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奉留赠集贤院崔于二学士》
公元749—752年
长安
在《奉赠韦左丞丈二十二韵》[25] 一诗中,杜甫提到他将要东入海。还有其他一些诗篇表明这时——749年初期——杜甫正在考虑乘舟东下。为了判定这是否属实,我们需要再次问,“他真的东下了吗?”绝大多数杜甫的传记作者都会回答是的,因为他们发现杜甫在749年冬天寻访过洛阳的玄元皇帝庙。尽管我们已经在第二章中证明这次寻访发生在741年的冬天,而非749年,而且由于我们不能在杜甫的诗文中找到他于749年春天身在东边的任何证据,所以如果我们下结论说杜甫虽然想要离开京兆,但他并未真正离开,这恐怕会符合实际得多。杜甫写给韦济诗的最后几句听上去好像表示道:“除非你为我做点什么,否则我将真的离去。”因此可以推断韦济真的做了点什么。至少他可能接济杜甫一些钱,暂缓燃眉之急。即使韦济觉得给杜甫介绍事情做并不明智,他也可能劝说朋友周济这位贫穷的诗人。杜甫是个极重感情的人,他很喜欢和朋友相伴。除非有道德伦理上的原因妨碍,否则不需要太多劝说就能使他留下来。这种情形在他的生活中总是一次又一次地重演。【58】
此外,描述自己的乞食生涯时适当的诗歌夸张也是允许的。对杜甫而言,不是所有他领受的慷慨馈赠都带有对方屈尊俯就的味道。至少有一个著名的贤王和杜甫有着真挚的友谊。汝阳王李琎,杜甫“饮中八仙”中的一员,是玄宗皇帝大哥、以前的宋王的长子,宋王拒绝继承皇位,于741年去世,死后被追封为“让皇帝”,尽管李琎一再辞谢,仍以帝王的规格安葬。虽然是皇帝喜爱的侄儿,汝阳王并未在朝廷中担任一官半职,直至去世。从《赠特进汝阳王二十二韵》[27] 一诗可以看出汝阳王一定非常喜欢我们的诗人。【59】
很难确切判断杜甫何时写作此诗。但它一定写于汝阳王去世的750年之前。在《壮游》[211] 一诗中,我们的诗人回忆到当他在东边快意八九年之后,回到京兆,当时有名的文人们纷纷称颂他的文才,有位贤王(“许与必词伯,赏游实贤王”)也很喜欢杜甫作伴。这里的词伯应该指岑参、孔巢父等人,而贤王无疑就是汝阳王。但是在745年冬天我们的诗人返回西边之后多久他就和汝阳王开始结交了呢?现存诗篇显示初次见面在晚秋时节;因此,时间不会早于746年的秋天。因为诗中还提到了春夏两季,所以诗篇的写作也不会早于747年夏天。因此,这首诗的系年应该在747至750年之间。
诗中提到“岩栖在百层”,这很令人费解。这似乎表明我们的诗人处于半隐状态中。这和杜甫写给韦济诗篇中描述的生活截然相反。也许《去矣行》[26] 能帮助我们解开这个谜团。此诗往往被注释者和传记作者系于755年,也就是杜甫接受官职任命之后。我不赞同这一系年,因为接受官职任命对杜甫来说意味着放弃隐居的打算。我特别倾向于将《去矣行》系于749年,我推测杜甫在接受了韦济和其他人的馈赠周济之后,打消了到东海岸的念头,仅仅只到离长安东南10英里远的产玉的蓝田山中作了一次短暂的隐退。这次短暂的隐居生活随着他再次受到好客的汝阳王的邀请而宣告结束 [1] 。
去矣行[26 ]
君不见鞲上鹰,一饱则飞掣。焉能作堂上燕,衔泥附炎热。【60】
野人旷荡无䩄颜,岂可久在王侯间。
未试囊中餐玉法,明朝且入蓝田山。
赠特进汝阳王二十二韵[27 ]
特进群公表,天人夙德升。霜蹄千里骏,风翮九霄鹏。
服礼求毫发,惟忠忘寝兴。圣情常有眷,朝退若无凭。
仙醴求浮蚁,奇毛或赐鹰。清关尘不杂,中使日相乘。
晚节嬉游简,平居孝义称。自多亲棣萼,谁敢问山陵。
学业醇儒富,辞华哲匠能。笔飞鸾耸立,章罢凤鶱腾。
精理通谈笑,忘形向友朋。寸长堪缱绻,一诺岂骄矜。
已忝归曹植,何知对李膺。招要恩屡至,崇重力难胜。
披雾初欢夕,高秋爽气澄。樽罍临极浦,凫雁宿张灯。
花月穷游宴,炎天避郁蒸。砚寒金井水,檐动玉壶冰。【61】
瓢饮唯三径,岩栖在百层。且持蠡测海,况挹酒如渑。
鸿宝宁全秘,丹梯庶可凌。淮王门下客,终不愧孙登。
我们不能、也没必要断定写给汝阳王的这首诗作于749年,但我们可以完全确定《高都护骢马行》[28] 一诗应该按照传统的系年放在749年,而不是像近来的一些研究所认为的那样,系于三四年之后 [2] 。选择这早、晚两种系年方式中的哪一种,有赖于我们近来研究杜甫性格和才智得到的一些重要观点。此诗表面的主题是马,真正的主题是都护将军。我们的诗人公开颂扬高都护的胜利,而隐约暗示高都护不应留在京城,而应继续在西部边境延续他的胜利事业。
749年,经过兴都库什山(Hindu Kush)外的几次成功战役之后,安西都护高仙芝——一名高丽人——返回长安,接受了额外的任命和提拔,在此逗留数月,同年再次被遣往西部边境。751年初,高仙芝再次告捷,重返长安,又一次被拔擢,继而返回西部任上。在帕米尔高原与阿拉伯人的战役中遭到惨败之后,高仙芝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来到京城,那大概是在752年初,此后再未出现在此地,直到755年末,那是在他因为所谓的失利之后、被处以死刑之前的几个星期。近来对这首杜诗的重新系年主要依据这样的假设,即高仙芝在749年短暂逗留长安数月不足以支持我们诗人的暗示成立,同样,高仙芝752年第三次返回长安后较长时间的无所作为也不足以让诗人写下类似的影射之辞。论证颇为有力,但是要接受这种系年,势必让杜甫面临一个为难的问题:当他在752或753年写下此诗时,他是否知道高仙芝在西部边境的惨痛失败?如果他知道此事,而他又在诗中不说实情,难道不会因一味阿谀产生罪恶感吗?如果他不知道此事,他也太孤陋寡闻了吧?他会这么轻率地暗示?他所自诩的政治才能不会如此孱弱可笑吧?
幸好,我们不必接受这种新的系年,倒是旧的系年证明了自己的可靠。诗中对高仙芝的头衔称谓以及诗题都不契合高仙芝在751年之后的更高职务和任命,但对749年的身份则很合适。诗中的暗示自然与749年高仙芝被拔擢为兼左金吾卫大将军同正员有关,这个职务可以让他留在京城,如果他愿意的话。再说了,我们会看到,接下来的750年,我们的诗人开始谴责边将的扩张。因此,750年之后,杜甫基本上不可能再像他这首诗一样,颂扬高仙芝的军事扩张行动了。【62】
高都护骢马行[28 ]
安西都护胡青骢,声价欻然来向东。
此马临阵久无敌,与人一心成大功。
功成惠养随所致,飘飘远自流沙至。
雄姿未受伏枥恩,猛气犹思战场利。
腕促蹄高如踣铁,交河几蹴曾冰裂。
五花散作云满身,万里方看汗流血。
长安壮儿不敢骑,走过掣电倾城知。
青丝络头为君老,何由却出横门道。
李林甫实施的新边境防御政策已经被史学家批评为他最大的罪状之一。唐代的惯例是任命朝廷中有前途的政治家到边境前线的军事岗位任职。他们中的许多人因为成功地抗击蛮族、取得防御胜利而名声大振,从而被召回京城担任宰相,而且其中一些人还享有最高的文学声名。李林甫所关心的是摒除中央政府中有能力和影响取代他的那些人,他不得不终结这种惯例,以防止这些具有文学才能、行政经验和军事威望的人成为自己的劲敌。李林甫把自己忌惮的节度使一个个搞垮,不是诬蔑他们有谋反的罪行,就是控告他们在军事行动中有阻碍保守之意,之后他开始支持那些胡人将领登上边境军事的指挥职位。这些蛮族将领很少受到儒家政治哲学的教化,或者说他们中的某些人根本就是文盲,他们不能以中庸之道平和地节制自己,他们极具侵略性,敢于在边境执行大肆扩张的计划——而这一计划正是首相李林甫一直撺掇皇帝采纳的。
这些胡人节度使在军事上的开边冒险取得成功,换来了更高的爵位和更大的权力。他们不会被任命为朝廷的部级长官,因为他们受教育程度将会使他们在行政事务中捉襟见肘。这样,李林甫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但这一边疆新政对唐帝国则意味着灾难。暴躁激进的蛮族军人,缺乏伦理上的忠贞爱国观念,具备了巨大的军事、政治和经济权力,遍布广大的边境地区——他们难道不会垂涎唐帝国的宝座?李林甫才不会拿这个问题来烦自己。【63】
在擢至高位的胡人将领中,有三人最为显赫,他们是高仙芝、哥舒翰和安禄山。高丽人高仙芝由于751年与阿拉伯人作战的可耻失败,被羁留在京城,担任一个名誉崇高而并无实际权力的军职。他并不是帝国安全的威胁。哥舒翰,一个带有胡人血统的凶猛斗士,河西、陇右节度使,对不时反叛的吐蕃保持着常胜纪录;他拥有巨大的权力、声威和财富;他的幕府佐僚中也拥有那个时代最具才干的文人学者。因为过度饮酒、生活放荡,他的健康在755年春天垮掉了,他不得不留在长安,间接指挥着他名下的边境地区和所属部队。因此,他也不是帝国权威的威胁。
至于安禄山,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这个胆怯的恶棍,也带有胡人血统,他主要通过欺诈对东北边境的蛮族占据上风。首相对其迅速扩张特别支持,因为安禄山完全是一个文盲。742年,这个未受过教育的阴谋家已经成为平卢节度使。而自从他来到长安向朝廷进贡之后,他又获得了皇帝的信任和杨贵妃的喜爱。
通过无所不及的行贿,安禄山在宫廷赢得了上上下下一片叫好之声;他能得知朝廷或宫中发生的一切事情。尽管其内心疑虑多端、无比诡诈,但他总是装出一副天真无知、头脑简单的样子,以消除别人的戒备。他长得短小肥胖,大腹便便,十分可笑,据说体重至少有四百磅。他很乐意让男男女女发笑,参加宴集欢闹从不犹豫。皇帝曾打趣地指着他的肚子问其中容畜何物?“无他,陛下。”安禄山说,“忠心而已。”他诱使杨玉环的姐姐认他为兄,但是通过她们介绍进入内宫之后,他又拜杨贵妃为母。一次他在宫中庆祝自己的生日,这位漂亮的贵妃让一群女子用一块丝绸锦缎作就的尿布把他兜起来。皇帝被喧闹的笑声吸引过来,看到这一幕,被告知养母刚给这位养子沐浴。我们的明皇竟然如此愚钝,他为这样的趣事开怀大笑,完全没有觉得这种做法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64】
751年,安禄山已经成为范阳、平卢与河东三镇节度使。他唯一害怕的就是老谋深算的李林甫。李林甫在752年冬天去世之后,他的叛乱计划就迅速展开了。不过,我们已经在年代上走得太远了。在稍后的章节中我们再回来谈论安禄山。
749年,杜甫当然还不清楚朝廷军事政策的灾难性倾向。毫无疑问他和大家一样还在为边境的胜利而高兴。《兵车行》[29] 一定作于750年末,因为它所写的关西部队被派往讨伐吐蕃的战争。进一步而言,此诗提及征兵遣往北部和西部,而不是751年那次为了讨伐今天云南地区的蛮族叛乱而进行的声名狼藉的征兵。因此,它一定是作于751年之前。《前出塞》九首中的五首[30]-[34] ,也许就是与《兵车行》同时所作,因为其中表达的情感在某种程度上类似。诗中所说的“擒王”可能是指高仙芝在克什米尔和塔什干战役中俘获、并于751年初献纳给朝廷的敌酋。
兵车行[29 ]
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
耶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
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
道旁过者问行人,行人但云点行频。
或从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营田。
去时里正与裹头,归来头白还戍边。
边廷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未已。
君不闻汉家山东二百州,千村万落生荆杞。
纵有健妇把锄犁,禾生陇亩无东西。【65】
况复秦兵耐苦战,被驱不异犬与鸡。
长者虽有问,役夫敢伸恨?且如今年冬,未休关西卒。
县官急索租,租税从何出?信知生男恶,反是生女好。
生女犹是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
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
新鬼烦冤旧鬼哭,天阴雨湿声啾啾。
前出塞(九首)
(其一)[30 ]
戚戚去故里,悠悠赴交河。公家有程期,亡命婴祸罗。
君已富土境,开边一何多?弃绝父母恩,吞声行负戈。
(其四)[31 ]
送徒既有长,远戍亦有身。生死向前去,不劳吏怒嗔。
路逢相识人,附书与六亲。哀哉两决绝,不复同苦辛!
(其六)[32 ]
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杀人亦有限,列国自有疆。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
(其八)[33 ]
单于寇我垒,百里风尘昏。雄剑四五动,彼军为我奔。
虏其名王归,系颈授辕门。潜身备行列,一胜何足论?
(其九)[34 ]【66】
从军十年馀,能无分寸功?众人贵苟得,欲语羞雷同。
中原有斗争,况在狄与戎?丈夫四方志,安可辞固穷?
750年秋天,主要为了一位非常著名的学者,一座新的教育机构在京城建起。郑虔也许是当时最有天分和最为博学的人。他精通地理、天文、药理和军事史,并就这些题目写过内容广泛的论著。他是卓有声望的书法家、画家和诗人。有一次郑虔向皇帝进呈自己画的一轴山水长卷,并附以精心书写的优雅诗篇,皇帝在长卷末端题曰“郑虔三绝”。后来,郑虔被指控未经许可而试图私撰国史,因此遭到流放。如今他被召回京城。因为郑虔饮酒无度、放纵不羁,无法胜任政府部门的日常工作,皇帝特置广文馆于最高学府国子监,诏授他为首任博士。我们不知道一位穷困的博士和一名更加穷困的诗人之间的热切友谊从何时产生。我倾向于认为《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35]-[38] 写于751年晚春。何将军别业在长安西南郊区。这组诗共十首,这里我们只选译了其中四首。
陪郑广文游何将军山林(十首)
(其一)[35 ]
不识南塘路,今知第五桥。名园依绿水,野竹上青霄。
谷口旧相得,濠梁同见招。平生为幽兴,未惜马蹄遥。
(其四)[36 ]
旁舍连高竹,疏篱带晚花。碾涡深没马,藤蔓曲藏蛇。
词赋工无益,山林迹未赊。尽捻书籍卖,来问尔东家。【67】
(其九)[37 ]
床上书连屋,阶前树拂云。将军不好武,稚子总能文。
醒酒微风入,听诗静夜分。絺衣挂萝薜,凉月白纷纷。
(其十)[38 ]
幽意忽不惬,归期无奈何。出门流水住,回首白云多。
自笑灯前舞,谁怜醉后歌。只应与朋好,风雨亦来过。
有理由推测杜甫是在献三大礼赋之前写作这组诗篇的。赋是一种类似散文的文学体裁,因为它的长度和它对思想的逻辑展开都无须考虑辞句的简省,但它又很像诗歌,因为在结构上需要辞句对仗,并且还要押韵。这三篇赋是为纪念三个国家大典而作——大典特别选定的时间在751年正月,由皇帝进奉丰厚的祭品,分别祭祀太清宫、太庙和南郊。在《进三大礼赋表》中,杜甫祈求皇帝,说他已经年满四十;在弱冠之年,自己就已经浪迹远方,卑微地存活于世间;这样的境遇源于自己没能通过国家的常科和制科考试;自己在京城通过朋友的接济,勉强维持生计,恰逢国家郊庙之礼的非常时期,能够见证和记录这一切;尽管这些赋不配引起皇帝陛下的注意,也谈不上能传之久远,但是自己不想死得默默无闻,得不到任何承认,因此还是大胆地将它们投入延恩匦。
所谓延恩匦,由一名主事纳谏的官员掌管,是一项由来已久的制度,意在帮助有上进抱负者寻求承认,谋取一官半职。当我们的诗人投赋延恩匦时,他一定希望这会给他带来一个文职官员的任命。延恩匦每天一定充满了各种文件,毫无疑问只有少数才能通过主管官员的挑选进呈到皇帝面前。这位官员显然是杜甫的熟人,因为我们发现三年后杜甫为此写过一首诗给他 [3] 。【68】
三大礼赋以最优美的汉赋体制写成,叙述铺张,用事典雅,以史为鉴,喻讽于颂。其中第三篇这样收尾:
于是天子默然而徐思,终将固之又固之。意不在抑殊方之贡,亦不必广无用之祠。金马碧鸡,非理人之术;珊瑚翡翠,此一物何疑?奉郊庙以为宝,增怵惕以孜孜。况大庭氏之时,六龙飞御之归。
明皇读完三大礼赋后作何反应?杜甫在《壮游》一诗中说,皇帝立刻中断了进食,下令召集群臣(“天子废食召,群公会轩裳”)——当然,这里用了历史典故,表示好皇帝被打动并立即作出回应。这次召集群臣似乎只是为了让杜甫一个人向集贤院报到,并等候下一步任命。可能是因为杜甫不得不等待,所以我们发现751年末他还待在长安,在一个远房堂弟家中度过除夕之夜。我猜想杜甫在长安并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家。这位远房堂弟是杜位,首相李林甫的女婿!杜位的宅子在长安市区的东南部分,滨临美丽的曲江。
杜位宅守岁[39 ]
守岁阿戎家,椒盘已颂花。盍簪喧枥马,列炬散林鸦。
四十明朝过,飞腾暮景斜。谁能更拘束,烂醉是生涯。
《重过何氏》五首[40]-[42] 可能作于752年春天,当时杜甫仍在无奈地等待皇帝的进一步任命。也许他开始感觉到官职的无益,眼下只有俸禄才更能吸引他。这五首诗中我们挑选了以下三首。
重过何氏(五首)【69】
(其一)[40 ]
问讯东桥竹,将军有报书。倒衣还命驾,高枕乃吾庐。
花妥莺捎蝶,溪喧獭趁鱼。重来休沐地,真作野人居。
(其三)[41 ]
落日平台上,春风啜茗时。石阑斜点笔,桐叶坐题诗。
翡翠鸣衣桁,蜻蜓立钓丝。自今幽兴熟,来往亦无期。
(其五)[42 ]
到此应尝宿,相留可判年。蹉跎暮容色,怅望好林泉。
何路沾微禄,归山买薄田。斯游恐不遂,把酒意茫然。
皇帝的任命到底来了:杜甫还得参加另一次考试。这次显然相当正式。名流们都聚集在中书省。首相李林甫出题。礼部尚书帮助判卷。集贤院的高官们像一堵墙似的环绕在杜甫周围,而他则端坐在中间,勇敢而骄傲地奋笔疾书 [4] 。
结果如何呢?这次没有完全失败。可能李林甫的女婿杜位的求情软化了他的心。或者也可能这个老恶棍这次十分谨慎,不敢冒险对一个已经引起皇帝注意的学者太过苛刻。自然,李林甫很愿意看到,考试的汇报结果是:尽管这位技艺娴熟的作者很希望通过极言直谏为皇帝效劳,但他却并不适合这个职位——而我们知道,杜甫真正的热心的职责恰恰就在于此。皇帝的下一道命令来了,考试的结果令人满意,候选人可以进入吏部待选,直到他被授予官职。这个过程是任何通过年度考试的国子监学生、或者通过荫补进入仕途的年轻人、以及完成了漫长服务年限的流外吏员进入官阶体系第一级的开始。在杜甫看来,这就等于失败。自然,他思绪万千,这样的情绪在过去十五年中也时常涌现。【70】
奉留赠集贤院崔国辅于休烈二学士[43 ]
昭代将垂白,途穷乃叫阍。气冲星象表,词感帝王尊。
天老书题目,春官验讨论。倚风遗鹢路,随水到龙门。
竟与蛟螭杂,宁无燕雀喧。青冥犹契阔,陵厉不飞翻。
儒术诚难起,家声庶已存。故山多药物,胜概忆桃源。
欲整还乡旆,长怀禁掖垣。谬称三赋在,难述二公恩。
注家认为杜甫这里的“故山”指巩县或咸阳,这是错误的。杜甫是否指偃师或下杜城呢?文献资料倾向于后者。在《壮游》一诗中,杜甫希望读者知道他在中书省的考试之后,没有接受任何馈赠就离去,满足于隐姓埋名,纵意于酒(“脱身无所爱,痛饮信行藏”)。接下来他继续描述说,在下杜城他已经被认为是年长老辈,整日为杜氏家族的公共事务操劳(“杜曲晚耆旧,四郊多白杨。坐深乡党敬,日觉死生忙”)。看起来他的确返回了下杜城,至少在此居住了一段时间。
[1] 关于这首诗的系年还有一个特别的传说。鲍钦止可能是第一个将它系于755年的注家,他说:“天宝十四载,甫在率府,数上赋颂,不蒙采录,欲辞职去,作《去矣行》。”但是鲍钦止的同时代人师尹将此诗系于764—765年杜甫在成都的时候,黄鹤补注说:“鹤曰:梁权道编在天宝十四载长安诗内,与鲍注同。岂非以‘明朝且入蓝田山’故云。然味‘君不见鞲上鹰,一饱则飞掣,焉能作堂上燕,衔泥附炎热’,岂是在长安时语?公在长安上赋投诗,唯恐君相莫我知,而卒无其遇,岂类鞲鹰之饱,未免如附炎之燕。当是广德二年在严武幕中作,所以永泰二年正月遂归溪上,入蓝田山云者,止是承上餐玉之句耳,非真去为蓝田之人也。师注为是。”面对这两种不同的说法,后来的注家应该如何处理呢?最为令人惊讶的尝试是将两种说法统一起来,伪邵注(《分类集注杜诗》〈25卷,1592,1719〉,托名邵宝〈1460—1527〉)卷14,41b认为,755年诗人四十四岁时,适在严武幕下,时有去意,次年正月即返回浣花溪。而最自然而然的做法则是两种说法中挑一种。也许因为师氏的说法晚出,黄鹤等人都倾向于接受鲍氏的解释。后来的学者大概认识到如果杜甫是在成都跟严武在一起,那他很难会想到要去往蓝田山——那地方远在700英里之外。因此他们都接受了鲍氏的系年。仇兆鳌(卷3,50a)、浦起龙(2A,17b)、杨伦(卷3,6a)都是如此。弗洛伦思·艾思柯(Florence Ayscough)按照杨伦的编年,自然也将此诗置于755年。也许她意识到,既然杜甫的妻儿都在长安东北8英里外的奉先,那杜甫就很难到长安东南40英里外的蓝田山去隐居。不过,在她对此诗的翻译中,她删去了最后两行,而在她对杜甫写作动机的叙述中,她使人以为在真正离开长安前往奉先之前,杜甫写了这首诗以宣称自己将要从不如意的仕途生涯中脱身而去。在获得任命之后就产生隐居的想法,这对读者来说显得太不协调了。杜甫尽管有困顿迷惑,但他始终不渝地要为国家效命。在他生命的随后几年中,哪怕面临危险和困难,他都表现出了一贯的忠诚。这样看来,以上两种说法都不够好,因此,朱鹤龄认为不知此诗因何而作,旧注多牵强,尽删之。——这种失败主义的解决问题方式也许是最好的方式——换句话说,不打算解决它。但是,朱鹤龄其实还做了更多。他将此诗放在《官定后戏赠》[58]之前。我们自然明白他的用意。在诗中,杜甫叫自己“野人”,也就是没有官职的人,那么时间一定在他获得官职之前。朱鹤龄无疑是对的,因为杜甫经常这样用辞(参见《杜诗引得》820),只有一次例外,而那首诗乃是赝作(《九家注杜诗》421/27/30),他总是用这个辞语表示个人或卑微之人。不过,朱鹤龄没有把这首诗的系年放得这么靠前。在处理一块非常困难的拼图碎片时,我们必须试着找出另一块能与之边缘吻合的碎片。看起来,到蓝田山隐居的决定与《赠特进汝阳王二十二韵》[27]第37、38行诗句颇相契合。因此,我把此诗放在赠汝阳王的诗篇之前。
[2] 亚瑟·威利(Arthur Waley)推崇一种解释,即这匹马于749年被带到长安,而杜甫的诗则作于三四年之后。但是,系年到752年这么靠后有一点麻烦,因为到那时这匹马在长安可就不那么新鲜而引人注意了,而诗篇中的调子显示,这匹马是最近突然出现在长安人眼前的。威利也注意到杜甫如果在752年或者更晚些赞颂高仙芝的军事胜利,这会有点不太协调,因此他解释说杜甫之所以没有提到高仙芝于751年被阿拉伯人击败的事件,是因为朝廷有意隐瞒此事。“《旧唐书》对此一字不提。”这并不确实。《旧唐书》在李嗣业的传记中全面记载了这次失利,而正是由于李嗣业的英勇战斗,才使得高仙芝得以逃出阿拉伯人的围困,而通过高仙芝的举荐,李嗣业也得以被提拔为骠骑大将军。关于李嗣业,参见《旧唐书》卷109、《新唐书》卷138。杜甫也有一些诗篇是写给李嗣业的,如《遣兴》[74]。我倾向于认为威利已经修正了他从前的观点。在他最近关于李白的书中,他将李白的《战城南》系于751年,认为此诗意中有高仙芝751年怛罗斯战役失利之事在焉。如果身在东都洛阳的李白能够这么快得知此事,那么身在京城长安的杜甫自然也能在752年之前听说此事。
[3] 【译者按】其人或即张垍,陈贻焮先生《杜甫评传》第六章《旅食京华》第四节《献三大礼赋的前前后后》言之甚详(第173—174页,《杜甫评传》,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献纳使、起居舍人田澄可能也与此事有关,见杜甫《赠献纳使起居田舍人澄》一诗。
[4] 关于这次在中书省堂中举行的特别考试,参见第十章所载杜甫《忆昔》[243][244]及下面的《奉留赠集贤院崔国辅于休烈二学士》[43]一诗。艾思柯(Ayscough)(2)133还提到李林甫作为主考官,闹出了写错字的笑话。我怀疑这个故事是艺竹生提供给艾思柯的。杜甫自己仅仅说过首相写下考试题目,并未提及题目是什么,以及如何被写下。哪怕我们知道首相就是李林甫,也不能错误地认为他在这种场合就是一个在文学上被嘲弄的家伙(关于这一故事的更好版本,可以参见《旧唐书》卷106,6a)。在艾思柯的叙述中,杜甫的这次特别考试失败了。看来她和艺竹生都不了解,杜甫在后来进呈《西岳赋》所附的表奏中已经说明了这次考试的结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