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车战到骑战步战
我们在读《三国志演义》的时候,对于其中所写的战争的故事,都曾发生过很深的兴趣的吧。读着读着,在我们眼前仿佛看见了一彪人马,为首一员大将,穿戴着红红绿绿的盔甲战袍,骑着高头骏马。远处尘头大起,又一队人马飞驰而来了。于是两阵对圆,双方通名报姓,鼓角齐鸣,兵对兵,将对将地厮杀起来。—这种情况和现代的使用大炮、飞机、坦克、机关枪的战争是何等的不同啊。
但是在如《三国志演义》中所写的战争情况以前,还有更古的一种战争情况。那便是在春秋战国时期的车战。那时的战士都乘在用马驾着的车子上,每一辆车子上大概可以容纳十个人到二十个人。军力的大小就以兵车数量的多寡来计算。我们很容易想象,这种车战是很不方便的,在一片平原的中原地带,用这种车子来打仗固然还可能,但一到山岳地带便不免发生困难了。而且使用车战就不免限制了兵力的扩展,因为在古代的生产能力下,要大量制造兵车恐怕比现代国家大量制造坦克更要困难得多的。
但在战国时期,已渐渐学会了骑战和步战。车战慢慢地不占重要地位,而且终于在历史上绝迹了。
从车战发展到骑战步战,这还不只是表示作战方式的改变,而且在这里面还反映着战士成分的改变。
原来在春秋时期,当战士是一种特殊的权利,只有属于贵族身份的才能享受这种权利,一般人民只在作战时临时叫去当夫役,没有资格做正式的战士。那时当兵并不是专门的职业,所有的贵族都学过射御,作战时便都能出征。而且当时虽然是列国并立,但军队并不属于国家所有,而是属于贵族世家所有的。合并各贵族世家的战士才成为一国的军队。要置办那样华丽的战车,高贵的甲胄兵器,也只有贵族才有这能力。当时在作战中很讲究礼节,虽然杀人的时候也还是一样无情。那也是贵族军队的特色。这种由贵族组成的军队,自然不会很庞大。
在春秋时期的战争中,一方的军力常不过数万人(兵车数千乘),但到了战国时期,出动兵力要以十万计了。战争中的屠杀也是规模宏大而程度残酷了。如秦将白起,在和赵国战争中,据说曾一次坑死了赵兵四十多万。很显然的,在这时候军队的成分已有不同,从征已不是贵族的特权而是加在人民身上的义务了。所以军队的数量才能够庞大起来。车战也就不得不让位于以步战为主的军队了。这种变化也是合于专制统一国家产生的需要的。
假如我们从《三国志演义》一类的小说中看古代战争,我们不免要上一个当,因为从这些小说中所描写的战争情况看来,好像只有大将与大将交锋,兵卒反而不占重要的地位。这其实只是写小说的人的不顾事实的描写,因为在任何时期的战争中,军队的基本力量总是兵士。作战的武器、方法、战略、战术越进步,就越需要更大量的军队。像近代战争中,作战军队出动到数百万人之多,固然是中国古代战争中从未有过的事;但在中国古代战争中,军队数量的多少,兵士品质的高下,士气的盛衰,同样是在战争中具有决定作用的。在临阵交锋时,将斗固然也是一种方式,但并不是主要的一种;决不像旧小说中所写的那样,轻易地把两个大将在阵前“大战三百回合”,好像每一次战斗都只是取决于两个大将的械斗的胜败似的。其实“一将功成万骨枯”,战争的胜败毕竟还取决于这些“枯骨”的。
历代专制王朝是殚心竭力想法来组成、维持和控制一个合于他所需要的军队。为了要维持自己的政权,无论对外对内,都不能缺少军队的力量。前面已经说过,统一的官僚系统不能组成或者腐败涣散,那就使得这一代专制王朝无法维持其统治;而倘若统一的军队不能组成或者腐败涣散,那就更是专制王朝败灭的命运的征兆。
在这里,我们要谈到三方面的问题,那是在历代封建专制政治下的军队中的三个最根本的、难以解决的问题。第一,兵源的问题,就是怎样源源不绝地获得大量的兵卒;第二,军权的问题,就是专制国家怎样来控制军队;第三,军费的问题,就是如何养活这庞大的军队。军队的强弱、兵卒的品质、士气的盛衰,也就由这几个问题来决定。
二、当兵变成了专门职业
当兵专业化的现象,是在我们考察秦汉以后历代军队的时候,首先值得注意的事情。当兵成为专门的职业,甚至因而获得在社会上的特殊身份和法律上的特殊地位,老死不能改业,往往连带到子孙也只能担负这种职业。—自秦汉以后,各代兵制虽然变更甚多,但是这样的职业兵是基本的形态。假如读书做官是一种专门的职业,而且是一种最高贵的职业,那么当兵同样也是一种专门的职业,然而是一种最低贱的职业。“士农工商兵”,这样的说法虽是后来兴起的,但很可表明从前在中国社会上“士”与“兵”这两种人的身份地位。这就是说,读书(做官)与当兵,一高一下,都是和从事生产劳动的多数人民隔离开来的特殊的人所担任的事。
向来的历史家认为,在有些朝代,如汉代、唐代曾实行过兵民不分的征兵制度,但其实名义上虽是兵民不分,在实质上常仍是职业兵,而且很快地就公开转变为职业兵的制度,并不能发展到如近代意义的真正的征兵制。
为了要打破职业兵的制度,征兵制本是最好的方法。征兵制是使通国的人都有当兵的义务,按照一定期限施以军事训练,有战争时即加以征用,训练期满或战事完毕仍各遣回自己的本业。那么自然不会有当兵专业化和兵民对立的现象;附带的,在军队的动员复员上许多困难问题也可减少。但是要实行征兵制,必须具备许多政治社会上的前提条件。在从前的封建专制主义时代,专制国家和人民既处于对立的情况下,社会的身份等级制度又相当严格,要认真实行普遍的义务兵役—征兵制,实在是不可能的事情。最通常实行的制度只是募兵制,而从募兵制下就只能产生职业兵。
我们不妨先从被称为征兵制的汉初和唐初的兵制说起。
关于西汉初年的兵役制度的历史记载留传下来的极其简略。我们只知道,当时的情形是:从法律上说,人民中每个人似乎都有在一定期限内当兵的义务,一切军队中的兵员都不是固定的,戍守边疆也由内地的人民轮流前去担任。这在形式上看来似乎确是征兵,但实际上却并不然,因为同时有着出钱就可免役的定制,汉初人称之为“更赋”。所谓“更”即指兵役,因为兵士是要经常更易的。其实“更”的名目有三种。一曰“卒更”,那就是按照法定期限,亲去当兵;二曰“践更”,就是富者用一定的价钱(每月二千钱),雇穷人代为从役;三曰“过更”,那是专行于戍边的,名义上虽说人人都有戍边去的义务(一说每人戌三天,又一说三月,恐以前一说为确),但实则既远去戍边,总难以立即回来,所以不去的人都交三百钱给政府,政府拿来给予戍边的人,使他们长期干下去。由此可见,当时军队中的兵士其实只是一部分的穷人,他们既被强制地服着自己名分上的兵役,又在受雇佣的情形下代替其他许多人的兵役。他们中大多数人恐怕都是一经服兵役,即终身在行伍中了。由此可见,在实行这种制度时,已经有渐渐走向职业兵的趋势。这制度在名义上也只实行了六十年,到了汉武帝时,便只能公开实行募兵制了。
隋唐的“府兵制”也被人指为征兵。但其实相差更远,而且府兵制在唐代也只实行于最初的数十年间。
这种府兵制在南北朝时北朝的最后两个并立的朝代—北齐与北周,已开其端。北齐的军制据说是规定所有的农民都要服兵役,其实行的具体情形,我们已不很清楚。北周的情形知道得较多,是从农民里面一部分人家,户有三丁抽一丁,免掉他们的租税,使他们在农事之余习练军事,把他们编成军队,称为府兵。很显然的,这种府兵制不过是表示有一部分农民拿服兵役来代替他们对国家应缴纳的赋税。国家以大地主的身份向全体农民征收地租,向大多数农民所收的地租是实物的田赋,而对于特别选出来的一部分的农民则课以服兵役的义务。这并不是普遍的义务兵役,说不上是征兵制;只是在农民中有一部分人一身而兼农民与兵士二任。隋代继承北朝的这种制度,唐初更普遍化地实行起来。其办法,在基本上仍和以前一样。但唐初实行这制度,没有几十年,其缺点已充分暴露了。府兵中逃亡现象很多,名列府兵内的殷实农户更多不愿出征,有事时则买贫户来代替。尤其到了发生大规模战争时,府兵更不够运用,不能不在原有府兵以外,另行征募兵士,这就破坏了府兵制。而且府兵制的特色是兵士同时即农民,但若较长期地屯驻边疆或经常作战,兵士不能回到农田上,也就破坏了这制度。所以到了唐玄宗时,府兵制已全败坏,不能不改行募兵了。
此外,在别的时期,在异族的统治的政权下,或在内乱时的军阀统治下,常有强迫征发农民去当兵的事情。如在汉初“七国之乱”时,吴王下令说,我年六十二,我子年十四,都要出征,所以全国人民中凡在十四岁到六十二岁的也都应一起出发。又如在南北朝时,北方胡人统治的国家中,常常为了发动一次战争,强迫地从治下农民中三丁抽一,或四丁抽二,甚至五丁抽三,来征集兵士。又如在唐末五代时的地方割据的军阀更是暴虐无道,只顾扩军,不管人民死活,甚至有把一个区域中的全体壮丁都拖去当兵的事。我们倘以为这是动员生产劳动的人民去当兵,所以也可叫做征兵制,那自然是完全不对的。因为这根本说不上是什么制度,而只是无限度的强迫拉丁而已。既拉去以后,假如战争一直继续下去,那些兵士也就永不能回到田地上去,而成为专门的职业兵了。
三、募兵·拉丁·世袭兵
这种强迫征发的办法不仅说不上是征兵制,而且比募兵制更坏。各朝代最初实行募兵制时,其实都还含着改良的用意。要使人民肯来自动应募,也就不能不把兵士的待遇提高一些。譬如在汉武帝时,初行募兵制,其军队除了有一部分是由归顺的异族组成,其余的据说都是“良家子”。所谓“良家子”的意思是出身于正式户籍,本有正业,并非奴隶、罪犯、游民一类人。其所以能使“良家子”自动应募,不外因为相当提高了士兵的待遇,并给以较优的出路的缘故。又如在东晋时,谢玄创行募兵制,建立了当时最强的一支军队,在淝水一战中用少数兵力打退了北方苻坚的八十万大军的侵略。这固然因为是反对异族侵略的生死存亡的一战,士气易于振奋,但士兵的品质也很有关系。因为在这以前的军队,多半是由于强征奴仆而组成的,兵士的待遇和身份完全和奴隶一样。谢玄用较好的待遇,用自愿的方式,从人民中募集兵士,所以才创建了能用以抵御外侮的军队。
但募兵制只是以利禄来诱人当兵,使当兵成为专门的职业,其流弊当然很大。
当兵的利禄究竟有限,而且战争频繁,军队扩大时,兵士的待遇总是日形减低,结果自愿来应募的人仍只是些社会上的无业游民、流氓、地痞之类。水旱灾常使农村中出现大批流民,城市不能容纳他们;他们没有别的出路,其中的壮丁也就只好涌到当兵这个职业中去了。所以“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成为民间普遍流行的谚语,其来源显然是有很悠久的历史的。
释放罪犯,使充兵役的办法在秦代和汉初早已行过。汉武帝时,最初虽限于从“良家子”中募兵,但以后为了战争的需要,也不得不采取这办法,常一次征发囚徒或无业游民数万人去打仗,甚至这几乎成了扩大军队的惟一办法。这种人本已流离失所,或被罪待死,自较乐于应募。但所谓发囚徒,发游民,很显然地已不纯是自动应募,其中颇带着强迫的性质。唐代于废弃府兵制、改行募兵时,也曾走上强拉硬派的道路。有很多描写唐玄宗时的情形的有名的诗篇都透露着这消息。譬如:客行新安道,喧呼闻点兵。借问新安吏,县小更无丁。府帖昨夜下,次选中男行。中男绝短小,何以守王城!肥男有母送,瘦男独伶俜。白水暮东流,青山犹哭声。……(杜甫《新安吏》)
……翁云贯属新丰县,生逢圣代无征战。惯听梨园歌管声,不识旗枪与刀箭。无何天宝大征兵,户有三丁点一丁。点得驱将何处去?五月万里云南行。……(白居易《新丰折臂翁》)
这两首诗,前一首所写的还是府兵制没有完全废弃时的情形。“府帖”的选兵当是调遣原属府内的农民,但这时的府兵制实已开始败坏,所以府兵中多有“短小”不堪胜任的人在内。但也许这所说的“次选中男”,已经是从府兵以外的强征,也未可知。至于后一诗所记的那个人,毫未受过军事训练,更是强迫征调。诗中虽用征兵字眼,但完全不是现代意义的征兵,而只是募兵制发展到了强派硬拉的情形。此外如杜甫的《石壕吏》诗篇,更明白说出“有吏夜捉人”,连老妇人也要捉去,这自然是拉去充夫役,更可见当时征兵役时的强制情形。募兵而发展为事实上只能以游民、流氓、窃盗为对象,又不能不以强制征发的方式来补充,当然就是最坏的情况了。—而这正是在历代封建专制政治下的一般情形。
既然募兵中成分本来多半是无业游民,那么在每次战争以后要使之复员就是不可能的事。既已把这些人雇来当兵,就不得不继续雇用他们。这些兵士,实际上都只能把当兵当做终身职业,除非他们因不愿当兵而逃亡。一般说来,这种职业军队除了在作战中瓦解流散或被消灭以外,是无法缩减的。唐宋元明清各代的军队都是这样情形。唐末五代时,内战更是连年不断,军队大都由强拉而来,士兵逃亡甚多,这时还采取了在士兵脸上刻字的办法,使他们永不能改业为民。宋代也还继行这办法。
在当兵成为终身职业时,行伍中遇有空缺,往往就把兵士的子弟补充,这本是很自然的事。但由此,兵士专业化的情形显然是更加巩固了。甚至有时这种世袭的办法竟成为一种制度。如在唐代初年有所谓“父子军”的,那是皇帝的近卫部队,共三万人,其中兵卒老死了,即以子弟填充,成为定例。明代初年的正规部队名为“卫所”,其兵士都由开国时的军队中继承下来,世代传袭,规定不向卫所以外去征募。不过这种卫所制度至明代中叶已败坏,改行一般的募兵了。在那最重身份等级制度的魏晋时代,兵士的世袭制更是严格。当时的兵卒在法律上被特称为“士”,以别于一般人民。他们不列入户籍中,而有着特殊的“士籍”,并且“士家”只能和“士家”通婚姻。既入士籍之后,子子孙孙也都只能居于士籍中,也就是说,他们只好一直继续着当兵,除非政府特许“除士名”,是断不能改业的。
所以专制统治者虽然要靠军队的力量来维持统治,但对于兵士,却只能用强制的手段来使之永远成为自己所运用的工具。这使兵士的地位更降低到了极点。魏晋时代的“士籍”的固定化,是维持兵额的方法,但也是把兵士的地位极端地降落了。唐末五代和宋时在兵士脸上刺字,也不啻视兵士如囚犯,因为这本来就是对待窃盗的方法。唐宋以后,虽然没有魏晋时那样严格的士籍制度,但是当兵的人及其子孙没有资格应科举考试,其社会地位正与当时最被贱视的倡家和优伶同样的卑微。
在异族统治中国时,其基本的武力也是世袭军队。譬如清朝的八旗军队便是我们最熟悉的例子。蒙古人统治中国的元代也有以自己的部族兵组成的世袭军队,并且他们在招募来的异族军队中也建立了世袭制度。此外,在五胡乱华及辽金宋时期也都有同样的情形。这种世袭兵本是游牧民族中的部族兵的继承;游牧部族没有专业的兵,每遇战争,人人都要拿起武器来。等到他们统治了中国后,原来的社会组织不得不瓦解,于是他们便把原来部族的武力继续团结在世袭军队之中,使其永不致于涣散,成为维持种族的专制统治的最基本的武力。这种世袭兵,和魏晋时的兵刚好相反,是处于统治者的地位而坐食人民的供养,但其为固定的职业兵却又是同样的。
四、军权的集中和分散
以上讲的是兵源问题,现在我们来谈在封建专制主义国家中怎样统一军权的问题。
固然政权统一是军权统一的基础,但同时维持统一的军权也正是使统一的政权不致坠败的一个必要条件。假如军权分裂,地方势力拥兵割据,那么专制统一政权也就虚有其表,终于不得不崩溃。事实上,历代专制统治者在政治上的弱点使他虽尽力来建立统一军权,总是会遭遇各种困难而趋于失败的。
汉朝到武帝时建立了空前集中的统一政权。他实行募兵制,也是集中军权到国家手里来的一个步骤,因为在这以前那种兵民较为合一的军队,事实上只是分散在地方上的“郡国兵”。中央由募兵制而建立了强大的集中的军队,郡国只便逐渐衰颓了。到了后汉光武帝,更明令废止部国兵,似乎统一的军权可以长此不坠了,但实际上不然。因为地方官吏也同样可以募集兵士,造成私人军队。到了东汉晚年,中央政权腐败涣散,各州刺史、郡太守更纷纷扩充私人军队,形成割据,属于国家的军队反而渐渐没有了。汉代也就在这情形下灭亡。
汉以后三百多年间,事实上没有真正的中央统一的政权,因此军队也常属于私家而不属于国家。魏晋时期在分裂混乱的局面下,一切强宗豪族都编练自己的武力,兵士成为私人的奴仆。那时期兵士地位之所以特别降低,这也是原因之一。从东晋到南朝的宋齐梁陈,虽是在一较小地区内建立朝代,但军权仍未统一在国家手里。长江上游的荆州和下游的扬州有着两个最强的武力集团。地方军阀中,谁的力量最大,谁就起来覆灭现存的朝代而另创新朝,这几乎成了定例。所以朝代更迭特别迅速。由此可见当时的军权实际上都操在地方军阀的手里。
这许多经验教训,使得以后各统一的政权更要力求采取较严密的方法来统一军权。他们的基本方法就是使将和兵分离。因为在那时的政治情况下,一支军队倘从招募、训练,以至领导作战,一直在一个将领手里,那么这军队就会成为私人的势力,而有可能脱离国家的控制。隋唐的府兵制就是使兵将分离的制度。平时府兵分居全国各地受训练,一旦有战事时,由政府临时派出大将,调动若干府的兵力由他指挥,战事结束后,兵散回各府,将仍回朝廷。明代的卫所制是同样的情形。所以一般称赞府兵制和卫所制的都说他们有两个优点,除了后面将提到的不必耗财养兵那一点以外,还有一点,就是将不能擅兵权。清代的绿营兵虽然不合于前一点,还是发饷养兵的,但也满足了后一要求。因为清朝本是把八旗军队当作基本武力的,对绿营这完全由汉人组成的部队深加防范,所以在平时绿营的组织系统很散漫,战时则抽调各地绿营兵,集合成军,派将统领,目的无非使其不能结合成为一个特殊的力量。
这种制度虽似严密,但是并不能发生久远的效果。事实上,只有中央统一的专制政权在政治上很巩固的时候,才能实行这种控制军队的办法。假如政治上已经涣散,这种办法也就根本无法维持。而且在遇到战事频繁、边疆多事的时候,固定的将和固定的部队连接在一起的情形更无法避免。唐代便是个最显著的例子。府兵制在天宝年间已完全废弃。为了控制边疆上的地区,不得不在边疆设驻经常的重兵,从而形成了“方镇”的军阀势力。中央渐失去控制方镇的“边兵”的力量,便只好力求扩充中央直属的“禁军”。而且因为害怕带兵的人叛离中央,多委派投顺的番将做方镇长官(节度使),而把禁军之权交给宦官。统治者以为番将和宦官被重用,当可因感恩图报而忠顺不贰,但结果禁军在宦官手里日益腐败,而番将雄踞各方镇,造成自己的势力以后,也不肯安分了。安禄山、史思明(两个当节度使的番将)的叛乱差一点灭亡了唐朝。安史之乱虽经平定,但是唐朝后期藩镇势力终不能铲除,当时全国所有的军队大部分都在这些藩镇军阀手里,他们各自招募军队,选拔军队中最强悍的人做官佐,认他们做自己的干儿子。他们就是用这种方式来维持私人的军队,而凭借这军队力量来形成割据。这种情形继续了一百多年,终于使唐朝灭亡,继之的五代十国的形势,其实仍是唐末藩镇割据形势的发展。
宋代因为鉴于唐代的覆辙,所以采取了更严格的方法,根本不使地方上有军队。宋太祖“杯酒释兵权”的有名的故事就是为了剥夺地方将领的兵权。宋代统治者在全国各地募兵,把强壮的都送到中央去充“禁兵”,老弱的才留在地方上为“厢兵”,但又并不给以真正的军事训练,所以实际上可说是地方上并没有兵。地方和边疆需要军队镇守,都派禁军去担任,又不时加以调动,使得军队不能常驻一地,边疆守将也不能经常统带同一个军队。—但是宋代的方法虽然避免了唐代的覆辙,却造成了虽养巨额军队,国势日益不振的现象。
这实在是封建专制主义的军队中的一个基本矛盾。军队倘若由固定的将领来训练指挥,常不免于脱离国家的控制,但若实行了兵将分离的方法,却又必然减削作战时的战斗力,因为在那样的政治之下,以当兵为职业的士兵并不会有什么国家观念,他们往往只在一个较有能力的将领的统帅之下才能训练成精兵,在作战时也多半只有“为主将效死”的观念。南宋初年,岳飞、韩世忠的军队能够对金人取得较多的胜利,正因为他们的军队已不是过去的“禁兵”和“厢兵”,而是他们自行招募和训练的,所以当时有“岳家军”一类的称号。韩、岳等人统领这些军队并非和宋政权对立,而是增强了抵抗外侮的力量,照理应能为宋政权所赞助。但因为宋政权担心军权的旁落比担心失地不能收复更甚,所以秦桧的计谋被采用,岳飞冤死,而南宋只能一直往下地走向亡国。从宋以后,各代都没有再发生像唐末藩镇割据那样严重的情形,这固然是唐以后中央专制政权日益强固的表现,但是像宋代那样地追求统一军权,却只落得兵惰国弱的结果,仍是在明清两代继续重演的现象。如清朝的国家军队—八旗与绿营到后来全部衰朽到极点,不堪作战,在剿灭太平天国时,只能依靠新起的所谓“湘军”、“淮军”,而湘军、淮军事实上已成了私人的势力。由这种湘淮军的传统继承下去,更一直引导到了民国成立后“北洋军阀”的割据,军队完全成了私人争权夺利的工具,其影响的可怕,更是我们所十分熟悉的了。
五、“养兵千日”
如上所述的制度,就使得国家经常养着大量的军队。为了“用在一朝”,必须“养兵千日”,这也是在职业兵制度下的必然现象。
正如官僚膨胀的现象一样,专制政治的职业军队也同样不能免于无限膨胀。如在唐代晚年,虽然有很多区域已在藩镇割据之下,中央政府能统治的地区很小,但也因为内战频繁,非养大量的兵不可。宪宗时养兵八十三万,到穆宗时相距不过十余年,兵数已增为九十九万。宋代开国初年,全国兵数不超过四十万,但五十余年后,真宗天禧年间,已近一百万,又二十多年后,在仁宗庆历年间,竟达一百三十万之多。要养活这样多的常备军,不是很容易的事。唐宪宗时,政府所能征赋税的地区,只有一百四十多万户,平均以两户人家养一个兵。穆宗时供赋税户数虽增到三百三十五万,但因兵数也在增加的缘故,平均起来,一个兵仍只靠三户人家来养活。宋代因为外寇入侵,国境日蹙,而军队却不断增加,所以养兵之费最多的时候达全部国家岁入的六分之五。
官僚和军队本是专制统治权力的两大支柱,对于专制统治下的人民实在没有好处,但人民却必须承受这负担,拿自己的血汗来养活他们。结果是人民负担不起,国家也对这庞大的养兵费感到棘手。
所以从来的政治家都企图实现一种制度,能使军队在平常时候自己养活自己,不必动用国库。汉代的屯田制,唐代的府兵制,和明代的卫所制的所以被人赞扬,这也是一个主要原因。明太祖行卫所制后,曾自夸道:“我养了百万的兵,却不费百姓的一粒米。”这种种制度虽有不同,但不外是令兵士除打仗的任务以外,更须自负种田的任务。
汉代戍守边疆被目为苦差,武帝以后多征发囚徒,使去边地开荒,兼负戍守之责。到了三国时,因为内战造成大量军队,人民又多死丧流亡,耕地荒弃,所以曹操把屯田制推行于内地;起初也收到了安定社会秩序的效果,但到了后来,兵士因为被迫着替国家负当兵种田的双重苦差,其社会地位乃落到一般公民以下。唐代府兵制已如前述,是选出一部分农民,使其一面种田,一面即在农隙受军事训练。明代的卫所也是屯田的性质。—这种种办法,在不能实行征兵制时,未始不是好办法;但是在封建专制主义政治下,究竟难以继续推行。屯田制下的兵,比起一般农民来,多一种当兵的义务,同时又比被雇用的职业兵多一种束缚,即是他们对国家还处于佃农或农奴的地位,而直接受着经济的剥削。明代卫所制下,兵士耕种所获不仅供养自己,也供养军官,而且出征时必须携带的各种用具,一概全由士兵自备。这在当时的政府看来固然很合算,但在兵士看来,究不是乐于从事的。所以屯田制、卫所制终究还是行不通,不能不为纯粹的雇佣兵制所代替。府兵制虽似较好,因兵士可以免除赋税而自行耕种,但也如前所述,行之不久,即已废弃了。
所以,一般说来,历代的军队是由国家把国库中的收入—也就是人民的血汗的聚敛,来养活的。而且既养着大量的军队,倘不拿来对外作战,就不免闹乱子,成为内战的一个因素。一旦发生对外战争或内战,自然又使耗费格外增加了。所以养兵费和战费的支出激增,常成为促成历代政府财政危机的一个主要原因。
在这里,我们还不要忘记官僚的作用。当官僚腐蚀着整个专制统治,破坏其财政的时候,军队也同样受到他的势力的支配。明末军队和清代的绿营最充分表现着这种情形。所有的军官几乎都拿军职当做捞钱的机会,向上报告兵额时以少报多,向下发给军饷时横加侵占,因此政府虽然耗费巨款养兵,而士兵的待遇总是很低。本来,当军队不断扩大之际,除了皇帝的近卫军队,或统治者特别培养的基干武力(如清朝之八旗),一般军队中额定的饷额是很低很低的。
当兵既成为专门职业而和一般生产人民截然分离,又因平日待遇微薄,更无自尊心,所以一到作战时,自然说不到爱护人民的军纪。由此,兵士更成为一般人民害怕、憎恨和贱视的对象。“贼来如梳,兵来如篦”,这两句在明清两代非常流行的谚语,充分表现出封建专制统治者所培养出来的军队在民众间所造成的印象。
由此不难明白,为什么封建统治者虽然“养兵千日”,但到了最紧急的“一朝”,他的军队却并不能发挥很大的作用。固然在汉唐明清各代也有所谓武功极盛、军力很强的时期,但都只能维持一个较短的时期。汉晋宋明各代所遇到的游牧部族的入侵,本非很强大的力量,汉唐宋元明清各代又都发生过农民起义,这种农民自发的骚动,起初也只好算是乌合之众,但就在这种并不太强的敌对力量前面,封建专制统治者平日所蓄养的百万雄军,常常一朝涣散,土崩瓦解!
当然,军事上的危机(具体地表现于将骄兵惰,士兵的逃亡,组织力的涣散,战斗力的消失等……)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政治上。在和人民根本对立的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下,只能采用以强拉硬派方式为补充的募兵制,造成与人民分离甚至对立的职业军队,也就必然引起这种军事危机。而军事危机的加深,也就加速了封建专制主义在财政上、政治上的危机。
和这种职业的军队相对立的,有所谓人民的军队。我们从现在的战争经验中,已懂得了只有人民的军队才是有力量的。但封建专制统治者当然建立不起来真正的人民的军队的。除了在春秋(以至战国)时,军队的构成分子只是少数的贵族以外,历代的军队的构成分子本都是人民,但封建专制统治者却必须使这些兵士,虽然从人民中出来,却成为以当兵为特殊职业、终身职业的人,而和一般人民隔绝开来。这是因为专制统治者并不愿意让他的军队真正去卫护人民的利益,他也不可能提出为人民所拥护的战争的目的。
但在中国历史上有没有过人民的军队呢?也不是绝对没有。我们可以从农民起义和反外族侵略中看到人民以志愿的方式结合起来的军队,那可以说是人民的军队的雏形。下面我们将另有机会谈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