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曹操一生活动的主流发表一些意见。务虚的性质较多,一定有很多不全面和错误的地方,希望同志们指正!
首先,我想在讨论曹操时,也就是估价统治阶级历史人物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从阶级观点出发来考察,把人物放在所属阶级的范围里研究。这样才符合于我们马克思列宁主义史学的要求。也只有这样才能够估计得恰如其分,接近真理。如果研究阶级社会的历史,而不抱着阶级观点,对于人物没有区别地对待,结果必然不是估计过高,就会要求过苛,都是错误的。斯大林对彼得大帝估价很高,但同时他说,拿彼得大帝和列宁相比,列宁是汪洋大海,彼得大帝不过是沧海一粟。这就是从阶级观点出发来衡量人物。统治阶级中任何伟大人物,尽管他怎样突破阶级限制,起进步作用,归根到底还是属于统治阶级,受到阶级局限,和无产阶级的人物根本不能相比。在有些肯定曹操的文章里,似乎这一点注意不够。例如郭老说曹操虽然打了黄巾,但没有违背黄巾起义的目的,好像黄巾军还亏得有曹操承继了他们的事业。又说他“能够体贴民情”,“何等重视劳心与劳力的人”(以上引文均见《替曹操翻案》,《人民日报》1959年3月23日)。这样便没有把曹操放在统治阶级人物这一范围里考虑,忘记了封建统治者的剥削本质,忽略了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间利益之冲突与矛盾之不可调和。因而使人觉得对曹操的优点和功劳夸张过分,超过了一个封建统治阶级人物所应得到的估价和夸奖。这里我同意翦老的提法,曹操是“三国豪族中第一流的政治家”、“中国封建统治阶级中有数的杰出人物”。第二,讨论曹操要看他比前人或当时人多作了些什么,作了些什么前人或当时人没作的好事或坏事,这就是列宁所说,“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评经济浪漫主义》,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页53)。这样去估价才合乎历史唯物主义。第三,我觉得估价人物活动最重要的是从他的主要方面,一生活动的主流去考察,特别是要从政治活动方面去考察。政治活动中又有主次之分。而考察这些活动的标准,是它们对于人类历史、社会发展起什么作用。是运用了发展规律起正面的好作用,还是违背了发展规律起了消极作用;是根本符合于当时人民的利益,还是根本违背当时人民的利益。私人道德和作风固然应当考虑,但终究不起决定作用。因此曹操的俭德可风和权谋变诈,在评价历史作用时,就不一定给予很多考虑了。根据上面这三条,我觉得曹操一生的主要活动或活动的主流,是发展生产和统一北方。发展生产也是为了统一。次要活动是镇压黄巾、打乌桓和文学方面的倡导扶持。下面分别谈一下我的看法。
主要活动方面是统一事业。我同意翦老的提法,曹操“一贯地把统一中国当作自己的政治使命”,而且他确实部分地完成了这个使命,统一了北方。首先应该肯定,统一的中国,比起分裂的局面来,对于当时广大劳动人民是有利的。有人认为曹操“统一北方后所进行的扩张战争,是违背历史规律和人民愿望的”,这显然是不符合历史事实、也不符合真理的见解。但是,我们说曹操的活动符合人民愿望,并不是说他是从人民愿望出发,为人民的利益而求统一。历史上任何统治者的统一事业,都不可能是从这样意图出发的!曹操也决不例外。他只是为了巩固统治,扩大势力,是封建统治者政治势力强大后照例要求的扩张而已。然而这种统一的企图和活动,客观上却起了正面作用。虽然曹操没有统一全国,北方人民的生活已经比起长期战乱割据局面之下的日子要好得多。这里就要问,曹操在统一事业上,比起当时吴、蜀的统治者究竟如何呢?是多作了点好事,还是作得少些呢?吴、蜀的统治者也是要统一中国的。诸葛亮要“北定中原”,孙权也心心念念要北伐。他们要求统一的目的,也和曹操没有什么大区别,只不过诸葛亮还加上一个“兴复汉室,还于旧都”的企图而已。但是我认为,曹操进行统一事业比诸葛亮和孙权看得更深一些,作得更多一些,措施也更有效些。因而也应该予以更高的估价。
虽然曹操所凭借的基础——中国北部地区,比较广大,两汉以来,一直是生产比较先进,经济比较发达的区域。但是经过汉末割据战乱,人口之凋敝,生产之破坏,远比江南和西蜀为甚,曹操所面临的困难,比孙吴、西蜀严重得多。他采取的措施如兴屯田,开水利,种水稻,推广生产工具等,对发展生产起了很大作用。虽然最初屯田是在边境,为供应军粮,以后又推行到各地。经济恢复了,才有可能进行统一事业。诸葛亮也搞过屯田,但在他统治下的西蜀,比起东汉末年,似乎经济并未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孙权在这方面的措施也并不显著。应该说,曹操是在更困难的条件下作出了更好的成绩。
曹操不只希望建立一个统一的国家,而且心目中还要建立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我认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在中国所以很早就出现,是和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密切相关的。中国在秦和西汉时期是国家土地所有制和大地主土地所有制并行,而前者常常占主导地位。封建国家手里控制着较多的土地和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因而有条件实行中央集权专制制度。马克思在他著作中好几处都强调东方没有土地私有制存在是了解全东方情形的关键,“国家在这里是最高的土地所有者。主权在这里,就是在全国范围内集中起来的土地所有权”(《马克思恩格斯论中国》,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页7)。虽然他主要是指波斯、印度、阿拉伯等国家,但对于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占主导地位的秦和西汉时期,应该也大致适用。当我们寻找东方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出现较早这一特点的原因时,必须很好掌握马克思所提的关键。到东汉时,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日益废弛,封建化加强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确立后的必然结果,是超经济强制的加强,因为这样能榨取更多的剩余劳动。地主对农民的各种形态超经济强制更加厉害,自由农民对大地主的依附关系大大加深,出现了东汉的“宾客”、“门生”等一系列在不同程度上依附于大地主的、全部或部分从事生产的人。豪强大族荫庇成百上千的劳动人民,整户的农民从国家控制下转移到私门。这种封建化加强的趋势,到三国时仍然继续,吴、蜀皆如此。发展到晋、南北朝,大批“部曲”依附豪门,一方面是生产者,一方面又是私兵。这种趋势反映在政治上,便是割据分立,门阀贵族和皇室分享政权,所谓“王与马,共天下”,因而很难实现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很难形成统一局面。反映在思想意识社会风习上,便是名德、门风、礼法和严格的贵贱等级制度。这种情况一直到隋、唐才有所改变。曹操所以有特识,就因为他朦胧地看到这种封建化加强的趋势是建立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的障碍,也是生产力发展的障碍。特别在地广人稀的北方,劳动力尤其宝贵。所以他从几方面来制止这种趋势。
第一,曹操在所统治和新征服地区禁止豪强兼并,例如严厉惩办了袁绍部下的豪家,打平刘表以后,对于“宾客千余家”的荆州豪族加以制裁等。其次,由国家组织和控制劳动人民,以防流入私家,成为荫庇的“宾客”、“部曲”。如屯田农民属于典农都尉,不隶郡县编制的制度;兵士世袭,单独列为“士家”的制度;“人役户居各在一方”的“错役”制度等。都是从防止依附荫庇,严格控制劳动人民,国家保证耕和战的主力这一目的出发的。第三,在思想意识上,曹操用道家思想来抵制儒家,强调“惟才是举”、“受金盗嫂”、“不仁不孝”的人都得进用,采取这种办法来反对礼法、门风、贵贱等级制度。应该说,这些都是诸葛亮和孙权所没有想到,更没有作到的。孙权在江南的统治是紧密依靠朱、张、顾、陆等大族豪强,诸葛亮对于大族也是无能为力的。曹操看到了社会发展中这一趋势不利于统一,而企图消除这种因素。这是他胜过当时其他统治者的地方,也是他能够统一北方,使他统治时期的北方与江南、西蜀有所不同的原因。
防止封建化加强和依附关系加深,争取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这是符合当时人民利益的。但是,封建化加强的趋势是社会发展的规律,是封建社会必不可免的过程。统治阶级的杰出人物如曹操,尽管他看到一些比较根本的因素,但是他不可能明确地掌握发展规律,更不可能很好地运用它来推动社会前进。曹操对于人身依附关系加强的趋势,一方面企图阻止,一方面又向它妥协,甚至于自己也按照它办事。例如他对自己部下的荫附现象,便不能消除,只有采取另一种办法,即把他们迁徙到中央来。如李典“徙部曲宗族三千余口居邺”,此外还有一些类似的例子。像屯田农民之隶属典农都尉,也是加强农民对国家的依附关系,把农民束缚在国家土地上。这就说明曹操对于这种趋势无能为力。在农民对地主依附关系很强的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条件下,企图统一而且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是比较困难的。曹操固然没有完成统一,西晋尽管暂时统一,很快又分裂。虽然“八王之乱”和边境少数民族内迁有很大关系,但即使没有这些因素,单看西晋初年的统一局面,也是很不稳固的。即使曹操时期北方经济更发达些,曹操军事力量更强大些,恐怕也不容易统一。我想,我们不应把统一事业当作曹操个人的事功,而应当把它放在社会发展整个过程的基础上去考虑。不应把曹操孤立估计,而是放在统治阶级里去考虑。既要看到他进行统一的进步面,也要看到他进行统一中的局限性。这就是我对曹操一生活动的主流——统一事业的估价。以上的一些论点都极不成熟,本着敢想敢说、百家争鸣的精神提出来,诚恳地希望研究中国古代史的同志们加以指正,展开讨论!
既然在封建割据局面下求统一,便免不了要打仗。战争是政治的继续,是政治性质的行动。打仗就得死人。不能因为死人而谴责曹操进行战争,更不能因为谋求统一进行战争而全部否定曹操。毛泽东同志说过:“战争是流血的政治,是要付代价的,有时是极大的代价。”杨柄同志把曹操一生活动都概括为战争,认为他的“一切政策和措施全都服务于战争”,忽略了战争是政治的继续这一点,我认为是不恰当的。
再谈曹操的次要活动。镇压黄巾起义当然是坏事,我们不应该讳言!第一次(公元184年)镇压黄巾时,曹操还只是一个骑都尉,是皇甫嵩部下一名帮凶。第二次(公元192年)镇压黄巾是他欠人民的一笔血债。最初曹军还吃过败仗,战斗是很激烈的。打败黄巾后,确是如郭老所说,曹操把黄巾“组织化”了。因为他把兵士组成“士家”,永远替他当兵,“青州兵”这支部队一直存在20多年,到曹操死。但决不能因此而加以肯定,说他虽镇压黄巾而没有违背黄巾起义的目的。我同意杨柄同志的意见,如果说曹操把黄巾“组织化”了,那就得问,“组织化”以后为谁服务?但是我认为,从评价曹操这样一个统治阶级人物看来,镇压黄巾在他一生几十年政治活动中,还不能算主流。
关于打乌桓,我同意许多同志的意见,曹操是为了统一北方,同时也由于袁绍的儿子得到乌桓的支持来反对他,才去打的。乌桓对于东北边境上从事农耕的汉族劳动人民,在生活上和安全上是很大威胁。《魏志》《乌丸传》:“寇暴城邑,杀略人民,北边仍受其困。”当时的酋长蹋顿又“恃其阻远,敢受亡命,以控百蛮”。即使如杨柄同志所说,当时不是乌桓侵边之际,由于曹操先发制人,出其不意地出击,不但夺回大批汉族人民,而且“边民得用安息”,仍然是该肯定的。然而,如果因此就给曹操戴上“民族英雄”的帽子,就未免不实事求是了。曹操不是在民族压迫严重,侵略紧急,斗争尖锐时,出来抗击外侮的。打乌桓的战争并不关系汉族生死存亡。他之所以成功,很大程度上还是靠了田畴和田畴的部曲,更谈不上有什么英勇的战斗。如果曹操因为这件事而赢得“民族英雄”称号,这一称号就显得太无足轻重了。至于曹操的民族政策,也并不是以谋求民族融合为主。他迁徙少数民族到中原地区,主要还是为了要劳动力和兵。他对少数民族始终是有戒心的。例如他告诫地方官说:“羌胡欲与中国通,自当遣人来,慎勿遣人往。善人难得,必将教羌胡妄有所请求,因欲以自利。不从便为失异俗意,从之则无益事。”这是对于少数民族防范得多么周到,这才是封建统治者的本色,他又怎样会采取融合为主的民族政策呢?
最后,我的结论是,在三国时代统治者中,曹操是一个有远见的杰出的人物。他的一生活动的主流是进行统一事业。应该肯定,他的活动客观上起了积极正面效果。但同时也不应当忘记,在中国中古社会封建化加强的时期,尽管他作种种努力,他的统一事业是很难实现的,只有到隋朝才完成了这个历史使命。曹操还有一些次要活动,对历史发展有起积极作用的,也有起消极作用的。总起来说,应该是功多于过。
(原载《光明日报》195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