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书是从蒙文原文殿版本《蒙古源流》(即《印度、西藏、蒙古诸罕统之源流》)直接译出的。
二、清译汉文本《蒙古源流》是满文译本的“重译”。其误译之多,致使用注释的办法不能解决,所以重新再译之。本书中的“校注”部分参考了王静安、沈曾植、张尔田诸先生之原注,修改了一部分,淘汰了一部分,保留了一部分,新增加了一部分。
三、我的新译文,难免也有不妥之处,所以将清译文作为附录,附在每一分段的注释文之后,以资对照研究。
四、从书的内容看,清译汉文本的六、七卷的分卷法不妥,所以新译本将原第六卷结尾处之第一、第二两次迎请黄教喇嘛的部分,调入了第七卷中。
五、清译汉文本中,人名、地名、部落名等所用的汉字颇为纷繁,新译文则着眼于用字读音之近原文者。其与《蒙古秘史》有关的部分,则向《蒙古秘史》看齐,尽可能照顾了其用字的一致性。只改其不雅之字、词。
六、从蒙文原文中,明显地看出有脱文之外,则用()中加补译词的办法,解决其缺漏,以便阅读。
七、将汉文《笺证》本第一卷,卷首所附之《青海和硕特世系表》附录于书后,为附表一,以为研读之参考。书后又附了一幅自托欢·帖木尔合罕以来《萨囊彻辰家系表》,为附表二,以便读者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