃力。大致说来,写字还算是愉快的事。
进过私塾或从“人、手、足、刀、尺”读过初小教科书的人,对于体罚一事大概不觉陌生。念背打三部曲,是我们传统的教学法。一目十行而能牢记于心,那是天才的行径;普通智商的儿童,非打是很难背诵如流的。英国十八世纪的约翰孙博士就赞成体罚,他说那是最直截了当的教学法,颇合于我们所谓“扑作教刑”之意。私塾老师大概都爱抽旱烟,一二尺长的旱烟袋总是随时不离手的,那烟袋锅子最可怕,白铜制,如果孩子背书疙疙瘩瘩的上气不接下气,当心那烟袋锅子敲在脑袋壳上,“砰”的一声就是一个大包。谁疼谁知道。小学教室讲台桌子抽屉里通常藏有戒尺一条,古所谓梗桅,也就是竹板一块,打在手掌上其声清脆,感觉是又热又辣又麻又疼。早年的孩子没尝过打手板的滋味的大概不太多。如今体罚悬为禁例,偶一为之便会成为新闻。现代的孩子比较有福了。
从前的孩子认字,全凭记忆,记不住便要硬打进去。如今的孩子读书,开端第一册是先学注音符号,这是一大改革。本来是,先有语言,后有文字。我们的文字不是拼音的,虽然其中一部分是形声字,究竟无法看字即能读出声音,或是发音即能写出文字。注音符号(比反切高明多了)是帮助把语言文字合而为一的一种工具,对于儿童读书实在是无比的方便。我们中国的文字不是没有严密的体系,所谓六书即是一套提纲挈领的理论,虽然号称“小学”,小学生谁能理解其中的道理?《说文解字》五百四十个部首就会使得人晕头转向。章太炎编了一个《部首歌》,“一、上、三、示、王、玉、珏……”煞费苦心,谁能背得上来?陈独秀编了一部《小学识字读本》(台湾印行改名为《文字新论》),是文字学方面一部杰出的大作,但是显然不是适合小学识字的读本。我们中国的语言文字,说难不难,说易不易,高本汉说过这样一段话——
北京语实在是一种最可怜的方言,总共只有四百二十个音缀;普通的语词不下有四千个,这四千多个的语词,统须支配于四百二十个音缀当中。同音语词的增进,使听受者受了极大的困难,于此也可以想见了……(见《中国语与中国文》)
这是外国人对外国人所说的话,我们中国儿童国语娴熟,四声准确,并不觉得北京语“可怜”。我们的困难不在语言,在语言与文字之间的不易沟通。所以读书从注音符号开始,这方法是绝对正确的。
《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是旧式的启蒙的教材。《百家姓》有其实用价值,对初学并不相宜,且置勿论。《三字经》《千字文》都编得不错,内容丰富妥当,而且文字简练,应该是很好的教材,所以直到今日还有人怀念这两部匠心独运的著作,但是对于儿童并不相宜。孩子懂得什么“人之初,性本善”“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民国初年,我在北平陶氏学堂读过一个时期的小学,记得国文一课是由老师领头高吟“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全班一遍遍地循声朗诵,老师喉咙干了,就指派一个学生(班长之类)代表他领头高吟。朗诵一个小时,下课。好多首《诗经》作品就是这样的注入我的记忆,可是过了五六十年之后自己摸索才略知那几首诗的大意。小时候多少时间都浪费掉了。教我读《诗经》的那位老师的姓名已不记得,他那副不讨人敬爱的音容道貌至今不能忘!
新式的语文教科书顾及儿童心理及生活环境,读起来自然较有趣味。民初的国文教科书,“一人二手,开门见山,山高日小,水落石出……”“一老人,入市中,买鱼两尾,步行回家……”这一类课文还多少带有一点文言的味道。后来仿效西人的作风,就有了“小猫叫,小狗跳……”一类的句子,为某些人所诟病。其实孩子喜欢小动物,由此而入读书识字之门,亦未可厚非。抗战初期我曾负责主编一套中小学教科书,深知其中艰苦,大概越是初级的越是难于编写,因为牵涉到儿童心理与教学方法。现在台湾使用的“国立编译馆”编印的中小学教科书,无论在内容上或印刷上较前都日益进步,学生面对这样的教科书至少应该不至于望而生畏。
影响我的几本书:读书如交友,也靠缘分
我喜欢书,也还喜欢读书,但是太懒,大部分时间荒嬉掉了!所以实在没有读过多少书。年届而立,才知道发奋,已经晚了。几经丧乱,席不暇暖,像董仲舒三年不窥园,米尔顿五年隐于乡,那样有良好环境专心读书的故事,我只有艳羡。多少年来所读之书,随缘涉猎,未能专精,故无所成。然亦间有几部书对于我个人为学做人之道不无影响。究竟哪几部书影响较大,我没有思量过,直到八年前有一天邱秀文来访问我,她提出了这么一个问题,她问我所读之书有哪几部使我受益较大。我略为思索,举出七部书以对,略加解释,语焉不详。邱秀文记录得颇为翔实,亏她细心地联缀成篇,并以标题“梁实秋的读书乐”,后来收入她的一个小册“智者群像”,由时报文化出版公司出版。最近《联副》推出一系列文章,都是有关书和读书的,编者要我也插上一脚,并且给我出了一个题目“影响我的几本书”。我当时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个考生,遇到考官出了一个我不久以前做过的题目,自以为驾轻就熟,写起来省事,于是色然而喜,欣然应命。题目像是旧的,文字却是新的。这便是我写这篇东西的由来。
第一部影响我的书是《水浒传》。我在十四岁进清华才开始读小说,偷偷地读,因为那时候小说被目为“闲书”,在学校里看小说是悬为厉禁的。但是我禁不住诱惑,偷闲在海淀一家小书铺买到一部《绿牡丹》,密密麻麻的小字光纸石印本,晚上钻在蚊帐里偷看,也许近视眼就是这样养成的。抛卷而眠,翼晨忘记藏起,查房的斋务员在枕下一摸,手到擒来。斋务主任陈筱田先生唤我前去应询,瞪着大眼厉声叱问:“这是嘛?”(天津话“嘛”就是“什么”)随后把书往地上一丢,说“去吧!”算是从轻发落,没有处罚,可是我忘不了那被叱责的耻辱。我不怕,继续偷看小说,又看了《肉蒲团》《灯草和尚》《金瓶梅》等等。这几部小说,并不使我满足,我觉得内容庸俗、粗糙、下流。直到我读到《水浒传》才眼前一亮,觉得这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不愧金圣叹称之为第五才子书,可以和庄、骚、史记、杜诗并列。我一读,再读,三读,不忍释手。曾试图默诵一百零八条好汉的姓名绰号,大致不差(并不是每一人物都栩栩如生,精彩的不过五分之一,有人说每一个人物都有特色,那是夸张)。也曾试图搜集香烟盒里(是大联珠还是前门?)一百零八条好汉的图片。这部小说实在令人着迷。
《水浒传》作者施耐庵在元末以赐进士出身,生卒年月不详,一生经历我们也不得而知。这没有关系,我们要读的是书。有人说《水浒传》作者是罗贯中,根本不是他,这也没有关系,我们要读的是书。《水浒传》有七十回本,有一百回本,有一百十五回本,有一百二十回本,问题重重;整个故事是否早先有过演化的历史而逐渐形成的,也很难说;故事是北宋淮安大盗一伙人在山东寿张县梁山泊聚义的经过,有多大部分与历史符合有待考证。凡此种种都不是顶重要的事。《水浒传》的主题是“官逼民反,替天行道”。一个个好汉直接间接地吃了官的苦头,有苦无处诉,于是铤而走险,逼上梁山,不是贪图山上的大碗酒大块肉。官,本来是可敬的。奉公守法公忠体国的官,史不绝书。可是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的贪污枉法的官却也不在少数。人踏上仕途,很容易被污染,会变成为另外一种人,他说话的腔调会变,他脸上的筋肉会变,他走路的姿势会变,他的心的颜色有时候也会变。“尔俸尔禄,民脂民膏”,过骄奢的生活,成特殊阶级,也还罢了,若是为非作歹,鱼肉乡民,那罪过可大了。《水浒传》写的是平民的一股怨气。不平则鸣,容易得到读者的同情,有人甚至不忍责那些非法的杀人放火的勾当。有人以终身不入官府为荣,怨毒中人之深可想。
较近的叛乱事件,义和团之乱是令人难忘的。我生于庚子后二年,但是清廷的糊涂,八国联军之肆虐,从长辈口述得知梗概。义和团是由洋人教士勾结官府压迫人民所造成的,其意义和梁山泊起义不同,不过就其动机与行为而言,我怜其愚,我恨其妄,而又不能不寄予多少之同情。义和团不可以一个“匪”字而一笔抹煞。英国俗文学中之罗宾汉的故事,其劫强济贫目无官府的游侠作风之所以能赢得读者的赞赏,也是因为它能伸张一般人的不平之感。我读了《水浒》之后,我认识了人间的不平。
我对于《水浒传》有一点极为不满。作者好像对于女性颇不同情。水浒里的故事对于所谓奸夫淫妇有极精彩的描写,而显然的对于女性特别残酷。这也许是我们传统的大男人主义,一向不把女人当人,即使当作人也是次等的人。女人有所谓贞操,而男人无。《水浒传》为人抱不平,而没有为女人抱不平。这虽不足为《水浒》病,但是《水浒传》对于欣赏其不平之鸣的读者在影响上不能不打一点折扣。
第二部书该数《胡适文存》。胡先生生在我们同一时代,长我十一岁,我们很容易忽略其伟大,其实他是我们这一代人在思想学术道德人品上最为杰出的一个。我读他的文存的时候,我尚在清华没有卒业。他影响我的地方有三:
一是他的明白清楚的白话文。明白清楚并不是散文艺术的极致,却是一切散文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他的《文学改良刍议》,现在看起来似嫌过简,在当时是振聋发聩的巨著。他的《白话文学史》的看法,他对于文学(尤其是诗)的艺术的观念,现在看来都有问题。例如他直到晚年还坚持的说律诗是“下流”的东西,骈四俪六当然更不在他眼里。这是他的偏颇的见解。可是在五四前后,文章写得像他那样明白晓畅不枝不蔓的能有几人?我早年写作,都是以他的文字作为模仿的榜样。不过我的文字比较杂乱,不及他的纯正。
二是他的思想方法。胡先生起初倡导杜威的实验主义,后来他就不弹此调。胡先生有一句话:“不要被别人牵着鼻子走!”像是给人的当头棒喝。我从此不敢轻信人言。别人说的话,是者是之,非者非之,我心目中不存有偶像。胡先生曾为文批评时政,也曾为文对什么主义质疑,他的几位老朋友劝他不要发表,甚至要把已经发排的稿件擅自抽回,胡先生说:“上帝尚且可以批评,什么人什么事不可批评?”他的这种批评态度是可佩服的。从大体上看,胡先生从不侈言革命,他还是一个“儒雅为业”的人,不过他对于往昔之不合理的礼教是不惜加以批评的。曾有人家里办丧事,求胡先生“点主”,胡先生断然拒绝,并且请他阅看《胡适文存》里有关“点主”的一篇文章,其人读了之后翕然诚服。胡先生对于任何一件事都要寻根问底,不肯盲从。他常说他有考据癖,其实也就是独立思考的习惯。
三是他的认真严肃的态度。胡先生说他一生没写过一篇不用心写的文章,看他的文存就可以知道确是如此,无论多小的题目,甚至一封短札,他也是像狮子搏兔似的全力以赴。他在庐山偶然看到一个和尚的塔,他作了八千多字的考证。他对于《水经注》所下的功夫是惊人的。曾有人劝他移考证《水经注》的功夫去做更有意义的事,他说不,他说他这样做是为了要把研究学问的方法传给后人。我对于《水经注》没有兴趣,胡先生的著作我没有不曾读过的,唯《水经注》是例外。可是他治学为文之认真的态度,是我认为应该取法的。有一次他对几个朋友说,写信一定要注明年、月、日,以便查考。我们明知我们的函件将来没有人会来研究考证,何必多此一举?他说不,要养成这个习惯。我接受他的看法,年、月、日都随时注明。有人写信谨注月、日而无年份,我看了便觉得缺憾。我译莎士比亚,大家知道,是由于胡先生的倡导。当初约定一年译两本,二十年完成,可是我拖了三十年。胡先生一直关注这件工作,有一次他由台湾飞到美国,他随身携带在飞机上阅读的书包括《亨利四世·下篇》的译本。他对我说他要看看中译的莎士比亚能否令人看得下去。我告诉他,能否看得下去我不知道,不过我是认真翻译的,没有随意删略,没敢潦草。他说俟全集译完之日为我举行庆祝,可惜那时他已经不在了。
第三本书是白璧德的《卢梭与浪漫主义》。白璧德(Irving Babbitt)是哈佛大学教授,是一位与时代潮流不合的保守主义学者,我选过他的“英国十六世纪以后的文学批评”一课,觉得他很有见解,不但有我们前所未闻的见解,而且是和我自己的见解背道而驰。于是我对他发生了兴趣。我到书店把他的著作五种一股脑儿买回来读,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他的这一本《卢梭与浪漫主义》。他毕生致力于批判卢梭及其代表的浪漫主义,他针砭流行的偏颇的思想,总是归根到卢梭的自然主义。有一幅漫画讽刺他,画他匍匐地面揭开被单窥探床下有无卢梭藏在底下。白璧德的思想主张,我在《学衡》杂志所刊吴宓、梅光迪几位介绍文字中已略为知其一二,只是《学衡》固执地使用文言,对于一般受了五四洗礼的青年很难引起共鸣。我读了他的书,上了他的课,突然感到他的见解平正通达而且切中时弊。我平夙心中蕴结的一些浪漫情操几为之一扫而空。我开始省悟,五四以来的文艺思潮应该根据历史的透视而加以重估。我在学生时代写的第一篇批评文字《中国现代文学之浪漫的趋势》就是在这个时候写的。随后我写的《文学的纪律》《文人有行》,以至于较后对于辛克莱《拜金艺术》的评论,都可以说是受了白璧德的影响。
白璧德对东方思想颇有渊源,他通晓梵文经典及儒家与老庄的著作。《卢梭与浪漫主义》有一篇很精彩的附录《论老庄的“原始主义”》,他认为卢梭的浪漫主义颇有我国老庄的色彩。白璧德的基本思想是与古典的人文主义相呼应的新人文主义。他强调人生三境界,而人之所以为人在于他有内心的理性控制,不令感情横决。这就是他念念不忘的人性二元论。中庸所谓“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孔子所说的“克己复礼”,正是白璧德所乐于引证的道理。他重视的不是élanvital(柏格森所谓的“创造力”)而是élanfroin(克制力)。一个人的道德价值,不在于做了多少事,而是在于有多少事他没有做。白璧德并不说教,他没有教条,他只是坚持一个态度——健康与尊严的态度。我受他的影响很深,但是我不曾大规模地宣扬他的作品。我在新月书店曾经辑合《学衡》上的几篇文字为一小册印行,名为《白璧德与人文主义》,并没有受到人的注意。若干年后,宋淇先生为美国新闻处编译一本《美国文学批评》,其中有一篇是《卢梭与浪漫主义》的一章,是我应邀翻译的,题目好像是《浪漫的道德》。三十年代左倾仁兄们鲁迅及其他谥我为“白璧德的门徒”,虽只是一顶帽子,实也当之有愧,因为白璧德的书并不容易读,他的理想很高也很难身体力行,称为门徒谈何容易!
第四本书是叔本华的《隽语与谶言》(Maxims and Counsels)。这位举世闻名的悲观哲学家,他的主要作品The World as Willand Idea我没有读过,可是这部零零碎碎的札记性质的书却给我莫大的影响。
叔本华的基本认识是:人生无所谓幸福,不痛苦便是幸福。痛苦是真实的,存在的,积极的;幸福则是消极的,并无实体的存在。没有痛苦的时候,那种消极的感受便是幸福。幸福是一种心理状态,而非实质的存在。基于此种认识,人生努力方向应该是尽量避免痛苦,而不是追求幸福,因为根本没有幸福那样的一个东西。能避免痛苦,幸福自然就来了。
我不觉得叔本华的看法是诡辩。不过避免痛苦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需要慎思明辨,更需要当机立断。
第五部书是斯陶达的《对文明的反叛》(Lothrop Stoddard:The Revolt against Civilization)。这不是一部古典名著,但是影响了我的思想。民国十四年,潘光旦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念书,住在黎文斯通大厦,有一天我去看他,他顺手拿起这一本书,竭力推荐要我一读。光旦是优生学者,他不但赞成节育,而且赞成“普罗列塔利亚”少生孩子,优秀的知识分子多生孩子,只有这样做,民族的品质才有希望提高。一人一票的“德谟克拉西”是不合理的,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克拉西”较近于理想。他推崇孔子,但不附和孟子的平民之说。他就是这样有坚定信念而非常固执的一位学者。他郑重推荐这一本书,我想必有道理,果然。
斯陶达的生平不详,我只知道他是美国人,一八八三年生,一九五〇年卒,《对文明的反叛》出版于一九二二年,此外还有《欧洲种族的实况》(一九二四年)、《欧洲与我们的钱》(一九三二年)及其他。这本《对文明的反叛》的大意是:私有财产为人类文明的基础。有了私有财产的制度,然后人类生活型态,包括家庭的、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各方面,才逐渐地发展而成为文明。马克思与恩格斯于一八四八年发表的一个小册子Manifostder Kommuniston声言私有财产为一切罪恶的根源,要彻底地废除私有财产制度,言激而辩。斯陶达认为这是反叛文明,是对整个人类文明的打击。
文明发展到相当阶段会有不合理的现象,也可称之为病态。所以有心人就要想法改良补救,也有人就想象一个理想中的黄金时代,悬为希望中的目标。《礼记·礼运》所谓的“大同”,虽然孔子说“大道之行也,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实则大同乃是理想世界,在尧舜时代未必实现过,就是禹、汤、文武周公的“小康之治”恐怕也是想当然耳。西洋哲学家如柏拉图、如斯多亚派创始者季诺(Zeno)、如陶斯玛·摩尔,及其他,都有理想世界的描写。耶稣基督也是常以慈善为教,要人共享财富。许多教派都不准僧侣自蓄财产。英国诗人柯律芝与骚赛(Coleridge and Southey)在一七九四年根据卢梭与高德文(Godwin)的理想居然想到美洲的宾夕凡尼亚去创立一个共产社区,虽然因为缺乏经费而未实现,其不满于旧社会的激情可以想见。不满于文明社会之现状,是相当普遍的心理。凡是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人对于贫富悬殊壁垒分明的现象无不深恶痛绝。不过从事改善是一回事,推翻私有财产制度又是一回事。至若以整个国家甚至以整个世界孤注一掷的做一个渺茫的理想的实验,那就太危险了。文明不是短期能累积起来的,却可毁灭于一旦。斯陶达心所谓危,所以写了这样的一本书。
第六部书是《六祖坛经》。我与佛教本来毫无瓜葛。抗战时在北碚缙云山上缙云古寺偶然看到太虚法师领导的汉藏理学院,一群和尚在翻译佛经,香烟缭绕,案积贝多树叶帖帖然,字斟句酌,庄严肃穆。佛经的翻译原来是这样谨慎而神圣的,令人肃然起敬。知客法舫,彼此通姓名后得知他是《新月》的读者,相谈甚欢,后来他送我一本他作的《金刚经讲话》,我读了也没有什么领悟。一九四九年我在广州,中山大学外文系主任林文铮先生是一位狂热的密宗信徒,我从他那里借到《六祖坛经》,算是对于禅宗作了初步的接触,谈不上了解,更谈不到开悟。在丧乱中我开始思索生死这一大事因缘。在六榕寺瞻仰了六祖的塑像,对于这位不识字而能顿悟佛理的高僧有无限的敬仰。
《六祖坛经》不是一人一时所作,不待考证就可以看得出来,可是禅宗大旨尽萃于是。禅宗主张不立文字,但阐明宗旨还是不能不借重文字。据我浅陋的了解,禅宗主张顿悟,说起来简单,实则甚为神秘。棒喝是接引的手段,公案是参究的把鼻。说穿了即是要人一下子打断理性的逻辑的思维,停止常识的想法,蓦然一惊之中灵光闪动,于是进入一种不思善不思恶无生无死不生不死的心理状态。在这状态之中得见自心自性,是之谓明心见性,是之谓言下顿悟。
有一次我在胡适之先生面前提起铃木大拙,胡先生正色曰:“你不要相信他,那是骗人的!”我不做如是想。铃木不像是有意骗人,他可能确是相信禅宗顿悟的道理。胡先生研究禅宗历史十分渊博,但是他自己没有做修持的功夫,不曾深入禅宗的奥秘。事实上他无法打入禅宗的大门,因为禅宗大旨本非理性的文字所能解析说明,只能用简略的象征的文字来暗示。在另一方面,铃木也未便以胡先生为门外汉而加以轻蔑。因为一进入文字辩论的范围便必须使用理性的逻辑的方式才足以服人。禅宗的境界用理性逻辑的文字怎样解释也说不明白,须要自身体验,如人饮水,冷暖自知。所以我看胡适铃木之论战根本是不必要的,因为两个人不站在一个层次上。一个说有鬼,一个说没有鬼,能有结论么?
我个人平夙的思想方式近于胡先生类型,但是我也容忍不同的寻求真理的方法。《哈姆雷特》一幕二景,哈姆雷特见鬼之后对于来自威吞堡的学者何瑞修说:“宇宙间无奇不有,不是你的哲学全能梦想得到的。”我对于禅宗的奥秘亦作如是观。《六祖坛经》是我最初亲近的佛书,带给我不少喜悦,常引我作超然的遐思。
第七部书是卡莱尔的《英雄与英雄崇拜》(Carlyle:On Heroes Hero worship andthe Heroic in History)。原是一系列的演讲,刊于一八四一年。卡赖尔的文笔本来是汪洋恣肆,气势不凡,这部书因为原是讲稿,语气益发雄浑,滔滔不绝的有雷霆万钧之势。他所谓的英雄,不是专指掣旗斩将攻城略地的武术高超的战士而言,举凡卓越等伦的各方面的杰出人才,他都认为是英雄,神祗、先知、国王、哲学家、诗人、文人都可以称为英雄,如果他们能做人民的领袖、时代的前驱、思想的导师。卡赖尔对于人类文明的历史发展有一基本信念,他认为人类文明是极少数的领导人才所创造的。少数的杰出人才有所发明,于是大众跟进。没有睿智的领导人物,浑浑噩噩的大众就只好停留在浑浑噩噩的状态之中。证之于历史,确是如此。这种说法和孙中山先生所说“先知先觉、后知后觉、不知不觉”,若合符节。卡赖尔的说法,人称之为“伟人学说”(Great Man Theory)。他说政治的妙谛在于如何把有才智的人放在统治者的位置上去。他因此而大为称颂我们的科举取士的制度。不过他没注意到取士的标准大有问题,所取之士的品质也就大有问题。好人出头是他的理想,他们憧憬的是贤人政治。他怕听“拉平者”(Levellers)那一套议论,因为人有贤不肖,根本不平等。仅管尽力拉平世间的不平等的现象,领导人才与人民大众对于文明的贡献究竟不能等量齐观。
我接受卡赖尔的伟人学说,但是我同时强调伟人的品质。尤其是政治上的伟人责任重大,如果他的品质稍有问题,例如轻言改革,囿于私见,涉及贪婪,用人不公,立刻就会灾及大众,祸国殃民。所以我一面崇拜英雄,一面深厌独裁。我愿他泽及万民,不愿他成为偶像。卡赖尔不信时势造英雄,他相信英雄造时势。我想是英雄与时势交相影响。卡赖尔受德国费希特(Fichte)的影响,以为一代英雄之出世涵有“神意”(divineidea),又受加尔文(Calvin)一派清教思想的影响,以为上帝的意旨在指挥英雄人物。这种想法现已难以令人相信。
第八部书是马可·奥勒留(Marcus Aurelius Antoninus)的《沉思录》(Meditations),这是西洋斯托亚派哲学最后一部杰作,原文是希腊文,但是译本极多,单是英文译本自十七世纪起至今已有二百多种。在我国好像注意到这本书的人不多。我在一九五九年将此书译成中文,由协志出版公司印行。作者是一千八百多年前的罗马帝国的皇帝,以皇帝之尊而成为苦修的哲学家,并且给我们留下这样的一部书真是奇事。
斯托亚派哲学涉及三个部门:物理学、论理学、伦理学。这一派的物理学,简言之,即是唯物主义加上泛神论,与柏拉图之以理性概念为唯一真实存在的看法正相反。斯托亚派认为只有物质的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但是物质的宇宙之中偏存着一股精神力量,此力量以不同的形势出现,如人,如气,如精神,如灵魂,如理性,如主宰一切的原理,皆是。宇宙是神,人所崇奉的神祗只是神的显示。神话传说全是寓言。人的灵魂是从神那里放射出来的,早晚还要回到那里去。主宰一切的神圣原则即是使一切事物为了全体利益而合作。人的至善的理想即是有意识的为了共同利益而与天神合作。至于这一派的论理学则包括两部分,一是辩证法,一是修辞学,二者都是思考的工具,不太重要。马可最感兴趣的是伦理学。按照这一派哲学,人生最高理想是按照宇宙自然之道去生活。所谓“自然”不是任性放肆之意,而是上面说到的宇宙自然。人生除了美德无所谓善,除了罪行无所谓恶。美德有四:一为智慧,所以辨善恶;二为公道,以便应付一切悉合分际;三为勇敢,借以终止痛苦;四为节制,不为物欲所役。人是宇宙的一部分,所以对宇宙整体负有义务,应随时不忘本分,致力于整体利益。有时自杀也是正当的,如果生存下去无法善尽做人的责任。
《沉思录》没有明显地提示一个哲学体系,作者写这本书是在做反省的功夫,流露出无比的热诚。我很向往他这样的近于宗教的哲学。他不信轮回不信往生,与佛说异,但是他对于生死这一大事因缘却同样地不住地叮咛开导。佛示寂前,门徒环立,请示以后当以谁为师,佛说:“以戒为师。”戒为一切修行之本,无论根本五戒、沙弥十戒、比丘二百五十戒,以及菩萨十重四十八轻之性戒,其要义无非是克制。不能持戒,还说什么定慧?佛所斥为外道的种种苦行,也无非是戒的延伸与歪曲。斯托亚派的这部杰作坦示了一个修行人的内心了悟,有些地方不但可与佛说参证,也可以和我国传统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以及“克己复礼”之说相印证。英国十七世纪剧作家范伯鲁(Vanbrugh)的《旧病复发》(Relapse)里有一个愚蠢的花花大少浮平顿爵士(Lord Foppington),他说了一句有趣的话:“读书乃是以别人脑筋制造出的东西以自娱。我以为有风度有身份的人可以凭自己头脑流露出来的东西而自得其乐。”书是精神食粮。食粮不一定要自己生产,自己生产的不一定会比别人生产的好。而食粮还是我们必不可或缺的。书像是一股洪流,是多年来多少聪明才智的人点点滴滴的汇集而成,很难得有人能毫无凭藉的立地涌现出一部书。读书如交友,也靠缘分,吾人有缘接触的书各有不同。我读书不多,有缘接触了几部难忘的书,有如良师益友,获益非浅,略如上述。
日记:写日记之难,难在持之以恒
日记有两种。
一种是专为自己看的。每日三省吾身,太麻烦,晚上睡前抽空反省一次就足够了,想想自己这一天做了些什么事,不必等到清夜再来扪心。如果有一善可举,即不妨泚笔记在日记上;如果自己有一些什么失检之处,不管是大德逾闲或小德出入,甚至是绝对不可告人之事,亦不妨坦白自承。这比天主教堂的“告解”还方便,比法律上的“自承犯罪”还更可取。就一般人而论,人对自己总喜欢隐恶扬善。不大肯揭自己的疮疤。但是也有人喜欢透露自己的一些以肉麻为有趣的丑事,非暴露一下心不得安。最安全的办法是写在日记上。有人怕日记被人偷看,把日记珍藏起采,锁在抽屉里。世界上就有一种人偏爱偷看人家的日记。有一种日记本别出心裁,上下封面可以勾连起来上锁。其实这也是自欺欺人之事,设有人连日记本带锁一起挟以俱去,又当如何?天下没有秘密可以珍藏,白纸黑字,大概早晚总有被人察觉的可能。所以凡是为自己看的日记而真能吐露心声、袒露原形者并不多见。
另一种日记是专为写给别人看的。这种日记写得工整,态度不免矜持,偶然也记私人琐事,也写读书心得,大体上却是做时事的记录,成为社会史的一个局部的缩影。写这种日记的人须有丰富的生活,广阔的交游,才能有值得一记的资料登上日记。我认识一位海外学人,他的日记放在案头供人阅览,打开一看好多页都近于空白,只写着“午后饮咖啡一杯”。像是在写流水账,而又出纳甚吝。我又有一位同事,年纪不老小,酷嗜象棋,能不用棋盘和高手过招,如有得意之局必定在晚上“覆盘”登记在十行纸簿的日记上,什么“马二进三”、“车一进五”的,写得整整齐齐,置在案头供人阅览。同嗜的人并不多,有兴趣看而又能看得懂的人更少,只要肯表示一下惊讶赞叹之意,日记的主人便心满意足了。至于处心积虑地逐日写日记,准备藏之名山传诸后世,那就算是一种著述了。
以我所知的几部著名的中外日记,英国十七世纪的佩皮斯(Pepys)的日记为最有趣的之一。他两度为英国的海军大臣,乃政坛显要,被誉为英国海军之父,但是使他在历史上成大名的却是他的一部日记。他从一六六〇年一月一日起,到一六六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止,这九年多的时期内,他每日必写,从无间断,写的是当时的大事,如查尔斯二世如何自法归来实行复辟、疫疠流行的惨状、伦敦的大火、对荷兰的战争等。对于戏剧及其他娱乐节目也不放过。最令人惊异的是,他写他自己的行为,如何殴打他的妻子,勾引他的女仆,如何在外拈花惹草,一夜风流,如何在他妻子为他理发时发现了二十只虱子,如何在教堂讲道时定着眼睛看女人,如何与人幽会一再被妻子捉到而悔过讨饶……都有生动的记述。这九年多的日记累积有三千零十二页之多,分装为六大册。内中许多事情不便公开,又有些私事怕家人偷看,他采用“古希腊罗马速记术”。死后捐赠给他的母校剑桥的图书馆,在那里庋藏了一百多年,蛛网尘封,无人过问,最后才被人发现予以翻译付梓。
与佩皮斯同时,也以一部日记而闻名的是约翰·伊夫林(John Evelyn)。他也是宫廷人物,但未任高职。他的日记从一六四一年起,当时他二十一岁,直到一七〇六年死前二十四天止,可以说是他的毕生行谊的记录。他是知识分子,所记内容当然有异于佩皮斯的。
我们中国文人也有不少写日记而成绩可观的,但是大部分近似读书札记,较少叙事抒情,文学史一向不把日记作者列为值得一提的人物。例如李慈铭的《越缦堂日记》六十四册,自咸丰三年至光绪十五年凡三十六年,几乎逐日有记,很少间断,洋洋大观,很值得一读,但我相信肯看的人不多。
胡适先生有一部日记,从他在北大执教时起一直到他晚年,其规模之大内容之富可能超过以往任何作者。我在上海无意中看到过他的一部分日记,用毛笔写在新月稿纸上,相当工整,其最大特色为对于时事(包括社会新闻)特为注意,经常剪贴报纸,也许是因此之故,他的日记不久就裒然成帙。他的私人生活也记得很细,甚至和友人饮宴同席的人名都记载下来。他说:“我这部日记是我留给我两个儿子的唯一的一部遗产。”因为他知道这部日记牵涉到的人太多,只有在他去世若干年后才好发表。隔好多年有一次我问他:“先生的日记是否一直继续在写?”他说:“到美国后,纸笔都没有以前那样方便,改用墨水笔和洋纸本子了,可是没有间断,不过没有从前那样详尽了。”他的日记何时才能印行,不得而知,我只盼望有朝一日可以问世,最好是完整的照相制版,不加删改,不易一字。
抗战八年,我想必有不少人亲身经历过一些可歌可泣之事。可惜的是,很少有资格的人留下一部完整的日记。《传记文学》刊载的何成浚先生的《战争日记》是很难得的一部价值甚高的作品,内容详尽,而且文字也很简练。所记载的是他个人接触到的一些军政情况与人物,当然未能涵盖其他社会与文化方面的动态。假如有文人或学者在八年抗战中留有完整的日记,我相信其可读性必定很高。日记只要忠实、细致就好,忸忸怩怩的文艺腔是绝对不需要的。人称抗战时期是一个“大时代”,其实没有一个时代不大,不过比较的,有些时代好像是特别热闹而已。承平时期也未尝没有可记之事。写日记不难,难在持之以恒。
漫谈读书:最简单的修养方法还是读书
我们现代人读书真是幸福。古者,“著于竹帛谓之书”,竹就是竹简,帛就是缣素。书是稀罕而珍贵的东西。一个人若能垂于竹帛,便可以不朽。孔子晚年读《易》,韦编三绝,用韧皮贯联竹简,翻来翻去以至于韧皮都断了,那时候读书多么吃力!后来有了纸,有了毛笔,书的制作比较方便,但在印刷之术未行以前,书的流传完全是靠抄写。我们看看唐人写经,以及许多古书的钞本,可以知道一本书得来非易。自从有了印刷术,刻版、活字、石印、影印,乃至于显微胶片,读书的方便无以复加。
物以稀为贵。但是书究竟不是普通的货物。书是人类的智慧的结晶,经验的宝藏,所以尽管如今满坑满谷的都是书,书的价值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价廉未必货色差,畅销未必内容好。书的价值在于其内容的精到。宋太宗每天读《太平御览》等书二卷,漏了一天则以后追补,他说:“开卷有益,朕不以为劳也。”这是“开卷有益”一语之由来。《太平御览》采集群书一千六百余种,分为五十五门,历代典籍尽萃于是,宋太宗日理万机之暇日览两卷,当然可以说是“开卷有益”。如今我们的书太多了,纵不说粗制滥造,至少是种类繁多,接触的方面甚广。我们读书要有抉择,否则不但无益而且浪费时间。
那么读什么书呢?这就要看各人的兴趣和需要。在学校里,如果能在教师里遇到一两位有学问的,那是最幸运的事,他能适当指点我们读书的门径。离开学校就只有靠自己了。读书,永远不恨其晚。晚,比永远不读强。有一个原则也许是值得考虑的:作为一个地道的中国人,有些部书是非读不可的。这与行业无关。理工科的、财经界的、文法门的,都需要读一些蔚成中国文化传统的书。经书当然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史书也一样的重要。盲目地读经不可以提倡,意义模糊的所谓“国学”亦不能餍现代人之望。一系列的古书是我们应该以现代眼光去了解的。
黄山谷说:“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细味其言,觉得似有道理。事实上,我们所看到的人,确实是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居多。我曾思索,其中因果关系安在?何以不读书便面目可憎语言无味?我想也许是因为读书等于是尚友古人,而且那些古人著书立说必定是一时才俊,与古人游不知不觉受其熏染,终乃收改变气质之功,境界既高,胸襟既广,脸上自然透露出一股清醇爽朗之气,无以名之,名之曰书卷气。同时在谈吐上也自然高远不俗。反过来说,人不读书,则所为何事,大概是陷身于世网尘劳,困厄于名缰利锁,五烧六蔽,苦恼烦心,自然面目可憎,焉能语言有味?
当然,改变气质不一定要靠读书。例如,艺术家就另有一种修为。“伯牙学琴于成连先生,三年不成。成连言吾师方子春今在东海中,能移人情。乃与伯牙偕往,到蓬莱山,留伯牙宿,曰:‘子居习之,吾将迎师。’刺船而去,旬时不返。伯牙延望无人,但闻海水洞崩坼之声,山林窅冥,群鸟悲号,怆然叹曰:‘先生将移我情。’乃援琴而歌,曲成,成连刺船迎之而返。伯牙之琴,遂妙天下。”这一段记载,写音乐家之被自然改变气质,虽然神秘,不是不可理解的。禅宗教外别传,根本不立文字,靠了顿悟即能明心见性。这究竟是生有异禀的人之超绝的成就。以我们一般人而言,最简便的修养方法还是读书。
书,本身就有情趣,可爱,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书,立在架上,放在案头,摆在枕边,无往而不宜。好的版本尤其可喜。我对线装书有一分偏爱。吴稚晖先生曾主张把线装书一律丢在茅厕坑里,这偏激之言令人听了不大舒服。如果一定要丢在茅厕坑里,我丢洋装书,舍不得丢线装书。可惜现在线装书很少见了,就像穿长袍的人一样的稀罕。几十年前我搜求杜诗版本,看到古逸丛书影印宋版蔡梦弼《草堂诗笺》,真是爱玩不忍释手,想见原本之版面大,刻字精,其纸张墨色亦均属上选。在校勘上笺注上此书不见得有多少价值,可是这部书本身确是无上的艺术品。
好书谈:世界上的好书本来就不多
从前有一个朋友说,世界上的好书,他已经读尽,似乎再没有什么好书可看了。当时许多别的朋友不以为然,而较长一些的朋友就更以为狂妄。现在想想,却也有些道理。
世界上的好书本来不多,除非爱书成癖的人(那就像抽鸦片抽上瘾一样的),真正心悦诚服地手不释卷,实在有些稀奇。还有一件最令人气短的事,就是许多最伟大的作家往往没有什么凭借,但却做了后来二三流的人的精神上的财源了。柏拉图、孔子、屈原,他们一点一滴,都是人类的至宝,可是要问他们从谁学来的,或者读什么人的书而成就如此,恐怕就是最善于说谎的考据家也束手无策。这事有点儿怪!难道真正伟大的作家,读书不读书没有什么关系么?读好书或读坏书也没有什么影响么?
叔本华曾经说好读书的人就好像惯于坐车的人,久而久之,就不能在思想上迈步了。这真唤醒人的迷梦不小!小说家瓦塞曼竟又说过这样的话,认为倘若为了要鼓起创作的勇气,只有读二流的作品。因为在读二流的作品的时候,他可以觉得只要自己一动手就准强。倘读第一流的作品却往往叫人减却了下笔的胆量。这话也不能说没有部分的真理。
也许世界上天生有种人是作家,有种人是读者。这就像天生有种人是演员,有种人是观众;有种人是名厨,有种人却是所谓老饕。演员是不是十分热心看别人的戏,名厨是不是爱尝别人的菜,我也许不能十分确切地肯定,但我见过一些作家,却确乎不大爱看别人的作品。如果是同时代的人,更如果是和自己的名气不相上下的人,大概尤其不愿意寓目。我见过一个名小说家,他的桌上空空如也,架上仅有的几本书是他自己的新著,以及自己所编过的期刊。我也曾见过一个名诗人(新诗人),他的唯一读物是《唐诗三百首》,而且在他也尽有多余之感了。这也不一定只是由于高傲,如果分析起来,也许是比高傲还复杂的一种心理。照我想,也许是真像厨子(哪怕是名厨),天天看见油锅油勺,就腻了。除非自己逼不得已而下厨房,大概再不愿意去接触这些家伙,甚而不愿意见一些使他可以联想到这些家伙的物事。职业的辛酸,也有时是外人不晓得的。唐代的阎立本不是不愿意自己的儿子再做画师么?以教书为生活的人,也往往看见别人在声嘶力竭地讲授,就会想到自己,于是觉得“惨不忍闻”。做文章更是一桩呕心血的事,成功失败都要有一番产痛,大概因此之故不忍读他人的作品了。
撇开这些不说,站在一个纯粹读者而论,却委实有好书不多的实感。分量多的书,糟粕也就多。读读杜甫的选集十分快意,虽然有些佳作也许漏过了选者的眼光。读全集怎么样?叫人头痛的作品依然不少。据说有把全集背诵一字不遗的人,我想这种人不是缺乏美感,就只是为了训练记忆。顶讨厌的集子更无过于陆放翁,分量那么大,而佳作却真寥若晨星。反过来,《古诗十九首》,郭璞《游仙诗》十四首却不能不叫人公认为人类的珍珠宝石。钱钟书的小说里曾说到一个产量大的作家,在房屋恐慌中,忽然得到一个新居,满心高兴,谁知一打听,才知道是由于自己的著作汗牛充栋的结果,把自己原来的房子压塌,而一直落在地狱里了。这话诚然有点儿刻薄,但也许对于像陆放翁那样不知趣的笨伯有一点点儿益处。
古今来的好书,假若让我挑选,我举不出十部。而且因为年龄环境的不同,也不免随时有些更易。单就目前论,我想是:《柏拉图对话录》《论语》《史记》《世说新语》《水浒传》《庄子》《韩非子》,如此而已。其他的书名,我就有些踌躇了。或者有人问:你自己的著作可以不可以列上?我很悲哀,我只有毫不踌躇地放弃附骥之想了。一个人有勇气(无论是糊涂或欺骗)是可爱的,可惜我不能像上海某名画家,出了一套世界名画选集,却只有第一本,那就是他自己的“杰作”!
学问与趣味:求学偏重学问,趣味留在将来慢慢享受
前辈的学者常以学问的趣味启迪后生,因为他们自己实在是得到了学问的趣味,故不惜现身说法,诱导后学,使他们在愉快的心情之下走进学问的大门。例如,梁任公先生就说过:“我是个主张趣味主义的人,倘若用化学化分‘梁启超’这件东西,把里头所含一种元素名叫‘趣味’的抽出来,只怕所剩下的仅有个零了。”任公先生注重趣味,学问甚是渊博,而并不存有任何外在的动机,只是“无所为而为”,故能有他那样的成就。一个人在学问上果能感觉到趣味,有时真会像是着了魔一般,真能废寝忘食,真能不知老之将至,苦苦钻研,锲而不舍,在学问上焉能不有收获?不过我尝想,以任公先生而论,他后期的著述如历史研究法,先秦政治思想史,以及有关墨子佛学陶渊明的作品,都可说是他的一点“趣味”在驱使着他,可是他在年轻的时候,从师受业,诵读典籍,那时节也全然是趣味么?做八股文,做试帖诗,莫非也是趣味么?我想未必。大概趣味云云,是指年长之后自动做学问之时而言,在年轻时候为学问打根底之际恐怕不能过分重视趣味。学问没有根底,趣味也很难滋生。任公先生的学问之所以那样的博大精深,涉笔成趣,左右逢源,不能不说一大部分得力于他的学问根底之打得坚固。
我曾见许多年轻的朋友,聪明用功,成绩优异,而语文程度不足以达意,甚至写一封信亦难得通顺,问其故则曰其兴趣不在语文方面。又有一些位,执笔为文,斐然可诵,而视数理科目如仇雠,勉强才能及格,问其故则亦曰其兴趣不在数理方面,而且他们觉得某些科目没有趣味,便撇在一边视如敝屣,怡然自得,振振有词,略无愧色,好像这就是发扬趣味主义。殊不知天下没有没有趣味的学问,端视吾人如何发掘其趣味,如果在良师指导之下按部就班地循序而进,一步一步地发现新天地,当然乐在其中,如果浅尝辄止,甚至躐等躁进,当然味同嚼蜡,自讨没趣。一个有中上天资的人,对于普通的基本的文理科目,都同样的有学习的能力,绝不会本能地长于此而拙于彼。只有懒惰与任性,才能使一个人自甘暴弃地在“趣味”的掩护之下败退。
由小学到中学,所修习的无非是一些普通的基本知识。就是大学四年,所授课业也还是相当粗浅的学识。世人常称大学为“最高学府”,这名称易滋误解,好像过此以上即无学问可言。大学的研究所才是初步研究学问的所在,在这里做学问也只能算是粗涉藩篱,注重的是研究学问的方法与实习。学无止境,一生的时间都嫌太短,所以古人皓首穷经,头发白了还是在继续研究,不过在这样的研究中确是有浓厚的趣味。
在初学的阶段,由小学至大学,我们与其倡言趣味,不如偏重纪律。一个合理编列的课程表,犹如一个营养均衡的食谱,里面各个项目都是有益而必需的,不可偏废,不可再有选择。所谓选修科目也只是在某一项目范围内略有拣选余地而已。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犹如一个科班出身的戏剧演员,在坐科的时候他是要服从严格纪律的,唱工做工武把子都要认真学习,各种角色的戏都要完全谙通,学成之后才能各按其趣味而单独发展其所长。学问要有根底,根底要打得平正坚实,以后永远受用。初学阶段的科目之最重要的莫过于语文与数学。语文是阅读达意的工具,国文不通便很难表达自己,外国文不通便很难吸取外来的新知。数学是思想条理之最好的训练。其他科目也各有各的用处,其重要性很难强分轩轾,例如体育,从另一方面看也是重要得无以复加。总之,我们在求学时代,应该暂且把趣味放在一边,耐着性子接受教育的纪律,把自己锻炼成为坚实的材料。学问的趣味,留在将来慢慢享受一点也不迟。
听戏、看戏、读戏:剧本的写作是创造,演员的艺术是再创造
我小时候喜欢听戏,在北平都说听戏,不说看戏。真正内行的听众,他不挑拣座位,在池子里能有个地方就行,“吃柱子”也无所谓,在边厢暗处找个座位就可以,沏一壶茶,眯着眼,歪歪斜斜地缩在那里——听戏。实际上他听的不是戏,是某一个演员的唱。戏的主要部分是歌唱。听到一句回肠荡气的唱腔,如同搔着痒处一般,他会猛不丁地带头喊一声“好”。若是听到不合规矩荒腔走板的调子,他也会毫不留情地送上一个倒彩。真是曲有误,周郎顾。
我没有那份素养,当然不足以语此,但是我在听戏之中却是得到了一种精神上的满足。我自己虽不会唱,顶多是哼两声,但是却常被那节奏与韵味所陶醉。凡是爱听戏的人都有此经验。戏剧之所以能掌握住大众的兴趣,即以此故,戏的情节没有太大的关系,纵然有迷信的成分或是不大近情近理,都没有关系,反正是那百十来出的戏,听也听熟了,要注意的是演员之各有千秋的唱工。甚至演员的扮相也不重要,例如德珺如的小生,那张驴脸实在令人不敢承教,但是他唱起来硬是清脆可听。至于演员的身段、化妆、行头,以及台上的切末道具,更是次焉者也。
因为戏的重点在唱,而唱工优秀的演员不易得,且其唱工一旦登峰造极,厥后在剧界即有难以为继之叹,一切艺术皆是如此。自民初以后,戏剧一直在走下坡。其式微之另一个原因是观众的素质与品位变了。戏剧的盛衰,很大部分取决于观众,此乃供求之关系,势所必至。而观众受社会环境变迁之影响,其素质与品位又不得不变。新文化运动以来,论者对于戏剧常有微词,或指脸谱为野蛮的遗留,或谓剧情不外奖善惩恶之滥调,或目男扮女角为不自然,或诋剧词之常有鄙陋不通之处……诸如此类,皆不无见地,然实未搔着痒处。也有人倡为改良之议,诸如修改剧本,润色戏词,改善背景,增加幔幕,遮隔文武场面等等,均属可行,然亦未触及基本问题之所在。我们的戏属于歌剧类型,其灵魂在唱歌。这样的戏被这样的观众所长期地欣赏,已成为我们的传统文化的一个项目。是传统,即不可轻言更张。振衰起敝之道在于有效地培养演员,旧的科班制度虽非尽善,有许多地方值得保存。俗语说:“三年出一个状元,三十年不见得能出一个好演员。”人才难得,半由天赋,半由苦功。培养演员,固然不易,培养观众其事尤难,观众的品位受多方的影响,控制甚难。大势所趋,歌剧的前途未可乐观。
戏还是要看的,不一定都要闭着眼睛听。不过我们的戏剧的特点之一是所有动作多以象征为原则,不走写实的路子。因为戏剧受舞台构造的限制,三面都是观众,无幕无景,地点可以随时变,所以不便写实。说它是原始趣味也可,说它具有象征艺术的趣味亦可。这种作风怕是要保留下去的。记得尚小云有一回演《天河配》,在出浴一场中,这位高头大马的演员穿着紧身的粉红色卫生衣裤真个的挥动纱带做出水芙蓉状!有人为之骇然,也有人为之鼓掌叫绝。我觉得这是旧剧的堕落。
话剧是由外国引进来的东西。旧剧即使不堕落,话剧的兴起,其势也是不可遏的。话剧的组成要件是动作与对白,和歌剧大异其趣。从文明新戏起到晚近的话剧运动,好像尚未达到成熟的阶段。其间有很长一段是模仿外国作品,也模仿易卜生,也模仿奥尼尔,似是无可讳言。话剧虽然不唱,演员的对白却不是简单事,如何咬字吐音,使字字句句送到全场观众的耳边,需要研究苦练,同时也需要天赋。话剧常常是由学校领头演出,中外皆然,当然学校戏剧也常有非常出色的成绩,不过戏剧演出必须职业化,然后才能期望有较高的艺术水准。
话剧的主流是写实的,可以说是真正的“人生的模拟”。故导演的手法,背景的安排,灯光的变化,服装的设计,无一不重要,所以制造戏剧的效果,使观众从舞台上的表演中体会出一段有意义的人生。戏剧不可过分迎合观众趣味,否则其娱乐性可能过分增高,而其艺术的严重性相当的减少。
在现代商业化的社会里,话剧的发展是艰苦的。且以英国著名演员劳伦斯·奥利维尔爵士为例,他的表演艺术在如今是登峰造极的一个,他说:“我现在拍电影,人们总是在报上批评我。‘为什么拍这些垃圾?’我告诉你什么原因:找钱送三个孩子上学,养家,为他们将来有好日子……”奥利维尔如此,其他演员无论矣。我们此时此地倡导话剧,首要之因是由政府建立现代化的剧院,不妨是小剧院,免费供应演出场地,或酌量少收费用,同时鼓励成立“定期换演剧目的剧团”,使演剧成为职业化,对于演员则大幅提高其报酬,使不至于旁鹜。
戏本是为演的,不是为看的。所以剧本一向是剧团的财产之一部,并不要发表出来以供众览。科班里教戏是靠口授,而且是授以“单词”,不肯整出地传授,所拥有的全剧钞本世袭珍藏唯恐走漏。从前外国的剧团也是一样,并不把剧本当作文学作品看待。把戏剧作品当作文学的一部门,是比较晚近的事。
读剧本,与看舞台上演,其感受大不相同。舞台上演,不过是两三小时的工夫,其间动作语言曾不少停,观众直接立即获得印象。有许多问题来不及思考,有许多词句来不及品赏。读剧本则可从容玩味,发现许多问题与意义。看好的剧本在舞台上作有效的表演,那才是最理想的事。戏剧本来是以演员为主要支柱,但是没有好的剧本则表演亦无所附丽。剧本的写作是创造,演员的艺术是再创造。
戏剧被利用为宣传工具,自古已然。可以宣传宗教意识,可以宣传道德信条,驯至晚近可以宣传种种的政治与社会思想。不过戏剧自戏剧,自有其本身的文艺的价值。易卜生写《玩偶之家》,妇女运动家视为最有力的一个宣传,但是据易卜生自己说,他根本没有想到过妇女运动。戏剧作家,和其他作家一样,需要自由创作的环境。戏剧的演出,像其他艺术活动一样,我们也应该给予最大的宽容。
中国语文的三个阶段:有高下之不同,却无优劣之判
语文和其他的人类行为一样,因人而异,并不能是到处完全一致的。我们的国语国文,有其基本的法则,无论在读法、语法、句法,各方面都已约定俗成,通行无碍。但是我们若细按其内容,便会发现在成色上并不尽同,至少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粗俗的、标准的、文学的。
所谓粗俗的语文,即是指一般文盲以及没有受过多少教育的民众所使用的语文而言。从前林琴南先生攻击白话文,斥为“引车卖浆者流”所使用的语文,实即指此而言。这一种语文,字汇很贫乏,一个字可以当许多字用,而且有些字有音无字,没法写出来。但是在词汇方面相当丰富,应事实之需要随时有新词出现。这种语文,一方面固然粗俗、鄙陋、直率、浅薄,但在另一方面有时却也有朴素的风致、活泼的力量和奇异的谐趣。方言土语也是属于此一范畴。
粗俗的语文尽管是由民众广泛地在使用着,究竟不足为训。所谓语文教育的目的,大部分在于标准语文的使用之训练。所谓标准语文,异于方言土语,是通行全国的,而其词句语法皆合于一般公认的标准,并且语句雅驯,不包括俚语鄙语在内。我们承认北平区域的语言为国语,这只是说以北平区域的发音为国语的基准,并不包括北平的土语在内。一个北平的土著,他的国语发音的能力当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他的每个字的读音未必全是正确,因为他有许多土音夹杂在内。有人勉强学习国语,在不该加“儿”字的地方也加“儿”,实在是画蛇添足。
标准语写出来不一定就是好的标准文,语与文中间还是有一点距离的。心里怎样想,口里怎样说,笔下怎样写——这道理是对的,但是由语变成文便需有剪裁的功夫。很少的人能文不加点,更少的人能出口成章。说话杂七杂八,行文拖泥带水,是我们最容易犯的毛病。语体文常为人所诟病,以为过于粗俗,纵能免于粗俗,仍嫌平庸肤浅,甚至啰唆无味。须知标准语文本身亦有高下不同的等级,未可一概而论。“引车卖浆者流”的粗俗语文,固无论矣,受过教育的人,其说话作文,有的简截了当,有的冗沓枝节,有的词不达意,有的气盛言宜。语文训练便是教人一面怎样说话,一面怎样作文,话要说得明白清楚,文要写得干净利落。
语文而达到文学的阶层便是最高的境界了。文学的语文是供人欣赏的,其本身是经过推敲的,其措辞用字千锤百炼以能充分而适当地表达情意为主。如何使声调保有适当的节奏之美,如何巧妙地使用明譬与暗喻,如何用最经济的手法描写与陈述,这都是应在随时考虑之中的课题。一个文学作家如果缺乏一个有效的语文工具,只能停滞在“清通”的阶段,那将是很大的缺憾。因为“清通”的语文只能算是日常使用的标准语文,不能符合文学的需要。固然,绚烂至极趋于平淡。但是那平不是平庸之平,那淡不是淡而无味之淡,那平淡乃是不露斧斫之痕的一种艺术韵味,与那稀松平常的一览无遗的标准语文是大不相同的。文学的语文之造诣,有赖于学力,亦有赖于天才。而且此种语文亦只求其能适当,雕琢过分则又成了毛病。
这三种语文虽有高下之不同,却无优劣之判。在哪一种环境里便应使用哪一种语文。事实上也没有一个人能永远使用某一阶层的语文,除非那一个人永远是文盲。粗俗的语文在文学作品里有时候也有它的地位,例如在小说里要描写一个市井无赖,最好引用他那种粗俗的对话。优美的文学用语如果用在日常生活的谈吐中间,便要令人觉得不亲切、不自然,甚至是可笑。对语文训练感兴趣的人,似应注意到下列三点:粗俗的方言俚语应力求避免,除非在特殊的机缘偶一使用;标准语文应力求其使用纯熟;文学的语文则有志于文艺创作者必须痛下功夫勤加揣摩。
作文的三个阶段:绚烂之极趋于平淡
我们初学为文,一看题目,便觉一片空虚,搔首踟蹰,不知如何落笔。无论是以“人生于世……”来开始,或以“时代的巨轮……”来开始,都感觉得文思枯涩难以为继,即或搜索枯肠,敷衍成篇,自己也觉得内容贫乏索然寡味。胡适之先生告诉过我们:“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我们心中不免暗忖:本来无话可说,要我说些什么?有人认为这是腹笥太俭之过,疗治之方是多读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固然可以充实学问增广见闻,主要的还是有赖于思想的启发,否则纵然腹笥便便,搜章摘句,也不过是诠释之学,不见得就能作到“文如春华,思若涌泉”的地步。想象不充,联想不快,分析不精,辞藻不富,这是造成文思不畅的主要原因。
度过枯涩的阶段,便又是一种境界。提起笔来,有个我在,“纵横自有凌云笔,俯仰随人亦可怜”。对于什么都有意见,而且触类旁通,波澜壮阔,有时一事未竟而枝节横生,有时逸出题外而莫知所届,有时旁征博引而轻重倒置,有时作翻案文章,有时竟至“骂题”,洋洋洒洒,拉拉杂杂,往好听里说是班固所谓的“下笔不能自休”。也许有人喜欢这种“长江大河一泻千里”式的文章,觉得里面有一股豪放恣肆的气魄。不过就作文的艺术而论,似乎尚大有改进的余地。
作文知道割爱,才是进入第三个阶段的征象。须知敝帚究竟不值珍视。不成熟的思想,不稳妥的意见,不切题的材料,不扼要的描写,不恰当的词字,统统要大刀阔斧地加以削删。芟除枝蔓之后,才能显着整洁而有精神,清楚而有姿态,简单而有力量。所谓“绚烂之极趋于平淡”,就是这种境界。
文章的好坏,与长短无关。文章要讲究气势的宽阔、意思的深入,长短并无关系。长短要求其适度,性质需要长篇大论者不宜过于简略;性质需要简单明了者不宜过于累赘,如是而已。所以文章之过长过短,不以字数计,应以其内容之需要为准。常听见人说,近代人的生活忙碌,时间特别宝贵,对于文学作品都喜欢短篇小说、独幕剧之类,也许有人是这样的。不过我们都知道,长篇小说还是有更多的人看的;多幕剧也有更多的观众。人很少忙得不能欣赏长篇作品,倒是冗长无谓的文字,哪怕只是一两页,恹恹无生气,也令人难以卒读。
文章的好坏与写作的快慢无关。顷刻之间成数千言,未必斐然可诵,吟得一个字拈断数根须,亦未必字字珠玑。我们欣赏的是成品,不是过程。袁虎倚马前令作,“手不辍笔,俄得七纸”,固然资为美谈,究非常人轨范。文不加点的人,也许是早有腹稿。我们为文还是应该刻意求工,千锤百炼,虽不必“掷地作金石声”,总要尽力洗除一切肤泛猥杂的毛病。
文章的好坏与年龄无关。姜愈老愈辣,但“辣手著文章”的人并不一定即是耆耈。头脑的成熟,艺术的造诣,与年龄时常不成正比。不过就一个人的发展过程而言,总要经过上面所说的三个阶段。
胡适之先生论诗:深入而浅出者为上
近读《胡适文存》中有关论诗之作,我觉得胡先生的意见前后几十年间一以贯之,很少变化。这大概也就是胡先生的坚定不移的性格之一个例证,一有所见,便终身以之。
胡先生最初倡导白话文运动时,即很注重韵文这一方面的理论与实验;引起争论较多的也是这一方面。他所谓的八不主义,即一不用典,二不用陈套语,三不讲对仗,四不避俗字俗语,五须讲求文法,六不作无病呻吟,七不模仿古人,八须言之有物,皆可以施用在诗一方面。而且他根本不承认“诗之文字”的存在,他说:“诗之文字原不异文之文字,正如诗之文法原不异文之文法”(《〈尝试集〉自序》)。这些见解引出了下述的论点:
(一)诗当废律,即不能废,亦当视为文学末技。
(二)要充分采用白话的字,白话的文法,和白话的自然音节,非作长短不一的白话诗不可……有什么话,说什么话;话怎么说,就怎么说。
(三)五七言八句的律诗绝不能容丰富的材料。二十八字的绝句绝不能写精密的观察,长短一定的七言五言绝不能委婉表达出高深的理想与复杂的情感。
(四)文学的美,其成分有二,第一是明白清楚,第二是明白清楚之至,故有逼人而来的影像。
以上是胡先生在民国六年至九年间的见解。
到了民国十一年,胡先生评康白情的《草儿》说:“看来毫不用心,而自具一种有以异乎人的美。”评俞平伯《冬夜》说:“艰深难解。”为汪静之《蕙的风》作序说:“他的诗有时未免太露,然而太露究竟远胜于晦涩。”评诗的标准依然是着重在诗之是否“明白清楚”,换言之,即所谓诗之“可懂性”。
《尝试集》以后,胡先生自己没有多少作品,即使偶有所作,也不离《尝试集》的作风,论诗的标准也依然未变。可是在《尝试集》(民国八年)以后的一二十年间,新诗的风气已有了改变,“可懂性”已不复是唯一的标准,而且有些人还故意地走向晦涩之途,有人说是受了晚近法国诗派的影响。这一现象是胡先生始料所不及的。他极力主张打破束缚自由的枷锁镣铐,没想到五言七言的形式固然打破了,可是又来了洋式的精神上的束缚。在形式上打破传统是比较容易的事,在这一点上胡先生是成功的,在诗的内容方面诱导诗人走上白居易的路线,而不走上李商隐的路线,则比较难,胡先生似乎无能为力。所以,在这一二十年间,胡先生沉默了。这沉默可不是屈服。他仍然不变他的“明白清楚主义”。民国二十五年一月七日胡先生有一封信给我。其中有一段如下:
“周岂明有《二十五年贺年》打油诗,我戏和他一首,写给你看看:
可怜王小二,也要过新年。开口都成罪,抬头没有天!
强梁还不死,委曲怎能全!羡煞知堂老,萧闲似散仙。
前些时读小说《豆棚闲话》,其中载有明末民间的一首‘边调歌儿’:
老天爷,你年纪大;耳又聋来眼又花。你看不见人,听不见话。
杀人放火的阜尽荣华,吃素看经的活活饿杀!
老天爷,你不会做天,你塌了罢!你不会做天,你塌了罢!
我们如何作得出像最末两句的好诗!”
从这一封私信也可窥见胡先生所谓的“好诗”的标准依然如旧。
民国二十四五年我在北平编《自由评论》,我批评了林徽因女土和梁宗岱先生的诗,胡先生特写了一篇《谈谈“胡适之体”的诗》,他说;
古人有“言近而旨远”的话,旨远是意境的问题,言近是指语言文字的技术问题。一首诗尽可以有寄托,但除了寄托之外,还须要成一首明白清楚的诗。意旨不嫌深远,而言语必须明白清楚。古人讥李又山的诗“独恨无人作郑笺”,其实看不懂而必须注解的诗,都不是好诗,只是笨谜而已。
胡先生第二次到台湾来,我曾约他到师范大学来演讲一次,题目好像是“中国文学的演变”,所说的仍然是他的那一套,读过《胡适文存》第一集的都不觉得有任何新的材料,只是谈起律诗时他的口气加重了,他一再地咬牙切齿地斥律诗为“下流”,使得一部分听众为之愕然。我事后曾替胡先生解释,此“下流”非“下流无耻”之“下流”,乃是“文学末技”之意,胡先生在《文学改良刍议》所谓“言文学改良,当先立乎其大者,不当枉废有用之精力于微细纤巧之末”,即是此意。但究竟胡先生之所以言重,仍是由于他的多年见解之牢不可破。
近读余光中先生对胡先生的批评(《文星》九卷五期十二页),我认为很深刻而公道,他说:
他对文学的要求仅止干平易、流畅、明朗。这要求太宽了,太起码了。这些性质原不失为文学作品的美德,可是那应该是透过深刻的平易,密度甚大的流畅,超越丰富的明朗。
我猜想胡先生对这一批评未必能完全心服:第一,胡先生一方面承认“可懂性”为起码条件;另一方面他对于“明白清楚”也自有他的一套理论,并不是一味地放宽要求,他说过:
古人说的“含蓄”,并不是不求人解的不露,乃是能透过一层,反觉得直说直叙不能达出诗人的本意,故不能不脱略枝节,超过细目,抓住了一个要害之点,另求一个“深入而浅出”的方法。故论诗的深度,有三个阶级:浅入而浅出者为下,深入而深出者胜之,深入而浅出者为上。(《蕙的风》序)
这一番话我们是可以接受的。不过谈到深入浅出,我们要知道,浅出固难,深入亦不易。先深入然后才能谈到浅出。一般人的大病在于入得不够深,欲求其不浅出而不可得。胡先生作诗,眼高手低,有时也自承有“浅入而浅出”的毛病,可是胡先生深入浅出的见解确是不错的,和余光中先生所说的道理不谋而合。第二,胡先生提倡白话诗,是针对当时文学状况而发,有时不免矫枉过正,有时不免忽略细节。例如,胡先生反对五言七言,未尝不可,但如胡先生所说“五七言诗是不合语言之自然的,因为我们说话绝不能句句是五字或七字”,这就有点过火。作诗本来就不能和说话一样。再例如,胡先生说作诗要讲求文法,这也是很笼统的要求,“绿垂风折笋,红绽雨肥梅”,“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都是胡先生所欣赏的句子,其中可有什么文法?西洋诗比我们中国诗要注重文法些,但是诗人也有特权违背文法的格律,至于句法之颠颠倒倒以及字之省略更是常事。中国诗的特点之一便是不讲文法,像后期印象派的画—般,一点一点地补缀起来,自成印象,句中往往没有主词或动词,前置词更不必论,这是中国文字(单音字)不可免之现象,是优点还是缺点似乎尚未可一概而论。胡先生特揭文法之重要,亦不过力反堆砌之病而已。所以胡先生特别一再强调平易通畅的性质,想来也是有感而发,并不一定只认这种性质为诗之极致。只是胡先生认定这一点不肯放弃,并且以后没有进—步做更深刻的有关诗学的解说,遂不免令人感觉胡先生的诗论一直停留在这启蒙的阶段上了。
胡先生的“明白清楚主义”,其初步的假想敌是中国旧诗,五七言的律诗,他的理由具见《胡适文存》,其第二步的假想敌乃是模仿象征主义等的所谓现代派的诗,在这一阶段(约从民国二十五年起)胡先生没有积极发挥他的主张。可能胡先生以为他在一九一九年所发表的主张已经足够抵抗这新兴的现象。如果他真是这样想。他是过于大意了。因为现在所牵涉到的已经不是诗的文字的问题,而是诗的实质的问题。不是深入浅入或深出浅出的问题,而是入到哪里去出到哪里去的问题。照传统的想法,诗写的是人类的情感想象,亦即普遍的永久的人性,照现代派的想法,诗写的是自己的一个人片刻间的感觉,乃至于下意识的感觉。所以现代派的诗,不可能明白清楚,先天的“浓得化不开”,根本不以令人“懂”为目的。我曾想,现代派的诗也许有一点像是禅吧,直指人心,当下即悟,否则无论怎样参究,终归是门外汉。
胡先生研究佛学史,对禅宗的历史背景颇有研究,但是胡先生一点也不信禅宗那一套想法。有一次我和他谈到日本的铃木所著的《禅宗论文集》,因为我对禅宗是有一点爱好的,胡先生低声向我说:“不要信他那一套,那是骗西洋人的!”胡先生是实验主义者,当然不能体会到禅的境界,所以讲到诗,胡先生的欣赏范围也自然有一个界限,他喜欢老妪都解的白居易,不大能领略杜甫《秋兴》一类的作品。这有关各人的性格。我个人也是喜欢平易近人的作品,从前读一些带神秘色彩或宗教气味的诗,如“玄学派诗人”的作品,便常不得其门而入,如坠云里雾中,既读不懂当然谈不到欣赏。近年来读到许多朋友们的现代派诗,也常觉得不知所云,实不敢赞一词。不过,我想,诗的范围很广,种类也很多,我喜欢这一种,你也可以喜欢另一种,我尝试这一种,你也可以尝试另一种,并不需要统一,也无法使之统一,“讲到品位,那是无法争辩的”(indiscussible)。在文学批评里,也需要容忍。有人愿意走坦途大道,也有人愿意走小径,更有人愿意钻牛角尖;有人愿意迈方步,也有人愿意翻筋斗,更有人愿意堆罗汉。只要各得其乐,也就罢了。胡先生提倡白话诗,已经获得了极大的成功,等于打开了一座大门,让大家进去游赏。现在已经没有人怀疑白话可以入诗。不过,什么是诗,什么是好诗,这是在历史上争辩了多少年也不得结论的问题,将来也永远不会有结论。胡先生喜欢引述“善未易明,理未易察”这一句话,我觉得还可以再加上一句——“美未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