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问弟三十八 郑目录云:‘名曰三年问者,善其问以知丧服年月所由。此於别录属丧服。’吳幼清曰:‘此篇专问父母丧所以三年之义,故以三年问名篇。’
三年之丧何也?曰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羣,别亲疏贵贱之节,而弗可损益也,故曰无易之道也。 注:‘称情而立文,称人之情轻重而制其礼也。羣,谓亲之党也。无易,犹不易也。’正义:‘饰,谓章表也。羣,谓五服之亲也。亲,谓大功以上。疏,谓小功以下。贵,谓天子诸侯绝期,卿大夫降期以下。贱,谓士庶人服族。’吳幼清曰:‘曰者,设为答辞也。情,谓哀情。文,谓礼文。言丧之五服,各称哀情之轻重,而立隆杀之礼文也。其亲而服重或贱而无降者,不可损之而減轻;其疏而服轻或贵而有绝有降者,不可益之而加重也。乃一定无可改易之道也。’陈可大曰:‘人不能无羣,羣不可无别,立文以饰之,则亲疏贵贱之等明矣。弗可损益者中制,不可不及,亦不可过,是所谓无易之道也。’○称,尺证反。易,音亦。
创钜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者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 杨倞注荀子礼论篇曰:‘创,伤也。日久,愈迟,互言之也。皆言久乃能平,故重丧必待三年乃除,亦为至痛之极,不可期月而已。’斩衰、苴杖、居倚庐、食粥、寝苫枕塊,所以为至痛饰也。 注:‘饰情之章表也。’释文:‘钜,大也。愈,差也。’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然而服以是断之者,岂不送死有已,复生有节也哉! 注:‘复生,除丧反生者之事也。’正义:‘言贤人君子於此二十五月之时,悲哀摧痛犹未能尽,忧思悲慕犹未能忘,若不断以二十五月,则孝子送死之情何时得已,复常之礼何有限节也哉!’○创,音疮。钜,音巨。愈,徐音庾。
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今是大鸟兽则失丧其羣匹, 王氏念孙曰:‘古者则与若同义。言若失丧其羣匹也。’越月踰时焉,则必反巡过其故乡,翔回焉,鸣号焉,蹢 焉,踟蹰焉,然後乃能去之;小者至於燕雀,犹有啁噍之顷焉,然後乃能去之。故有血气之属者莫知於人,故人於其亲也至死不穷。 注:‘匹,偶也。言燕雀之恩不如大鸟兽,大鸟兽不如人。含血气之类,人最有知而恩深也。於其五服之亲,念之至死无止已。’杨倞注礼论篇曰:‘鸟兽犹知爱其羣匹,良久乃去,況人有生之最智,则於亲丧悲哀之情至死不穷已,故以三年节之也。’○属,音蜀。丧,息浪反。巡,徐词均反。过,古卧反。号,音豪。蹢,本又作‘踯’,直亦反。 ,直录反。啁,张留反。噍,子流反。顷,苦颖反。知,音智。
将由夫患邪淫之人与,则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从之,则是曾鸟兽之不若也,夫焉能相与羣居而不乱乎? 注:‘言恶人薄於恩,死则忘之。其相与聚处必失礼也。’王氏念孙曰:‘患邪淫之人当作“愚陋邪淫之人”,谓至愚极陋不知礼义也。愚字与古文患字作“ ”者相似,又脱“陋”字。荀子礼论正作“愚陋邪淫”。从,读为放纵之纵。言若纵其朝死夕忘之心,则是鸟兽之不若也。下文“然而遂之则是无穷也”,彼言遂君子之心,此言纵小人之心,纵与遂义相近。荀子礼论正作“纵”。’
将由夫修饰之君子与,则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则是无穷也。 注:‘驷之过隙,喻疾也。遂之,谓不时除也。’正义:‘驷马骏疾,空隙狭小,以骏疾而过狭小,言急速之甚。’故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壹使足以成文理,则释之矣。 注:‘立中制节,谓服之年月也。释,犹除也,去也。’正义:‘立中人之制,以为年月限节。三年一闰,天道小成,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故服以三年。’惠氏栋曰:‘焉,於也。’彬谓:‘壹使足以成文理’,犹大学言‘壹是以修身为本’,经传中多有以壹起义者。○夫,音扶。驷,音四。隙,本又作‘卻’,去逆反。
然则何以至期也? 注:‘言三年之义如此,则何以有降至於期也。期者,谓为人後者父在为母也。’曰至亲以期断。 注:‘言服之正虽至亲皆期而除也。’正义:‘检寻经意,至亲以期断是明一期可除之节,故礼期而练,男子除絰,妇人除带。下云加隆故至三年,是经意不据为人後及父在为母期。郑之此释,恐未尽经意。’是何也? 注:‘问服断於期之义也。’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变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以是象之也。 注:‘法此变易,可以期也。’正义:‘言天地之中,动植之物无不於前事之终,更为今事之始,圣人以人事法象天地,故期年也。’○期,音基。然则何以三年也? 注:‘言法此变易可以期,何以乃三年为?’曰加隆焉尔也。焉使倍之,故再期也。 注:‘言於父母加隆其恩,使倍期也。下焉犹然。’彬谓:犹於也。下同。
由九月以下何也?曰焉使弗及也。 注:‘言使其恩不若父母。’故三年以为隆,缌、小功以为杀,期九月以为间,上取象於天,下取法於地,中取则於人,人之所以羣居和壹之理尽矣。 注:‘取象於天地,谓法其变易也。自三年以至缌,皆岁时之数也。言既象天地,又足以尽人聚居纯厚之恩也。’正义:‘隆,谓恩爱隆重。杀,谓情理杀薄。间者,是隆杀之间。天地之气,三年一闰,是三年者取象於一闰。一期物终,是一期者取象於一周。九月者,以象阳之数,又象三时而物成也。五月以象五行。三月者,取象天地一时而气变。皆取法於天地。取则於人,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故服三年。人一岁情意变改,故服一期。九月五月三月之属,亦逐人情而減杀。既法天地与人,三才並备,故能调和羣众聚居和谐专壹,义理尽备矣。’故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谓至隆。 注:‘言三年之丧,丧礼之最盛也。’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壹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 注:‘不知其所从来,喻此三年之丧,前世行之久矣。’正义:‘上古丧期无数,谓无葬练祥之数。其丧父母,犹三年也。故尧崩云“如丧考妣三载”,则知尧以前丧考妣已三年,但不知定在何时。但唐虞以前,丧服与吉服同,皆以白布为之。’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 注:‘达,谓自天子至於庶人。’○杀,色界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