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念孙、引之父子首唱古文寄于声不寄于形,俞樾奉之,余以此为清代经生唯一之最要发见。然王、俞只引其绪而未探其源,近数十年甲文叠出,寄声之条件是否亦适用于甲文?制字之初,如果六书说无误[130],则明明注重字形,何以“古文”[131]应用反偏向寄声?抑寄声说言之有物,证诸周金,益无可否定,夫寄声乃拼音文字之主要条件,何以适用于我国之非拼音文字?我国文字之构造,在甲文中“象形”占重要成分,转入周代,则象形不复显著,最占比重的乃为近世所谓“形声字”(此之“形”实指“会意”及“指事”言之,与“象形”之“形”,臭味不同),盖汉语单音,而且能拼出之音为数无多(见最近拼音统计),远远不敷社会发展之用,故往往一字可读两个或两个以上之音;比如知、知(智),从、从(从者),妻、妻(“以其兄之子妻之”之妻),女、女(“女于时”之女),同是一字,而由于读音不同,呈义遂别,此寄声之证也。“于戏”可读如“于呼”,“惛”(即昏)可读如“闷”,“曝”可写作“bo𠮭𠮭𠮭𠮭”[132],两个字声符迥异,而发音却可相通,此非寄形之证也。求其原因,当无非初时制字尚少,故而有此通融,及社会日益进步,远远供不应求,“形声字”遂乘时而大起;例如“匋”或“陶”可读如“陶唐”,亦可读如“皋陶”,换言之,“陶”“窑”原可通用,然究属不便,故“从声”之字,则扩为“窑”“摇”“遥”“瑶”等以区别之,其重点还在于寄声。概言之,周以后之华文,实介居“象形”“拼音”之间而自成一类。凡此问题,皆古典家、语文家所应继承王、俞而发挥深掘者,何为任其中止也。

反切之学,究创何时,近人虽有讨论,未为澈底,此问题实与前项问题同一范畴而不可分割者。如其推源东汉,则“何不”为“盍”,“不可”为“叵”,先已见之。且“反切”之换言,即是“拼音”,到我国中古时代,果何所引导而创为此法[133]?是否如前文所猜汉族原有拼音之本能而再度涌现?两问题不特可以——而且必须连带解决者也。

百年来中外学人取我国之单语复辞以与西方比定者无下数十,事虽零碎而牵涉之方面则极为广泛,综合推理,明非偶然之巧合,应具内在之原因。当讨论汉语源流时候,如不将此疑障澄清,结果仍是片面之理论。许慎《说文》往日奉为不刊经典者,今已知其于古籀文字,多所隔阂。甲骨继青铜大出,小学家又急于联系商、周,顾最普见及最重要之干支廿二文,东周之后,已易其二(子、巳),又西周至东周前叶通用之金属暨历法名辞,到战国时实际上不复行用[134],鉴于此种已知之剧烈转变,未知者相信还有许多,则处理商、周文字直接连贯问题,吾人不能不相当慎重。

再从历史观之,戎狄当春秋、战国,分布既如此之多且广(见四八节),当地语言成分,应受相当之影响。更就考古观之,彩陶、青铜皆与西北相密切,如果寻源溯脉,总会牵连到民族以至语言的种种问题。括而言之,吾人只有紧记着斯大林同志所指示:“社会以外,无所谓语言。因此要了解某种语言及其发展的规律,只有密切联系社会发展的历史,密切联系创造这种语言、使用这种语言的人民的历史,去进行研究,才有可能。”[135]方能将其中一切纠纷,得到合理的解决。

说到语与文之关系,高名凯氏云:“文言当然不是白话,因为他是古代写的语言,但是他却是古代的白话文。换言之,所谓文言,是古代人依照当时的说话而写下来的语言。任何时代任何地方写的语言和说的语言都不能完全一致。”[136]其说固大致不错,却要加以适当之补充。我国文言文之成为固定形式,似为期甚早,除开甲文、金文不计,从严格而说,《尚书》中亦只有少数篇幅可合于“文言即当日白话”之条件,其他更非所论。(《毛诗》是音声整齐的韵文,非纯粹自然的白话)申言之,自战国以降之“文言”,与当时俗语相去已远,此则高氏说之须附加时限者。

斯大林同志又指出语言的发展,“不是经过一下子消灭旧的和建立新的那种方法,而是经过逐渐的长期的语言新质和新结构的要素的积累,经过旧质要素的逐渐衰亡来实现的”。[137]因此之故,吾人如能搜集方言辞汇,定可以发见古代方言遗留在某种语言之痕迹参《燕京学报》三五期一二页贺登嵩撰文。;例如《新妇文》“索得箇屈期丑物入来,与我作底”,“已后与儿索妇,大须稳审”,又诗“用钱索新妇”,(均《敦煌掇琐》二)“索”犹云“娶”山西亦有此方言,见《山西通志》。,今吾乡间之通言也。又唐人诗“强相迎接事”,(同上)(转呼如“尖”)正广州之俗言也。抑孰为文,孰为俗,不特有时间性,且兼空间性,饮于今通语为“喝”,食为“吃”,广州系则“饮”“食”犹为俗言,“怒”之一辞,北方已少独用,广州系不然(只由nou转为nrau),“是”在北方今犹通俗而在广州已成文言,是知旧语言消灭之期,往往视环境不同而迥异。更有得为文亦得为俗者如广州系“舟”是文言,“船”是俗言,但连合而说“龙舟”,则与“龙船”同是俗言,此则随其结构之式而变易。

唐人包含俗语之著作,存者甚少[138],然文言中仍有一点一滴,足资探索,下文只摘要列举,并非系统性之编集,姑作为《唐史》附录之一节来看可也。

“子”假使蚊子脚(后凉昙无谶译《大方等无想经》)作龟兹国子(《北齐书》五○) 此宅子甚好(《语林》三引陆元方) 云母障子(王维诗) 烽子(《沙州文录补》) 甘子(《禄山事迹》中) 茶托子 风炉子或烽炉子 (均《资暇集》下) 手帕子(《鉴诫录》一) 渡子(同上五)“子”字之用,最少可上溯六朝,高氏以为细小格的语尾,我觉得大可商量。蚊子固然细小,师子(此名亦晋朝已见)却不为不大,我曾以“子”比漠北语之“支”[139],本是职务名辞,在汉语乃推用于物类,“龟兹国子”犹言龟兹国人,初无细小之意味。

“头” 心头 舌头 话头。(均语录)

“里” 扬州市里商人女(刘禹锡诗) 口里。(语录)

“边” 大作家在那边(《语林》五引王维) 这边(语录) 边字亦可单用,犹云“处”也,如《大历十七年借券》,“于护国寺僧虔英边使粟壹拾柒×”(《沙州文录补》),今广州语之“边处”犹云“何处”?则用“边”作询问词。

“老” 老奴(《旧》一八四《李辅国传》) 老僧 老兄。(均语录)

“阿” 此语六朝已常见,如阿翁、阿堵,(《世说》)《资暇集》下,“阿,助词也”。阿兄(《隋唐嘉话》,李呼单雄信)更阿谁是,(《语林》三引娄师德)又开元《宫人》诗“战袍经手作,知落阿谁边”,亥宗在宫自称阿瞒,亦作“鸦”,如虫娘是鸦女(《语林》四)阿浩(《禄山事迹》中,禄山呼田乾真小字) 因何杀阿爷(《事迹》下)报汝阿郎。(《语林》四引元和初田良逸)

“底”甲 不错底事 汝底 丑陋底人(均语录)即今之“的”字。但“底”之一词,更有别种用法:

“底”乙 与我作底(见前),《匡谬正俗》六,“俗谓何物为底(丁儿反)”,但颜师古以为“等”字之转音,不知确否。今靖江语“底个”,即“何事”之意[140]。甯戚饭牛缘底事(元稹诗)

“地” 因甚么到恁么地(语录) “地”用作副词。

“到” 去到。(语录)

“打” 打飞鸢岭过。(同上)

“向” 向什么处著。(同上)

“享” 《匡谬正俗》八,“俗呼某人处为某享(火刚反)”,师古以为乡(向)之转,则与上条之“向”意味相近。今广州语称“享、处”,“享”亦“在”也。

“者” 者箇道理 者回(均语录)后来都通用“这”字。

“这” 这里 这边 作这箇语话(均语录) 高氏以为即古代“之”字之保留。

“那”甲 大作家在那边(见前) 莫令那人知。(《禄山事迹》中)

“那”乙 万几那得速耶(《资暇集》上引晋太宗即简文帝) 那得不死(《隋·辛公义传》) 花时那忍到升平(白居易诗)此之“那”犹云“如何”,亦与文言之“岂”相近。

“恁么” 恁么来(《六祖坛经》) 犹云“如此”,今作“怎么”。

“甚” 甚处来(同上) 何也,详言之则为

“甚么” 甚么人(同上) “甚”亦作“什”,

“什么” 什么物(同上) 亦可简称为

“么” 作么生(语录) 又可写作

“没” 《金刚经》道没语(《神会语录》) 与“没”相通者为

“勿儿” 玄宗问黄幡绰“是勿儿得怜”?是勿儿犹言何人儿也。(《因话录》)法人Demiéville以为“勿”即“乜”,文廷式以为即“什么”。余谓“勿儿”为一辞,玄宗所问,并非儿子之“儿”,黄幡绰只因发音相同,故答称“自家儿得人怜”,以讽玄宗不应谋易太子,《因话录》释作“何人儿”,显未了解语意。其实“勿儿”即今广州语之“乜野”,儿(广州i)野(广州ie)一音之转,犹云“何事物”也。

“箇”甲 两箇儿(《周书·突厥传》)是第三個天子(《续世说》四引宪宗)索得箇屈期丑物入来(见前)著箇绯衫倚势行(卢诰诗)此为一箇之“箇”,今常作“個”,亦即《泰誓》“若有一个臣”之“个”,或书作“介”,无非元音之转。

“箇”乙 箇小儿瞻视异常,勿令宿卫(《续世说》四引隋炀帝)道得箇语,居即易矣(同上五引顾况)此之“箇”应为“那箇”、“那样”之义,今广州呼“那箇”为“箇箇”,第一“箇”字呼如上声,用法相同。

“弥” 我弥当家(《语林》六引卢弘宣) 似即蒙古时代之“每”,今世之“们”。

“些” 应为些些似外翁(元稹诗) 有些(语录)。

“了” 亦遣输了(《政要》二) 此小事不打了 可向外相扑了,即与赏令去。(均《语林》三引文宗)

“著(着)” 鸡猪鱼蒜,逢著则吃(《语林》三引卢)欲与打著(同上引裴度)不知是计,便欲走去,而筑着山下伏兵(《续皇王宝运录》)其木于水中没着。(《敦煌本杂钞》)

“会” 阿家会舞清平乐(陈裕诗) “会”与“能”相对,今广州俗写为“哙”。

“也” 打了去也得,不打也得(《语林》三引陆象先) 即文言之“亦”,此为北方语失去收声之例。

“无” 李揆莫老无(《嘉话录》引德宗) 不知还得见儿无(元稹诗) 颇忆平昔无(《杂俎》一五) 句末疑问词,“无”在北方已失去发声之m,故转为“吗”。吾县西南对话时屡说“系无”,即北方之“是吗”。

“来” 使高力士扑灭了来(《禄山事迹》下) 去什么处来。(语录)

“还” 不知还得见儿无。(见前)

“儿” 织宫锦巧儿。(《卢氏杂说》)

“自家” 自家儿得人怜。(《因话录》)

“把” 把此文章笑杀他。(《卢氏杂说》)

“添丁” 卢仝有《添丁》诗。唐代女无“丁”称(见三十七节),故今语亦限于生男用之。

“年几” 忽因时节惊年几(白居易诗)大家年几不为小(《语林》五) 今常作“年纪”。

“竹笪” 笪音怛,《资暇集》下引江东语,今广州语同。

“抱(枹)木” 见《资暇集》下及《岭表录异》,今粤语谓轻松为pou,当即此“枹”字。

此外唐文习惯,好用“灼然”字,义犹“显然”,“为复”即“抑或”(如《元氏长庆集》三九:“并不言两税数内为复数外。”)“然后”常作“然”,朋友间相称以“卿”,(《家训》二)朝廷对高级官吏之诏书、批答,亦常用之。又隋唐间人凡二字名者喜省作一字,大业中虽断单称复名,(《匡谬正俗》六)一时未能尽革。此皆阅览两朝文史时所应注意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