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诚如波斯诗人莪谟伽耶玛所说,来不知从何处来,去不知向何处去,来时并非本愿,去时亦未征得同意,糊里糊涂地在世间逗留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内,我们是以心为形役呢?还是立德立功立言以求不朽呢?还是参究生死直超三界呢?
守时:害对方苦等,岂是抱歉就能赎罪
《史记》第五十五《留侯世家》,记载圯上老人授书张良的故事,甚为生动:“后五日平明,与我会此。”良因怪之,跪曰:“诺。”五日平明,良往,父已先至,怒曰:“与老人期,后何也?”去曰:“后五日早会。”五日鸡鸣,良往,父又先在,复怒曰:“后何也?”去曰:“后五日复早来。”五日良夜未半往。有顷,父亦来,喜曰:“当如是。”
老人与良约会三次。第一次平明为期,平明就是天刚亮,语义相当含糊,天亮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平明,本难确定。“东方未明”是一阶段,“东方未晞”,又是一阶段,等到东方天际泛鱼肚色则又是一阶段。良平明往,未落日出之后,就不算是迟到。老人发什么脾气?说什么“与老人期”之倚老卖老的话?第二次约,时间更不明确,只说早一点去。良鸡鸣往,“鸡既鸣矣”,就是天明以前的一刹那,事实上已经提早到达,还嫌太晚。第三次良夜未半往,夜未半即是午夜以前,这一次才满老人意。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早明说,虽然这是老人有意测验年轻人的耐性,但也不必这样蛮不讲理地折磨人。有人问我,假如遇见这样的一个老人作何感想,我说我愿效禅师的说法:“大喝一声,一棒打杀!”
黄石公的故事是神话。不过守时却是古往今来文明社会共有的一个重要的道德信念。远古的时候问题简单,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根本没有精确的时间观念,而且人与人要约的事恐怕也不太多。《易·系辞》所谓“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不失为大家在时间上共立的一个标准,晚近的庙会市集,也还各有其约定俗成的时期规格。自从有了漏刻,分昼夜为百刻,一天之内才算有正确时间可资遵循。周有挈壶氏,自唐至清有挈壶正,是专管时间的官员。沙漏较晚,制在元朝。到了近年,也还有放午炮之说。现代的准确计时之器,如钟表之类,则是明季的舶来品,“明万历二十八年,大西洋人利玛窦来献自鸣钟”(《续通考·乐考》),嗣后自鸣钟在国内就大行其道。我小时候在三贝子花园畅观楼内,尚及见清朝洋人所贡各式各样的自鸣钟,金光灿烂,洋洋大观。在民间几乎家家案上正中央都有一架自鸣钟,用一把钥匙上弦,昼夜按时刻叮叮哨哨地响。外国人家墙上常见的鹧鸪钟,一只小鸟从一个小门跳出来报时,在国内尚比较少见。好像我们老一辈的中国人特别喜爱钟表,除了背心上特缝好几个小衣袋专放怀表之外,比较富裕人家墙上还常有一个硬木螺钿玻璃门的表柜,里面挂着二三十只形形色色的表,金的、银的、景泰蓝的、闷壳的,甚至背面壳里藏有活动秘戏图的,非如此不足以餍其收藏癖。至于如今的手表(实际是腕表)则高官大贾以至贩夫走卒无不备有一只了。
普遍地有了计时的工具,若是大家不知守时,又有何用?普通的衙门机关之类都定有办公时间,假如说是八点开始,到时候去看看,就会知道那是怎么一回事。大抵较低级的人员比较守时,虽然其中难免有几位忙着在办事桌上吃豆浆油条。首长及高级人员大概就姗姗来迟了,他们还有一套理由,只有到了十点左右办稿拟稿逐层旅行的公文才能到达他们手里,早去了没有用。至于下班的时间,则大家多半知道守时,眼巴巴地望着时钟,谁也不甘落后。
和民众接触最频繁的莫过于银行、邮局,可是在门前逡巡好久,进门烧头炷香的顾客不见得立刻就能受理,往往还要伫候一阵子,因为柜台后面的先生小姐可能很忙,忙着打开保险柜,忙着搬运文件,忙着清理卡片,忙着数钞票,忙着调整戳印,甚至于忙着泡茶,在在都需要时间。顾客们要少安毋躁。
朋友宴客,有一两位照例迟到,一碟瓜子大家都快嗑完了,主人急得团团转,而那一两位客偏不来。按说“后至者诛”才是正理,但是后至者往往正是主客或是贵宾,所以必须虚上席以待。旧日戏园演戏,只有两盏汽油灯为照明之具,等到名角出台亮相,则几十盏电灯一齐照耀,声势非凡。有迟到之癖的客人大概是以名角自居,迟到之后不觉得歉然,反倒有得色。而迟到的人可能还要早退,表示另有一处要应酬,也许只是虚晃一招,实际是回家吃碗蛋炒饭。
要守时,但不一定要分秒不差,否则那就是苛求了。但也不能距约定时间太远,甲欲访乙,先打电话过去商洽,这是很有礼貌的行为,甲问什么时候驾临,乙说马上就去。问题就出在这“马上”二字,甲忘了叮问是什么马,是“竹披双耳峻,风入四蹄轻”的胡马,还是“皮干剥落,毛暗萧条”的瘦马,是练习纵跃用的木马,还是渡过了康王的泥马。和人要约,害得对方久等,揆诸时间即生命之说,岂是轻轻一声抱歉所能赎其罪愆?
守时不是容易事,要精神总动员。要不要先整其衣冠,要不要携带什么,要不要预计途中有多少红灯,都要通过大脑盘算一下。迟到固然不好,早到亦非万全之策。早到给自己找烦恼,有时候也给别人以不必要的窘。黄石公那段故事是例外,不足为训。记得莎士比亚有一句戏词:“赴情人约,永远是早到。”情人一心一意地在对方身上,不肯有分秒的延误,同时又怕对方忍受枯守之苦,所以“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老早地就去等着,“月移花影动,疑是玉人来”了。
我们能不能推爱及于一切邀约,大家都守时?
流行的谬论:曩昔的金言有些未必可以奉为圭臬
有许多俚语俗谚,都是多少年下来的经验与智慧累积锻炼而成。简单的一句话,好像含着颠扑不破的真理。所以在言谈之间,常被摭引,有时候比古圣先贤的嘉言遗训还更亲切动人。由于时代变迁,曩昔的金言有些未必可以奉为圭臬,有些即使仍在流行,事实上也已近于谬论。如要举例,信手拈来就有下面几条:
一、树大自直
一个孩子,缺乏家教,或是父母溺爱,很易变成性情乖张,恣肆无礼,稍长也许还会沾染恶习,自甘堕落。常言道:“三岁看小,七岁看老。”悲观的人就要认为这个孩子没有出息,长大了之后大概是败家子或社会上的蠹虫。有些人比较乐观(包括大多数父母在内),却另有想法:“没关系,树大自直。”“浪子回头千金不换”的故事不是常有所闻的吗?
树大会不会都能自直,我怀疑。山水画里的树很少是直的,多半是迤里歪斜的,甚或是悬空倒挂的。“抚孤松而盘桓”,那孤松不歪不斜便很难去抚。景山上的那棵歪脖树,是天造地设的投缳殉国的装备,至今也没有直起来,当然,山上的巨木神木都是直挺挺地矗立着的,一片片的杉木林全是栋梁之材,也没有一棵是弯曲的。这些树不是长大了才变直,是生来就是直的。堂前栽龙柏,若无木架扶持,早晚会东歪西倒。
浪子回头的事是有的,但是不多,所以一有这种事情发生便被人传诵,算是佳话。浪子而不回头者则滔滔皆是,没有人觉得值得齿及,没出息的孩子变成有出息,我们可以举出许多例子,而没出息的孩子一直没出息到底则如恒河沙数。
树要修要剪,要扶要培。孩子也是一样。弯了的树不会自直,放纵坏了的孩子大概也不会自立。西谚有云:“舍不得用板子,便会纵坏了孩子。”约翰逊博士不完全反对体罚,孩子的行为若是不正,在他身上肉厚的地方给几巴掌,他认为最是简捷了当的处理方法。
二、虱多不痒,债多不愁
晋王猛“扪虱而言,旁若无人”,固然是名士风流,无视权势。可是他的大布褂内长满了体虱(有无头虱阴虱我们不知道),那分奇痒难熬,就是没有多少经验的人也会想象得出。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也自称“性复多虱,把搔无已”,作为不堪“裹以章服揖拜上官”的理由之一。若说虱多不痒,天晓得!虱不生则已,生则繁殖甚速,孵化很快,虱愈多则愈痒,势必非“倩麻姑痒处搔”不可。
对许多人而言,借贷是寻常事。初次向人告贷,也许带有几分忸怩,手心朝上,“口将言而嗫嚅”。既贷到手,久不能偿,心头上不能不感到压力,不愁才怪!债愈多则压力愈大。债主逼上门来,无辞以对,处境尴尬,设若遇到索债暴徒,则不免当场出彩。也许有人要说,近有以债养债之说,多方接纳,广开债源,债额愈大,则借贷愈易,于是由小债而变成大债,挹彼注此,左右逢源,最后由大债而变成呆账,不了了之。殊不知这种缺德之事也不是人尽能为,其人必长袖善舞而且寡廉鲜耻,随时担着风险,若说他心里坦然,无忧无虑,恐亦不然。又有人说,逋不能偿,则走为上计。昔人有“债台高筑”之说。所谓债台即是逃债之台。如今时代进步,欲逃债可以远走高飞,到异乡做寓公,不必自己高筑债台,何愁之有?殊不知人非情急,谁也不愿效狗急之跳墙。身在外邦,也要藏藏躲躲,见不得人,我猜想他的那种生活也不是一个愁字了得。
有虱必痒,债多必愁。
三、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儿
有人真相信“天地之大德曰生”,对于一切有情之伦挣扎于濒死边缘好像是视若无睹。人间有无法糊口者,有生而残障者,有遭逢饥馑、旱涝蝗灾,辗转沟壑者。他认为不必着慌,“船到桥头自然直”,冥冥之中似有主宰,到头来大家都有饭吃。即使是一只瞎家雀也不会活生生地饿死。
谁说的!我在寒冷的北方就不止一次看到家雀从檐角坠下,显然是饥寒交迫而死,不过我没有去验它是否是瞎的。我记得哈代有一首诗,题曰《提醒者》,大意是说他在耶诞前夕正在准备过一个快乐的夜晚,忽见窗外寒枝之上落着一只小鸟,冻得直哆嗦,饿得啄食一个硬干果,一下子坠下去像个雪球似的死了。他叹道,我难得刚要快活一阵,你竟来提醒我生活的艰难困苦!这是典型的悲观主义者哈代的一首小诗,他大概不知道我们的那句俗话“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儿”。麻雀微细不足道,但是看看非洲在旱灾笼罩之下,多少人都成了饿殍,白骨黄沙,惨不忍睹,是人谋不臧,还是天降鞠凶?人在情急的时候,无不呼天抢地,天地会一伸援手吗?有些地方旱魃肆虐,忽然大雨滂沱,大家额手相庆,感谢上苍,没有想到雨水滋润了干土,蝗虫的卵得以在地下孵化,不久就构成了蝗灾。老天爷是何居心?
天生万物,相克相杀,没有地方讲理去,老天爷管不了许多。
四、好的开始便是成功的一半
这句话是从外语翻译过来的,很多人常把这句话挂在嘴边。未尝不是一句善颂善祷的话,当事人听了觉得很受用。但是再想一下,一个辉煌的开始便是百分之五十成功的保证,天下有这等便宜事?
诗人雅荡:“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是比较平实的说话。我们国人做事擅长的一手是“五分钟热气”,在开始时候激昂慷慨,铺张扬厉,好像是要雷厉风行,但是过不了多久,渐渐一切抛在脑后,虽然口里高唱“贯彻始终”,事实上常是有始无终。
参加赛跑的人,起步固然要紧,但最后胜利却系于临终的冲刺。最近看我们的一个球队参加国际比赛,开始有板有眼,好一阵子一直领先,但是后继无力,终落惨败。好的开始似乎无关最后的成败。
五、眼不见为净
老早有人劝我别吃烧饼,说烧饼里常夹有老鼠屎,我不信。后来我好奇,有一天掰开烧饼看看,赫然一粒老鼠屎在焉。“一粒老鼠屎搅乱一锅粥!”从此我有了戒心,不敢常吃烧饼。偶然吃一次,必先掰开仔细看看。
有人笑我过分小心。他的理论是:我们每天吃的东西种类繁多,焉能一一亲自检视,大致不差也就是了,眼不见为净。人的肉眼本来所见有限,好多有毒的或无害的微生物都不是肉眼所能窥察得到的。眼见的未必净,眼不见的也未必不净。他这种说法好有一比,现代司法观念之一是:凡嫌犯之未能证实其为有罪之前,一律假设其为无罪。食物未经化验其为不净,似乎也可以认为它是净的。这种说话很危险,如果轻信眼不见为净,很可能吃下某些东西而受害不浅,重则致命,轻则缠绵病榻,伏枕呻吟。
科学方法建设在几项哲学假设上面,其中之一是假设物质乃普遍的一致。抽样检查之可靠性也是假设其全部品质都是一样的。我们除了信赖科学检验之外,别无选择。俗语说:“过水为净。”不失为可行,蔬菜水果之类多洗几遍即可减除其中残留的农药,不过食物不是都可以水洗的。
“眼不见为净”之说固不可盲从,所谓“没脏没净,吃了没病”之说简直是荒谬。
六、伸手不打笑脸人
笑脸是不常见的。常见的是面皮绷得紧紧的驴脸,可以刮下一层霜的冷脸,好像才吞了农药下去的苦脸,睡眠不足的或是劬劳瘏悴的病脸,再不就是满脸横肉的凶脸。所以我们偶然看见一张笑脸,不由得不心生喜悦。那笑脸也许不是生自内心而自然流露,也许是为了某种需要而强作笑颜。脸不必笑得像一朵花,只要面部肌肉稍为放松,嘴角稍为咧开一点,就会给人以相当的舒适感。我一向相信,笑脸是人际关系中可以通行无阻的安全证。即使人在盛怒之中,摩拳擦掌,但是不会去打一个笑脸人,他下不去手。
最近看了报上一则新闻,开始觉得笑脸并不一定能保障一个人的安全。赔笑脸有时还是免不了挨嘴巴,事属常有,我所见的这条新闻却不寻常。有一位不务正业而专走邪道的青年,有一天踉跄地回家,狼狈地伏在案头,一言不发。老母见状,不禁莞尔。这一笑,不打紧,不知年轻人是误会为讥笑、讪笑,或是冷笑,他上去对准老母胸前就是一拳。老母应拳而倒,一命归西!微微一笑引起致命的一拳。以后下文如何,不得而知。
人到了要伸手打人的时候,笑脸不但不足以御强拳,而且可以招致杀身之祸。但愿这是一条孤证。
七、吃一行,恨一行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是说职业不分上下,每一行范围之内一个人只要努力,不愁不能出人头地做到顶尖的位置。这也是劝勉人各就岗位奋斗向上,不要一味地“这山望着那山高”。究竟行还是有高低,犹山之有高低。状元与状元不同。西瓜大王不能与钢铁大王比,馄饨大王也不能和煤油大王比。
每一行都有它的艰难困苦,其发展的路常是坎坷多舛的。投身到任何一个行当,只好埋头苦干。有人只看见和尚吃馒头,没看见和尚受戒,遂生羡慕别人之心,以为自己这一行只有苦没有乐,不但自己唉声叹气,恨自己选错了行,还会谆谆告诫他的子弟千万别再做这一行。这叫作“吃一行,恨一行”。
造出“吃一行,恨一行”这句话的人,其用心可能是劝勉大家安分守己,但是这句话也道出了无数人的无可奈何的心情。其实干一行应该爱一行才对。因为没有一行没有乐趣,至少一件工作之完满的完成便是无上乐趣。很多知道敬业的人不但自己满足于他的行当,而且教导他的子弟步随他的踪迹,被人称为“克绍箕裘”,其间没有丝毫恨意。
八、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
狗是很聪明的动物,但不太聪明。乞丐拄着一根杖,提着一个钵,沿门求乞,一条瘦狗寸步不离地跟随着他。得到一些残肴剩炙,人与狗分而食之。但是狗不会离开他,不会看到较好的去处便去趋就,所以说狗不算太聪明,虽然它有那么一分义气。
在儿女的眼光里,母亲应该是最美、最可爱、最可信赖、最该受感激的一个人。人有丑的,母亲没有丑的。母亲可以老,但不会丑。从前有一首很流行的儿歌《乌鸦歌》,记得歌词是这样的:“乌鸦乌鸦对我叫,乌鸦真真孝。乌鸦老了不能飞,对着小鸦啼。小鸦朝朝打食归,打食归来先喂母。‘母亲从前喂过我!’”这是借乌鸦反哺来劝孝的歌,但是最后一句“母亲从前喂过我”实在非常动人,没有失去人性的人回想起“母亲从前喂过我”,再听了这句歌词,恐怕没有不心酸的。每个人大概都会为了他的母亲而感觉骄傲,谁会嫌他的母亲丑?
“狗不嫌家贫,子不嫌母丑”,话没有错。不过嫌贫爱富恐怕是人之常情,不嫌家贫这分美誉恐怕要让狗来独享下去。子嫌母丑的例子也不是没有。我就知道有两个例子,无独有偶。有两位受过所谓“高等教育”的人,家里宴见宾客,照例有两位衣服破敝的老妇捧茶出来,主人不予介绍,客人也就安然受之,以为那个老妪必是佣妇。久之才从侧面打听出来那老妪乃主人之生母。主人嫌其老丑,有失体面,认为见不得人,使之奉茶,废物利用而已。
狗不嫌家贫,并未言过其实。子不嫌母丑,对越来越多的人有变为谬论的可能。
谈学者:第一是诚实,第二是认真,第三是纪律
在上一期的《文星》里看到居浩然先生的一篇文章,他把scholarship一字译成为“学格”。这一个字是不容易翻译得十分恰当的,因为它含义不太简单。从字面上讲,这个字分两部分,scholar+ship,其重心还是在前一半,ship表示特征、性质、地位等。韦氏字典所下的定义是:character or qualities of a schoolar;attainments in science or literature,formerly in classical literature;learning。这一定义好像是很简单明了,但是很值得我们想一想。什么是学者的特征与性质呢?换言之,怎样才能是一个学者呢?居先生提出了三点,第一是诚实,第二是认真,第三是纪律。愿再补充申说一下。
学者以探求真理为目的,故不求急功近利。学者研究一个问题,往往是很小的而且很偏僻的问题,不惜以狮子搏兔的手段,小题大做,有时候像是迂腐可笑,有时候像是玩物丧志。这种研究可能发生很大的影响,或给人以重要的启示,但亦可能不生什么实际的效果。在学者自身看来,凡是探求真理的努力都是有价值的,题目不嫌其小,不嫌其偏,但求其能有所发现,纵然终于不能有所发现,其探讨的过程仍然是有价值的。学者的态度是“无所为而为”的,是不计功利的。一个有志于学的人,我们只消看看他所研究的题目,就可以约略知道他是否有走上学问之途的希望。学者有时为了探讨真理,不惜牺牲其生命,不惜与权威抗衡,不为利诱自然是更不待言的了。
小题大做并不是一件容易事。要小题大做需先尽力发掘前人研究的成果与过程;需先对于此一小题所牵涉到的其他各方面的材料做一广泛的探讨,然后方能正式着手。题小,然后才能精到。可是这精到仍是建在广博的基础之上。题目若是大,则纵然用功甚勤,仍常嫌肤泛,可供通俗阅览,不能做专门参考。高谈义理,固然也是学问,不过若无切实的学识做后盾,便要流于空疏。题小而要大做,才能透彻,才能深入,才能巨细靡遗。所以学问之道是艰辛的。
学者有学者的尊严。他不屑于拾人涕唾,有所引证必注明出处,正文里不便述说则皆加脚注,最低限度引号是少不得的。凡是正式论文,必定脚注很多,这样可显示作者的功力与负责的态度。不注明出处,一方面是掠人之美,一方面是削弱了自己论证的力量。论文后面总是附有参考书目,从这书目也可窥见学者的素养。学者不发表正式论文则已,发表则必定全盘公布他的研究经过,没有一点夹带藏掖。
学者不肯强不知以为知。自己没有把握的材料,不但不可妄加议论,即使引述也往往失当,纰漏一出,识者齿冷。尝见文史作者,引证最新科学资料,或国学大师,引证外国文字,一知半解,引喻失当,自以为旁征博引,头头是道,实则暴露自己之无知与大胆,有失学者风度。
有了学者的态度,穷年累月地锲而不舍,自然有相当的造诣。但学者,永远是虚心的,偶有所得,亦不敢沾沾自喜,更不肯大吹大擂地目空一切,做小家子气。剑拔弩张的,火辣辣的,不是学者的气息,学者是谦冲的,深藏若虚的。
学者风度,中外一理。不过以我们的学校制度以及设备环境而论,我们要继续不断地一批批地培养学者,似乎甚有困难。以文字训练来说,现代文古文外国文都极重要,缺一不可,这只是工具的训练,并不是学问本身,而我们的一般青年学子中能有几人粗备语言文字的根底?现在的大学很少有淘汰作用,一入大学,便注定可以毕业,敷衍松懈,在学问上无纪律之可言,上课钟点奇多,而每课都是稀松。到外国去留学的学生,一开学便叫苦连天,都说功课分量重,一星期上三门课便忙不过来。以此例彼,便可知我们的教育积弊之所在。我们的学者,绝大部分都是努力自修成功的,很少是学校机构培养出来的。这不是办法。国家不能等待着学者们自生自灭,国家需要有计划地培植青年学者,大量地生产,使之新陈代谢,日益精进。这不是一纸命令的事,也不是添设机构即可奏效,最要紧的莫过于稳定的生活与充足的设备。讲到学者的养成,所有的学术教育机构皆有责任。有人讥笑我们为文化沙漠,我们也大半自承学术气氛不足。须知现代的学者和从前不同,从前的人可以焚膏继晷皓首穷经,那时候的学术领域比较狭窄,现代的人做学问不能抱残守缺,需要图书馆实验室的良好设备来做辅助。我深感我们的高级学府培育人才,实际上是漫无目标,毕业出来的学生从事专门职业,则常嫌准备不足,继续研究做学问,则大部分根底也很差。这是很可虑的。
谈时间:“人生不满百”,掐头去尾,所余无几
希腊哲学家Diogenes经常睡在一只瓦缸里,有一天亚力山大皇帝走去看他,以皇帝的惯用的口吻问他:“你对我有什么请求吗?”这位玩世不恭的哲人翻了翻白眼,答道:“我请求你走开一点,不要遮住我的阳光。”
这个家喻户晓的小故事,究竟含义何在,恐怕见仁见智,各有不同的看法。我们通常总是觉得那位哲人视尊荣犹敝屣,富贵如浮云,虽然皇帝驾到,殊无异于等闲之辈,不但对他无所希冀,而且亦不必特别地假以颜色。可是约翰逊博士另有一种看法,他认为应该注意的是那阳光,阳光不是皇帝所能赐予的,所以请求他不要把他所不能赐予的夺了去。这个请求不能算奢,却是用意深刻。因此约翰逊博士由“光阴”悟到“时间”,时间也者虽然也是极为宝贵,而也是常常被人劫夺的。
“人生不满百”,大致是不错的。当然,老而不死的人,不是没有,不过期颐以上不是一般人所敢想望的。数十寒暑当中,睡眠去了很大一部分。苏东坡所谓“睡眠去其半”,稍嫌有点夸张,大约三分之一左右总是有的。童蒙一段时期,说它是天真未凿也好,说它是昏昧无知也好,反正是浑浑噩噩,不知不觉;及至寿登耄耋,老悖聋瞑,甚至“佳丽当前,未能缱绻”,比死人多一口气,也没有多少生趣可言。掐头去尾,人生所余无几。就是这短暂的一生,时间亦不见得能由我们自己支配。约翰逊博士所抱怨的那些不速之客,动辄登门拜访,不管你正在怎样忙碌,他觉得宾至如归,这种情形固然令人啼笑皆非,我觉得究竟不能算是怎样严重的“时间之贼”。他只是在我们的有限的资本上抽取一点捐税而已。我们的时间之大宗的消耗,怕还是要由我们自己负责。
有人说:“时间即生命。”也有人说:“时间即金钱。”二说均是,因为有人根本认为金钱即生命。不过细想一下,有命斯有财,命之不存,财于何有?要钱不要命者,固然实繁有徒,但是舍财不舍命,仍然是较聪明的办法。所以《淮南子》说:“圣人不贵尺之璧而重寸之阴,时难得而易失也。”我们幼时,谁没有做过“惜阴说”之类的课艺?可是谁又能趁早体会到时间之“难得而易失”?我小的时候,家里请了一位教师,书房桌上有一座钟,我和我的姐姐常趁教师不注意的时候把时针往前拨快半个钟头,以便提早放学,后来被老师觉察了,他用朱笔在窗户纸上的太阳阴影画一痕记,作为放学的时刻,这才息了逃学的念头。
时光不断地在流转,任谁也不能攀住它停留片刻。“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我们每天撕一张日历,日历越来越薄,快要撕完的时候便不免矍然以惊,惊的是又临岁晚,假使我们把几十册日历装为合订本,那便象征我们的全部的生命,我们一页一页地往下扯,该是什么样的滋味呢?“冬天一到,春天还会远吗?”可是你一共能看见几次冬尽春来呢?
不可挽住的就让它去罢!问题在,我们所能掌握的尚未逝去的时间,如何去打发它。梁任公先生最恶闻“消遣”二字,只有活得不耐烦的人才忍心地去“杀时间”。他认为一个人要做的事太多,时间根本不够用,哪里还有时间,可供消遣?不过打发时间的方法,亦人各不同,士各有志。乾隆皇帝下江南,看见运河上舟楫往来,熙熙攘攘,顾问左右:“他们都在忙些什么?”和珅侍卫在侧,脱口而出:“无非名利二字。”这答案相当正确,我们不可以人废言。不过三代以下唯恐其不好名,大概名利二字当中还是利的成分大些。“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时间即金钱之说仍属不诬。诗人华兹华斯有句:
尘世耗用我们的时间太多了,夙兴夜寐,
赚钱挥霍,把我们的精力都浪费掉了。
所以有人宁可遁迹山林,享受那清风明月,“侣鱼虾而友麋鹿”,过那高蹈隐逸的生活。诗人济慈宁愿长时间地守着一株花,看那花苞徐徐展瓣,以为那是人间至乐。嵇康在大树底下扬锤打铁,“浊酒一杯,弹琴一曲”;刘伶“止则操卮执觚,动则挈榼提壶”,一生中无思无虑其乐陶陶。这又是一种颇不寻常的方式。最彻底的超然的例子是《传灯录》所记载的:“南泉和尚问陆亘曰:‘大夫十二时中作么生?’陆云:‘寸丝不挂!’”寸丝不挂即是了无挂碍之谓,“原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这境界高超极了,可以说是“以天地为一朝,万期为须臾”,根本不发生什么时间问题。
人,诚如波斯诗人奥玛·海亚姆所说,来不知从何处来,去不知向何处去,来时并非本愿,去时亦未征得同意,糊里糊涂地在世间逗留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内,我们是以心为形役呢?还是立德立功立言以求不朽呢?还是参究生死直超三界呢?这大主意需要自己拿。
时间观念:把时间观念看得认真,那是傻瓜
凡是大国的国民,做起事来,总要带些雍容闲适的态度,尤其是我们中国人,据说已经有了好几千年的历史,所以对于时间观念,不必一定要怎样十分的准确。
张先生今天晚上六点请你吃饭,他的意思是说,你八点再去,并不算迟。头脑稍微简单一些的,或许误会,误会张先生所谓六点即是六点。你也许自己估量着寿命有限,把时间看得认真一点,但是你不可不替别人打算,张先生也许还有两圈麻雀(此处指麻将。——编者注)没有打完,李大人也许是正在衙门抽烟,王小姐也许还没倒干那瓶香水。你稀里糊涂地准时报到,那叫作热心过度。
自己把时间观念看得认真,这是傻瓜;希望别人心里也存有时间观念,那是双料傻瓜。所以向店铺购东西,你总不可希望限期交货,至少要预料出几桩意外的事,例如店铺老板忽然气绝,或是店伙突然中风,诸如此类的意外,都足以使他拖期。而这种意外的事,你一定要放在意中。
无论什么事,都要慢慢地做。与人要约,延误一小时两小时,一天两天,都是小意思。我们五千来年的历史就是这样过来的!
时间即生命:道理人人都懂,却依然稀里糊涂地浪费
最令人怵目惊心的一件事,是看着钟表上的秒针一下一下地移动,每移动一下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已经缩短了一部分。再看看墙上挂着的可以一张张撕下的日历,每天撕下一张就是表示我们的寿命又缩短了一天。因为时间即生命。没有人不爱惜他的生命,但很少人珍视他的时间。如果想在有生之年做一点什么事,学一点什么学问,充实自己,帮助别人,使生命成为有意义,不虚此生,那么就不可浪费光阴。这道理人人都懂,可是很少人真能积极不懈地善于利用他的时间。
我自己就是浪费了很多时间的一个人。我不打麻将,我不经常听戏看电影,几年中难得一次,我不长时间看电视,通常只看半个小时,我也不串门子闲聊天。有人问我:“那么你大部分时间都做了些什么呢?”我痛自反省,我发现,除了职务上的必须及人情上所不能免的活动之外,我的时间大部分都浪费了。我应该集中精力,读我所未读过的书,我应该利用所有时间,写我所要写的东西,但是我没能这样做。我的好多的时间都糊里糊涂地混过去了,“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例如我翻译莎士比亚,本来计划于课余之暇每年翻译两部,二十年即可完成,但是我用了三十年,主要的原因是懒。翻译之所以完成,主要的是因为活得相当长久,十分惊险。翻译完成之后,虽然仍有工作计划,但体力渐衰,有力不从心之感。假使年轻的时候鞭策自己,如今当有较好或较多的表现。然而悔之晚矣。
再例如,作为一个中国人,经书不可不读。我年过三十才知道读书自修的重要。我披阅,我圈点,但是恒心不足,时作时辍。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我如今年过八十,还没有接触过《易经》,说来惭愧。史书也很重要。我出国留学的时候,我父亲买了一套同文石印的前四史,塞满了我的行箧的一半空间,我在外国混了几年之后又把前四史原封带回来了。直到四十年后才鼓起勇气读了《通鉴》一遍。现在我要读的书太多,深感时间有限。
无论做什么事,健康的身体是基本条件。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有所谓“强迫运动”,我踢破过几双球鞋,打断过几只球拍。因此侥幸维持下来最低限度的体力。老来打过几年太极拳,目前则以散步活动筋骨而已。寄语年轻朋友,千万要持之以恒地从事运动,这不是嬉戏,不是浪费时间。健康的身体是做人做事的真正的本钱。
闲暇:人在有闲的时候才最像是一个人
英国十八世纪的笛福,以《鲁滨逊漂流记》一书闻名于世,其实他写小说是在近六十岁才开始的,他以前的几十年写作差不多全是以新闻记者的身份所写的散文。最早的一本书一六九七年刊行的《设计杂谈》(An Essay Upon Projects)是一部逸趣横生的奇书,我现在不预备介绍此书的内容,我只要引其中的一句话:“人乃是上帝所创造的最不善于谋生的动物;没有别的一种动物曾经饿死过;外界的大自然给它们预备了衣与食;内心的自然本性给它们安设了一种本能,永远会指导它们设法谋取衣食;但是人必须工作,否则就要挨饿,必须做奴役,否则就得死;他固然是有理性指导他,很少人服从理性指导而沦于这样不幸的状态;但是一个人年轻时犯了错误,以致后来颠沛困苦,没有钱,没有朋友,没有健康,他只好死于沟壑,或是死于一个更恶劣的地方——医院。”这一段话,不可以就表面字义上去了解,须知笛福是一位“反语”大师,他惯说反话。人为万物之灵,谁不知道?事实上在自然界里一大批一大批饿死的是禽兽,不是人。人要适合于理性的生活,要改善生活状态,所以才要工作。笛福本人是工作极为勤奋的人,他办刊物、写文章、做生意,从军又服官,一生忙个不停。就是在这本《设计杂谈》里,他也提出了许多高瞻远瞩的计划,像预言一般后来都一一实现了。
人辛勤困苦地工作,所为何来?夙兴夜寐,胼手胝足,如果纯是为了温饱像蚂蚁蜜蜂一样,那又何贵乎做人?想起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的一段话:
在天亮的时候,如果你懒得起床,要随时做如是想:“我要起来,去做一个人的工作。”我生来就是为了做那工作的,我来到世间就是为了做那工作的,那么现在就去做那工作又有什么可怨的呢?我既是为了这工作而生的,那么我应该蜷卧在被窝里取暖吗?“被窝里较为舒适呀。”那么你是生来为了享乐的吗?简言之,我且问你,你是被动地还是主动地要有所作为?试想每一个小的生物,每一只小鸟、蚂蚁、蜘蛛、蜜蜂,它们是如何地勤干劳作,如何地克尽厥职,以组成一个有秩序的宇宙。那么你可以拒绝去做一个人的工作吗?自然命令你做的事还不赶快地去做吗?“但是一些休息也是必要的呀。”这我不否认。但是根据自然之道,这也要有个限制,犹如饮食一般。你已经超过限制了,你已经超过足够的限量了。但是讲到工作你却不如此了;多做一点你也不肯。
这一段策励自己勉力工作的话,足以发人深省,其中“以组成一个有秩序的宇宙”一语至堪玩味。使我们不能不想起古罗马的文明秩序是建立在奴隶制度之上的。有劳苦的大众在那里辛勤地劳作,解决了大家的生活问题,然后少数的上层社会人士才有闲暇去做“人的工作”。大多数人是蚂蚁、蜜蜂,少数人是人。做“人的工作”需要有闲暇。所谓闲暇,不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之谓,是免于蚂蚁、蜜蜂般的工作之谓。养尊处优,嬉邀惰慢,那是蚂蚁、蜜蜂之不如,还能算人!靠了逢迎当道,甚至为虎作伥,而猎取一官半职或是分享一些残羹剩饭,那是帮闲或是帮凶,都不是人的工作。奥勒留推崇工作之必要,话是不错,但勤于劳作亦应有个限度,不能像蚂蚁、蜜蜂那样地工作。劳动是必须的,但劳动不应该是终极的目标。而且劳动亦不应该由一部分人负担而令另一部分人坐享其成果。
人类最高理想应该是人人能有闲暇,于必须的工作之余还能有闲暇去做人,有闲暇去做人的工作,去享受人的生活。我们应该希望人人都能属于“有闲阶层”。有闲阶层如能普及于全人类,那便不复是罪恶。人在有闲的时候才最像是一个人。手脚相当闲,头脑才能相应地忙起来。我们并不向往六朝人那样萧然若神仙的样子,我们却企盼人人都能有闲暇去发展他的智慧与才能。
利用零碎时间:“杀时间”,实在也是在杀自己
我常常听人说,他想读一点书,苦于没有时间。我不太同情这种说法。不管他是多么忙,他总不至于忙得一点时间都抽不出来。一天当中如果抽出一小时来读书,一年就有三百六十五小时,十年就有三千六百五十小时,积少成多,无论研究什么都会有惊人的成绩。零碎的时间最可宝贵,但是也最容易丢弃。我记得陆放翁有两句诗,“呼童不应自升火,待饭未来还读书”,这两句诗给我的印象很深。待饭未来的时候是颇难熬的,用以读书岂不甚妙?我们的时间往往于不知不觉中被荒废掉,例如,现在距开会还有五十分钟,于是什么事都不做了,磨磨蹭蹭,五十分钟便打发掉了。如果用这时间读几页书,岂不较为受用?至掉在“度周末”的美名之下把时间大量消耗的人,那就更不必论了。他是在“杀时间”,实在也是在杀他自己。
一个人在学校读书的时间是最可羡慕的一段时间,因为他没有生活的负担,时间完全是他自己的。但是很少人充分地把握住这个机会,多多少少地把时间浪费掉了。学校的教育应该是启发学生好奇求知的心理,鼓励他自动地往图书馆里去钻研。假如一个人在学校读书,从来没有翻过图书馆的书目卡片,没有借过书,无论他的功课成绩多么好,我想他将来多半不能有什么成就。
英国的一个政治家兼作者威廉·考贝特(William Cobbett 1762—1835)写过一本书《对青年人的劝告》,其中有一段“利用零碎时间”。我觉得很感动人,译抄如下:
文法的学习并不需要减少办事的时间,也不需要占去必须的运动时间。平常在茶馆咖啡馆用掉的时间以及附带着的闲谈所用掉的时间——一年中所浪费掉的时间——如果用在文法的学习上,便会使你在余生中成为一个精确的说话者写作者。你们不需要进学校,用不着课室,无须费用,没有任何麻烦的情形。我学习文法是在每日赚六便士当兵卒的时候,床的边缘或岗哨铺位的边缘便是我们研习的座位,我的背包便是我的书架子,一小块木板放在腿上便是我的写字台,而这工作并未用掉一整年的工夫。我没钱去买蜡烛油;在冬天除了火光以外我很难得在夜晚有任何光,而那也只好等到我轮值时才有。
如果我在这种情形之下,既无父母又无朋友给我以帮助与鼓励,居然能完成这工作。那么任何年轻人,无论多穷苦,无论多忙,无论多缺乏房间或方便,可有什么可借口的呢?为了买一支笔或一张纸,我被迫放弃一部分粮食,虽然是在半饥饿的状态中。在时间上没有一刻钟可以说是属于自己的,我必须在十来个最放肆而又随便的人们之高谈阔论歌唱嬉笑吹哨吵闹当中阅读写作,而且是在他们毫无顾忌的时间里。莫要轻视我偶尔花掉的买纸笔墨水的那几文钱。那几文钱对于我是一笔大款!除了为我们上市购买食物所费之外,我们每人每星期所得不过是两便士。我再说一遍,如果我能在此种情形下完成这项工作,世界里可能有一个青年能找到借口说办不到吗?哪一位青年读了我这篇文字,若是还要说没有时间没有机会研习这学问中最重要的一项,他能不羞惭吗?
以我而论,我可以老实讲,我之所以成功,得力于严格遵守我在此讲给你们听的教条者,过于我的天赋的能力;因为天赋能力,无论多少,比较起来用处较少,纵然以严肃和克己来相辅,如果我在早年没有养成那爱惜光阴之良好习惯。我在军队获得非常的擢升,有赖于此者胜过其他任何事物。我是“永远有备”;如果我在十点要站岗,我在九点就准备好了:从来没有任何人或任何事在等候我片刻时光。年过二十岁,从上等兵立刻升到军士长,越过了三十名中士,应该成为大家嫉恨的对象;但是这早起的习惯以及严格遵守我讲给你们听的教条,确曾消灭了那些嫉恨的情绪,因为每个人都觉得我所做的乃是他们所没有做的,而且是他们所永不会做的。
Cobbett这个人是工人之子,出身寒苦,早年在美洲从军,但是他终于因苦读自修而成功,他写了不少的书,其中有一部是《英文文法》。这是一个很感动人的例子。
谈考试:考试就和选举一样,属于“必需的罪恶”一类
少年读书而要考试,中年做事而要谋生,老年悠闲而要衰病,这都是人生苦事。
考试已经是苦事,而大都是在炎热的夏天举行,苦上加苦。我清晨起身,常见三面邻家都开着灯弦歌不辍;我出门散步,河畔田埂上也常见有三三两两的孩子们手不释卷。这都是一些好学之士么?也不尽然。我想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在临阵磨枪。尝闻有“读书乐”之说,而在考试之前把若干知识填进脑壳的那一段苦修,怕没有什么乐趣可言。
其实考试只是一种测验的性质,和量身高体重的意思差不多,事前无须恐惧,临事更无须张皇。考的时候,把你知道的写出来,不知道的只好阙疑,如是而已。但是考试的后果太大了。万一名在孙山之外,那一份落第的滋味好生难受,其中有惭恧,有怨愤,有沮丧,有悔恨,见了人羞答答,而偏有人当面谈论这回事。这时节,人的笑脸都好像是含着讥讽,枝头鸟啭都好像是在嘲弄,很少人能不顿觉人生乏味,其后果犹不止于此,这可能是生活上一大关键,眼看着别人春风得意,自己从此走向下坡。考试的后果太重大,所以大家都把考试看得很认真。其实考试的成绩,老早的就由自己平时读书时所决定了。
人苦于不自知。有些人根本无须去受考试的煎熬,但存一种侥幸心理,希望时来运转,一试得售。上焉者临阵磨枪,苦苦准备;中焉者揣摩试题,从中取巧;下焉者关节舞弊,浑水摸鱼。用心良苦,而希望不大。现代考试方法,相当公正,甚少侥幸可能。虽然也常闻有护航顶替之类的情形,究竟是少数的例外。如果自知仅有三五十斤的体重,根本就不必去攀到千斤大秤的钩子上去上吊。冒冒然去应试,只是凑热闹,劳民伤财,为别人做垫脚石而已。
对于身受考试之苦的人,我是很同情的。考试的项目多,时间久,一关一关地闯下来,身上的红血球不知要死去多少千万。从前科举考场里,听说还有人在夜里高喊:“有恩的报恩,有怨的报怨!”那一股阴森恐怖的气氛是够怕人的。真有当场昏厥、疯狂、自杀的!现代的考场光明多了,不再是鬼影幢幢,可是考场如战场,还是够紧张的。我有一位同学,最怕考数学,一看题目纸,立刻脸上变色,浑身寒战,草草考完之后便佝偻着身子回到寝室去换裤子!其神经系统所受的打击是可以想象的!
受苦难的不只是考生。主持考试的人也是在受考验。先说命题,出这题目来难人,好像是最轻松不过,但亦不然。千目所视,千手所指,是不能掉以轻心的。我记得我的表弟在二十几年前投考一个北平的著名的医学院,国文题目是:“卞壸不苟时好论”。全体交了白卷。考医学院的学生,谁又读过《晋书》呢?甚至可能还把“卞壸”读做“便壶”了呢。出题目的是谁,我不知道,他此后是否仍然心安理得地继续活下去,我亦不知道。大概出题目不能太僻,亦不能太泛。假使考留学生,作文题目是《我出国留学的计划》,固然人人都可以诌出一篇来,但很可能有人早预备好一篇成稿,这样便很难评分而不失公道。出题目而要恰如分际,不刁钻,不炫弄,不空泛,不含糊,实在很难。在考生挥汗应考之前,命题的先生早已汗流浃背好几次了。再说阅卷,那也可以说是一种灾难。真的,曾有人于接连十二天阅卷之后,吐血而亡,这实在应该比照阵亡例议恤。阅卷百苦,尚有一乐,荒谬而可笑的试卷常常可以使人绝倒,四座传观,粲然皆笑,精神为之一振。我们不能不叹服,考生中真有富于想象力的奇才。最令人不愉快的卷子是字迹潦草的那一类,喻为涂鸦,还嫌太雅,简直是墨盒里的蜘蛛满纸爬!有人在宽宽的格子中写蝇头小字,也有人写一行字要占两行,有人全页涂抹,也有人曳白。像这种不规则的试卷,在饭前阅览,犹不过令人蹙眉;在饭后阅览,则不免令人恶心。
有人颇艳羡美国大学之不用入学考试。那种免试升学的办法是否适合我们的国情,是一个问题。据说考试是我们的国粹,我们中国人好像自古以来就是“考省不倦”的。考试而至于科举可谓登峰造极,三榜出身仍是唯一的正规的出路。至于今,考试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已形成为不可少的一部分。英国的卡赖尔在他的《英雄与英雄崇拜》里曾特别指出,中国的考试制度,作为选拔人才的方法,实在太高明了。所谓政治学,其要义之一即是如何把优秀的分子选拔出来放在社会的上层。中国的考试方法,由他看来,是最聪明的方法。照例,外国人说我们的好话,听来特别顺耳,不妨引来自我陶醉一下。平心而论,考试就和选举一样,属于“必需的罪恶”一类,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之前,考试还是不可废的。我们现在所能做的,是如何改善考试的方法,要求其简化,要求其合理,不要令大家把考试看作为戕贼身心的酷刑!
听,考场上战鼓又响了,由远而近!
考生的悲哀:生老病死之外,考大学也是人生的一个关键
我是一个投考大学的学生,简称曰考生。
常言道,生、老、病、死,乃人生四件大事。就我个人而言,除了这四件大事之外,考大学也是一个很大的关键。
中学一毕业,我就觉得飘飘然,不知哪里是我的归宿。“上智与下愚不移”。我并不是谦逊,我非上智,考大学简直没有把握,但我也并不是狂傲,我亦非下愚,总不能不去投考。我惴惴然,在所能投考的地方全去报名了。
有人想安慰我,有人想恫吓我,有人说风凉话:“考学校的事可真没有准,全凭运气。”这倒是正道着了我的心情。我正是要碰碰运气。也许有人相信,考场的事与父母的德行祖上的阴功坟地的风水都很有关系,我却不愿因为自己考学校而连累父母祖坟,所以说我是很单纯地碰碰运气,试试我的流年。
话虽如此,我心里的忐忑不安是与日俱增的。我把铅笔修得溜尖,锥子似的。墨盒里加足了墨汁。自来水笔灌足了墨水,外加墨水一瓶。三角板、毛笔、橡皮……一应俱全。
一清早我到了考场,已经满坑满谷的都是我的难友,一个个的都是神头鬼脸,龇牙咧嘴的。
听人说过,从前科举场中,有人喊:“有恩报恩有仇报仇!”我想到这里,就毛骨悚然。考场虽然是很爽朗,似也不免有些阴森之气。万一有个鬼魂和我过不去呢?
题目试卷都发下来了。我一目十行,先把题目大略地扫看一遍。还好,听说从前有学校考国文只有一道作文题目,全体交了白卷,因为题目没人懂,题目好像是“卞壸不苟时好论”,典出《晋书》。我这一回总算没有遇见“卞壸”,虽然“井儿”“明儿”也难倒了我。有好几门功课,题目真多,好像是在做常识试验。试场里只听得沙沙地响,像是蚕吃桑叶。我手眼并用,笔不停挥。
“啪”一声。旁边一位朋友的墨水壶摔了,溅了我一裤子蓝墨水。这一点也不稀奇,有必然性。考生没有不洒墨水的。有人的自来水笔干了,这也是必然的。有人站起来大声问,“抄题不抄题?”这也是必然的。
考场大致是肃静的。监考的先生们不知是怎样选的,都是目光炯炯,东一位,西一位,好多道目光在试场上扫来扫去,有的立在台上高瞻远瞩,有的坐在空位子上做埋伏,有的巡回检阅,真是如临大敌。最有趣的是查对照片,一位先生给一个考生相面一次,有时候还需要仔细端详,验明正身而后已。
榜?不是榜!那是犯人的判决书。
榜上如果没有我的名字,我从此在人面前要矮下半尺多。我在街上只能擦着边行走。我在家里只能低声下气地说话。我吃的饭只能从脊梁骨下去。不敢想。如果榜上有名,则除了怕嘴乐得闭不上之外当无其他危险。明天发榜,我这一夜没好睡,直做梦,竟梦见范进。
天亮,报童在街上喊:“买报瞧!买报瞧!”我连爬带滚地起来,买了一张报,打开一看,蚂蚁似的一片人名,我闭紧了嘴,怕心脏从口里跳出来,找来找去,找到了,我的名字赫然在焉!只听得,扑通一声,心像石头一般落了地。我和范进不一样,我没发疯,我也不觉得乐,我只觉得麻木空虚,我不由自主地从眼里迸出了两行热泪。
出了象牙塔之后:从逃避现实到正视人生
十五年前,我还是一个没有成熟的青年。那时候我是艺术至上主义的信仰者,我觉得最丑恶的是实际人生,最美的生活是逃避现实,所以对于文学艺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爱李义山的诗,因为他绮丽;我爱拜伦、雪莱,因为他们豪放、超脱、浪漫。我喜欢看图画,喜欢弄音乐,喜欢月夜散步,喜欢湖旁独坐,喜欢写情诗,喜欢发感慨。我厌恨社会科学,厌恨自然科学,厌恨商人,厌恨说教的道学家,厌恨空虚的宗教。用近代术语来说,我当时该是一个所谓“文学青年”。偶检书笥,发现当时译的一首法国象征派诗人波多莱尔的散文诗,是曾发表在当时学校的周刊上的,译文是这样的:
永久的陶醉。别的事都无足轻重:这是唯一的问题。
假如你不愿,感觉那“时间”的可怖的担负压在你的肩上并且挤迫你到这个尘世,那么就去继续地酩酊大醉。
凭什么去醉呢?凭酒,凭诗。或是凭品德,任随你的便。必要去醉。
假如有时在宫殿的台阶上,或在沟渠的绿岸上,或在你自己屋里可怕的孤独里,你神志清醒了,或醉酲退减了一半或全部,试问一问风,或浪,或星,或鸟,或钟,或一切能飞的,叹的,动摇的,唱的,说的,现在是什么时候;风,浪,星,鸟,钟,将要答你:“这是陶醉的时候!陶醉啊,假如你不愿做‘时间’的殉死的奴隶;继续地酩酊啊!以酒,以诗,以品德,任随你便。”
译文有无错误,且不去管,却表示了我当时的心情,我当时觉得这诗道出了我自己内心的苦闷。现在我看着,觉得汗颜。但因此我也就能了解一些现代“文学青年”之趋向于逃避现实。十五年前我自己也便是这样的!一个人的年纪把一个人的心情改变得多么厉害!也许有人说,你从前的幼稚确是真,你现在的成熟确是假。我不这样想,我以为这是时间之无情的手段所酿成的变化。从前的逃避现实是许多人所不能避免的一个阶段,从逃避现实到正视人生也是一个不能避免的转移。不记得听谁说过:“一个人若在年轻时候不是无政府主义者,这个人没有出息;一个人若在成年之后仍然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这个人也是没有出息!”这是就政治思想而言。我想在文学上亦然。一个人在年轻时候若不是“为艺术而艺术”的信仰者,这个人没有出息;一个人若是到了成年之后还主张“为艺术而艺术”,这个人也没有出息!
但是现代的青年,却很少有逃避现实的趋向。现代而高谈象征主义的倒是一些中年的人。现在的青年被另外一种时尚所诱惑了。现在的青年的口头禅是斗争,是辩证法,是唯物论,是革命,在文学的领域以内亦然。当然现在的中国和十五年前的中国,环境是不同的。但是我们得承认,无论辩证法唯物论这一套是如何如何的正确,无论青年人放弃了那逃避现实的倾向是如何的可庆幸,这种“少年老成”的现象究竟是环境逼出来的,究竟是不自然的,现代青年人比从前的青年人知道正视人生,知道注意国家社会的情形,这是可喜的。然而从另一方面看,环境逼得青年人早熟,环境逼得青年人老早地就摆脱了孩子气,老早地就变得老成,这也不是合乎我们理想的事。当然,谁也不愿再把现代青年打发回“象牙塔”,然而“象牙塔”原也是人生过程中之一个驻足的所在,现在青年没有工夫在那塔里流连,一下子就被扯了出来,扯到惊涛骇浪的场面里去了。
然而最令人心里惊异的是,早已到了该出“象牙塔”的年龄的人,偏偏有些位还不出来,还在里面流连迷恋着!还想把所有的人都往这塔里招!
谈友谊:臭味相投,方能永以为好
朋友居五伦之末,其实朋友是极重要的一伦。所谓友谊实即人与人之间的一种良好的关系,其中包括了解、欣赏、信任、容忍、牺牲……诸多美德。如果以友谊做基础,则其他的各种关系如父子夫妇兄弟之类均可圆满地建立起来。当然父子兄弟是无可选择的永久关系,夫妇虽有选择余地,但一经结合便以不再仳离为原则,而朋友则是有聚有散可合可分的。不过,说穿了,父子夫妇兄弟都是朋友关系,不过形式性质稍有不同罢了。严格地讲,凡是充分具备一个好朋友的条件的人,他一定也是一个好父亲、好儿子、好丈夫、好妻子、好哥哥、好弟弟。反过来亦然。
我们的古圣先贤对于交友一端是甚为注重的。《论语》里面关于交友的话很多。在西方亦是如此。罗马的西塞罗有一篇著名的《论友谊》,法国的蒙田、英国的培根、美国的爱默生,都有论友谊的文章。我觉得近代的作家在这个题目上似乎不大肯费笔墨了。这是不是叔季之世友谊没落的征象呢?我不敢说。
古之所谓“刎颈交”,陈义过高,非常人所能企及。如Damon与Pythias,David与Jonathan,怕也只是传说中的美谈罢。就是把友谊的标准降低一些,真正能称得起朋友的还是很难得。试想一想,如有银钱经手的事,你信得过的朋友能有几人?在你蹭蹬失意或疾病患难之中还肯登门拜访乃至雪中送炭的朋友又有几人?你出门在外之际对于你的妻室弱媳肯加照顾而又不照顾得太多者又有几人?再退一步,平素投桃报李,莫逆于心,能维持长久于不坠者,又有几人?总角之交,如无特别利害关系以为维系,恐怕很难在若干年后不变成为路人。富兰克林说:“有三个朋友是忠实可靠的——老妻、老狗与现款。”妙的是这三个朋友都不是朋友。倒是亚里士多德的一句话最干脆:“我的朋友们啊!世界上根本没有朋友。”这些话近于愤世嫉俗,事实上世界里还是有朋友的,不过虽然无须打着灯笼去找,却是像沙里淘金而且还需要长时间地洗练。一旦真铸成了友谊,便会金石同坚,永不退转。
大抵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臭味相投,方能永以为好。交朋友也讲究门当户对,纵不必像九品中正那么严格,也自然有个界限。“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于“自轻肥”之余还能对着往日的旧友而不把眼睛移到眉毛上边去么?汉光武容许严子陵把他的大腿压在自己的肚子上,固然是雅量可风,但是严子陵之毅然决然地归隐于富春山,则尤为知趣。朱洪武写信给他的一位朋友说:“朱元璋做了皇帝,朱元璋还是朱元璋……”话自管说得很漂亮,看看他后来之诛戮功臣,也就不免令人心悸。人的身心构造原是一样的,但是一入宦途,可能发生突变。孔子说:“无友不如己者。”我想一来只是指品学而言,二来只是说不要结交比自己坏的,并没有说一定要我们去高攀。友谊需要两造,假如双方都想结交比自己好的,那便永远交不起来。
好像是王尔德说过:“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是不可能有友谊存在的。”就一般而论,这话是对的,因为男女之间如有深厚的友谊,那友谊容易变质,如果不是心心相印,那又算不得是友谊。过犹不及,那分际是难以把握的。忘年交倒是可能的。祢衡年未二十,孔融年已五十,便相交友,这样的例子史不绝书。但似乎是也以同性为限。并且以我所知,忘年交之形成故有赖于兴趣之相近与互相之器赏,但年长的一方面多少需要保持一点童心,年幼的一方面多少需要显着几分老成。老气横秋则令人望而生畏,轻薄儇佻则人且避之若浼。单身的人容易交朋友,因为他的情感无所寄托,漂泊流离之中最需要一个一倾积愫的对象,可是等到他有红袖添香稚子候门的时候,心境便不同了。
“君子之交淡如水”,因为淡所以才能不腻,才能持久。“与朋友交,久而敬之”,敬也就是保持距离,也就是防止过分的亲昵。不过“狎而敬之”是很难的。最要注意的是,友谊不可透支,总要保留几分。Mark Twain说:“神圣的友谊之情,其性质是如此的甜蜜、稳定、忠实、持久,可以终身不渝,如果不开口向你借钱。”这真是慨乎言之。朋友本有通财之谊,但这是何等微妙的一件事!世上最难忘的事是借出去的钱,一般认为最倒霉的事又莫过于还钱。一牵涉到钱,恩怨便很难清算得清楚,多少成长中的友谊都被这阿堵物所戕害!
规劝乃是朋友中间应有之义,但是谈何容易。名利场中,沆瀣一气,自己都难以明辨是非,哪有余力规劝别人?而在对方则又良药苦口忠言逆耳,谁又愿意让人批他的逆鳞?规劝不可当着第三者的面前行之,以免伤他的颜面,不可在他情绪不宁时行之,以免逢彼之怒。孔子说:“忠告而善道之,不可则止。”我总以为劝善规过是友谊之消极的作用。友谊之乐是积极的。只有神仙与野兽才喜欢孤独,人是要朋友的。“假如一个人独自升天,看见宇宙的大观,群星的美丽,他并不能感到快乐,他必要找到一个人向他述说他所见的奇景,他才能快乐。”共享快乐,比共受患难,应该是更正常的友谊中的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