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舍

到四川来,觉得此地人建造房屋最是经济。火烧过的砖,常常用来做柱子,孤零零地砌起四根砖柱,上面盖上一个木头架子,看上去瘦骨嶙嶙,单薄得可怜;但是顶上铺了瓦,四面编了竹篦墙,墙上敷了泥灰,远远地看过去,没有人能说不像是座房子。我现在住的“雅舍”正是这样一座典型的房子。不消说,这房子有砖柱,有竹篦墙,一切特点都应有尽有。讲到住房,我的经验不算少,什么“上支下摘”、“前廊后厦”、“一楼一底”、“三上三下”、“亭子间”、“茆草棚”、“琼楼玉宇”和“摩天大厦”,各式各样,我都尝试过。我不论住在哪里,只要住得稍久,对那房子便发生感情,非不得已我还舍不得搬。这“雅舍”,我初来时仅求其能蔽风雨,并不敢存奢望,现在住了两个多月,我的好感油然而生。虽然我已渐渐感觉它是并不能蔽风雨,因为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纵然不能蔽风雨,“雅舍”还是自有它的个性。有个性就可爱。

“雅舍”的位置在半山腰,下距马路约有七八十层的土阶。前面是阡陌螺旋的稻田。再远望过去是几抹葱翠的远山,旁边有高粱地,有竹林,有水池,有粪坑,后面是荒僻的榛莽未除的土山坡。若说地点荒凉,则月明之夕,或风雨之日,亦常有客到,大抵好友不嫌路远,路远乃见情谊。客来则先爬几十级的土阶,进得屋来仍须上坡,因为屋内地板乃依山势而铺,一面高,一面低,坡度甚大,客来无不惊叹,我则久而安之,每日由书房走到饭厅是上坡,饭后鼓腹而出是下坡,亦不觉有大不便处。

“雅舍”共是六间,我居其二。篦墙不固,门窗不严,故我与邻人彼此均可互通声息。邻人轰饮作乐,咿唔诗章,喁喁细语,以及鼾声、喷嚏声、吮汤声、撕纸声,脱皮鞋声,均随时由门窗户壁的隙处荡漾而来,破我岑寂。入夜则鼠子瞰灯,才一合眼,鼠子便自由行动,或搬核桃在地板上顺坡而下,或吸灯油而推翻烛台,或攀援而上帐顶,或在门框桌脚上磨牙,使得人不得安枕。但是对于鼠子,我很惭愧地承认,我“没有法子”。“没有法子”一语是被外国人常常引用着的,以为这话最足代表中国人的懒惰隐忍的态度。其实我的对付鼠子并不懒惰。窗上糊纸,纸一戳就破;门户关紧,而相鼠有牙,一阵咬便是一个洞洞。试问还有什么法子?洋鬼子住到“雅舍”里,不也是“没有法子”?比鼠子更骚扰的是蚊子。“雅舍”的蚊风之盛,是我前所未见的。“聚蚊成雷”真有其事!每当黄昏时候,满屋里磕头碰脑的全是蚊子,又黑又大,骨骼都像是硬的。在别处蚊子早已肃清的时候,在“雅舍”则格外猖獗,来客偶不留心,则两腿伤处累累隆起如玉蜀黍,但是我仍安之。冬天一到,蚊子自然绝迹,明年夏天——谁知道我还是住在“雅舍”!

“雅舍”最宜月夜——地势较高,得月较先。看山头吐月,红盘乍涌,一霎间,清光四射,天空皎洁,四野无声,微闻犬吠,坐客无不悄然!舍前有两株梨树,等到月升中天,清光从树间筛洒而下,地上阴影斑斓,此时尤为幽绝。直到兴阑人散,归房就寝,月光仍然逼进窗来,助我凄凉。细雨潆潆之际,“雅舍”亦复有趣。推窗展望,俨然米氏章法,若云若雾,一片弥漫。但若大雨滂沱,我就又惶悚不安了,屋顶湿印到处都有,起初如碗大,俄而扩大如盆,继则滴水乃不绝,终乃屋顶灰泥突然崩裂,如奇葩初绽,砉然一声而泥水下注,此刻满室狼藉,抢救无及。此种经验,已数见不鲜。

“雅舍”之陈设,只当得简朴二字,但洒扫拂拭,不使有纤尘。我非显要,故名公巨卿之照片不得入我室;我非牙医,故无博士文凭张挂壁间;我不业理发,故丝织西湖十景以及电影明星之照片亦均不能张我四壁。我有一几一椅一榻,酣睡写读,均已有着,我亦不复他求。但是陈设虽简,我却喜欢翻新布置。西人常常讥笑妇人喜欢变更桌椅位置,以为这是妇人天性喜变之一证。诬否且不论,我是喜欢改变的。中国旧式家庭,陈设千篇一律,正厅上是一条案,前面一张八仙桌,一边一把靠椅,两旁是两把靠椅夹一只茶几。我以为陈设宜求疏落参差之致,最忌排偶。“雅舍”所有,毫无新奇,但一物一事之安排布置俱不从俗。人入我室,即知此是我室。笠翁《闲情偶寄》之所论,正合我意。

“雅舍”非我所有,我仅是房客之一。但思“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人生本来如寄,我住“雅舍”一日,“雅舍”即一日为我所有。即使此一日亦不能算是我有,至少此一日“雅舍”所能给予之苦辣酸甜,我实躬受亲尝。刘克庄词:“客里似家家似寄。”我此时此刻卜居“雅舍”,“雅舍”即似我家。其实似家似寄,我亦分辨不清。

长日无俚,写作自遣,随想随写,不拘篇章,冠以“雅舍小品”四字,以示写作所在,且志因缘。

书房

书房,多么典雅的一个名词!很容易令人联想到一个书香人家。书香是与铜臭相对的。其实书未必香,铜亦未必臭。周彝商鼎,古色斑斓,终日摩娑亦不觉其臭,铸成钱币才沾染市侩味,可是不复流通的布泉刀错又常为高人赏玩之资。书之所以为香,大概是指松烟油墨印上了毛边连史,从不大通风的书房里散发出来的那一股怪味,不是桂馥兰薰,也不是霉烂馊臭,是一股混合的难以形容的怪味。这种怪味只有书房里才有,而只有士大夫家才有书房。书香人家之得名大概是以此。

寒窗之下苦读的学子多半是没有书房,囊萤凿壁的就更不用说。所以对于寒苦的读书人,书房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豪华神仙世界。伊士珍《琅嬛记》:张华游于洞宫,遇一人引至一处,别是天地,每室各有奇书,华历观诸室书,皆汉以前事,多所未闻者,问其地,曰:“琅嬛福地也。”这是一位读书人希求冥想一个理想的读书之所,乃托之于神仙梦境。其实除了赤贫的人饔飧不继谈不到书房外,一般的读书人,如果肯要一个书房,还是可以好好布置出一个来的。有人分出一间房子来养鸡,也有人分出一间房子养狗,就是匀不出一间作书房。我还见过一位富有的知识分子,他不但没有书房,也没有书桌,我亲见他的公子趴在地板上读书,他的女公子用块木板在沙发上写字。

一个正常的良好的人家,每个孩子应该拥有一个书桌,主人应该拥有一间书房。书房的用途是藏图书并可读书写作于其间,不是用以公开展览藉以骄人的。“丈夫拥有万卷书,何假南面百城!”这种话好像是很潇洒而狂傲,其实是心尚未安无可奈何的解嘲语,徒见其不丈夫。书房不在大,亦不在设备佳,适合自己的需要便是,局促在几尺宽的走廊一角,只要放得下一张书桌,依然可以作为一个读书写作的工厂,大量出货。光线要好,空气要流通,红袖添香是不必要的,既没有香,“素腕举,红袖长”反倒会令人心有别注。书房的大小好坏,和一个读书写作的成绩之多少高低,往往不成正比例。有好多著名作品是在监狱里写的。

我看见过的考究的书房当推宋春舫先生的楬木庐为第一,在青岛的一个小小的山头上,这书房并不与其寓邸相连,是单独的一栋。环境清幽,只有鸟语花香,没有尘嚣市扰。《太平清话》:“李德茂环积坟籍,名曰书城。”我想那书城未必能和楬木庐相比。在这里,所有的图书都是放在玻璃柜里,柜比人高,但不及栋。我记得藏书是以法文戏剧为主。所有的书都精装,不全是buckram(胶硬粗布),有些是真的小牛皮装订(half calf,ooze calf,etc),烫金的字在书脊上排着队闪闪发亮。也许这已经超过了书房的标准,微近于藏书楼的性质,因为他还有一册精印的书目,普通的读书人谁也不会把他书房里的图书编目。

周作人先生在北平八道湾的书房,原名苦雨斋,后改为苦茶庵,不离苦的味道。小小的一幅横额是沈尹默写的。是北平式的平房,书房占据了里院上房三间,两明一暗。里面一间是知堂老人读书写作之处,偶然也延客品茗,几净窗明,一尘不染。书桌上文房四宝井然有致。外面两间像是书库,约有十个八个书架立在中间,图书中西兼备,日文书数量很大。真不明白苦茶庵的老和尚怎么会掉进了泥淖一辈子洗不清!

闻一多的书房,和“闻一多先生的书桌”一样,充实、有趣而乱。他的书全是中文书,而且几乎全是线装书。在青岛的时候,他仿效青岛大学图书馆庋藏中文图书的办法,给成套的中文书装制蓝布面,用白粉写上宋体字的书名,直立在书架上。这样的装备应该是很整齐可观,但是主人要作考证,东一部西一部的图书便要从书架上取下来参加獭祭的行列了,其结果是短榻上、地板上,唯一的一把木根雕制的太师椅上,全都是书。那把太师椅玲珑帮硬,可以入画,不宜坐人,其实亦不宜于堆书,却是他书斋中最惹眼的一个点缀。

潘光旦在清华南院的书房另有一种情趣。他是以优生学专家的素养来从事我国谱牒学研究的学者,他的书房收藏这类图书极富。他喜欢用书护,那就是用两块木板将一套书夹起来,立在书架上。他在每套书系上一根竹制的书签,签上写着书名。这种书签实在很别致,不知杜工部“将赴草堂途中有作”所谓“书签药里封尘网”的书签是否即系此物。光旦一直在北平,失去了学术研究的自由,晚年丧偶,又复失明,想来他书房中那些书签早已封尘网了!

汗牛充栋,未必是福。丧乱之中,牛将安觅?多少爱书的人士都把他们苦心聚集的图书抛弃了,而且再也鼓不起勇气重建一个像样的书房。藏书而充栋,确有其必要,例如从前我家有一部小字本的图书集成,摆满上与梁齐的靠着整垛山墙的书架,取上层的书须用梯子,爬上爬下很不方便,可是充栋的书架有时仍是不可少。我来台湾后,一时兴起,兴建了一个连在墙上的大书架,邻居绸缎商来参观,叹曰:“造这样大的木架有什么用,给我摆列绸缎尺头倒还合用。”他的话是不错的,书不能令人致富。书还给人带来麻烦,能像郝隆那样七月七日在太阳底下晒肚子就好,否则不堪衣鱼之扰,真不如尽量地把图书塞入腹笥,晒起来方便,运起来也方便。如果图书都能做成“显微胶片”纳入腹中,或者放映在脑子里,则书房就成为不必要的了。

不亦快哉

金圣叹作“三十三不亦快哉”,快人快语,读来亦觉快意。不过快意之事未必人人尽同,因为观点不同时势有异。就观察所及,试编列若干则如下:

其一,晨光熹微之际,人牵犬(或犬牵人),徐步红砖道上,呼吸新鲜空气,纵犬奔驰,任其在电线杆上或新栽树上便溺留念,或是在红砖上排出一摊狗屎以为点缀。庄子曰:道在屎溺。大道无所不在,不简秽贱,当然人犬亦应无所差别。人因散步而精神爽,犬因排泄而一身轻,而且可以保持自己家门以内之环境清洁,不亦快哉!

其一,烈日下行道上,口燥舌干,忽见路边有卖甘蔗者,急忙买得两根,一手挥舞,一手持就口边,才咬一口即入佳境,随走随嚼,旁若无人,蔗滓随嚼随吐。人生贵适意,兼可为“你丢我捡”者制造工作机会,潇洒自如,不亦快哉!

其一,早起,穿着有条纹的睡衣裤,趿着凉鞋,抱红泥小火炉置街门外,手持破蒲扇,对着火炉徐徐扇之,俄而浓烟上腾,火星四射,直到天地缊,一片模糊。烟火中人,谁能不事炊爨?这是表示国泰民安,有米下锅,不亦快哉!

其一,天近黎明,牌局甫散,匆匆登车回府。车进巷口距家门尚有三五十码之处,任司机狂按喇叭,其声呜呜然,一声比一声近,一声比一声急,门房里有人竖着耳朵等候这听惯了的喇叭声已久,于是在车刚刚开到之际,两扇黑漆大铁门呀然而开,然后又訇的一声关闭。不费吹灰之力就使得街坊四邻矍然惊醒,翻个身再也不能入睡,只好瞪着大眼等待天明。轻而易举地执行了鸡司晨的事务,不亦快哉!

其一,放学回家,精神愉快,一路上和伙伴们打打闹闹,说说笑笑,尚不足以畅叙幽情,忽见左右住宅门前都装有电铃,铃虽设而常不响,岂不形同虚设,于是举臂舒腕,伸出食指,在每个纽上按戳一下。随后,就有人仓皇应门,有人倒屣而出,有人厉声叱问,有人伸头探问而瞠目结舌。躲在暗处把这些现象尽收眼底,略施小技,无伤大雅,不亦快哉!

其一,隔着墙头看见人家院内有葡萄架,结实累累,虽然不及“草龙珠”那样圆,“马乳”那样长,“水晶”那样白,看着纵不流涎三尺,亦觉手痒。爬上墙头,用竹竿横扫之,狼藉满地,损人而不利己,索兴呼朋引类乘昏夜越墙而入,放心大胆,各尽所能,各取所需,饱餐一顿。松鼠偷葡萄,何须问主人,不亦快哉!

其一,通衢大道,十字路口,不许人行。行人必须上天桥,下地道,岂有此理!豪杰之士不理会这一套,直入虎口,左躲右闪,居然波罗蜜多达彼岸,回头一看天桥上黑压压的人群犹在蠕动,路边的警察戟指大骂,暴躁如雷,而无可奈我何。这时节颔首示意,报以微笑,扬长而去,不亦快哉!

其一,宋周紫芝竹坡诗话》:“……有一人,极廉介,一日有家问,即令灭官烛,取私烛阅书,阅毕,命秉官烛如初。”做官的人迂腐若是,岂不可嗤!衙门机关皆有公用之信纸信封,任人领用,便中抓起一叠塞入公事包里,带回家去,可供写私信、发请柬、寄谢帖之用,顺手牵羊,取不伤廉,不亦快哉!

其一,逛书肆,看书展,琳琅满目,真是到了嫏嬛福地。趁人潮拥挤看守者穷于肆应之际,纳书入怀,携归细赏,虽蒙贼名,不失为雅,不亦快哉!

其一,电话铃响,错误常居十之二三,且常于高枕而眠之时发生,而其人声势汹汹,了无歉意,可恼可恼。在临睡之前或任何不欲遭受干扰的时间,把电话机翻转过来,打开底部,略做手脚,使铃变得喑哑。如是则电话可以随时打出去,而外面无法随时打进来,主动操之于我,不亦快哉!

其一,生儿育女,成凤成龙,由大学卒业,而漂洋过海,而学业有成,而落户定居,而缔结良缘。从此螽斯衍庆,大事已毕,允宜在报端大刊广告,红色套印,敬告诸亲友,兼令天下人闻知,光耀门楣,不亦快哉!

下棋

有一种人我最不喜欢和他下棋,那便是太有涵养的人。杀死他一大块,或是抽了他一个车,他神色自若,不动火,不生气,好像是无关痛痒,使得你觉得索然寡味。君子无所争,下棋却是要争的。当你给对方一个严重威胁的时候,对方的头上青筋暴露,黄豆般的汗珠一颗颗地在额上陈列出来,或哭丧着脸作惨笑,或咕嘟着嘴做吃屎状,或抓耳挠腮,或大叫一声,或长吁短叹,或自怨自艾口中念念有词,或一串串的噎嗝打个不休,或红头涨脸如关公,种种现象,不一而足,这时节你“行有余力”便可以点起一支烟,或啜一碗茶,静静地欣赏对方的苦闷的象征。我想猎人困逐一只野兔的时候,其愉快大概略相仿佛。因此我悟出一点道理,和人下棋的时候,如果有机会使对方受窘,当然无所不用其极,如果被对方所窘,便努力做出不介意状,因为既不能积极地给对方以苦痛,只好消极地减少对方的乐趣。

自古博弈并称,全是属于赌的一类,而且只是比“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略胜一筹而已。不过弈虽小术,亦可以观人,相传有慢性人,见对方走当头炮,便左思右想,不知是跳左边的马好,还是跳右边的马好,想了半个钟头而迟迟不决,急得对方拱手认输。是有这样的慢性人,每一着都要考虑,而且是加慢地考虑,我常想这种人如加入龟兔竞赛,也必定可以获胜。也有性急的人,下棋如赛跑,劈劈啪啪,草草了事,这仍就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一贯作风。下棋不能无争,争的范围有大有小,有斤斤计较而因小失大者,有不拘小节而眼观全局者,有短兵相接作生死斗者,有各自为战而旗鼓相当者,有赶尽杀绝一步不让者,有好勇斗狠同归于尽者,有一面下棋一面诮骂者,但最不幸的是争的范围超出了棋盘,而拳足交加。有下象棋者,久而无声响,排闼视之,阒不见人,原来他们是在门后角里扭做一团,一个人骑在另一个人的身上,在他的口里挖车呢。被挖者不敢出声,出声则口张,口张则车被挖回,挖回则必悔棋,悔棋则不得胜,这种认真的态度憨得可爱。我曾见过二人手谈,起先是坐着,神情潇洒,望之如神仙中人,俄而棋势吃紧,两人都站起来了,剑拔弩张,如斗鹌鹑,最后到了生死关头,两个人跳到桌上去了!

笠翁《闲情偶寄》说弈棋不如观棋,因观者无得失心,观棋是有趣的事,如看斗牛、斗鸡、斗蟋蟀一般,但是观棋也有难过处,观棋不语是一种痛苦。喉间硬是痒得出奇,思一吐为快。看见一个人要入陷阱而不做声是几乎不可能的事,如果说得中肯,其中一个人要厌恨你,暗暗地骂一声“多嘴驴!”另一个人也不感激你,心想“难道我还不晓得这样走!”如果说得不中肯,两个人要一齐嗤之以鼻,“无见识奴!”如果根本不说,憋在心里,受病。所以有人于挨了一个耳光之后还抚着热辣辣的嘴巴大呼“要抽车,要抽车!”

下棋只是为了消遣,其所以能使这样多人嗜此不疲者,是因为它颇合于人类好斗的本能,这是一种“斗智不斗力”的游戏。所以瓜棚豆架之下,与世无争的村夫野老不免一枰相对,消此永昼;闹市茶寮之中,常有有闲阶级的人士下棋消遣,“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此有涯之生?”宦海里翻过身最后退隐东山的大人先生们,髀肉复生,而英雄无用武之地,也只好闲来对弈,了此残生,下棋全是“剩余精力”的发泄。人总是要斗的,总是要钩心斗角地和人争逐的。与其和人争权夺利,还不如在棋盘上多占几个官,与其招摇撞骗,还不如在棋盘上抽上一车。宋人笔记曾载有一段故事:“李讷仆射,性卞急,酷好弈棋,每下子安详,极于宽缓,往往躁怒作,家人辈则密以弈具陈于前,讷睹,便忻然改容,以取其子布弄,都忘其恚矣。”(《南部新书》)下棋,有没有这样陶冶性情之功,我不敢说,不过有人下起棋来确实是把性命都可置诸度外。我有两个朋友下棋,警报作,不动声色,俄而弹落,棋子被震得在盘上跳荡,屋瓦乱飞,其中一位棋瘾较小者变色而起,被对方一把拉住,“你走!那就算是你输了”。此公深得棋中之趣。

写字

在从前,写字是一件大事,在“念背打”教育体系当中占一个很重要的位置,从描红模子的横平竖直,到写墨卷的黑大圆光,中间不知有多大艰苦。记得小时候写字,老师冷不防地从你脑后把你的毛笔抽走,弄得你一手掌的墨,这证明你执笔不坚,是要受惩罚的。这样恶作剧还不够,有的在笔管上套大铜钱,一个,两个,乃至三四个,摇动笔管只觉头重脚轻,这原理是和国术家腿上绑沙袋差不多,一旦解开重负便会身轻似燕极尽飞檐走壁之能事,如果练字的时候笔管上驮着好几两重的金属,一旦握起不加附件的竹管,当然会龙飞蛇舞,得心应手了。写一寸径的大字,也有人主张用悬腕法,甚至悬肘法,写字如站桩,挺起腰板,咬紧牙关,正襟危坐,道貌岸然,在这种姿态中写出来的字,据说是能力透纸背。现代的人无须受这种折磨。“科举”已经废除了,只会写几个“行”、“阅”、“如拟”“照办”,便可为官。自来水笔代替了毛笔,横行左行也可以应酬问世,写字一道,渐渐地要变成“国粹”了。

当做一种艺术看,中国书法是很独特的。因为字是艺术,所以什么“永字八法”之类的说教,其效用也就和“新诗作法”、“小说作法”相差不多。绳墨当然是可以教的,而巧妙各有不同,关键在于个人。写字最容易泄露一个人的个性,所谓“字如其人”大抵不诬。如果每个字都方方正正,其人大概拘谨;如果伸胳臂拉腿的都逸出格外,其人必定豪放;字瘦如柴,其人必如排骨;字如墨猪,其人必近于“五百斤油”。所以郑板桥的字,就应该是那样的倾斜古怪,才和他那吃狗肉傲公卿的气概相称,颜鲁公的字就应该是那样的端庄凝重,才和他的临难不苟的品格相合,其间无丝毫勉强。

在“文字国”里,需要写字的地方特别多。擘窠大字至蝇头小楷,都有用途。可惜的是,写字的人往往不能用其所长,且常用错了地方。譬如,凿石摹壁的大字,如果不能使山川生色,就不如给当铺酱园写写招牌,至不济也可以给煤栈写“南山高煤”。有些人的字不宜在壁上题诗,改写春联或“抬头见喜”就合适得多。有的人写字技术非常娴熟,在茶壶盖上写“一片冰心”是可以胜任的,却偏爱给人题跋字画。中堂条幅对联,其实是人人都可以写的,不过悬挂的地点应该有个分别,有的宜于挂在书斋客堂,有的宜于挂在饭铺理发馆,求其环境配合,气味相投,如是而已。

“善书者不择笔”,此说未必尽然,秃笔写铁线篆,未尝不可,临赵孟“心经”就有困难。字写得坚挺俊俏,所用大概是尖毫。笔墨纸砚,对于字的影响是不可限量的。有时候写字的人除了工具之外还讲究一点特殊的技巧,最妙者无过于某公之一笔虎,八尺的宣纸,布满了一个虎字,气势磅礴,一气呵成,尤其是那一直竖,顶天立地的笔直一根杉木似的,煞是吓人。据说,这是有特别办法的,法用马弁一名,牵着纸端,在写到那一竖的时候把笔顿好,喊一声“拉”,马弁牵着纸就往后扯,笔直的一竖自然完成。

写字的人有瘾,瘾大了就非要替人写字不可,看着人家的白扇面,就觉得上面缺点什么,至少也应该有“精气神”三个字。相传有人爱写字,尤其是爱写扇子,后来腿坏,以至无扇可写;人问其故,原来是大家见了他就跑,他追赶不上了。如果字真写到好处,当然不需腿健,但写字的人究竟是腿健者居多。

画展

我参观画展,常常感觉悲哀。大抵一个人不到山穷水尽的时候,不肯把他所能得到的友谊一下子透支净尽,所以也就不会轻易开画展。门口横挂着一条白布,如果把上面的“画展”二字掩住,任何人都会疑心是追悼会。进得门去“一片缟素”,仔细一看,是一幅幅的画,三三两两的来宾在那里指指点点,唧唧喳喳,有的苦笑,有的撇嘴,有的愁眉苦脸,有的挤眉弄眼,大概总是面带戚容者居多。屋角里坐着一个蓬首垢面的人,手心上直冒冷汗,这一位大概就是精通六法的画家。好像这不是欣赏艺术的地方,而是仁人君子解囊救命的地方。这一幅像八大,那一幅像石涛,幅幅后面都隐现着一个面黄肌瘦嗷嗷待哺的人影,我觉得惨。

任凭你参观的时候是多么早,总有几十幅已经标上了红签,表示已被人赏鉴而订购了。可能是真的。因为现在世界上是有一种人,他有力量造起亭台楼阁,有力量设备天棚鱼缸石榴树肥狗胖丫头,偏偏白汪汪的墙上缺少几幅画。这种人很聪明,他的品位是相当高的,他不肯在大厅上挂起福禄寿三星,也不肯挂刘海戏金蟾,因为这是他心里早已有的,一闭眼就看得清清楚楚用不着再挂在面前,他要的是近似四王吴恽甚至元四大家之类的货色。这一类货色是任何画展里都不缺乏的,所以我说那些红签可能是真的,虽然是在开幕以前即已成交。不过也不一定全是真的,第一天三十个红签,如果生意兴隆,有些红签是要赶快取下的,免得耽误了真的顾主,所以第二天就许只剩二十个红签,千万不要以为有十个悬崖勒马的人又退了货。

一幅画如何标价,这虽不见于六法,确是一种艺术。估价要根据成本,此乃不易之论。纸张的质料与尺寸,一也;颜料的种类与分量,二也;裱褙的款式与工料,三也;绘制所用之时间与工力,四也;题识者之身份与官阶,五也——这是全要顾虑到的,至于画的本身之优劣,可不具论。于成本之外应再加多少赢利,这便要看各人心地之薄与脸皮之厚到如何程度了。但亦有两个学说:一个是高抬物价,一幅枯树牛山,硬标上惊人的高价,观者也许咋舌,但是谁也不愿对于风雅显着外行,他至少也要赞叹两声,认为是神来之笔,如果一时糊涂就许订购而去,一个是廉价多卖,在求人订购的时候比较地易于启齿而不太伤感情。

画展闭幕之后,画家的苦难并未终止。他把画一轴轴地毕恭毕敬地送到顾主府上,而货价的交割是遥遥无期的。他需要踵门乞讨。如果遇到“内有恶犬”的人家,逡巡不敢入,勉强叩门而入,门房的颜色更可怕,先要受盘查,通报之后主人也许正在午睡或是有事不能延见,或是推托改日再来,这时节他不能忘,他要隐忍,要有艺术家的修养。几曾看见过油盐店的伙计讨账敢于发急?

画展结束之后,检视行箧,卖出去的是哪些,剩下的是哪些,大概可得如下之结论:着色者易卖,山水中有人物者易卖,花卉中有翎毛者易卖,工细而繁复者易卖,霸悍粗犷吓人惊俗者易卖,章法奇特而狂态可掬者易卖,有大人先生品题者易卖。总而言之,有卖相者易于脱手,无卖相者便“只供自怡悦”了。绘画艺术的水准就在这买卖之间无形中被规定了。下次开画展的时候,多点石绿,多泼胭脂,山水里不要忘了画小人儿,“空亭不见人”是不行的,花卉里别忘了画只鸟儿,至少也要是一只螳螂即了,要细皴细点,要回环曲折,要有层峦叠嶂,要有亭台楼阁,用大笔,用枯墨,一幅山水可以画得天地头不留余地,五尺捶宣也可以描上三朵梅花而尽是空白。在画法上是之谓画蠹,在画展里是之谓成功。

有人以为画展之事是附庸风雅,无补时艰。我倒不这样想。写字、刻印,以及词章考证,哪一样又有补时艰?画展只是一种市场,有无相易,买卖自由,不愧于心,无伤大雅。我怕的是,“蜀山图”里画上一辆卡车,“寒林图”里画上一架飞机。

读画

随园诗话》:“画家有读画之说,余谓画无可读者,读其诗也。”随园老人这句话是有见地的。读是读诵之意,必有文章词句然后方可读诵,画如何可读?所以读画云者,应该是读诵画中之诗。

诗与画是两个类型,在对象、工具、手法各方面均不相同。但是类型的混淆,古已有之,在西洋。所谓Ut pictura poesis,“诗既如此,画亦同然”,早已成为艺术批评上的一句名言。我们中国也特别称道王摩诘的“画中有诗,诗中有画”。究竟诗与画是各有领域的。我们读一首诗,可以欣赏其中的景物的描写,所谓“历历如绘”。但诗之极致究竟别有所在,其着重点在于人的概念与情感。所谓诗意、诗趣、诗境,虽然多少有些抽象,究竟是以语言文字来表达最为适宜。我们看一幅画,可以欣赏其中所蕴藏的诗的情趣,但是并非所有的画都有诗的情趣,而且画的主要的功用是在描绘一个意象。我们说读画,实在是在画里寻诗。

“蒙娜丽莎”的微笑,即是微笑,笑得美,笑得甜,笑得有味道,但是我们无法追问她为什么笑,她笑的是什么。尽管有许多人在猜这个微笑的谜,其实都是多此一举。有人以为她是因为发现自己怀孕了而微笑,那微笑代表女性的骄傲与满足。有人说:“怎见得她是因为发觉怀孕而微笑呢?也许她是因为发觉并未怀孕而微笑呢?”这样地读下去,是读不出所以然来的。会心的微笑,只能心领神会,非文章词句所能表达。像“蒙娜丽莎”这样的画,还有一些奥秘的意味可供揣测,此外像Watts的《希望》,画的是一个女人跨在地球上弹着一只断了弦的琴,也还有一点象征的意思可资领会,但是Sorolla的《二姊妹》,除了耀眼的阳光之外还有什么诗可读?再如Sully的《戴破帽子的孩子》,画的是一个孩子头上顶着一个破帽子,除了那天真无邪的脸上的光线掩映之外还有什么诗可读?至于Chase的一幅《静物》,可能只是两条死鱼翻着白肚子躺在盘上,更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也许中国画里的诗意较多一点。画山水不是“春山烟雨”,就是“江皋烟树”,不是“云林行旅”,就是“春浦帆归”,只看画题,就会觉得诗意盎然。尤其是文人画家,一肚皮不合时宜,在山水画中寄托了隐逸超俗的思想,所以山水画的境界成了中国画家人格之最完美的反映。即使是小幅的花卉,像李复堂、徐青藤的作品,也有一股豪迈潇洒之气跃然纸上。

画中已经有诗,有些画家还怕诗意不够明显,在画面上更题上或多或少的诗词字句。自宋以后,这已成了大家所习惯接受的形式,有时候画上无字反倒觉得缺点什么。中国字本身有其艺术价值,若是题写得当,也不难看。西洋画无此便利,“拾穗人”上面若是用鹅翎管写上一首诗,那就不堪设想。在画上题诗,至少说明了一点,画里面的诗意有用文字表达的必要。一幅酣畅的泼墨画,画着有两棵大白菜,墨色浓淡之间充分表示了画家笔下控制水墨的技巧,但是画面的一角题了一行大字:“不可无此味,不可有此色。”这张画的意味不同了,由纯粹的画变成了一幅具有道德价值的概念的插图。金冬心的一幅墨梅,篆籀纵横,密圈铁线,清癯高傲之气扑入眉宇,但是半幅之地题了这样的词句:“晴窗呵冻,写寒梅数枝,胜似与猫儿狗儿盘桓也……”顿使我们的注意力由斜枝细蕊转移到那个清高的画士。画的本身应该能够表现画家所要表现的东西,不需另假文字为之说明,题画的办法有时使画不复成为纯粹的画。

我想画的最高境界不是可以读得懂的,一说到读便牵涉到文章词句,便要透过思想的程序,而画的美妙处在于透过视觉而直诉诸人的心灵,画给人的一种心灵上的享受,不可言说,说便不着。

看报

早晨起来,盥洗完毕,就想摊开报纸看看。或是斜靠在沙发上,跷起一条腿,仰着脖子,举着报纸看。或是铺在桌面上,摘下老花眼镜,一目十行或十目一行地看。或是携进厕所,细吹细打翻来过去地看。各极其态,无往不宜。假使没有报看,这一天的秩序就要大乱,浑身不自在,像是硬断毒瘾所谓“冷火鸡”。翻翻旧报纸看看,那不对劲,一定要热烘烘地刚从报馆出炉的当天的报纸看了才过瘾。报纸上有什么东西这样摄人魂魄令人倾倒?惊天动地的新闻、回肠荡气的韵事,不是天天有的。不过,大大小小的贪赃枉法的事件、形形色色的社会新闻,以及五花八门的副刊,多少都可以令人开胃醒脾,耳目一新。抛下报纸便可心安理得地去做一个人一天该做的事去了。有些人肝火旺,看了报上少不了的一些不公道的事、颟顸糊涂的事、泄气的事、腌臜的事,不免吹胡瞪眼,破口大骂。这也好,让他发泄一下免得积郁成疾。也有些人专门识小,何处失火、何人跳楼、何家遭窃、何人被绑,乃至于哪家的猪有五条腿、哪家的孩子有两个头,都觉得趣味横生,可资谈助。报纸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怎可一日无此君?

我看报也有瘾。每天四五份报纸,幸亏大部分雷同,独家报道并不多,只有副刊争奇竞秀各有千秋,然而浏览一过择要细看,差不多也要个把钟头。有时候某一报纸缺席,心里辄为之不快,但是想想送报的人长年的栉风沐雨,也许有个头痛脑热,偶尔歇工,也就罢了。过阴历年最难堪,报馆休假好几天,一张半张的凑和,乏味之至。直到我自己也在报馆做一点事,才体会到报人也需要逢年轻松几天,这才能设身处地不忍深责。

报纸以每日三张为限,广告至少占去一半以上,这也有好处,记者先生省却不少编撰之劳,广告客户大收招徕生意之效,读者亦可节省一点宝贵时间。就是广告有时也很有趣。近年来结婚启事好像少了,大概是因为红色炸弹直接投寄收效较宏。可是讣闻还是相当多,尤其是死者若是身兼若干董监事,则一排讣闻分别并列,蔚为壮观。不知是谁曾经说过:“你要知道谁是走方郎中江湖庸医么,打开报纸一索便得。”可是医师的广告渐渐少了,药物广告也不若以前之多了。密密麻麻的分类广告,其中藏龙卧虎,有时颇有妙文,常于无意中得之。

报纸以三张为限,也很好。看完报纸如何打发,是一个问题,沿街叫喊“酒乾唐贝波”的人好像现已不常见。外国的报纸动辄一百多页,星期天的报纸多到五百页不算稀奇。报童送报无论是背负还是小车拉曳,都有不胜负荷之状。看完报纸之后通常是积有成数往垃圾桶里一丢,也有人不肯暴殄天物,一大批一大批地驾车送到指定地点做打纸浆之用。我们报纸张数少,也够麻烦,一个月积攒下来也够一大堆,小小几坪的房间如何装得下?不知有人想到过没有,旧报纸可以拿去做纸浆,收物资循环之效。

从前老一辈的人,大概是敬惜字纸,也许是爱惜物资,看完报纸细心折叠,一天一沓,一月一捆,结果是拿去卖给小贩,小贩拿去卖给某些店铺,作为包装商品之用。旧报纸如何打发固是问题,我较更关心的是,看报似乎也有看报的道德,无论在什么场合,看完报纸应该想到还有别人要看,所以应该稍加整理、稍加折叠。我不期望任谁看过报纸还能折叠得见棱见角,如军事管理之叠床被要叠得像一块豆腐干,那是陈义过高近于奢望,但是我也看不得报纸凌乱地抛在桌上、椅上、地上,像才经过一场洗劫。

有一阵电视上映出两句标语:饭前洗手,饭后漱口。实在很好,功德无量。我发现看完报纸之后也要洗手。看完报纸之后十根手指像是刚搓完煤球。外国报纸好像污染得好一些,我不知道他们用的油墨是什么牌子的。

看报也常误事。我一年之内有过因为看报,而烧黑了三个煮菜锅的纪录。这是我对于报纸的功能之最高的称颂。报纸能令人忘记锅里煮着东西!

从前的人喜欢夸耀门第,纵不必家世贵显,至少也要是书香人家才能算是相当的门望。书而日香,盖亦有说。从前的书,所用纸张不外毛边连史之类,加上松烟油墨,天长日久密不通风自然生出一股气味,似沉檀非沉檀,更不是桂馥兰熏,并不沁人脾胃,亦不特别触鼻,无以名之,名之曰书香。书斋门窗紧闭,乍一进去,书香特别浓,以后也就不大觉得。现代的西装书,纸墨不同,好像有股煤油味,不好说是书香了。

不管香不香,开卷总是有益。所以世界上有那么多有书癖的人,读书种子是不会断绝的。买书就是一乐,旧日北平琉璃厂、隆福寺街的书肆最是诱人,你迈进门去向柜台上的伙计点点头便直趋后堂,掌柜的出门迎客,分宾主落座,慢慢地谈生意。不要小觑那位书贾,关于目录版本之学他可能比你精。搜访图书的任务,他代你负担,只要他摸清楚了你的路数,一有所获立刻专人把样函送到府上,合意留下翻看,不合意他拿走,和和气气。书价么,过节再说。在这样情形之下,一个读书人很难不染上“书淫”的毛病,等到四面卷轴盈满,连坐的地方都不容易匀让出来,那时候便可以顾盼自雄,酸溜溜地自叹:“丈夫拥书万卷,何假南面百城?”现代我们买书比较方便,但是搜访的乐趣,搜访而偶有所获的快感,都相当地减少了。挤在书肆里浏览图书,本来应该是像牛吃嫩草,不慌不忙的,可是若有店伙眼睛紧盯着你,生怕你是一名雅贼,你也就不会怎样地从容,还是早些离开这是非之地好些。更有些书不裁毛边,干脆拒绝翻阅。

“郝隆七月七日,出日中仰卧,人问其故,曰:‘我晒书。’”(见《世说新语》)郝先生满腹诗书,晒书和日光浴不妨同时举行。恐怕那时候的书在数量上也比较少,可以装进肚里去。司马温公也是很爱惜书的,他告诫儿子说:“吾每岁以上伏及重阳间视天气晴明日,即净几案于当日所,侧群书其上以晒其脑。所以年月虽深,从不损动。”书脑即是书的装订之处,翻叶之处则曰书口。司马温公看书也有考究,他说:“至于启卷,必先几案洁净,藉以茵褥,然后端坐看之。或欲行看,即承以方版,未曾敢空手捧之,非惟手污渍及,亦虑触动其脑。每至看竟一版,即侧右手大指面衬其沿,随覆以次指面,捻而夹过,故得不至揉熟其纸。每见汝辈多以指爪撮起,甚非吾意。”(见《宋稗类钞》)我们如今的图书不这样名贵,并且装订技术进步,不像宋朝的“蝴蝶装”那样的娇嫩,但是读书人通常还是爱惜他的书,新书到手先裹上一个包皮,要晒,要揩,要保管。我也看见过名副其实的收藏家,爱书爱到根本不去读它的程度,中国书则锦函牙签,外国书则皮面金字,庋置柜橱,满室琳琅,真好像是嫏嬛福地,书变成了陈设,古董。

有人说“借书一痴,还书一痴”。有人分得更细:“借书一痴,惜书二痴,索书三痴,还书四痴。”大概都是有感于书之有借无还。书也应该深藏若虚,不可慢藏诲盗。最可恼的是全书一套借去一本,久假不归,全书成了残本。明人谢肇淛编《五杂俎》,记载一位:“虞参政藏书数万卷,贮之一楼,在池中央,小木为徇,夜则去之。榜其门曰:‘楼不延客,书不借人。’”这倒是好办法,可惜一般人难得有此设备。

读书乐,所以有人一卷在手往往废寝忘食。但是也有人一看见书就哈欠连连,以看书为最好的治疗失眠的方法。黄庭坚说:“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这也要看所读的是些什么书。如果读的尽是一些猥屑的东西,其人如何能有书卷气之可言?宋真宗皇帝的劝学文,实在令人难以入耳:“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不过是把书当做敲门砖以遂平生之志,勤读六经,考场求售而已。十载寒窗,其中只是苦,而且吃尽苦中苦,未必就能进入佳境。倒是英国十九世纪的罗斯金,在他的《芝麻与白百合》第一讲里,劝人读书尚友古人,那一番道理不失雅人深致。古圣先贤,成群的名世的作家,一年四季地排起队来立在书架上面等候你来点唤,呼之即来挥之即去。行吟泽畔的屈大夫,一邀就到;饭颗山头的李白杜甫也会连袂而来;想看外国戏,环球剧院的拿手好戏都随时承接堂会;亚里士多德可以把他逍遥廊下的讲词对你重述一遍。这真是读书乐。

我们国内某一处的人最好赌博,所以讳言书,因为书与输同音,读书曰读胜。基于同一理由,许多地方的赌桌旁边忌人在身后读书。人生如博弈,全副精神去应付,还未必能操胜算。如果沾染书癖,势必呆头呆脑,变成书呆,这样的人在人生的战场之上怎能不大败亏输?所以我们要钻书窟,也还要从书窟钻出来。朱晦庵有句:“书册埋头何日了,不如抛却去寻春。”是见道语,也是老实话。

照相

人的眼睛像一具照相机,不,应该说照相机略似人的眼睛。人的眼睛,眨巴眨巴的自动启闭,自动调整焦距,自动缩放光圈,自动分辨色光,一瞬间把眼前景物尽收眼底,而且不需计算曝光时间,不需冲洗,不需晒印,不需更换底片,印象长久保存在脑海里,随时可以在想象中涌现。照相机哪有这样方便?

但是照相机仍是一项了不起的发明。照相术可以把一些景象留在纸上,可以留待回忆,可以广为流传,实在是相当神妙,怪不得早先有人认为照相是洋鬼子的魔术,照相机是剜了死人的眼珠造成的,而且照相机底板上的人的映像是头朝下脚朝天,照一回相就要倒霉一次。

从前照相不是一件小事。谁家里大概都保有几张褪了色的迷迷糊糊的前辈照相,父母的、祖父母的、曾祖父母的。从前的喜神是请画师手绘的,多半是人咽了气之后就请画师来,揭开殓布着着实实地看几眼,把脸上特征牢记于心,回去慢慢细描,八九不离十。有了照相之后,就方便多了,照片上打了方格子,比照投影,照猫画虎,画出来神情毕肖。人老了,总要照几张相。照相之前必定盛装起来,袍衬齐整如见大宾,手里拿着半启的折扇,或是揉着两只铁球。如果夫人合照,则男左女右,各据太师椅一张,正襟危坐,一个是双腿八字开,一个是两脚齐并拢,中间小茶几一个,上置水烟袋、盖碗茶,前面一定有一只高大瓷痰桶,这是照相时必须摆出的标准架势。如果家里人丁旺,祖孙三代济济一堂,一幅合家欢是少不了的,二老坐当中,儿子、媳妇、孙男女按照辈分、年秩分列两旁,或是像兔儿爷摊子似的站在后排。有人忌讳照合家欢,说是照了之后该进祠堂的人可能很快地就进了祠堂;其实不照合家欢,结果也是一样,还是及时照了好。早先照相好像只是照相馆的事。杭州二我轩照的西湖十景和西湖一览的横幅,有许多人家挂在壁上作为卧游的对象,以为平添了什么“雷峰夕照”、“三潭印月”、“花港观鱼”、“平湖秋月”之类的点缀便增加几分风雅。北平廊房头条的容光照相馆门口,永远有两幅当今显要的全身放大照片,多半是全副戎装,肩头两大撮丝穗,胸前挂满各色勋章。照相馆不仅技术高,能把一幅叱咤风云踌躇满志的神情拍摄出来,而且手脚快,能于一夕之间随着政潮起落更换门前时势英雄的玉照。

我父执辈有一位蒙古王公,因为雄于资,以照相为消遣,开风气之先。风景人物一齐来。常是背着照相机拎着三脚架奔驰于玉泉山颐和园之间;意犹未足,在家里乘天气晴朗,关起屏门,呼妻唤妾,小院里春光荡漾,一一收入镜头,甚至召来男女演员裸体征逐,拍摄所得细腻处,胜过仇十洲的春宫秘戏。后来这位先生患了丹毒,浑身浮肿,头大如斗,化为一摊脓血而亡,有人说他照相伤了阴德。

我在二十二岁开始玩照相。第一架柯达克,长方形厚厚的一个匣子,打开匣子就自动拉出打褶的箱身,软片一搭子十二张,用一张抽一张,虽然简陋,比照相师把头蒙在黑布下装玻璃版要方便多了。后来添置了三脚架、自动计时器,调整好光圈、距离、按下快门之后,三步并做两步地走到前面,咔嚓一声,把自己照进去了,好得意。照相而不能自己洗晒,究竟不能十分满足,可是看了人家躲在厕所里遮上窗户用自制的一盏红灯埋头冲洗,闷出一头大汗,洗出来未必像样,那份洋罪我不想受。照相机日新月异,看样子永远赶不上潮流,新器材的发明永无终止,谁愿意投资于无底洞,于是我把照相这一桩嗜好刚要形成的时候就戒掉了。如今视力茫茫,两手微颤,想再重拾旧趣亦不可得。若是有人要给我照相,只要不嫌老丑,我是来者不拒,而且不需特别要求,不需请我说一声Squeeze,我会不吝报以微笑。印出来送我一张,多谢盛情,不送也无妨,可能是根本没洗出来。

很多做父母的非常钟爱他们的孩子,孩子尚在襁褓,就要给他照相留念,然后每隔周岁再照一张,说是给孩子生长过程留下一点痕迹,以为他日追忆过去之资,实则是父母满足他们自己钟爱之情。看着自己的骨肉幼苗逐年茁大,自有一种不可言说的快感。孩子长大成人,男婚女嫁,自成一个单位,对于过去并不怎样眷恋,关心的是他的配偶、自己的儿女,感兴趣的是他自己的下一代。我曾亲见一个孩子长大,授室前夕,他的母亲把他从小到大的照片簿交付给他,他说:“你留着自己观赏吧,我不想要。”他的母亲好伤心。

结婚照大概是人人都很珍惜的,尤其是新娘子的照相,事前上装、美容、做发,然后经照相师的左摆布右摆布,非把观礼的亲友等得望穿秋水、神黯心焦不能露面。慢工出细活,结婚照相当然是俊俏美观,当事人看了扬扬得意,乐不可支,必定要彩色放大,供在案头、悬在壁上——“美的东西是永久的快乐”。乐还要别人分享,才能大乐特乐,于是加印多张,到处投赠,希望别人惠存留念。但是据我所知,凡是以结婚照片赠人者,那些美丽的照片之短期内的归宿大概是——字纸篓。

旅行

我们中国人是最怕旅行的一个民族。闹饥荒的时候都不肯轻易逃荒,宁愿在家乡吃青草啃树皮吞观音土,生怕离乡背井之后,在旅行中流为饿殍,失掉最后的权益——寿终正寝。至于席丰履厚的人更不愿轻举妄动,墙上挂一张图画,看看就可以当“卧游”,所谓“一动不如一静”。说穿了“太阳下没有新鲜事物”。号称山川形胜,还不是几堆石头一汪子水?我记得做小学生的时候,郊外踏青,是一桩心跳的事,多早就筹备,起个大早,排成队伍,擎着校旗,鼓乐前导,事后下星期还得作一篇《远足记》,才算功德圆满。旅行一次是如此的庄严!我的外祖母,一生住在杭州城内,八十多岁,没有逛过一次西湖,最后总算去了一次,但是自己不能行走,抬到了西湖,就没有再回来——葬在湖边山上。

古人云:“一生能着几两屐?”这是劝人及时行乐,莫怕多费几双鞋。但是旅行果然是一桩乐事吗?其中是否含着有多少苦恼的成分呢?

出门要带行李,那一个几十斤重的五花大绑的铺盖卷儿便是旅行者的第一道难关。要捆得紧,要捆得俏,要四四方方,要见棱见角,与稀松露馅的大包袱要迥异其趣,这已经就不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所能胜任的了。关卡上偏有好奇人要打开看看,看完之后便很难得再复原。“乘兴而来,兴尽而返”。很多人在打完铺盖卷儿之后就觉得游兴已尽了。在某些国度里,旅行是不需要携带铺盖的,好像凡是有床的地方就有被褥,有被褥的地方就有随时洗换的被单——旅客可以无牵无挂,不必像蜗牛似的顶着安身的家伙走路。携带铺盖究竟还容易办得到,但是没听说过带着床旅行的,天下的床很少没有臭虫设备的。我很怀疑一个人于整夜输血之后,第二天还有多少精神游山逛水。我有一个朋友发明了一种服装,按着他的头躯四肢的尺寸做了一件天衣无缝的睡衣,人钻在睡衣里面,只留眼前两个窟窿,和外界完全隔绝——只是那样子有些像是×××,夜晚出来曾经几乎吓死一个人!

原始的交通工具,并不足为旅客之苦。我觉得“滑竿”、“架子车”都比飞机有趣。“御风而行,冷然善也”,那是神仙生涯。在尘世旅行,还是以脚能着地为原则。我们要看朵朵的白云,但并不想在云隙里钻出钻进;我们要“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但并不想把世界缩小成假山石一般玩物似的来欣赏。我惋惜米尔顿所称述的中土有“挂帆之车”尚不曾坐过。交通工具之原始不是病,病在于舟车之不易得,车夫舟子之不易缠,“衣帽自看”固不待言,还要提防青纱帐起。刘伶“死便埋我”,也不是准备横死。

旅行虽然夹杂着苦恼,究竟有很大的乐趣在。旅行是一种逃避——逃避人间的丑恶。“大隐藏人海”,我们不是大隐,在人海里藏不住。岂但人海里安不得身?在家园也不容易遁迹。成年地圈在四合房里,不必仰屋就要兴叹;成年地看着家里的那一张脸,不必牛衣也要对泣。家里面所能看见的那一块青天,只有那么一大块。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清风明月,在家里都不能充分享受,要放风筝需要举着竹竿爬上房脊,要看日升月落需要左右邻居没有遮拦。走在街上,熙熙攘攘,磕头碰脑的不是人面兽,就是可怜虫。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虽无勇气披发入山,至少为什么不带着一把牙刷捆起铺盖出去旅行几天呢?在旅行中,少不了风吹雨打,然后倦飞知还,觉得“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这样便可以把那不可容忍的家变成为暂时可以容忍的了。下次忍耐不住的时候,再出去旅行一次。如此地折腾几回,这一生也就差不多了。

旅行中没有不感觉枯寂的,枯寂也是一种趣味。哈兹利特(Hazlitt)主张在旅行时不要伴侣,因为:“如果你说路那边的一片豆田有股香味,你的伴侣也许闻不见。如果你指着远处的一件东西,你的伴侣也许是近视的,还得戴上眼镜看。”一个不合意的伴侣,当然是累赘。但是人是个奇怪的动物,人太多了嫌闹,没人陪着嫌闷。耳边嗜杂怕吵,整天咕嘟着嘴又怕口臭。旅行是享受清福的时候,但是也还想拉上个伴。只有神仙和野兽才受得住孤独。在社会里我们觉得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人居多,避之惟恐或晚,在大自然里又觉得人与人之间是亲切的。到美国落基山上旅行过的人告诉我,在山上若是遇见另一个旅客,不分男女老幼,一律脱帽招呼,寒暄一两句。这是很有意味的一个习惯。大概只有在旷野里我们才容易感觉到人与人是属于一门一类的动物,平常我们太注意人与人的差别了。

真正理想的伴侣是不易得的,客厅里的好朋友不见得即是旅行的好伴侣,理想的伴侣须具备许多条件,不能太脏,如嵇叔夜“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不太闷痒不能沐”,也不能有洁癖,什么东西都要用火酒揩,不能如泥塑木雕,如死鱼之不张嘴,也不能终日喋喋不休,整夜鼾声不已,不能油头滑脑,也不能蠢头呆脑,要有说有笑,有动有静,静时能一声不响地陪着你看行云,听夜雨,动时能在草地上打滚像一条活鱼!这样的伴侣哪里去找?

球赛

凡是球赛都多少具有一些战斗意味。双方斗智斗力斗技,以期压倒对方,取得胜利。人,本有好斗的本能,和其他的动物无殊。发泄这种本能之最痛快的方法,莫如掀起一场战争。攻城略地,血流漂杵,一将成名万骨枯,代价未免太大。如果把战斗的范围缩小,以一只球作为争夺的对象之象征,而且制定时间,时间一到立刻鸣金收兵,划定规则,犯规即予惩罚不贷,这样一来则好勇斗狠的本能发泄无遗,而好来好散,不伤和气。所以球赛之事,到处盛行。球赛不仅是两队队员在拼你死我活,还一定包括奇形怪状如中疯魔的拉拉队,以及数以千计万计摇旗呐喊的所谓球迷,是集体的战斗行动。

年轻人戒之在斗,年轻人就是好斗。但是也不限于年轻人。自己不斗,斗鸡、斗蟋蟀、斗鹌鹑也是好的。看赛狗赛马也很过瘾。就是街上狗打架,也会引来一圈人驻足而观。何况两队精挑细选的赳赳壮汉,服装鲜明,代表机关团体,堂堂地进入场地对决?

球赛之事,学校里最盛行。我在小学念书的那几年就常在上体操的时候改为踢足球。一班分为两队。不过一切都很简陋。有球场但是没有粉灰界限,两根竹竿插地就算是球门,皮球要用口吹气,后来才晓得利用脚踏车的唧筒。无所谓球鞋,冬天穿的大毛窝最适用。有时候一脚踢出去,皮球和大毛窝齐飞。无所谓制服,其中一队用一条红布缠臂便足资识别。无所谓时限,摇铃下课便是比赛终了。无所谓前锋后卫,除了门守之外大家一窝蜂。一个个累得筋疲力尽汗流浃背,但是觉得有趣。在没有体育课的时候,也会三三五五地聚在一起,找个小橡皮球,随地踢踢也觉得聊胜于无。

我进入清华,局面不同了。想踢球,天天可踢。而且每逢周末,常有校外的球队来赛球,或篮球或足球。校际比赛,非同小可,好像一场球赛的输赢,事关校誉。我是属于一旁呐喊的一群,两只拳头握得紧紧的,直冒冷汗。记得有一次南方来了一支足球劲旅,过去和清华在球上屡次见过高低,这回又来挑衅,旧敌重逢,分外眼红。清华摆出的阵式:前锋五虎,居中是徐仲良、左姚醒黄、右关颂韬、右翼华秀升、左翼小邝(忘其名)、后卫李汝祺、门守陆懋德等。这一场鏖战,清华赢了,结果是星期一全校放假一天,信不信由你,真有这种事。更奇怪的是,事隔约七十年,我还记得,印象之深可想。篮球赛也是一样的紧张刺激。记得城里某校的球队实力很强,是清华的劲敌,其中有一位特别的刁钻难缠,头额上常裹一条不很干净的毛巾,在乱军之中出出入入,一步也不放松,非达到目的不止,这位骁将我特别欣赏,不知其姓名,只听得他的伙伴喊他做“老魏”。老魏如仍健在,应该是九十岁左右了。

球场里打球,有时候也会添一段余兴作为插曲,于打球之外也打人。球员争球,难免要动肝火,互挥老拳,其他的队员及拉拉队球迷若是激于“团队精神”,一齐进场参战,一场混战就大有可观了。英国人讲究“运动员精神”,公平竞技,而有礼貌,尤其是要输得起,不失君子风度。这理想很高,做起来不易。不要相信英国人个个都是绅士。最近一大群英国球迷在布鲁塞尔球场上大暴动,在球赛尚未开始就挤倒一堵墙,压死好几十意大利球迷,英国方面只阵亡一人,于球迷混战之中大获全胜。这是什么“运动员精神”!比较起来,前不久北京香港足球之战,北京球迷在输了球之后见外国人就打,见汽车就砸,尚未闹出命案,好像是文明多了。

“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就是射也有一套射礼。“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这是孔子说的话(见《礼记》四十四射义),“射求正诸己,已正然后发,发而不中,则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如果球赛中,输的一方能“不怨胜己者”,只怪自己技不如人,那么就不会有何纷争,像英国球迷之类的胡闹也永不会发生。我们中国古代有所谓“蹴鞠”,近于今之足球。刘向《别录》:“蹴鞠者,传言黄帝所作,或曰起战国时。”《文献通考》:“蹴球,盖始于唐。植两修竹,高数丈,络网于上为门以度球。球工分左右朋,以角胜负。岂非蹴鞠之变欤?”《水浒传》里也提到宋朝“高俅那厮,蹴得一脚好球”。可见足球我们古已有之,倒是史乘中尚未见过像英国球迷那样滋事的丑态。

据传说李鸿章看了外国人打篮球,对左右说:“那么多人抢一只球,累成那样子,何苦!我愿买几个球送给他们,每人一只。”不管这故事是否可靠,我们中国人(至少士大夫阶级)不大好斗,恐怕是真的。可是他还没见到美国足球比赛,他看了会觉得像是置身于蛮貊之乡。比赛前夕照例有激励士气的集会(pep meeting),月黑风高之夜,在旷野燃起一堆烽火,噼噼啪啪的响,球员手牵着手,围绕着熊熊烈火又唱又跳又吼,火光把每个人的脸照得狰狞可怖杀气腾腾。印第安人出战前夕举行的仪式,大概就是这个样子。翌日比赛开始,一个个像是猛虎出柙,一个人抱着球没命地跑,对方的人就没命地追,飞身抱他的大腿,然后好多好多的人赶上去横七竖八地挤成一堆。蚂蚁打仗都比这个有秩序!

高尔夫

高尔夫是洋玩意儿,哪一种球戏不是洋玩意儿?半个世纪前,我看到洋人打高尔夫。好像只有豪门巨贾才玩那种球戏,政坛显要不大参与其间。知识分子还不时地加以嘲笑,称之为TBM的消闲之道。TBM是“倦了的商界人士”之简称,多少带有贬意。商业大亨在豪华的办公室内精打细算,很费脑筋,一个星期下来头昏脑涨,颇想到郊外走走,换换空气,高尔夫恰好适合这种要求。

一片片的绿草如茵,一重重的冈峦起伏,白雪朵朵,暖风习习,置身在这样的环境中,能不目旷神怡?在发球区的球座上放一只小小的坑坑麻麻的白色小球,然后挺直身子,高高举起杆子,扭腰,转身,嗖的一下子挥杆打击出去,由于技术高或是运气好,这一下子打着了,球飞跃在半天空。这时节还不忙着把身体恢复原状,不妨歪着脑袋欣赏那只球的远远地飞腾,自己惊讶自己怎有此等腕力。过几秒钟,开步向前走,自有球僮跟着为你背那一袋大大小小的球棒,快步慢步由你,没人催没人赶,一杆一杆地把那小白球打进洞里。打完九个洞或十八个洞,腿也酸了,人也乏了,打道回家,洗澡吃饭。这就是标准的TBM周末生活方式。

“高尔夫”源自苏格兰。起初并无光荣历史。大约是在十五世纪初期,在离爱丁堡之北约五十里处的圣安德鲁斯,才有人开始打高尔夫,但是也有人说是起源于荷兰,因为高尔夫是荷兰语,意为杆。更有人说较早的球杆不过是牧羊的曲杖,牧羊人一面看羊群吃草,一面以杖击石为戏。这一说也没有什么稀奇,我们台湾的红叶少棒队当初也是一群穷孩子用树枝木棒打石子苦练成功的。一四五七年,苏格兰王哲姆斯二世时代,议会通过法案:“足球与高尔夫应严行取缔。”主要原因是球戏无益,浪费时间,而且不是高雅的消遣。士大夫正当活动应该是练习射箭,我们古代六艺中之所谓“射”,射是保卫国家的技能。哲姆斯四世本人爱打高尔夫,可是他也承认高尔夫耗时无益。人民不听这一套,爱打高尔夫的越来越多。十六世纪中,苏格兰女王玛丽成为历史上第一位出名的高尔夫女将。她呼球僮为Caddie,这是一个法文字,因为是在法国受教育的。

高尔夫盛行于美国,是有道理的,那里的TBM特别多。据说如今美国有一万二千五百个高尔夫球场(公私合计),打高尔夫的有一千六百万人之多。每年总共投资进去在三亿五千万美元以上。脑满肠肥的人,四体不勤的人,出去活动活动筋骨,总比在灯红酒绿的俱乐部里鬼混,或是在一掷万金的赌窟里消磨时光,要好得多。打高尔夫的不仅是商人了,政界人士也跟踪而进。本来开杂货店的卖花生的摇身一变可以成为总统,做大官的摇身一变也可以成为什么董事长总经理之类,其间没有太大的区别,打高尔夫,有钱就行。有人说,高尔夫应该译为高尔富,不无道理。

日本是战败国,但也是暴发户,而且传统的善于东施效颦。据说高尔夫在日本也大行其道。最近十年中,日本的高尔夫运动的人口已经突破一千万人大关。全国每十二个人当中便有一个打高尔夫。全国大大小小的高尔夫球场有三百四十几个。要想打高尔夫需要先行入会,入会费高低不等,最低的日币二三十万元,高的达到二千万至三千万元之数,而以小金井高尔夫球场为最高,高到九千万。会员证可以买卖转让,有行情,可以分期付款。所以高尔夫不仅是消闲运动,还是一种投资,亏得日本人想得出这种鬼主意。

不要说台湾地窄人稠,试看我们的各大都市郊外哪一处没有一两个规模不小的高尔夫球场?其中颇有几个人影憧憧在那里挥杆走动。我是没有资格打高尔夫的,但是“同学少年多不贱”,很有几位是有资格的,好多年前,我去拜访一位老同学,他正在束装待发,要去北投挥杆。说好说歹,把我拉上车去要我陪他去走一程,并告诉我北投球场的担担面很有名,他要请我吃面。我去了,我看了,我吃了,可是事后想想,我付了代价。在草地上走了好几个钟头,只为了看着那个小白球进洞,直走得两腿清酸。一洞又一洞,只好一路向前,义无反顾。吸进的新鲜空气固然不少,喷出去的喘气也很多。好不容易地绕了一个大圈子,绕回出发的地方,朋友没食言,真个请了我吃担担面,当时饥肠辘辘,三口两口吞下肚,也不知道滋味如何。低头看着自己的两只脚,鞋子上沾满雨露湿泥,归去费了好大劲才刷洗干净,以后还想再去参观别人打高尔夫么?永不,永不,永不!

真有人劝我加入高尔夫的行列。他们说除了消闲运动之外,还有奥妙无穷。我想起了两个故事,一个是晋惠帝九岁时,天下糜沸,民多饥死,帝曰:“何不食肉糜?”一个是法国路易十六之后玛丽安朵奈闻人民叫嚣,后问左右,曰:“人民无面包吃,故聚众鼓噪。”后曰:“何不食蛋糕?”朋友怪我久居都市,心为形役,何不驱车上草原,打个十洞八洞,一吐胸中闷气?我无以为对。我宁可黎明即起,在马路边独自曳杖溜达溜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