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山毛奇齡字初晴又晚晴 稿 陳元龍廣陵  張希良石虹 較

四書無一不錯。謂四書五經爲六經,錯也。古六經即六藝,《經解》稱六教,《漢志》稱六學,皆以《詩》、《書》、《禮》、《易》、《春秋》加《樂》爲六,竝非四書,以舊時無四書也。

謂四書爲四書經,錯也。四書,四件書也。分言之,則《大》、《中》稱大經;《論語》稱兼經,亦稱小經;《孟子》則但爲《論語》所兼,而不自立爲經科。若合爲四書,則直書而已。故元朝以書問二道、經問一道明作分别,且特造八比文,名曰「書義」,可騐也。

謂四書爲四子書,錯也。孔、孟固二子;《史記》謂子思作《中庸》,亦是一子;若《大學》誰作?朱氏自分經、傳,謂經是曾子述孔子之言,傳是門人記曾子 之意,則已不專屬曾子書矣。至《或問》「曾子作《大學》」,朱氏又言:「或古昔先民有之,未必曾子。」則安可據耶?若鄭氏《禮》註、孔鮒《孔叢子》竝云《大學》、《中庸》皆子思所作,此或可據,然亦三子書,非四子書也。

謂《大》、《中》本《禮記》中文,程氏、朱氏始專行之,錯也。《大學》本《禮記》四十九篇之第四十二、《中庸》第三十一,然早已專行。《漢志》有《中庸説》二篇,《隋志》有梁武帝《中庸講義》,唐人有《大學》專本,即宋仁宗朝亦曾以《大學》專本賜及第進士。皆程、朱以前事也。

謂程氏、朱氏始合併四書而命以名,錯也。四書合併於北宋,至南宋初,胡安國輩已早舉其名,然竝不云合自程氏。若朱氏,則在寧宗朝雖有開僞學禁,稱朱熹四書,然但舉舊名。且朱氏作註,亦不合稱四書,如《大》、《中》稱「章句」,《論》、《孟》稱「集註」。至元朝用以取士,雖總用朱本,然仍曰「書義」,用朱熹《章句》、《集註》二書,竝不溷稱四書註,可騐也。

謂宋曾以四書取士,錯也。宋初以九經取士,間及《論語》。至元祐變法,有《論》、《孟》義。然是時以《詩》、《禮》、《周禮》、《春秋左傳》爲大經,《周易》、 《公》、《穀》、《儀禮》爲中經,《論》、《孟》竝不在經科。即朱熹《選舉私議》,亦但言諸經科中皆當兼《論》、《孟》問義。則終宋之世,但兼及之,未嘗有專科之事。且苐兼《論》、《孟》,不及《大》、《中》,以是時《大》、《中》止《禮記》本,而未嘗有增改移换如今世所行之本。惟元延祐年始開科取士,一變舊法,以四書爲書,《易》、《詩》、《書》、《禮》、《春秋》爲經,而去《周禮》、《儀禮》、《春秋》三傳、《爾雅》、《孝經》等于不用。且限四書、五經傳竝用宋人經註,立于學官,而前儒經註一概不問。惟《禮記》則元時尚用鄭註,而入明而復以宋陳灝註易之,而于是諸經、諸傳俱蕩然矣。此實漢、唐、宋後一大變法也。

謂四書文爲帖括,錯也。隋、唐至宋,其試士有帖經一法:取所習經本,掩其兩端,中間留一行,裁紙爲帖。凡帖三字,而使之括之。十帖括其五以上,即謂之通。此記經之法,今無是也。

謂四書文爲經義,錯也。試士經義有兩法:以口問者曰口義,以筆問者曰墨義。皆就經策題而解其義,如《釋詁》、《釋訓》類,此明經之法,今無是也。

謂四書文爲制文制藝,錯也。制文制藝者,天子自爲策制以試士,名爲制科, 又名爲大科。其科目自西漢策賢良文學以後,沿隋、唐及宋,累累不絶,如弘詞、拔萃、直言、極諫等,與進士、明經諸科相間舉行。惟元、明兩朝八比興,而制科遂絶。凡舉孝廉、舉方正,皆止薦辟,竝不策試。是制文以八比廢,而反謂八比是制文,是指晝作夜,真大夢也!

且謂八比是宋王安石所造,錯也。安石變法,但去詞賦,祗用經義。且以《詩》、《書》、《周禮》三經自造訓詁,使經生誦之,以之作文,謂之《三經新義》。何嘗有八比之名、八比之法見于史册?乃忽造安石八比文,居然行世,豈非笑話?考元朝變法時,用王耕野名克耘者造八比一法, [1] 名《書義矜式》。其法自破題、接題、小講,一名胃子;後有官題,又有原題,于是有大講,即中比也;然後有後講,亦名餘意,即是後比;而其冣要者,又有原經,亦名考經,使經文來歷明白;乃又有結尾,專以己意斷傳註之誤。雖與今世所行者稍有出入,而其法不變。乃以元王 氏爲宋王氏,以元延祐法爲宋元祐法,真夢之夢也!

然且日讀四書,日讀四書註,而其就註義以作八比,又無一不錯。人錯、天類錯、地類錯、物類錯、官師錯、朝廟錯、邑里錯、宫室錯、器用錯、衣服錯、飲食錯、井田錯、學校錯、郊社錯、禘嘗錯、喪祭錯、禮樂錯、刑政錯、典制錯、故事錯、記述錯、章節錯、句讀錯、引書錯、據書錯、改經錯、改註錯、添補經文錯、自造典禮錯、小詁大詁錯、抄變詞例錯、貶抑聖門錯,真所謂聚九州四海之鐵鑄不成此錯矣!

聖天子知其然,已于甲辰、丁未兩科直廢八比,而惜諸臣依徊,無能爲仰承之者,以致因循有年,仍還故轍。然猶特頒敕諭,搜天下經註之與學官異者,悉收入祕府。其神鑒卓然,深知學官經註有誤如此!康熙丙戌,予東還草堂。以年踰八十, 不能著書。兒子遠宗偕兄子文輝從京師歸, [2] 與門人張文彬、文楚、文檒兄弟, [3] 輯予《經集》中有爲《四書註》作駮辨者合之,作《正事》一書,先正其名物、文藝、禮制、故實,有闕其義于有待,以爲義繁而事簡。第正其簡者,且又不盡其刊正之力,謂之《括略》。而惜其陸續補綴,無經紀也。按八比敢重,莫如原經、結尾二法,專以己意考經而斷經註之差謬。如前朝浙試,有「君子務本」題,結言:「據此,則『本』安得訓作『始』?君子務始,始立而道生,可乎?」是也。第其後曲護經註者,謂結尾詞費,易藏關節,遂隱相遺落。而順治辛丑,既已定功令,而竝復之。夫復之, [4] 則仍可正錯矣。業遵功令復八比,而即以八比之復結尾者,正經註之錯。言者無罪,聞之者足以戒。因取《正事》一書而條理之。而遠宗、文輝仍赴京師,三張兄弟以傭書散去,老病卧床,日呼兄孫能書者口搜而使記之,題之曰《四書改 錯》。《離騷》曰:「固時俗之工巧兮,偭規矩而改錯。」解之者謂俗固多錯,然背規矩而改之,則雖改亦錯。吾之題此,正恐改者之仍有錯也。他日皇上南巡,當躬進此書,以匄聖鑒。否則藏于家,以俟門生、兒子之人獻焉。康熙戊子某月日。

* * *

[1]  「克」,當爲「充」之誤。據李賢《明一統志》卷五十六:「王充耘,吉水人,舉進士,同知永新州。著《書義矜式》行世。」又據光緒《吉水縣志》卷之三十七《人物志》:「王充耘,字與耕。元統進士,學有原委,授永州同知。母老,歸養,遠方來學日衆。所著有《書經管見》《四書經疑貫通》《兩漢制詔》行於世。」

[2]  毛遠宗,字姬潢,號述齋。康熙二十九年(一六九○)舉人,四十五年(一七○六)進士,官内閣中書。奇齡三兄慧齡子,因奇齡無子,以遠宗爲繼。毛文輝,字充有,號曉江。康熙三十二年(一六九三)舉人,奇齡仲兄錫齡子。

[3]  張文彬,字二監,蕭山人。張文楚,字南服。張文檒,字風林,康熙五十三年(一七一四)舉人,官雲南澂江知府,著《蘿江詩鈔》。

[4]  「復」,原作「後」,據文意改。

人錯

張文彬二監  張文楚南服  張文檒風林

 文輝充有  遠宗述齊  詩耦萇  原輯

柳下惠

《論語》 [1] :「柳下惠,魯大夫,食邑柳下。」

《孟子》 [2] :「柳下惠,居柳下。」

康熙二十年,予在史館。益都相公 [3] 言上幸南書房,問諸詞臣:「《論語》『柳下惠』註云『食邑柳下』,《孟子》『柳下惠』註又云『居柳下』。其一名而異註,何解?」衆無以應。

謹按:「柳下」無定據。其云「食邑」,見《左傳》孔疏;「居柳下」,見《莊子》註,然總不知出何書。但註書者不應兩書兩註,自矛盾耳。

古以食邑氏,惟畿内王官與大夫之就食其地者,如芮伯、樊仲、原同、屏括類,惠不然也。若公族倅貳,或食副田,或食公邑,皆不得以食邑爲氏。祗所居偶異,如仲遂以仲而氏東門、南宫敬叔以仲孫而氏南宫類,則以居爲氏,容有之。向謂惠有兩字:《左傳》稱展禽,則字禽。《國策》稱柳下季,則字季。一是二十字,一是五十字。今知兼有二氏,本是展氏,係公子展之後,而又氏柳下。一是以字氏,一是以所居氏也。若趙岐註,柳下是號不是氏,則必如後世陶潛,以居有五柳,稱五柳生者,恐又不然。

公叔文子

公叔文子,衛大夫公孫枝也。

公叔文子竝不名公孫枝,據《春秋傳》,本名公叔發,即《禮》註引《世本》,有曰「衛獻公生成子當,當生文子拔」。則或又名拔,然亦舍此無他名者。若公孫枝,則秦大夫也,秦穆公時曾薦孟明伐晉,《傳》稱爲「子桑之忠」。子桑,枝字也。且其人有名,即《國策》亦有「求丕豹、公孫枝于晉」語。又且《論語》「子桑伯子」。鄭玄以子桑字同,直欲以公孫枝當之,見註疏。豈有春秋名大夫而可錯認其人如此?

註疏:古本孔安國註作公孫拔。此據《世本》衛獻公孫公叔拔者,今監本反改「枝」字。相傳明代國學生有罰修註疏壞板者,以「枝」、「拔」形近,陰改「拔」作 「枝」,以附會朱註,至今莫辨矣。吴門何屺瞻 [4] 爲今聖上欽取進士,曾于文評尾深咎常熟毛氏重鏤註疏板亦陰附朱註,改「拔」作「枝」,爲之嘆息,始知聖代儒臣早有能辨訛者。徐仲山 [5] 《日記》曰:「漢世博士陰改經字以就己,因之熹平中詔蔡中郎寫經勒石,樹之鴻都門,以示刊正,今且奈之何?」

曾西

曾子之孫。

曾西,曾子之子,非孫也。《經典·序録》云:「曾申,字子西,曾參之子。」子夏以《詩》傳曾申,左丘明作《傳》以授曾申。其人真能衍聖門之學者。其所以字 西,以申枝爲西方辰,與楚闘宜申、令尹子申皆字子西竝同。

子西

子西,楚公子申。

子西,鄭大夫公孫夏也。夏爲鄭公子駟之子,與公子國之子子産本兄弟,而互執國政。其在當時,原有同事得失,比較優劣,雖其人不及子産,而頗著名字,故《或問》及之。此漢儒馬融所指定者。惟何晏無學,以楚申字同,故妄作異説,而註竟以爲實。然錯矣。春秋時人罕道楚事者,況論人當辨時地,比方時賢,定不出齊、晉、鄭、衛之鄉,荊楚曠隔,未得連類。又且事久論定,苟欲上下,亦必進求之定、哀以前,風徽未沫,可加論騭。楚申後夫子而死,安能定之?況楚有兩子西、兩公子申。僖廿八年,司馬子西帥楚左師與晉戰。成六年,公子申以申、息之師救蔡,與晉戰。當時猶無知者。今此子西不通中國,至哀十三年,夫子《春秋》將絶筆,然後有「楚公子申伐陳」之文見于簡書。或人何由知其人,而與百餘年前之管仲、子産同年而語?真夢話也!及註引其三實事:一以立昭讓國事爲《或問》之據;二 以沮用孔子;三以召白公致亂,爲「彼哉」之據。則尤夢之甚!夫立昭讓國,畏强慮禍,在子期、子閭 [6] 皆能之,原不足道。且其事秘,祗見楚策書,未嘗遍告列國,有簡書之布也。若沮用孔子,在孔子厄陳、蔡末年。而召白公以致亂、掩面被殺,則其時孔子已卒。而乃以身後之事而預爲論定,夫子雖神聖,焉能有此?

張文楚曰:「《大全》吴氏謂鄭子西在鄭未嘗當國,不宜與子産竝問。此直不讀書之言。據襄十年,盜殺子駟、子國時,子西與子産同出討賊,後鄭人以子西、子産之故求盜于宋,而宋與之。十五年,鄭伯伐齊,則子西與子展守國。十九年,子展、子西共攻子孔,殺之,則子西聽政,子産始爲卿。二十四年,晉徵重幣,子産寓書子西以告晉執政,鄭伯朝晉,則子西相之。二十五年,子産伐陳,子西復伐陳。二十六年,鄭伯歸自晉,子西聘晉。二十七年,鄭伯享趙孟,子西賦《黍苗》之四章,子産賦《隰桑》。及二十九年,鄭大夫盟于伯有氏,然明曰『政將焉屬』,裨諶曰:『子西即世,必及子産。』是子西先子産聽政,而子 産繼之,且同時有名。或人之問,正在于是。而反 [7] 謂其不聽政、不宜問,亦錯矣。特二子名位不大遠,而以論其人,則彼此逕庭耳!」

曹交

曹交,曹君之弟也。

戰國無曹國,焉得有曹君之弟?此是曹姓而交名者,系出顓頊之後。其曰「得見鄒君」,正以鄒亦顓頊後,與曹同姓故也。若謂曹君弟,則《春秋》哀八年,宋已滅曹。至十四年,宋向魋入曹以叛。因是時以曹作宋邑,故桓魋得據而叛之。是曹在春秋已亡,而謂孟子時有曹,非又錯耶?

文輝曰:「戰國鄒,本春秋邾國,魯穆公改邾爲鄒。系出曹姓,爲顓瑞之後 [8] 。見《孟子題辭》。」

孟施舍

孟,姓。施,發語聲。舍,名也。

魯有孟施、少施氏,係魯惠公子施父之後。孟固 [9] 非姓,施亦非發語聲也。凡發語,俱在首字,如勾吴、於越類,未有發在第二字者,第二字即非發矣。若其或稱孟氏,雖複姓亦有之,如左丘明亦稱左氏、孟孫氏亦稱孟氏一例。

子禽

子禽,孔子弟子,或曰:「亢,子貢弟子。」

從來説書,竝無言子禽是子貢弟子者,或人之説,不知所據。前儒謂此係錯讀註疏所致。鄭玄註曰:「子禽,弟子,陳亢也;子貢,弟子。」謂子禽、子貢皆弟子也。而子禽讀,子貢不讀,此錯之頗可怪者。

桓公 子糾

程氏曰:「桓公,兄也。子糾,弟也。管仲私于所事,輔之以爭國,非義也。故聖人不責其死,而稱其功。若使桓弟而糾兄,管仲所輔者正,桓奪其國而殺之,則管仲與桓,不可同世之讎也。若許其後功,而與其事桓,聖人此言,毋乃害義之甚,啟萬世反覆不忠之亂乎?如唐之王珪、魏徵不死建成之難,而從太宗,可謂害義矣。後雖有功,何足贖哉!」

此則有礙聖學,不止錯者。聖人言爲世法,況大節所關,豈有無故可輕許一人,且厚抑一人者?大抵夫子本意,謂國亂君亡之際,羣公子在外,能先人國者,即是定亂,且即是反正之君。原無賢愚、無貴賤、無長少,故《公羊》于《春秋》書「齊人殺糾」,謂糾貴桓賤,罪桓之篡弑。而《穀梁》以糾長桓少,責魯不能庇糾而殺之。雖均非正義,然尚順從其長少、無顛倒者。至仲之可不死,且可事桓,則公子諸傅等于僚屬,雖略分主友,而全無君臣之分,與唐王、魏之可從太宗正同。乃子不明言其意,而但揚仲以抑忽,則以聖學重事功,故力作提撕以警聾聩。此與「子貢問士」之詘言行信果爲小人、「子路問成人」之斥見危授命爲今之成人,三章一例。宋人守華山之敎,專于爲己,與聖學適相反,且又過憎子言,爲有病,因造 作故事,顛倒糾、桓兄弟長次,謂桓是兄、糾是弟,故仲可事桓。若糾兄桓弟,則聖人此言,實害義之甚,啟天下萬世反覆不忠之亂,似唾駡太過。夫同一羣公子,而兄可定亂,弟不可定亂;兄當有君臣,弟不當有君臣。已屬不通。況糾、桓長次,自《春秋》三傳、《史記》、《漢書》外,其見于他書如《莊子》、《荀子》、《韓非子》、《尹文子》、《越絶書》、《説苑》類,無不曰「糾兄桓弟」、「糾長桓幼」。即《管子》亦云:「齊僖公生公子諸兒及公子糾、公子小白。」祗漢薄昭《上淮南王長書》以漢文是淮南王兄,忌諱,故稱殺兄爲殺弟。此在韋昭已明註其下,無容錯者。而乃洵口唾駡,不知其據是昭書與否?即或據此而有礙聖言,亦當稍加審慎。乃全無顧忌,不讀《春秋》,不考本事,并不查周、秦以後論列文字,公然顛倒曰「桓公兄,子糾弟」,名爲補救,而實所以入夫子之罪。若云疎忽,則諸書皎然,何容疎忽?若云有意,則非聖之責,恐凡爲聖門之徒者難嘿然矣。若王、魏之辨,别見《講録》第五卷。

張文彬曰:「程子『桓兄糾弟』之説,又據《春秋》書法,謂桓公則書『齊小白』,言當有齊國也。於子糾則止曰『糾』,不言『齊』,以不當有齊也。不言 『子』,非君之嗣子也。此更强詞少理者,據書『公伐齊,納糾』,謂齊之糾也。若小白入于齊,不書齊,將誰小白乎?此與蔡殺其大夫公子燮,又書『蔡公子履出奔楚』同。履非嗣子,又不當有蔡國,其書『蔡』,以無所繫耳。至糾不書子,以非嗣子,則下文即書『齊人取子糾殺之』,已書『子』矣。乃又云『罪魯之故』,則以罪魯故而又使子糾爲嗣子,豈可通也?」

南容

南容,孔子弟子,居南宫。名縚,又名适,字子容,諡敬叔。孟懿子之兄也。

南宫适

即南容也。

此合南容、南宫适、南宫縚、南宫敬叔四人爲一人。如此,則其註「名縚」、「名适」下,當註曰:「又名閲。」以春秋大夫之名明見策書者,而反不之及,是爲失註。《論語》記者兩記南容,當改「子謂南宫敬叔」、「南宫敬叔三復白圭」,以《論 語》書例,凡春秋大夫,皆稱諡,如孟懿子、孟武伯、孟敬子類,而此獨稱字,是爲失書例。向怪《家語》以南宫縚爲南容,孔安國以爲容即南宫适,《史記索隱》又謂容即南宫敬叔。疑諸説必各有錯,而此則又合衆錯以爲錯者。按:容與公冶長竝列,其名與地皆不傳。王肅《論語註》稱爲魯人,此因《檀弓》、《家語》皆以容爲南宫縚,故云。若《家語》以「三復白圭」爲南宫縚之行,而《檀弓》謂南宫縚妻,夫子因其姑喪而爲之誨髽。似是兄女,且縚名而容字,則弢、容義合。此是一人,庸或有之,然當註曰「南宫,姓」,不當註「居南宫」。敬叔居南宫,若容,則袛是舊姓,如南宫毛、南宫長萬類,無南宫可居也。若南宫适,則不知何人,弟子而已。而至于敬叔,則風馬之甚。孟皮爲夫子庶兄,微且有疾,焉得與孟僖子聯婚姻之親?即姑喪誨髽,亦大不合。敬叔妻姑,則孟僖子妻也,其喪在孟氏,或廟或寢,夫子亦安從誨之?況世族喪服,自有儀法,不容誨也。若謂懿子、敬叔曾學禮夫子,可妻兄女,則僖子遺命如此,其在策書與諸書,竝未嘗曰二子來學。觀《家語》、《史記》,凡弟子姓氏,竝無懿子、敬叔,可驗也。況妻女一事,有萬萬非敬叔者。若是敬叔,則初疑「子謂南容」失記事之例,今且疑「子謂」數語是夫子失詞。敬 叔公族,非大夫,即大夫之貳,謂之國倅,未嘗以邦之有道、無道定廢、不廢也。若刑戮,則幾見魯之公族,在二百四十年間,有以不謹言戮甸師者,而謂及此?

至若《史記》、《家語》各載敬叔從孔子適周,見金人緘口,孔子戒以謹言事,雖其事或有之,然與容無涉。註于「三復白圭」章又曰「事見《家語》」,則遍查《家語》,竝無蹤蹟。揣其意,不過以「謹言」與「復白圭」相類,可合容、敬作一入耳。乃近人作《四書考》者,附會朱註,直引《家語》文,而增其下曰:「敬叔歸,乃三復白圭之詩。」嗟乎!此非焚書乎?

章大來 [10] 曰:「《家語》孔子三十五歲,敬叔請于魯君,從孔子適周。計之當春秋昭廿五年。是年,僖子方卒,恐未可適周。且昭公已出奔,安所得魯君請之?若《史記》適周反魯,在昭二十年,則敬叔生于昭十一年,才十歲耳。世無十歲能適周者,此皆當闕疑之事。」

南宫敬叔

孟懿子之兄。

然且錯之又錯。仍顛倒人兄弟,忽以敬叔爲懿子之兄。據《春秋傳》,孟僖子會祲祥時,有泉丘女、同僚女來奔。懿子、敬叔皆泉丘女所生,懿以長,自養。敬以幼,使僚女養之。其後懿以長襲,敬以幼不襲。此開卷便曉者。乃又作顛倒,以爲有據,則竝無一據;以爲有意,則糾兄桓弟,將藉以立説。或者有意,此何必有意?以爲過誤,則《論語》載人兄弟有幾?而一誤尚可再誤,真不可解,且朱氏倡格物、窮理之説,周制,君承姓,卿承氏。敬叔以弟故不襲卿承氏,而氏南宫,此或未之考。乃明諡敬叔,而不知叔之爲弟,則併理亦不可問矣!

箕子

紂諸父。

《宋世家》:「箕子,紂親戚也。」不知爲父爲兄。惟馬融、王肅謂紂諸父,服虔、杜預謂紂諸兄,竝無確據。故孔安國註《尚書·微子》及《洪範》,尚不能定,此安 能定之?

摯、干、繚、缺、方叔、武、陽、襄

魯樂官名。

太師摯八人,非魯樂官,《周禮》:「王大食,三侑。」諸侯無之。《白虎通》:王者平旦食、晝食、晡食、暮食,凡四飯;諸侯三飯。魯安得有四飯官?且定、哀策書,竝無魯樂官竄四方事。惟《古今人表》以摯、干、繚、缺、方叔、武、陽、襄列之伯夷、叔齊之下,文王之上,註曰:「此紂時樂官。鄭玄謂平王時人,非也。」又《漢·禮樂志》載《泰誓》舊文,亦有「樂官師瞽,抱器奔散」語,則紂時人矣。或曰:《史·殷本紀》、《周本紀》皆有太師、少師抱樂器出奔之文。然太師名疵,少師名彊 [11] 。此摯與陽,當是疵與彊,兩音相近之訛,容或有之。詳見後「故事」條。

左丘明

左丘明,古之聞人也。

此惑于程氏而又錯者。孔安國曰:「左丘明,即魯太史也。」按:《漢·藝文志》、《左氏傳》、《國語》皆魯太史左丘明著。《司馬遷傳》:「孔子因魯史記作《春秋》,而左丘明論輯其本事,以爲之《傳》。又復纂異同,爲《國語》。」而劉向、劉歆、杜預輩,皆言丘明與孔子觀魯史而作《春秋》,歆且曰:「左丘明好惡與聖人同,又親見夫子,與《公》、《穀》傳聞不侔。」其曰「親見」,正謂丘明與孔子同時。而曰「好惡與聖人同」,則專指《論語》「左丘明耻之」語也。自唐人啖助 [12] 、趙匡、陸德明輩,不知何據,謂《論語》「丘明」,乃史佚、遲任之類,不必是作《左傳》者。要是妄語。而伊川 [13] 襲其説,遂謂「古之聞人」。夫事有明明可據,而反故舍之,以取撟異,又何必然!

仲弓之父

仲弓父賤而行惡,父之惡不能掩其子之善。

仲弓父無所考。《家語》謂是伯牛之族人;而漢王充作《論衡》,直謂是伯牛。則以伯牛名犁,其稱犁牛,直指其名與字言。此固無他據,不足道者。但《史記》稱「父賤」,《家語》加以「不肖」,則必其人多可議者。然未云惡也,惡則甚矣。或曰:不肖即惡。則《字書》以不類先人爲不肖,《孟子》「丹朱不肖」是也。若《中庸》「夫婦不肖」,則袛以不能言。《正義》謂不肖勝愚。故《王制》云:「簡不肖以絀惡。」不肖者,但簡飭之已耳,惡則斥之矣。是惡與不肖明有分别。況以先賢之父,生數千年前,即所聞異詞,亦宜倖邀寬典,而反改文以苛之,此何意耶?

告子

名不害。

此見趙岐註,而又錯者。《正義》云:「《盡心》篇有『浩生不害』,趙疑即告子, 因謂告子姓告名不害,浩生,其字也。」及註「浩生不害」,則又曰:「浩生,姓。」是告子一人,不害又一人。趙已自矛盾矣,此又焉得取其矛盾者而反爲合之?

吴孟子

禮,不娶同姓。而魯與吴皆姬姓。謂之吴孟子者,諱之,使若宋女子姓者然。

此又錯者。止稱孟子,則宋女子姓,今曰「吴孟子」,猶宋女子姓乎?《春秋》書「孟子卒」,是諱之。《論語》稱「吴孟子」,猶諱之乎?蓋魯袛稱孟子,當時故加以「吴」字。其曰「謂之」者,謂魯人謂之也。此與《坊記》所云「猶去其姓而曰吴」同意,若謂昭公自諱。使若宋女,則昭公未嘗加「吴」字,錯矣。

放勳

本史臣贊堯之詞,孟子因以爲堯號也。

孟子焉能爲堯號?《史·本紀》:「帝摯崩,弟放勳立。」與舜名重華、禹名文命竝同,故《大戴·五帝德》篇:「帝堯,高辛氏之子,名放勳。帝舜,橋牛之孫,瞽 瞍之子,名重華。」按:《楚詞》有云:「就重華而陳詞。」屈原則何因而爲舜號乎?若文命,則《禹謨》曰:「文命敷于四海。」而《禹貢》即曰「禹敷土」,《商頌》亦曰「禹敷下土方」。夫惟文命禹名,故文命之敷即禹敷也,此非故爲號矣。若《皋陶謨》「允廸厥德」,非皋陶名,又非史臣贊詞,直皋陶自言。然而解者云:《堯》、《舜》記事,《皋陶》記言 [14] 。一何明了!故孟子善讀《書》,直稱「放勳曰」、「放勳乃殂落」,斬斬截截,以呼帝堯。此無容他註者。若謂放勳贊詞,則史臣開卷先贊二字,一如後人題棹楔例,不又笑話乎?

子桑伯子

魯人。胡氏以爲疑即莊周所稱子桑户者是也。

孟之反

魯大夫,名側。胡氏曰:「反即莊周所稱孟子反者是也。」

子桑伯子,何以知爲魯人?若謂是子桑户,則在《論語》無「户」字,在《莊子》無「伯子」字,何以知爲即此人?鄭玄嘗曰:此是《左傳》秦大夫公孫子桑。世猶非之,曰「伯子」何居?今但據「子桑」二字,則《莊子》尚有子桑虖,將爭之矣。若孟之反,則《莊子》是「子反」,非「之反」,且竝不名側。此但如王肅曰「伯子,書傳無見焉」、孔安國曰「之反,魯大夫,名側」,始不錯耳。

張文檒曰:「《莊子》原不可據。若伯子、之反,則在《莊子》亦不曾援《論語》、《春秋傳》名,直胡氏强合者。外氏任達,凡歌曲樂喪,原是寓言,如子桑户死,子琴張爲臨喪倚歌,此必無之事。考《春秋傳》,衛宗魯死于非命,琴張尚欲以禮弔,豈有無故反樂喪者?若之反不伐,正係公族守禮一大節目。當時,孟懿子既不在軍,袛孟武伯帥右師,而既而奔者即右師車也。策馬一言,不過守庶倅受過之禮,與《尚書》「不伐」意合,乃比之『上德不德』之異敎,即寓言,亦豈有此?」

虞仲

虞仲,即仲雍,與泰伯同竄荊蠻者。

仲雍是虞仲之曾祖,虞仲是仲雍之曾孫,此豈可錯者?仲雍本太王之子,同兄泰伯竄吴。泰伯已奄有吴國而無子,仲雍繼伯爲吴君,已三世矣。武王克殷,求泰伯、仲雍之後,得仲雍曾孫周章兄弟。而周章已君吴,因即封之吴,爲泰伯後。而别封其弟仲于虞,以繼仲雍。《漢志》所云「封周章弟中於河北之虞」,「中」,即是仲。則是仲者,其名;虞者,其封國號也。猶之蔡仲封蔡爲蔡仲、秦仲封秦爲秦仲也。仲雍不封虞,何虞仲矣?特《春秋》晉滅虞時,宫之奇有云:「泰伯、虞仲,太王之昭也。」似以虞仲指仲雍者,因之《史·周本紀》亦引泰伯、虞仲語,而《漢·地理志》遂有錯註。不知《左傳》所云,謂虞之封國,其于同姓,在太王之昭一輩,正指虞,不指雍。猶伯禽封魯,而《傳》稱「魯、衛、毛、聃爲文昭」,指魯國,不指魯公也。但其稱逸民者,以武王未物色時,仲且流落荊吴間,作隱居事耳。不然,雍與伯同竄荊蠻,且同相繼爲國君,而舍伯取雍,亦大不合。如謂泰伯端委治吴, 而雍且斷髮文身以爲君,以是取雍,則直逸君矣。仲在隱居時,故可逸;仲雍君,焉得逸耶?

章大來曰:「《漢志》偶錯註,而《古今人表》明載兩人,有中雍,即仲雍,在武王未克商前;又有虞中,即虞仲,在既克商後。此固歷然不爽者。」

朱張

朱張,不見經傳。

《論語考異》謂《釋文》引王弼註:「朱張,字子弓,荀卿以比孔子。」《正義》所云:「逸民各論其行,而不及朱張。以其行與孔子同,故不論。」正謂此也。《考異》係宋浚儀王應麟作,今《大全》後亦載之。

費惠公

惠公,費邑之君也。

邑宰原可稱公,如《春秋》齊棠公、楚申公類。然終是都邑之君,不過諸國大 夫下一屬長耳,何得曰「小國之君」?且何得曰「非惟百乘之家爲然」?反于大夫有進等也。況費與成、郈,皆魯巖邑,正三家所屬,乃直駕孟獻子而上之,錯矣。按:費本國名,《吕覧·慎勢》篇謂分國較大小,「海上有十里之諸侯」,無非「以大使小,以衆役寡」,「故曰以滕、費則勞,以鄒、魯則逸。」夫以封建大小較國勞逸,而其首稱者曰「滕、費」,則費本春秋、戰國間一有名小國。惠公是國君,非邑君也。又費一作鄪,或曰:即赢姓,伯翳之後,本附庸,與顓臾、酅郝同類。

白圭

白圭,名丹,周人也。林氏曰:「按,《史記》白圭『能薄飲食,忍嗜欲,與僮僕同苦樂。樂觀時變,人棄我取,人取我與』,以此居積致富。其爲此論,蓋欲以其術施之國家也。」

按:此白圭名丹,字圭,不知何處人。趙註疑即《史·貨殖傳》所稱白圭者,因註曰「周人」,且微以「貨殖」、「省賦」稱之。而《集註》遂明引《貨殖傳》以實其人。然又錯矣。《傳》稱「圭本周人,當魏文侯時,李克務盡地力,而白圭樂觀時變,于是天下言治生者,皆祖白圭」。乃《韓非》又云:「白圭顯于中山,中山人惡之 魏文侯,文侯投以夜光之璧。」 [15] 考魏拔中山,在文侯十七年,其逮孟子游梁時已七十餘年,國已更三君。向之初爲侯者,今且進爲王,而是人無恙,尚能挾居積之術,思以謀時賢而變國俗,無是理矣。且其人自稱曰「丹」,未聞彼時之白圭以「丹」名也。此明又一人,不得而强合之也。

琴張 曾晳

子桑户死,琴張臨其喪而歌。事見《莊子》。季武子死,曾晳倚其門而歌。事見《檀弓》。

此兩事皆不可據者,而偏引之。《莊子》云:子桑户死,子琴張臨喪而歌。子貢往弔,歸,問曰:「彼何人者耶?」子曰:「彼游方之外,而某游方之内,外内不相及者。」則以子貢不識、孔子不相及之人,而猶是孔子弟子乎?若季武子卒,在昭之七年,《春秋》書「季孫宿卒」,是年,孔子甫十七,未知曾晳曾生與否,且晳安得與季氏友?此皆荒唐之甚者!況本文言狂,但言志行不相掩,未嘗有狂疾如所云也。 錯也。

慎子 滑釐

慎子,魯臣。滑釐,慎子名。

慎滑釐即禽滑釐,墨子所云「臣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皆持臣之器以待楚寇」是也。又即籥滑釐,《吕覧》高誘註謂「禽滑釐,一氏籥」是也。古文禽 與籥龠,與慎 字形相近。又《周禮》註「獸五歲爲慎」,又云「獸之可禽者爲慎」。故舊儒謂慎子善兵法,正指禽滑釐言。若《正義》謂「即慎到,趙人,齊稷下客,與孟子同時」,則不然。慎到本名家者流,劉向曾定《慎子》,有四十二篇,不善兵法,且諸書無或言慎到師墨翟者。

張文檒曰:「《莊子·天下》篇既列墨翟、禽滑釐,而又列宋鈃、尹文子、田駢、慎到于其後,則到與滑釐非一人明矣。且禽滑釐學于墨子,索盧叅學于禽滑釐,諸書皆有之,而獨無慎到。近作《四書考》者,謂『慎子名到,魯人,學墨子弟子禽滑釐之術』,則又降而與索盧叅等矣。此尤無據之言。」

宋牼

宋,姓;牼,名。按:《莊子》書有宋鈃者,「禁攻寢兵,救世之戰。上説下教,强聒不舍。」疏云:「齊宣王時人。」以事考之,疑即此人也。

宋牼即宋鈃,牼與鈃字音相同。此不必疑者,故《荀子·非十二子篇》中及宋鈃,唐楊惊註云:「宋鉼,宋人,與孟子、尹文子、彭蒙、慎到同時。《孟子》作『宋牼』,與鈃同,口莖反。」

申詳

子張之子。

申祥,子張子,見《檀弓》註。然以顓孫氏之子而改姓申,舊猶疑之。況此是「詳」字,不是「祥」字,故趙註但稱賢者,安得謂子張子也?

癰疽

瘍醫也。

此亦錯者。瘍醫,在《天官職》,以下士爲之。《禮》註稱王臣受天子策命,與庶人在官大别。況醫多有名,如《國語》醫和、《左傳》醫緩,即賢士大夫尚相敬禮,何得以偶然主客爲孔子諱?又且瘍醫所掌,有頭創、身瘍、金傷、踠折諸症,並不專以癰疽爲名。此二字非官名、非人名,又非醫名,實誤文之顯然者。考雍本是姓,系文王子雍伯之後,如雍糾、雍太宰類。此孔子所主,當是雍渠,即《史·世家》所云靈公與南子同車,雍渠參乘,孔子爲次乘者。以此人係靈公嬖幸,與禰子等,且與孔子因緣,故禰子直邀其主已而。當時亦并傳有主渠一事,乃劉向《説苑》載《孟子》文,作「孔子主雍雎」,以「渠」、「雎」聲近訛錯。而趙岐註、壁中本,則并訛「雎」爲「疽」,于是《七篇》之本,始將「雍渠」二字盡變之而爲「癰疽」,此蹤跡之實可按者。不然,衛靈時無雍雎,而劉向輯内府書,又並不見趙氏、壁中之本,乃忽有雍雎一名,謂非雍渠之轉訛,不可也。近無學者,一見《説苑》,便謂雍雎是本名,反將《史記》「雍渠」亦改作「雍雎」,則大錯矣。此不可不辨者。

張文檒曰:「《史記·報任安書》『衛靈與雍渠同載,孔子適陳』,此亦《史記》『雍渠』非『雍雎』之証。」

盜跖 蹠

蹠、跖同。

跖、蹠固同字,然跖、蹠是誰,竝不註明。俗師講《孟子》,動輙以柳下惠之兄當之。按:《春秋》内、外傳及《魯世家》,柳惠即展禽,爲公子展之後,《春秋》無駭始賜氏者,竝未有展族名跖,又名蹠,爲柳下兄也。且惠氏柳下,或云食邑,或云居址,此惠所創氏,固非展族所得通。即或仲遂氏東門、孟孫閲氏南宫,後得承氏,然子姓可承。跖果是兄,安得承弟氏氏之?況此係莊生寓言,莊以爲人性不善,雖聖人不能挽回,故借孔子、柳惠以造此故事。夫以莊廿六年之柳惠,距孔子定、哀,百有餘歲,而相爲主客,此是説夢!而以溥天下開眼之人而共入夢中,可乎?考古大盜,皆名曰跖,與姣女之稱西施、毛嫱竝同。故此有夷跖,有舜跖,又有堯跖,「跖之犬吠堯」是也。有跖,有蹠,然又有蹻,《賈誼傳》謂「跖蹻廉」是也。 蓋跖與蹠、蹻總是足胝,係人體冣下之名,而李奇《漢書》以蹠爲秦大盜,丁度《集韻》又謂跖是秦盜、蹻是楚盜,然總是盜號。則此當註曰:跖、蹠,秦、楚間大盜通稱。乃姑置不問,一似舍柳氏别無跖者,註書何爲?

張文檒曰:「人有名有稱,《章句》開卷皆稱『子程子』,不知是何稱法。據《大全》陳氏謂《公羊傳》有『子沈子』,何休註云:『冠子于氏上者,著其爲師也。』朱氏尊程子爲師,故如此。按:公羊高,世稱子夏弟子,即《公羊説》與《春秋説題詞》、戴宏《序》皆云:『子夏以《春秋》傳公羊高』。未聞别有無名之沈子作公羊師也。且《公羊》文以子冠氏上,不止沈子,如子女子、子北宫子、子司馬子,豈必人人皆其師?又且桓公生莊公年,竟自稱子公羊子,則以公羊子而師公羊子,大無理矣。或曰:何註所言師,不是人師,是經師之師,如伏生、后蒼,漢儒所稱有師承師説者。然亦不通。《國語》王孫雄呼范蠡爲子范子,范蠡未嘗爲經師也。嘗考此「子」字,是同時、同輩而親之之詞,猶稱子大夫類,王孫雄惟有求于蠡,故親蠡。若何註,則明作分别,有先師,有後師,有己師,有他師。先師者,戴宏是也;後師者,子沈子是也;己師者,同己之 師,子沈子、子公羊子、子司馬、北宫子,皆是也;他師者,魯子、高子是也。是後師爲子後師,而且與己同師者爲子。子沈子者,不過以後師而與己同師者耳。而乃以親之者而認爲尊,以後時之人而認作先時,以偶指經師而認作人師之師,公然造一『子程子』,而人之諂朱氏者 [16] ,遂踵之曰『子朱子』,非笑話乎?」

* * *

[1]  《論語》,此爲朱熹《論語集注》的省稱。本書各條下小注皆引自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全書同,餘不出校。

[2]  《孟子》,此爲朱熹《孟子集注》的省稱。

[3]  馮溥,字孔博,山東益都人。順治三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累遷秘書院侍讀學士,尋擢吏部右侍郎。康熙元年,轉左侍郎。六年,充會試副考官。九年,擢刑部尚書。十年,授文華殿大學士。

[4]  何焯,字屺瞻,晚號茶仙,江蘇長洲人,寄籍崇明。先世曾以「義門」旌,學者稱義門先生。康熙二十三年,拔貢入都。四十一年冬,以李光地奏薦,特賜舉人。四十二年,賜進士,選庶吉士,入直南書房,兼武英殿纂修。六十一年,卒,特贈侍讀學士。焯博覧羣籍,長於考訂,又善行書,時與笪重光、姜宸英、汪士鋐並稱「帖學四大家」。著有《義門讀書記》五十八卷。

[5]  徐咸清,字仲山,浙江上虞人。諸生,明殉難尚書人龍子。康熙十八年,舉鴻博未遇。妻商景徽、女徐昭華,皆閨中之秀。著《資治文字》。

[6]  「閭」,原作「闘」,據《左傳》哀公十六年文改。

[7]  「反」,原作「及」,據文意改。

[8]  「後」,原作「彼」,據文意改。

[9]  「固」,原作「因」,據文意改。

[10]  章大來,字泰占,號對山,浙江會稽人,歲貢生。著《玉屏山房詩》、《後甲集》。

[11]  「彊」,原作「疆」,據《史記》卷四改。

[12]  「啖」,原作「談」,據《新唐書》改。啖助(七二四—七七○),字叔佐,唐趙州人,後遷居關中。唐代經學家,长於《春秋》学。

[13]  伊川,宋程頤的别號。

[14]  按:「《堯》、《舜》」,《尚書·堯典》、《舜典》的省稱,「《皋陶》」,《尚書·皋陶謨》的省稱。

[15]  按:此句非出於《韓非子》,乃出自《漢書》卷五十一《賈鄒枚路傳》之鄒陽《獄中上書自明》,文小異。

[16]  「諂」,原作「諂」,據文意改。餘徑改,不出校。