谥法指实
宋钱俶薨,太常定谥忠懿。张洎时判考功为覆状,经尚书省集议,虞部郎中张佖奏驳曰:“按考功覆状一句云‘亢龙无悔’,实非臣子〔宜〕(而)[1]言者。况钱俶生长岛夷,夙为荒服,未尝略居尊位,终是藩臣,故名不可称龙,位不可为亢。其‘亢龙无悔’四字,请改正。”事下中书,以诘。洎对状曰:“窃以故秦国王明德茂勋,格于天壤,处崇高之富贵,绝纤介之讥嫌,太常礼院稽其功行,定兹嘉谥,考功详覆之际,率遵至公,故其议状云:‘兹所谓受宠若惊,居亢无悔者也。’谨按《易·乾》之九三云:‘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王弼注云:‘处下体之极,居上体之下,履重刚之险,因时而惕,不失其几,可以无咎。处下卦之极,愈于上九之亢。’《易·例》云:‘初九为元士,九二为大夫,九三为诸侯。’《正义》云:‘《易》之本理,以体为君臣。九三居下体之极,是人臣之体也。其免亢龙之咎者,是人臣之极,可以慎守免祸。故云免亢极之祸也。’《汉书·梁〔商〕(啇)[2]传赞》云:‘地居亢满,而能以谨厚自终。’杨植《许由碑》云:‘锱铢九有,亢极一夫。’杜鸿渐《让元帅表》云:‘禄位亢极,过逾涯量。’卢杞《郭子仪碑》云:‘居亢无悔,其心益降。’李翰《书霍光传》云:‘有伊、周负荷之明,无(上)九〔三〕[3]亢极之悔。’张说《〔祁〕(祈)[4]国公碑》云:‘一无目牛之全,一无亢龙之悔也。’况考功状内止称云:‘受宠若惊,居亢无悔。’即本‘无亢龙无悔’之语,斯盖张佖擅改公奏,罔冒天聪,请以元状看详,反坐其人,以惩奸妄。”俄下诏曰:“张洎援引故实,皆有依据。张佖学识甚浅,敷陈失实,尚示矜容,免其黜降,可罚一月俸。”
沈伦卒,有司议谥曰恭惠,其子继宗上言曰:“亡父始从冠岁,即事儒业,未遑从贼,遽赴宾招,叨遇明时,陟于相位。伏见国朝故相,薛居正谥文惠,王溥谥文献,此虽近制,实为典常。若以臣父起家不由文学,亦尝历集贤、修史之职,伏请改谥曰文。”判太常礼仪院赵昂、判考功张洎驳曰:“沈伦〔逮〕(建)[5]事两朝,〔早〕(卓)[6]升台弼,有祗畏谨守之美,有矜恤周济之心。案《谥法》,不懈于位,与夫谨事奉上、执政坚固、执礼御宾、率〔事〕(士)[7]以信、接下不骄、能远耻辱、贤而不伐、尊贤贵让、爱民长悌、不懈为德、既过能改,数者皆谓之恭。又云,慈民好与,与夫柔质慈民、爱民好柔、宽裕不苛、和质受谏,数者皆谓之惠。由汉以来,皆为美谥。如唐相温彦博之出纳明允,止谥曰恭;窦易直之公举无避,乃谥曰恭惠。而沈伦备位台衡,出于际会,徒能谨饬以自保全,以恭配惠,厥美居多。又按《谥法》,道德博闻曰文,忠信接礼曰文,宽不〔慢〕(愠)[8]、廉不刿曰文,坚强不暴曰文,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曰文,德美才秀曰文,修治班制曰文。昔张说之谥文正、杨绾之谥文简,人不谓然。盖行义有所未充,虽蒙特赐,诚非至公。若夫大臣子孙,许其为父陈情,则曲台考功之司为虚器,而彰善瘅恶之义微矣。继宗以其父曾任集贤殿学士及监修国史之职,辄引薛居正、王溥为〔比〕(此)[9],则彼皆奋迹辞场,历典诰命,以文为谥,允合国章。至于集贤、国史,皆宰相兼领之任,非必由文雅而登。其沈伦谥,伏望如故。”从之。
侍中崇信军节度使钱惟演卒,太常张瓌议谥,按《谥法》敏而好学曰文,贪而败官曰墨,请谥文墨。其家诉于朝,诏章得象等复议,以唯演无贪黩状而晚节率职自新,有惶惧可怜之意,取《谥法》追悔前过曰思,改谥曰思。庆历间,乃改谥曰文僖。
夏竦卒,仁宗特赐谥文正。因曾为东宫旧臣。司马光言:“谨按令〔文〕(闻)[10]诸谥王公及职事官三品以上,皆录行状,申省议定奏闻,所以重名实示至公也。今不委之有司,概以公议定谥于中,而后宣示于外。臣谓宜择中流之谥,使与行实相应者赐之,亦非群臣所敢议。今乃谥以至美无以复加之谥,如竦者,岂易克当。所谓名与实爽,谥与行违,传之永久,何以为法?”光又言:“竦得此谥,不知复以何谥待天下之正〔人〕(士)[11]良士!况天下之人皆知竦为大邪,虽谥之以正,此不足以掩竦之恶,适足以伤国家之至公耳!且谥法所以信于后世者,为其善善恶恶无私也。今以一臣之故而败之,使忠良隽杰之士蒙美谥者,后世皆疑之,则谥法将安用哉!”
陈执中卒,韩维议谥曰:“皇祐之末,天子以后宫之丧问所以葬祭之礼,执中位为上相,不能总率群司考正仪典,以承天问。而治丧皇仪非嫔御之礼,追册位号于宫闱有嫌,建庙用乐逾祖宗旧制,遂使圣朝大典著非礼之举,此不忠之大者。宰相所当秉道率礼,以弼天子,正身率家,以仪百官。执中不务出此,而杜门深居,谢绝宾客,曰:‘我无私也,我不党也。’岂不陋哉!谨按《谥法》宠禄光大曰荣,不勤成名曰灵。执中出入将相,以一品就第,可谓宠禄光大矣。死之日,贤士大夫无述焉,可谓不勤成名矣。请谥荣灵。”后改谥恭襄,诏谥曰恭。
张知白卒,礼官谢绛议谥文节。御史王嘉言:“知白守道徇公,当官不挠,可谓正矣,谥文正。”王曾曰:“文节美谥矣。”遂不改。
鲁宗道卒,初太常议谥曰刚简,复改为肃简。议者以为,肃不若刚为得其实云。
杨〔崇〕(宗)[12]勋卒,谥恭密,寻改谥恭毅。
仁宗充媛董氏薨,赠淑妃,辍朝成服,百官奉慰,定谥,行册礼,葬给卤簿。司马光言:“董氏秩本微,病革方拜充媛。古者妇人无谥,近制唯皇后有之。卤簿本以赏军功,未尝施于妇人。唐平阳公主有举兵佐高祖定天下功,乃得给。〔至〕(与)[13]韦庶人始令妃主葬日皆给鼓吹,非令典,不足法。”
仁宗女周陈国大长公主,幼警慧,性纯孝。帝尝不豫,主侍左右,徒跣吁天,乞以身代。熙宁三年薨,辅臣议谥,神宗以主事仁祖孝,命曰庄孝。
襄阳郡王允良,好酣寝,以日为夜,由是一宫之人皆昼睡夕兴。薨,赠定王,有司以其反易晦明,谥曰荣易。
欧阳修致仕卒,李清臣议谥曰:“公唯圣宋贤臣,学者所师法,明于道德,见于文章,究览六经,述作数十百万言,以传先王之遗意。方天下溺于末习,为章句声律之时,闻公之风,一变为古文,咸知趋尚根本。太师之功,于教化治道为多。谨按《谥法》,唐韩愈、李翱、权德舆、孙逖,本朝杨亿,皆谥文。太师宜以文谥。然公常参天下政事,进言仁宗,乞早下诏立皇子,使有明名定分,以安人心,及两预定策谋,有安社稷功。《谥法》道德博闻曰文,廉方公正曰忠,请谥文忠。”
张〔商〕(啇)[14]英作相,适承蔡京之后,小变其政,譬饥者易为食,故蒙忠真之名,靖康褒表司马光、范仲淹,而〔商〕(啇)[15]英亦赠太保。绍兴中,又赐谥文忠,天下皆不谓然。
宋用臣卒,赠安化军节度使,谥僖敏。〔谥〕议谓,用臣为广平宋公,有“天子念公之劳,久徙于外”之语。〔丰〕(豊)[16]稷论奏,以为凡称公者,皆须耆宿、大臣与乡党有德之士,其曰“念公之劳,久徙于外”,斯乃古周公之事,于用臣非所宜言也。止令赐谥,论者是之。
〔丰〕(豊)[17]稷卒,建炎中追复学士,谥曰清敏。初,文彦博尝品稷为人似赵抃,及赐谥,皆以清得名。
邹浩卒后,高宗即位,诏曰,浩在元符间任谏争,危言谠论,朝廷擢引复其待制,又赠宝文阁直学士,赐谥忠。
陈瓘宣和六年卒。绍兴二十六年,高宗谓辅臣曰:“陈瓘昔为谏官,甚有谠议,近览所著《尊尧集》,明君臣之大分,合于《易》天尊地卑及《春秋》尊王之法,王安石号通经术,而其言乃谓道隆德骏者,天子当北面而问焉,其背经悖理甚矣。瓘宜特赐谥以表之。”谥曰忠肃。
刘珙迁礼部郎官,秦桧欲追谥其父,召礼官会问,珙不至,桧怒,风言者逐之。
陈康伯薨,谥文恭。庆元初,配享孝宗庙庭,改谥文正。
内侍李珂没,赠节度〔使〕,谥靖〔恭〕(公)[18]。龚茂良谏曰:“中兴名相如赵鼎、勋臣如韩世忠,皆未有谥,如朝廷举行,亦足少慰忠义之心。今施于珂为可惜。”竟寝其谥。
京镗卒,赐谥文穆。既而其子请避家讳,改文忠。言者以为:“杨亿巨儒,既谥曰文,议欲加一忠字竟不之与。夫欲加以一字,犹且不可,况二字俱欲极美乎!望敕〔有〕(攸)[19]司,自今谥议,务当其实,其或不然,当推以法,以选举不实论。若定谥已下,其子孙请再更〔易〕(议)[20]者,以违制论。”从之。
何铸死四十余年,谥通惠。其家辞焉。嘉定初,改谥恭敏。
张纲卒,初谥文定。吏部尚书汪应辰论驳之,孙斧再请,特谥曰章简。
彭龟年卒,宁宗诏赠宝谟阁直学士。章颖等请易名,赐谥忠肃。上谓颖等曰:“彭龟年忠鲠可嘉,宜得谥,使人人如此,必能纳君于无过之地。”
理宗宝祐二年二月甲辰朔,诏太常厘正秦桧谥,因谕辅臣曰:“谥缪狠可也。”
史嵩之卒,谥忠简,以家讳改谥庄肃。德祐初,以右正言徐直方言,夺谥。
朱端常子乞谥,太常博士陈熉曰:“端常居台谏,则逐善类,为藩收,则务刻剥,宜得恶谥,以戒后来。”乃谥曰荣愿。议出,宰相而下皆肃然改容。
宋白卒,有司谥白为文宪,内出密奏言“白素无检操”,遂改文安。
叶义问卒,太常议谥恭简。留正覆谥言:“义问将兵出疆,不知敌人情伪。及金犯边,督视寡谋,几至败。”事下太常更议,时论韪之。
元廉希宪为中书平章政事,卒。伯颜曰:“廉公,宰相中真宰相,男子中真男子。”大德中,赠太师、恒阳王,谥文正。人以为无愧。
许衡致仕,卒,尝语其子曰:“我平生虚名所累,死后慎勿请谥,勿立碑。”子从其治命,死而无碑,朝野莫不哀伤,以为斯道斯民之不幸。后赠司徒,封魏国公,谥文正。
刘因年四十卒,性不苟合,不妄交,家虽甚贫,非其义一介不取。隐居敎授,师道严尊,世祖屡征,不就职,其所居匾曰静修,学者称为静修先生。延佑中,赠翰林学士,封容城郡公,谥文靖。
贺胜为铁木迭儿诬杀。泰定初诏雪其冤,追封秦国公,谥〔忠〕(惠)[21]愍。至正三年,追封泾阳王,改谥忠宣。
伯颜,一名师圣,字宗道,哈喇鲁氏,世居开州濮阳县。自弱冠,以斯文为己任,四方之来学者至千余人。至正十八年,河南贼蔓延,伯颜将结乡民为什伍自保,会贼兵大至,伯颜乃渡漳北徙,邦人从之者数十万家。至磁与贼遇,知伯颜名士,劫见贼将,诱以富贵,伯颜骂不屈,引颈受刃,与妻子俱死之。有司上其事,赠奉议大夫,〔佥〕(签)[22]太常礼仪院事,谥文节。太常谥议曰:“以城守论之,伯颜无城守之责而死,可与江州守李黼一律;以风纪论之,伯颜无在官之责而死,可与西台御史张桓并驾;以平生有用之学成临义不夺之节,乃古之所谓君子人者。”时以为确论。
曹彥可,亳州人。至正间,妖寇起,里中无赖子揭帛于竿,使书旗。彦可〔力〕辞,迫以刀斧,彦可唾之曰:“我儒者,知有君父,宁死耳,岂为汝写旗者耶?”贼怒,遂见害,年七十矣。其家素贫,又死于乱,藳殡其尸。贼既定,有司具以事闻,中书为给赀以葬,赐谥节愍。
明廖永安,以舟师从徐达,复宜兴,舟胶浅被执,囚吴八年死。吴平,丧还,太祖迎祭于郊。洪武六年,帝念天下大定,诸功臣如永安及俞通海、张德胜、耿再成、胡大海、赵德胜、桑世杰,皆已前没,犹未有谥号,乃下礼部定议。议曰:“楚国公臣永安等,皆熊罴之士,膂力之才,非陷坚没阵,即罹变捐躯,义与忠俱名耀天壤。陛下混一天下,追维旧劳,爵禄及子孙,〔烝〕(蒸)[23]尝著祀典,易名定谥,于礼为宜。臣谨按《谥法》,以赴敌逢难,谥臣永安武闵;杀身克戎,谥臣俞通海忠烈;奉上致果,谥臣张德胜忠毅;胜敌致强,谥臣大海武庄;辟土斥境武而不遂,谥臣再成武壮;折冲御侮壮而有力,谥臣赵德胜武桓。臣世杰业封永义侯,与汉世祖封冦恂、景丹相类,当即以为谥。”诏曰:“可”。
陈文,合肥人,少孤,奉母至孝。元季挈家归太祖,积官都督佥事,卒,追封东海侯,谥孝勇。明臣得谥孝者,文一人而已。
胡广,永乐十六年卒,谥文穆。洪武朝,文臣未得谥。建文时,王祎尽节,始有谥,明文臣得谥自此始。
刘儁,以兵部尚书参赞沐晟征安南军务。永乐六年冬,晟与简定战生厥江,败绩。儁行至大安海口,飓风作,扬沙,昼晦,且战且行,为贼所围,自刭死。洪熙元年三月,帝以儁陷贼不屈,有司不言,未加褒恤,敕责礼官。乃赐祭,赠太子少傅,谥节愍。
陈洽,以兵部尚书掌安南布、按二司,赞成山侯王通征夷军务。宣德元年十一月,师次宁桥,军陷泥淖中,伏发,官军大败。洽跃马入贼阵,创甚坠马,左右欲扶还,洽张目叱曰:“吾为国大臣,贪禄四十年,报国在今日,义不苟生。”挥刀杀贼数人,自刭死。事闻,帝叹曰:“大臣以身殉国,一代几人?”赠少保,谥节愍。
黄福卒,赠谥不及,士论颇不平。成化初,始赠太保,谥忠宣。
李时勉,景泰元年卒,谥文毅。成化五年以其孙颙请,改谥文忠,赠礼部侍郎。
彭韶卒,谥惠安,赠太子少保。韶嗜学,公暇手不释书。正德初,林俊言,韶谥不副行,乞如魏骥、吴讷、叶盛改谥文,竟不行。
张居正卒,赠上柱国,谥文忠。初,神宗所幸中官张诚见恶冯保,斥于外。帝使密〔诇〕(询)[24]保及居正。至是,诚复入,悉以两人交结恣横状闻,且谓其宝藏逾天府。帝心动,左右亦浸言保过恶,而四维门人御史李植极论徐爵与保挟诈通奸诸罪。帝执保禁中,逮爵诏狱,谪保奉御居南京,尽籍其家金银〔珠宝〕(宝珠)[25]巨万计。帝疑居正多蓄,益心艳之,言官劾居正所荐引王篆、曾省吾,并劾居正,篆、省吾俱得罪。新进者益务攻居正,诏夺上柱国、太〔师〕(傅)[26],再夺谥。
世宗惑内侍崔文等言,好鬼神事,日事斋醮。嘉靖三年,征龙虎山道士邵元节,俾居显灵宫,专司祷祀,历拜礼部尚书,赐一品服。帝幸承天,元节病不能从,无何死。帝为出涕,赠少师,赐祭十坛,遣中官锦衣护丧还,有司营葬用伯爵礼,礼官拟谥荣靖,不称旨,再拟文康,帝兼用之曰文康荣靖。隆庆初,削其秩谥。
张孚敬卒,礼官请谥,帝取危身奉上之义,特谥文忠,以争世宗欲坐张延龄反,族其家也。
郭正域建议,欲夺黄光升、许论、吕本谥。大学士沈一贯〔与〕朱赓皆本同乡也,曰:“我辈在,谁敢夺者!”正域援笔判曰:“黄光升当谥,是海瑞当杀也。许论当谥,是沈炼当杀也。吕本当谥,是鄢懋卿、赵文华皆名臣,不当削夺也。”议上,举朝韪之,而卒不行。
朱赓卒,赠太保,谥文懿。御史彭端吾复疏诋赓,给事中胡忻请停其赠谥,帝不听。
于孔兼迁礼部仪制司郎中,疏论都御史吴时来晚节不终,不当谥忠恪,因请谥杨爵、陈瓚、孟秋。乃夺时来谥,而谥爵忠介。
缪昌期为魏忠贤虐毙诏狱。庄烈帝即位,赠詹事兼侍读学士,〔录〕(炼)[27]其一子,诏并予谥。而是时,姚希孟以词臣持物论,雅不善左光斗、周宗建,力尼之,遂并昌期及周起元、李应升、黄尊素、周朝瑞、袁化中、顾大章,皆不获谥。福王时,始谥文贞。
温体仁卒,特谥文忠。而文震孟、罗喻义、姚希孟、吕维祺皆不获谥。礼部尚书顾锡畴言:“体仁得君,行政最专且久,其负先帝罪大且深。乞将文忠之谥或削或改,而补震孟诸臣,庶天下有所劝惩。”报可,遂谥诸人,削体仁谥。
附《明史·礼志·赐谥》一条
明赐谥:
亲王例用一字;郡王二字,文武大臣同。与否,自上裁。若官品未高而侍从有劳,或以死勤事者,特赐谥,非常例。洪武初,有应得谥者,礼部请旨,令礼部行翰林院拟奏。弘治十五年定制,凡亲王薨,行抚、按,郡王病故,行本府亲王及承奉长史,核勘以奏,乃议谥。文武大臣请谥,礼部取旨,行吏、兵部考实迹。礼部定三等,行业俱优者为上,颇可者为中,行实无取者为下,送翰林院拟谥。有应谥而未得者,抚、按、科道官以闻。
按明初旧制,谥法自十七字至一字,各有等差。然终高帝世,文臣未尝得谥,武臣非赠侯伯不可得。鲁、秦二王〔曰〕(日)[28]荒、〔曰〕(日)[29]愍。至建文谥王祎,成祖谥胡广,文臣始有谥。迨世宗则滥及方士,且加四字矣。定例,三品得谥,词臣谥“文”。然亦有得谥不止三品,谥“文”不专词臣者,或以勋劳,或以节义,或以望实,破格崇褒,用示激劝。其冒滥者,亦间有之。
〔万历〕(神宗)[30]元年,礼臣言:“大臣应得谥者,宜广询严核。应谥而未请者,不拘远近,抚、按、科道举奏,酌议补给。”十二年,礼臣言:“大臣谥号,必公论允服,毫无瑕疵者,具请上裁。如行业平常,即官品虽崇,不得概予。”帝皆从之。三十一年,礼部侍郎郭正域请严谥典。议夺者四人,许论、黄〔光〕升、吕本、范谦;应夺而改者一人,陈瓒;补者七人,伍文定、吴悌、鲁穆、杨继宗、邹智、杨源、陈有年。阁臣沈一贯、朱赓力庇吕本,不从其议。未几,御史张邦俊请以吕柟从祀孔庙,而论应补谥者,雍泰、魏学〔曾〕(会)[31]等十四人。部议久之,共汇题先后七十四人,留中不发。天启元年,始降旨俞允,又增续请者十人,而邦俊原请九人不与,正域所请伍文定等亦至是始定。凡八十四人。其官卑得谥者:邹智、刘台、魏良弼、周天佐、杨允〔绳〕(纯)[32]、沈炼、杨源、黄巩、杨慎、周怡、庄昹、冯应京皆以直谏,孟秋、张元忭、曹端、贺钦、陈茂烈、马理、陶望龄皆以学行,张铨以忠义,李梦阳以文章,鲁穆、杨继宗、张朝瑞、朱冠、傅新德、张允济皆以清节,杨慎之文宪,庄昹之文节,则又兼论文学云。
三年,礼部尚书林尧俞言:“谥典五年一举,自〔万历〕(神宗)[33]四十五年至今,蒙恤而未谥者,九卿台省会议与臣部酌议。”帝可之。然是时,迟速无定。六年,礼科给事中彭汝楠言:“耳目近则睹记真,宜勿逾五年之限。”又谓:“三品以上为当予谥,而建文诸臣之忠义,陶安等之参帷幄,叶琛等之殉行间,皆宜补谥。”事下礼部,以建文诸臣未易轻拟,不果行。至福王时,始从工科给事中李清言,追谥开国功臣李善长等十四人,正德谏臣蒋钦等十四人,天启惨死诸臣左光斗等九人,而建文帝之弟允熥、允熞、允〔〕(熙)[34],子文奎,亦皆因清疏追补。
[1]〔宜〕(而):原刻误,据《宋史》改。
[2]〔商〕(啇):原刻误,据《宋史》改。
[3](上)九〔三〕:原刻误,据《宋史》改。
[4]〔祁〕(祈):原刻误,据《宋史》改。
[5]〔逮〕(建):原刻误,据《宋史》改。
[6]〔早〕(卓):原刻误,据《宋史》改。
[7]〔事〕(士):原刻误,据《宋史》改。
[8]〔慢〕(愠):原刻误,据《宋史》改。
[9]〔比〕(此):原刻误,据《宋史》改。
[10]〔文〕(闻):原刻误,据《大学衍义补》卷八四改。
[11]〔人〕(士):原刻误,据《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改。
[12]〔崇〕(宗):原刻误,据《宋史》改。
[13]〔至〕(与):原刻误,据《宋史》改。
[14]〔商〕(啇):原刻误,据《宋史》改。
[15]〔商〕(啇):原刻误,据《宋史》改。
[16]〔丰〕(豊):原刻误,据《宋史》改。
[17]〔丰〕(豊):原刻误,据《宋史》改。
[18]〔恭〕(公):原刻误,据《资治通鉴后编》卷一二一改。
[19]〔有〕(攸):原刻误,据《大学衍义补》改。
[20]〔易〕(议):原刻误,据《大学衍义补》改。
[21]〔忠〕(惠):原刻误,据《元史》改。
[22]〔佥〕(签):原刻误,据《元史》改。
[23]〔烝〕(蒸):原刻误,据《明史》改。
[24]〔诇〕(询):原刻误,据《明史》改。
[25]〔珠宝〕(宝珠):原刻倒,据《明史》正。
[26]〔师〕(傅):原刻误,据《明史》改。
[27]〔录〕(炼):原刻误,据《明史》改。
[28]〔曰〕(日):原刻误,据《明史》改。
[29]〔曰〕(日):原刻误,据《明史》改。
[30]〔万历〕(神宗):原刻误,据《明史》改。
[31]〔曾〕(会):原刻误,据《明史》改。
[32]〔绳〕(纯):原刻误,据《明史》改。
[33]〔万历〕(神宗):原刻误,据《明史》改。
[34]〔〕(熙):原刻误,据《明史》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