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苦?读书乐?
从开蒙说起
读书苦?读书乐?一言难尽。
从前读书自识字起。开蒙时首先是念字号,方块纸上写大字,一天读三五个,慢慢增加到十来个,先是由父母手写,后来书局也有印制成盒的,背面还往往有画图,名曰看图识字。小孩子淘气,谁肯沉下心来一遍一遍地认识那几个单字?若不是靠父母的抚慰,甚至糖果的奖诱,我想孩子开始识字时不会有多大的乐趣。
光是认字还不够,需要练习写字,于是以描红模子开始,“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干……”,再不就是“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或是“王子去求仙,丹成上九天,洞中才一日,世上几千年”。手搦毛笔管,硬是不听使唤,若不是先由父母把着小手写,多半就会描出一串串的大黑猪。事实上,没有一次写字不曾打翻墨盒砚台弄得满手乌黑,狼藉不堪。稍后写小楷,白折子乌丝栏,写上三五行就觉得很吃力。大致说来,写字还算是愉快的事。
进过私塾或从“人,手,足,刀,尺”读过初小教科书的人,对于体罚一事大概不觉陌生。念背打三部曲,是我们传统的教学法。一目十行而能牢记于心,那是天才的行径;普通智商的儿童,非打是很难背诵如流的。英国十八世纪的约翰孙博士就赞成体罚,他说那是最直截了当的教学法,颇合于我们所谓“扑作教刑”之意。私塾老师大概都爱抽旱烟,一二尺长的旱烟袋总是随时不离手的,那烟袋锅子最可怕,白铜制,如果孩子背书疙疙瘩瘩的上气不接下气,当心那烟袋锅子敲在脑袋壳上,“砰”的一声就是一个大包。谁疼谁知道。小学教室讲台桌子抽屉里通常藏有戒尺一条,古所谓梗桅,也就是竹板一块,打在手掌上其声清脆,感觉是又热又辣又麻又疼。早年的孩子没尝过打手板的滋味的大概不太多。如今体罚悬为禁例,偶一为之便会成为新闻。现代的孩子比较有福了。
从前的孩子认字,全凭记忆,记不住便要硬打进去。如今的孩子读书,开端第一册是先学注音符号,这是一大改革。本来是,先有语言,后有文字。我们的文字不是拼音的,虽然其中一部分是形声字,究竟无法看字即能读出声音,或是发音即能写出文字。注音符号(比反切高明多了)是帮助把语言文字合而为一的一种工具,对于儿童读书实在是无比的方便。我们中国的文字不是没有严密的体系,所谓六书即是一套提纲挈领的理论,虽然号称“小学”,小学生谁能理解其中的道理?《说文解字》五百四十个部首就会使得人晕头转向。章太炎编了一个《部首歌》,“一、上、三、示、王、玉、珏……”煞费苦心,谁能背得上来?陈独秀编了一部《小学识字读本》(台湾印行改名为《文字新论》),是文字学方面一部杰出的大作,但是显然不是适合小学识字的读本。我们中国的语言文字,说难不难,说易不易,高本汉说过这样一段话:
北京语实在是一种最可怜的方言,总共只有四百二十个音缀;普通的语词不下有四千个,这四千多个的语词,统须支配于四百二十个音缀当中。同音语词的增进,使听受者受了极大的困难,于此也可以想见了……(见《中国语与中国文》)
这是外国人对外国人所说的话,我们中国儿童国语娴熟,四声准确,并不觉得北京语“可怜”。我们的困难不在语言,在语言与文字之间的不易沟通。所以读书从注音符号开始,这方法是绝对正确的。
《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是旧式的启蒙的教材。《百家姓》有其实用价值,对初学并不相宜,且置勿论。《三字经》、《千字文》都编得不错,内容丰富妥当,而且文字简练,应该是很好的教材,所以直到今日还有人怀念这两部匠心独运的著作,但是对于儿童并不相宜。孩子懂得什么“人之初,性本善”、“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民国初年,我在北平陶氏学堂读过一个时期的小学,记得国文一课是由老师领头高吟“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全班一遍遍地循声朗诵,老师喉咙干了,就指派一个学生(班长之类)代表他领头高吟。朗诵一个小时,下课。好多首《诗经》作品就是这样的注入我的记忆,可是过了五六十年之后自己摸索才略知那几首诗的大意。小时候多少时间都浪费掉了。教我读《诗经》的那位老师的姓名已不记得,他那副不讨人敬爱的音容道貌至今不能忘!
新式的语文教科书顾及儿童心理及生活环境,读起来自然较有趣味。民初的国文教科书,“一人二手,开门见山,山高日小,水落石出……”,“一老人,入市中,买鱼两尾,步行回家……”这一类课文还多少带有一点文言的味道。后来仿效西人的作风,就有了“小猫叫,小狗跳……”一类的句子,为某些人所诟病。其实孩子喜欢小动物,由此而入读书识字之门,亦未可厚非。抗战初期我曾负责主编一套中小学教科书,深知其中艰苦,大概越是初级的越是难于编写,因为牵涉到儿童心理与教学方法。现在台湾使用的“编译馆”编印的中小学教科书,无论在内容上或印刷上较前都日益进步,学生面对这样的教科书至少应该不至于望而生畏。
纪律与兴趣
高中与大学一二年级是读书求学的一个很重要阶段。现在所谓读书,和从前所谓“读圣贤书”意义不同,所读之书范围较广,学有各门各科,书有各种各类。但是国、英、算是基本学科,这三门不读好,以后荆棘丛生,一无是处。而这三门课,全无速成之方,必须按部就班,耐着性子苦熬。读书是一种纪律,谈不到什么兴趣。
梁启超先生是我所敬仰的一位学者,他的一篇《学问与兴趣》广受大众欢迎,很多人读书全凭兴趣,无形中受了此文的影响。我也是他所影响到的一个。我在清华读书,窃自比附于“少小爱文辞”之列,对于数学不屑一顾,以为性情不近,自甘暴弃,勉强及格而已。留学国外,学校当局强迫我补修立体几何及三角二课。我这才知道发愤补修。可巧我所遇到的数学老师,是真正循循善诱的一个人,他讲解一条定律一项原理,不厌其详,远譬近喻地要学生彻底理解而后已。因此我在这两门课中居然培养出兴趣,得到优异的成绩,蒙准免予参加期终考试。我举这一个例,为的说明一件事,吾人读书上课,无所谓性情近与不近,无所谓有无兴趣。读书上课就是纪律,越是自己不喜欢的学科,越要加倍鞭策自己努力钻研。克制自已欲望的这一套功夫,要从小时候开始锻炼。读书求学,自有一条正路可循,由不得自己任性。梁启超先生所倡导趣味之说,是对有志研究学问的人士说教,不是对读书求学的青年致辞。
一般人称大学为最高学府,易令人滋生误解,大学只是又一个读书求学的阶段,直到毕业之日才可称之为做学问的“开始”。大学仍然是一个准备阶段,大学所讲授的仍然是基本知识。所以大学生在读书方面没有多少选择的自由,凡是课程规定的以及教师指定的读物是必须读的。青年人常有反抗的心理,越是规定必须读的,越是不愿去读,宁愿自己去海阔天空地穷搜冥讨。到头来是枉费精力自己吃亏,五四时代而不知所从。张之洞的《书目答问》不足以餍所望。有一天几个同学和我以《清华周刊》记者的名义进城去就教于北大的胡适之先生,胡先生慨允为我们开一个最低的国学必读书目,后来就发表在《清华周刊》上。内容非常充实,名为最低,实则庞大得惊人。梁启超先生看到了,凭他渊博的学识开了一个更详尽的书目。没有人能按图索骥地去读,能约略翻阅一遍认识其中较重要的人名书名就很不错了。吴稚晖先生看到这两个书目,气得发出一切线装书都丢进茅坑里去的名言!现在想想,我们当时惹出来的这个书目风波,倒也不是什么坏事,只是好高骛远不切实际罢了。我们的举动表示我们不肯枯守学校规定的读书纪律,而对于更广泛更自由的读书的要求开始展露了天真的兴趣。
书到用时方恨少
我到三十岁左右开始以教书为业的时候,发现自己学识不足,读书太少,应该确有把握的题目东一个窟窿西一个缺口,自己没有全部搞通,如何可以教人?既已荒疏于前,只好恶补于后,而恶补亦非易易。我忘记是谁写的一副对联:“书有未曾经我读,事无不可对人言!”很有意思,下句好像是左宗棠的,上句不知是谁的。这副对联表面上语气很谦逊,细味之则自视甚高。以上句而论,天下之书浩如烟海,当然无法遍读,而居然发现自己尚有未曾读过之书,则其已经读过之书必已不在少数,这口气何等狂傲!我爱这句话,不是因为我也感染了几分狂傲,而是因为我确实知道自己的谫陋,许多该读而未读的书太多,故此时时记挂着这句名言,勉励自己用功。
我自三十岁才知道自动地读书恶补。恶补之道首要的是先开列书目,何者宜优先研读,何者宜稍加参阅,版本问题也是非常重要。此时我因兼任一个大学的图书馆长,一切均在草创,经费甚为充足,除了国文系以外各系申请购书并不踊跃,我乃利用机会在英国文学图书方面广事购储。标准版本的重要典籍以及参考用书乃大致齐全。有了书并不等于问题解决,要逐步一本一本地看。我哪里有充分时间读书?我当时最羡慕英国诗人弥尔顿,他在大学卒业之后听从他父亲的安排到郝尔顿乡下别墅下帷读书五年之久,大有董仲舒三年不窥园之概,然后他才出而问世。我的父亲也曾经对我有过类似的愿望,愿我苦读几年书,但是格于环境,事与愿违。我一面教书,一面恶补有关的图书,真所谓是困而后学。例如莎士比亚剧本,我当时熟悉的不超过三分之一,例如弥尔顿,我只读过前六卷。这重大的觖失,以后才得慢慢弥补过来。至于国学方面更是多少年茫然不知如何下手。
读书乐
读书好像是苦事,小时嬉戏,谁爱读书?即读书,还要经过无数次的考试,面临威胁,担惊害怕。长大就业之后,不想奋发精进则已,否则仍然要继续读书。我从前认识一位银行家,镇日价筹划盈虚,但是他床头摆着一套英译法朗士全集,每晚翻阅几页,日久读毕全书,引以为乐。宦场中、商场中有不少可敬的人物,品位很高,嗜读不倦,可见到处都有读书种子,以读书为乐,并非全是只知道争权夺利之辈。我们中国自古就重视读书,据说秦始皇日读一百二十斤重的竹简公文才就寝。《鹤林玉露》载:“唐张参为国子司业,手写九经,每言读书不如写书。高宗以万乘之尊,万畿之繁,乃亦亲洒宸翰,遍写九经,云章烂然,始终如一,自古帝王所未有也。”从前没有印刷的时候讲究抄书,抄书一遍比读书一遍还要受用。如今印刷发达,得书容易,又有缩印影印之术,无辗转抄写之烦,读书之乐乃大为增加。想想从前所谓“学富五车”,是指以牛车载竹简,仅等于今之十万字弱。纪元前一千年以羊皮纸抄写一部《圣经》需要三百只羊皮!那时候图书馆里的书是用铁链锁在桌上的!《听雨纪谈》有一段话:
苏文忠公作《李氏山房藏书记》曰:“予犹及见老儒先生言其少时,《史记》、《汉书》皆手自书,日夜诵读,唯恐不及。近岁,诸子百家,转相摹刻,学者之于书,多且易致其文辞学术当倍蓰昔人。而后学之士皆束书不观,游谈无根。”苏公此言切中今时学者之病,盖古人书籍既少,凡有藏者率皆手录。盖以其得之之难故,其读亦不苟。到唐世始有版刻,至宋而益盛,虽云便于学者,然以其得之之易,遂有蓄之而不读,或读之而不灭裂,则以有板刻之故。
无怪乎今之不如古也。其言虽似言之成理,但其结论今不如古则非事实。今日书多易得,有便于学子,读书之乐岂古人之所能想象。今之读书人所面临之一大问题乃图书之选择。开卷有益,实未必然,即有益之书其价值亦大有差别,罗斯金说得好:“所有的书可分为两大类:风行一时的书与永久不朽的书。”我们的时间有限,读书当有选择。各人志趣不同,当读之书自然亦异,唯有一共同标准可适用于我们全体国人。凡是中国人皆应熟读我国之经典,如《诗》、《书》、《礼》,以及《论语》、《孟子》,再如《春秋左氏传》、《史记》、《汉书》以及《资治通鉴》或近人所著通史,这都是我国传统文化之所寄。如谓文字艰深,则多有今注今译之版本在。其他如子集之类,则各随所愿。
人生苦短,而应读之书太多。人生到了一个境界,读书不是为了应付外界需求,不是为人,是为己,是为了充实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明白事理的人,使自己的生活充实而有意义。吾故曰:读书乐。我想起英国十八世纪诗人一句诗——
“Stuff the head With all such reading as was never read.”
大意是:“把从未读过的书籍,赶快塞进脑袋里去。”
日记
日记有两种。
一种是专为自己看的。每日三省吾身,太麻烦,晚上睡前抽空反省一次就足够了,想想自己这一天做了些什么事,不必等到清夜再来扪心。如果有一善可举,即不妨泚笔记在日记上;如果自己有一些什么失检之处,不管是大德逾闲或小德出入,甚至是绝对不可告人之事,亦不妨坦白自承。这比天主教堂的“告解”还方便,比法律上的“自承犯罪”还更可取。就一般人而论,人对自己总喜欢隐恶扬善。不大肯揭自己的疮疤。但是也有人喜欢透露自己的一些以肉麻为有趣的丑事,非暴露一下心不得安。最安全的办法是写在日记上。有人怕日记被人偷看,把日记珍藏起采,锁在抽屉里。世界上就有一种人偏爱偷看人家的日记。有一种日记本别出心裁,上下封面可以勾连起来上锁。其实这也是自欺欺人之事,设有人连日记本带锁一起挟以俱去,又当如何?天下没有秘密可以珍藏,白纸黑字,大概早晚总有被人察觉的可能。所以凡是为自己看的日记而真能吐露心声、袒露原形者并不多见。
另一种日记是专为写给别人看的。这种日记写得工整,态度不免矜持,偶然也记私人琐事,也写读书心得,大体上却是做时事的记录,成为社会史的一个局部的缩影。写这种日记的人须有丰富的生活,广阔的交游,才能有值得一记的资料登上日记。我认识一位海外学人,他的日记放在案头供人阅览,打开一看好多页都近于空白,只写着“午后饮咖啡一杯”。像是在写流水账,而又出纳甚吝。我又有一位同事,年纪不老小,酷嗜象棋,能不用棋盘和高手过招,如有得意之局必定在晚上“覆盘”登记在十行纸簿的日记上,什么“马二进三”、“车一进五”的,写得整整齐齐,置在案头供人阅览。同嗜的人并不多,有兴趣看而又能看得懂的人更少,只要肯表示一下惊讶赞叹之意,日记的主人便心满意足了。至于处心积虑地逐日写日记,准备藏之名山传诸后世,那就算是一种著述了。
以我所知的几部著名的中外日记,英国十七世纪的佩皮斯(Pepys)的日记为最有趣的之一。他两度为英国的海军大臣,乃政坛显要,被誉为英国海军之父,但是使他在历史上成大名的却是他的一部日记。他从一六六〇年一月一日起,到一六六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止,这九年多的时期内,他每日必写,从无间断,写的是当时的大事,如查尔斯二世如何自法归来实行复辟、疫疠流行的惨状、伦敦的大火、对荷兰的战争等。对于戏剧及其他娱乐节目也不放过。最令人惊异的是,他写他自己的行为,如何殴打他的妻子,勾引他的女仆,如何在外拈花惹草,一夜风流,如何在他妻子为他理发时发现了二十只虱子,如何在教堂讲道时定着眼睛看女人,如何与人幽会一再被妻子捉到而悔过讨饶……都有生动的记述。这九年多的日记累积有三千零十二页之多,分装为六大册。内中许多事情不便公开,又有些私事怕家人偷看,他采用“古希腊罗马速记术”。死后捐赠给他的母校剑桥的图书馆,在那里庋藏了一百多年,蛛网尘封,无人过问,最后才被人发现予以翻译付梓。
与佩皮斯同时,也以一部日记而闻名的是约翰·伊夫林(John Evelyn)。他也是宫廷人物,但未任高职。他的日记从一六四一年起,当时他二十一岁,直到一七〇六年死前二十四天止,可以说是他的毕生行谊的记录。他是知识分子,所记内容当然有异于佩皮斯的。
我们中国文人也有不少写日记而成绩可观的,但是大部分近似读书札记,较少叙事抒情,文学史一向不把日记作者列为值得一提的人物。例如李慈铭的《越缦堂日记》六十四册,自咸丰三年至光绪十五年凡三十六年,几乎逐日有记,很少间断,洋洋大观,很值得一读,但我相信肯看的人不多。
胡适先生有一部日记,从他在北大执教时起一直到他晚年,其规模之大内容之富可能超过以往任何作者。我在上海无意中看到过他的一部分日记,用毛笔写在新月稿纸上,相当工整,其最大特色为对于时事(包括社会新闻)特为注意,经常剪贴报纸,也许是因此之故,他的日记不久就裒然成帙。他的私人生活也记得很细,甚至和友人饮宴同席的人名都记载下来。他说:“我这部日记是我留给我两个儿子的唯一的一部遗产。”因为他知道这部日记牵涉到的人太多,只有在他去世若干年后才好发表。隔好多年有一次我问他:“先生的日记是否一直继续在写?”他说:“到美国后,纸笔都没有以前那样方便,改用墨水笔和洋纸本子了,可是没有间断,不过没有从前那样详尽了。”他的日记何时才能印行,不得而知,我只盼望有朝一日可以问世,最好是完整的照相制版,不加删改,不易一字。
抗战八年,我想必有不少人亲身经历过一些可歌可泣之事。可惜的是,很少有资格的人留下一部完整的日记。《传记文学》刊载的何成浚先生的《战争日记》是很难得的一部价值甚高的作品,内容详尽,而且文字也很简练。所记载的是他个人接触到的一些军政情况与人物,当然未能涵盖其他社会与文化方面的动态。假如有文人或学者在八年抗战中留有完整的日记,我相信其可读性必定很高。日记只要忠实、细致就好,忸忸怩怩的文艺腔是绝对不需要的。人称抗战时期是一个“大时代”,其实没有一个时代不大,不过比较的,有些时代好像是特别热闹而已。承平时期也未尝没有可记之事。写日记不难,难在持之以恒。
漫谈读书
我们现代人读书真是幸福。古者,“著于竹帛谓之书”,竹就是竹简,帛就是缣素。书是希罕而珍贵的东西。一个人若能垂于竹帛,便可以不朽。孔子晚年读《易》,韦编三绝,用韧皮贯联竹简,翻来翻去以至于韧皮都断了,那时候读书多么吃力!后来有了纸,有了毛笔,书的制作比较方便,但在印刷之术未行以前,书的流传完全是靠抄写。我们看看唐人写经,以及许多古书的钞本,可以知道一本书得来非易。自从有了印刷术,刻版、活字、石印、影印,乃至于显微胶片,读书的方便无以复加。
物以希为贵。但是书究竟不是普通的货物。书是人类的智慧的结晶,经验的宝藏,所以尽管如今满坑满谷的都是书,书的价值不是用金钱可以衡量的。价廉未必货色差,畅销未必内容好。书的价值在于其内容的精到。宋太宗每天读《太平御览》等书二卷,漏了一天则以后追补,他说:“开卷有益,朕不以为劳也。”这是“开卷有益”一语之由来。《太平御览》采集群书一千六百余种,分为五十五门,历代典籍尽萃于是,宋太宗日理万机之暇日览两卷,当然可以说是“开卷有益”。如今我们的书太多了,纵不说粗制滥造,至少是种类繁多,接触的方面甚广。我们读书要有抉择,否则不但无益而且浪费时间。
那么读什么书呢?这就要看各人的兴趣和需要。在学校里,如果能在教师里遇到一两位有学问的,那是最幸运的事,他能适当指点我们读书的门径。离开学校就只有靠自己了。读书,永远不恨其晚。晚,比永远不读强。有一个原则也许是值得考虑的:作为一个地道的中国人,有些部书是非读不可的。这与行业无关。理工科的、财经界的、文法门的,都需要读一些蔚成中国文化传统的书。经书当然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史书也一样的重要。盲目地读经不可以提倡,意义模糊的所谓“国学”亦不能餍现代人之望。一系列的古书是我们应该以现代眼光去了解的。
黄山谷说:“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细味其言,觉得似有道理。事实上,我们所看到的人,确实是面目可憎语言无味的居多。我曾思索,其中因果关系安在?何以不读书便面目可憎语言无味?我想也许是因为读书等于是尚友古人,而且那些古人著书立说必定是一时才俊,与古人游不知不觉受其熏染,终乃收改变气质之功,境界既高,胸襟既广,脸上自然透露出一股清醇爽朗之气,无以名之,名之曰书卷气。同时在谈吐上也自然高远不俗。反过来说,人不读书,则所为何事,大概是陷身于世网尘劳,困厄于名缰利锁,五烧六蔽,苦恼烦心,自然面目可憎,焉能语言有味?
当然,改变气质不一定要靠读书。例如,艺术家就另有一种修为。“伯牙学琴于成连先生,三年不成。成连言吾师方子春今在东海中,能移人情。乃与伯牙偕往,到蓬莱山,留伯牙宿,曰:‘子居习之,吾将迎师。’刺船而去,旬时不返。伯牙延望无人,但闻海水澒洞崩坼之声,山林窅冥,群鸟悲号,怆然叹曰:‘先生将移我情。’乃援琴而歌,曲成,成连刺船迎之而返。伯牙之琴,遂妙天下。”这一段记载,写音乐家之被自然改变气质,虽然神秘,不是不可理解的。禅宗教外别传,根本不立文字,靠了顿悟即能明心见性。这究竟是生有异禀的人之超绝的成就。以我们一般人而言,最简便的修养方法还是读书。
书,本身就有情趣,可爱,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书,立在架上,放在案头,摆在枕边,无往而不宜。好的版本尤其可喜。我对线装书有一分偏爱。吴稚晖先生曾主张把线装书一律丢在茅厕坑里,这偏激之言令人听了不大舒服。如果一定要丢在茅厕坑里,我丢洋装书,舍不得丢线装书。可惜现在线装书很少见了,就像穿长袍的人一样的稀罕。几十年前我搜求杜诗版本,看到古逸丛书影印宋版蔡孟弼《草堂诗笺》,真是爱玩不忍释手,想见原本之版面大,刻字精,其纸张墨色亦均属上选。在校勘上笺注上此书不见得有多少价值,可是这部书本身确是无上的艺术品。
好书谈
从前有一个朋友说,世界上的好书,他已经读尽,似乎再没有什么好书可看了。当时许多别的朋友不以为然,而较长一些的朋友就更以为狂妄。现在想想,却也有些道理。
世界上的好书本来不多,除非爱书成癖的人(那就像抽鸦片抽上瘾一样的),真正心悦诚服地手不释卷,实在有些稀奇。还有一件最令人气短的事,就是许多最伟大的作家往往没有什么凭借,但却做了后来二三流的人的精神上的财源了。柏拉图、孔子、屈原,他们一点一滴,都是人类的至宝,可是要问他们从谁学来的,或者读什么人的书而成就如此,恐怕就是最善于说谎的考据家也束手无策。这事有点儿怪!难道真正伟大的作家,读书不读书没有什么关系么?读好书或读坏书也没有什么影响么?
叔本华曾经说好读书的人就好像惯于坐车的人,久而久之,就不能在思想上迈步了。这真唤醒人的迷梦不小!小说家瓦塞曼竟又说过这样的话,认为倘若为了要鼓起创作的勇气,只有读二流的作品。因为在读二流的作品的时候,他可以觉得只要自己一动手就准强。倘读第一流的作品却往往叫人减却了下笔的胆量。这话也不能说没有部分的真理。
也许世界上天生有种人是作家,有种人是读者。这就像天生有种人是演员,有种人是观众;有种人是名厨,有种人却是所谓老饕。演员是不是十分热心看别人的戏,名厨是不是爱尝别人的菜,我也许不能十分确切地肯定,但我见过一些作家,却确乎不大爱看别人的作品。如果是同时代的人,更如果是和自己的名气不相上下的人,大概尤其不愿意寓目。我见过一个名小说家,他的桌上空空如也,架上仅有的几本书是他自己的新著,以及自己所编过的期刊。我也曾见过一个名诗人(新诗人),他的唯一读物是《唐诗三百首》,而且在他也尽有多余之感了。这也不一定只是由于高傲,如果分析起来,也许是比高傲还复杂的一种心理。照我想,也许是真像厨子(哪怕是名厨),天天看见油锅油勺,就腻了。除非自己逼不得已而下厨房,大概再不愿意去接触这些家伙,甚而不愿意见一些使他可以联想到这些家伙的物事。职业的辛酸,也有时是外人不晓得的。唐代的阎立本不是不愿意自己的儿子再做画师么?以教书为生活的人,也往往看见别人在声嘶力竭地讲授,就会想到自己,于是觉得“惨不忍闻”。做文章更是一桩呕心血的事,成功失败都要有一番产痛,大概因此之故不忍读他人的作品了。
撇开这些不说,站在一个纯粹读者而论,却委实有好书不多的实感。分量多的书,糟粕也就多。读读杜甫的选集十分快意,虽然有些佳作也许漏过了选者的眼光。读全集怎么样?叫人头痛的作品依然不少。据说有把全集背诵一字不遗的人,我想这种人不是缺乏美感,就只是为了训练记忆。顶讨厌的集子更无过于陆放翁,分量那么大,而佳作却真寥若晨星。反过来,《古诗十九首》,郭璞游仙诗十四首却不能不叫人公认为人类的珍珠宝石。钱钟书的小说里曾说到一个产量大的作家,在房屋恐慌中,忽然得到一个新居,满心高兴,谁知一打听,才知道是由于自己的著作汗牛充栋的结果,把自己原来的房子压塌,而一直落在地狱里了。这话诚然有点儿刻薄,但也许对于像陆放翁那样不知趣的笨伯有一点点儿益处。
古今来的好书,假若让我挑选,我举不出十部。而且因为年龄环境的不同,也不免随时有些更易。单就目前论,我想是:《柏拉图对话录》、《论语》、《史记》、《世说新语》、《水浒传》、《庄子》、《韩非子》,如此而已。其他的书名,我就有些踌躇了。或者有人间:你自己的著作可以不可以列上?我很悲哀,我只有毫不踌躇地放弃附骥之想了。一个人有勇气(无论是糊涂或欺骗)是可爱的,可惜我不能像上海某名画家,出了一套世界名画选集,却只有第一本,那就是他自己的“杰作”!
学问与趣味
前辈的学者常以学问的趣味启迪后生,因为他们自己实在是得到了学问的趣味,故不惜现身说法,诱导后学,使他们在愉快的心情之下走进学问的大门。例如,梁任公先生就说过:“我是个主张趣味主义的人,倘若用化学化分‘梁启超’这件东西,把里头所含一种元素名叫‘趣味’的抽出来,只怕所剩下的仅有个零了。”任公先生注重趣味,学问甚是渊博,而并不存有任何外在的动机,只是“无所为而为”,故能有他那样的成就。一个人在学问上果能感觉到趣味,有时真会像是着了魔一般,真能废寝忘食,真能不知老之将至,苦苦钻研,锲而不舍,在学问上焉能不有收获?不过我尝想,以任公先生而论,他后期的著述如历史研究法,先秦政治思想史,以及有关墨子佛学陶渊明的作品,都可说是他的一点“趣味”在驱使着他,可是他在年轻的时候,从师受业,诵读典籍,那时节也全然是趣味么?做八股文,做试帖诗,莫非也是趣味么?我想未必。大概趣味云云,是指年长之后自动做学问之时而言,在年轻时候为学问打根底之际恐怕不能过分重视趣味。学问没有根底,趣味也很难滋生。任公先生的学问之所以那样的博大精深,涉笔成趣,左右逢源,不能不说一大部分得力于他的学问根底之打得坚固。
我曾见许多年轻的朋友,聪明用功,成绩优异,而语文程度不足以达意,甚至写一封信亦难得通顺,问其故则曰其兴趣不在语文方面。又有一些位,执笔为文,斐然可诵,而视数理科目如仇雠,勉强才能及格,问其故则亦曰其兴趣不在数理方面,而且他们觉得某些科目没有趣味,便撇在一边视如敝屣,怡然自得,振振有词,略无愧色,好像这就是发扬趣味主义。殊不知天下没有没有趣味的学问,端视吾人如何发掘其趣味,如果在良师指导之下按部就班地循序而进,一步一步地发现新天地,当然乐在其中,如果浅尝辄止,甚至躐等躁进,当然味同嚼蜡,自讨没趣。一个有中上天资的人,对于普通的基本的文理科目,都同样的有学习的能力,绝不会本能地长于此而拙于彼。只有懒惰与任性,才能使一个人自甘暴弃地在“趣味”的掩护之下败退。
由小学到中学,所修习的无非是一些普通的基本知识。就是大学四年,所授课业也还是相当粗浅的学识。世人常称大学为“最高学府”,这名称易滋误解,好像过此以上即无学问可言。大学的研究所才是初步研究学问的所在,在这里做学问也只能算是粗涉藩篱,注重的是研究学问的方法与实习。学无止境,一生的时间都嫌太短,所以古人皓首穷经,头发白了还是在继续研究,不过在这样的研究中确是有浓厚的趣味。
在初学的阶段,由小学至大学,我们与其倡言趣味,不如偏重纪律。一个合理编列的课程表,犹如一个营养均衡的食谱,里面各个项目都是有益而必需的,不可偏废,不可再有选择。所谓选修科目也只是在某一项目范围内略有拣选余地而已。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犹如一个科班出身的戏剧演员,在坐科的时候他是要服从严格纪律的,唱工做工武把子都要认真学习,各种角色的戏都要完全谙通,学成之后才能各按其趣味而单独发展其所长。学问要有根底,根底要打得平正坚实,以后永远受用。初学阶段的科目之最重要的莫过于语文与数学。语文是阅读达意的工具,国文不通便很难表达自己,外国文不通便很难吸取外来的新知。数学是思想条理之最好的训练。其他科目也各有各的用处,其重要性很难强分轩轾,例如体育,从另一方面看也是重要得无以复加。总之,我们在求学时代,应该暂且把趣味放在一边,耐着性子接受教育的纪律,把自己锻炼成为坚实的材料。学问的趣味,留在将来慢慢享受一点也不迟。
听戏、看戏、读戏
我小时候喜欢听戏,在北平都说听戏,不说看戏。真正内行的听众,他不挑拣座位,在池子里能有个地方就行,“吃柱子”也无所谓,在边厢暗处找个座位就可以,沏一壶茶,眯着眼,歪歪斜斜地缩在那里——听戏。实际上他听的不是戏,是某一个演员的唱。戏的主要部分是歌唱。听到一句回肠荡气的唱腔,如同搔着痒处一般,他会猛古丁地带头喊一声“好!”若是听到不合规矩荒腔走板的调子,他也会毫不留情地送上一个倒彩。真是曲有误,周郎顾。
我没有那份素养,当然不足以语此,但是我在听戏之中却是得到了一种精神上的满足。我自己虽不会唱,顶多是哼两声,但是却常被那节奏与韵味所陶醉。凡是爱听戏的人都有此经验。戏剧之所以能掌握住大众的兴趣,即以此故,戏的情节没有太大的关系,纵然有迷信的成分或是不大近情近理,都没有关系,反正是那百十来出的戏,听也听熟了,要注意的是演员之各有千秋的唱工。甚至演员的扮相也不重要,例如德珺如的小生,那张驴脸实在令人不敢承教,但是他唱起来硬是清脆可听。至于演员的身段、化妆、行头,以及台上的切末道具,更是次焉者也。
因为戏的重点在唱,而唱工优秀的演员不易得,且其唱工一旦登峰造极,厥后在剧界即有难以为继之叹,一切艺术皆是如此。自民初以后,戏剧一直在走下坡。其式微之另一个原因是观众的素质与品位变了。戏剧的盛衰,很大部分取决于观众,此乃供求之关系,势所必至。而观众受社会环境变迁之影响,其素质与品位又不得不变。新文化运动以来,论者对于戏剧常有微词,或指脸谱为野蛮的遗留,或谓剧情不外奖善惩恶之滥调,或目男扮女角为不自然,或诋剧词之常有鄙陋不通之处……诸如此类,皆不无见地,然实未搔着痒处。也有人倡为改良之议,诸如修改剧本,润色戏词,改善背景,增加幔幕,遮隔文武场面等等,均属可行,然亦未触及基本问题之所在。我们的戏属于歌剧类型,其灵魂在唱歌。这样的戏被这样的观众所长期地欣赏,已成为我们的传统文化的一个项目。是传统,即不可轻言更张。振衰起敝之道在于有效地培养演员,旧的科班制度虽非尽善,有许多地方值得保存。俗语说:“三年出一个状元,三十年不见得能出一个好演员。”人才难得,半由天赋,半由苦功。培养演员,固然不易,培养观众其事尤难,观众的品位受多方的影响,控制甚难。大势所趋,歌剧的前途未可乐观。
戏还是要看的,不一定都要闭着眼睛听。不过我们的戏剧的特点之一是所有动作多以象征为原则,不走写实的路子。因为戏剧受舞台构造的限制,三面都是观众,无幕无景,地点可以随时变,所以不便写实。说它是原始趣味也可,说它具有象征艺术的趣味亦可。这种作风怕是要保留下去的。记得尚小云有一回演《天河配》,在出浴一场中,这位高头大马的演员穿着紧身的粉红色卫生衣裤真个的挥动纱带做出水芙蓉状!有人为之骇然,也有人为之鼓掌叫绝。我觉得这是旧剧的堕落。
话剧是由外国引进来的东西。旧剧即使不堕落,话剧的兴起,其势也是不可遏的。话剧的组成要件是动作与对白,和歌剧大异其趣。从文明新戏起到晚近的话剧运动,好像尚未达到成熟的阶段。其间有很长一段是模仿外国作品,也模仿易卜生,也模仿奥尼尔,似是无可讳言。话剧虽然不唱,演员的对白却不是简单事,如何咬字吐音,使字字句句送到全场观众的耳边,需要研究苦练,同时也需要天赋。话剧常常是由学校领头演出,中外皆然,当然学校戏剧也常有非常出色的成绩,不过戏剧演出必须职业化,然后才能期望有较高的艺术水准。
话剧的主流是写实的,可以说是真正的“人生的模拟”。故导演的手法,背景的安排,灯光的变化,服装的设计,无一不重要,所以制造戏剧的效果,使观众从舞台上的表演中体会出一段有意义的人生。戏剧不可过分迎合观众趣味,否则其娱乐性可能过分增高,而其艺术的严重性相当的减少。
在现代商业化的社会里,话剧的发展是艰苦的。且以英国著名演员劳伦斯·奥利维尔爵士为例,他的表演艺术在如今是登峰造极的一个,他说:“我现在拍电影,人们总是在报上批评我。‘为什么拍这些垃圾?’我告诉你什么原因:找钱送三个孩子上学,养家,为他们将来有好日子……”奥利维尔如此,其他演员无论矣。我们此时此地倡导话剧,首要之因是由政府建立现代化的剧院,不妨是小剧院,免费供应演出场地,或酌量少收费用,同时鼓励成立“定期换演剧目的剧团”,使演剧成为职业化,对于演员则大幅提高其报酬,使不至于旁鹜。
戏本是为演的,不是为看的。所以剧本一向是剧团的财产之一部,并不要发表出来以供众览。科班里教戏是靠口授,而且是授以“单词”,不肯整出地传授,所拥有的全剧钞本世袭珍藏唯恐走漏。从前外国的剧团也是一样,并不把剧本当做文学作品看待。把戏剧作品当做文学的一部门,是比较晚近的事。
读剧本,与看舞台上演,其感受大不相同。舞台上演,不过是两三小时的工夫,其间动作语言曾不少停,观众直接立即获得印象。有许多问题来不及思考,有许多词句来不及品赏。读剧本则可从容玩味,发现许多问题与意义。看好的剧本在舞台上作有效的表演,那才是最理想的事。戏剧本来是以演员为主要支柱,但是没有好的剧本则表演亦无所附丽。剧本的写作是创造,演员的艺术是再创造。
戏剧被利用为宣传工具,自古已然。可以宣传宗教意识,可以宣传道德信条,驯至晚近可以宣传种种的政治与社会思想。不过戏剧自戏剧,自有其本身的文艺的价值。易卜生写《傀儡家庭》,妇女运动家视为最有力的一个宣传,但是据易卜生自己说,他根本没有想到过妇女运动。戏剧作家,和其他作家一样,需要自由创作的环境。戏剧的演出,像其他艺术活动一样,我们也应该给予最大的宽容。
旧居
蝉也叫得忒狂了,唬得柳枝一些不敢动;
嘶嘶没有起落的响声,震伏了一切生灵。
雨水淤成无数的小坑,缘坑生满了野草;
革片染着泥,剩着一半绿,还待雨丝涮扫。
盆荷不再开了,癯小莲蓬带着病黄面孔,
呆受骄阳的热炙,看着顽皮的野菊恣纵。
黑白斑的老猫跳下墙头,紧追着我狂叫;
唉!谁知道他是欢迎旧主,还是声诉不饱?
人影显着瘦了,却清清楚楚的映在阶上;
竹梢的叶子憔悴了,遮不满南房的后窗。
蛛丝锁门,尘灰铺着地,冷侵侵令人寒栗;
厨里的瓶儿有半截剩酒,炉头惨无生气!
邻家的小儿依旧的肥,笑眼眯眯凝视我;
想起那天跄踉去,今天却依稀不忍离啊!
一九二二年七月九日
(原载于一九二二年九月十一日《清华周刊》第二五零期)
秋月
月光洒在我床上
——只是这么半床;
我把身躯移过去,
洗个清凉的冷水浴。
月光射在我身上,
照得我的胸腔
像水晶一般的彻亮。
啊!嫦娥!
看取这座水晶宫里
我的美人的模样!
月光浸着我的身躯,
使多寒得战栗;
月儿啊!
假使我忘了你是秋月啊!
我的身躯要像脂般融去。
谁在我被上罩上了一层光织的纱,
拂又拂不了去?
待我要拥着她眠的时候啊,
早偷下了床,平铺着在地,
掬又掬不起。
我要幻作一片孤云啊,
浮上了天海,追踪她去,
秋风啊,秋风,
劳你送我一程!
假使经过那鹊桥啊,
我也打听些牛郎织女的消息。
我终于不能去啊,
秋月,你也终于不久留。
但是你这一派霜也似的清光,
领导我的梦魂到他的家乡!
一九二二年九月十一日夜
(原载一九二二年九月二十三日《清华周刊》二五一期)
荷花池畔
宇宙的一切,裹在昏茫茫的夜幕里,
在黑暗底深邃里氤氲着他底秘密。
人间落伍的我啊,乘大众睡眠的时候,
独在荷花池腋下的一座亭里,运思游意。
对岸伞形的孤松——被人间逼迫
到艺术家底山水画里去的孤松——
耸入天际;虽在黑暗里失了他底轮廓,
但也尽够树丛顶线的参差错落。
我的心檀香似的焚着,越焚越炽了;
我从了理智底指导,覆上了一层木屑,
心火烧得要爆了,也没有一个人知道,
只腾冒着浓馥的烟,在空中袅袅。
不过是一株树罢了,可是立在地上
便伸臂张手的忘形的发育了;
不过是一条小溪啊,他自由的奔放,
尽性的在谷峡里舞跃,垣途上飞跑;
为什么我的心啊,终久这样的郁着,
不能像火球似的轰轰烈烈的燃烧,
却只冒着浓馥的烟在空中旋绕?
为什么又有点烬火,温着我的心窝?
我的心情的翅,生满了丰美的翎毛,
看着明媚的浮光啊,我心怎能不动摇?
我要是振翅飞进吴天底穹窿里去呢,
我怎知道,天上可有树,树上可有我的巢?
她本是无意的触着我底心扉,
像疾驰的飞燕,尾端拂着清冷的水面;
但只这一点的刺激,引起了水面上的波圈
不停的荡漾,直漾到了无涯的彼岸。
久郁着的心情都是些深藏的蓓蕾,
要在春里展放他们底拘扼的肢体;
但是薄情的春啊!瞟了一眼就去了!
撇下彷徨的心灵,流落在悲哀的雾里。
被她敲开了的心扉,闸不住高潮的春水,
水上泛着些幻想的舟儿,欲归也无归处;
舟子匐伏祷祝着海上的明珠啊:
在情流里给他照出一条亨通的航路。
她说她是无意,误来拂拭了我底心扉,
像天真的小孩践踏了才萌的春草,
但是为什么引动我的悲哀的琴弦,
直到而今啊,奏出那恼人伤魄的音调?
荷花池水依旧的汪着,澄清澈底,
红甲纱裙的金鱼几番的群来游戏;
今朝啊,却似昏邓邓的幽涧深坑,
隐着无数泣珠的鲛人,放声的哀恸!
紫丁香花初次感着可怕的寂寞,
也怨恨自己的身躯,牢牢在枝上绊着,
摧残一切的风啊!请先把我的身躯吹散
好片片的飞呀,追随那蝴蝶儿作伴!
我的心情就这样疯狂的驰骤,
理智的缰失了他的统驭的力;
我不知道是要驶进云幔霞宫,
还是要坠到人寰底尘埃万丈里去。
早寒
遭了秋神谪贬的红叶,
漫天地飞舞起来,空剩
那瘦骨嶙嶙的干树枝
收敛着再世荣华的梦。
宇宙像座斑剥的废堡,
处处显露以往的遗痕,
诱使载满悲哀的诗心
痛哭命尽途穷的黄昏!
(原载于1922年12月22日《清华周刊·文艺增刊》第二期)
小河
夕阳斜睨着的小河,
就像一条彩鳞的巨蛇
在草里蜿蜒地动着。
我独在岸上缓行。
不息的水声,
和着我心脏的振动,
我独自在岸上缓行。
河上漂着许多浮梗,
和些没冲碎的溅沫,
这全是些旅途的同伴啊!
祝你们平安地航驶吧!
载着生命的小河,
少几许颠覆的风波!
奔肆的小河啊!
别顾岸上的田了!
我的情思也在涌着,
狂纵地涌着,
迸出零碎的诗歌
就是河流撞在礁石上
溅起来的珠沫啊!
小河悍然地东流,
驶进柳丛的深处,
只剩孤寂的我呦!
在暮霭迷漫里踯躅!
(原载一九二三年一月十三日《清华周刊·文艺增刊》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