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释名发凡

档案是研究历史的直接史料,因为它是未经过改纂而仍保存一件事真相的文书,所以历史家称它为直接史料,或称为历史的原料(档案本身亦有直接与间接不同之价值)。但历代史料流于今日者,档案一类绝少。盖古时公家文书,大抵编敕成书,始能传布。吾人今日在官私书目中所见者,如唐各朝实录,宋元丰广案,国朝会要,元经世大典,太常集礼稿等皆是,然已经过改纂过程而失掉原料的价值。虽然,上所谓经过改纂的史料,在今日仅能于书目中求之,其原书亦多已不传。明清两代的档案留于今日者尚夥,除明代者为晚年一部分外,有清一代者大都存留。属于中央政府的:内阁、军机处、宫中的奏事处、内务府等,是吾人欲研究清史材料方面的引用无疑的直接史料——档案——要尽量参考。然而参考档案的工作亦大非易事,每见阅者走进档案库里时,辄感到一部十七史从何读起的苦闷。其原因则为档案种类繁夥,名称复杂,卷帙缤纷,无由取材,此点在前人已有同感,匪独今人。如《枢垣记略》记军机处档案曰:

窃谓各部院案牍,皆书吏经手,司员寓目而已。惟枢廷义取慎密,有官而无吏,除每日发钞之折交方略馆供事缮写外,凡收发文移,登记档案,及奉寄旨并饬封存之件,皆章京亲自料简,其章程名目,传自前辈。虽以各部院能事之能员,新入其中,有不能骤解者。

观上文知当时已如此,何况事过境迁,虽然近来整理档案的机关,已经计划把它用科学的方法,分门别类,编制目录(故宫博物院文献馆有整理档案规程草案),但浩如烟海的档案,绝非短期所能成功,必须先有释名的工作,而使阅者依名检索,获得指南的便利。

上所述系为流传档案中的史料,先替学者作一部释名的工具书,但释名的意义,不仅为便于学者阅览而已。盖档案本身的历史亦值得研究,吾人倘能将各个档案的历史,都研究的很明白,则对一代典章制度考据,有时比参考会典及各部则例等书还要详明准确的多(会典与则例全系根据档案纂辑而成的)。现在我们把清代档案名称的历史,分三类研究:一袭古的,此一类内阁大库档案多属之。二因特设之机关而新创的,此类军机处档案多属之。三由满文而译为汉文的或译音的,此类内务府档案多属之。譬如内阁档案中之御屏京官册,其制远在唐代。《资治通鉴》卷一百九三:

唐太宗贞观二年,上曰:为朕养民者惟在都督刺史,朕尝疏其名于屏风,坐卧观之,得其在官善恶之迹,皆注于名,以备黜陟。县令尤为亲民,不可不择,乃今内外五品以上,各举堪为县令者以闻。

明代御屏则张于文华殿后,《日下旧闻考》卷七补遗引《大事纪要》:

万历二年十一月,阁臣张居正进御屏一座。中三扇绘天下疆域之图。左六扇列文官职名。右六扇列武官职名。用浮帖,以便更换,上命张于文华殿后。

清初即沿旧制,令御用监造御屏。见《康熙会典》卷二:

凡御屏,顺治二年令御用监制造送内院,内院移文吏、兵二部,开送内外大小文武官员职名填写。十三年照例移文吏、兵二部造册送院。

现内阁大库有顺治御屏京官册,即《康熙会典》中所谓造册送院之类。尚有光绪武官职衔单一种,糊以纸棂,可以悬挂,人名则用浮帖,与明代的御屏制度极近。若黄册之名,则见于《明史》。不过明代仅是关于赋役上于户部者谓之黄册。《明史·食货志·赋役》:

洪武十四年诏天下编赋役黄册……册凡四,一上户部,其三则布政司,府、县各存一焉。上户部者册面黄纸,故谓之黄册。

清代则凡属随本进呈之清册,皆称黄册。至于起居注、实录之制,唐宋已然,袭古自无疑义。军机处为清代所创,组织特殊,所以它的档案,立名亦多新异。如随手登记档,为谕旨及奏折之摘由登记簿,其所以名随手者,盖表示未可积压之意。清代故事,凡谕旨奏折,发下军机处例须逐件摘由登记于簿,然后录副存档,各件皆须当日缮写竣事,因是军机处档案,原本字体皆行草。随手档即当日之摘由登记簿。寄信档为记载谕旨簿之一,因为不是由内阁明发,而由军机处出名密寄,所以称曰寄信,外间称曰廷寄,言其寄自内廷之意。更有密记档一种,自档名观之,实不知所记述者为何物,但册中所记,皆为大员自行议罪银两已未交清的数目。考清吏部降罚条有:罚俸例,由三月以至二年,其权操在吏部,款则由户部承追,与所记自议之事不同,自行议罪银两,系由军机处查催,款交内务府。此项银两实为皇室经费特别收入一项。但尚有值得注意者,在册中所记文件后,尝有“交密记处存”,或“交密记处领讫”字样,似当日尚有专门经理罚款的组织。此类档案实足以补订会典等书之阙,而为考证一代职官的重要史料。内务府本为皇帝的管家,组织庞杂,由总管大臣以至匠役,无一非满洲世仆,所以在它的档案里,关于满洲语及满洲的习惯,特别比其他档案表现的多,这也是当然的现象。如未盖印白本档、已盖印红本档、笔帖式档、苏拉饭银档、护军朱车值班档,我们把上述的档册内容翻阅一过,知道它所谓已未盖印的白本与红本,就是奏折与题本,笔帖式是满洲文书官名,苏拉是夫役,朱车又名堆拨,是护军住的房子。这在清文汇书里,都可以查得出来。

档案种类名称的解释,已如上述,略示一斑。但尚有两点亦为释名中重要部分,我们知道档案没有一种是能够单纯独立的。换言之,即各种档案造成的程序,各有相互的关系。现在试举内阁的红本、黄册、史书为例,它的关系是这样的,各部院陈报政务之文书曰部本,各省者曰通本,通称题本。部本、通本到内阁后,内阁大学士将本随同票拟谕旨进呈皇帝阅览,准或驳,均用朱笔批于本上,经批后,遂改称红本。清《光绪会典》卷二:

凡本省通本,有部本……票拟则缮签……若三签,若四签,皆备拟以候钦定,申以说帖,得旨则批本。每日进本,或照拟,或另降谕旨,或于原签内……奉旨应用何签,由批本处翰林、中书等批写清字,汉学士批写汉字,皆以朱书。乃发于六科,清汉字批写后,为红本。六科给事中赴阁恭领,随传钞于各衙门。

又案红本即题本,白本系奏本,以题本盖印,奏本不盖印,以示区别。如:内务府档案中有红白本档。是史书为红本之摘要,盖红本原文皆冗长,别录本中要语粘贴于后,以便检阅,谓之贴黄。制亦沿明。王士祯《居易录》载:“崇祯元年从辅臣李国朱请,章奏仿古人贴黄之法,撮节要粘原本以进。”清代因之。《光绪会典·通政司》卷六九:“别纸摘录本中要语粘于本之尾,曰贴黄。又案贴黄之制,不仅于本章,凡公文黄绫、黄纸、书便笺呈御览者,皆称贴黄。如《明会典》卷十一,吏部稽勋司贴黄:‘每岁终稽勋司官吏,以除过官员,用黄纸二,开注脚色,类奏用宝,送印绶监分贴内外黄。’兵部亦有贴黄之制。若清代表文之前,皆用黄绫一小方,上书某表一通,即名贴黄。‘题本以别纸摄要贴于本末,并非用黄,亦称贴黄者沿旧名也。’照录贴黄,分部编订成册,谓之史书。案史书本应全钞本章,《光绪会典》六九:‘凡科钞,给事中亲接本于内阁,各分其正钞外钞而下于部。应书封驳则以闻,岁终则汇其本以纳于内阁,凡领本皆附以史书录书。’注云:红本发抄后,由科别录二通,供史官记注者曰史书,储科以备编纂者曰录书。皆校对钤印。史书送阁,录书存科。”《会典》仅云发钞红本,并未云照录贴黄,但今内阁大库所存史书,皆为贴黄摘要,由此知道红本为题本、通本的改称。黄册为题本的附件,史书为红本贴黄的汇钞。我们如果对于各种档案,都这样明了它的程序和相互的关系,则对于档案本身不同的价值,由此也可以判断。当引用材料时,更有相当的便利与准确矣。其次则为档案的内容的名词,也可以说是术语。如内阁漕粮黄册中,所谓行月,据《会典》载,即运漕官支领行粮、月粮的简称。皮脏即营马倒毙,出售皮脏缴回之银两。这样简短的术语,不加以考证,不视其内容,实无由晓其意义。军机处职居密勿,其档案章程名目,更有足考。《枢垣记略》载述一则,极详尽:

奏折发下军机处,章京分送各军机大臣互相翻阅,谓之接折。凡奉朱批另有旨,即有旨及未奉朱批者,皆另贮黄匣,交军机大臣捧入请旨,谓之见面。值日章京将本日所接奏折,所递片单,所奉谕旨,译悉分载。朱批敬谨全载,谕旨及折片,则摘叙事由。有应发内阁者,皆注明交字。应发兵部者,皆注明马递及里数,钉成巨册,以春夏二季为一本,秋冬二季为一本,谓之随手。凡缮写明发谕旨为各片单,用六行格子缮写,寄信传谕,用五行格子,每行二十字,谓之现递。其有字数过长者,急须缮递,则令一人于草稿中截定行款,分纸速写,谓之点扣。分写毕,仍糊而联之,谓之接扣。交达拉密复校后,贮于黄匣,送军机处大臣恭阅无讹,始付内监递进,谓之述旨。经朱笔改定者,谓之过朱。若先期预拟谕旨缮写后,封存于匣以备届期呈递者,谓之伏地扣。其恭遇巡幸,于首站呈递者,谓之下马递。凡随折谕旨交内阁汉票签,其不因奏请而特降者,交内阁满票签。寄信传谕,由马递者交兵部。有交各部院速议速办者,即专交各部院。皆使领者注明画押于簿中,谓之交发。凡抄折皆以方略馆供事,若系密行陈奏,及用寄信传谕之原折,或有朱批应慎密者,皆章京自抄。各折抄毕,各章京执正副二本,互相读校,即于副折面注明某人所奏某事及月日,交不交字样,谓之开面。值日章京,将本日所接各省原折,各归原函缴入内奏事处,谓之交折。凡本日所奉谕旨及所递片单,钞订成册,按日递添,按月一换,谓之清档。凡发交之折片,由内阁等交还,及汇存本处者,每日为一束,每半月为一包,谓之月折。

《枢垣记略》所记,对于检阅档案时实予以相当的便利。因为它的名词,在档案中时常以看见的,至于内务府档案内容的名词,有时非利用满文不可,有的宫中习用语,已见前述。现再举数例为证,如“阿哥”满文作皇子解。“夸尔达”满文即一处之首领。“拨什库”满文为八旗军级之一。其译汉则曰领催。光绪《会典·兵部·领催》注云:“八旗骁骑营步军营兵之司档册俸饷者,为领催。”“乌克甲”满文为八旗军级之一。译汉曰马甲,其字原作盔甲解。光绪《会典·马甲》注云:“八旗骁骑营之兵为马甲。汉军藤牌即在马甲额内。又步军所辖守城门兵,亦有额设马甲。”“鄂尔布”满文为八旗军级之一,无汉译,其字作马褂解,以鄂尔布为名者,乃穿马褂之兵也。光绪《会典·兵部·鄂尔布》注云:汉军骁骑舁鹿皮兵,为“鄂尔布”。习惯语如“上头”、“主子”,为宫中职事人员对皇帝及后妃的通称。“见起”为早朝引见臣工之义。“月例”,即“月俸”,亦即照例的月资。上列的名词,我们也有诠释的必要。档案如果经过前述的方法,作出一部完整的档案释名,我相信必能使国内外学者,对于档案史料,及其本身的价值,当更有深切的认识。

现在按前述的理由,归纳释名方法如下:

一、档案原存机关。

二、档案类别的解释,如档册类,奏疏类。

三、一种档案名词的解释,如档册类之上谕档,黄册,史书,寄信档等。奏疏类之题本,奏折等。

四、档案内容的习用名词,如黄册之行月、皮脏等。

我们本此方法,已曾搜集了若干名词及其解释,现尚不便发表,因为这类辞典式的工具书,必须作到相当完备的程度,始可问世。而兹事体大,欲早日观成,绝非一二人之力所能任。所以先据己见,撰此发凡,倘能引起同志,共策进行,实所企幸。(选自《文献论丛》,一九三六年)

根据我的倡议,引起了同道的响应,本人自己亦积极进行,积稿盈尺,尚未问世。惜在动乱中时有散失,损失最甚时,是在极“左”思潮,“文化大革命”期中,经过抄检,更遭浩劫,兹检残余,有内阁大库档案、军机处档案、奏事处档案、内务府档案。曾经写有专文发表者,有《清代实录考》、《起居注考》、《奏事处考》、《内务府考》、《批本处》等有关各机关职掌,及其档案论文。另有一篇《档案名称渊源初探》,现汇集各种档案释名问世,乃存其所仅存也。下所录者,属于军机处档案。作为首集。

档案释名编辑凡例

为了说明封建王朝的公文格式,在档案名前,举出档案内容一例以明之。在移录时,遇有另行,或由于尊崇封建统治者,抬高一格、二格书写之例,都照原式书写,以考见封建王朝等级制度,作为历史材料。

在清王朝时,有与邻邦往来关系,列有专档。当时是所谓天朝时代,在语汇上,是以宗主国自居。这种历史现象,在释名上,只介绍档案内容,不举档案原例。

这个释名工作,是专属军机处档案。四十年前,旧稿已有残缺,但主要档案大体尚备。其个别散佚者,不拟再补。后附另散内阁、内务府档案若干则,亦系检拾笔记之旧,均不求全求备。还是发凡起例之意。

在初拟释名工作,分为二类。第一释档册之名,第二释档案中名词术语。军机处档案释名,属于第一类。后附之件,属于第二类。

(选自《我在故宫七十年》)

故宫档案内容简单提要

内阁档案

起明朝永乐年间(十五世纪),讫清朝末年(一九一一年),前后五百余年。现存的明代档案数量较少,但其中有十分重要的档,如十五世纪永乐给西藏喇嘛的敕谕和有关西藏事务的档。还有明代舆图、明末农民起义事件等,还有明朝末年和满洲少数民族关系等档之类。

现存的内阁档案,以清朝的为最多,数量最大的是清王朝上报地方情况的题本(经过批示后称为红本),其内容有人事、军事、地方钱粮(经济)、刑事、建筑工程等,此外还有附件黄册,亦则是为修史而编辑成册的档簿和内阁办事机构——满本处、汉本处、蒙古本处等的档案。在这些档案里,有清朝初年和沙俄帝国往来的外交文书,其中有给俄法皇帝的信件(都是原件),是很重要的外事文书。此外还有记录清朝在关外活动的老满文木牌和满文老档(老档是重抄副本,原档已被运往台湾)。这些都是内阁档案的重要部分。

军机处档案

起十八世纪,至二十世纪初期,即清代雍正朝至宣统朝二百多年间封建王朝一切政治、军事、经济、外交、修建、水利等档案。种类分为两种:一是奏折副本,二是钞录的档册,在奏折副本中附有附件。这些档案反映清朝二百多年剥削人民、压迫人民具体罪证以及如何镇压农民起义的记载,重要的像太平天国革命和二百年中各省不断爆发的革命运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起义运动等,以及帝国主义侵略我国的情形,有关档都全部在内。从一八六〇年以来,资本主义国家派驻中国外交官员向清朝政府提交的照会等文书,都是原件,附在奏折档里。还有重要的地图等。十八世纪以来和我国东南、西南、东北各邻国,如越南、缅甸、老挝、柬埔寨、印度等的关系。在一九〇三年日本帝国主义和沙俄帝国主义的日俄战争,在我国东北地区进行了作战,在军机处档案里有专档记载,名叫“东事档”。

宫中档案

起十七世纪五十年代,讫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到溥仪出宫前)。重要档案有朱批奏折,是封建王朝各级统治机关和官员上报如何如何统治的档,经过皇帝用朱笔批示后,即成为对全国人民进行统治的根据。此外还有封建皇帝下达的朱谕。凡属于朱批、朱谕,每年终收到的机关或人,都要缴回,宫中的这类档案数量很大。此外则是宫中各处机构日常办理宫中生活等项事务的档。

内务府档案

起十七世纪五十年代,至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载至溥仪出宫前),关于宫廷生活和封建皇粮庄子地租的记账、由宫廷直接控制各关口税卡收入的记账,还有各省额外进献银两、土产、果实等,以进贡方式送给皇帝享受的记载。此外则是为皇帝日常生活服务的事。

方略馆档案

起十八世纪的雍正朝。这种档案内容是关于镇压各地农民起义、各少数民族起义的记载。从十八世纪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帝国主义侵略我国的情形和所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此外还有清王朝和外国毗邻的国家,如缅甸、越南、老挝、尼泊尔等关系的记载,包括军事问题。方略馆曾利用档案编辑若干种方略,属于国内民族关系的如《平定两金川方略》,属于国际关系的如《筹办夷务始末》。现存档案除各种方略外,大部分是机关的事务性档案。编辑方略所依据的档案,是来源于军机处的档案。这个机构实际上是军机处的附属机关。

宗人府档案

宗人府是管理清朝皇族事务的衙门。在封建制度下,皇族不受当时的国家法律制约,属于皇族的问题都由宗人府处理。宗人府除皇族事务之外,另一个重要任务是编修宗族谱,名为“玉牒”。现存的宗人府档案数量较大。

实录

实录是编辑成书的档案,是在每个皇帝死后,将其统治时期内的一切文件,按年月排比,把所有的重要“上谕”和“奏折”,顺序选抄下来,称为实录。每个皇帝死后即成立实录馆,编成后缮写几份存在皇史宬等处。

起居注

在封建王朝制度下,有起居注官的组织。这些人是记录皇帝每天都做了什么事,按日记载,是日记性质的档案。内容是将有关制度、法令和官员的报告,简略地写下来。另外还有一种“内起居注”,属于皇帝宫中生活的记录。

清史馆档案

清史馆是民国为清王朝修史的机构,它的档案完全是继承沿袭清王朝时国史馆的一切。将清朝所修的“国史稿”改订为《清史稿》,这是我国几千年最后一部所谓正统的历史。

溥仪档案

一九二四年十一月,溥仪被驱逐出宫后逃往天津时企图复辟,勾结当日北洋军阀政府,勾结遗老,勾结帝国主义,最后和日本帝国主义勾结在一起,背叛祖国,成立伪满洲国。这批档案有溥仪居住天津张园时,同军阀、帝国主义勾结往来的信件。

端方档案

端方是清朝末年两江总督。档案内容是端方给清王朝的电报等,主要是为了维持即将灭亡的王朝统治,镇压革命运动。这批档案里包括不少有关辛亥革命的文件。此项档案本系端方个人的留稿,辛亥革命后其家属将其收藏的文物、书籍,连同这些档案一起出卖了。一九二六年,故宫从北京旧书商手中购入。

北洋军阀政府旧国会档案

这批档案是故宫从外面接收而来,反映了军阀统治时代以国会为手段,用假民主的方式对全国人民进行统治。档案中也暴露了军阀内部矛盾与黑暗。

(未刊稿,未注写作年月)

故宫档案旧名(重要部分)

内阁档案旧名

内阁在明清两代都是执掌全国事务的机构。在清代雍正朝设立军机处以后,代替了内阁的统治大权,于是内阁在实际上只能算作起形式作用的权力机关。但按照制度规定,例行文书的上报下达,仍然由内阁发出。通过最后一个王朝——清朝的档案,可以上溯几千年封建王朝的历史。在雍正设立军机处以前近百年内阁掌握实权时期的档案,还有重要的档文书,尤其是和沙俄的关系文件,都是俄文和满蒙文的原件,历史价值很重要。此外,还有不少重要的清初地图。清代内阁及其档案库,都是从明朝继承而来,因而在这里还有不少明代档案,像明代有关西藏地方的文件、明代末年与清朝关系的文件,以及明代的有关地图等,也都是十分重要的。内阁档案的种类和名称,大体如下:

制书、诏书、诰书、册文、诰命、敕命、敕谕、谕旨(以上是皇帝向下发布的文书)。

六曹章奏、六曹奏疏、六科史书(准备修史之用)。

红本、奏启、名笺、黄册、图(各省和大官员给皇帝的文书)。

内三院档案、典籍厅档案。

明代档案(有关西藏的档、东北地图)。

清末内阁改组后的档案:

通政司档案、吏部档案、承宣厅档案、制诰局档案、叙官局档案、统计局档案、印铸局档案。

内阁收存的盛京旧档:

满文老档(原件已被运往台湾,现存的系副本)、满文档簿、满文档、汉文档簿、汉文文件、满文木牌(清初在关外时用木牌记事,是木档案的一种)。

军机处档案旧名

军机处设于清代雍正朝,当时是为出兵西南的军事机构,后来一直保留,权力日大,形成一个执掌全国政治、军事、经济、外交各方面大权的机构。军机处档案种类极多,在清代档案中是极为重要的一种。它的档案有:

表章、地图、黄册、函劄。

外交照会(大部分是一八六〇年以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驻我国外交人员给清政府的照会)。

电报档(清朝末年各省给朝廷的来电)。

寄信档(军机处发出的皇帝谕旨)。

议覆档、上谕档。

安南档(同越南的关系)。

廓尔喀档(同廓尔喀的关系)。

东事档(一九〇三年日本、沙俄两帝国主义的日俄战争在我国东北交战的情况)。

林清档(嘉庆朝河南农民起义事)。

内务府档案旧档名(都是原名)

内务府是封建王朝管理皇室家务的机构,它有着与政府相同的办事机构,单位数量也是巨大的。

内务府上报给皇帝的文书和下达给有关单位的文书,档案名称有:

上谕、册文、题本、奏折、图、黄册、清单。

内务府汇钞的文书,档案名称有:

号簿、上传档、红本档、奏销档、奏折档、堂谕档、呈文档、行文档、来文档、杂录档。

内务府日行之事,档案名称有:

目录档、题奏稿、召见档、行移稿档、日记档、事简、略节、函电、杂单。

内务府收到各处来文及有关附件,档案名称有:

来文、清册、蓝册、图、单。

内务府收到三织造衙门缴存档案,名称有:

谕、奏稿、堂稿、来文、清册、护照、批回。

内务府所属七个办事机构档案:

广储司、都虞司、掌仪司、会计司、慎刑司、营造司、庆丰司。

内务府所属宫中机构档案:

造办处、鸟枪处、四执库、寿药房、太医院。

内务府所属三院办事机构档案:

上驷院、奉宸院、武备院。

内务府所属为皇帝演戏机构档案:

升平署事务档案、剧本。

宫中各处档案旧档名

宫中各处档案是由宫中各处汇集而来,类别复杂,大体有以下两项:

一、收藏的折单、清册和缴回的朱批奏折。

二、宫中各处日行事务档案。

属于第一项的有:

贡折、粮价单等、图、黄册、朱批谕旨等。

属于第二项的有:

敬事房档案,奏事处档案,批本处档案,景运门、侍卫处、银库等档案,膳房档案,端凝殿、懋勤殿、武英殿修书处、御书房档案。

宗人府档案旧档名

宗人府是管理清朝皇室家族事务的机关,它下面也有庞大机构和相当数量的档案。其中,还有一批记录皇室宗族系统的家谱,名叫“玉牒”。

宗人府档案有下列各项:

经历司档案、左司档案、右司档案、黄档房档案、玉牒。

清史馆档案

清史馆是旧民国在清朝旧有的国史馆基础上,进行编修清史,因将国史馆改名为清史馆。它的档案一部分是抄自内阁、军机处、内务府等机关的档案副本,其余则是该馆本身事务的档案。计有以下各项:

目录档、上谕档、奏事档、专案档、题奏档、报销档、各部咨送档、各旗咨送档、清史稿本。

(未刊稿,未标注写作年月)

清代接收明代档案

清代代替明王朝立国之后,对于明代末季记载有关满洲开国时之文书,视为忌讳。从明代万历晚期至天启、崇祯时,均不予保留,在修明史时,对此时期关外满洲事迹,忌讳颇多,清廷进关后,就后接管下明朝政府各部,征集旧日档案,不使其流传后世,天启、崇祯两朝之文书,尤视为重要。辛亥革命后,民国初年,曾将故宫中内阁大库旧档,大部售诸纸商,号称八千麻袋之多,残存其中的明代旧档亦有多件,三十年代,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整理当日教育部移交北京大学的小部分内阁大库档案,余曾参与整理,整理之后,从中得见一二明代旧档,如明补修的景泰帝实录稿本,即在其中。还有清初从兵部、礼部等衙门,收集有关档案目录四纸,题“各衙门交收明季天启、崇祯事迹”。当日曾移录如下:

各衙门交收明季天启崇祯事迹

兵部项下:

天启年卷一千七百四十二件,全卷六百八十三件,不全卷一千零五十九件。崇祯年卷二万一千七百六十一件,全卷九千零九十四件,不全卷一万二千六百六十七件。簿册一百五十六本,全九本,不全一百四十七本。

以上来文相符。

工部项下:

奏疏四本,科抄七件,与来文相符。

太仆寺项下:

天启崇祯年间刊就奏疏,遗稿一本,与来文相符。

内务府项下:

天启崇祯事迹书籍七百一十七本,全七百零七本,不全十本。

奏疏七十三件,全六十六件,不全七件。

礼部项下:

天启崇祯时事迹一千零四十二件,全六百三十九件,不全四百零三件。

簿册三十二本,全十九本,不全十三本。

鸿胪寺项下:

天启崇祯时事迹,钞录稿一本。

以上俱与来文相符。

兵部《邦政纪略书》一部,计十五本,此书存贮本部,现照定卫发遣。俟纂修时取交。

十二月十五日呈。

侍读学士 郑、马、多。

侍读 科、额。

典籍 钱、伊。

堂大学士 车、巴、伊、魏、李。

学士 常、塞、帅、岳、多、蔡、刘、王、张、章。

(选自《我在故宫七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