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金、元都以异族入主中国,其制除大半规仿汉制外,各因其文化程度之不同而有种种差异,兹分述如下。

(一)官制 辽官分“南面”“北面”,南面治汉人州县,北面治部族属国。[辽之官制]

部族是契丹国里的游牧之民。分地而起的叫做“部”,合族而处的叫做“族”。其中有因同族而合居一处的族而部者,有因同居一处向来认为一族的部而族者,有虽同居一地而非同族的部而不族者,亦有虽同族而不合居一处的族而不部者。属国则北方游牧之族不直接归辽国治理,但由辽国授给其酋长以官衔,有事时向其征兵征饷,颇有些像中国的土司。

北面的官署,有北枢密院(如历代的兵部)、南枢密院(如吏部)、北南两大王院(如户部)、夷离毕(如刑部)、宣徽南北院(如工部)[1]、敌烈麻都(如礼部),而总以南北两宰相府。南面的官署,亦有三公府、枢密院、台、省、寺、监、卫等。[金之官制]外官亦有节度、观察诸使及刺史县令等,大都模仿中国。金初设官很简单,长官都称勃极烈[2],有所谓都勃极烈(汉译元首)、诸版勃极烈(汉译储君)、国论勃极烈(汉译宰相),等等。金太宗始仿汉制置官。其颁定官制,则在金熙宗时。元初设官亦很简单。[元之官制]元世祖始定内外官制,内官取三权分立:设中书省以总揽政务,枢密院以主兵事,御史台以司黜陟。其余大都模仿汉制。所不同者:诸官或汉蒙并置;[3]特设宣政院以管理喇嘛僧徒;关于工艺如织造、油漆等等均设专官;而理财之官所设特多。最可注意者,则元于中央政府的“中书省”以外,又另于地方政府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其地方分级之法,大概以省领路,路领州县;或有以路领府,府领州,州领县者;其府与州,又有不隶路而直隶省者。[行省制之确立]然行省制从此确立,至今不能改。[4]

(二)田制和税法 辽分田为“沿边屯田”“在官屯田”“私田”三种。[辽金的田制与税法]种屯田者不纳赋税,种在官闲田及私田者,则计亩出粟。金分“官地”和“私田”两种。官地纳租,私田纳税。纳税之法,分田为九等,按等差缴纳。[5]纳税之期,亦分夏、秋两季。元朝田制,无甚改革。[元之税法]其赋税则取于内地者为“丁税”“地税”,是仿唐朝的租庸调;取于江南者为“秋税”和“夏税”,是仿唐朝的两税制。[辽金元的力役制]至于力役,则辽有驿递马车旗鼓、乡正、厅隶、仓役等,被役者往往破产不能给,后来改为使民出钱,由官家募役。[6]金分有物力的为“课役户”,无物力的为“不课役户”。京府州县设坊正,乡村设里正,其职务是按比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都出钱雇募,其钱以该地课役户所出的物力钱总额十分之三为标准。

物力钱,是租税之外计算其田园、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之数,及其藏镪多寡,以征钱。金时征收物力钱甚严酷,上自公卿,下至平民,都不能免。甚至出使外国回来,说他受了馈遗,也要加征物力钱。

又置主首,以佐里正督察非违;置壮丁,以佐里正巡捕盗贼。主首、里正,都出于签差。

金签差先及富人,富力相等之家则以丁多为标准。其役非一家能任,而又不能分任者,以次户为之协助。

元朝力役称为“科差”。有“丝料”“包银”两种。丝料之法:每二户出丝一斤,纳入宫府,叫做“二户丝”。每五户出丝一斤,由地方官代收,给与受赐的贵戚功臣之家,叫做“五户丝”。包银之法:汉人每户出银四两(其中二两折收丝绢等物),但其征收,亦往往因户而不同。此外又有“俸钞”,全料户纳一两,减半料户纳五钱。于是并合应科的数目作六门摊,分三个期限缴纳。[7]总而言之,从租庸调变为两税制之后,又另外加收庸调一类的税,使人民受两重负担,实在不合理的。我们看宋元间的赋税名目的繁多,就可以知道那时候的赋税实比唐以前加重了许多。其他的苛捐杂税尚多,在这里不及细述。

(三)学校与考试 辽金都行科举制,都是三年一开,有乡、府、省三试(金加殿试)。[辽金的科举制]其科目:辽分诗赋、法律两科,诗赋为正科,法律为杂种,后改法律科为经义。金初设词赋和经义两科,又有策试一科,后罢策试及经义,增设律科,但不久又恢复经义科。辽设科举,专以待汉人,而金则又添设女直[8]进士科,并置女直国子学。[元的学校制与科举制]元朝对于学校颇为注重。元世祖于京师立国子学,蒙古人、色目人和汉人各行定额。又特立蒙古国子学和回回国子学。诸路各设教授一人,学正一入,学录一人。府及上中州各设教授一人,下州设学正一人。县设教谕一人。科举之制,则始于元仁宗时,分汉人为左右榜,也有乡试、会试及御试等。

(四)兵制 辽本游牧民族、其兵虽分有五种,而正式军队,就只有部族军。[辽金的兵制]

辽军队分六种:(一)御帐亲军,(二)宫卫军,(三)大首领部族军,(四)部族军,(五)五京乡丁,(六)属国军。乡丁是辽国的耕稼之民,战斗时不能作为主力军队。属国军是有事时向属国征调而来,所以也不能算是正式的军队。御帐亲军和宫卫军,是部族军之属于君主者;大首领部族军,是部族军之属于亲王大臣者;其所属虽不同,而实际则和普通的部族军没有什么差别。所以辽国的正式军队只有部族军。

金初起时,部落极为寡弱,其部长平时称“孛堇”,战争时称为“猛安”或“谋克”[9]。诸部的强壮者都被征为兵,由部长带领作战。后来于猛安之上置军帅,军帅之上置万户,万户之上置都统。又改都统为元帅府,置元帅及左右副元帅,而元帅常居守不出。最后行兵称元帅府,平时则称枢密院,而罢万户官。金初起时,兵不满万,只因其犷悍善战,就占据了中国北部,后来他们自己的兵,渐渐腐败不可用,每有征伐及边警,辄下令签汉人为兵,民家丁男的强壮者都被强迫征发。[元的兵制]引起百姓的怨恨,金国于是立不住了。元代兵制,极为复杂。出于本部族的叫做“蒙古军”,出于其他部族的,叫做“赤马探军”。既定中原。发民为兵,称为“汉军”。其统兵之官,则以兵数的多少,为爵秩的崇卑,有万户、千户、百户之分,都是世袭的。万户之下设总管,千户之下设总把,百户之下设弹压,皆总之于枢密院。元朝的统治中国,全用一种兵力高压政策,河洛、山东,用蒙古军及赤马探军分别戍守。淮江以南又各以汉军及新附军[10]戍守。起初军官兼理民政,后虽军民分治,而戍守各地的军官,皆世守不易,故多与豪强大地主相结,侵占田宅,压迫平民,无所不为,遂酿成元末各地农民的扰动。

(五)纸币制 金元都仿宋朝行使纸币。[金元的纸币制]金初印造一贯,二贯、三贯、五贯及十贯五种,叫做“大钞”,一百、二百、三百、五百、七百五种,叫做“小钞”,与钱并行。起初信用甚好,但后来价格低落,弄到财政十分紊乱。元朝的纸币制却很特别,其所权物不是铜钱而是丝银。先造“中统交钞”,每交合丝一两、银五钱。中统元年[11]又造不兑现的“中统元宝钞”,分十文至二千文九种,每千文合交钞银一两,又合银五钱。至元二十四年[12],改造“至元钞”,每贯合中统钞五贯,(中统钞在二十八年间价格跌至五分之一)又合银五钱,又合金五分。武宗时又造“至大银钞”,但不久即罢。当时社会上受纸币价低落物价腾贵的影响很大,元朝末年,便有重铸金属货币的提议。至正十年[13],铸至正通宝钱,和历代铜钱并用,使中统钞一贯或至元钞二贯之价都等于钱币一千文。但当时名为相权,其实徒有虚名,以至行之未久,物价又涨起了十倍,反引起极大骚扰。在这纸币政策发生流弊之际,另外一个发展的方向,就是用贵金属:金朝末年,银两的使用已见端倪;元亡以后,明朝便大用银两了。

此外辽、金、元的刑法制度,大都斟酌汉制,又参以他们固有的习惯,没有可以特别称述之处。

在这里要附带的讲到学术方面。[元代的理学与文学]自燕云十六州没入辽国之后,久与汉族的声教不相通。宋理宗时,蒙古兵攻鄂,得赵复以去。后赵复在燕京讲学,南方理学开始传到北方。接踵而起的,北方有许衡刘因等,南方有吴澄金履祥许谦等,都是元朝一代的理学大师。文学方面,则杂剧、传奇的勃兴,使中国文学史上开辟一个新的境界。

《秘本西厢》插画

明崇祯刻本

杂剧、传奇是戏曲的一种文体:杂剧出数较少,初流行于北方,故亦称“北曲”。传奇出数较多,初流行于南方,故亦称“南曲”。南曲起于温州杂剧,在元时已与北曲并行,至明始渐取北曲而代之。大约北曲悲壮沉雄,南曲缠绵婉转,此由南北风气及曲的体制不同之故。杂剧作家如关汉卿马致远、白仁甫、王实甫等。关所作有《闺怨佳人拜月亭》《关大王单刀会》等。马所作有《江州司马青衫泪》《孤雁汉宫秋》等。白所作有《唐明皇秋夜梧桐雨》《苏小小月下钱塘梦》等。王所作有《崔莺莺待月西厢记》《才子佳人拜月亭》等。传奇的最初有名著作则有《荆》《刘》《拜》《杀》及《琵琶记》。《荆》《刘》《拜》《杀》是传奇中最古最有名的著作,然依作者时代排列,当作“《拜》《刘》《杀》《荆》”。《拜》即《拜月亭》,一名《幽闺记》,相传为元施惠所作。《刘》即《白兔记》,因叙刘知远事,故简称为“《刘》”,不知作者姓名,其著作年代,约与《拜月亭》同时。《杀》为《杀狗记》,相传为元末明初的徐畛所作。《荆》为《荆钗记》,相传为元柯丹邱所作。其实是明初宁献王朱权[14]所作,因朱权别号丹邱子,故因此误会。《琵琶记》系元末明初的高明[15]所作。至杂剧、传奇的起源,却受印度佛曲的影响,和中国一向以歌舞或戏谑为主的俳优,似乎没有多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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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面官又分南北,各南面官无涉。

[2]就是贝勒的同音异译。

[3]如翰林院兼国史院之外,又别有蒙古翰林院。

[4]明朝虽废行省的名目,但各布政司的区划,都仍元行省之旧。

[5]金地租之制,历史上没有详细记载,此据《金史·食货志》。

[6]辽役法历史上没有详细的记载,仅凭《辽史·马人望传》得其大概。

[7]初限八月,中限十月,末限十二月。

[8]女直即女真,辽兴宗名宗真,辽人避其讳,改名女直。

[9]猛安、谋克所部的兵初无定额,金太祖始规定三百人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

[10]元朝平宋之后,所得的兵,叫做“新附军”。

[11]公元一二六〇年。

[12]公元一二八七年。

[13]公元一三五〇年。

[14]朱权,明太祖第七子。

[15]高明字则诚,瑞安人,或以为平阳人。按或以为《琵琶记》系高拭字则成者所作,则因高明字则诚,诚成同音而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