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玲同志,湖南临澧人,一九〇四年生。一九二〇年参加“上海左翼作家联盟”,一九三二年春在上海入党,曾任左联党团书记,中央军委警卫团政治处副主任,两北战地服务团团长,陕甘宁边区文协副主任,延安解放日报文艺版主编,全国文联常委,《文艺报》主编,文学研究所主任,中央宣传部文艺处长,作家协会副主席、党组书记等职。现任作家协会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
一九五五年八月和一九五七年六月至九月,中国作家协会党组先后两次召开扩大会议,对丁玲同志进行批判,定丁玲同志为“丁玲、陈企霞反党集团”、“右派分子”、“开除党籍”。中央于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一九五八年一月先后批转了这两个会议的报告。“文化大革命”中。丁玲同志遭诬陷迫害,并被关押五年之久。一九七五年五月,中央专案审杳小组办公室又将丁玲同志定为叛徒,并报经中央批准。
一九七九年,中国作家协会对丁玲同志被定为“反党集团”“右派“叛徒”的问题进行了复查,作出了改正结论,并于一九八〇年一月由中央组织部报经中央批准同意,恢复丁玲同志的党籍,恢复政治名誉和原工资级别,但有些问题解决得不够彻底。且没有在适当范围消除影响,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一九五五年、一九五七年定丁玲同志为“丁、陈反党集团”、“右派分子”,都属于错划、错定,不能成由~对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中央批发中国作家协会党组《关于丁玲、陈企霞等进行反党小集团活动及对他们的处理意见的报告》和一九五八年一月中央转发中国作家协会党组《关于批判丁玲、陈企霞反党集团的经过报告》,应于撤销。一切不实之词,应予推倒,消除影响。
二、“文化大革命”中把丁玲同志打成“叛徒”,属于诬蔑不实之词,应予平反。丁玲同志一九二三年五月在上海任“左联”党团书记时,因其丈夫冯达叛变后把她出卖,被国民党特务机关逮捕,押解到南京;一九三六年四月鲁迅告诉冯雪峰,听史沫特菜说,丁玲曾想找党的关系,史沫特莱也向冯雪峰说了。九月冯雪峰通过张天翼,与丁玲取得联系,在冯的安排下她由南京逃到上海,然后派人送她到西安,转赴陕北。丁玲同志历史上这段被捕问题,从一儿四〇年以来,党组织进行过多次审查,同她本人的交代基本相符。关于说她在南京拘禁期间,曾与叛变的爱人冯达继续同居和在一段时间内接受过国民党每月给的一百元生活费的问题,她一九三六年到陕北后即向组织上交代了,因此,一九四〇年,中央组织部进行了审查,并作出了“丁玲同志仍然是一个对党对革命忠实的共产党员”的结论“以后多年来的审查也未发现新的问题,因此“仍应维持一九四〇年中央组织部的结论七一九四三年延安整风审干时,丁玲同志补充交代了她一九三三年十月给敌人写过一个申明8。其大意是“因误会被捕,生活蒙受优待,未经什么审讯,以后出去后,愿家居读书养母。”丁玲同志这个“申明”只是为了应付敌人,表示对革命消沉态度,没有诬蔑党、泄露党的秘密和向敌自首的言词。
二、丁玲同志在被捕期间,敌人曾对她进行威胁、利诱、欺骗,企图利用她的名望为其做事,但她拒绝给敌人做事、写文童和抛头露面,没有做危害党组织和同志安全的事。而且后来辗转京沪,想方设法终于找到党组织,并在组织的帮助下逃离南京,到达陕北“四、丁玲同志是我党的一位老同志,在半个多世纪以来的革命斗争中和文艺工作中,作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创作了许多优秀的文艺作品,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对党对人民是有贡献的。一九五七年以后,她在二十多年的长时间里,虽身处逆境,但一直表现好。一九七九年恢复工作以后,她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顾年高体弱,仍积极写作,维护毛泽东文艺思想,教育青年作家,几次出国活动,都有良好影响。“事实说明,丁玲同志是一个对党对革命忠实的共产党员厂现决定为丁玲同志彻底恢复名誉;因丁玲同志被错定、错划而受株连的亲友和同志亦应一律纠正,推倒一切不实之词,消除影响。
中共中央绢织部
一九八四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